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外甥女太高兴,外甥女傻啦!
余锦康完整地讲述了犯案全过程。
也许是记忆中的讥笑声始终在纠缠,又或者是重新回忆起童年的高跟鞋,才终于找回真正的自己……余锦康认为,没有理由让伤害他的人那么好过。
初次见到他们,他十一岁,是记事的年纪,他将工作人员名单上这四个人的名字和职业牢牢记在心底,因此长大之后再去找他们,并不是难事。
余锦康计划的这起连环凶杀案,有着完整的预谋。
当年还是化妆师的郑世鸿,不愿意为他化妆,但当时还给自己找了个说辞,像是小男孩不需要这些花里胡哨的装饰之类的……起初他的态度只是冷漠,并非讥笑。
而先嘲讽余锦康的,其实应该是负责管理搭建舞台工人的马国华。
就像警方查到的那样,余锦康去应聘,顺利地留在集装箱厂工作,马国华成了他的管工。
人到中年,马国华不再像年轻时那样充满干劲,他大多数时候都在偷懒,得过且过,同时担忧着集装箱厂倒闭后,自己该何去何从。
听人说,他和妻子感情和睦,孩子们也非常孝顺,余锦康吃着盒饭,听工友们的议论,总是笑着的。心中已经设想过无数次他惨死的画面,光是默默回味,就已经让余锦康热血上涌,迫不及待。
“有这么幸福和谐的家庭,他一定很舍不得死吧。”余锦康说。
他用一周的时间,熟悉马国华工作表、家庭住址、上下班的路线等等……但直接下手,太容易暴露自己,因此,在离开集装厂后,余锦康去了新景酒店做泊车的工作。
酒店经理张志强是个目中无人的败类。
他将车钥匙丢给余锦康,用很高的姿态,由上至下地打量他,而后轻蔑地说,见过这么好的车子吗,别刮花了。
这位张经理喜欢为难人,但余锦康从来不会和他发生争执,同样只是盯着他看,在心底描绘一万次杀死他的细节,默默地陶醉。
他的死亡倒计时,早就已经开始。
“所以,其实杀人没有先后顺序,是随机的?”莫振邦说。
“只有郑世鸿,我把他留在最后一个。”余锦康冷静地抬起眼,又继续道,“去早餐铺工作,就太招摇了,一是冯耀文没有招人的打算,二是等到案发,警察很容易就会查到我身上。所以,我只是有事没事都去深水埗走一走,买些小吃解解馋。我不会特地打听冯耀文的事,不过他出轨被儿子打,整条深水埗哪个街坊不知道?可惜了,毕竟是亲生儿子,打老豆打得太轻,只是脸上挂了彩。”
第一次下手,余锦康选择的是马国华。
当时,他已经离开集装箱厂大约半年时间,工厂的人员流动本来就频繁,再加上在工作中他从未和管工产生摩擦,就算警方要查,也不会查到他身上。
他一直在想,找一个合适的时机动手。
直到那个下雨天。
“儿童剧场演出那天,也下很大的雨。”余锦康说,“我妈牵着我回家,一路都在数落,她不知道我在后台发生了什么,只觉得自己白白花钱买了票、租了演出服和假发,还浪费了难得的休息日,结果没见到我上台。我从来没有怪过我妈,她已经很不容易了。”
“我没有解释,只是低着头。”
“雨越来越大,我们没带伞,就算我在哭,也不会被人*注意。”
“十一岁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雨天。”
第一次动手那天,雨太大了,大到他回忆起儿童剧场的后台。
因此下班后,他连酒店制服都没有换下,直接去了马国华家。初次杀人,余锦康并没有这么周密的计划,雨声回荡在耳畔时,他全副武装,站在马国华家门口。
余锦康算准马国华下班的时间,等了很久,却没等到他出现。他才知道在自己辞职后,集装箱厂生意不景气,工作时长改革,就连管工也需要上夜班。
一周的时间,足够余锦康了解集装箱厂的地形,他赶到厂里已经很晚,在厂房,马国华就像是有预感一般,怎么躺都不舒服,忽然听见脚步声,疑惑地转头。
“他记得我,因为我在半年前,是他手下的工人。”余锦康的唇角扬起一抹冷笑,“他认出我后,刚想问我怎么来了,突然就瞟了一眼,看见我穿的鞋子。”
“他一定很奇怪,那个看起来很‘正常’的工人,怎么会这样?”
马国华根本没有认出,他就是十几年前儿童剧场那个孩子。也许,在漫长的岁月里,这位马管工,早就忘记曾经发生过什么。
但是,在看见那双高跟鞋时,他的眼神同样讥嘲,唇角上扬的弧度也和当年如出一辙。
但是,他的笑容很快就定格了。
或者说,他的生命在那一瞬定格。
“他站起来,明显还是想取笑我,我没有再和他解释什么,和这种人说再多,有意义吗?我指了一个方向,让他看那边。正常人都会转身看过去吧——”余锦康比了一个勒紧绳索的手势,咬紧牙关,“就在他转身时,我杀死了他。”
余锦康并没有儿童剧场那张大合照。
但再回忆那天的细节,仿佛周遭一切嘈杂的声音都被屏蔽,注意力就像是镜头一般锁定,他看见的、听见的,只和那四个人有关。
他看见马国华差点跌倒,手掌朝上。
于是,就让他在死后同样保持这样的姿势。
“修眉刀、唇膏和腮红,都是我在路边小店随便买的。”余锦康说,“和小时候一样,我不会化妆。”
凶手用的修眉刀,和詹伟强吃回扣的修眉刀是同一个品牌,不过巧合而已。
但第一次,他太急,尤其听见有人出来查看的脚步声,立即逃跑,不小心将小刀落下了。
“我以为自己完蛋了。”
“但没想到,等了一段时间,没人来抓我,报纸上只有很小的版面登了这起案子。”
他向新景酒店提出辞职。
原本应该像上一起案子一样,隔半年才下手,但余锦康发现,他的身体似乎不对劲。
余锦康去了医院,检查结果出来,医生遗憾且抱歉地摇摇头。
父母用尽毕生积蓄,为他治疗,他积极地配合,只为了留下这条命,亲手送冯耀文、张志强和郑世鸿去死。
一年的时间,余锦康瘦了很多。他本来就矮,如今又瘦又矮,母亲很心疼,总是偷偷躲起来哭。
但他的状态,却一天比一天好。
“花了这么多钱治疗,病情稳定了。接下来,我可以好好和他们算账。”余锦康说,“肯定是连老天都见不得他们活得好好的。”
第二个是冯耀文。
十几年时间过去,余锦康从那个躲在角落瑟瑟发抖的孩子,长成一个成年人。
站在冯耀文面前,对方同样认不出他。
“是不是想学人去选港姐?”余锦康说,“我问他还记不记得这句话,然后,杀死了他。”
易冬美提过,余锦康在入职简历上写,他曾参加过蝇量级柔道比赛。
即便冯耀文健硕,但到底不是柔道亚军的对手,在死前,他苦苦求饶,说自己错了……但是,已经太迟。
“他不是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只是想活下来而已。”
第三个,是张志强。
余锦康提前踩过点,张志强家楼下装着监控,看门的阿伯非常需要这份工作,盯得紧,一有风吹草动立马起身。而新景酒店,一天二十四小时人来人往,很难避过酒店客人和前台的视线。所以,他把张志强约到废弃的旺角唐楼。
“我对他太了解了,就算结婚生子,还是狗改不了吃屎。”
“在电话里,我压低声音告诉他——有新货到,玩得开。半个小时后,他屁颠屁颠就来了。”
“真是可笑,说出来都脏了我的嘴。”
在余锦康的提醒下,张志强倒是对他有点印象。
他说,多大的事,至于惦记到现在吗?这是他留在这个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
最后,是郑世鸿。
“他看起来,倒是像个好人。”余锦康嗤笑,“有钱了,当上大企业家,穿西装打领带,捐个款就上报纸,学着做体面人。”
郑世鸿是在死前的最后一刻想起他的。
也许是职业使然,化妆师的眼睛总是比普通人要毒辣一些。原来站在自己身后勒紧绳索的,是当年那个没有眉毛的小孩。十几年后,长大后的孩子剃光他的眉毛,捡起他丢在地上的烟,塞到他的唇缝中。
“儿童剧场的所有演出结束后,摄像师给我们拍照。”
“一个家长客气地对郑世鸿说,谢谢他给孩子化了这么好看的舞台妆。他笑得多有礼貌,还迟疑手中夹着的烟会不会熏到那个孩子,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谁都不会想到,这个道貌岸然的郑校长身体里,住着个恶魔。除了我,只有我知道。”
“完整了。”余锦康闭上眼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杀光了,四个人,一个都不少。”
警方沉默着,笔尖停在笔录纸上许久。
曾经那个弱小的孩子,在长大后,精心策划这场复仇,亲手了结那些曾经欺凌过他的人。
直至死的那一刻,他们脑海中对他的记忆仍旧是模糊的。
而他,将仇恨埋在心底,铭记一生。
“易冬美、曾绍平和曾咏轩呢?”莫振邦问。
余锦康的神色顿了一下,眼底的兴奋逐渐敛下。
其实不应该杀易老师一家的。
他知道,自己没多久好活了,就算被逮捕也无妨。只是,父母会知道这一切。
所以,他鬼使神差地,去了易冬美家里。
“我不……”余锦康艰难道,“我不想,他们对我失望。”
余锦康的父母,拿出毕生积蓄,只为了医治他。
他希望他们永远不知道,儿子就是电视新闻上那个连环杀人犯。
在易老师家时,如惊雷炸响天空的枪声,打断了他。
余锦康说,他的人生是从十一岁开始,被画上刺目的分割符号。
从前他神采飞扬地站在台前,后来,喜欢躲在人后。
在角落里那些日子,余锦康很少被看见。那天警察问他有关于詹伟强的事,他说,强哥是个好人,这并不是违心的场面话。
人都是多面的,詹伟强也从泥泞里爬出来,因为理解,他愿意给自己好脸色。
“人啊。”余锦康的唇角牵起苦涩的弧度,“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才有‘感同身受’。”
……
盛放挂断电话,还很不服气。
从观察室出来的梁sir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颗糖果,让他消消气。
王经纪太不识相了!
但是,虽然不高兴,糖还是要吃的,房子也还是要给外甥女买的。
三岁崽崽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
等回到晴仔的工位坐好,他就像是回自己家一样自在。
今天,盛放小朋友完全有理由昂首挺胸。
毕竟外甥女的表现这么突出,他作为小舅,也沾光啦!
审讯终于告一段落,警员们揉着肩膀捏着腰,在CID办公室里谈论着案情。
“四个加起来一百多岁的大人,居然合起伙欺负一个十一岁的孩子。”
“但就算是这样,也不能成为他连杀四个人的理由!这根本就是丧心病狂!”
“冷静点,我不是在为他开脱。但这样的案例太多了,小孩生来只是一张白纸,问题是——”
“不管怎么说,咏珊的爹地妈咪和大哥是无辜的,只差一点,连环杀人案里的死者名单就要更长了。四个人或七个人,并不是简单的数字,而是本来应该活蹦乱跳的生命啊!”
“不能说同情,也不是理解,更谈不上原谅。但这本来可以避免,不该成为十几年后案卷里凶手的杀人动机。”
那些童年里冰冷、潮湿的阴影,成为他们必须背负一生的伤痕。
“但他还有疼爱他的父母。我始终觉得,不需要对凶手这么宽容,为他找说辞。如果所有童年有阴影的,都去杀人,这个世界就乱套了!”
“不管怎么说,这案子总算结了。”
“这次一定要好好庆祝!上次破了壁炉白骨案说要好好庆功,结果又发现命案。”
“莫sir,你答应过的天台烧烤是不是可以兑现了?”
“我记得清清楚楚,有人说生蚝无限量供应,冰啤酒也管够——不知道还算不算数?”
大家已经换了个话题,盛放却还在伤感。
可怜的、辛苦的、悲惨的童年……说的不是他的外甥女吗?幸好孩子一身正气,没有走上犯罪的道路,否则警察小舅舅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大义灭亲。
盛放忍不住看向祝晴。
要对她更好一点!
祝晴心情复杂。
那个原文中的天才少年,走上经济犯罪的道路,他不缺钱,只是想要将法理公道和规则玩弄于股掌之间。但这段时间的相处,放放分明是个乖小孩,原剧情没有详细描写,这个可怜的小反派,到底经历了些什么呢?
还是要对他好一点。
……
雨夜连环杀人案告一段落,重案B组警员的高调一如既往。
尤其是之前和A组差点要打起来的徐家乐和豪仔,走路时把下巴扬得很高。
他们也学着A组人马似的拖着长音的阴阳怪气。
“没办法,我们B组就是人才济济。”
“有些人是羡慕不来的。”
终于扳回一局,B组警员不知道多痛快。
A组那帮人脸色难看得要命,连茶水间都不去了,生怕给对方炫耀的机会。
莫振邦随他们去,笑着摇摇头,朝众人拍了拍手。
“下午茶我请,想吃什么随便点!”
一群年轻人的注意力被他吸引过去,一个个都开始起哄。
“光下午茶哪够啊?”
“午饭也得算你的。”
“莫sir,正好大家都吃腻警署x餐厅了……”
“x餐厅的饭,我都吃吐了,莫sir请客,肯定去吃阿翠海鲜楼——
“你们这帮家伙。午饭哪里轮得到莫sir请客?”黎叔帮莫sir说话,朝着走廊方向努了努嘴,“当然是算他的。”
皮鞋跟砸到地面的脚步声,大家再熟悉不过了。
一阵哄笑中,只见西装革履的翁兆麟高级督察绕过走廊拐角走出来。
“好好好。”翁兆麟说,“想吃什么尽管出声,算我的。”
曾咏珊凑到祝晴耳边。
上次她说,翁兆麟出了名的小气,从庆功宴省下来的钱都用来添置他的名表藏品。但是现在,她很大人不记小人过地摆摆手——
“其实他这个人也没这么坏啦,就是很讨厌。”
翁兆麟刚刚结束记者招待会,代表警队向媒体发言。
此时他扯了扯自己笔挺的西服领口,对莫振邦说:“这次升职试,必须报名。”
“这么多年了……”他搭了搭莫sir的肩膀,“早该想通了。”
祝晴一直觉得奇怪,拉了拉曾咏珊的袖口。
她轻声问:“组里有高级督察和沙展,怎么偏偏没有督察?”
“以前的督察递调职表时,你还没毕业呢。”曾咏珊说,“苏sir的小孩确诊自闭症,他和他太太需要用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夫妻俩都转去文职部门工作。”
“有时候,肩上几粒花也没这么重要。”
“至于莫sir……其实当年,他督察笔试第一,只是没有去参加面试,自己放弃了晋升机会。”
曾咏珊压低声音告诉祝晴,加入警队以来,莫振邦破获不少重案要案。案卷叠在一起,比盛家小少爷还高。就算只是熬资历,他也早该当上督察了。
“但是那次笔试后,一起爆炸案,他和同僚临时调班。”
“他活下来了,但是那位同僚……”
“老套吧?现在连TVB都不这么演啦。从那以后,莫sir消沉了很长时间。”
祝晴愕然:“只是意外,大家都不想的。”
“但莫sir过不去心理关。”曾咏珊压低声音,“他好愧疚,一直在‘赎罪’。这些年,除了帮那位同僚赡养老人外,甚至还……抚养对方留下的女儿。”
这并不是个秘密,莫振邦从不避讳,组里大家都知道。
除了新来的祝晴。
她怔住:“囡囡?”
“没错。他和他太太,早就把囡囡当成自己的亲生女儿来养。”
“所以莫sir对我们这么照顾,他在意团队里的每一个人……不管怎么说,他们一家三口现在很幸福。也希望,莫sir可以走出来吧。”
翁兆麟还在继续劝说:“三十四岁还在做沙展,传出去都不怕人笑?”
“翁sir。”莫振邦抬眼,“我现在可以告你年龄歧视了。”
“费事和你吵。我直接替你报名,到时候去不去考试,随便你。”翁兆麟转身要走,忽地又停下脚步,回头说道:“督察位置空了这么久,你不做,谁来做?”
工位上,大家都坐着。
盛放也坐着,在人群中,他小小的,晃着短腿听大人说话。
慢慢地,他站起来。
但是很快,被祝晴按回去,就像是打地鼠的游戏。
他俩用小气音对话——
“晴仔,他不做,我来做啊!”
“你来还不如我来。”
一片寂静。
所有的视线都落在他们身上。
祝晴脖子僵硬,缓缓回头——
我也没说现在就来。
……
下班时,盛放小朋友走在祝晴身边。
就像个小跟班。
“晴仔得罪人,你完喽!”他不无同情道,“有的上司很小气!”
莫sir在后面当场将他抓包:“说我吗?”
盛放:?
下次再也不想带这个小孩来上班了……
祝晴落荒而逃。
约好要在周三这天签临时合同,舅舅和外甥女丝毫没有耽搁。
弥敦道旁的地产铺面里,祝晴手握钢笔,做了个深呼吸,在合同纸填下自己的名字。
“恭喜晴仔!”盛放两只小肉手抓住外甥女的手,激动道,“终于买楼啦!”
放放早就答应给祝晴买楼,直到现在,才终于兑现承诺。
这么大的屋,以后就是他外甥女的,他看见晴仔的嘴角不自觉扬起,那是一个浅浅的好看弧度。
王经纪让盛放找一个能做主的大人来,但其实,小舅舅辈分这么高,谁比他更有资格做主?
外甥女是警察,难得清闲,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要继续连轴转,盛放不想夜长梦多,直接联系了自己相熟的律师。
当然,是小少爷一声令下,请萍姨帮忙联系的。
买房的流程非常繁琐,盛家小少爷很懂得用人,把一切麻烦的事情丢给律师处理。
前期的讲价工作是祝晴办的,后续临时买卖合约和正式合约的签署日期可以直接压到同一天,至于按揭,他们不需要,小舅舅心急,想要赶紧摆脱鸽子笼的束缚,又不愿意回到半山豪宅,只能寄希望于早点住上油麻地的新屋。
律师彻底被三岁半小孩压榨,祝小姐说买房不像买菜,但他觉得,盛家这位少爷仔的效率,胜过买菜。
买卖双方见面,合同不停地签,打印机都打得快冒烟……
王经纪算是亲眼见识到盛家小少爷的“派头”,恭敬地给他倒了一杯温开水,双手递上。
“没有冻柠茶吗?”盛放像个小大人,皱起眉头,“走茶。”
“有有有!马上去街口茶档买!”
穷人的梦总是很具体。
梦见赚大钱,梦见中大奖,梦见买层楼搬进新屋……但是现在,房子的钥匙真真切切地落到祝晴手中,她觉得,这才是在做梦。
她的掌心托着一把钥匙,冰冰凉凉的。
心口却滚烫。
祝晴攥着手心:“盛放,你掐我一下。”
放放小舅舅偷笑。
外甥女太高兴,外甥女傻啦!
……
终于,祝晴有时间去探望盛佩蓉了。
安静的病房里,只回荡着仪器运转的声音。
盛佩蓉仍旧躺在病床上,就像只是睡着一样。
时间“嘀嗒嘀嗒”走着。
祝晴坐在母亲的病床边,抿了抿唇,第一次开口说话。
“我们买了新屋,过两天就会搬过去。”
“前业主全家移民,留下的家具电器都很新。”
“这几天,我在给盛放联系幼稚园。”
“九龙塘的国际幼稚园环境很好,坐校车十分钟,应该不算远?”
病房外,盛放小朋友在走廊玩“踩冰游戏”。
他穿着一双小波鞋,鞋底不够滑,但疗养院的地面是滑溜的,崽崽助跑飞奔,小脸绷不紧,脸颊上的肉“嘟嘟”地晃。
盛放知道,这么自由自在的日子,可不多了。
外甥女说,他不能再这么游手好闲,得去上学。但是,他还只是个三岁半的舅舅宝宝,闲一点不是应该的吗?
玩腻了“踩冰”游戏后,盛放在病房外溜达。
他踮起小脚,踮了好久,脚晕了。
于是他重新站稳,稍微休息一会儿,继续行动。
护士上前,温柔地问:“是开不到门吗?我可以帮你。”
盛放摇摇头。
护士姐姐小看人,他的手很长,腿也很长,只是想在外面待着而已。
小不点老成道:“给她们母女一点空间。”
护士实在没忍住,“噗嗤”一下就笑出声。
笑过之后,她为了维护小孩的自尊心,捂着嘴巴清嗓子,一本正经道:“好的。”
盛放发现,外甥女好像在里面说话。
从小没有妈妈陪伴的小孩,就连面对妈妈,都不知道该作什么反应,撒不了娇,只能说些干巴巴的日常。
“如果大姐能醒来多好。”盛放说,“晴仔就是有妈咪的孩子了。”
护士愣了一下,随即心里有说不出的酸涩。
时过境迁,娱乐周刊的狗仔逐渐对盛家的事失去兴趣。珠宝大亨的辉煌,留在了过去。报刊曾登过孩子的照片,拍摄时离得远,非常模糊。前几日又有新照流出,但估计是盛家的大人出手干预,照片被模糊处理,看不清孩子的模样。
这个盛家的小少爷,之前在媒体夸大后的文字里,是一个任性骄纵到无法无天的混世魔王,但是现在,他轻轻叹气,小小心愿这么稚嫩纯粹。
孩子毕竟只是孩子。
“会的……”护士说。
盛放:“真的吗?”
护士姐姐只是安慰他而已。
放放小朋友知道,没有人能准确地回答他这个问题。
就像大人总爱说的那样,一切只能交给时间。
他从护士站搬来一张小板凳,踩上去,透过病房门的观察窗,看着里面。
晴仔还有妈妈,真好。
病房内,祝晴帮盛佩蓉掖了掖被角。
这似乎是一个无意义的动作,但也是她少有的、能为母亲做的事。
“如果警署不忙,我会多来看你。”
医生从不把话说死,当被问到盛佩蓉是否有可能醒来,他只微笑着表示,那会是一个奇迹。
原剧情里,她是在病床上耗了很多年,最终器官衰竭,永远离开了人世。祝晴从来不相信奇迹会发生,但这一次,她却愿意等待。
这是一个念想。
祝晴需要这个念想。
……
祝晴和放放拿到新屋钥匙,但还在等正式交房的时间。
在这期间,生活每天都很充实。她联系几家幼稚园,约定好面试的时间,这些天,让小舅舅自己看看面试资料。
盛放就坐在双层床的下铺,翘着小短腿,单手撑住圆碌碌的后脑勺,另一只手拿着资料。
祝晴也在书桌前看书,家里的阅读氛围这么好,但她发现,只有在自己转头时,盛放小朋友才会埋头看面试资料上的题目。
祝晴收回视线。
身后的小鬼,静悄悄的。
这一次,她回头毫无征兆。
崽崽却也早就做好准备,拧着眉头一脸专注,都快要钻进知识的海洋里。
“盛放!你的资料拿反了!”
小朋友一点都不自觉。
即便被逮住,他仍旧理直气壮,将资料丢到一边:“晴仔,叫舅舅!”
一点都没有礼貌,怎么能直呼长辈大名!
算了,一人退一步,叫放放也可以。
在舅甥俩出发去幼稚园面试前几天,还发生一件好事。
重案组所属的西九龙总区,召开内部会议,莫sir带领的整个团队因破获要案获得集体嘉奖,祝晴更因出色的个人表现受到特别表彰。
祝晴拿到奖杯和奖状,时不时拿出来看,眼里闪着光。
盛放小朋友撇撇嘴,奖杯和奖状而已,他半山家里有好多,平时都懒得看。
“你不明白。”
“你说说!”
成为一名好警察——
考入警校那一天,祝晴就在心底埋下这个信念。
如今,她正坚定地走在这条路上。
盛放恍然大悟。
要这么说,他就明白了,同一对舅甥,同一个理想。
在搬家这一天,祝晴将奖杯和奖状收好。
刚开始她信心满满,以为根本不需要请搬家公司,现在才发现,她显然高估了自己的打包能力。
那边从福利院搬去警校宿舍,祝晴的全身家当不过一个行李箱就能装下。后来在黄竹坑警校的宿舍安顿下来,她才算有了自己的一方小天地,日积月累间,专业书籍、零零碎碎的生活必需品,还有衣物……
小小的鸽子笼里,纸箱堆积。
奇怪的是,盛放才来多久,个人物品居然也不少。
平时祝晴上班的时候,他和萍姨来来回回,出出入入,从半山“接”来许多玩具。
这些玩具,她几乎不见孩子玩,但现在经过整理,堆成一座小山。
“还有哦。”
盛放趴低,像一只毛毛虫,向双层床的床底下蠕动。
他的小胳膊像藕节,还软乎乎的,看起来很可爱,伸手往床底下够,再“哗啦哗啦”掏出另一堆小山一般的玩具时,祝晴想打人。
这么多东西,到底怎么搬回新屋!
祝晴看一眼窗外。
连下了一段时间的雨,她差点忘记盛夏的日头有多毒辣。现在就连操场上的教官都看不下去,让学员躲在阴凉处休息。
她和盛放带着这么多行李出门搬家,会变成烤外甥女和烤舅舅。
“祝晴!收拾好没啊?”豪仔的大嗓门从楼下传来。
“我们不知道你住哪层,搞定就下来啦!”徐家乐也跟着喊。
他们向莫sir借了车,刚才在警校门口软磨硬泡,掏出警员证和门卫大叔套近乎,大叔却不吃这一套,哪管他们曾经是不是什么“优秀学员”,非教职人员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内。
“咏珊坐梁sir的车,马上就到。”
“行李应该能摆下吧?”
祝晴的手指微微一顿,没有立即回应。
盛放歪着圆脑袋,得意地眯起眼睛,他早就和大家联系好了!
这是难得的休息日,祝晴没想到,同事们竟然专程赶来帮忙。
面对恶意,她可以果断反击,但突如其来的善意,却让她不知道应该做出什么反应。
盛放已经将脑袋探出窗户:“我们在三楼!这间啦!”
祝晴也上前,阳光勾勒出她的侧脸轮廓。
望着楼下热情的同事们,她的嘴唇动了动,还没说什么,他们就已经抬步进宿舍楼。
行李是昨晚已经收拾好的,现在要做最后的确认。
外甥女一向稳重,很少有像现在这样手忙脚乱的时候,放放舅舅知道,应该是因为,他的模型手办不好整理,不是戳出一只钢铁手,就是头盔掉到地上,好麻烦。
在祝晴忙碌时,盛放也不闲着。
他找到这个机会,好好教育孩子。
“晴仔,你要多交朋友啊。”
“你看,小……唔——他们都愿意和你玩!”
听这语气,省略的话应该是,小朋友们都愿意和你玩。
祝晴埋头苦苦整理。
她记得,上次小少爷招呼全组同事们来家里开乔迁派对。
怎、么、办。
“听明白了吗?”
“啊?”
“等一下要和大家好好相处啊!”放放小舅舅认真道。
忽然,小朋友又自己开启一个新话题。
“晴仔,你有没有吃过香口胶?”
祝晴将玩具一件件丢进纸箱里。
咸蛋超人和雷霆战龙歪歪斜斜地靠在一起,她记得之前小孩说,在盛家儿童房,这两个玩具是势不两立的死对头。
一个人的时候,小不点有属于他自己的大世界。
“香口胶呀,你不知道吗?”盛放探头,“就是波波糖。”
半天还是没有等到回答,他继续解释,又换了个说法:“泡泡糖啦!没有吃过吗?”
小不点边说边摇头。
祝晴抬眉:“当然吃过。”
盛放给她讲了一个古老的传言,那是家庭教师告诉他的。
“MissLau说过,小朋友不能吃泡泡糖。不小心吞进去,黏住喉咙,就说不出话了。”
盛放的声音轻轻的,神秘而严肃地补充:“就算治好了,也会变成寡言少语的人。”
祝晴不解:“为什么提这个?”
“晴仔,你小时候,肯定吞了泡泡糖。”
祝晴被噎住,半天反驳不了。
怎么有小孩拐着弯骂人?
“笃笃笃”的敲门声响起,盛放迈着轻快的小步子去开门。
离开油麻地警署,祝晴和同事们在黄竹坑警校的破宿舍楼见面。
“我早就讲过,我们以前也住过这栋宿舍楼!”
“不是吧,旧这么快?我刚毕业那阵……”
“祝晴,新屋那边搞定了?”
“你就幸福啦……可以住大屋!上次凶手……我爹地说要重新粉刷墙壁。”
他们有说有笑,自然地迈进宿舍。
放放小舅舅回到祝晴身边,很明显地使眼色。
崽崽清澈的眼睛像是要抽筋。
盛放举起小肉手:“我外甥女有话要说。”
祝晴:?
所有人转头看过来。
一张张笑脸。
同事们目光炯炯,有人被赶鸭子上架。
“……”晴仔脸颊发烫,“谢谢。”
盛放是神情最慈爱的宝宝。
他抬高小奶音,为外甥女示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