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见过,臣当时在场。”蒙恬肃然道,“皆是中尉军最好的男儿。”
那是,选锋李世民可是专业的。
上万人往那一站,他目光一扫,就能一眼相中体格最强壮、意志最坚毅、目光最有神、状态最优秀的,甚至于瞅两眼对方站立的姿态,哪怕那人空着手,都能精准地推测出对方擅长什么,是刀枪剑戟,还是弓马骑射。
就跟种了几十年菜地的老农去逛一圈菜园子,马上就摘走了园子里最漂亮最新鲜的瓜果,一个也没有选错过,蒙恬当日全程陪着,都为他的眼光毒辣而心惊赞叹。
中尉军本就是大秦最精锐的军队,太子从三万中尉军里拔尖拔出来的一千人,装备了最好的马、最好的铠甲、最好的武器,在上林苑亲自训练了一年,这带出去要是不能以一敌十,李世民能把脑袋摘下来当蹋鞠踢。
但蒙恬还是不放心,他又要了两千人。
“王上莫要嫌多,实在是太子身份不同寻常”他刚解释了半句,嬴政就打断道,“不多,应当的。”
秦王怎么会嫌多,要不是人太多会引起更多注意,适得其反,他恨不得打包个两万军队,一路护送太子劳军。
这事差不多就这么敲定了,剩下的也就是路线和细节了。
商量了半天之后,蒙恬忧心忡忡地离开了,嬴政才想起他一开始牵太子过来其实为了讨论迁宫的事
这孩子转移话题的能力太强了,硬生生把嬴政的注意力带偏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瞪了太子一眼。
“怎么了?”李世民连忙坐正,一副无事发生、我什么也没干的样子,跟小黄猫悄咪咪去推桌上的杯子,被发现之后,偏开头舔舔爪子,若无其事的表情一模一样。
“奉常算过,明日宜迁居,你可准备一下,往立政殿搬。”
立政殿,这个名字太熟了,但却不是李世民起的,而是嬴政提出来的,巧合的简直像是天定。
立政二字,充满秦王对太子的期望,政治味道太浓,与“北辰”“麒麟”遥相呼应,父子俩都很喜欢。位置也非常好,处在这两殿之间,离章台宫也不远,方便嬴政找他,也方便上朝和处理公务。
太学这两年去的少了,更多的时候李世民都泡在中尉军和上林苑,跑马演练,昼夜行军,在山林河谷模拟战法,与他的卫队建立默契。
有时会看见那只眼熟的白罴,趴在树叉上做平板支撑,双掌托腮,眺望远方,悠闲得像个神仙。
晴天也挂树,雨天还挂树,除了饿时下来,一屁股坐竹林里,啃一堆竹笋嫩竹,吃一阵子,肥胖的屁股挪一挪,换个地方接着吃。
“真闲啊。”李世民下了马,感叹道。
“这玩意儿能吃不?”太子卫率李信浓眉大眼但贼眉鼠眼地问。
对,他叫李信,就是那个直接导致嬴政向王翦撒娇,创下了千古名场面的李信。
李世民选锋的时候,拿着名册一一询问核对,问到他的时候,自己都愣了。
其实想想也正常,李信的父亲是秦国南郡守李瑶,封狄道侯。李信出身武将世家,跟蒙恬王贲都差不多,都是军二三代,那他年纪轻轻就进入中尉军当裨将,实在是太合理了。
如今王翦他们在外戍边,正是年轻将领冒尖的机会。
不过对李世民来说,更微妙的是,李信好像跟他们家有关系。族谱往上叙的时候,叙到了李广、李超和李信。
虽然不知道真的假的,就当真的吧。
他当时盯着李信看了很久,看得李信都慌了:“臣有哪里不妥吗?”
“没有。你愿意做太子卫率吗?从即日起,除了父王之外,你率领这一千卫尉,只听从我的号令。我让你们跳河,你们都得跳,能做到吗?”
“能!臣愿意!”李信大声道,“臣会游水。”
李世民忍俊不禁:“那你要是不会呢?”
“那臣也跳!谨遵太子命令。”
“好极了。”
李信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作战勇猛,势如破竹,凌厉如太子射出的箭,摧枯拉朽,连嬴政都很满意。
“不能吃,这是我养的。”李世民一本正经道。
“太子连白罴都养?”李信吃惊道,“好特别的爱好。”
“你不觉得它很可爱吗?”他指指树上晃荡的黑白大团子。
“可爱吗?”李信忽然不确定了,左顾右盼,问自己的同僚。
“太子说可爱就可爱。”其他卫尉吃吃地笑,“太子眼里,连大老虎也是小黄猫。”
“山君真的很可爱。”李世民认认真真地与他们分辩,“等你们见到就明白了。”
一开始卫尉们以为是太子审美超出常人,后来他们真的看见了那只晒太阳的老虎。
超大一只,足有八百斤,趴在石头上,懒洋洋地睁开半只眼睛,往太子的方向瞄。
李信警惕地挡在太子前面,卫尉们一拥而上,张弓搭箭,随时准备箭雨齐发,把老虎射成刺猬。
“不必紧张,这也是我养的。它很乖的,从来没有伤过人。”李世民落落大方地挥手,吹了吹竹哨。
清脆嘹亮的哨音响彻密林,不仅把盘旋的鹞鹰召唤了下来,落在他手臂上,也引来了苏醒的大老虎。
它兴奋地从石头上跳下来,迅速跑过来,在卫尉们的注视下,紧急刹车,在五六步之外就停下,呼噜呼噜地打了个滚,乖乖往那一蹲,比李世民还高,裂开嘴,笑得虎迷日眼,傻乎乎的。
啊?!卫尉们目瞪口呆。
鹞鹰熟练地飞到马头上站着,下一瞬间,果然太子就上前伸手去撸老虎了。
“你是不是又胖了?肚子都快垂地上了。”李世民摸摸大老虎的脑袋,rua着它的耳朵,碎碎念,“饿不饿?要不要给你猎只鹿吃?听说你上次捕猎的时候被野猪踢了?”
大老虎委屈巴巴地发出“嗷嗷”的声音,大脑袋去蹭他的手,跟一只养熟的狗狗没有区别。
没有人为鹿发声,因为它们真的很好吃。
不仅老虎爱吃,卫尉爱吃,还可以抓一只活的带到王宫,现吃现杀,精心处理炙烤,做待客的美味。
只可惜,燕太子丹到咸阳宫的那天,没有什么心情品尝烤鹿肉的味道。
二十年前,邯郸一别,彼时同样身处困境的朋友,如今的处境却天翻地覆。
嬴政已为秦王多年,大权在握,剑指天下。
燕丹却还是太子,被逼无奈,入秦为质。
这让他该如何自处呢?
第107章 燕国想要互换质子
燕国送太子丹入秦,其实是因为怕赵国。
赵国打燕国,跟刷周本似的,刷得燕国苦不堪言。
魏国有多怕秦国,燕国就有多怕赵国。
弱国的生存智慧,就是寻求强者庇佑,就像韩国也曾经试图和赵国联盟,燕国现在也试图和秦国结盟。
为此,屡战屡败输麻了的燕王喜,主动派太子丹入秦为质。
这也许符合燕王所求,但秦国想要的早就不是什么结盟了。自嬴政继位以来,这种战国常用的外交手段,就在秦国淡化了。
秦国不再送质子出去,也无所谓别国送来的质子。
当然韩非是个例外。无论他是不是韩国的公子,秦王都会把他要过来。他到秦国来,充当的也不是什么质子的作用,纯粹只是因为他太有才华了,秦王很欣赏他的学说。
韩王不想给也得给,韩非不愿意也得愿意,就是这么霸道。
“燕国太子拜见秦王。”
燕丹长揖为礼,深深俯首。
“太子请坐,不必多礼。”嬴政语气平平,“太子一路辛苦,寡人略备薄酒,以慰风霜。”
“多谢秦王。”
燕丹落座之后,心下稍定,看着对面的李世民笑问:“这位就是秦国的国储了吧?果然卓而不凡,小小年纪,俨然秦王当年。”
他似乎是想叙叙旧,缓和一下严肃的氛围,但他提起当年,李世民就知道,嬴政要不高兴了。
好好的干嘛非要提当年呢?
嬴政在邯郸,有过过一天舒心的日子吗?
秦王记仇的小本本上,还不知道列了多少邯郸的人名呢!一张纸都不知道写不写得下。
“多谢太子夸赞。”李世民端坐秦王下首,闻言只略略含笑,客气了一句。
“当年”嬴政神情微动,竟扯出一点笑颜来,温温和和道,“当年时局艰难,多亏有丹相助,寡人铭记于心。”
“彼时你我都是质子,都不容易,自当同舟而济,遇风,其相救也如左右手。[1]此乃应尽之礼。”燕丹道,“如今燕弱而秦强,时移势易,不知大王能否像我当年帮助你一样,帮助燕国呢?”
“太子对寡人的救助之恩,五年前秦国不就已经还了吗?”嬴政脸上的笑意倏然消失,拧眉道,“若非为太子故,秦国何必要掺合你们燕赵之战呢?”
这对话一出,双方都在心里斥责对面无耻。
邯郸那点破事到底还要说多久?你们燕国被赵国打成什么鬼样心里没点数吗?我们秦国接了燕王的求援,马上就派兵去攻赵了,你们燕国还不感恩?
携恩求报,不自量力!
你们秦国是为了救燕吗?你们是为了趁机咬赵国一口好不好?趁赵军主力深入燕国一时半会回不去,秦国占了多大便宜,连吞了十几个城池,一个也没吐出来。得了便宜还卖乖!
虎狼之秦,贪得无厌!
两边谈不拢,都有点不喜,燕丹到底有求于人,举杯道:“丹代父王与燕国,深谢大王援手之恩。”
嬴政勉强还算满意,给了这个面子,举杯同饮,还顺便瞟了一眼李世民。
一般来说,秦国太子的酒是专门稀释过的,一分酒九分水,夸张的时候更是含水量百分百,一点酒味都没有。
反正都是分餐,一人一座,在秦国的地盘上,什么手脚都好做,外人也发现不了。
“太子此番入秦,所为何事?”秦王走走过场。
“自是为燕秦盟好之事。”燕丹正色道,“我听闻昔日齐王远道而来,与大王宾主尽欢,立结盟之约,十分庄重友善。既有秦太子舞剑之欢,又有上林苑同游之乐。不知你我之间,可否亦如此呢?”
怎么还有我的事?李世民抿了一口寡淡的酒水,正在怀疑这是蜂蜜水和果饮勾兑的,一听这话顿时抬了抬眼。
燕王父子这种不自量力的轻率感,真是一脉相承。
秦国的国策是远交近攻,齐国属于那个“远”,当然要与之交好,希望秦灭“近”时,齐国不要动,旁观就好。
你们燕国有这个地理优势吗?
有这个国力吗?
被赵国围了好几次都城也没见你们吱声,怎么敢在秦国摆这么高的谱?谁给燕国的自信?荆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