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墓园,他的墓碑,他的骨灰,以及他们的约定……都还在这里。
还有他死亡的那场车祸,也在这里。
温水的热度透不过来,指尖依旧冰凉。
追怜鼓起勇气,问:“眼罩姐,你……上次和我说,我要查的不止禹裴之是谁……那另外……”
白眼罩回答得很快,甚至没等她把后面的话都说出来:“你想问的,我知道一点。”
“不多,而且未必是你想听的。”
“告诉我。”
追怜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坚决的固执。
“三年前,裴知喻从英国回来过一趟,你知道吗?”
她不知道。
那时候她在英国,终日陪伴她的,只有脚上那条银链的当啷响声,和那座毫无生气的冰冷公寓。
噢……还有,那会裴知喻好像确实时不时不在家,就给她买了一只鸟。
她忘了是什么品种,总之是很名贵的品种。
鸟儿通体纯白,羽毛颜色却极其绚烂。
它被锁在客厅的雕花金笼里,说给她解闷用,她无聊时蜷在那沙发上看,那只鸟脾气挺烈,很会扑腾。
总无止休地撞击笼子,发出凄厉的鸣叫。
追怜伸手想安抚它,却反被它啄了一口,指腹渗出血珠。
裴知喻回来的时候,她想把手往身后藏,不被他看到那伤口,却还是没能瞒过他。
他把她的手指含在唇间,替她吮吸血珠。
“这畜生干的?”他瞥一眼那金笼里的鸟,眼神有点不善。
奇怪,裴知喻在的时候,这只鸟一声也不敢叫。
但追怜可怜它,有点像可怜自己。
她赶忙摇头:“没……没,我自己不小心刺到的。”
“追怜。”
裴知喻掰过她的脸,虎口轻柔卡着她的下巴,像是气笑了,“这公寓里所有尖锐物品我都让人扔了,就连花都是拔了刺再送进来的,你自己刺的,你自己用什么刺的?”
追怜哑口无言。
后来,那只鸟便被送出去了一段时间,再回来时候安静得不行,不知道接受了什么磋磨。
追怜看了,不知为何,比那时这鸟天天凄厉的鸣叫还要烦。
两个人温存时,她微微喘着气,对裴知喻说:“那只鸟,我不喜欢了,你把它放生了吧……”
“嗯?怜怜不喜欢了?”裴知喻的手轻轻抚着她那一段脊椎,一点一点往上攀,笑声轻轻,“那就杀掉吧。”
“裴知喻!”她惊恐地大叫,“不可以!”
那种事到一半,裴知喻忽而前仰后合笑起来,似乎是碰见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很煞风景,但他笑得真的很开心。
“宝宝。”他很温柔叫她,“你真可爱。”
而眼前,白眼罩继续往下说的声音没什么起伏,平和得很。
“那会裴知喻回来后,他跟乔洵礼见过一面,也或许不止一面,总之最后那一面,场面有点难看。”
追怜刹然回神,问:“在哪里见的?”
她脑海里灵光一闪过她躲在船舱底部,曾听到过那两个醉醺醺的渔民说过的话——
“那天我们在码头见到的那个很有气势的年轻人,好像几年前也来过我们这吧?”
“长得是很像啊,但总感觉有哪些地方不一样了!”
“气质!”那个渔民大声回道,“现在他的气质像当时跟他一起……哎,哎,你别抢我酒啊死老于头!”
……
那个很有气势的年轻人、跟他一起……那当时那两个渔民在码头见到的,应该是两个人
。
一个按道理是乔洵礼,另一个……是裴知喻么?
眼前的白眼罩顿了顿。
她似乎在回忆,好一会后摇了摇头:“具体地点不是很清楚,总之不是在S城,似乎是在裴家名下的什么产业里。”
“那场车祸后,我只知道,裴知喻在家里闹了一场大的,差点把房子点了。”
“至于为什么闹?没人清楚,总之裴家的事,只有黑的,没有白的,白的——”
她意味不明地哼了一声:“也早就染灰了。”
*
郊外的墓园里,石碑林立。
清晨的空气清冷,追怜紧了紧身上的外套。
她往墓园深处走,就算已经很久没有来过,她仍旧能轻车熟路找到那个让她记忆里的温和少年永远定格在二十三岁的埋骨之地。
她蹲下身,把手中捧着的那一大束白雏菊轻轻放在那方墓碑前。
“对不起,洵礼……”追怜轻轻垂着睫毛,“回来这么久,这还是我第一次来看你。”
“我总是这样,总在逃避,但都怪你以前对我太好了,你跟我说总有人喜欢做鸵鸟,这没什么……”
那一年,少年柔软的头发上镀着午后阳光的金边,他拿笔敲了敲正在逃避同一类数学题型不做的追怜的额头。
“你啊你,”他的声音里带着笑,“算了,总要允许这世界上有人爱当鸵鸟,是不是?”
“遇到难题就把头埋起来,假装看不见,好像问题真的会自己消失一样。”
她抬起头,瞪他。
乔洵礼却不恼。
他整个人温和得像春天的湖水:“没关系,鸵鸟就鸵鸟吧。不过你得答应我,埋一会儿头,缓过来了,就得继续试试。”
“一次不会就两次,两次不会就十次,我陪你,总不能真的一辈子当鸵鸟,对不对?”
啪嗒一声。
如今的眼泪毫无征兆滚落,砸在石碑基座上。
洇开一小片深色。
“所以我总觉得啊,我好像不来看你,你就还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在我们曾经约定要一起去的海边小镇里好好生活着……”
追怜捂住脸,止不住的眼泪不停从眼眶里流出,啪嗒,啪嗒,啪嗒……那一小片深色越洇越开,越扩越大,最后竟似要浸透整个石碑基座。
眼泪,止不住,怎么也止不住。
“你是……追怜?”
一个有些沙哑的女声从身后传来。
带着些迟疑。
追怜仓促抹掉满脸的泪,回过头。
一位衣着朴素的中年女人站在几步外,她看起来有些憔悴和苍老,但轮廓却和乔洵礼有明显的四五分相似。
她手里也拿着一束白色的菊花。
追怜怔住,点了点头:“我是……您是?”
“我是洵礼的妈妈。”女人走上前,也将手中的花轻轻放在墓前。
她看着追怜,眼神复杂。
悲伤,审视,还有一丝极淡的了然。
“我见过你的照片,在洵礼的钱夹最里层,他一直收着。”她摸了摸追怜的手背,是一种长辈式的感叹和关怀,“那张照片上你还穿着校服呢,一眨眼都这么大了。”
是啊。
她和洵礼的高中,已经是快要八年前的事了。
追怜突然感觉有些呼吸不上来。
“这是要去哪?”乔母看着她脚边的行李箱,有些惊讶,“回英国吗?洵礼那孩子还在世时候,我听他说过的,你高中毕业后就去英国读书了。”
“不是。”追怜低声道,“那地方,不太吉利,不回去了。”
乔母张了张嘴,似乎是不知道再说些什么。
但片刻后,她像是下了什么决心,拉住了追怜的手。
她的声音也压得很低,轻轻道:“走吧,孩子,去家里坐坐,已经……很久没有人能和我说说洵礼了。”
乔家的客厅简单整洁,没有追怜想象中的那般沉寂,仍旧保持着活泛的气息,冰箱上崭新的景点冰箱贴,新换的鲜艳电视机罩布……只是有一个小小的房间永远为那个叫乔洵礼的少年封存着。
也是,斯人已逝。
活着的人总要往前看。
没有谁有义务为谁停滞时间,哪怕是她自己也做不到。
乔母带着她走进乔洵礼的房间,从一个旧木盒里拿出一样东西,轻轻推给追怜。
那是一个旧笔记本。
追怜一眼就认出来了。
那是他们高中时候一起用的本子。
扉页写着他们两个并排的名字缩写——
里面贴着几枚来自不同城市的邮票,其中一枚蔚蓝色的邮票下面,还有两个人交流的笔迹:
“我喜欢这里,这里的海好蓝!”这是追怜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