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大户人家还好,家里备着些许药材,再不济还能高价使银子去购置。苦的是那些吃不饱,穿不暖的老百姓。得病,那就是等死。
“飞花,我要去普济馆。”
人人自危,花容月貌的小娘子却想去救一救深陷苦海的穷苦百姓。
“凌小姐,主子有令,不让您出去。”飞花自觉语气有些重,她又给兰姝挑了些好话,“凌小姐,主子心中有数,他断不会眼睁睁看着老百姓送死的。”
兰姝无奈,这些人是在保护她,却也拦住了她的脚步。一连好几日,兰姝都被困在凌宅不得外出。
将扰扰,付悠悠。[1]如今倒又像是回了在花朝阁的日子。
等了小一旬之后,林书嫣独自上门,“姝儿,近日可好?”
近日家家户户都被勒令不得外出,她原是想叫兰姝搬去谢家,又怕兰姝就此增加风险。
兰姝摇摇头,“林姐姐你呢,谢家可好?”
“谢家无碍。好在昭王当机立断,京城里这几日的病情都被控制住了。”
林书嫣凝着眼前的小娘子张口欲言,“姝儿,你同我说,你和昭王……”
她方才来时,屋外守了好几个人,且还都是陌生面孔。她不由想起那日得了天花的消息后,她正欲前来凌家,却见一人来谢府同她报了平安,他自称是昭王府的人。
她这几日忧心忡忡,冥思苦想多时,自己照看的小娘子,为何同那位皇家之人有了关联。
“姝儿,你老实同林姐姐说,是不是昭王他逼你的?”
小娘子近些年出落得亭亭玉立,说一句倾国倾城也不为过。这等姿容,哪个男子不心动?先入为主,她心下腹诽,定是那明家的阎王觊觎小娘子的美色。
纵使兰姝同那人亲近多回,可被人问及与他的关系时,她也忍不住羞涩。
沉鱼落雁的小娘子涨红了脸,她颔首轻轻摇头。
“姝儿,不用怕,你如实说来,若是昭王强迫你,林姐姐定要为你争一争。”
争什么,争理,理从何来?他们明家就是理。
兰姝眼神闪躲,脸上的红云越发艳丽,她声如细蚊,“不是的,林姐姐,姝儿是自愿的。”
事已至此,林书嫣观她羞怯的模样,也算知晓她的好姐妹的确是心甘情愿的。
早前她从未想过给兰姝寻一大户人家,然事与愿违,她不得不郑重其事地思忖起来,“姝儿,昭王他已有正妃。”
她不愿让兰姝嫁去那些贵胄子弟家里的原因便是,他们那些人不过是觊觎小娘子的美色罢了,且兰姝若是出嫁,大抵做不了正头娘子。
即便如此,她也没想过让兰姝进宫啊。
皇家无情,她正欲再说几句,却见小娘子的眼神开始迷惘,话到嘴边之时,终是化作一声叹息。
“姝儿,无妨,昭王身边不过只有一位王妃罢了,他……”
兰姝心里纠结,她在考虑要不要将明鹜两人的身世告诉她。
“姝儿,到时候你去了王府,与他行过房之后,务必要把后窍高高抬着,底下最好垫些被褥,这样受孕快些。”
兰姝听得面红耳赤,她羽睫轻颤,不安地用手指头搅着自己的衣角。
“姝儿,我们女子都要有这一步的,孩子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本。好姝儿,昭王妃她是大庆人,非我族类,不过有一双儿女傍身,她便从舒夫人被扶了正。到时候林姐姐去给你打听一下,弄几副一举得男的汤药过来,你年轻,争取三年抱俩。”
若论母家,她二人都没有助力,倒也势均力敌,眼下最重要的便是子嗣。林书嫣交代完便兴致冲冲离了凌家,指不定要去哪给她弄些求子丸过来。
待她走后,兰姝抚了抚自己的芙蓉面,她以往并未考虑自己同他的以后。
昭王入京监国,下一步便可登天,而明鹜早早地就被他立了世子,若她日后有孕……
兰姝与明鹜见过三回,只觉那位小郎君同明霞甚是不同,他不骄不纵,就连宝珠,他也丝毫不嫌,隐隐可见一斑。
她揉了揉自己平坦的小腹,暗自摇了头,他二人是安和的儿女,明棣自不会亏待他俩。
她贯不喜庸人自扰,兰姝不再考虑前途如何,她欲出门前往普济馆,岂料飞花过来拦了她,“凌小姐,主子不让您去医馆。”
又是不让。
若说前几日也就罢了,可林书嫣都过来瞧她了,外头的形势定没有早前那般严峻。
偏偏飞花毅然决然拦在她跟前,她的蛮横惹恼了小娘子,“让开,我要出去。”
“凌小姐,普济馆的人多病杂……”
“我也是人,让开。”
兰姝铁了心要过去,飞花只得寸步不离跟着她。
马车上的小娘子指着外头问道:“那边是在做什么?”
飞花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同她解释:“王妃筹集了善款,正在给人施粥。”飞花顿了顿,继续道:“这几日时不时便有灾民过来争吵,恰好昨日王爷路过,他看了看锅里白花花的米粥,当即吩咐下去,掺下不少沙子一起煮,闹事的人这才少了。”
米香四溢,兰姝坐在马车里离得远,瞧不见那些细碎的沙子,她心里酸溜溜的。
目睹兰姝的兴致不高,她挠挠脑袋,又多嘴提了一句,“凌小姐,王妃曾救过王爷和北昭军,王爷顾念她照顾霞小姐辛苦,故而让她做了昭王妃,王爷对她没有情的。”
听完她的解释之后,兰姝依旧萎靡不振,飞花只得闭了嘴。她知晓自己嘴皮子不利落,说的话不中听。
美人含泪惹人怜爱,兰姝的眼眸湿润润的,她下马车前揩去眼角的泪,又大喊一声,“师父。”
大老远地就喊人,戚老头只当自己耳聋眼花,他揉揉眼睛,“嘿,乖徒,你可算是舍得来看我这个老头子了。来,搭把手,把这些连翘汤拿去分了。”
普济馆前搭了几块遮风避雨的木板,也算是给这些无家可归的灾民一处安宁之地。
兰姝今日特意带了面巾,又换了一身粗布麻衣,饶是如此也难掩她秀丽的外表。
鱼龙混杂的灾民里免不了有几个想对她动手动脚的,但见她身后跟着个罗刹女侍卫,倒也都歇了心思。一来二去,都知道普济馆有个女菩萨。
自从兰姝去普济馆帮忙之后,她日日忙到鸡鸣而归,许久未曾如此劳累过,她身心俱疲。
而区区一家医馆,自是不足以救助全城的灾民,普济馆这些时日也没少被其他医馆针对。
然就在兰姝过去的第二日,那位昭王放了话,若有哄抬物价者,一律处死。
他并未确切地明说奖赏如何,只在众目睽睽之下,题了一块匾额赠予普济馆,又赏赐了一匣子金银。
这下好了,别家的医馆纷纷效仿,给人免费义诊,唯恐自己慢人一步,惹来阎王的怪罪。
谁人不怕?他朝若是坐上凌霄宝殿,他动动手指,便可叫人一家老小尽数成为孤魂野鬼。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2]人人居安思危,集京城所有医馆相助,病情显然好转。
露沾草,风落木,岁方秋。[3]
不日,待病情完全被控制之后,京城里的流民也被管控了起来,事情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兰姝累了大半个月,身上瘦了一大圈,尤其是那双柔嫩的素手,日日煮药分汤,竟有些薄茧了。
她踹了绣鞋翻身一滚,正欲好好歇息之时,玉面郎君裹了秋霜而来,“朝朝。”
两人将近一月未见,兰姝眼底泛着欲色,她的瞌睡虫似打了鸡血一样,兴致高涨。
小娘子旋即下了榻冲他而去,她赤着一双莲足朝他奔来,一如两人初次重逢那日。
“子璋哥哥。”
软玉温香,娇软乖巧的小娘子眸中氤氲着水雾,她可怜兮兮地咬着樱唇,当真是楚楚可怜。
明棣多日以来的紧绷情绪在与她相见后,尽数舒缓,他的心似被温柔的羽毛滑过,痒痒的。
他主动掐着小娘子的屁肉吻过去,软嫩的唇瓣被他含在嘴里甚是可口。
兰姝足上未踩鞋,她已被明棣抱着坐在大腿上,他喜欢掐她的屁肉,可他显然感到掌心的浑圆之感不复从前,她瘦了,心里对她越发怜惜。
兰姝娇声娇气地任由他吮着舌尖,这一月以来,即便她忙得晕头转向,她仍然日日都在思念他。
她的身子敏感,经他一揉,她止不住地淌下泪珠,迎着烛火,晶莹剔透。
“朝朝,别遮。”
衣衫尽数被他褪下,兰姝羞羞怯怯地拦着他不许看,他的喉间不断滚动,声音暗哑而低沉,诱哄道:“朝朝,很美,不用遮。”
经他锲而不舍地鼓励,小娘子终是怯弱地将纤纤素手拿开。
此光此景对他而言,甚美。
“朝朝,自己拿着笔,哥哥教过你的,如何开笔,如何润笔。”
她许久不上女学,于深更半夜里被夫子捉个现行,非要叫她扶着狼毫,直叫她羞得双颊滚烫,半点不敢同他对视。
“朝朝,用力一点,好好握着笔。”
他事多,小娘子被他嚷得直皱眉,她索性同上回一样,寻着狼毫上虬结的刻纹细细捻,从下往上,略粗粝的指腹轻蹭狼毫的挂绳。
挂绳处有一个小孔,兰姝将食指摁过去,底下的男子果然抽气几声,“朝朝,不许玩夫子的教具。”
小娘子倒也乖巧,她果真顺从夫子的要求,弃了他的教具。
“哥哥,朝朝想吃葡萄。”
兰姝的声音很轻,动作却飞快,俯下身从他腰腹旁拿了两枚粉润的葡萄过来。
昭王府送来的葡萄不小,大抵有鸡子白那么大,兰姝捏了捏,温热,并未冰镇过,想必是顾及她的身子。
秋高气爽,夜里不宜多用冰。兰姝一时口渴,并未征得男子的同意,便将他那随身携带的两枚葡萄吃入口中。
许是葡萄太大,兰姝吞不下,她吮了吮,葡萄并未破皮,没有汁,挂在一旁的狼毫却淌了些许墨汁。
“朝朝,朝朝,嘶,不吃了,求你。”
“要吃的,哥哥,朝朝饿了,朝朝馋。”说罢,她又舔了舔,扬着美眸娇嗔,“为何不愿给朝朝,可是想留着给那昭王妃?”
兰姝说得可怜,语气里带着诸多埋怨,仿佛他当真是那负心汉一样。
可他哪里会同什么昭王妃亲近,只有她。
身上的邪火被她尽数吃了个干净,葡萄被她把玩了许久。
“哥哥的葡萄,好吃。”她舔了舔,将嘴角处的葡萄汁尽数舔去。
鼻尖萦绕着女郎淡淡的幽香,此刻的她宛如魅惑人的精怪,将他的精气狠狠吸了去。
吃完葡萄之后,兰姝不用他多说,又持着那根狼毫跟他学如何润笔,她总归是要完成夫子的命令的。
及至天微微亮,兰姝毫无规矩地趴在他耳边细细喘,“哥哥,朝朝想你。”
这一夜,他清清楚楚感受到了她的思念。
小狐狸粘人,同他一月未见,便将他绞了个干净。
明棣替她揩去掌心的浊渍,又吮了吮她的指尖,眸光柔和,他万般不舍地吻了吻她的羽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