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明裕的书房,小小少年迎着风,面颊感受到些许凉意。他目光幽怨,当即朝北方望去。他来京城不过短短几个月,很快便适应了此地温暖的气候。由奢入俭难,若要叫他再回北地,他定是难以忍受北方的苦寒。
原想着来了皇宫,能同宝珠近一些,可天不尽人意,他来,她走,两人分道扬镳,他心中徒然生出无限悲凉。自从入了京之后,两人竟只见过两三回。
比起京城的凉爽,眼下的他,开始思念那股寒意。君子有别,男女三岁不同席,七岁不同榻。[3]
可他同宝珠,均没有七岁。
无数个日夜的相伴,叫他如何割舍?
他心中担忧宝珠的身子,除此之外,他委实苦闷。早前他派了男嬷嬷去查宝珠的过往,势必要查出宝珠的身世。孰料,还真被他发现了蛛丝马迹。
[1]摘自钱锺书《围城》
[2]摘自刘向《触龙说赵太后》
[3]摘自戴圣《礼记·内则》
第172章 不愿做兄妹
他猜的没错, 宝珠没有撒谎。抱养宝珠的那户人家,的确住在他们当年鬼打墙的那座山。
而男嬷嬷心细如发,在他的威逼利诱之下, 猎户的婆娘如实相告, 将当年抱养宝珠时的点点滴滴都交代了出来。
若非宝珠追着那位瑶池仙子唤娘亲, 他也不会生出那个大胆的猜想。
他从飞花口中得知, 兰姝是生产过的。而她当年小产的那个胎儿,旁人都说是个死胎, 怪就怪在替她接生的稳婆没过多久摔下悬崖, 一命呜呼,尸骨无存。
时间对不上, 宝珠的出生时间要晚于兰姝的小产,按理说,她俩本不该是母女。可怀疑的种子已在脑海中生根发芽, 他亲自同段之去了一回, 总算从那养母嘴里得知, 宝珠幼时长得快,如此他便给此事下了定论。
一个连兔子肉都没得吃的小孩,她哪里会比旁人长得还要快些?
无怪乎太极殿的那位会将孤女岑宝珠册封为永乐公主。
永乐永乐,天下永乐。
世人皆知他皇爷爷为情疯魔,不是炼丹就是寻仙, 势要寻到他祖母的那缕香魂。
而当他父王踏入京城之后,他皇爷爷既不疯也不闹, 只同以往那样,当个甩手掌柜,将监国的任务交给他父王。
兴许旁人只当是他父王众望所归,他却觉得实不尽然。
尤其是前几日他同皇叔去叩拜皇爷爷之时, 他的身形消瘦,发间银丝只用一根木簪子挽起,远远瞧过去,他只是一位仙风道骨的老头。可他的眼神却极其锐利,龙颜威严,他忙俯首称臣,屏气凝神,不敢与他对视。
他想,那一缕香魂,或许当真被他寻到了。
除却飞花之后,最清楚他父王往事的人莫过于府上的萧管家。
瑶池仙子与玉面郎君生的小团子冰肌玉骨,他合该想到的,宝珠玉雪可爱,怎会是普通人家的小姑娘?
自他猜出小团子的身世之后,他愁眉苦目,心中的苦闷如浪潮般吞噬他的理智。
倘若小团子当真是他父王的孩子,那他和她……
“哥哥,哥哥,你听说了吗?”
明霞喜欢穿一身淡紫色的衣裳,宝石发饰,东珠流苏,身为昭王府唯一的小郡主,她从头到脚,通身气派。
“阿霞,有事吗?”明鹜兀自叹了口气,他不愿同宝珠做兄妹。
往年他误打误撞,时常以己身,遮住宝珠注视他父王的目光,可如今他们一家三口都在北境,深居皇宫的他自是操控不了半点。
“哥哥,岑宝珠她太过分了,她怎么可以撇下我们一走了之?”
明鹜原以为她是来找自己玩的,不想却是跟他来告状的。
“哥哥,你也觉得她不好,对不对?张梦瑶也不喜欢她,哼,除了霞儿,谁还会和她玩,她怎么可以丢下我们!”
明霞越想越气,一边跺脚,一边拾起桌上的白玉盏扔去地上,响声清脆,玉盏顿时四分五裂,底下的人跪倒一片。
“阿霞,不可无礼。”明鹜板着小脸训她。
昭王的女儿,谁敢糊弄她?不仅做奴才的纵着她,就是他们的父母,亦是将明霞当成了宝贝疙瘩。
“哥哥,难道你不想岑宝珠吗?亏她还说喜欢你,哼,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明霞转念一想,“父王除外。”
桑拾欢的娘亲是宫里的滢望姑姑,而她也没想到,她的书箱里面会装有她娘亲写的话本子。
话本常常讲述令人唏嘘的男欢女爱,女之耽兮,不可说也。[1]他们男人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
明霞睨他一眼,她雄赳赳地过来,又嘟着小嘴,趾高气扬从他的寝宫迈了出去。
他捉摸不透明霞的心思,嘴里反复咀嚼她的那声喜欢。
喜欢吗?宝珠喜欢他吗?
被他俩兄妹念叨许久,千里之外的宝珠适时地打了个喷嚏,“阿秋。”
“珠儿,醒了吗?”
“呜呜,娘,抱抱珠儿。”
她一觉睡醒,小手往四周探了探,软被底下已经没有美人娘亲了,她好可怜!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小团子的可怜劲儿被一臂之隔的兰姝看在眼里,她浑身散发着母爱,温柔地将她揽入怀中,“嗯,让娘亲抱一抱我们小珠儿。”
宝珠称心如意,大大咧咧冲她笑了笑,“娘,珠儿肚肚饿。”
北地秋寒,车内其乐融融,昔日被雨淋湿的小猫有了家。
如今有了飞花的照料,她们母女自是不用再坐山吃山,山里的野果又酸又涩,宝珠已经吃腻了。
飞花停下马车让她们稍作歇息,不一会儿她就消失在几人的视线中,而当她回来之时,手上提着两只拔了毛的野鸡并一只野兔。
宝珠见了野兔,她垂涎欲滴,两眼放精光。
飞花到底是全能的,不仅架了个简易的烤架,还撒了粗盐。
她们这些王孙贵族用膳之时,只用昂贵的珍珠盐,但今日不同往日,于荒郊野外,粗盐亦是弥足珍贵的。
香气四溢,宝珠深深嗅了几口,她接过飞花递给她的兔子腿,献宝似的送给兰姝,“娘,兔子腿,给您吃。”
兔子腿对她而言,是早前吃不起的山珍海味。即便她肚子咕噜咕噜响个不停,馋得口津直淌,却依旧将自己珍重的东西给了她的美人娘亲。
兰姝心中一片柔软,也不知她从哪里掏出一柄匕首,认认真真片好了兔子腿,“珠儿,我们一起吃。”
“好!”
对面的母女俩分腿而食,长惜看在眼里,心里酸溜溜的。早前扬言要娶兰姝的小野种,此刻却垂涎上她的宝贝女儿了。
宝珠性子活泼,生得乖巧可爱,这段时间相处下来,他很难不对宝珠心生好感。
他面目难色,暗自鼓足勇气,缓缓开口,“仙女姐姐,我……”
“长惜哥哥,你也想吃鸡腿吗?”
宝珠吃得快,一条兔腿还不够她塞牙缝。兰姝又撕了一只金灿灿的大鸡腿给她,鸡肉软嫩多汁,一看就很好吃!
她小手举着鸡腿正准备开吃,却目睹长惜欲言又止的神情,小团子登时作护食状,狠狠咬了一口,含着鸡肉咀嚼,含糊不清道:“哥哥,你,你去吃别的,这是娘亲给珠儿的。”
她才不会本末倒置,不能因为长惜照顾过她,她就能放任他靠近美人娘亲。
娘亲只有一个,她,谁也不给。
宝珠恶狠狠地又撕咬下一块鸡肉,她兀自想了想,除非大哥哥求她,她才会勉为其难将美人娘亲让出去一会儿,一小会儿而已。
“珠儿,慢些吃,不然又要闹肚子疼。”
兰姝用的不多,大多都是在照顾宝珠,她虽没有育儿的经验,但同她相处多回,也算摸清了这小团子的性子。别的倒都还好,但就是贪嘴。
往日里兰姝只纵着她,这还是宝珠头一回听兰姝劝她,对她而言,是一种全新的体验。
她黑乎乎的眼珠骨碌一转,嘴角高高翘起,“嗯,珠儿知道了,珠儿吃饱了,娘亲,擦手手。”
兰姝拾帕子给她净手的模样认真,日光照在她白皙的肌肤上,竟如玉质一般温润通透。
她福康姐姐有娘亲,她明宝珠,如今也是有娘亲的哩!
见她今日吃的不多,兰姝以为是山鸡不合她的口味,于是温声宽慰她,“车上还有些糕点,待会饿了再吃,大概再走几天,我们就能到城里了。”
兰姝将她从飞花那处得来的消息告知宝珠,可宝珠才不管身处何地,她随兰姝出来,可不就是存着同她共进退的心思嘛,她只愿待在美人娘亲身边。
只是过了几日,马车的确驶入了官道,稀稀拉拉见了几处人烟之后,飞花正欲将他们三人安置在当地的知府内邸。
“飞花,他呢?”
兰姝隐隐察觉不对,她原以为飞花会带他们追上军队,她出发之前,细细考究过的,军营里面最缺的倒不是士兵,而是粮草和药材。除此之外,军医也至关重要。
她学医不精,只能算是马马虎虎,可他们需要的又不是神医。她只需打打下手,照顾伤患的皮外伤罢了。
“凌小姐,前面的病情有变,乌边出了瘟疫。王爷特意嘱咐属下,将您安置在白城。”
北境三城,白雪皑皑,此处名曰白城,前面还有金山和乌边。
“我要过去。”
“凌小姐……”
兰姝目光坚定,“我不是过来游山玩水的,飞花,把我送过去,长惜你和宝珠留下。”
“不,娘亲,呜呜呜,不要抛下珠儿。”宝珠立时抱着兰姝的大腿哀嚎,她不要同美人娘亲分开。
她哭得伤心,饶是兰姝也招架不住她的大声怒嚎。她心下一酸,察觉自己的行为竟同明棣没甚差别,都是只当为了别人好,也不管那人是否接受对方的安排。
“好好好,娘亲一道把你带过去。”兰姝蹲下来给她揩去泪痕,“娘亲没有不要珠儿。”
飞花百般为难,一方面是前主子的嘱托,另一方面兰姝语气强硬,大有不死不休的决心。
她于夹缝里生存,考虑良久后终是遂了兰姝的愿。
知府夫人本想过来招待贵客,却在屋里始终等不到她们。待她出来之时,亲眼目睹这几位贵客急匆匆扬长而去,徒留她愣在原地不明所以。
她一个妇道人家,前几日只听丈夫说有贵客造访,叫她务必要伺候好了,切莫惹出祸来,她还琢磨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来头呢。
要知道天高皇帝远,白城离京十万八千里,毫不夸张地说,他们在白城能横着走,又有谁能让他们奉为座上宾?
[1]摘自《氓》
第173章 元阳都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