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我…选他。”
宋初雪迷迷茫茫,良久后,在众人期许的目光中,抬起手指缓缓指向其中一人。
1.
年仅七岁的宋初雪有点烦。
她意识到自己的竹马…他不是一般的讨人厌!
夏风习习,她趴在走廊的围栏边发呆,楼下翠绿色的操场攒动数不清的脑袋。
“还在生气?”
一道粗声粗气的声音钻进来。
不用想,接下来会有一个汗津津的脑袋蹭过来,她有先见之明,一巴掌糊到他的脑袋上,“走开!”
被她打了一巴掌,他完全不生气似的,皮糙肉厚的紧,亲热的蹭来蹲下,“我背你,你想去哪儿,我都带你去。”
“但真的不能让你自己去,你腿上的伤还没好呢。”
“可是你身上好多汗,臭。”宋初雪捂着鼻子,分外嫌弃。
他略愣,黑漆漆的眼瞳里漫出委屈,不等宋初雪说话,他飞也似的消失在走廊里。
不会是说得太重了吧?
可是汗臭味真的很难闻。
宋初雪难的划过一丝心虚,不过片刻又把自己给安慰好了。
傍晚放学,他又出现,这一次身上没有了汗液,清爽干净,头发有些湿漉漉的,仿佛刚洗了澡。
“宝宝,我背你!”
宋初雪背着手,探头看来往的行人,勉强伸手,“好吧。”
虽然竹马对她处处都好,可管得太多,她经常觉得他烦,他也从不生气。她为人怠惰,嗜甜如命,不爱动弹,因此小小年纪胖乎乎的,见了她的都说她是个粉团子。
父母也耳提面命,勒令她减肥,不许再吃。
可她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小嘴巴……
七岁已经不小,她有了爱美之心,哪成想跑起来摔了。
不光父母,竹马也急躁难忍,还记得去换药,看到她腿上的伤口,他哭的跟是自己摔了似的,擦干眼泪,给她塞她爱吃的橘子糖。
竹马时常投喂她,也不嫌她圆滚滚的重,她懒得走路,放学上学的这条路,竹马背着她,一背就是许多年。
落日的余晖倾洒,宋初雪伏在竹马的背上昏昏欲睡。
心想,好吧,他也没那么招人烦。
2.
又是一年盛夏,宋家办起了升学宴,只是这升学宴庆贺的不是考大学,而是考初中。
宋初雪躲在房间里,把头发梳了又梳,戴上新买的水晶发卡。
她偷偷擦了妈妈的口中,对着镜子臭美许久。
屋外隐约能听见竹马跟妈妈的对话。
“……还是一个学校真好啊,初雪这丫头拜托你照顾了,她打小就懒。”说着,宋妈妈吆喝,“还没起吗?人家等着呢!”
“啊我来了!”宋初雪翻了个白眼。
她装模作样的出去,宋母瞅见她的嘴唇,脸皮微微抽搐,就要发作。
宋初雪迅速扯住竹马的手臂,“快走!”
两人一同从昏暗的楼栋里逃出,外面的阳光倾泻而下。
“用得着这么偷偷摸摸的吗?”
宋初雪一听他这不当回事的吊儿郎当语气,就气不打一处来,“你懂个屁。”她瞪他一眼,掏出小镜子检查起来。
“今天是新开学,我必须要成为最受欢迎的那一个。”
“哦~”他敷衍,“给你个东西。”
还带着封皮、包装完好的长条状小纸盒,看到英文字母的品牌名字,宋初雪呆住,一把夺走它,“口红!你给我买的!!”
“就知道你想要。”他轻哼,撇开头,两手枕着脑袋往前走。
宋初雪倍感惊喜,尖叫着快乐跃起扑向
他,“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
他被她扑了个正着,脸上终于见了笑,“不是要参加迎新活动?我不对你好谁对你好,把你嘴上难看的擦掉,用这个!”
“但是你哪儿来的钱啊?”她狐疑。
“打球赢得奖金。”他充满了怨念,“你一点也不关心我的事,是吧宋宝宝。”
“……”糟了,宋初雪转移话题,“我前一段太忙了,你的迷妹那么多,不需要我捧场。”
“谁说的?”他募地扭过头,盯着她。
“那你下次比赛,我去还不行吗。”宋初雪张开手臂,“背我。”
他依言俯身,嘴里不饶人,“不知道是谁前几天说,让学校里的同学看到我背着你,要误会我们两个了,死活不让我离你太近。”
“到路口把我放下来就行了,废话这么多。”宋初雪跳上他的后背,扯扯他乌黑的短发,“你的迷妹太多了,我可不想被人在背后议论…”
说着,她有点纳闷,“我长得也不丑,就没有一个男生喜欢我吗?”
学校的储物箱,宋初雪见识过竹马箱子里塞满情书的盛况,而她从懂事后一封情书都没收到过,身边的朋友不止一次说她很漂亮。
这完全说不通嘛……
“哦?”他扬起眉毛,“你想要情书?我给你啊。”
“……滚啊。”宋初雪骂他。
迎新活动,宋初雪上台唱了一首歌,她的嗓音甜美,那首歌她拉着竹马练了两周,他是个苦哈哈的陪练。
他把她夸得天花乱坠,结果活动结束,只得了个三等奖。
因为这个,宋初雪单方面跟他冷战,和好的契机,是他大半夜十二点钟,带她去吃了她很想吃的那家火锅,吃完给她买了小蛋糕,让她站在他肩膀上翻墙。
夜幕中,竹马认真的捏着她的头发,“宝宝,我真觉得你唱的最好,没人比得上你。”
“……好啦,我已经不生气了。”宋初雪摆摆手。
“我说真的。”他翻出自己录的视频。
宋初雪尴尬症犯了,挠了他一爪子,勒令他删掉。
他死活不删,惊动了巡逻的保安,两人在夜色中牵手奔跑。
他回首,桀骜的眉眼灿灿然,张扬的眼瞳里倒映出她因奔跑绯红的面颊,那一年,是最懵懂快乐的岁月。
3.
——“话说,你大学报考了那一所?”
宋初雪下巴伏在膝盖上,给脚指甲一点点涂上牛油果色的指甲油,“还没想好呢,你呢?”
电话那边,女声清脆悦耳,“咱俩成绩差不多,我肯定想跟你一个学校呀。”
略有犹豫,宋初雪道,“我还不知道去哪儿…我要先问问明敕啊。”
“啊?”好友先是疑惑,随后轻声哦,“那也是,他还没跟你说吗?”
“反正他也会跟在你后面,根本就不用问。”她嘟囔着吐槽。
“……”宋初雪一想也是,“我刚才问了,他训练去了还没回我。”
“别说…”好友啧啧道,“明敕说不准能进国家队,前一段省比赛,他作为大前锋频频拿分从没掉点,已经是王牌队员了吧。”
“但是他要是去别的地方,可就当不了您宋大小姐忠实的保姆跟班儿了哈。”
骂了句去你的,宋初雪忍不住认真思索。
想一想,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他打球上有天赋,她爱的是绘画,不仅仅小时候不爱动弹,长大了也不耐烦做一些会出汗的运动。
但跟小时候不同,她身形纤细,不怎么长肉,朋友都埋怨,说她是小时候太胖了把长大后的肉都吸走了。
“那个谁的事情你听说了吗?”
“什么?”
“就是之前那个学长啊,他在学校门口跟你表白。”
一个模糊的人影浮现在脑海中,宋初雪后知后觉,“嗯?记得,怎么了?”
“他被打了,不知道是谁这么狠,完全是照着他的脸去的。”好友唏嘘不已,“他长得帅,谁成想鼻梁和眉骨都被打断了,手术持续好几个小时呢,结果是堪堪没毁容。”
“当时都在传,说你们俩会好,郎才女貌,他帅,你漂亮,很般配。”
“我当时就拒绝他了啊。”宋初雪不太喜欢被传绯闻,微微顿住,“所以现在他在医院吗?”
“他在,还没醒。”好友说到这里,语气放轻,“初雪啊,你有没有感觉到他挨打这个事情,就是…透着一点不正常。”
“我不关心。”宋初雪撇唇。
“你没想过吗?”好友犹豫了一下,“每一个表露过对你有意思的人,不是被打了,就是转校了。”
“而且,你从来没收到过情书这件事情,我们之前不是讨论过吗,你也觉得奇怪,可是口头对你告白的却不少,这是为什么?”
宋初雪沉默,没说话。
两人又聊了会儿,明敕弹了个视频通话过来。
那边的青年身穿黑色运动衫,在夜色中上半身的肌肉分外显眼,如同白巧克力雕就而成,橙色路灯下,他流下的汗液充满了男性荷尔蒙。
宋初雪盯着他的肌肉看了会儿,才挪过去看他的脸,“干什么?”
他的发丝犹沾染汗珠,黑漆漆,眉毛根根分明,野性却又规整,那对眼瞳黑白分明,鼻梁挺立,在脸庞一侧投下小片阴翳。
“看到你发的消息,可不得赶紧回么?不然又要生气了。”他话语随意,气息不太平整,好似刚刚结束训练,说话间喉结自然地滚动。
“我有这么爱生气吗?”宋初雪把手机丢到一边,“所以你要去什么学校?”
“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宋初雪脑袋冒出一个问号,“不行吧?”
“为什么不行。”明敕微微扬眉,“就非要去体校才行?”
“我是说,去体校对你更好啊。”宋初雪解释,“机会也更多,不是吗?”
“能力强的,无论在哪里都能发光。”他却仿佛不是很在意,“明天周末,宝宝,出去玩吗?”
宋初雪被他这话噎住,诡异的静默片刻,忽的道,“别叫我宝宝了。”
他侧过头来,只看得到对面的天花板,想也是她把手机丢到了床上,“为什么?”
“现在不比小时候,你都不上网吗?这是情侣间或者关系好的朋友才能叫的,我俩的关系没到那个地步!”
“其他人听见了会误会。”
“误会什么?”
宋初雪有点生气,捡起手机道,“误会你有女朋友啊!”
他直勾勾的盯着她,“从小到大,我被误会的还少吗?”
宋初雪语塞,“那……”
“明敕就是宋初雪的一条狗,这话你别说你没听过昂。”他说这话时甚至在笑,看起来很不在意,可实际他的眼神一直都停留在她的脸上。
“…我没听过。”宋初雪移开目光。
那边静了许久,断断续续传来走路的声音,夜风簇簇的吹拂,盛夏时节的蛐蛐在丛中聒噪。
“你是在试探我吗?宋初雪。”
宋初雪微微怔愣,下意识反驳,“没有啊,你在说什么?”
不等他说话,她抢过话头,“我挂了,烦人。”说罢,立即挂断了视频通话。
4.
高考这两天,气温上升到了许多人不能接受的地步。
在校门口等孩子考试的家长甚至有中暑昏倒的。
宋初雪畏热,写卷子写的满手心汗,额头已然汗津津地。
尽管已经按捺下来,努力放平心,仍旧燥的她心绪难安。
人倒霉起来没个限度,第二天考完上午的科目,她忽然来了例假,肚子痛,裤子也脏了,坐在长椅上哭个没完。
明敕给她买了新裤子、姨妈巾,借用考点学校食堂的器具煮沸了
罐装牛奶,给她垫在肚子边缓解。
热的宋初雪起了一头汗,上面热下面冷。
割裂般的感觉不断地袭击着她。
明敕光看着帮不上什么忙,在旁边急的满头大汗,问询了专业的医生,选了温和的止痛药。
吃了药,宋初雪病恹恹的靠在他的肩膀上,沉沉睡去。
隐约感觉到有人轻柔的拭去她眼角的泪,宽大厚实的手掌燥热,一点点揉着她的小腹。
是铃声吵醒了她,她发觉自己躺在明敕的腿上,而他靠在躺椅边歪着脑袋也在睡觉。
不知道是不是止痛药起了作用,她不痛了,脚底板暖洋洋的。
明敕被弄醒,揽来胳膊,一把将她按进自己的怀里,“还疼不疼?”
宋初雪被他这完全不忌讳的亲密举动吓得身子微僵,他背她比较多,说起来也算亲密无间,可真正的拥抱却是一个都没有。
“…不疼。”半张脸藏在他的胸口,声音有几分闷。
他没有说话,轻轻摸了摸她的后脑勺以及后背,就这样安静的抱了会儿,他放开手臂,“到时间了,先考试。”
5.
说来也奇怪,高考期间闷热,考完试顷刻间下了大雨。
宋初雪与明敕没来得及详细的交换**,宋爸爸宋妈妈一早门口焦急地等待,宋初雪自然是要先走了。
明敕比划了个电话联系的手势。
雨一直到了晚上七八点,也没有停歇的迹象。
宋初雪洗了个热水澡,刚出来明敕便打开了电话。
“找人估了一下分,能跟你念一所大学。”他开口便是这个。
“谁有你控分厉害啊。”宋初雪撇嘴,躺下,扯了扯被子盖好。
“宝宝。”
“嗯?”
他这么叫她,她早已习惯,下意识应了。
应罢,才反应过来两人上次就这个称呼展开过奇怪的话题。
他的声音紧绷,不知道在酝酿什么,没说话时听到淅淅沥沥的声响,不知道是窗外的雨幕打的,还是电话那边的。
“我想见你。”
宋初雪猛地坐起身,“你在哪里啊?”
“你家楼下。”
匆匆撑起一把伞,宋初雪穿着拖鞋下楼,她在小区外的便利店门口看到了明敕。
他个头高,将近195cm,有时候过门都要低头,孤零零的立在屋檐下有点可怜。
只是他的皮肤极为白皙,令人一眼锁定他。
“你怎么不回家?”宋初雪合起伞数落,“考完试不回家,待会儿叔叔阿姨肯定要着急!”
“呵呵。”他呵呵两声,“我野惯了,他们两个早都习惯了。”
“只有我会担心你是吧!”宋初雪叉腰戳了一下他。
他侧头看她,在屋檐边蹲下,瞧了她好半晌,吐出几个字:“小矮子。”
“?”宋初雪想给他一拳。
她确实不太高,也就161.5,后面的1.5是尊严,她每次都要特别强调。
跟他站在一起,好像兄妹,她跟小学生没差别,加之长的可爱,一对浑圆的杏眼圆溜溜的,容貌精致,十分显幼。
气氛仿佛放松了。
明敕侧着脑袋,支着头斜睨她,忽然道,“宋初雪。”
“放!”
“……”
“我喜欢你。”
“——?”宋初雪直溜溜的转过脑袋。
手里的伞掉了。
他的目光从伞上移到她的脸上,与她对视,“这么多年了,你都当看不懂,或者没发现。”
“……”
“你喜欢我吗?给我一个答案。”
“你…你什么时候…?”
这话,宋初雪问的犹犹豫豫。
“打小就喜欢你,不明显吗?”他扯住她的手腕,她没站稳朝他歪了一下身子,忙撑住他的肩膀稳住身体。
“否则,我为什么要跟在你屁股后面?你是真傻还是装的。”
“…我没想好。”
“不准想。”
“?”
宋初雪甩他的手,试图甩开他,但失败了。
“喜欢不喜欢我,还要思考?”明敕盯着她,“现在就回答,我一秒钟都等不了。”
“哎呀——!!”她恼怒了,“放开我。”
他不仅没放开,扯起她的手腕,令她直直的扑向自己。
宋初雪吓得屏住了呼吸,一下子感觉到自己双脚离地,她惊吓的左右看,他竟然一边托起她的咯吱窝,一边站了起来举起她。
“不说,我就不放开。”
“???”宋初雪跟他对比,完全是小鸡仔,气的她脸颊爆炸红,恨不得挠花他那张优越的脸。
憋了好半晌,她气急败坏,“…喜欢!喜欢还不行吗!”
他松了口气似的,咧开了嘴角,满意的放下她。
脚掌落地的第一秒,宋初雪赏了她一耳光。
他不嫌疼,圈着她的腰强行搂抱住,她骂他不要脸、厚脸皮、神经病、色鬼。
他幸福的埋在她颈窝里,香香的吸气,一句骂他的话都听不进去。
6.
跟明敕交往了这件事情,双方父母都持赞同的意见,问就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合该在一起。
就连宋初雪的好友都不太意外,一味地偷笑。
从那之后,明敕的狗腿子属性愈发明显,恨不得打点宋初雪生活里的一切,上厕所都想跟着给她递纸。
大二那年,他打球打得不错,拿了冠军,之后就直接退出那个行业自己创业,这一壮举惊掉了大家的眼睛,但他愣是做出了不错的成绩,大赚了一笔。
朋友问为什么。
他说,想给女朋友更好的物质条件,打球也不能打一辈子,老婆才是一辈子的。
宋初雪的例假一直都挺痛的,她听说有了X生活,好像能调节身体。
但奇怪的是,她跟明敕交往了两年,他除了亲亲摸摸的时候痴迷到让她害怕,却始终没有突破最后那一步。
时间久了,她都有点怀疑人生。
好友劝她早点试试,说如果不行,别耽误以后的幸福生活。
她给了好友一个白眼。
不过……这话有道理。
结果就是,试试就逝世。
他一直没有轻举妄动竟然是以为她不想,所以一直忍着呢。
开了荤的男人惹不得,一连一个月,宋初雪走路都打飘。乃至于一到周末跟明敕出去玩,说要带两本书顺带学习。
好友问:“带书干什么?你俩能从床上下来吗就带书,能不能尊重一下书!”
宋初雪扶额,尴尬,脸红的把书放回去了。
7.
情侣生活太和谐的好处就是,俩人都比较黏人,她爱黏着他,他更是如此,恨不得走哪儿都带她到哪儿。
生理性的喜欢展现得淋漓尽致。
有时候控制不住,她想咬他,在他身上留下许多牙印。
他也想把她揉进身体里,连睡觉,也要缠在一起。
有时候也会干出来离谱的事情。
例如早上醒来,感觉酸胀难受,没过几秒就意识到他还在,竟然就这么连了一晚上,她抬腿把他踹下床。
他揉揉脑壳,不要脸的重新贴上来。
恋爱了五年,爱意丝毫未消退。
第六年,他求婚了。
8.
作为业界新锐,明敕是一匹黑马,婚礼现场到了许多电视里才有的大人物。
宋初雪顺带推自己的画,想要办个画展。
有懂行的,原本以为明敕的老婆只是随便画一画,料想仔细一看,惊为天人,当即就张罗着办画展。
自此之后,明敕和宋初雪在各自的行业发光,互不干涉。
两人终生没有要孩子,接受采访时提到不愿让所爱之人承担孕期
痛苦,更不愿让她身体遭到损伤。
在四十岁这一分水岭,夫妻商议过后决定领养一个女孩儿。
精挑细选后,选中幸福福利院三岁的小女孩。
宋初雪这一生,没有吃过苦,最大的灾难是试图下厨时差点把厨房炸了上了新闻,吓得哇哇大叫。
明敕攥着她的手说,“你的手是画画的,不是做饭的。”
从此她再也没有踏进过厨房。
这辈子平安顺遂,闭眼的前一刻,她听见老公问她:“宝宝,我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吗?你要说。”
她已然神志不清,“没有,爱你。”
回答她的,是他更加急切的话,“我爱你。”生怕她听不见,他连着说了好几句。
她都听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