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慎想要伸手扶一把应郁怜。
却没想到应郁怜自己站了起来。
“走吧。”
“去干什么?”
应郁怜轻笑一声。
“当然是替哥守好家业,然后找到哥,活要女干人,死要女干尸。”
第58章 强强期
“哥, 哥,你不准走,你不能对我做了这种事,又这样轻飘飘的丢下我。”
“哥, 我好想你。”
“哥, 你究竟在哪。”
“我们结婚,好不好。”
路旻微微皱眉,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在梦里听到这个声音了。
听起来很熟悉, 可他却始终想不起来是在哪里听过。
而那个总是在他梦里出现的少年, 此刻也像每一场梦一样, 站在了他的身前。
少年的脸模模糊糊, 像蒙了一团雾一样,让男人根本无法看清。
路旻伸出手, 想要拽住少年的衣袖,把人拉过来, 将脸彻彻底底的看清。
可当他刚刚伸出手的时候。
少年就跑开了。
路旻立刻抬腿大步追上去, 他总觉得这个人, 对他非常重要。
而抓到这个少年,更像是他骨子里的一种执念一样。
他一定要看清楚这个人的脸为止。
他的指尖刚刚触及少年手腕的时刻。
一个沙哑的声音在他的耳畔响起。
“小路, 该起床了。”
梦彻底结束。
路旻睁开眼, 旁边坐着的是一个年迈的老人。
他揉了揉眼,又疲惫地捏了捏眉心,有些无奈地说。
“我刚刚差点抓住他了。”
“是你梦里的那个人吗?”
老人将早餐递过去。
“你看清楚了他的脸吗?”
“没有,不过他似乎离我越来越近了,也许再过一段时间,我就能看清楚了。”
路旻接过早餐,轻笑道。
“都叫您不要这么宠我了, 我只是您从海上捡起来的野人而已,您做好早餐放桌上就行,怎么还端来床上吃。”
“我当时在海上见到你的时候,你当时浑身是血,奄奄一息,整个人都被泡白了,我当时还以为你已经溺死了,准备报警,怎么知道你一只手拽住了我的脚腕,我见你还活着,就送去了医院,本来我是想抛下你离开,可那刻我想到了我自己的孩子,也是因为我忙于工作,疏于照料就这样死在了手术台上,所以我留了下来。”
老人一边说,一边拍了拍路旻的手,眼里闪烁着泪花。
“你早就被我当成自己的孩子了。”
路旻的眼神忍不住软了软,他在医院里醒来的时候。
始终无法回忆起任何一个人,只能记得他过去应该是个警察,后来辞职,改去从商。
世界于他而言是极度陌生的,如果没有老人,他恐怕要花更久的时间来适应这个陌生的社会。
而在他没有完全消失的童年记忆里,他仍然记得,小时候,被父母忽视的失落与不甘和父母永不停歇的争吵。
在他的记忆中,他人生的一半,都处在动荡不安中度过的。
现在路旻在老人身边找到了他迟迟未能拥有的平静,或许忘记过去本就是命运送给他的礼物呢,让他能拥有平静后半生的礼物。
以至于路旻不像任何失忆者,对过去的事情有着过分的偏执和探究欲,他选择放下过去,安心在这个偏远海岛上的渔村,帮老人打理生意,过完他的下半生。
“我始终觉得,你还是应该去找到你的过去。”
老人知道路旻想要淡泊地放下一切,他拿出了一个被盒子装着的戒指。
放在路旻的手心。
“当时把你从海里救上来的时候,你的手里就一直握着这枚戒指,上手术台你都不放开,医生还说你那根手指早就骨折了,人是畏痛的,你倒好,把这戒指当成了心肝宝贝,医生最后是给你打了麻药,你才放开的。”
“那看来,这枚戒指确实对我很重要。”
路旻不是第一次听到老人说这种话,他看向自己的那根骨折的手指,上面确实被印出了一圈戒痕,哪怕过了两年,这圈戒痕依然没有消失。
或许确实足够刻骨铭心。
路旻莫名地想到了梦里那个始终看不清脸的少年,他居然荒诞地想,这枚戒指不会是那个少年给自己套上的吧。
“所以,我还是觉得,你应该去你落海的那边看看,能不能想起些什么来。”
“改天吧。”
路旻无奈地拿起桌上的文件。
“我还要替您老打工,去G市做生意呢。”
“你想去和你现在的商战对手,硬碰硬了?我跟你说,应郁怜这个人是个硬茬,我们就是个小体量的公司,和别人搞不赢的,你不要老听那些报纸上说的,说什么你是最近几年来,唯一一个和他打成平手,有来有往的,甚至还坑了对方,是命中注定你死我活的宿敌,这都是乱吹的,是为了激你的。”
“我不反对你去G市,多走走能帮你恢复点记忆,也是很好的,但是……”
老人还想絮絮叨叨地说些什么,他始终觉得路旻这次去G市似乎要弄出很大的动静。
“好了,放心吧,虽然您现在在这渔村隐居,但咱们公司好歹也是y国老牌的了,实在合作谈不拢,我就回来渔村躺平和您一块摆烂,好不好。”
“德行。”
路旻笑着顺手将那枚戒指带上了手,就像一种无需思考的本能一样,好像这枚戒指天生就是长在他的手上的一样。
当他惊诧的发现那枚戒指在他手上的时候,他已经落地了G市的机场。
来接他的司机,看到他手上的戒指,还调侃道。
“路先生下次可以带太太一起来G市玩啊。”
路旻有些不自在的摩挲了下手上的戒指,无奈地说。
“我是未婚。”
司机连忙说。
“是我失言了,不好意思,路先生。”
“没事,我都来G市了,不如讲讲你们现在G市的一把手,应先生?”
男人看向窗外,他依稀从报纸上曾经看到过,G市犯罪率居高不下,罪犯比蟑螂还要普遍,不过看着此刻外面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他又深觉报纸上或许说的并不全面。
看起来他现在的“宿敌”应先生,确实将整个城市治理的非常好,似乎并不像那些人口中所说的暴君。
“应先生,只能说功过参半,自从他的哥哥去世后,先是股市的黑色星期五,只花了一年,就把G市资本大洗牌,接受了路家,接替了他的哥哥,坐稳了G市一把手的位置,那几天,地上那些资本家的血都拖不尽,不过物价很快稳定了下来,而治理犯罪也是他哥哥的理想,所以应先生才格外加重打击犯罪。”
打击犯罪?
路旻听到这,感觉到一种违和感,为什么他明明没有见过应郁怜,就先入为主地觉得,少年应该是合伙犯罪的呢?
而更令他耳熟的还有另一个。
男人不禁疑惑地问出声。
“路家?”
“说起来有缘,您和应先生的哥哥同名同姓。”
“是吗,有他哥哥的照片吗?”
“应先生,曾经花了大价钱,派人在各处找他的哥哥,许多人要么想要欺瞒或者威胁,用假货冒充来威胁应先生,所以后来应先生把所有有关自己哥哥的照片全部在网络上删除了,只自己找,不过我们民间都认为,路先生早就死了,只不过是应先生执迷不悟而已。”
执迷不悟吗?
路旻微微皱眉,莫名地,他感觉自己的心有些酸涩,嘴里也仿佛泛着酸味。
他拍了拍自己的心口。
大概是早上没吃早餐的缘故吧。
哪能因为一个同名同姓的人和自己宿敌的故事,就如此感伤起来。
他垂眸看起来了手上的资料,要了解自己的对手,才能更好的取得胜利。
路旻于是翻开了应郁怜的资料。
男人似乎格外偏爱白色,无论任何场合都要穿白色,活生生地像在为谁服丧一般。
而眉眼间也总是染着一层淡淡的郁色。
也许应郁怜也早就放弃了那个生死不明的哥哥。
眉眼间总是染着一层淡淡地郁色。
就好像已经默认了哥哥已经死掉了,不再下任何工夫寻找了一样。
想到这,路旻心里陡然生出些不爽来。
也让他脱离理智地问出了一个颇为奇怪的问题。
“应郁怜很喜欢白色吗,为什么总是穿白色的衣服?”
“民间的说法是,他在为他哥哥服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