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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发家致富 第101章 第101章草原来客(补完)……

作者:吹笛人 · 类别:重生小说 · 大小:731 KB · 上传时间:2025-06-03

第101章 第101章草原来客(补完)……

  煤矿人家。

  今天为了招待贵客,特地将闲置许久的屏风取了出来,在店内隔出一片独立空间。

  阿布日古大爷一行人依次在大圆桌上落座,陪坐的是贺明军、贺明国和齐家红、贺小弟。

  贺家人还是第一次见到贺父的老友,虽然此前从未谋面,但草原人的豪爽与大气,让双方很快就抹平隔阂,熟稔地聊成一片。

  阿布日古大爷感慨地说:“没想到当年与贺安达一别,居然会成为我们之间的最后一面。要是他现在还活着该多好,我们还可以坐在一起吃肉喝酒。”

  贺明国给阿布日古大爷倒了杯茶,安慰道:“我爸要是知道您来了矿务局,他一定会很高兴。当初他在口外的故事,给我们讲了许多次。我们家的孩子虽然没去过草原,但从小就向往骑马、放羊、打猎。如今我们两家又联系上了,也算是圆了我爸的一个心愿。”

  阿布日古大爷呵呵地笑,以茶代酒,和贺明国碰了一杯。

  “你们都是好孩子,明军是,你也是,和你阿爸一样的长相,一样的热心肠。”

  贺小弟从椅子上跪坐起来,急切问道:“我呢,我呢?”

  阿布日古大爷眯着眼睛端详,恍然大悟道:“你是贺安达的孙子?明国,你有个好儿子啊!”

  贺明军噗地笑出了声,贺明国的脸涨得通红,忙解释道:“这是我四弟,我们家老小,今年才五岁,我爸大概没来得及和您说。”

  阿布日古大爷摸摸头,不好意思地笑了:“你阿爸寄过来的最后一封信说他终于有了女儿,高兴得不得了,说等她长大了,要带她来草原骑马,我还当你们家老小是个闺女……说起来,你们家的老三呢?”

  贺明军接话道:“我妹在厨房呢,她说要亲自下厨做一桌菜来招待您。”

  阿布日古大爷推开椅子站起来,连声道:“哦哟,怎么能让小闺女自己做饭,你阿爸看到了要心疼的……我去厨房给她帮帮忙……”

  话音未落,贺明珠笑眯眯端着一盘菜走了进来。

  “阿布日古大爷,我就是贺振华的闺女,您叫我明珠就好。”

  阿布日古大爷急忙从她手中接过盘子,疼爱地看着她,说道:“你比你的兄弟们都漂亮,你就是草原上的其其格,你阿爸活着的时候最疼你这个小闺女,你一出生他就写信给我,还寄来了你的照片……如今你已经长这么大了……”

  听到阿布日古大爷的话,贺明珠心里酸酸的。

  贺父活着的时候是个有些严肃的父亲,并不擅长和子女相处。

  他工作忙,早出晚归,在家的时间很短,大多数时候是贺母照顾孩子们。

  再加上女大避父的传统思想,父女间偶尔的聊天也是围绕学业,贺父和贺明珠不算亲近。

  贺明珠没有想到,原来对于她的诞生,父亲曾经是那么的欢喜,他的喜悦甚至传到了千里之外的草原上。

  如今,借由阿布日古大爷之口,她隐隐约约看到了藏在严肃和不苟言笑下的父爱的一角。

  阿布日古大爷还在说:“你的哥哥们怎么能让你去做饭?贺安达看了要心疼的。你坐下,明国,明军,今天的饭你们俩去做,以后也不许让你们妹妹进厨房。”

  贺明珠原本心情还有些酸涩,现在却被阿布日古大爷逗笑了。

  她笑眯眯地说:“阿布日古大爷,您别担心,我哥哥们没欺负我,是我自己想要做菜招待您。我是我们家厨艺最好的,而且这家店也是我开的。”

  阿布日古大爷瞪大了眼睛。

  “我们现在吃饭的饭店是你的?”

  贺明军笑着接话:“不止是这家店,还有另外两家店也是我妹的。她平时不下厨的,今天是见到了您,心情好才肯亲自做菜。”

  同行的牧民惊道:“那抓住通缉犯的也是你?!”

  贺明珠大方承认:“对,是我。”

  一桌子的牧民集体惊掉了下巴。

  阿布日古大爷在草原上的时候就听说,乌城有家叫“煤矿人家”的饭店,店老板活捉了来抢劫的通缉犯。

  今天来煤矿人家吃饭,原本是以为贺家人借用了饭店的厨房,没想到饭店居然就是贺家的。

  这次来乌城矿务局卖羊,几个牧民原本打算临走前要专程来一趟煤矿人家,见见这位壮士,没成想,壮士本人居然是面前这位大腿还没他们胳膊粗的漂亮小姑娘。

  她看起来甚至抓不住一头羊!

  阿布日古大爷惊得说不出完整的句子。

  “你……我……饭店……通缉犯……”

  贺家人已经习惯了第一次得知贺明珠就是抓到通缉犯的人的表现,贺小弟悄悄和齐家红说:

  “大嫂,为什么大家会这样啊?可姐姐不是一直都这么厉害的吗?”

  在他眼中,贺明珠一向无所不能,会打败欺负小孩的坏老师,会做很好吃的饭菜,还会解出春晚谜题,会……

  她会的东西太多了,区区一个通缉犯算什么,在他姐面前,那不就是小菜一碟吗?

  齐家红摸摸他毛茸茸的小脑袋,同样轻声道:“这就叫做人不可貌相,你以后千万不能光凭表象来判断一个人的本质哦。”

  贺小弟似懂非懂。

  不管是人不可貌相,还是表象、本质,对于托儿所在读生来说,都太超纲了。

  贺明珠给了大伙儿一点缓冲时间,同时示意贺明军给众人倒酒。

  “通缉犯的事情等会儿我们可以慢慢说,可菜凉了就不好吃了。阿布日古大爷,你们先吃着,我去厨房准备下道菜。”

  她端起酒杯,杯中是浅浅一底子的高粱酒。

  这酒不是商店买的瓶装酒,而是从村里买的农户自酿酒,度数高,滋味醇厚,入口烈而不辣。

  贺家人不怎么喝酒,这酒是特地为牧民们准备的。他们久居草原,冬天寒冷漫长,喝惯了烈酒。

  贺明珠举起酒杯,贺家人默契地同时举杯,就连贺小弟也乖乖用两只小爪子,捧起了倒满饮料的小杯子。

  见状,牧民们也都举杯站起。

  贺明珠说:“阿布日古大爷,我们两家久别重逢,今天这杯酒是代我父亲敬您的。”

  众人皆举杯,饮下这一杯酒。

  一杯酒敬完,贺明珠回了后厨,阿布日古大爷叹道:“贺安达有你们这样的儿女,他这一辈子没遗憾了。”

  贺明国笑着给阿布日古大爷夹了一筷子菜。

  “您尝尝我妹妹的手艺,她久不下厨,至今店里吃过的老顾客还在惦记呢。”

  阿布日股大爷从善如流,夹起了碗中的菜。

  天气冷,但又没冷到需要生炉子的时候,冷盘吃着肚里凉,贺明珠索性直接上了热菜。

  第一道菜是烧茄子。

  茄子是时令菜,正是秋天才应季,第一茬采摘的茄子皮薄肉厚,切开瓤里没有籽儿,吃起来口感更好。

  挑几个长得漂亮的紫黑色茄子,外表油光锃亮,洗净去把,不去皮,下刀切成厚片,再在茄子片上切上密密麻麻的十字花刀。

  在蔬菜中,茄子格外吃油,不放油还不好吃,一锅茄子要放入半锅油。

  要不是现在饭店生意好,有钱从黑市上买高价食用油,不然还真不舍得这么大量地用油。

  锅中烧油,油热放入改刀的茄子片来炸。不多时,茄子就将锅里的油都吃得七七八八。

  随后将灶台的火调小,茄子在锅中慢慢地煸,直至将茄子吃进去的油再煸出来。

  锅里的油一进一出,茄子彻头彻尾地吃过一遍油,变得柔软滑腻,但又保持着完整的形状。这会儿再下入调料,撒上一把蒜末,调好味后关火出锅。

  虽然只是一道烧茄子,但其中技巧繁杂,不管是刀法还是火候,对厨师的要求很高。

  阿布日古大爷在草原上吃过茄子,但没吃过这样做法复杂的烧茄子。

  他挑起一筷子,送入口中,茄子软糯味醇,口感肥嫩,虽然是菜,但吃起来却像是肥而不腻的猪肉,滋味厚重,但配上蒜的滋味,又有一种奇异的鲜香味道。

  另外几个牧民吃得眼睛都亮起来,直说“赛罕”,也就是蒙语中的好吃。

  不多时,一盘烧茄子被吃得干干净净,阿布日古大爷放下筷子,惊叹道:“你们妹妹是怎么将茄子做出了肉的味道?”

  贺明国一脸的与有荣焉:“我妹的厨艺在全乌城也是排得上号的。”

  贺明军在厨房当过一段时间的大厨,知道贺明珠是怎么做的,就简单说了下烧茄子的做法。

  阿布日古大爷听了直惊呼:“一盘茄子要用半锅的油去做,油用得太多了,倒一点点油就很好了。”

  贺明军笑道:“这茄子就是要舍得下油才好吃,油放少了就是一股涩味儿,吃起来硬邦邦的。”

  阿布日古大爷还是很心疼:“我们随便吃点就好,不要用这么多的油。”

  贺明军知道阿布日古大爷这是替他们家心疼,虽然烧茄子好吃,但对于过惯了苦日子的牧民来说,用大量的油来做一道素菜,还是有些超乎想象了。

  他也不解释,转移了话题,聊起了草原上的风土人情。

  说这牧民们就不困了,从散发着奶臭味儿的小羊羔,到出生后跌跌撞撞跟着马群奔跑的小马驹,再到草原上的黄羊、鼠兔和狐狸,虽然生活艰苦,但依然能从苦中品味出丝丝的甜。

  聊得热火朝天时,女服务员端着第二道菜进来了。

  她放下盘子,笑着说:“小老板在厨房里走不开,让我把这盘肉先送过来。”

  肉是大块的猪肉,肥多瘦少,煮肉的时候用白棉线将肉块五花大绑,牢牢地捆起来。

  另准备了一盘蒜末,一盘酸菜末,一盘香菜碎,还有一盘腌韭菜,以及一碟辣椒酱。

  待肉块煮熟出锅后,拆开棉线,用锋利的菜刀细细切成薄片,对灯时能照出光影。

  白煮肉没有调味,只祛除了原本的血腥味儿,吃的时候要蘸着酱料。

  牧民们没吃过这样的白煮肉,贺明军便先做了示范。

  碗中倒入酱油和蒜末,再加入酸菜、腌韭菜和香菜,将几片肉放入碗中,搅拌均匀,使肉裹上一层蘸料,最后将沾着酸菜末和腌韭菜的白煮肉送入口中。

  猪肉是今天才杀的,肉质新鲜极了,吃起来鲜嫩爽滑,毫无一丝腥膻。

  蘸料依个人口味而定,爱吃辣的就多放辛辣的腌韭菜和香辣的辣椒酱,爱吃酸的就多放酸菜末,爱吃香菜的就放香菜,丰俭由人,没有定规。

  阿布日古大爷夹了厚厚一筷子的肉片,大手笔的放入酸菜和腌韭菜,肉片在蘸料里打个滚,沾着酸菜和韭菜送到嘴边。

  一口咬下去,既有肉香,又有韭菜的辛辣,还有酸菜的浓郁酸香,吃得人胃口大开。

  贺明珠知道牧民胃口普遍大,特地照着人数的两倍来准备菜量,但没想到,一大盘肉送上去,没一会儿就吃的干干净净。

  田润花走到后厨门口,提醒了一句:“小老板,白煮肉吃完了!”

  贺明珠擦一把头上的汗,指了指旁边的锅烧鸡,说:“这道菜好了,你送上去吧 。”

  鸡是从郝家村买的,这鸡在村里养了一段时间,由笼养鸡变身走地鸡,半肥半瘦,正适合做烧鸡。

  杨冬梅杀鸡手法干脆利落,割喉放血拔毛,一整套做完,鸡送到后厨时,体表还留有余温。

  贺明珠将鸡去头去爪去内脏后,整只放在酱油中浸泡,直到入味上色后,将鸡捞出来控干水分,放入锅中油炸,炸到鸡皮焦黄。

  做好的锅烧鸡外焦里嫩,焦黄油润,劈开鸡架,即使是最里面的鸡肉也吃透了酱油,颜色棕亮,光是看着就让人极有食欲。

  一大盘的锅烧鸡送上桌,不用贺明国招呼,草原的客人们已经自觉下筷子。

  鸡肉撕成了条,每一条都裹着亮晶晶的油光,吃起来丝毫不干,口味咸香,让人越吃越香。

  草原上很少养鸡,大概是因为黄鼠狼、狐狸还有老鹰太多,人类养的鸡就像是野生动物的免费饲料,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被叼走吃掉。

  阿布日古大爷平时很少吃鸡肉,总觉得鸡肉吃起来干巴巴的,还塞牙,没有羊肉的肉汁丰富。

  可这盘锅烧鸡却让他有了不同的看法。

  炸过的鸡皮焦黄酥脆,吃起来一点也不腻;没有直接油炸的鸡肉却奇异的有种湿润的口感,像是鸡肉本身的水分被牢牢锁在了肉里,一丝一毫都没有流失,这才能造就这种鲜嫩滑腻的美妙滋味。

  他吃得香,同行的牧民们吃得更香,胃里像是有个无底大洞,不管多少食物都填不满。

  田润花又来到后厨门口,冲贺明珠喊了声:“小老板,锅烧鸡也吃完了!”

  贺明珠有些惊讶:“吃得还挺快啊。”

  幸好她的动作也不慢,这会儿下一道菜刚好出锅。

  贺小弟乖乖吃着碗里齐家红给他夹的鸡肉,小声地说:“大嫂,下一道菜是什么呀?”

  齐家红和他说悄悄话:“大嫂也不知道呢,你饿了吗?”

  贺小弟摇摇头:“我有点饱了。”

  烧茄子、白煮肉、锅烧鸡这三道菜都是大油大肉的硬菜,测一测卡路里都要爆表,过于充裕的油脂和蛋白质,减脂人光是看着都受不了。

  一桌子的人吃饭,亏了谁也没亏了贺小弟,每道菜上来后,齐家红都给他夹得小碗满满当当。

  这小子以前胃里还藏了头吃不饱的饕餮,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不再嘴馋,也不再饿死鬼似的贪吃,反而还有了点小美食家的范儿,注重食物的味道,而不仅是饱腹。

  但贺家的教育是不能浪费粮食,贺小弟艰难地把碗里的食物都吃干净。

  “大嫂,下一道菜你只要给我夹一点点就好~”

  齐家红逗他:“为什么是夹一点点,而不是不夹呢?”

  贺小弟纠结地皱着小眉头说:“姐平时不会做这么多好吃的大菜,要是今天不吃,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到呢……我要每道菜都尝一尝!”

  说着话,田润花端着新菜来了,笑着对众人说:

  “瓦块鱼好了,各位慢用~”

  北方的江河少,一个城市也没有几条称得上是“河”的水域,所谓河流,在非雨季的时候,只是一条干涸的小土沟。

  没有南方那样密集的河流,相应北方的渔获也很少,鱼肉不算是日常饮食。

  因此,贺明珠很少做鱼,一是没有新鲜食材,二是本地人不习惯吃鱼,鱼菜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宴席上“有头有尾”的标志而已。

  但她今天去集市时,正巧碰到村里清塘时捞出的大鱼,躲过了渔网和钓杆,吃得肥壮极了。

  贺明珠见猎心喜,挑了几尾活蹦乱跳的大鲤鱼,用草绳串着拎回来,做了一道瓦块鱼。

  依旧是杨冬梅负责杀鱼,挥着菜刀背砍晕鲤鱼,去腮放血,开膛去皮,没多久,一条光溜溜、没鳞片的白条鱼就送上了案板。

  贺明珠将鱼的头尾去掉,只留下肉质肥厚的鱼身,避开鱼刺所在的位置,将鱼切成厚片,再裹上一层蛋白芡粉。

  锅中倒油,油热后滑入鱼块,中火炸到鱼肉两面焦黄,鱼刺酥软。

  炸好的鱼块一半做成糖醋口味,一半做成香辣口味,最后一齐放入店里最大的盘中。

  阿布日古大爷没吃过这样的鱼,但看在前面几道菜的份上,他还是夹了一块准备尝试一下。

  鱼块炸得焦黄微弯,形似瓦块,上面裹了一层红亮浓稠的的糖醋汁,一口咬下去,鱼块酥而脆,细小的鱼刺已经被炸软了,嚼一嚼就能吃,剩下的大根鱼刺也很容易剔除。

  糖醋汁调得浓郁黏稠,味道酸甜可口,即使是不爱吃甜的人,也忍不住被这酸中带甜、甜中带酸的口感勾得一尝再尝。

  吃完一块的糖醋瓦块鱼,阿布日古大爷意犹未尽,又夹了一块香辣鱼块。

  与糖醋的不同,香辣口味的鱼块上撒着细细碎碎的青红椒,没有了糖醋汁的浸润,炸过的鱼块吃起来更加酥脆,几乎能听到牙齿咬下去时“咔嚓”的声音。

  鱼肉沾了青红椒的味道,吃起来有一丝丝的辣意,但又不会辣到让人满头大汗,只会引诱食客吃下一口,接着再来一口。

  贺小弟吃饱了,就让齐家红从碗里给他分了一小块鱼肉尝尝味儿。

  他吃完糖醋味的瓦块鱼,唆着筷子头,表情很纠结。

  齐家红注意到他的表情,关切道:“怎么了?想上厕所?”

  贺小弟抬头看看大嫂,从嗓子眼里挤出一句话。

  “我觉得,我应该还可以再吃点。”

  齐家红失笑,拍拍他明显凸起的小肚子,劝道:“吃饱了就不要勉强再吃,不然吃多了会消化不良,你肚子会难受的。”

  贺小弟认真地想了想,坚强地说:“没关系,我可以吃乳酶生!”

  当贺小弟还在争取多吃点时,下一道菜又上来了。

  一道又一道的菜流水似的送上桌,都是舍得下料的硬菜,每一道都能在宴席上作为大荤登场。

  牧民们从口外赶着羊群来到矿务局,一路吃着干巴巴的馕饼肉干,风餐露宿,此时见到这一桌子的大菜,甩开腮帮子吃得飞起。

  有酒有肉,还有久别重逢的故友之子。

  一群大肚汉放开了吃喝,吃得尽兴,喝得也兴起。

  有人用蒙语唱起了酒歌,有人呼起了麦,小小的隔间关不住音乐和欢笑,将整间店的空气都搅得火热。

  当田润花再一次端着盘子上菜时,有客人拦住了她,殷切问道:“别管多少钱,这桌的菜能不能原模原样也给我们上一遍?”

  还有客人玩笑道:“把屏风撤了吧,大伙儿都乐一乐,让我们也欢迎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

  话还没说完,喝嗨了的牧民们端着酒出了隔间,满场花蝴蝶似的热情社交,搂着陌生的矿工兄弟疯狂劝酒。

  虽然语言不通,但热情和善意能跨越一切语言的壁垒,直抵心灵深处。

  矿工们下了班时间充足,不急着回家,便和牧民们拼起酒来。

  都说草原民族酒量贼大,有的人不信邪,偏要把牧民灌倒,没成想,最后是自己先被灌倒,滑到桌下,抱着凳子要拜把兄弟。

  有的人要和牧民学呼麦,学了半天像蚊子哼哼,自己还挺陶醉的,闭着眼睛在那儿哼着荒腔走板的歌。

  还有的人教牧民划拳,一会儿是

  九魁首六六六,一会儿是一只小蜜蜂飞到花丛中,双方语言不通,也不知是怎么划起来的,有板有眼,也不管是谁输了,拿起酒杯就喝。

  也有久经考验的酒桌老将,玩田忌赛马那一套,看哪个牧民被灌得差不多了,就上去劝酒补刀,喝得脸膛红通通的,止不住地大笑。

  煤矿人家从未如此热闹过,不少路过的人探头过来看,见里面这么热闹,忍不住进店和大伙儿一起乐呵起来。

  安静的月光下,呼麦声、说笑声从窗户溢出,乘着夜风,传到了远方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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