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0章 乞巧
“用午饭了。”闻姝远远地走来, 身后丫鬟婆子端着碗碟。
眼见着她走近,沈翊面上的神色陡然变得松弛,不复方才阴狠, 望着闻姝的眸光带着笑, 下了台阶扶了她一把。
闻姝抬眸,与他相视一笑, 两人携手进了亭子,丫鬟婆子摆了满桌的菜色。
褚无续瞟了眼沈翊, 颇为好笑地摇了摇头,果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啊!
“先生,您尝尝看这银耳莲子汤,我还做了些莲子酥, 夏日里吃清爽不甜腻。”闻姝在草席上屈膝跽坐。
“好好,老夫你馋你这一口。”褚无续瞬间将方才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端起碗, 喝起了莲子汤。
闻姝夹了一块莲子酥到沈翊跟前的碗碟中, “夫君也尝尝。”
方才沈翊称呼她为‘内子’, 现下她就称之为“夫君”, 可见闻姝是真的有好好经营两人的夫妻关系, 而不是一味逃避。
沈翊牵过她在桌下的手捏了捏,嘴角微弯, “好,你也吃。”
对面的褚无续一生无妻,身边也没红颜知己, 瞧着这两人暗送秋波, 牙都要酸倒了。
什么叫一物降一物,这就是!
用过午饭, 两人辞别褚无续,回到燕王府,沈翊去了书房处理公务。
他进书房没多久,凌盛就端来一碗苦涩的汤药。
沈翊面不改色地饮尽,把碗扔回托盘上,“往后药只送到书房来,别叫王妃瞧见。”
有些事并不想和她说,免得她担忧。
凌盛颔首,“早就吩咐了。”
沈翊摆摆手,“下去吧,我睡一会。”
昨晚没睡,现下头都有点疼。
凌盛看着不忍心,“主子,您这样于身子有碍,不如和王妃分房睡罢。”
分开睡,也就不怕半夜会吓着王妃了。
有时候主子半夜发起梦魇来,确实是有些骇人,有次他撞见𝔀.𝓵,那脸色黑得像是能吃人,他都被吓了一愣。
“不必。”沈翊往书房隔间走去,那摆着一张榻,他和衣而卧,凌盛见劝不住,只能摇了摇头退下,守在门外。
沈翊合上眼入睡,好不容易才盼来与姝儿同床共枕,他是疯了才会和她分房睡。
哪里有新婚就分房睡的,传出去还当他不重视她,岂不是让她受委屈。
也幸好他自幼习武,有些底子,要不然这一夜夜的熬着,兴许还真撑不住,先熬着,往后再说吧。
前厅,闻姝昨夜休息得好,今日不困,只略坐了坐,喝了盏茶,就处理起了王府事宜,如今她真成燕王妃,要处理的事情就多了。
四哥忙朝堂的事,她就得打理好内宅,不能拖累了他。
闻姝先唤了月露来,拿出她的卖身契递给她,“这东西收好,往后你就是自由身了。”
月露怔怔地捧着自己的卖身契,眼泪顷刻之间就盈满了眼眶,“姑娘……”
她从未想过,这辈子还能有摆脱奴籍的命。
从前,父母为了兄长,将她推入奴籍这个火坑,幸好遇到了姑娘这么好的主子,从不打骂、苛责,待她如妹妹一般。
闻姝笑,“哭什么呀,这是好事,若有的选,谁愿意做奴婢呢。”
月露吸了吸鼻子,用袖子抹了把眼泪,展开卖身契瞧了眼,她跟着闻姝也学会了认字写字,当初她还不乐意学呢,觉得她一个奴婢读书做什么,可姑娘说:“无论是姑娘还是奴婢,学到读书总有好处,兴许将来我嫁个尚可的人家,做当家主母,你作为我的心腹,不会字怎么替我操持家中事宜?”
就因为姑娘这番话,她跟着姑娘学了念书习字,如今再看见父亲歪扭的名字,只觉得恍如隔世。
看了一会,她把卖身契折好,又递还给了闻姝,“姑娘,仍旧放在你那吧。”
闻姝抬眸,诧异道:“这是何意?你不想要?”
月露说:“先放在姑娘这,等来日我有机会成亲出府,再给我吧,放我这我怕弄丢了。”
月露觉得姑娘待她好,她也要懂得感恩,有卖身契在姑娘这,更能让姑娘放心的用她,捏着卖身契,就犹如捏着命根,自然不敢不忠心。
闻姝略想想便明白了,叹道:“傻丫头,我还能不信你吗?”
月露挠了挠头,“我也信姑娘。”
就是不还她卖身契,一辈子跟着姑娘她也乐意。
闻姝见她坚持,便道:“好吧,我就先收着,来日你需要,直接问我就行。”
等过两年,局势稳定些,给月露许个好人家,届时再还给她也是一样的。
月露答应,“行,奴婢去看看兰嬷嬷。”
闻姝点头,让她去了。
堂中摆着冰鉴,一点也察觉不到热意,闻姝收好卖身契的盒子,转为查看礼单,这次大婚的礼单,罗管家已叫人整理好了,但她还得过个目,也费些功夫。
竹夏竹秋立在门口等候吩咐,整个王府都陷入安静,夏日蝉鸣阵阵,荷香飘得满府都是,闻姝低头久了,抬头望一眼窗外飘扬的垂柳,忽而弯唇一笑,这样的日子,安宁得像是一场梦,一场美梦。
“给王妃请安。”过了一会,罗管家递了名册上来,说是把府里的大小管事丫鬟婆子都召集来了,等候闻姝召见,分配差事。
王妃进府头一日,家仆们合该要拜见主子。
但闻姝早就见过她们了,先前这些管事就待她恭敬,更别提如今她名正言顺,别人待她恭谨,她也待别人宽和,不欲为难他们。
闻姝说:“差事就不必重新分配了,和往常一样便是,我带来的丫鬟就搁在兰苑,兰嬷嬷不必分配差事,她年纪大了。”
罗管家忙道:“王妃安心,先前王爷就吩咐过要厚待兰嬷嬷,老奴拨了几个丫鬟婆子伺候,必不会怠慢。”
沈翊哪能不知道闻姝的意思,兰嬷嬷在兰苑时就不怎么管事了,如今到了王府,只待安享晚年,比之侯府老夫人也不差。
闻姝垂眸一笑,这大抵就是嫁给四哥的好处吧,她想什么,四哥都知道,哪里还需要她来吩咐。
“既如此我便放心了,星霜,拿我的钥匙,从库里给管事的每人发八两银子,其余的六两,就当是我给的见面礼,发完就散了吧,外边日头也晒。”除去月露,就是星霜在她身边最久了。
成婚后,闻姝真是一夜暴富,她现下都有自己的私库了,厚实的嫁妆,并着沈翊送来的聘礼,怕是比章氏还要富得多,怪不得先前绮云说成婚后就有银子了,现下确实是有大把的金山银山,这辈子都花不完。
“老奴替众人谢王妃赏!”罗管家喜笑颜开,因着大婚,王爷早就赏过了,王妃如今又赏,下边得乐开花。
闻姝把名册合上,“对了,罗管家,昨日宴席上还剩下多少席面?”
罗管家忙道:“回王妃,剩下的老奴都安排人散给城外难民了,城外也不知从哪来了不少难民,正好王爷大婚,也让他们饱餐一顿。”
闻姝满意地笑,“罗管家有心了,往后就这样办,但若是馊了坏了就不得送与旁人,免得坏了王爷名声。”
上次王府设宴,多余的食物是这样安排的,这次罗管家就知道提前安排下去,可见有个好管家也挺重要,不必一次次提醒。
处理完这些事,半下午了,月露探望了兰嬷嬷,端了盏金丝燕窝来给闻姝,“王妃歇会,仔细伤了眼。”
闻姝也是有些累了,揉了揉眼尾,端起燕窝尝了尝,“这燕窝火候不错,谁做的?”
月露给闻姝捏肩,“就是从侯府带来的阿莠,之前在兰苑也是在厨房帮忙。”
闻姝点点头,从侯府包括月露兰嬷嬷,她带了六个人来,其余的都留在侯府,王府着实不缺人,多带无益。
“王爷还在书房呢?晚些等王爷忙完再摆膳。”她忙,沈翊也忙,两人都各自有事操持,闻姝也不催他。
“是。”月露答应着。
沈翊倒也不需要人唤,他睡了一个时辰,又起来处理政务,方才还和褚先生说起镰州的事,这就收到了徐音尘的消息。
镰州知州魏宗乃是承恩公嫡幼子,也是魏皇后的幼弟,必须得一击即中,否则等魏家反应过来,就难成第二次手。
眼看着天暗了下来,沈翊便往兰苑去,闻姝在庭院里摆了膳,点上驱蚊虫的香,两人坐在院中用晚膳,此刻的晚风还带着点热气,但周围摆着冰鉴,倒也舒适。
“我瞧着你好似不招蚊虫?”沈翊看徐徐上飘的烟云,很清淡的气味。
“对,从小蚊子就不咬我,这是给你点的。”闻姝这点倒是奇特,她不仅不招蚊子,各类小虫子也不招,她的屋子里,从来没见过蚊虫,起初还当兰苑没有蚊虫,可月露屋里又有,夏日时常被咬得身上都是小包。
沈翊夹了一块鱼肉扔在桌边徘徊的踏雪,它那猫鼻子太灵,一嗅到鱼肉的味道,必定出现,又夹了鱼腹没刺的鱼肉放进闻姝碗中,笑道:“在你身边,也没蚊子咬我,我当真是娶到宝了,往后夜间不必燃香驱蚊了。”
闻姝吃着鱼肉,“四哥这是拿我当驱蚊香了。”
“没,”沈翊压低了嗓音,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语调说,“你比驱蚊香更香。”
闻姝脸颊“唰”地一下热了起来,连忙去看守在外边的丫鬟,生怕被人听见这夫妻之间调情的话,见她们安然不动地站着,应当没听见,她才放下心来,回眸瞪了沈翊一眼,“四哥!”
这一句“四哥”含着怨带着嗔夹着羞沁着恼,可把沈翊喊得五体通泰,“嗯,怎么了?”
闻姝哪好意思说出来,只能羞恼地垂首用饭,“不理你了。”
“姝儿想到哪儿去了?我说的是你身上的体香。”沈翊一本正经的模样,好像他当真没别的意思。
也只有极为亲近者才晓得,闻姝天生带着雅淡、似空谷幽兰般的体香。
年幼时不易察觉,及笄后,此香便浓郁一些,因此闻姝身上常常佩着香囊遮掩,免得被人发觉。
体香并非特例,但较为稀少,闻姝是低调为上,毕竟越是稀奇,越是引人注意,而她从前还没能力保护自己。
“食不言,四哥,吃饭!”闻姝瞧四哥分明就是逗她玩,还装得这样正经,四哥当真是越来越坏了。
沈翊瞧她通红的耳廓,垂眸笑笑,不再逗了,“好,吃饭。”
闻姝比踏雪还不经逗,时常要羞得面红耳赤。
但见她这副样子,心里头却愈发舒缓,犹如他的解药一般,令人心里头平静下来。
*
三朝归宁,沈翊的架势摆得倒足,归宁越隆重,越代表着夫家对新妇的看重,因而沈翊没有吝啬。
当然了,归宁的东西,一点也没落到章氏手中,一部分给了老夫人,剩下的,全给了管家,收进了永平侯的私库。
他们甚至没去世贤院,只在老夫人那坐坐,连午饭也没用就走了,摆明了瞧不上章氏。
“母亲,他们也太过分了,怎么说您也是闻姝的嫡母,他们这是把你的脸面放在地上踩呢!”闻妍今日特意回了侯府,听辛嬷嬷禀告燕王燕王妃已离府,愤愤不平。
章氏的脸色瞧着不大好,冷哼道:“她哪里把我当过嫡母。”
一想到闻姝出阁前对她说“来日方长”,章氏心里就打怵。
侯夫人对上燕王妃,她哪来的胜算?更何况如今她失了永平侯的信任,现在连下人待她都不如从前恭敬了,府里不少事,永平侯交给了管家还有赵姨娘操持,大家心里明镜似的。
“不孝之女凭什么能做燕王妃,皇上……”闻妍说到一半噤了声,不敢议论帝王,只说,“燕王真是眼瞎。”
闻妍从没想过,有一天闻姝会嫁得比她好,她如何也想不明白,麻雀竟也会飞上枝头变凤凰。
章氏握住闻妍的手,“罢了,如今你父亲不大看重我,我还和闻姝彻底撕破了脸皮,你大姐日子也不好过,如今我能指望的只有你了。”
昌国公世子到嘴的鸭子飞了,转头就答应了昌国公夫人纳了两个貌美的良妾进府,如今连闻娴的屋都不进了,闻娴的日子愈发难过起来。
闻妍咬了咬牙,宽慰道:“母亲,您别气馁,只要瑞王成为储君,咱们就可以翻身!”
闻妍从前也怕燕王,可自从嫁去了魏家,见识了魏家的繁花似锦,再被魏家人在耳边撺掇,便自发的站在了瑞王那边,仗着有魏家撑腰,也就不怕燕王了。
章氏叹息,“燕王咱们是得罪彻底了,现如今也只能盼着瑞王,你也要早些诞育嫡子嫡女,出自你肚子里的嫡女,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任储妃,要上点心。”
千帆过尽,章氏能靠的还是高嫁的女儿,也不枉她因着闻妍的婚事和永平侯生了嫌隙,只要闻妍生下嫡子,坐稳魏家妇的位置,一切都还有机会。
“女儿知道,一直在喝坐胎药呢,”闻妍想起来时夫君的叮嘱,小声问,“母亲,闻姝带了几个丫鬟去王府,可有你的耳目?”
章氏嘴角流露出一抹算计,“放心吧,安排着呢,待寻着好时机,非得让那贱妮子好好喝一壶!”
闻妍放下心来,“那就好,我婆母让我和母亲说,有空去承恩公府坐坐,魏家待我还不错,瞧着是想拉拢咱们的意思。”
毕竟闻妍和侯夫人在众人面前代表的还是永平侯府,不知内情的人,都会觉得嫡出比庶出重要,要是侯夫人常去承恩公府,怕是外人就要以为永平侯站队瑞王了。
章氏哪里知道远在边境战场上永平侯的艰难,一心只想着她自己,满口答应下来,“好,我也想去魏家拜访。”
闻妍满意地笑了,夫君交代她的已经完成,她们母女只有靠着魏家,靠着瑞王,才能不惧燕王。
*
归宁后,闻姝的婚后生活正式开始了,简而言之,是美好生活开始了。
偌大的王府就他们两个主子,上没有长辈,下没有侧妃妾室,无人指手画脚,不必晨昏定省,早上想睡到日上三竿都可以,日子过得美滋滋,闻姝从前做梦都不敢想婚后能这样舒适。
沈翊忙着政务,把整个王府都交到了她的手中,王府中的丫鬟仆役也对她恭恭敬敬,说一不二,闻姝再也不必操心旁的,只管打理好中馈。
虽然王府中馈也没这么好打理,得亏是先前沈翊就让她上手了,要不然操劳起王府的账簿来还真是要费一番功夫,不像如今,上手极快,轻松搞定,不仅能理清账簿,还能从其中看出点别的门道。
这日傍晚,两人在花厅用晚膳,闻姝给沈翊盛了一碗汤,“四哥,这是百合莲子汤,你喝一碗,清心安神的,夜间是不是没睡好,眼底怎么有乌青?”
沈翊眼睫半垂,接过汤碗,睁着眼睛说瞎话,“夜间睡得挺好,许是白日政务太忙了。”
连续半个月夜里头不曾入睡,有时实在困得慌,眯一小会,也是半梦半醒,不敢睡熟,只靠着每日书房午歇一会撑着,甚至忙起来,没空午歇,眼底没乌青就怪了。
沈翊都想骂那个庸医了,连着喝了这么久的汤药,还是不见效,有时在书房歇那么一两个时辰,还能被梦魇惊醒,以致于他更不敢夜里头入睡,生怕吓着闻姝。
“公事再忙,也要注意身子啊,一会我让月露泡杯酸枣仁茶,喝了好安眠。”闻姝越过越滋润,瞧沈翊这般,心里不是滋味,朝堂上的事又帮不了,只能提着心。
“无碍,有你在府里操持,我轻松多了。”沈翊笑着握了握闻姝的手,如今罗管家都找闻姝禀告大小事,用不着沈翊操心。
“我分内之事,”闻姝也只能在这方面帮帮四哥,“对了,我今日看上个月府里的账簿,发觉定都的米价跌了不少。”
沈翊喝着汤,说:“作物丰收,百姓家中有了粮食,米价下跌正常。”
“是这个理,但我看边境局势不稳,两国随时都可能开战,这粮食怕也跌不了多久,”闻姝顿了顿,又道:“我听罗管家说,近期城外不知从哪来了很多难民,听说是逃荒来的,正是头茬粮食丰收的时候,哪个州府受灾这样严重?”
“多半是从镰州来的,”沈翊也没避着她,“镰州知州是魏家的人,等徐音尘回来,我打算参他。”
闻姝一听就明白了,“你有把握吗?这么快就对魏家动手,一旦撕破了脸,表面的平静也维持不下去了。”
现在的朝堂还算平稳,一旦战火拉开,就真到了朝臣们站队的时候了。
沈翊喝完了汤,用帕子擦了下嘴角,“放心,原本去年就该动手,等到今年,自然是有十足的把握。”
“那就好,”闻姝对沈翊有信心,吃着菜蔬,垂眸想了会,“我方才和你说米价,是想着我们要不要借机囤粮,边境不稳,乱世之中,粮食最贵,真到那时候,有钱都买不到粮食,不能让魏家占了先机。”
闻姝自然不是怕他们没饭吃,再乱的世道,也饿不着皇家,囤粮是为以后做打算。
“还挺机灵。”沈翊笑看着闻姝,眼中不仅仅有男女之爱,还有对她纯粹地欣赏,这么快就能想到囤粮,可见对时事的敏锐程度不低。
闻姝被他看得略有些难为情,说:“这些年的书也不是白看的,你忘了当初你还把考科举的书给我看嘛。”
沈翊虽没下场考科举,但学是一点没少学,还让闻姝一道学,闻姝还会写策论呢,写好交给沈翊点评,四哥俨然是她的另一个先生。
“囤粮是要囤,不过得找个借口。”沈翊思忖着。
闻姝莞尔一笑,“借口我都想好了,正好城外多了难民,又临近中元节,咱们就以中元祭祖,为皇上祈福之名,在城外施粥半月,既要施粥,那就得买米,买多少用多少外人又不晓得,便利了咱们,救助了难民,又能博得皇上欢心,一举三得。”
沈翊静静地听着她说,瞧见她眉飞色舞,极其少见的自信张扬,她向来是低调谨慎的性子,很少会露出这样的神色,可偏偏这样的神色,是沈翊想在她脸上看见的。
他早就说过,不想将闻姝困于后宅,做章氏第二,想她与自己并肩,看这万里河山。
“四哥,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闻姝抿了抿唇,眼神微怯,“哪里说错了吗?”
她从前也没经历过这样的事,心里还是有点没底的。
“没有,你的法子很好,就这么办吧,”沈翊赞赏地望着她,“姝儿当真是我的贤内助。”
得了夸奖,闻姝悬着的心放下,挑了下秀眉,“我说过,不会拖你后腿。”
“好,吃菜,要凉了,”沈翊给她夹了四喜丸子,说:“粮食别全在城内买,安排管家在城外庄子上囤一点,全搁在城内不安全。”
闻姝咬着丸子点头,“我懂,狡兔三窟嘛。”
得了沈翊的首肯,次日闻姝就吩咐了下去,一部分大张旗鼓的买,拿来施粥,另一部分少量多次换着人买,尽量不引起旁人的注意,哪怕瑞王知晓,也只会以为燕王在施粥博名声。
这种事情谁都能做,瑞王要是想做,他们也不拦着。
但观察了几日,发现瑞王府并没有动静,好似并不屑去施粥讨好那些难民,那更便利了闻姝,瑞王不需要这点名声,他们需要!
忙活了几日,转眼到了乞巧节,夜幕降临时,沈翊才回来,闻姝正想让人摆膳,他让她去换身轻便的衣裳,“带你出去看花灯。”
“好呀,你等我一会。”闻姝忙回屋换衣裳,换回了从前做姑娘时穿的对襟襦裙,现下做了王妃,衣裳料子什么都有规制,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瞧出来。
闻姝戴着帷帽出来,“四哥,我换好了,不先用了晚膳再去吗?”
沈翊揭下她的帷帽,说:“夜色昏暗,不戴这玩意,带你去外边吃。”
今日沈翊想单独带闻姝出去,连月露凌盛都不带。
闻姝还是头一次不戴帷帽出行,世家贵女出行,尤其是人多的地方,必带帷帽遮面,这是规矩,但好像和四哥在一块,也没那么多规矩。
乞巧节又称女儿节,颇受女子喜爱,因着“牛郎织女”的传说,常常有心仪男女在这一夜互送信物,定情终老,因而八九月,会有许多人家办喜事。
王府的马车送两人到朱雀大街,百姓多称之为南街,今年乞巧节的花灯摆在这,他们到时夜已四起,还能瞧见天边升起的上弦月,但在花灯的映衬下,月亮的光芒也稍逊一筹。
马车守在原地,沈翊牵着闻姝的手踏入了灯市,南街两侧商铺大开,门前都悬着各色花灯,圆灯、纱灯、花篮灯还有造型别致的龙凤灯,从街头摆到街尾,一整条街,犹如白昼。
行人如流水,大多是一男一女,一年中,也只有这一日众人将男女大防抛却脑后,邀约心仪之人共赏花灯。
这是闻姝头一次在乞巧节这日外出,先前被拘在侯府,着实错过太多了,她看得目不转睛。
“饿不饿?想吃点什么?”夜里暗,人又多,沈翊紧紧地牵着她的手,好似生怕被旁人拽了去。
“有点饿了,”闻姝边走边看,除了花灯 ,也有许多小摊贩,哪里人多哪里就有钱赚,自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时机,闻姝瞧见支在大榆树底下的一个馄饨摊问,“可以吃馄饨吗?”
“你想吃什么都可以。”沈翊拉着她走过去,让摊主下两碗馄饨。
馄饨端上来时,老阿伯还送了两个乞巧果,笑呵呵说:“今日乞巧,送二位的。”
“多谢阿伯。”闻姝望着这乞巧果,和她从前做过的不一样,没什么别致的造型,就是圆溜溜的,似汤圆一般,甜腻味。
沈翊给她吹凉了馄饨,换了个碗,“是不是头一次在路边吃小食?”
“对啊,从前哪有机会。”闻姝咬了半口馄饨,肉嫩鲜香,汤汁浓郁,“好吃,有点家里没有的烟火气。”
馄饨摊客人还不少,每次阿伯一揭开锅盖,就有白雾往上涌,似烟似云,一面手脚麻利的将馄饨装碗,一面笑呵呵地招呼客人,交谈声混入这嘈杂的夜色,为热闹的今夜添彩。
沈翊说:“人多是热闹些。”
闻姝摇头,“那也得看是怎样的人,侯府人不多吗?照旧不热闹。”
“侯府里都是外人,待往后咱们有了孩子,孩子再有了孩子,府里就热闹了。”分明两人还没圆房呢,沈翊却想着几十年后的事了。
闻姝笑了笑,没接话,但心里也是盼着能瞧见这一幕,不知不觉,她已经习惯了两人是夫妻,而非兄妹。
两碗馄饨才十文钱,沈翊多给了些,权当感谢阿伯送的乞巧果。
从馄饨摊离开,两人牵着手一路逛着,闻姝瞧见河畔有人在放花灯,她晃了晃沈翊的手,“四哥,我们也去放花灯吧。”
沈翊自然依着她,来到卖河灯的摊子前。
瞧见闻姝梳着妇人发髻,摊主笑着招呼,“这位夫人想买些什么?随便看看,什么花灯都有。”
闻姝瞅了几眼,“可有荷花灯?”
老板连忙从众多花灯中拿出一个粉色的荷花灯,“有,夫人瞧瞧。”
“要两个。”闻姝接过那个花灯。
沈翊付了银子,“就拿一个。”
两人离开摊子,沈翊才说,“咱们夫妻一体,放一个就好。”
闻姝捧着已经点燃的花灯,眉眼含笑,“好。”
两人蹲到河边石阶,将荷花灯放入河中,随着水流,汇入万千花灯中,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沈翊的手搭在闻姝肩头,半揽着她,两人就这么静静地看着花灯消失,闻姝问:“母亲是不是喜欢荷花呀?”
“嗯,她不大会做点心,做得最好的就是荷花酥。”游学时,沈翊吃遍了大江南北的荷花酥,哪怕是锡州的荷花酥,也再寻不到母亲的味道,如今能让他满足的,只有闻姝做的荷花酥。
闻姝回头望着他,眼神澄澈,“中元节那日,我做荷花酥让母亲瞧瞧我的手艺。”
沈翊深邃的眸子看了她半晌,忽而上前,用额头抵着她的额头,轻蹭了蹭,“好,母亲一定高兴。”
两人近若咫尺,四目相对,呼吸交迭,在嘈杂的南街,隔绝出一片安静的天地,两颗心悄悄地跳动着,头顶的垂柳枝条随风摇曳,时不时扫在闻姝的头顶,弄得她有些痒。
沈翊拂开柳枝,扶起她,“走吧,再去别处瞧瞧。”
闻姝起身,正要离开,忽得视线顿在某处。
沈翊回头,“怎么了?”
“你看那个是不是南临侯世子?”闻姝指了指对岸的一个男子,夜里头,她生怕自己看错了。
沈翊瞥了眼,“是他。”
“可他身旁的女子不是绮云啊。”闻姝蹙起眉头,“两人还牵着手,这样亲昵。”
在这样特殊的日子,牵着除了妻子以外的女子,很难不让闻姝拧眉。
“许是他纳的妾室。”沈翊比闻姝消息更灵通一些,只是除了闻姝的事,他不怎么上心。
闻姝讶异,“他这么快就纳妾了?绮云都没和我说,大婚那日我看她精神也不太好,她说是没睡好,我也没多想。”
沈翊牵着她的手离开,边走边说,“世族里边纳妾不是很常见,昌国公世子屋里头好几个妾室通房。”
闻姝想说什么,可又无法反驳,是啊,纳妾之风在贵族里边盛行,从前还有人以婢妾多而自豪,其实大周律法对不同官员世族纳妾多少是有定数的,可谁管得着通房丫鬟,连妾都算不上,也管不了。
所以先前四哥承诺绝不纳妾,她才那样诧异,在她看来,王爷与皇上一样,都可以有很多妃妾,无人能置喙,因为皇家要开枝散叶,妃妾子嗣越多越好。
“只是忧虑绮云,她本就是胆怯的性子,怕是被欺负了也不敢说什么。”陶绮云又是高嫁,还只是庶女,底气不足。
沈翊没心思关心别人,但见不得闻姝皱眉,“你若有空可以去南临侯府瞧瞧她,我不拘着你,想去哪里都可以,只是多带几个丫鬟侍从保护自己。”
“如今七月里,不便上门,等到八月吧,借着仲秋节,我去探望她。”闻姝就这么几个好友,难免挂心。
“行,去那边瞧瞧。”沈翊今日特意带她出来是想让她开心 ,可不想因为这件事扰了她的兴致。
这条街一眼望不到头,定都着实大,今夜宵禁时间推迟,这个点大街上还人满为患。
“四哥,你看那个猫儿灯,好像踏雪呀。”闻姝看着琳琅满目的花灯,个个都觉得喜欢。
沈翊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是一个形状如猫咪前爪趴地伸懒腰的花灯,做得活灵活现,是有几分像踏雪。
沈翊牵着她的手上前,向店家买下了这个花灯,给闻姝提着。
闻姝提起来晃悠,“带回去踏雪会不会喜欢?”
“就怕它会一爪子给撕碎。”沈翊笑道。
闻姝想了想踏雪的性子,还真有可能,“那就挂在树上,不让它抓到。”
“不早了,回去吧。”沈翊眼看着也逛到底了,再往回走还要一些时间。
“好啊。”闻姝提着灯,吃也吃了,玩也玩了,还买了花灯,今日足够尽兴。
沈翊牵着她过桥,从河对面那条街回去,人少些。
起初闻姝走的还不算慢,可渐渐地她就跟不上沈翊的步伐了,沈翊是习武之人,又在外游学许久,体力自不是整日待在后宅的闻姝能比的。
沈翊牵着她的手,余光一直注视着她,瞧见她的脚步有些拖沓,停了下来,半蹲在她跟前,“上来。”
“什么?”闻姝怔愣地看着他。
沈翊回眸,“我背你回去。”
大庭广众之下,这条街虽人少,也是有人的,更何况河对岸人声鼎沸,虽然夜色浓郁,也怕会被人瞧出他们的身份,传出去不好听,闻姝摇摇头,“不用,我能走,快到了。”
“还有得走,快些上来。”沈翊催促,“不听四哥的话了?”
闻姝捏紧了手中的花灯提杆,看着沈翊的眼神,犹豫了下,到底是顺着他,伏到了他的背上,一只手提着花灯,一只手勾着他的脖颈。
沈翊这下满意,稳稳地背了起来,继续往前走。
“四哥,我重吗?”闻姝靠在他宽阔的肩背上,夏日衣裳薄,她仿佛能感受到四哥后背紧实的肌肉,满满的安全感。
这是闻姝第一次被男子背,连永平侯都没有背过她,人们常言父亲的后背宽广厚重如山峰,可闻姝没感受过。
“重,”沈翊掂量了一下,“像踏雪一样重。”
闻姝心提到一半又落下,嗔了句,“四哥取笑我。”
沈翊背着她,放缓了步子,说:“我在北苑第一次见你时就在想,哪逃出来的难民,瘦成竹竿了,一点也不好看,后来补回来,脸颊上有了肉,才可爱起来。”
小时候的闻姝是真的不好看,面黄肌瘦,又矮又小,所以当闻姝渐渐地长大,出落的越来越漂亮,才叫人这样惊讶。
“小时候吃不好穿不暖,后来吃的好,穿的好,自然就长高长肉啦。”所以闻姝从不后悔那次从台阶上滚下来,疼几个月,换来了之后的好日子。
“嗯,现在想吃什么都可以,多吃点。”沈翊看着她从面黄肌瘦长成了如今的冰肌玉骨,犹如他亲手养大的珍宝,哪舍得给旁人。
“我现在吃的可好了,每日都有燕窝吃。”金丝燕窝是贡品,就是世贤院也少见,从前闻姝见都没见过,如今日日都吃。
沈翊唇角溢出笑,卷入这摊浑水,不就是为了让她过得更好嘛。
“四哥,你瞧,这花灯上有提字呢?”闻姝把猫儿灯在沈翊眼前晃了晃,是一行诗,“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①
他颔首,“应景。”
他与闻姝在一起,便胜人间无数。
闻姝把花灯转了个面,也有一句诗,“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①
“这是秦少游的《鹊桥仙》。” 她说。
沈翊脚踩在落叶上,有沙沙声,不知从哪飞来一只萤火虫,扑闪着翅膀,微茫的光照亮了前路,闻姝盯着萤火虫瞧。
沈翊忽然接了她方才的话,“长久我要,朝暮亦要。”
闻姝莞尔,靠在沈翊宽厚的肩上,说:“四哥当真是个贪心鬼。”
“嗯,我贪心。”沈翊笑。
靠在四哥身上,闻姝嘴角不由自主地上翘,隔岸人声嘈杂,此处却夜阑人静,分明只隔了一条定河,却像是隔着牛郎织女的银河。
幸而,她和四哥在一处,不必受分隔之苦。
那夜着实是走得累,后边闻姝靠在沈翊背上睡沉,待马车停在王府门前,她才醒转,从街上买来的猫儿灯挂在兰苑的樱桃树上,一连几日,闻姝心情都十分愉悦。
这日午膳后,沈翊照旧去了书房,闻姝去兰嬷嬷那坐了会,见嬷嬷咳嗽,她便想着得请太医来瞧瞧,因而从兰嬷嬷院里出来,她就去了沈翊的书房。
沈翊的书房设在萏池旁,夏日里安静也凉爽,平日他待客也是在这个院子里,闻姝轻易不踏足,不想扰了他办事。
今日来,才进院子,就见凌盛从食盒里端出来一碗黑乎乎的汤药。
凌盛一瞧见她,神色慌乱,想把药碗藏起来,越发显得欲盖弥彰。
闻姝秀眉一蹙,快步上前,面露肃色,“这是四哥的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