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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神经病_分节阅读_第6节
小说作者:三昌   小说类别:言情小说   内容大小:306 KB   上传时间:2026-03-10 13:21:48

  *

  坐在车里的傅英,接到林意电话得知对方面都没露就离开的时候,神色也沉了沉。

  “去问岑叔要对方下榻的酒店地址,你先过去,务必把人安抚好。”

  为了把所有海外资产和他父亲摘干净,傅英花了整整半年时间,将海外的产业洗了个遍。唯独哥伦比亚的资产,尤其是麦德林的,至今没处理干净。

  这些资产,牵扯着好几个哥伦比亚的当地势力,他们有优先收购权。虎落平阳尚且被犬欺,更何况那些人根本不是什么阿猫阿狗,而是盘踞多年的鹰。这半年来,他为了找个能和这些势力抗衡,用一个还算公平的价格吃下这些资产的人,费尽了心思,直到托了父亲的老关系,才终于有了眉目,也好不容易约到了人。

  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又出了事。

  傅英赶回别墅时,一地的狼藉都还没有收拾,不是家里的佣人和保镖懒,而是阿峰不让。他是觉得傅英可能想清楚看到到底发生了什么。

  傅英也确实真切看到了。

  他的目光扫过满地碎片,最终定格在那些刺眼的血脚印上,脸色阴沉得仿佛要吞人。

  “到底怎么回事?”

  阿峰不敢有任何隐瞒:“荞小姐醒了之后,发现昨天买的衣服不见了,就下楼找您。没找到您……就变成了这样。”

  傅英皱眉,语气里带着一丝难以置信:“就因为几件衣服?”

  阿峰重重点头。傅英揉了揉突突直跳的眉心,声音沙哑:“她人呢?怎么样了?”

  “医生刚到,给打了安定,现在正在处理伤口。”

  傅英的目光掠过那片狼藉,冷声吩咐:“清理干净。”说完,便抬脚快步往楼上走。

  卧室里的遮光帘依旧拉得严实,只有灯亮着。医生半蹲在床边,正小心翼翼给平躺在床上的人处理脚心的伤口。玻璃碎渣太细,清创的过程格外磨人,即便医生已经极尽轻柔,昏睡中的人还是蹙紧眉头,纤细的脚踝时不时瑟缩一下。

  而走进房间的傅英,就这么站在床边,逆着光,目光落在那双原本细嫩、此刻却布满伤痕和血迹的脚上,沉默着。

  花了近两个小时,医生才处理好沈荞的伤口。结束后,他示意一直站在房间里一言不发的傅英跟他出去。

  医生是个华人,他也没有丝毫婉转,直接和傅英明说:“伤口问题不大,注意不要沾水就行。但是……最好带她去看个心理医生。”

  傅英神色一滞,很快恢复自然。

  “好的,多谢。阿峰,送医生出去。”

  *

  深夜,沈荞幽幽转醒。意识刚回笼,脚底钻心的刺痛便涌上来,她蹙着眉刚动了动脚,就看到,房间的阴暗角落里,坐着一个人。

  “为什么?”

  坐在暗处的人看到她醒来,并没动,只是哑着声音问了这么一句。

  沈荞没吭声,只是举起手。

  原本白皙修长的手掌上,多了好几道细小的伤口。

  “你想用伤害自己来逼我妥协?”暗处的人又开口,声音沉了几分,语调里也藏着压抑的戾气,“荞荞,你就这么喜欢他吗?”

  沈荞疑惑皱眉。

  他在说什么?

  沈荞不解之时,阴影里的人终于动了。他站起身,缓步走到床边后,半蹲下来,目光与她平齐。一双深邃的眼眸里,翻涌着她读不懂的复杂情绪。

  “荞荞,乖一点。”他的声音放柔,像是在哄一个闹脾气的孩子,“等一切平息,我就带你回国。回国去见你姐姐,好不好?”

  姐姐……

  沈荞眼睛一亮:“真的?”

  床边的人看着她这副模样,眼底闪过无奈和酸涩。喉结轻轻滚动,他爬上床,小心翼翼躺在她身侧,伸出手臂,轻轻环住了她的腰。

  “只要你乖,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沈荞扭头,看着他,眼神执拗:

  “我要姐姐。”

第6章 你长大了

  在傅英提出会带她回国见姐姐后,沈荞不再对他沉默。不管是养伤,还是吃饭,都恢复了以往的乖顺模样。傅英见她这般,也暗自松了口气。

  他只当这一次的混乱,是她压抑已久的发泄,是在向他宣誓不满、闹脾气,并没有深想,更没照医生所言带她去看心理医生,只是一如既往地温声安抚。

  “等脚伤养好了,带你出门。”

  出不出门的,沈荞也不在意。让她心烦的是脚底的伤。

  脚底的伤不算重,却架不住沾地就疼,沈荞既不能走路也不能沾水,生生被困在了床上。阿峰贴心地把电视搬进卧室,又在床头摆满了书和零食,末了才小心翼翼开口:“荞小姐,不管怎么样,都不该伤害自己的身体。”

  沈荞拧眉。

  他们都在说什么?

  她什么时候伤害她身体了?

  她只是忘了自己没穿鞋而已。

  如果他们是说这个的话,那她记得了,下次,她会穿鞋子的。

  “我知道了。”

  阿峰欣慰点头,转身就去请示傅英:“少爷,要不要把荞小姐的衣服,给她挂回去?”

  回应他的,是一道冰冷的眼神。阿峰瞬间懂了,这是不行的意思。

  他悻悻退出来,正好撞见倚在廊下抽烟的林意,忍不住凑过去抱怨:“还是你好,跟着少爷在外头跑。要不哪天我们换换?我跟少爷去外头,你在家里守着荞小姐。”

  林意抽完最后一口烟,把烟头弹在地上,用鞋底碾灭,一口应下:“好啊。”

  他答应得太过痛快,反倒让阿峰心里犯了嘀咕,总觉得里头有诈。纠结半天,阿峰干笑两声:“算了,我还是待在家里吧,至少有空调吹。”

  哥伦比亚的夏天,大多燥热难耐。但麦德林地处高海拔,又靠近赤道,气候反倒舒适宜人。也正因如此,这座城市在恢复平静后,成了旅游和旅居的胜地。

  阿峰说吹空调,也只是说辞。可二楼的卧室里,却是实实在在二十四小时打着空调,只因为沈荞的脚不能沾水,不方便洗澡,所以不能出一点汗。

  空调打得低,身上没出汗,一天两天也就忍了,到了三天,沈荞实在受不了。

  傅英深夜回到卧室时。看到的就是她明亮的眼睛。

  “怎么还不睡?”

  沈荞:“我要洗澡,给我洗澡。”

  傅英正解衬衫扣子的手猛地一顿。他抬眸,看向床上的沈荞,眼里多了几分难以言喻的复杂。

  “阿峰没有叮嘱家里的佣人吗?”

  “有,”沈荞声音很轻,却带着执拗,“但是我不想让她们碰。”

  傅英又是一顿:“可是我也不能碰你。”

  沈荞:“为什么?你以前都给我洗的。”

  傅英放下解扣子的手,走到床边坐下,抬手摸了摸她柔软的发顶。

  “因为你已经长大了。”

  沈荞不解:“可是你每天都抱我。”

  傅英喉结滚动了一下:“那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傅英没有再回答,只是默默站起身。

  “我让佣人过来,让她们带手套帮你洗。一样的,不脏的。”

  

  沈荞不愿意,可身上的黏腻与难受终究占了上风,让她不得不妥协。

  佣人扶着沈荞去了浴室,傅英却转身下楼,从酒柜里取出一瓶威士忌,径自倒了一杯。

  他很少喝酒。他不喜欢意识混沌的感觉,意识一混沌,就容易做出错误的决定,犯下无法挽回的错事。所以这几年来,他始终保持着清醒,尤其是在沈荞渐渐长开,褪去稚气之后。

  这些年,他什么都教她了,唯独没有教她男女情事。他从没打算教她,也从没打算让她体会。

  他的薇薇,永远应该是干干净净的。

  谁都不能玷污,尤其是他自己。

  再回到房间,沈荞还在浴室里,傅英端着酒杯出门,叫来了阿峰。

  “把隔壁房间收拾出来。”

  阿峰看到那酒杯本就一愣,再听到这话更是眼睛一瞪。但他什么都没说,也没什么都没问,利落转身带着人就去收拾了。

  隔壁房间收拾好了,沈荞也洗完澡出来了,可傅英没去看她,只是淡淡对阿峰道:“她要是问我,就说我在书房忙。”

  阿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还是应下了。

  *

  伤在脚底,只要沾地就会被碾压牵扯。沈荞又不愿意坐轮椅,便在床上硬生生躺了一个月。躺到脚底的伤口结痂、褪皮、新生的嫩肉都长的差不多了,她才得以从床上下来,一步步挪下楼。

  再次下楼,客厅里干干净净,电视、茶几、酒柜都和之前一模一样。若不是脚下浅浅的疤痕还在,险些让人以为那场混乱只是一场错觉。而傅英,也遵守了诺言,隔天就带她出了门。

  车窗外,车景流动,车里,沈荞身穿白裙,安安静静坐在傅英身边,一言不发眨着眼看着窗外,乖顺又乖巧。

  “荞荞,一会可能会见到一个长辈。见到了,要有礼貌,要叫岑叔,知道吗?”

  沈荞乖乖点头,傅英也不再多叮嘱什么。

  车停在了一栋极具拉美特色的建筑前,走进去后才发现另有一番天地,复古的中式装修,雕梁画栋,让人恍然间以为回到了国内,尤其是里头的服务员,都是中国人,菜单也都是纯正中文。

  服务员引着他们到了包厢坐下,傅英把菜单递给了沈荞。

  “看看,想吃什么?”

  沈荞拿着菜单,指尖划过一道道菜名,轻声点了几样。傅英坐在对面,慢条斯理地给她烫碗筷、倒茶,动作温柔。起初一切都很正常,直到听到沈荞点了一份辣子鸡,他的手顿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寻常模样。

  沈荞点菜时慢悠悠,点完后菜却上的快。

  菜的味道很正宗,甚至比国内许多餐厅做得还要地道。沈荞难得多吃了几口,傅英看着她见了底的半碗饭,伸手给她盛了一碗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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