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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透月亮_分节阅读_第38节
小说作者:回南雀   小说类别:耽于纯美   内容大小:425 KB   上传时间:2026-03-01 00:47:18

  视线从小女孩半阖的眼眸,转到紧握着她头发的另一具尸体上。

  那具尸体右手还握着一把刀,脸朝下倒在血泊里,后脑破了个大洞,显然是毫无防备下被人从背后近距离击中,死得干脆利落。

  猎人一枪一枪虐杀猎物,尽兴了,本想割下猎物头颅充作战利品,没想到被蛰伏在暗处的野兽反杀。我迅速推演出事情经过。

  从时间和路线看,杀死这名猎人的只可能是那个自称沃之国共和军的男人。

  看来,他真的不是冲沃民来的。

  解开猎人身上的散弹腰带系在自己腰上,再将搜出的匕首藏在小腿内侧,做完这一切,我没有停留,快速沿着阶梯往楼上跑去。

  富丽堂皇的建筑内,墙壁与天花板上满是英雄与神祇主题的恢宏画作。而从高处往下看,那两具以白色大理石为底,歪斜地倒在血里的尸体,仿佛也成了这神话卷轴的一环,诉说着属于这个时代的荒诞与苦难。

  死了两个真猎人,去掉那个共和军成员,这栋建筑里应该还剩三个猎人。与其去找“羊”,带着拖累行动,不如反客为主,去找猎人。

  猎人们死光了,“羊群”自然就安全了。

  想着,我握住枪身上的护木用力前推,金属结构咬合的一瞬间,枪身发出清脆的“咔哒”声,预示着散弹已被稳稳推入膛室。

  从前,宗岩雷还能走动的时候,宗慎安曾试图教会他享受“狩猎”的乐趣。

  “大鱼吃小鱼,野兽吃兔子。这个世界是由一环扣一环的杀戮构成的,弱肉强食是基本法则,你要提前适应。”说着,宗慎安抬起宗岩雷的猎枪,让他对准远处灌木丛中正在觅食的灰兔。

  宗岩雷盯着那兔子良久,直到微风浮动,机敏的兔子一溜烟窜进洞里,他都没能扣动扳机。

  对宗慎安来说,善良和仁慈并不是好品质,他大骂宗岩雷是个连枪都开不了的废物,命令他不猎到一只猎物就不准回去。

  我只好陪着宗岩雷,带着两个仆从在森林里漫无目的地瞎转悠。

  “少爷,您是可怜那只兔子才不杀它吗?”我背着枪,想着若是因为同情下不了手,我或许能为他代劳。

  然而宗岩雷给了我一个意想不到的答案。他停下脚步,踩住一截枯木,从缝隙间摘下一朵不知名的小白花,捏在指间转动。

  “我不是可怜它,我只是觉得……这种并非为了生存进行的杀戮很没有意义。

  “我知道父亲是想告诉我,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如果不去吃别人,就只能当被人吃的兔子。可为什么我要通过杀死兔子来证明自己的强大呢?”

  他看着我,一下把我问住了。好在,他似乎并不需要我的答案。

  “无论兔子死不死,我都是强者。谁想吃我,我就杀了他,不行吗?”虽然是问句,但看表情,他没有想得到任何人的首肯。

  “这就是我今天的猎物,回去吧。”说罢,他将那朵小花递给我,转身先一步往回走去。

  我接过那朵花,很有几分神奇地将它举过头顶,仿佛在刹那间被醍醐灌顶。

  阳光穿过茂密的枝丫透进我所站立的地方,将娇弱的白色花瓣照得近乎透明,这只是一朵再平凡不过的野花。

  在此之前,野外的一切事物,于我眼中只有“能吃的”和“不能吃的”。兔子、老鼠、蛇等等,都在我的猎物清单内,它们是贫寒日子里不能错过的珍馐美味。

  我杀它们当然不是为了证明我的“强大”。可就像宗慎安觉得兔子天生就该被猎杀一样,哪怕我已无需再为了食物发愁,“兔子是猎物”这条铁律早就深深刻在我的脑海。

  它们的死不会引起我的任何怜悯,宗慎安那并非为了生存而进行的杀戮,在我看来也很合理。

  如果不是宗岩雷的那些话,我好像已经默认,兔子确实该死。

  但其实,兔子可以不用死。

  我突然理解了书本上所谓的“道德的基础不在于自然、习俗或历史中,而只能在理性所固有的自我立法中”。

  跳出生活建立的残酷规则,原来我也是个有能力自我立法的主体。

  宗岩雷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的一朵花、几句话,让我的内心多受冲击。

  那一天,成了颠覆我价值观的“道德觉醒”日。

  二楼是贵族们的主要活动区,拥有众多的“仪式性房间”,比如,专门用来举办舞会的“镜厅”。

  镜厅顾名思义,是用许多镜子装饰而成的房间。镜子倒映灯光,拉伸空间,将珠宝、华服、美人,都成倍展现在众人面前,是贵族们炫耀权势的主要舞台。

  所以,当听到枪响与镜子碎裂声同时响起时,我立即便知道有名猎人在镜厅内狩猎。

  镜厅除了镜子多,没有什么别的遮挡物,不适合太过引人注目的出场方式。

  走近入口处,听到里头隐隐的人声,我屏住呼吸,握紧手中的猎枪,静静等待时机到来。

  “虽然不太喜欢男孩,但也凑合了。”千篇一律的电子声粗鲁地下令,“喂,快点把裤子脱了。”

  “求求你了,别杀我……求求你了,别杀我……”

  我一下认出这个声音是阿奇。

  “妈的,我让你脱裤子,你听不懂吗?”

  镜厅里再次响起枪声,镜子哗啦啦碎了一地,是猎人不耐烦,对着墙又开了一枪。

  猎人们配的枪属于泵动式猎枪,每发射一枪就需要手动上膛再射下一枪,因此,每当一次射击后,都会有一段因人而异的“真空期”。

  这正是我要等的好时机。

  闪身进入镜厅,黑色礼服的猎人背对着我,拿脚踢踹着地上蜷缩成一团的阿奇,并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到来。

  瞄准他的后脑,我吹了声口哨。

  对方下意识回过头,近距离的散弹像一团可怕的金属风暴,直直砸在他的脸上。血雾炸开,他甚至来不及发出完整的惨叫,整个人就被巨大的作用力猛砸向后,仰倒在地。

  还剩两个。

  “啊……”阿奇颤抖着抬起头,当看到是我时,惨白而呆滞的脸上露出一丝仿佛见到神迹般的不可置信。

  没空等他惊讶完,我上前一把揪扯着胳膊将他从地上拽起来。

  “我找个地方,你躲起来,只要我不来找你,你就绝对不要出来。”

  作者有话说:

  道德的基础不在于自然、习俗或历史中,而只能在理性所固有的自我立法中。出自《耶鲁大学公开课:政治哲学》。这是康德的理论,他认为真正的道德,一定是无条件的命令,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不是被欲望、利益或者任何外因驱使,它来自理性的自我立法和自我约束。简称,道德律令。

  而“道德觉醒”,是指原本麻木、被动、或不关心道德的人,突然在某个事件的冲击下,意识到某种行为“不对”,从而产生内在价值观的重构。多用于哲学和心理学。

第38章 再会,姜满

  狩猎才开始没多久,猎人不太可能进行长距离移动。一楼那三个猎人中,必定有一个是从二楼下去的,加上镜厅内被我击杀的那个,目前二楼很可能已没有猎人活动。

  作为巴洛克建筑的主层,二楼是整栋建筑最核心、最华丽的生活与会客空间。贵族们会不遗余力地在这一层展示财富与权力,但他们同时又十分注重隐私,会客厅套起居室,再套主卧,又套小型书房。越是私密的空间,越是会被深深藏起。

  而比那些私密空间更为隐秘的,是专供仆从通行的暗道。与宽敞明亮的主通道形成鲜明对照,它们如蛛网般四通八达,藏身于墙体夹层之中,狭窄逼仄,光线昏沉,脚下铺着廉价的木板,每走一步都会吱呀作响。

  这或许是整座宅邸中最粗糙简陋的地方,却恰恰是玩捉迷藏的理想场地——路径纵横,意味着进退自如,机动性极强;空间窄狭,说明一次只能通过一人,更利于躲藏;地板陈旧,使得任何细微动静都能被及时察觉,方便逃生。

  我拽着阿奇的手腕,在一间间相连的房间中快速穿行,最终将他藏在了书房后方那条隐蔽的仆从通道里。

  “这把匕首你留着防身。”

  我将腿上的匕首解下来,塞进他怀里,随即就要走。才起身,衣摆传来拉扯感。

  我低头看过去,只见阿奇仰着那张哭花的脸,眼中满是小心翼翼。

  “哥哥,你能不能……能不能顺便帮我找找姐姐?”他说到最后几个字,声音越来越小,手指也慢慢松开。

  他姐姐已经失踪四个月了,坦白讲,幸存概率渺茫。但面对这样一只迷途的小羊羔,好牧人又怎能无动于衷?

  “你姐姐叫什么?”

  他眼睛骤然亮起来,含着泪道:“叫晓敏,和我……和我长得很像!”

  我抬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告诉他我会留意。

  尽管仆从通道内不见天日、方向难辨,但对我这种从小走惯了此类通道,并且有极强方向感的人来说,想要通行无阻地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并非难事。

  一路来到尽头,走出仆从通道后,外头是一座连接翼楼与主楼的旋转楼梯。

  沿着楼梯往上,在此期间,我又听到了两声沉闷而遥远的枪响。

  加快脚步赶到三楼,映入眼帘的走廊一片狼藉,地上满是墙皮与掉落的画框形成的残渣碎片。除此之外,还钉着好几支半臂长的弩箭。

  我费力拔了一支拿到眼前查看,发现这是专门用来猎杀大型猎物的短箭——无羽,铝杆,粗重的金属剪头呈现锐利的三棱形,命中时刀刃自动弹开,可以轻易穿透任何坚硬的皮层,杀伤力巨大。

  俯身察看那支短箭时,因蹲下后与红色地毯的距离骤然拉近,我得以清晰地捕捉到一行血迹,弯弯曲曲滴落在地,朝着一个方向缓缓延伸。

  我一下站起身,循着这道血线疾追而去,脚步在三楼走廊上踏出沉闷的声响。

  如果说二楼是主客共用区域,大房间套大房间,那三楼就是完全的贵族私人领域,走廊里岔路与转角交错,密布着音乐室、家教室、收藏室等精巧的家用空间。

  血迹最终止于一扇饰有金色花纹的大门前,门缝处,大概到我胸口的高度,印着一只模糊的血掌印,宛如一道被仓皇标记的指路标。

  轻推房门,一股陈旧的福尔马林味扑面而来,我蹙了蹙眉,悄无声息地闪入其中。

  整个空间被分成了两层。第一眼,是挂满一、二层墙面的大量动物头颅标本——麋鹿、犀牛、角马……每一只都栩栩如生,像被时光突然按下了暂停键。

  第二眼,是地上大大小小,错落摆放的透明玻璃罐。福尔马林液泛着恶心的淡黄,泡在里面的动物尸体或蜷缩成一团,或无力地漂浮,皮肤被药水泡得发胀、褪色,连原本的轮廓都模糊了,让人难以一眼辨出它们曾是哪种鲜活的生命。

  毫无疑问,这是一间收藏室,却和高雅的艺术品或者名贵的雪茄香茗无关,堆砌与陈列的,都是杀戮后的血腥战利品。

  绕过一只两米多高、浸泡着不知名鱼类的玻璃罐,我移步至屋子中央。

  一排暖色的灯带从高耸的天花板垂直照下,把正中那些如同杂货店水果罐头陈列区般整齐堆叠的玻璃罐照得纤毫毕现。

  灯光刺进液体深处,照亮罐中一颗颗饱满圆润又死气沉沉的火红眼珠。

  那是沃民的眼睛。

  意识到这一点,我的胃部不适地翻搅起来。

  玻璃罐像一座金字塔,层层递减,到最顶上的时候,只剩一只罐子。

  那只罐子比其它玻璃罐都要大,足有篮球大小,罐子里是一团奇怪的黑色。我调整角度,往边上走了一些,等看清里头的东西,呼吸都停顿了数息。

  玻璃罐子里,装着一颗少女的头颅,圆圆的脸,小巧的鼻子,是阿奇的姐姐。

  “唔……”

  忽而,一道痛苦而虚弱的呻吟在耳畔响起。

  我立刻抬枪瞄准,却在扣下扳机前怔住——玻璃罐后方,戴着白色面具的猎人紧紧箍着身前受伤的沃民男孩,仿佛抓着一块肉盾。男孩脸色苍白如纸,额头满是冷汗,半边身体都被鲜血染红,伤势着实不容乐观。

  而就在这时,我身后的方向也传来异动。

  “把枪放下,姜满。”对方没有变声,因此我能清楚地听出他话语里的愉悦与松弛。

  我仍是举枪瞄准前方,但朝身后看过去。

  身着红色礼服的年轻男人站在我后方五米处,手里举着一台猎弩,脸上笑意盈盈。尽管多年未见,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此人正是巫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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