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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权贵轮番精养_分节阅读_第104节
小说作者:盈惜   小说类别:历史架空   内容大小:1.01 MB   上传时间:2025-11-13 19:11:03

  徐霜霜为了掩人耳目, 今日出行乘坐的只是普通马车,乃至于徐家马车抵达医馆的时候,她脖颈的皮肉裸露在外, 创口早已溃烂不堪。

  南梦不忘替她掩面, 几人火急火燎进了人满为患的回春堂。虽说徐家大可递了帖子请来太医诊治, 可一道道程序下来, 事有轻重缓急,[1]还不如去就近医馆。

  “这位娘子, 还请往后挪挪, 排个队。”回春堂的伙计将徐霜霜一行人拦在门口,弯腰伸手朝她身后的队伍指了指方向。

  “放肆, 知道我们小姐是谁吗?”

  “咋滴,侬是天王老子啊?莫挡道,什么素质啊还插队, 我呸。”人群中一皮肤黝黑的矮壮男子适时探出身子, 面露鄙夷, 口中出言讥讽那锦衣华服的官家小姐。

  “我家小姐的病情耽误不得,还请行个方便。”南梦见后边排队的人纷纷不屑地看向她们,她伸手往荷包里掏出一锭银子递了过去。

  岂料那伙计丝毫不为所动,好似视金钱如粪土,但语气依旧尚好, “您瞧,后面的都是些平苦百姓, 这天热,中暑的人不少,您请先里头坐坐,我师傅这一时半会脱不开身。”

  力尽不知热, 但惜夏日长。[2]这些平头百姓干的都是些力气活,挣钱养家糊口,身上多的是毛病,只有身子扛不住了他们才会寻医问药。

  但徐霜霜匆匆瞥一眼就不再多看,她与那些人云泥之别。

  正当她不耐烦地想叫侍卫开路,身后却传来旁的声音,“这位小姐,来我们一心堂治病也是一样的。来来来,我们的大夫不比回春堂的差。”

  面前的是一位身形肥胖的妇人,她胁肩谄笑,眼角的褶皱混着汗液堆在一起,极尽谄媚。

  虽然外边空气流通快,但于人群中依稀能嗅到这些百姓身上的酸汗味。徐霜霜眉心一皱,昂首望去,回春堂门口的队伍少说得有一二十人。那妇人见她神情微动,忙又拣了几句好听的,徐霜霜到底是端着姿态跟她走了。

  “嘿,那贵小姐今儿个可要倒霉咯。”

  待徐霜霜走远了,被太阳炙烤的汉子抹了一把热汗,打开话匣子跟旁人聊天。

  “可不是,听说一心堂那半吊子赤脚刘大夫治死了好几个人。那黑心肝的没个技术,收费还贵。上回我婆娘去他那里,竟收了她一两银子的诊金,气得我当晚就抡了棍子想去质问他几句。偏偏他侄儿还是府衙的捕快,咱们老百姓真是没处说理。”

  说话的人面上尽显可惜之情,不知是在叹惋婆娘的病没治好,还是不舍那一两银子。

  “那些大小姐平日里眼高于天,是得好好治治她们的臭脾气。”

  太阳毒辣,连路边的石子都晒得滚烫,众人等在外头心烦意乱,这会有了宣泄口,纷纷七嘴八舌,一个个都唾弃着徐霜霜。

  “咦,那是不是徐家的马车,莫非那女子是徐家的人?”那人手指着马车,引众人望去。

  “听说徐家小姐就剩一个嫡出的还未嫁人,正是徐世子那位嫡妹,哼,看来徐家也不过如此。”

  “这你可就想岔了,徐世子年纪轻轻却英勇无比,堪称男子表率,为我大铎打赢多少战役啊!”

  “就是就是,可别把徐世子当成程家那种纨绔子弟……”

  那人被说得面红耳赤,顿时连连称是,不敢再多说徐青章一句不好。“得罪得罪,俺是乡下来的,乡巴佬一个,没有什么大见识,莫怪莫怪。”

  且说自徐霜霜走后,兰姝与小瓷相拥在一起,两人面上都有些狼狈。她俩犹如死后重生,眼角湿润,感叹人世间的美好。尤其是兰姝的脸颊,还沾染了徐霜霜的血,又因她肌肤雪白,两两相比,瞧着甚是可怖。

  不怪南梦在徐霜霜面前句句贬低兰姝,只是她却不知晓,倘若男子真心实意心悦一人,是不会因她一时美丑而改变心意的。

  高瓮安虽然拿的起,放的下,但他心悦兰姝不假,且他上下朝,回回都要绕远路过来盛央街,意欲何为,一目了然,但也就今日被他碰巧撞见了。

  无论他出于何种目的,兰姝都盈盈行礼,向他致谢,“多谢高,高大人今日为姝儿解围。”

  兰姝犹豫了一下,不知该如何唤他才好。

  高瓮安才思敏捷,捕捉到兰姝的尴尬,他柔声细语,“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凌小姐若不嫌弃,可以唤我子安,是老师给我取的字。”

  “子安?”

  兰姝愣神,口中嗫嚅了一遍。她眼神中透露着古怪,她在想徐青章好像没有字。

  但说者无意,闻者有心,高瓮安权当兰姝是接纳了他。他眉眼带笑,“凌小姐可喜甜食?”

  被他问话的女郎回神,轻轻颔首。小瓷瞥见面前身着公服的男子眼神微微一动,眸中是藏不住的欢喜,果然听他又接着说:“凌小姐,若不介意,请笑纳这盒点心。家母久病初愈,近日胃口好了些,便馋这一口荷花酥。”

  “既是伯母……”

  “不用不用,我娘她身子虚,按理说不应日日吃这些甜的,只是耐不住她嘴馋,今日正好戒戒她的瘾。”

  高瓮安还是同初见那般善解人意,他见兰姝面露难色,便挑了些好听的,让小女郎心无介怀收下了他的小食。

  只是他递过去时,见是兰姝的丫鬟上前接过,眼里闪过一丝惋惜。但也只一瞬,他并未面露不喜,为难小丫鬟。

  “凌小姐回去后记得用冰块敷一下脸,夜里再用熟鸡蛋滚开,这样会好得快些。”

  兰姝点点头,目光往丫鬟身上探去,小瓷的脸颊已经有些红肿起来,她眉心一蹙,忙与高瓮安分别,拉着小瓷转身走回了家。

  而原地的高瓮安见那女郎拔腿就跑,他淡淡一笑,双手负立,迎着朱霞朝反方向离开了凌家,今日他心情甚好。

  “小姐,嘶,奴婢不疼,嘶哈。”

  兰姝一贯疼她,此刻拿了帕子包了些碎冰往她脸上细细按压。即便她手轻,可也疼得小丫鬟龇牙咧嘴,偏偏她瞧见兰姝眼里的心疼,口中还要说些反语。

  “再胡说,小姐就不理你了。”

  “嘿嘿,小姐您别生气,小的给您赔罪了。”说完站起身给她行了一个大礼。

  她顺势拧干手中的帕子,替兰姝擦掉旁人血迹,不多时,一张沉鱼落雁之容尽现她眼前。

  “小姐,那位高大人,您……小姐觉得他如何?”小瓷舌头打结,差点心直口快问兰姝是否要将他收入房中。

  “他比徐霜霜好。”兰姝语气淡淡,显然未将小瓷的话放在心上。在她心里,她也只不过同高瓮安见过两面而已,连熟悉都谈不上,又哪来的交情?

  小瓷本想再问几句,但她见兰姝若有所思,也不知道在想何事,便站在她身后替她重新绾发。闹腾了一番,兰姝只除了衣裳尚好,旁的却是失了礼仪,在旁人眼中有些难堪。

  “小瓷,男子是不是及冠之后才可以取字?”兰姝在想那个没有字的男子,便脱口而出,想问问旁人的看法。

  “是,高大人的老师好像是徐国公爷,看来是他替高大人取的字。也是,他俩日后就是翁婿了,听说两人还是忘年交,一见如故,时常于深夜里手谈。”小丫鬟手巧,谈话之间,兰姝便被她收拾干净,发髻也重新绾好了,又重回了之前的水灵。

  “章哥哥好像没有字。”兰姝本想唤他徐青章,但许是顺口,张口便是以前那个称呼。她在心中默念好几遍男子的全名,可收效甚微,那三个字怎么也说不出口。

  小瓷不知如何开口,倘若她家小姐都不知道的事,她也不甚清楚。

  “想来应是,应是国公爷忘了……”

  说到最后,她声音越来越小,便是她自己都在质疑那话的可信度。男子二十及冠,束发取表字。若是家里在意,便是不用二十,十六十八亦是可以提前行冠礼,就好比宛贵妃名下那位长子。

  “若是徐爷爷在世,应当会给他取表字吧。”

  兰姝声音哽咽,突然悲从中来,镜子里她面色戚戚,眼神哀怨又缠绵。

  小瓷张口欲言,又听兰姝没好气道:“他那父亲竟是个窝囊废,连自己儿子都不关心,却给旁人的儿子取表字!真是个没心没肝的!”

  “小姐慎言!”小丫鬟手中的木梳被她猛然松手,掉落在地,她却没有立即去拾,而是出声提醒兰姝。

  以往只有兰姝教导她谨言慎行,不曾想她的小姐也有性情的一面。是了,怕是谁遇上这样的父亲都要大失所望,心生凉意,就是不知那位当事人如何作想。

  “怕什么,他一个糟老头子还能吃了我不成?”

  深知兰姝如今性子娇蛮,小瓷不敢再顶嘴,心想若她再开口,她家小姐指不定要反其道而行,再恶狠狠骂上那人几回。

  “哼,那臭老头一大把年纪了还拎不清,亏他还是朝中重臣,我看还不如,不如,反正不如旁人!”

  果不其然,兰姝被她一激,纤纤素手往梳妆台上一拍,震得上头的香粉盒子发生哐当几声响。

  “好好好,小姐说的都对。”小瓷好说歹说,总算顺毛,将她的火气降了降。

  女郎来小日子时,性子总要躁一些的,婢女小心翼翼伺候兰姝,唯恐她再想起她口中的臭老头。

  [1]摘自管仲《管子·国蓄》

  [2]摘自白居易《观刈麦》

第103章 朝朝,宝宝,叫夫君……

  男子于深夜里衣染夜露而来, 他原想破窗而入,但他心里念着女郎那句“朝朝给哥哥留一扇门。”。

  他将手掌置在木门上,轻轻一推, 果然门未上锁。明棣内心升起一股莫名其妙的愉悦, 同他往日里应付那些大臣一样, 他温文尔雅, 唇角上扬,脚步却有些急, 迫不及待入了房。

  只是他聪明一世, 今日却不曾想被一个小小的女郎给绊住了腿脚。他唇边的笑散了些,垂眸看向□□, 他的腰腹被一根粗壮麻绳拦住了,而那绳子上面还系着两个稚子拳头般大的金色铃铛。随着他闯入女郎的房中,那两个铃铛发出叮铃叮铃的声响。

  “有坏人, 有坏人闯进我的屋子了。朝朝好害怕。”内室传来女郎又娇又糯的声音, 她的嗓音不大不小, 正好能传入男子的耳中。

  明棣脸上讪讪,他也不是第一次知道女郎是一个小作精了,偏偏又喜欢玩角色扮演。赶明儿待他俩成婚后,他非得要她尝尝他的厉害,叫她再也不敢在他面前玩这种把戏。

  男子跨过绳子, 眼神锐利,目标明确, 大步流星迈向女郎的内室。

  明棣走到榻边,见榻上女郎扯过被衾盖住脑袋,一动不动,好似早已入睡, 可她分明前不久还出声说了话!

  “在朝朝心里,哥哥就是个坏人吗?”

  男子俯身过去,正正好扒开她的薄衾寻到她的耳穴,将口中说话的热气喂入女郎的耳蜗。

  兰姝被激得浑身一颤。那人不止长得俊美,且声音比伶人还动听,兰姝馋他。她本想翻身面对他,结果闯入她闺房的男子先下手为强,未寻求她的同意,就将她的小耳朵咬住了。

  “啊~”

  女郎手中抓住的被衾被她拧成一团,她受不住明棣的热情,想逃离、想起身。可男子察觉女郎的意图,竟欺身压上,他张开双手桎梏着她,捧着她的小脑袋,殷勤地与她亲热。

  男子含住她的耳珠,双唇抿着,还毫不客气地戳弄她。

  他虽只疼爱了一只,但倒也知晓不能厚此薄彼,便用略粗粝的拇指细细给她摩挲另外那只孤零零的。

  他的手法越发熟练,时而摩挲,时而轻轻拉扯,白嫩的耳珠被他磨得殷红,如一枚小小的桃花瓣。

  兰姝眼中泪珠将滴欲滴,“哥哥,亲亲,亲亲朝朝。”

  兰姝的爪子不再死死抓着名贵的锦衾,转而伸手搂住他的脖颈。她畏热,阻在两人中间那条薄衾皱巴巴的,却裹着他俩的体温,相互传递暖意。

  明棣微微支撑身子,目睹女郎说话时,唇瓣一张一合,她好美。明棣心神一震,脸颊浮现一抹羞意。

  他先俯身吻了吻女郎腮边的朱霞,继而滑去她的朱唇,分毫不差,噙住了那抹软嫩。

  兰姝很渴,在男子踏入她的闺房前,她本想起身斟一杯茶,可她刚要起身,就听见那铃铛响了。

  女郎主动索吻,将那小舌探入墨香郎君的口中,汲取养分,不放过一丝一毫。

  与谢伶不同,兰姝分得清爱与不爱,她觉得明棣哪哪都是香的,对她有着致命的吸引力。那股香,不是那种胭脂水粉的俗气,而是他本身散发的气质与神态。

  今夜星辰点点,晚风袭来,却吹不散室内的旖旎。

  “朝朝,你好主动。”

  半个时辰后,明棣眼下尽显疲态。他近日事务繁忙,又时时在军营里办公,末了还要哄着小娘子,便是铁打的身子也该累了。

  兰姝闻言,秀气的柳眉有些不悦,塞入男子里衣里边的小手偷偷摸摸拧了他一把,而后又很快松开,装作若无其事地蹭了蹭他的胸膛。

  “哥哥,可是嫌弃朝朝了?话本里面说,男子不行,可是要被女子嫌弃的。”

  “朝朝是觉得哥哥不行了?”明棣和她吻了将近小半个时辰,这女郎又吮又吸,他是有些招架不住……

  “难道不是吗?哥哥累了,该歇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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