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新娘子头上的红花太鲜艳,也许是新娘子长得太像天仙,他手里的礼物就这么下雨似的掉在了地上。
她是谁?怎么有点像淼淼姐姐?比姚晶晶像!
而且,她比淼淼姐姐还要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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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秦亦诚:作者我们谈谈人生,你把我真正的婚约对象嫁给病秧子算怎么回事?汪的一声哭了出来!
第22章 发现
秦亦诚这辈子挺顺风顺水的。
他不喜欢死读书, 只爱捣鼓机器零件,除了数学满分,其他科目都只是随便写几个字应个景儿。
这要换了那些喜欢攀比的父母, 怎么着不得逼着他把其他科目也学一学?
然而他的父母非常开明, 不喜欢的从来不强迫他, 唯一的要求就是捣鼓的时候注意安全,快快乐乐地过好每一天。
从他记事起,到他十六岁参加工作,身上不是沾满了机油, 就是各种材料的加工碎屑。
这得感谢他那个车间主任的老子, 报废的零件和残次品都会专门堆放在仓库里,他没事就去厂里玩, 有太多的机会接触这些东西。
他最爱的就是泡在那些报废的零件里面, 捣鼓他的小发明,一待一整天。
爸妈喊他吃饭的时候, 他都没有功夫理会, 顶着沾满机油的大花脸, 废寝忘食。
有时候实在不想被他们催吃饭,干脆揣一张饼在身上, 或者带一把水果糖。
饿不死就行了, 晚上回到家里再多吃一点儿。
这么乱来,倒也没有耽误他长个儿,一米八五的个头, 在东北来说也算是中等偏上了。
姚晶晶却故意恶心他,说他不够高。
结果她找了个段成,连一米八都没有。
她还嫌弃他膀大腰圆,是个粗鲁之人。
他不懂他哪里粗鲁了, 不过是因为常年跟各种铁家伙打交道,导致他的肌肉过度发达,膀子粗壮,肩膀宽厚。
他的腰板也很厚实,腹部肌肉板正,夏天的时候不得不买大一号的衬衫穿,要不然,风一吹,那板砖一样的腹部线条清晰可见。
姚晶晶曾经很不客气地说了一句:“你的肚子怎么一块一块的,好恶心。”
这句话彻底伤了他的自尊心,从那时候起,他就在琢磨退婚的事。
没想到姚晶晶倒是自觉,主动把婚退了,免得他来做这个恶人。
这位娇小姐一胡闹,反倒让他轻而易举地收获了姚敬宗的愧疚,摇身一变,成了姚敬宗的干儿子。
以至于这段时间,家里来了不少媒人。
结果他一个都没有看上。
他虽然只爱跟机器和零件打交道,但他也不傻,他知道那些人都是冲他的高工资来的。
如果他跟那样的人结婚,有朝一日他落魄了,眼下的花团锦簇一定会成为百花凋零。
反正他才二十三岁,他不着急,慢慢找,找个可以跟他产生灵魂共鸣的,可以跟他患难与共的,到时候,他一定不顾一切地沉溺进去,与那个女人编织爱巢,共育结晶。
作为本地最年轻的八级工,作为工资远超同龄人的实干家,他有这个骄傲的资本,也有这个挑挑拣拣的资格。
可是现在,他发现他错了。
大错特错。
他对姚晶晶这不满,那不满,不过是因为他没有看上她而已。
如果换一个人呢?
换成眼前这个头戴大红花的姑娘,他肯定不带一丝犹豫,立马主动地,乖乖地,匍匐在地,做她的狗。
说他不够高?
没关系,只要她喜欢,他可以多垫几双鞋垫子,哪怕看起来只高了一公分也行,只为哄她开心。
嫌弃他膀大腰圆?
没关系,他可以少吃点,少碰那些笨重的铁家伙,肌肉又不是一成不变的,假以时日,他也可以成为文弱书生。
觉得他粗鲁?
他确实没什么文学素养,不过没关系,他可以耐下性子,读背古诗,学习名家经典。
只要能哄她开心,哪怕她让他学狗叫,他都不带犹豫的。
就像现在,他在姑娘错愕的眼神中,立马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赶紧俯身,把地上的礼物一一捡起。
他怎么会这么失礼呢,居然盯着人家新娘子傻看。
简直像个臭流氓!
太失礼了,太不像话了。
他几乎来不及思考,手忙脚乱的,捡起这个,又掉了那个。
正准备找个地方先把手里的礼物放下,新娘子往他这边过来了。
头顶是炫目的八月艳阳,风里浮动着栀子花的清香。
新娘子在他面前站定,浅笑不语。
粉色碎花的白衬衫简约秀气,束在藏青色的长裤里面,像是一朵将将绽放的出水芙蓉,明丽动人。
帆布小白鞋上贴了红色的绢花,沾沾喜气。
酒窝里大概也盛满了女儿红,让他看一眼就醉了。
眼里的笑意更是让人眩晕,让他呆呆地愣在那里,忘了自己到底该做什么。
他有点瞧不起自己,自吹自擂,说什么只会喜欢精神契合的女人。
眼前这个才见第一面,他就乱了阵脚。
什么精神契合,什么灵魂共鸣,在绝对的美貌面前,是那么的不值一提。
他甚至忘了思考,满脑子就一个念头,为什么新郎不是他?
他可以带她回去,吓姚家人一跳——看,我爱上了一个大美人,这个大美人跟淼淼姐姐还有点像呢。
起码有五六分的像。
至于姚晶晶,也就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稍微有点像。
如果让一个陌生人来选,哪个更像是姚淼淼的亲妹妹,他毫不怀疑,只要不瞎,肯定都选这个新娘子。
可恶,居然是个新娘子!
他完了。
好在干爹跟他说,新郎是个病秧子?
他下意识看了眼后面走过来的男人,胸前带着一朵大红花,很好认。
这个男人真是生了一副绝佳的皮囊,跟新娘子非常登对。
可惜一身病气,就连空气里都隐约浮动着中药的苦涩。
真是便宜这个病秧子了。
快死的人了,也好意思追女孩子?
不怕耽误人家一辈子?
可恶,这人的老子是他干爹的老部下,还是他老子的战友,他要是胆敢横刀夺爱,只怕家里那两个爹都不会放过他的!
不过没关系,他可以等。
深吸一口气,他稳住了心神,琢磨着该怎么介绍自己。
新娘子却已经开口:“你再说一遍,你是谁的儿子?”
秦亦诚扬起唇角,给她一个自信满满地笑:“姚敬宗。”
“原来我没听错,你真是敬宗伯伯的儿子啊!那你是姚卫国,还是姚卫华?奇怪,我没有邀请你们啊,你们怎么知道我要结婚的?”姚栀栀并不清楚男方这边有什么亲眷,自然以为他是因为姚家的关系才来的,不禁好奇道,“难道是敬业伯伯通知的你们?可是不对啊,如果他邀请了你们,为什么没有跟我说呢?”
“啊?”秦亦诚完全摸不着头脑,只得一脸茫然地看着姚栀栀,“你说的我怎么听不懂?我不认识什么敬业伯伯。慢着,你等等,你是姚栀栀吧?”
“是我。”姚栀栀觉得这人像个二百五,帅是帅的,可惜脑子好像生锈了,比正常人慢一拍。她快没有耐心了,再次问道,“你到底叫什么呀,你要是姚卫国,我该喊你大哥,姚卫华的话,我该喊你三哥。”
“我……”秦亦诚郁闷了,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干爹没跟他说新娘子跟干爹家是亲戚啊,只好问道,“你婆婆是汤凤园吧?我跟她说吧。”
“你好奇怪,名字都不能说一下?莫名其妙。”姚栀栀转身,看向身后的祁长霄,“咱妈呢?”
“接大舅去了。”祁长霄阴沉着脸,他对门口这个男人的印象不太好,怎么一来就直勾勾地盯着他媳妇看?
像个登徒子!
现在他媳妇问话,这人却顾左右而言他,不太像个正经人。
他就这么顶着一张病气未退的脸,沉默地走过来,挽住了姚栀栀的肩膀,把她勾进怀里,转身去院子里头说话:“栀栀,你刚跟他说什么?我没听懂。”
姚栀栀抬眸,像是迷茫的林间小鹿:“你没听他说吗?他是姚敬宗的儿子。姚敬宗是我们老姚家本家那一脉的,我得管他叫伯伯。”
这么巧?祁长霄有点意外,问道:“那你邀请他来酒席了吗?”
“没有。我之前在信里跟你说的东北的亲戚就是他们家,我也听你的,给他们写了回信,可惜石沉大海。所以我才跟他打了声招呼,我还想找个机会问问他们为什么不给我回信呢。难道我搞错了?”姚栀栀茫然得很。
祁长霄哭笑不得:“是我大意了,你在信里提了什么东北的亲戚,但是没说姓名,我也没想到,居然就是姚敬宗一家!”
“啊?你认识他们?”姚栀栀更茫然了,“什么时候的事啊?”
“姚敬宗是咱爸的老领导。”祁长霄搓了搓她的脑袋,“你是没有邀请他们喝喜酒,但是咱妈邀请了。怪不得那人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估计老一辈的关系没跟他们说,小辈在东北长大,没有回来过,自然不了解这边的情况。”
“不是吧,这么巧?你的意思是,咱爸牺牲之前,是我敬宗伯伯的兵?”姚栀栀觉得不可思议,“难怪那个人被我问傻了,连我敬业伯伯都不认识,果然城里人瞧不起我们这下乡下亲戚。啧。”
“我也是城里人。”祁长霄赶紧纠正她的认知偏差,他才不是那种俗气的势利眼,态度坚定地为自己澄清,“我跟他们不一样。”
“嗯!你最好了!独一无二的好!”姚栀栀笑着挽住他的手,“走吧,跟他说清楚,我估计他被我绕晕了。哈哈,笑死了,是我傻了,我还以为是我敬业伯伯邀请他们过来的。闹笑话了。”
祁长霄摇头:“没有,是信息差,我应该在信里跟你说一下咱爸的战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