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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什么神医[八零] 第22章 我真不是神医的第二十二天

作者:沐沐猫 · 类别:穿越小说 · 大小:595 KB · 上传时间:2026-02-28

第22章 我真不是神医的第二十二天

  林喜荣跟郑老大闹了这么一出, 温羲和在附近算是出了名。

  虽然出名的方向不太对,但毕竟是治病,治什么病难道还分高低。

  周成乐滋滋地数钱, 看了一眼斜对面,对温羲和道:“呸,对面真不要脸,之前那个武润科不是说跟你姓吗, 怎么哑巴了?”

  温羲和早已把这件事忘了, 听他说起这才想起来, 摇了摇头,“跟他计较什么。”

  “话不能这么说,是他自己说要是你把人病治好, 他跟你姓的。”

  周成哼了一声,说道, “还有那林志华, 这几天都躲着我,估计是知道丢人了。”

  “哪位是温大夫?”

  正当温羲和跟周成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话时, 张芝兰同嫂子一并走进来。

  温羲和闻言看过去,答应道:“我就是。”

  她微微欠起身来。

  张芝兰戴着口罩, 眼神上下打量她,眼里掠过一丝惊讶, 眼神随后看向旁边, 左右看了看,似乎在找人。

  周成道:“你们要看病的话, 她就是温大夫!”

  “她?”张芝兰语气有些惊讶,“她这么年轻,能是大夫吗?”

  张芝兰本来被嫂子带过来看中医, 就有些不情不愿,她前阵子跟着剧组去海边拍电影,海边日头毒,张芝兰脸上晒伤了,原以为过阵子就能养好,却没想到,皮肤白回来了,可脸上却多了不少黄褐斑。

  这对一个演员来说,简直是致命打击。

  要知道,有时候镜头得直接对准演员的脸,别说斑点,就是一丝皱纹出现,都会显得格外清楚。

  张芝兰今年不过才24岁,刚进了北京电影制片厂,演了两三个角色才有些名气。

  要是这皮肤的斑点去不掉,以后怎能跟人竞争。

  何况,最近还有个导演要选女主,这个机会千载难逢,她的死对头也晒伤了,但她家里有钱,能够买到国外的好护肤品护肤,张芝兰家里一般,别说护肤品了,她进制片厂后才知道演员还需要保养,买了一瓶雪花膏。

  但雪花膏只能保湿,却不能祛斑。

  张芝兰心里这叫一个发愁,赶巧她嫂子听说百姓堂有个温大夫医术很好,今天特地带她过来。

  张芝兰心里是多少存着些希望的,只是没想到,这希望这么渺茫。

  在看到温羲和的时候,张芝兰心就嘎巴一下死了。

  谁家中医不是一把年纪。

  这大夫看上去比她还小呢,能治好她的脸吗?

  “嫂子,算了,我看咱们回去吧,我看能不能找我师傅想想办法,托她跟厂长商量一下,让我提前预支一年工资。”

  张芝兰咬牙说道。

  死对头林玲玲用的那套护肤品,好像在友谊商店就能买到,只是至少需要四五百。

  嫂子虽然对温羲和的年轻也很惊讶,可听张芝兰这么说,赶紧拦住,“别啊,来都来了,先看看大夫怎么说再说。”

  她硬是拉着张芝兰坐下,对着温羲和露出一张笑脸,“大夫,您别气,我这妹子心直口快,其实是想夸您年轻,您这保养的真好。”

  温羲和抿着唇笑,周成乐了:“她不是保养得好,她是真年轻,今年才20岁呢。”

  “啊?”

  嫂子都愣住了,嘴巴张大,上下打量温羲和。

  温羲和笑道:“来都来了,我先给她看看,要是信不过,你们给个问诊费就行,问诊费也就两块钱。”

  “你们不会强买强卖吧?”

  张芝兰狐疑地看着温羲和。

  温羲和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周成,“我们俩,想强买强卖,也没那力气啊。”

  周成刚还乐呵呵地点头附和,忽然反应过来,不乐意了,“羲和,你这什么意思啊,你瞧我这身子板,我可是正经练过田径的。”

  温羲和懒得搭理他。

  张芝兰看周成这模样,倒是放心了,瞧这缺心眼的样子,不像是坏人。

  她摘下自己的口罩,指着脸上的黄褐斑道:“我来看脸上的毛病,你看我这脸,自从去海边回来,就成这样了。”

  张芝兰眉眼长得妩媚,皮肤白皙,一张鹅蛋脸,若是毫无瑕疵,可以说是个大美人。

  但现在脸上有斑斑点点,她皮肤越白,就越显得那斑点格外突出。

  温羲和让她伸出手,边把脉边问道:“这情况多久了?”

  “一个月左右了,回来后皮肤都白回来了,我还以为这黄褐斑也会跟着消失,没想到越来越多还明显。”张芝兰脸上带着郁闷跟焦虑,“平时还能化妆遮一遮,可要拍戏的时候,用粉也未必遮得住,何况有的时候还得素颜呢。”

  “拍戏,你是演员啊?”

  温羲和问道。

  张芝兰还没开口,她嫂子就带着几分自豪道:“可不是,我妹妹拍了好几部电影呢,你们看没看过《大院子》,她在里面演个女学生。”

  温羲和哪里看过这些,对她来说,这都是几十年前的电影,倒是周成,拍手道:“怪不得我瞧您眼熟,原来您是演员啊。”

  “是啊,大夫,所以麻烦您给我妹妹用心治,只要您把她治好,以后我们肯定帮您宣传。”

  嫂子倒是个会来事的,立刻就开口给温羲和画饼了。

  温羲和微微一笑,让张芝兰张开嘴,看看舌苔,看完舌苔后,她心里多少有数了,“你这除了脸上,身上是不是也有湿疹?尤其是腿跟后背?”

  张芝兰愣了下后,点头,“是。”

  “除此之外,还有食欲不振的毛病,嗯,你在海边拍摄期间是不是被什么事气到肝疼?”

  温羲和沉吟着,问道。

  张芝兰瞳孔收缩,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你看过报纸?”

  话音刚落,张芝兰就反应过来,不可能啊,他们拍摄是在海南那边,那边的报纸怎么也不可能传到北京这边来。

  “芝兰,这什么事啊,大夫,这跟她脸上的斑有什么关系?”

  嫂子好奇又八卦。

  温羲和道:“她脸上的斑,不是晒伤出来的,晒伤不会长这么多黄褐斑,她是被气到,伤了肝,肝胆不合,所以才长黄褐斑跟湿疹。”

  张芝兰冷静下来,仔细想了想。

  好像还真是。

  她死对头脸上也有一点点晒斑,并不夸张,反倒是她,脸上一块块,一点点的,触目惊心。

  张芝兰咬牙道:“还不是剧组里那些事,林玲玲家里有钱,给导演送了礼,本来我们那出戏,我的戏份比她多,愣是被删的成了背景板,我去找导演理论,那导演还说,要不不拍就滚。”

  张芝兰家境一般,又没个靠山,听见这话,要说不气那是假的,可她又不能赌气说走就走。

  那个导演是制片厂里比较有名气的导演,要是自己这就走了,回头人家一句话,指不定自己就别想在圈子里混了。

  不在圈子里混,她又没地方去,现在工作哪里那么好找。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为了演戏,张芝兰愣是忍下这口气,被林玲玲嘲笑,讥讽的时候,都得装听不见。

  她没想到,自己的病就是这么忍出来的。

  嫂子听着她这些话,心里头怪不是滋味,“要是真不行,咱就算了,回家来,怎么着,嫂子跟你哥还能养不起你?”

  张芝兰握了下嫂子的手,“嫂子,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不乐意,我就不信,我演技跟脸、身材哪里不如人,人家能当名演员,我也能!大夫,您要真有本事,就让我脸上的黄褐斑赶紧好,回头我一定给您包个大红包。”

  “你要多快好?”温羲和松开手,反问道。

  张芝兰想了想,张大导选人是两个星期后,要是自己这两个星期里,肌肤能稍微恢复七成,不甚至只要五成,她都很希望。

  她早已知道张导演要挑选的角色是个芭蕾舞舞者,张芝兰正好在舞蹈方面很有天赋,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脸上的斑点了。

  跳舞的时候难免出汗,妆容是遮不住的。

  “两个星期,能行吗?”

  “那得开两个药方,”温羲和想了想说道,“内服外用,双管齐下,不过,想彻底好,怕是得四个星期左右。”

  人体细胞是28天换一次。

  张芝兰也得亏是来得早,要是拖延下去,要想彻底去了黄褐斑,那就得两个月起跳了。

  “四个星期?”

  张芝兰眉头皱了皱,眼下她也没别的办法,只能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开吧。”

  温羲和给她开了两个药方,外用是克白散,内服逍遥丸,张芝兰看见她开的药方都不是什么贵价货,心里松了口气,又不免担忧效果。

  周成去抓药的时候,温羲和对她提醒道:“你这期间要尽量保持好心情,早睡早起,不要焦虑,药效会更好。”

  张芝兰答应一声,但温羲和看她忧心忡忡的样子,也知道她估计是做不到。

  也是,演员这一行,虽然演技很重要,但脸更重要,脸出了问题,谁能真的不焦虑?

  好不容易轮到周日。

  这天,林卫红一早就买了豆浆油条包子回来。

  她对温建国说:“今儿个两男孩都交给你,我带阿萍跟羲和去友谊商店。”

  “妈,我也想去。”温浩洋忍不住举起手来,说道。

  林卫红白他一眼,“你去干什么,我们是去买女人衣服的,你一个男孩子去添乱。”

  林卫红在家里显然说一不二,她这么说,温浩洋不敢有意见了。

  林卫红其实是头一次来友谊商店,但她走进来后,表现的好像司空见惯一样,大手一挥,对温萍、温羲和道:“走,他们二楼才卖女装。”

  温萍低声对温羲和道:“我妈来之前肯定找她那些同事打听过。”

  温羲和唇角掠过一丝笑意。

  温萍左右看看,只觉得哪个柜台都新鲜,她们一家都是只听过友谊商店,但从没进来过。

  原因无他,这地方之前是只做外国人生意,只收外汇券,这两年算是稍微放开,只要有外汇券,就能进来消费。

  但外汇券哪里是一般人能有的,除非是家里头有海外关系,不然一般人别说有外汇券了,外汇券长什么样,都未必知道。

  玻璃柜台里摆放了一样样新鲜洋气的商品,外国的零食、手表、护肤品,还有流光溢彩的金银首饰。

  这里面似乎还有一股子若有似无的桂花香。

  温萍看哪样都觉得新鲜。

  她们先去楼上的女装柜台,林卫红眼光好,第一眼就瞅见了一套薄呢套装,那套装是三件套——外套马甲跟长裙,板板正正,穿着塑胶模特身上,显得腰是腰,腿是腿的。

  温羲和看了下价格,一套套装就要三百多,她当下就跟林卫红摇头要走。

  林卫红不容分说,愣是把她塞入更衣室,“换了再说。”

  售货员态度倒是还不错,还送上两杯茶。

  温萍喝着茶,眼睛瞅着那些衣服,怎么看怎么喜欢,可怎么看也怎么肉疼,那些衣服一件至少都要一百起,有一条绿绸裙子,垂感极好,简直像水一样,花纹是暗竹叶纹。

  温萍长这么大都没看过这么漂亮的裙子,她抱着杯子,脑子里幻想着自己穿上这条裙子会是什么模样。

  她长得像母亲,脸平平板板,不算特别出众,唯有个子,从小就比同龄人高。

  “你也去试试。”

  林卫红放下杯子,冲那条裙子努努嘴,对温萍说道。

  温萍愣了愣,“我?”

  “妈,别说笑了,”她低声道:“这多贵啊。”

  “家里头最近有点钱,不缺这一百多。”林卫红分明是心疼女儿,却还死鸭子嘴硬。

  她叫售货员帮忙拿下裙子,就听得更衣室那边刷拉一声响。

  林卫红跟温萍都朝着更衣室那边看过去,这看过去一眼,母女俩就愣住了。

  温羲和平日里不怎么讲究穿搭,穿得很朴素。

  这会子冷不丁换上这么一套套装,削肩细腰长腿,虽然脚上还穿着土气的千层肚棉鞋,可这会子亭亭玉立地站在那里,简直就是个聚光灯。

  “羲和,你好像变好看了不少。”

  温萍眼睛一亮,过来说道。

  林卫红眼神带着欣赏,过来帮她扯了扯衣服,道:“咱们北京风水好,养人。”

  温羲和抿着唇笑,哪里是什么风水好。

  原身在农村,一年到头能吃上几次肉,来北京后,虽然温建国他们家日子也过得比较紧,可也是隔三差五地吃一下荤腥,她在百姓堂那边是包中午饭的,中午那顿,朱荣发他们从不亏待自己,大米白面,馄饨饺子。

  朱荣发这人还好养生,今儿个炖雪梨汤,明儿个煮银耳粥,他没结婚,也没孩子,可以说一个月挣多少钱全塞嘴里去了。

  温羲和跟着沾了光,好生养了快半个月,气血可不就大不相同。

  “好,就买这套。”

  林卫红看着不住点头,心里又懊悔不已,“可惜啊,可惜,早知道当初去陈家的时候,就让你穿这一身,保准叫他们挑不出刺来。”

  温羲和他们买了不少东西,除了两个女孩子的衣服,温羲和还做主,给林卫红买了一只手表。

  林卫红嘴上说不要,实际上脸上笑开了花。

  三人提着大包小包要回家的时候,温萍好像瞧见了谁,忽然道:“妈,那不是王亮吗?”

  林卫红顺着她指着的方向看过去,正好跟王亮对上眼神,她还没来得及招呼一声,对方就搂着个像是他媳妇的人扭头就走了,走得飞快。

  “嘿,这什么人啊,当做没看见咱们啊!”

  林卫红没好奇地说道。

  温萍小心翼翼道:“妈,我早说了,王亮他们一家没一个好东西。”

  她还担心亲妈没吸取上次的教训,以后人家有什么事,招呼一声又跑去给人家帮忙去了。

  林卫红白她一眼,“走,回家去,都这个点了,再不回去要塞车了。”

  “哎呦我的妈,可累死我了。”王亮回到家里头,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下。

  孙美红正吃着葡萄,瞧见他这模样,往外看了一眼,“丽英呢,怎么就你一个?”

  “她说她家今晚做红烧排骨,不回来吃。”王亮看了一眼厨房方向,听见保姆滋啦啦地做着饭,深吸一口气。

  孙美红不乐意了,踢了他一下,“你媳妇怎么回事,这才结婚几天,天天回家跑,这什么意思,邻居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家对她不好。”

  王亮懒洋洋,“妈,你还不知道她,跟我使性子呢,上回结婚那天,她不是说她那个爷爷是首长的朋友要过来吗,结果人家没来,我说了一句,她就跟我翻脸闹脾气了。”

  说起这事,孙美红也觉得不高兴,“她还好意思说,那天你阿姨他们都问人来了没有,我都被问的不好意思了。你可得告诉你媳妇,少吹牛。”

  王亮不傻,兰丽英那性子,自己要是这么说,那是火上浇油,他岔开话题,道:“对了,妈,你知道我陪丽英去友谊商店那边碰见谁了嘛?”

  “谁?”孙美红拿了个葡萄塞进嘴里,问道。

  王亮道:“小舅妈那个姐姐啊,家里住南城区,穷得叮当响,老是上咱们家那个。”

  “林卫红?”孙美红吃了一惊,“她去友谊商店,就她?!”

  “可不是,我看见她们还吓了一跳,怕她们上来套亲,就赶紧走了。”王亮得意洋洋,“你说,你儿子是不是特聪明?”

  孙美红陷入思索。

  这事还真有些怪。

  上回她还看见林卫红那个农村侄女坐小轿车,今天儿子就看到林卫红他们去友谊商店。

  难道说林卫红他们家发了吗?

  金豆子写了一篇稿子,有些紧张。

  她之前采风写的稿子都被编辑给毙了,这一篇要是再过不了,那就有些抬不起头了。

  她在的报社叫北京时报,不算是大报社,但发行量也有十几万,在这里上班,当个记者,说出去倍儿体面。

  她站在主编办公室,深吸一口气抬手敲了敲门,在听见一声进来后,才拧着门把手推开。

  吴主编是北京时报的老人,他要求高出了名,看见金豆子进来,吴主编眼神一凝,看了下手表,“这才下午两点,你回报社干嘛?”

  同其他工种不一样,记者是经常在外跑才能有成绩的,要是经常待在报社,那反而不敬业。

  金豆子紧张地双手递出稿子给吴主编,“主编,这是我我前天在医院里看到的一起医案,我觉得很有新闻报道价值。”

  吴主编接过稿子,匆匆看过几眼后,抬眼看向金豆子,“这就是你这个星期交的稿子?”

  金豆子听着口气不对,手掌心都冒汗了,“是,哪里写的不好吗,主编,我可以改。”

  “改什么改,这都什么垃圾新闻。”

  吴主编恼怒地直接将稿子丢在垃圾桶里,沉着脸对金豆子说道:“我看你还算努力,听你同事说经常在外面找新闻,但你怎么这么没脑子,什么中医力挽狂澜,让病人起死回生,这种报道放出去有人信吗?”

  金豆子愣了下,忙道:“不是的,主编,那个医生很年轻,而且这个事情——”

  “行了,我不要听这些有的没的。”吴主编抬起手,打断了金豆子的话,他黑着脸,直接写了个地址丢给金豆子,“你去这个地方,早上有人打电话来,说那个胡同里有一户人家夫妻吵架,烧了屋子,你去走访,回头写稿子给我。”

  金豆子嘴巴张了张,看了一眼垃圾桶里的稿子,恹恹地答应一声。

  看着金豆子离开,吴主编实在是没好气,就在这时,电话铃响了,吴主编拿起电话接通,不知道跟对面的人说了什么,出门了。

  又过了一会儿,报社社长章明知过来找吴主编,瞧见办公室没人的时候,刚转身要走,眼角余光瞥见垃圾桶里的稿子。

  他这人出了名的精打细算,瞧见那稿纸背后还是空白没写过的,立刻心疼的不行,赶紧过去捡起来,“老吴这人真是,用东西大手大脚,这纸要是不用,还能拿来打草稿啊。”

  章明知说着这话,眼神就不由得落在金豆子的那篇报道上。

  他的瞳孔微微收缩,表情严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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