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灿阴阳怪气道:
“行行行,姜还是老的辣,你厉害。”
明天他就让厨师把时英韶的八头鲍泡发。
过了一会儿,时灿问:
“那个……老爸,星仪会……”
“证据足够,随时可以揭发。”
时英韶回答道,
“但是,这波及到太多的世家了。有很多世家,都因为封锁地府而获利,哪怕他们和星仪会没什么牵扯。当我们去动星仪会时,就是明确了我们要触碰地府的封锁的态度,这将得罪那些世家。时家或许会因此被群起而攻之,败落,甚至破灭。”
“时家必须维持昌盛,这不仅仅是家族利益,而是性命攸关。”
时英韶对时灿讲明其中的利弊,
“时家是你的保护伞,也是林逐月的保护伞。时家在,你们才能好。舍弃家族成全大义,那是傻子才会做的事情。”
“所以,不到能够一击必杀,使所有世家无力抵抗,不得不倒戈向这边的时候,我和你妈妈绝对不能揭发星仪会。”
时灿点点头。
他知道的,爸爸和妈妈并不是怕死,只是担心无谓的牺牲——
这一次,哪怕家族败亡,他们也绝不会退缩。
他和林逐月也在等待和准备。
他们所期待的那一天,一定会到来。
时英韶随手开了下旁边的抽屉。
抽屉只开了一半,时灿一脸惊恐,赶紧伸手把抽屉推回去了。
时英韶:“……?”
时英韶拨开时灿的手,重新打开抽屉,然后差点就被晃瞎了眼。抽屉里满满的都是手表,而且全部是名牌表,最便宜的表价格也在十万以上,贵的能去到几百万。
时英韶震惊了,道:“时灿你……”
时灿赶紧替自己辩解:
“大部分都是别人送的,我自己没买过几块,真的……这几块是叶阳嘉送的,这几块是闻觅烟给的,都是生日礼物……”
时灿想要晕过去的心都有了。
他爸怎么开抽屉偏偏开到这一层?但凡他拉开下一层,看看里面的小天才电话手表和运动手环呢?
次日,赛场边的观众席上,时灿痛斥叶阳嘉:
“你们两个狗东西害惨我了!”
闻觅烟今天要上场比赛,不在观众席上,因此没能
受到时灿的当面痛斥。
但她在赛场边上狂打喷嚏。
她抽出纸巾抹了抹鼻子,抱着保温杯饮了一口枸杞水,抬头仰望天空,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流感。
叶阳嘉正在反驳时灿:
“怎么害你了?送你百达翡丽能叫害你?那你来害我吧,多害我几次。”
林逐月眼睛亮亮的,说道:
“也害一害我。”
时灿把手腕上的理查米勒摘下来,隔着袖子戴到林逐月手腕上,说道:
“别解,就这么戴,拉风。你在观众席走几圈,半个灵师学院都知道你是有钱人。”
林逐月:“……”
吵吵闹闹间,比赛即将开始了。
在收到“选手上场”指示后,闻觅烟脱掉外套,往背后的挂架上随手一扔,踩着阶梯走上赛场,观众席上响起一片欢呼声。
时灿道:“挂衣服挂得挺好的。”
叶阳嘉直接戳穿了搭档:
“她昨天在家一直练,练了好多遍。”
姚寒霜在后面坐下来,说道:
“这个学姐好飒哟,长得也好看,好像是哥哥你喜欢的类型。”
宫永元一口咖啡喷了出去。
“她单身吗?”
姚寒霜提议道,
“单身的话你赶紧追吧。”
时灿倚到靠背上,笑着道:
“弟弟,你哥从小就认识她。青梅竹马之间很难产生男女情愫的,因为都见过对方最蠢最坏最丢人、还没来得及披上人皮伪装成好人的样子,在你哥眼里她就不是个女的,在她眼里你哥估计也不是个男的。”
“还有,你知道你哥被她按着头揍过多少次吗?你哥每次和她玩,都会哭着回家找大人告状。”
姚寒霜侧头道:“哥你好逊。”
“不是我逊,是……”
宫永元绝望地闭了闭眼睛,道,
“看完比赛你就知道了。”
闻觅烟的对手也上场了。
她的对手来自昆仑分校,名叫程博文。
闻觅烟只穿了短袖就上场,在这个季节显得像个铁人。
程博文比她更嚣张,连上衣都没穿。
这个留着寸头的小伙子身体精壮,肌肉发达,有着深受男生羡慕的八块腹肌,皮肤也是健康的小麦色。
闻觅烟召唤了灵武方天,她手握战戟,指向程博文。
程博文问:“要动用灵武吗?”
闻觅烟面带微笑,说道:
“不动用灵武的话,怕是砍不动你。你也不用和我客气,有什么招式,尽管使出来吧。全力应战,往后才不会后悔。”
“那我也不客气了。”
程博文手中灵气凝聚,很快便有一杆红缨枪化现,他介绍道,
“这是我的灵武,踏浪。”
闻觅烟礼貌道:“请多指教。”
话语落下,她便手持方天,朝着程博文冲了过去。
林逐月惊呼道:“好快……”
而后,清脆的叮当声响起。
战戟撞上了红缨枪的枪杆。
闻觅烟一向温柔的双眼,此时就像是正在捕猎的鹰一样,专注且冷锐地凝视着程博文。她嘴角的笑意没有褪去,就带着这个略有些冷的微笑,用力下压战戟。
女性在力气上常常居于劣势。
再者,任谁都能看出程博文的身体非常健壮,力气多半大得惊人。
但闻觅烟却压制着红缨枪,将程博文握着枪杆的双手压得降低,甚至坚持不住地后退。
闻觅烟温柔地问道:
“不动用你的钢筋铁骨吗?”
第140章 钢筋铁骨
战戟方天离程博文越来越近了。
在距离被压缩到一定程度后,闻觅烟手上的力气一松。程博文因为惯性,举着踏浪向前扑去。闻觅烟岔开腿下劈,右腿伸向前方,从左向右用力一扫。
先前的力量对抗中,程博文为了发力,是踮着脚的,重心不在脚跟。
因此,闻觅烟极为容易地绊翻了他。
程博文迅速将踏浪的枪尖刺入地面,握着枪尖一个后空翻翻起。
但他落下的位置被闻觅烟预判了。
闻觅烟手握方天,毫不留情地斩向他的胸膛。
赛场上眼看着就要搞出一桩血案,观众席这边有些人已经不敢看了。
但就在此时,方天与程博文的胸膛相撞,撞出“铛”地一声。
林逐月睁大了眼睛,问道:
“砍上去了吧?觅烟是砍上去了吧?”
“对,砍上去了,但是没砍伤。”
时灿抓着林逐月戴着他的手表的右手手腕,一边吃豆腐,一边给她解说,
“程博文算得上是攻击手,因为踏浪还是很有攻击性的。但是他最大的优点不是攻击力强,而是擅长防御。”
“当代的持咒人已经极为稀少,他是其中之一。他持有的法咒名为‘金刚咒’,能够以灵力大幅强化身体硬度,钢筋铁骨,刀枪不入。以前论坛盘点持咒人的时候,都说他很适合耍杂技,在街口摆个碗,就可以表演胸口碎大石,等着路人往碗里扔钱了。”
闻觅烟的力气还是很大的,程博文虽然没受伤,却被撞得后退了好几步才站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