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面对这个不同以往的回答,我骤然抬头。宗岩雷并不看我,依次吃了托盘里的药,饮完剩余的蜂蜜水,将杯子放回托盘。
“明天开始,你每天下午加两节马术课。一个月后,你如果不能赢巫溪晨那个白痴……”他轻掀眼皮,视线在我脸上游走一圈,最后定在我的唇部,“我就割掉你这条惹祸的舌头。”
刚刚还说我没错,这会儿又要割我舌头……
“遵命。”唇角微微弯起,我将身子往下更俯了俯。
那之后的一个月,我每天下午都是在马背上度过的。短时间内学会骑马并非难事,难的是还要学在马上控球。
头一个星期,我身上没有一处是不痛的,有时候甚至痛到无法入睡;第二个星期,肌肉开始慢慢适应,疼痛逐渐减轻;第三个星期,动作越来越轻松,我已能在马上熟练带球;到第四个星期,我不仅能带球,还能直接从马术老师手里抢球。
终于,一个月过去,迎战巫溪晨的日子到了。
那一天风和日丽,阳光温暖而不刺目,是个好天气。
巫溪晨跨下是匹毛色油亮的黑马,我则骑着那匹相伴训练整月的马——它是一匹有着白底黑色斑点,名叫“芝麻”的两岁小公马。
一对一的马球对决,没有什么团队合作,唯余纯粹的技艺交锋。
整场比赛你来我往,攻防节奏几乎不曾停歇。草叶被马蹄劈碎,尘土刺进眼中,白球在两人之间疾飞、碰撞、再疾飞。
三节比赛,二十一分钟,终场前,我抓住巫溪晨微小的失误,凭一记精准的长击再次洞穿球门,拼杀到最后一刻,以6:5的微弱优势赢得了比赛的胜利。
裁判吹响比赛哨响时,我浑身是汗,累得缰绳都要握不住。可就算这样,我还是用球杆颠起草地上的白球握在掌心,然后轻轻拍了拍芝麻的脖子,下达指令:“去找少爷。”
我上马术课时,宗岩雷三不五时就会在马场外围观,因此芝麻是认识他的。
我没有控缰,任颇有灵性的小马晃晃悠悠缓慢地踱到围栏旁。而宗岩雷正坐在围栏另一边,观众席的第一排。
热汗从我脸颊滴落下来,我夹住马腹,收紧缰绳,半个身子探过围栏,将那颗承载了荣誉与赌约,以及我一条舌头的小白球,递给了他。
“少爷,给。”
身旁给宗岩雷撑伞的男仆见状,忙要来接,被宗岩雷抓着胳膊一把拽了回去。
“退下!”他轻呵道。
男仆缩了缩肩膀,不敢再动。
观众席还坐着些当日见证了巫溪晨与宗岩雷两人的赌约,特地跑来看热闹的少爷和小姐们。众人不约而同地将目光集中到宗岩雷身上,或者说我们俩的身上。
这是给予胜利者的注目礼。宗岩雷的唇角不自觉扬起愉悦的弧度,他伸出手,来拿那颗球。而就在他指尖快要碰到球的时候,我的身后突然响起马匹痛苦的嘶鸣。
我条件反射地回头,球在这时脱离我的手掌,不知掉到何处。
球场中央,巫溪晨的那匹黑马倒在地上,而巫溪晨正挥舞手上的球杆,一下下用力狠砸马的脖子和脑袋。那马被他打得头破血流,四肢抽搐着,很快就没了声音。
马的血溅在巫溪晨的脸上、身上,没一会儿,那一小片绿茵都被染红了。无人上前阻拦,那只是一匹马,一匹属于巫溪晨自己的私产,要打要杀,旁人都无权置喙。别说是马,就是个人,巫溪晨要杀,又有谁敢说不。
泄完愤,马也咽了气。巫溪晨扔掉手里弯曲变形的球杆,浑身浴血地朝围栏边走来。那真是青天白日里,恶鬼在人间。
“我、是、废、物!”他走到围栏边,双手握住护栏,一字一字近乎面目狰狞地吐出这句话,“满意了吧?”
宗岩雷丝毫不惧地与他对视,那双犹如松河石一般的眼眸在阳光下微微眯起,泛出一片碎冰般的影。
“嗯,你确实是废物。”
巫溪晨闻言脸上怒意更炽:“好,我们走着瞧!”
他转身离开,视线扫到我的时候,如果眼神能杀人,我恐怕已经被射得千疮百孔。
踩住马镫,我握紧手里的球杆,身体一直紧绷着,等他走远了这才慢慢放松下来。
那天回到宗家已是黄昏,天边晕开熔岩一般的金黄颜色。悬浮车开进大门,运马的货箱就跟在后头,两者直到岔路口才分开,一个往主宅开,一个往马场去。
“少爷,您想骑马吗?”
我见宗岩雷目光望向车窗外,有意无意总往马场瞟,不管他是怎么想的,先试着一问。没想到,押中了。
宗岩雷猛地回头看向我,眼里闪过一丝被看穿的狼狈。
“谁跟你说我想骑马了?”他在一瞬间竖起尖刺。
“是我,我想带少爷骑马。”我指向自己,“芝麻是匹非常温驯的小马,我可以在它的马鞍上多垫些垫子,然后我们就在林子里稍稍逛一圈,天黑就回来。”
宗家的宅子占了整座山头,除了主要的建筑群,周边全是一望无际的森林。宗慎安有时候会和朋友进林子狩猎,不过里头只有一些獐子和狐狸、野兔之类的猎物,凶猛的大型野兽一概没有。
宗岩雷闻言,眸中掠过一抹挣扎之色,却终究还是点头答应下来:“天黑前必须回来。”
芝麻才下车,远远见到我便甩着尾巴向我跑来。它的马鞍正好还没卸下来,我直接让马场的仆从找来厚实的毯子把马鞍整个包裹住,随后小心将宗岩雷扶了上去。
芝麻是一匹肩高150厘米,适合青少年骑乘的中型马,那会儿我们虽然只有十三岁,身体还没完全发育,但宗岩雷的身高已经要比同龄人高出一截,非常轻易地便跨上了马。
等他坐稳后,我踩住马镫一跃,坐到了他的身后。
“你怎么也上来了?”宗岩雷有些不适地往前挪了挪,似乎想要尽可能地远离我。
“我不上来少爷要是摔了怎么办?”我将手绕到他身前,牵住缰绳,用力往后一拽,芝麻慢悠悠开始调头。
“它走得这么慢,怎么可能会摔?”
“教我马术的老师说,马是一种很胆小,很容易受惊的动物。屁股上落下一片叶子要受惊,脚踩到一团藤蔓也要受惊,所以还是小心为妙。”
虽说如此,但芝麻其实是一匹情绪稳定,不太容易受惊的小马。
夕阳下的林子显得有些昏暗,所有的嫩绿、翠绿都统一成了浓重的墨绿,只有头顶上的一方天空如同打翻了调色盘,靓丽又鲜艳。
我并没有让芝麻进得太深,只是带着宗岩雷在林子外围较为平坦的地带散步。
期间,一枝绿松垂到了宗岩雷面前,我正要替他拂开,他先一步伸手,将松枝上新长的一枚松塔摘了下来。
这是他第一次骑上马背,来到这样的高度,视野里所有的一切都变得熟悉又陌生。他把玩着那枚松塔,甚至将其放在鼻端轻轻嗅闻,就像是得到了什么新奇的玩具。
“你会爬树吗?”宗岩雷忽地发问。
“会,以前在增城的时候我经常爬树。爬到树上摘野果,掏鸟蛋,还有采松塔……”松子仁是非常优质的脂肪来源,抗饿又有营养,是沃民入冬前必须要储存的食物之一,“等您以后身体好了,我教您爬树吧?”
“我?身体好了?”他握着那枚松塔,笑得整个人都在抖动,“好啊,到时你教我。”
他没有揭穿我的谎言,而我确实也只是在说一些好听的场面话。我们心照不宣地假装根本不存在什么死亡和疾病,扮演着两名不知世事的孩童,在尘世纷扰前天真嬉戏。
“你说,公主会不会也知道我的身世?”宗岩雷装出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其实背上的肌肉都绷紧了。
“不会的,殿下不会在意的。”
“她告诉你了?”
“嗯……她在意就不会想着早日与您完婚了。您不记得了吗?她要您多吃菠菜,好好养身体,她如果在意那些东西,怎么可能这么关心你?”
宗岩雷闻言,耳根迅速充血变得通红,我在他身后目睹这一奇观,内心满是惊叹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隐秘悸动,既刺激,又愉悦。毕竟,他始终不知道,所谓公主的“回复”,都是我瞎掰的。
天色将晚,太阳渐渐沉入地平线,美好的散步时光终是结束了。我夹了夹马腹,让芝麻往回走。它不用人赶,听懂关键词,直接就往马厩的方向走去。
进到马厩,我先下马,然后拿来供夫人小姐们使用的梯子置于马腹旁,再让宗岩雷下来。
他皱了皱鼻子,有些嫌弃,但还是好好走下来了。
离开马厩前,宗岩雷轻柔地摸了摸芝麻的脑袋,甚至将自己的额头贴到芝麻的大脑门上蹭了蹭。
“谢谢。”
芝麻打了个响鼻,就像在回应他。
那之后宗岩雷的心情都非常好,晚上饭都多吃了半碗,甚至还在网上看起了昂贵的马鞍,说想要给芝麻换一副轻点的鞍,这样驮两个人时它就不会痛了。
而如此好心情,只持续到巫溪俪回来。
她归家时,宗岩雷刚准备吃药,李管家说夫人面色不好,让他赶紧去,他药都来不及吃便匆匆赶去。
然后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骂。
巫溪俪不知从哪里得知了宗岩雷与巫溪晨的赌约,大为恼怒,直言宗岩雷做事不计后果,冒失又冒进。
“他父亲是巫溪家家主,蓬莱的首相,与先皇后一母同胞的姐弟。最重要的是,他还是我的族人。”巫溪俪面色冷凝,“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是对我有什么不满吗?”
宗岩雷试图争辩:“我对您没有任何不满,是巫溪晨挑衅在先,我只是……”
“你只是什么?”巫溪俪骤然截断他的话,“你只是让整个白玉京看了场笑话,再为自己树了个了不起的敌人。‘若无碾压性的绝对力量,每一次反抗都将化作反噬自身的利刃’,我告诉过你的,你为什么不好好记住!”
“我……”
宗岩雷的脸庞变得雪白一片,我知道,自己是时候出列了。
“夫人,不关少爷的事,是我的错。”我直直跪下,爬到巫溪俪的面前,重重磕了两个头,“是我为少爷树敌了,您惩罚我吧。”
巫溪俪平日里总是一副温婉知性的模样,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她这样怒形于色。要知道她就算与宗慎安争执,也从不会面红耳赤,顶多阴阳嘲讽两句,脸上永远带笑。
“你以为我会放过你吗?”巫溪俪冷硬地下令,“来人,把他拖下去,抽十马鞭。”
“母亲,他……我还要用他!”宗岩雷急道。
巫溪俪不为所动,那总是毫无重量的、含着轻视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与其说在看一个人,不如说是在看一样死物。
“你再多话就是二十鞭。一个贱民罢了,能找到一个,就能找到第二个。况且,只要不死,就算瘫了你照样能用。”
她才说完,我就被两个男仆架着拖离了房间。
他们将我带到大宅外,靠近林子的地方,然后要我脱掉上衣,抱住一棵断裂的枯树桩。
天太黑了,他们用手电照着我,我甚至没看清行刑的是谁,背上就被用力抽了一鞭。
马鞭落在背脊上,先是尖锐到想要尖叫的疼痛,过了会儿等锐痛平息,又会泛起细细密密,犹如无数根小针戳刺般的疼。一鞭叠着一鞭,等十鞭抽完,整个背上都是火辣辣的。
“行了,抽完了,把人送回去吧。”
我抖着手想要穿衣服,却怎么也扣不上扣子,最后还是负责押送我的男仆之一看不下去了替我扣好的。
穿好衣服,他俩还想架我,被我婉拒了。我靠着自己两条腿,三步一歇,慢慢挪回了住处。
我的房间是和宗岩雷连在一起的,就在他卧室后头,很小的一个房间,没有窗户,也没有什么个人空间可言。要进我的房间,就要先穿过起居室和宗岩雷的卧室。
而一推开起居室的门,我就愣住了。不为别的,全因屋里实在太乱了。整个起居室都像是被飓风洗劫过,家具翻倒,瓷器碎了一地,抱枕散落各处,连离去前宗岩雷未来得及吃下的药,也全都洒在了地上。
我在凌乱的屋子里环伺了两圈,才在一个昏暗的角落发现宗岩雷。他的脚边倒着一支落地灯,尽管白瓷的灯柱已经破裂,但顶部的灯泡还在坚强地工作,发出一些些幽暗的光来。
我艰难地跨过一地狼藉,走到他身前,缓缓蹲下。
“少爷?”
宗岩雷浑身一震,从双臂间抬起头。他的眼眶红得像要滴血,我起初以为他是哭了,可仔细一看,他眼下又很干燥。
“姜满……”他的小臂上、手指上,全都是透血的伤口,不知道是发脾气砸东西的时候弄伤的,还是自己咬的,或者抓的,“母亲说,要把芝麻赔给巫溪晨。”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