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70
八月二十六这日, 是李砚的生辰,又恰逢翰林院休沐。
林菀自昨日傍晚知道,他生辰这日不用上值后, 便张罗着要在家里给他过生辰。
去年,因为他去外地参加秋闱,所以,成亲后他的第一个生辰, 也是男子最重要的及冠礼, 林菀便没给他过上。
那时的及冠礼和生辰宴, 都由禾山书院代劳了。
她打算, 这次把去年那个生辰, 也跟着一起补给他,
因此,当日一早,林菀便早早地起了, 换衣、梳洗、绾发几乎是一气呵成。
她发出的动静很小,开门出去时, 床上的男人还在熟睡, 他白净的脸上, 眼睑下方的那一小片乌青尤为明显。
昨夜,她的小腿突然抽筋, 吓得他一夜没睡好。
她因为腿部抽筋, 中途醒来好几次, 李砚每次都一脸心疼地哄着她, 并给她按摩舒缓。
等好不容易, 那股麻中带疼的劲儿过去,房中又出现几只蚊虫, 纱帐放得晚了,便有一两只趁机钻了进来。
“嗡嗡嗡”地一直在耳边转悠,就是打不着,林菀极易招惹蚊虫,李砚有心想替她受了,可惜蚊子专挑孕妇咬。
为了小院更加好看,林菀和朝朝闲来无事时,便在院中栽种了许多花草,以及几样常见的果树。
甚至,还在几个前任房主留下的,几个大水缸里面养了不少睡莲。
院子多了花草的点缀,好看是好看了,不过坏处便是极易滋生蚊虫。
本来睡前,可以用艾草先熏一熏屋子,这样可以驱除蚊虫,但林菀不知怎么地?居然受不了艾草那个味儿,一闻着她便恶心反胃。
因此,蚊虫多时,只能尽量将窗户都关起来。
入睡前,李砚把窗户关得严实,外面的风一丝都吹不进来,室内的温度就赶不上外边儿凉快。
不能开窗,又遇上近来秋老虎,夜间无风更是让屋内燥热难耐,林菀一直嚷嚷着热,李砚又不敢开窗,便只能一直用扇子给她扇着风。
两人就着蒲扇带来得到点点微风,在寂静深夜里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了许久。
林菀强撑着睡意,好不容易等到子时过半,她预估着差不多零点的时候,道:“砚哥哥,生辰吉乐。”
“谢谢菀菀。”李砚嘴角轻笑着,他缓缓低下头,薄唇爱怜地亲在了她的眼眸上。
“我送你的生辰贺礼喜欢吗?”
她抓着他的手,附在自己明显隆起的小腹上,本来安静的小家伙突然踢了一下,李砚的掌心只隔着薄薄的中衣,自是感受到了。
他脸上的笑意更甚,摇扇子的动作不停,“喜欢。”
“娇│妻爱女在怀,为夫的人生已然圆满。”
“这么笃定是闺女啊?”
“嗯!”
林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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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林菀经常觉得,自己怀个孕,李砚比她还要辛苦。
明明才二十一岁的男人,生生把自己活成了她阿爹的样子,事事操心不说,孩子都还没生,他就开始看各种育儿的书籍。
甚至连她书架上那些,关于产妇产后的护理、照料的医书,都让他翻出来挨个儿看了一遍。
林菀还打趣他说,看样子他们连请婆子的钱都省了,李砚一个人就可以把她照顾好。
自从林菀有孕后,李砚不是没听过别人的调侃,说他一个大男人照顾孕妇,比那经验老道的婆子还厉害。
许多妇人怀孕后脾气差,口味刁钻,连林菀也不例外,可李砚除了包容她,迁就她,纵容她之外,便毫无一丝怨言。
他脾气实在是太好,这让林菀觉得,自己若再这般作下去,真是有些不知好歹了。
林菀有孕后特别喜欢鲜花,因此,李砚每日下值后,便会特意绕去南街,买一捧当日最新鲜的花带回家。
不拘是荷花、月季、栀子还是其他,反正什么新鲜,什么好看他就买什么。
每次林菀收到花之后,都会心情愉悦不少,甚至还会主动亲亲他,作为对他的奖励,这让他十分受用。
当他身着一身圆领绿色绣鸂鶒纹的官服,突然出现在市井时,乍然一下引起了一波不小的骚动,可后来南街的商贩,日日都能见到这位清贵的翰林出现在街头,也就不再惊讶了。
甚至,与他相熟的摊贩,还会主动跟他打招呼。
李砚为夫人买花这事儿,当时在京中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诸多闺阁小姐,羡慕林菀都快得红眼│病了,恨不能自己也找个,像李大人这么知情识趣的夫君。
还有那成亲不久的小妇人,也因为夫君不够像李砚这般有情│趣,而与自家男人生气、吵架、拌嘴的,也不在少数。
那时,南街可是刮起了一阵,“爱她就每日为她买花”的风气,甚至,有些商家还用这句口号做了噱头。
可惜,一时情│趣易,日日坚持却难。
到最后,又只剩李砚一个人买花了,而南街的商贩们也不再喊那些口号,只老老实实地经营自己的买卖。
当然,这都是先前的趣谈罢了。
除了这些,他还做了许多事,诸如连小孩儿的小床,玩的小玩具,他都自己画了样式差人提前做好。
那小床上偶有几处毛边儿,都让他给用砂纸,细细打磨了一遍又一遍。
生怕以后把孩子给伤着了。
这还不算完,他甚至一有空就跟隔壁的沈婆婆取经,请教她,如何带刚出生的孩子。
沈婆婆在这文屏巷里颇受人敬重,她为人谦和恭顺,家中又和睦,两个儿媳也从来没跟她老人家红过脸。
她家孙子孙女共五个,自小就是她老人家在带,孙婆婆把孙辈们照顾得既干净又壮实。
李砚便花了心思,将沈婆婆提到的,育儿过程中将会遇到的一系列问题,都记录下来誊抄成册,日日研读。
他那股子认真劲儿,林菀觉得比科举考试那会儿更甚。
林菀想到,李砚为孩子做的这些大大小小的事,也没再同他争论,过生辰的人最大,寿星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
若是小闺女自然最好,也算是他的愿望成真了。
室内气氛静谧,微微细风助眠,没一会儿林菀就抵不住困意,沉沉睡去了,直到她睡觉许久,他才睡下,那时都快到寅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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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砚从房里出来时,没看到林菀,不过他站在院中,能听到后院那儿,有人在说话。
李砚循声走过去,看到林菀跟成懋、朝朝他们仨围在小池子边,正聚精会神地看成适捞鱼呢。
林菀看到他了,嘴角扬起笑,招招手让他过去。李砚走到她身边,揽住她的肩膀带到自己怀里,随意地问道:“捞到了吗?”
“捞着条小的,喏,你看。”林菀眼尾弯弯,笑眯眯地,指着一旁的水桶对他道,“不过咱家人多,你们又爱吃我做的鱼,这点儿东西只怕不够塞牙缝......”
隔了好一会儿,也没见再捞上来一条鱼,李砚看成适衣衫都被弄脏了,忙对他道:
“成适,别捞了,就算捞着了,也没比这桶里的大多少,那几条鱼再养养,留着等咱们过年再吃。”
接着,李砚又对他说道:“你待会儿去外面买条大的,晚点等毓儿下学回来,咱们做烤鱼吃。”
“我来烤。”
他笑道。
“好。”
成适高兴地应道,难得在他脸上看到喜滋滋的神情。
夫人做的鱼都好吃,是不假,但要论最好吃的做法,成适跟大家一致觉得应该是烤鱼了。
而且,这鱼还得是公子烤的才好吃。
之前,小公子和他抢着烤过一次,虽然那鱼肉也做得麻辣鲜香,但成适还是觉得没有公子烤得酥脆。
林毓虽然嘴上不承认,但那次他明显没有之前吃得多。
虽是生辰,但也是平平淡淡的一天,大家离开小池塘回了前院,一起将各自准备好的生辰礼递给了李砚。
李砚一一接过,并谢过大家。
虽然都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但胜在这份心意,以往他的生辰他都刻意回避,甚至连顿好饭都没给自己准备过。
因为,他知道没有人会为他过这个生辰,就连阿爹阿娘在世时,生辰那日他们为他庆贺,也只是比平常多了两个荷包蛋。
不像有了林菀之后的每一日,荷包蛋于他而言,也不再是什么稀罕物了。
李砚觉得,娘子对他的好,有时候比阿爹阿娘更甚,她会关心他在想什么,会照顾他的情绪,会弥补他的遗憾。
就像现在,他手上拿着的这份生辰礼。
“不是早过了二十岁吗?娘子为何还要为我准备这个?”
檀香木匣子里装着,一套绿底带金线绣竹枝的锦袍,外加翠色玉冠玉簪,衣衫上头还有一封信,信封上头赫然写着一行字:相公及冠之礼。
“去年没来得及给相公过生辰,今日一道补上,我希望以后不会错过相公的每一个生辰。”
“我想陪着你,从日升到日暮;从春到冬;从生到死......”
“相公二十岁生辰吉乐,二十一岁生辰吉乐,但愿你以后一生顺遂,日日欢愉。”林菀突然朗声道。
“谢谢。”李砚轻拥着她,眼眶里热泪翻涌,“傻瓜,有你在,我怎么可能不欢愉呢?你便是我的情之所钟,是我最好的生辰贺礼。”
*
林菀他们都已经吃过早饭了,李砚醒得晚,林菀便和朝朝去厨房给他煮了一碗长寿面吃。
晌午饭是朝朝做的,现如今,小姑娘也算是撑起了半个厨房,除了难一些的饭食,其他的,朝朝已经不在话下。
甚至,小姑娘做面食的功夫比林菀还厉害,当然,这都得感谢圆圆的耐心教导。
圆圆留在睿亲王府照顾林娇,日子过得十分清闲,林娇除了照顾几个孩子,还要打理府中庶务,她作为王府唯一的女主人更是要出席各种宴请。
林娇平时没时间到文屏巷这边来,但她免不了记挂自己的弟弟妹妹,王府里有什么新奇好吃的玩意儿,便会让圆圆稍一份过来。
一来二去,几人熟了。
圆圆又是个贪嘴的,她在王府这大半年,跟王府的张大厨混得熟,因此,私下里学了不少面点做法。
她爱吃,又爱专研,所以手上功夫极好。
朝朝不会讲话,也不爱出门,但她模样生得好,招人喜欢。
每回圆圆来,她都爱拉着朝朝,教她做些点心吃食什么的。美其名曰:小姑娘不会说话不要紧,学门手艺,再加上模样俊俏,以后一样能拴住夫君。
每当这时候,朝朝都羞得小脸通红。
傍晚时候,成适去接了林毓下学,两人一刻不停直奔家中。
晚饭极其丰盛,满满一桌子的菜,林菀和朝朝还一起做了几只寿桃,圆圆的,染着红,飒是好看。
清风徐徐,虫鸣不息。
一家人围坐在小院里,就着明亮的烛光,和残月余晖,一起为李砚庆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