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分,她清楚明了地完成了与生父的切割:
母亲在我初中毕业那年猝然离世。此前,自我出生至母亲去世,我与生父隋华清从未谋面,此后,依据相关律法,未成年的我由生父隋华清先生履行监护职责。
自高中阶段起,我所有的学费及生活费用,皆以借款形式记录。大学期间,我依靠奖学金、各类医学竞赛奖金及兼职所得支付开销,至我正式工作的第一年,上述所有借款已连本带利全部清偿完毕。特此说明,仅为厘清事实,杜绝不必要的关联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