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开车载着处理过伤口的叶嘉树回清水街的路上,宋菀感觉到一种迟缓的恐慌。她以为在父亲去世之后,她就再也不会明白恐慌是怎样的滋味,因为天早就已经塌了下来,她是正正好接住的那个人。
她依然记得那是一个下午,她坐在桐原路99号的穿堂风里,纱帘被风刮起又“啪”一声地吸在玻璃窗上。天黄得出奇,在任何文艺作品之中那都是一种末日的景象。
当雨落下的时候,唐蹇谦也回来了,他大衣没脱,站在背阳处,一道无法绕过的影子,“……他给你留了遗书……你要看看吗?”
她尖叫着让唐蹇谦不要过来,那道影子却还是越来越近,最终一条铁铸般的胳膊把她从地上捞起来,强硬地往她手里塞进一张皱巴巴的纸条。他展开给她看,那上面字迹歪歪扭扭,是暗沉的红色。是血的颜色。
唐蹇谦手臂将她搂紧怀里,像是要搂住一缕即将消散的亡魂,他说,“你以后还有我”。
她记得那时候自己是笑了。还有什么“以后”。她一生所有的希望都结束在那个昏黄的雨天,只剩下践行纸条上宋靖东留给她的诅咒一样的遗嘱:“照顾好妈妈和弟弟。”
那场雨一直下到今天。
车速慢下来,满街都是匆忙躲雨的人,
宋菀打开雨刷器,“南城还是这样,雨说下就下。”她笑了笑,觉得这样恐慌好像消退了少于。
叶嘉树背上缠着纱布,隐隐的疼痛让他提不起精神,只是平淡地“嗯”了一声。
上楼进屋,叶嘉树跟宋菀打了声招呼,进屋倒头就睡。
宋菀忙过一圈回到卧室,在床沿坐下。他趴睡着,脸让重量压得变形,发丝落在额头上,眉头皱作一团。
她看着他,心里出奇地柔软,却又带着一种宿命般的悲剧预感。
小时候下暴雨,只一个下午,小学门口便淹了水,宋靖东淌着大腿深的浊流将她从大门口栏杆上方接出来扛在肩膀上,她举着一柄聊胜于无的小红伞,被雷声吓得一声尖叫,赶紧撒了手。那伞被湍流冲向远方,像飘在水面上的一朵红花。宋靖东步子迈得更快,抵达水势渐小的上坡地段,将她放在汽车顶上,嘲笑她胆儿小。她哭得早没了力气,用响亮的打嗝以示抗议。那天回家冲过热水澡,从浴室出来,看见宋靖东坐在客厅里,手捏着棉签给自己上药。她走近才发现他的小腿肚让不知道什么东西剌出老大一条口子,旁边垃圾桶里一团沾了血的棉球。
活到现在,两个男人为她拼命,为她受伤,一个是她父亲。
一个在眼前。
她突然想把叶嘉树喊醒,问问他图什么,在她这样一个人身上,他还有什么可图的。
可倘若他什么也不图……
她发现自己怕的便是他什么也不图。
叶嘉树闻到一阵食物的香气,起初他以为是错觉,睁眼闭眼几次,那香味缭绕不散,近得仿佛就在跟前。
他从床上爬起来,牵扯得伤口疼了一阵,他歇了片刻,循着香味找过去,在厨房里逮到一个忙碌的身影。
他租的这房子五脏俱全,上任房客留了整一套的厨具,但他不会做饭,从没用过。眼前这场景比梦里更不真实,直到宋菀抬起头来看他一眼,“能帮忙添饭吗?”
客厅里老式的圆桌是房东留下的,上了年代的东西,桌面上伤痕累累,他拿好几层报纸盖着,压了盆绿萝,是对门搬家的时候拿不走硬塞给他的。
如今他与宋菀围着圆桌坐下,大口的盅子里乘着排骨汤,两个素菜做陪衬,米饭飘着热气,他踌躇着不敢动筷。
“尝尝吧,虽然我七八年没弄过了,但应该能吃。”她拿勺子给他盛汤,递到手边。
叶嘉树端起来尝了一口,汤火候不错,是入了味的,拿筷子一掀,排骨也炖得很烂。
“你还会做饭。”
宋菀笑说:“觉得稀奇?以前我想要什么东西,不好意思开口,就煲汤哄我爸开心。”
叶嘉树这是第一回听宋菀提起她的父亲。他见过宋芥,见过黄知慧,但从没见过她父亲。他虽不问,但猜想她父亲应当是已经离世了——若还在世,怎么忍见自己女儿跟着一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大的男人,还是以不清不楚的身份。
像是明白他的疑惑,宋菀接着说道:“……他已经不在了,拿塑料袋子,套在头上窒息而死——他判了十年,只是十年而已,我等得起,他却等不起。”她眼前模糊了又清晰,清晰了又模糊……这已经八年了,她被撇下,单独一人熬过了八年,如果宋靖东还在,两年后他们便该重逢了,她便能被他带出这无间地狱,就像那年他淌着泼天的洪水接她回家一般。两年,只差两年……
叶嘉树捡不出合适的语句回应。他在猜想,在这桩公案里,唐蹇谦扮演了什么角色?
“唐蹇谦是我爸的客户,也是朋友……”
果然,宋菀亲手做这一桌子菜不是没有理由的,她防人防得深,因为心里的每一点秘密都剔骨剜心,她不说不是因为怕,是因为会疼。她在煮水的时候,烧油的时候,守着骨汤汩汩熬熟的时候,将防线一点一点敲碎,才能借此契机向叶嘉树吐露些真相——他为她拼命,他值当得起这些真相。
“那时候我爸出了事,是他在上下奔走,否则我爸可能会判得更重——当然,不是没有代价的。”
代价不言而喻。
宋菀已经把筷子撂下了,低头任由眼泪一颗一颗往下落。这真是件奇怪的事,这些她想烂死在肚子里的话,却能对叶嘉树说出口,因为他替她挡了一刀吗?还是他曾往她手里塞进一把微凉的栀子花?
“……再回到八年前,我还是会做同样的决定。但我得防着我爸,我什么东西也不会给他送——他用来自杀的塑料袋子,是我给他送进去装点心的。”
这是唐突吗?不合时宜吗?他有这个资格吗?
身体先于这些问题做出行动,他搁下筷子起身,将那颗低垂的脑袋按进自己怀里。他尽量站得笔直,想让她觉得自己是可靠的,即便这个世界都背叛她,他也会为她一条路走到黑。
雨还没停,天色昏沉如同已经天黑,啁哳的雨声里听见一些人声吆喝,在离他们很远的地方。
他手指触到冰凉的泪水,一种仿佛幻觉之中的痛感,远胜于背后的伤口。活到二十二岁,他年少轻狂时跟一些人荒唐过,逢场作戏过,但第一次实打实觉得在劫难逃,好像是灰烬里凭空出现的一粒火星,非要将他烫伤,烫出属于活人的牵肠挂肚。他去拍打,反让风烧得一发不可收拾。
命与劫,降临的时候原本便不会管你是不是已然兵荒马乱。
☆、第十二章
叶瑶避开了宋菀伸过来帮忙的手,一旋身去捞汤锅里的面条,把宋菀彻底隔绝在外,“伺候人这种粗活哪是宋小姐你能做的,我来就行了,而且我哥的德行我了解,他看似万事好商量,实则挑剔得很。”她侧头冲宋菀笑一笑。一个纯粹的“自己人”的笑。
叶瑶是在叶嘉树受伤的第二天过来的,她以为宋菀已经搬出去了,带来一大包行李前来继续借宿,一推门却感觉到气氛有了一种诡异的变化,与十几天前叶嘉树将宋菀领回来时完全不同。这种变化将她彻彻底底地排除在外。
叶嘉树赶客,说这几天没空接待她,她瞧见了搁在桌子上的药水和纱布,问“谁受伤了”?叶嘉树站在大门口,宋菀站在窗口,两个人都没说话,像是达成了一种沉默的联盟。
叶瑶抿着唇,手指一松,行李落在地板上,她上前一步便去扒拉叶嘉树的外套。
“干什么?”叶嘉树往回一扯。
“你受伤了?怎么搞的?”叶瑶动作迅猛,扯外套不成又去掀他衣服,虽然被叶嘉树及时抽回,但她还是看见了缠在后背上的一抹白色。
叶嘉树往前走一步,赶人的架势,“你先回去吧,我得在家待几天,你住这儿不方便。”
叶瑶往宋菀那儿望去一眼,她仍然面对着窗口往外看,留给她一道无从窥视的背影。
“怎么不方便?你受伤了总得有人照顾吧?”叶瑶不退反进,硬生生挤了进来,一副“你奈我何”的架势。
叶嘉树皱眉,“你准备住哪儿?打地铺?”
“打地铺就打地铺!”
叶嘉树认识叶瑶这些年,很清楚这人无所谓“要脸”一说,她在感情和生活上都有一种到了黄河也不死心,就地便把自己沉了的狠劲。
可宋菀与她截然相反,她无所谓决绝不决绝,不过对着生活见招拆招,拆不了的招便拱手认输,输与赢,到底能有多大差别。
宋菀识趣,知道叶瑶的敌意冲她而来,她原本就是个牵连无辜的闯入者。她什么话也没说,进屋去收拾东西。
身后响起脚步声,灯光让人一遮,“你不能走。”
“总不能真让叶小姐睡地铺。”
“她爱睡就让她睡,你现在能去哪儿?”
“你还担心我没去处吗?”
一阵沉默,宋菀还是补充了一句,“我去找宋芥,之后再做打算。”
叶嘉树走近几步,低下头去看她,“昨天这一刀明显冲你来的,知道你车正好停在那儿,借你车的朋友也脱不了干系。宋菀,你得罪了多少人?”
宋菀笑了,“躲在你这儿就安全吗?”
叶嘉树烦躁地皱了皱眉,伸手掏了支烟点上,“既然我救了你,一报还一报,你总得听我一次。”
“我不能继续给你添麻烦。”
“你已经给我添麻烦了,以为付点儿医药费就能两清吗?”叶嘉树微眯着眼,看入她的眼里。
年轻男人的眼里有一种掠夺与挑衅般的锋利,宋菀扭头避过。
最后,叶嘉树居中调停,叶瑶让了一步,同意不住在这儿,但白天都要在跟前照料。
宋菀从未遇过这般尴尬的场景,但叶嘉树仿佛是乐见她尴尬局促,他展露出了一种专属于年轻人的促狭,好像是一直蛰伏的棋手,步步为营之后终于将了对方一手,他想将这胜利的滋味延续得更久一些。
狭小的出租房里,三个各执心事的人挤在一起,倒显得热闹了起来。叶瑶逮到机会总要抖鸡冠子似的挑衅宋菀,但每一次都被宋菀以“似笑非笑”这同一招化解。她这样直来直往的性格,最拿宋菀这种心事深沉的人没辙,就像她一贯拿叶嘉树没辙。
倒也不是没有宋菀也颇觉无可奈何的时候,比如叶瑶无聊了,非要拉着她与叶嘉树玩扑克牌。叶瑶以为宋菀不精此道,没想到几局下来让宋菀打得落花流水。
又一局,宋菀率先打完了手里的牌。
叶瑶输得没脾气了,“喂,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你觉得我是做什么的?”
叶瑶撇撇嘴,“大小姐好命呗,平常不需要工作,最擅长这些不学无术的东西。”
“叶瑶。”叶嘉树警告。
宋菀神色倒是丝毫未变,伸手把散落的牌一揽,“还来吗?”
“不来了不来了!没意思!”叶瑶在两人跟前凑了两三天,挑不出宋菀的一点错处,反而越看她越顺眼——她初时觉得宋菀是个眼高于顶的人,后来发现她脾气十分和顺,有时候她背着叶嘉树刁难宋菀,支使宋菀给自己打下手,宋菀二话不说也就照做。她吆五喝六,故意的说些刺耳的话,宋菀也从来不恼。
晚饭过后,收了桌子,宋菀主动去帮忙洗碗。叶瑶却嫌弃似的将她玩外赶,“你出去吧,不要你帮忙。”
脚步声远了,叶瑶打开水龙头,水哗哗流了好一阵,她方才回过神来,捞碗的时候,水滴砸在手背上。
她想起最初见到叶嘉树的时候,每一次演出结束,都有各色女人缠着往他的夹克里塞玫瑰,塞钞票或者名片。叶嘉树从来不收,离开酒吧在后巷将外套一抖,各色东西雪片似的落一地。少年有一种睥睨尘世的傲慢。他靠着墙壁,点一支烟,品尝演出成功的滋味。叶瑶问女伴要了一支烟,大着胆子上前去找他借火。他偏头看她一眼,把自己的烟递给她,挑眉问道:“会抽吗?”她硬着头皮猛吸一口,呛了好半天,仰头道:“以后就会了!”
就这样熟识起来。以后常会一起撸串,聊一些意气风华的少年梦想——她都忘了那时候自己还是有梦想的。陈斯扬挽着季雪,叶嘉树独自一人,她也独自一人。叶嘉树是没有伴,她是那些伴都带不上台面。她常在想如果能早一些遇见叶嘉树那就好了,或者如果她早一些知道自己在未来有一天会遇上叶嘉树那就好了。那么再辛苦再困难,她也能再咬牙坚持,不必去走那条最后仅剩下的,唯一的路。
叶瑶在一种认命般的怅惘里洗完了碗,将灶台也擦得干干净净。她踏出厨房门,看见叶嘉树和宋菀并肩站在一起,都在抽烟。宋菀懒散靠着窗台,那缭绕而起的烟雾衬得她五官若隐若现,像是旧式上海挂历里的美人。似乎一个话题刚结束,他们都没有说话,但沉默反倒比语言更意味深长。在这长而久的沉默之中,叶嘉树眼里有笑,无法掩饰般的又延伸至嘴角。
这笑刺得叶瑶心里一空。
叶瑶站了许久,方出声道:“喂!你送我一下。”
宋菀转过头来——经过几天的相处,她已经自觉地将“喂”字与自己划上等号。
宋菀把烟揿灭,朝叶瑶走过来。她在门口换了鞋,跟着叶瑶一道下楼。
老式的建筑,得猛跺脚灯才会亮,有人刚回家,摔得铁门“哐当”一响,整栋楼都跟着晃一晃。
“嘉树吃了很多的苦。”在楼前的阴影里,叶瑶定下脚步。
宋菀对她突如其来的掏心掏肺有所预感,沉默中还是决定听她继续往下说。
于是她听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叶嘉树。
才华横溢不可一世,自己创作自己演唱,每一次在酒吧的地下演出都能满场,硬是从零开始,以黑马之姿在南城的地下摇滚乐团中闯出名声,直到现在还有忠实粉丝收藏着他们自费出的唱片。
叶瑶忽然问:“三年前河西区发生过一场大火灾,死了四个人,你有印象吗?”
宋菀想了想,点了点头。
叶瑶顿了顿,继续说道:“……火了以后,有唱片公司跟他们接洽,让他们从地下转入正式的商业发展。叶嘉树和陈斯扬产生分歧,大吵一架。当天晚上陈斯扬喝得酩酊大醉,楼上失火,死了四个人,也包括陈斯扬……叶嘉树觉得这是自己错,如果没吵架,陈斯扬就不会喝那么多酒,也就不会……”
叶瑶长叹一声,“……乐队解散了,陈斯扬的父亲大病一场,叶嘉树把所有责任都揽了下来。不靠音乐,他也就没别的本事了,接一些散活,赚的钱减除自己日用,剩下的全给了陈家。”
这是她所见证的叶嘉树的全部。他现在黯淡如一粒尘埃,渐渐让人忘了他原本其实一颗星星,原本那样明亮而耀眼。
而在方才他忍不住微笑的那个瞬间,她似是见到了久违的微光,曾经照亮她也灼伤她。
“……宋菀,我不知道你们身份相差悬殊,究竟是怎么认识的,我也不知道你有什么目的。”叶瑶抬头看她,目光近乎逼视,“……但你别辜负他。”
叶瑶一贯化着艳俗的浓妆,但这一刻宋菀从她脸上看见一种清水洗尘的恳切真诚。
可惜啊。
宋菀在心里叹了声气,她转头把目光望向远处沉沉的夜雾,那里望不见任何星辰,连灯光都是模糊的。
“……抱歉了,我做不到。我配不上他。”
☆、第十三章
叶嘉树伤口不算深,休息了一周多,便可以拆线了。
清晨,宋菀陪他到附近社区医院,将人送进检查室,自己去大厅里等候。社区医院早上很冷清,铁制的座椅上寥寥数人,一位父亲抱着孩子焦虑地抖腿,一位老人手帕按着嘴轻声咳嗽,一位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满不在乎地嚼口香糖。
窸窣细碎的声响,与白天也亮着的日光灯,无一不在制作一种陌生感。
宋菀把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再度看了看——信息是早上刚起床的时候收到的,她一点不感到意外,甚至觉得它比预料之中来得迟了些。
唐蹇谦:差不多闹够了,晚上回芙蓉路吃饭。
手指摁在屏幕上,顿了又顿,最后往左一划将其删除。
没等多久,检查室门口传来护士叫号的声音:“下一位。”
宋菀看了一眼,冲着从门口出来的叶嘉树很淡地笑了笑。
叶嘉树走过来,“我以为出来就见不到你了。”
“什么?”
“没什么,走吧。”
“去哪儿?”
“你想不想出去散心?”
宋菀毫不犹豫,“不想。”
叶嘉树低头看她,“怕唐蹇谦?”
宋菀蹙了蹙眉,抬眼反盯住他,“你在撺掇什么?”
叶嘉树愣了一瞬,自嘲一笑,“你倒看得起我。”
似是觉得这话题继续聊下去便是自取其辱,叶嘉树收回目光,径直往外走。
白T恤里肩胛骨轮廓若隐若现,这样看去才发现他真的年轻,尚有一种偏于少年感的特质。在他迈出大门的一瞬间,光影恰如其分地切作明暗两半。年轻男人越发变成一个混沌而暧昧的概念。
宋菀站起身,捏在手中的手机落进包里,“咚”的一声。
她追上去,“去哪儿?”
脚步一顿,叶嘉树回过头来。他笑起来,眼底像风拂过青色的麦浪。
·
太阳沿着古镇民居的屋顶切下,在水泥地上投下参差不一的阴影,人在阴影里行走,衣袖当风,叶嘉树点了一支烟,淡青色烟雾四散开去。
西南的古镇,距离南城五六百公里,还是一片尚未开发的净土。
他们刚在一家餐馆吃过饭,店里的服务员说着土话,普通话都不大听得懂,交流起来连比带划。
这八年来宋菀基本都待在南城,即便出门也都是唐蹇谦安排好的,欧洲与美洲的繁华之地,过去便是购物,几趟下来索然无味。于是心生惫懒,反正都是打发时间,不若就待在自己家里,省得舟车劳顿。
宋菀问叶嘉树要了一支烟,也抽起来。她已经入乡随俗换上了当地风格的棉麻长裙,藏青底碎花,底色极深,衬得人皮肤白得发亮,让人想到初春阳光下的雪,要融化了一样。
“想下乡去玩吗?”
“这还不算下乡?”
叶嘉树笑说:“我有两个朋友,在镇辖的民族乡,他们这两天过节,有歌舞晚会。”
“你在这儿都有朋友?”
“以前搞摇滚的时候认识的,他们做民族音乐,以前也在南城打拼。”
“好啊,那去看看吧。”
“提前说好啊,那儿穷乡僻壤,没镇上便利。”
宋菀犹豫了,“要在那儿留宿?”
“那倒不用。”
叶嘉树的这两位朋友是两兄弟,一个叫阿吉,一个叫阿顺,傈僳族的,现在在配合政府和学者搞民族音乐采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次日清晨,叶嘉树在镇口跟两兄弟碰上,两人开着一辆面包车,正在往车里搬运大型的摄录设备。
叶嘉树搭了一把手,问道:“现在出发?”
“差不多了,叶兄弟跟我们一块儿去,还是自己去。”
“车里位子够吗?我还要带个人。”
“够。带谁?”
“一个朋友。”叶嘉树往后看了一眼。
两兄弟跟着看过去,嘿嘿笑了声。
叶嘉树不解释什么,朝宋菀招呼一声,“可以出发了。”
后座堆了些东西,三人座变成了两人座,位置有些挤。叶嘉树尽量靠窗户坐着,给宋菀挪出空间。
宋菀往旁边看,堆放的是一张黑漆漆大鼓,几支鼓槌,还有些叫不出名的奏鸣乐器。
坐副驾驶的阿顺往后看了一眼,笑说:“嘉树,你今晚也表演个节目吧,好久没听你唱歌了。”
“不唱。”
“你不唱那就只能你朋友唱了。”
“她也不唱。”
“你俩过去白吃白喝,连个节目都不肯表演。”
“我们是客,客人还得表演?”
阿顺百折不挠,“不唱歌,跳舞也行啊,你这位朋友学过舞蹈是不是?”
叶嘉树看宋菀一眼。
宋菀问阿顺,“这也能看得出来?”
“能啊,挺明显的,芭蕾是吧?”
宋菀笑了,“那能看出来学了多久吗?”
“七八年是有的吧。”
“哎,”叶嘉树踢一踢副驾驶椅背,“怎么看的,跟我说说?”
阿顺嘿嘿一笑,“不告诉你。”
乡镇道路颠簸,车开得很慢,沿路都是树林,满目浓荫,人仿佛走在打翻了的绿色颜料之中。
阿顺心情畅快,突然喊号子似的高喊了一声,紧着拖长声音,放声高歌。
那音色高亢又嘹亮,号角一样穿透了这铁皮车厢,一声一声,荡得越来越高,越来越远。叶间有鸟振翅,扑簌簌地飞起一片,阒静的树林立时便热闹起来。
叶嘉树忽地探身往后,从后排座位上,拣出一把乐器,拨了两下。
这乐器长得有点儿琵琶,但共鸣箱是六角形状的,比琵琶小,只有四根弦,上面缀着一条红白两色绸布缝制的背带。出来的音色悦耳又明亮,恰能和阿顺的歌声完美融合。
歌是方言,听不懂,但隐约能感觉是首情歌。
开了近两个小时,车到了村里。阿顺阿吉都是村里的人,家里父母听说要来客,早起就开始准备招待了。
村里多个民族混居,住在木头和石头砌起的瓦房里,树木葱茏,掩映其间。
阿顺阿吉家里还有个七八岁的小妹妹,叫阿喜,也不怕生,见面就拉着宋菀去后面洗手。
后面院子里有口水缸,阿喜拿葫芦瓢从缸里舀了一瓢水,慢慢浇在宋菀手上。她汉语说得不大流利,有点儿咬着舌头,“姐姐,你长得真漂亮。”
宋菀笑说:“阿喜也长得漂亮。”
“不……阿吉哥哥一直说我丑,”她指了指自己脸颊,“我有雀斑,雀斑真难看。”
“美国有一个童星,叫林赛罗韩,也有雀斑,而且比你还多呢,一点也不影响大家觉得她长得好看。”
“真的吗?”
“当然。”宋菀摸一摸她乌黑油亮的辫子,“阿喜长大了一定是个大美人。”
宋菀顿了一下,忽感觉到一束目光。转过头去,叶嘉树正站在通往后院门口的檐下看着她。
屋里有人喊阿喜,阿喜应了一声,丢下葫芦瓢跑进去了。瓢在水缸里摇摇晃晃,像浪涛里的一叶小舟。
吃过中饭,阿吉阿顺他们到村口去帮忙,那里正在搭晚上演出的舞台,穿短衫的汉子们一人肩上扛一摞器材,在烈日底下跑得汗流浃背。
宋菀帮不上忙,就躲在棕榈树的阴影下,守着茶壶和茶碗的阴影静静地看——这是叶嘉树托付给她照看的,说是阿吉妈妈特意给他们泡的,有草有叶,壶在井水里凉了很久,喝起来清凉,清热又解暑。宋菀偷偷尝过,有一股药草的怪味,但竟然越喝越喜欢,趁他们不注意,多喝了两杯。
没一会儿,舞台搭建好了,阿吉和叶嘉树拿搭在肩上的毛巾擦了擦汗,过来喝茶。
阿吉提起茶壶掂了一下,嘟囔:“……怎么快没了?都让阿顺省着点喝了。”
“……”宋菀云淡风轻地别过了目光。
叶嘉树喝了口茶,把茶杯搁在小板凳上,提着T恤的下摆抖了抖。
阿吉看他:“怎么了?”
“背上,好像有虫爬进去了。”他又使劲抖了抖。
阿吉掀开他T恤看了一眼,叶嘉树白皙的背上不知道让什么蛰了个疙瘩,红了好大一片。“哎呦,不得了……赶紧去洗个澡,擦点儿药。”
“没事,”叶嘉树把把T恤放下去,“忙完再说吧。”
两个男人重回到舞台,调试音响设备。
这一地晒处热,阴处凉,宋菀背靠着树,无事可做,让向阳处的热风袭得昏沉欲睡。
眼要阖不阖的时候,叶嘉树忽从远处奔了过来,手里捏着一只绿油油的瓶子,二话不说,抓过她手臂,就往裸.露的皮肤上一阵乱喷。
“哎……”宋菀阻挠的话没说出口,看见瓶子写着“驱除蚊虫叮咬”几个字。
他当驱蚊水不要钱似的,往她手背上,脚踝上喷了一道又一道,宋菀嗅着,“……我感觉自己像是花露水成了精。”
叶嘉树笑出声
花露水是问老乡借的,叶嘉树拿回去还,阳光跃动,那背影颀长挺拔,鹞子一样,矫健而轻盈地地跃上了舞台。
午后三点,舞台搭好了,灯光和音响设备也调试完毕,台下木凳子整齐摆放,只等天一黑,歌舞晚会正式开始。
大家收工往回走,叶嘉树三人走到树下,阿顺摇摇茶壶,已经没水了,嚷道:“哥,你都不给我留一点!”
“你好意思说,都是你喝完的。”
“我没喝!”
四人往回走,宋菀怕晒,把纱巾拉过头顶,牢牢包住。她走在最后,落后叶嘉树半步,看他走一阵便要伸手挠一挠后背,便问:“还没好?”
“汗浸进去了,没事。”
回去不是走的来时路,是一条小路,两侧树木蔽日遮天,让太阳晒过,一阵一阵冲鼻的草腥气。
阿吉停下脚步,忽问:“叶兄弟,去不去游泳!”
宋菀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前方一条河流若隐若现,原来沿路听见的水声真不是错觉。
男人多大都跟小孩儿一样,阿顺和叶嘉树一听,立即摩拳擦掌,三人不约而同地拨开了道旁枝叶,向着河流发足狂奔。
片刻,叶嘉树声音隔着树丛传来,“你在原地等一会儿!”
宋菀犹豫了一瞬,还是跟了过去。
等她费力穿过了最后一片树丛,往河里一看,立马窘得掉头往回钻——三个大男人,全脱得赤.条.条,挥臂划水,在河里载沉载浮。
宋菀回到原地,守着三人撂下的东西,等了十来分钟,听见树丛那端传来笑声。顺着叶缝看去,阿吉阿顺兄弟已经穿上了衣服,叶嘉树上衣没穿,黑色T恤被他湿漉漉地提在手里。他身上水珠还没蒸发彻底,衬着苍绿的树叶,那皮肤更是白得晃眼。
三人说说笑笑地往回走,等拨开树叶,叶嘉树目光与宋菀对上,突然感觉到十分的窘意。他耳根泛红,掉过身去,把T恤上的水拧了拧,就着湿的,就这么套上。
到了阿吉兄弟家里,叶嘉树找阿顺借了衣服换上,阿吉、阿顺和阿喜则是换上了傈僳族的传统服饰。
在家里吃过晚饭,阿吉一家人浩浩荡荡地向着村口出发。
天已经快了,半亩残阳映在水里,烟树暮禽,绿水红光,人在画中走。
村口人头攒动,场下已被围得水泄不通。宋菀没坐观众席,被叶嘉树领去后放音响的地方。他给她搬来一张椅子,又往她手里塞了瓶不知道何时拿来的花露水,对她说:“你就坐这儿看。”
没一会儿,阿喜来后台找哥哥们,看见宋菀,走到她跟前,期期艾艾地问:“……姐姐,我能跟你一起看吗?”
宋菀把阿喜往自己跟前一搂,笑说:“好啊。”
一段歌舞开场,拉起晚会大幕。节目全是各民族的歌舞,听不懂,但听不懂自有听不懂的趣味。
阿吉在观众台架着摄像机摄影,阿顺管后台调度,叶嘉树是负责音响的。他就站在宋菀身旁,节目演出中间偶尔转头看一眼,她搂着阿喜正看得入迷。
晚会散场,又燃起篝火,大家不分演员观众,全在大场坝中央手拉手跳起舞来。阿吉和阿顺也牵着也加入进去,叶嘉树抬了个按钮,把音响里的音乐关了,夜空里荡起唱歌的和声。
叶嘉树转头看宋菀,“你去吗?”
宋菀摇头。
叶嘉树也不勉强,从口袋里摸出支烟点燃,把凳子拉近,在宋菀身旁坐下。
“玩得开心吗?”
宋菀点头。
两人一起往跳舞的人群中看去。
忽听“砰”地一声,天光一亮,一蓬红色烟火猝然炸开。
宋菀吓得缩了一下脖子,条件反射循着那声音去看,一朵又一朵,开了散,散了开。
欢呼声、尖叫声,潮水一样地涌来。
叶嘉树大声问:“去近一点的地方看?”
“好啊!”
叶嘉树丢了烟,抬脚碾灭,忽地将她的手一攥,向外飞奔。
宋菀被他拽得差一点跌倒,趔趄了一下,慌忙跟上。
他俩跑到了大道上,听见发动机“嘟嘟嘟嘟”的声响,恰逢一辆拖拉机喷着浓烟开过来。
叶嘉树又问:“想不想吃雪糕?”
天上一阵轰鸣,宋菀没听清,“什么?”
叶嘉树将车子一拦,问了开拖拉机的老乡两句话,而后冲宋菀一抬下巴,“上去!”
“上去?”
叶嘉树走了过来,“准备好。”
他忽地伸出手,在宋菀身后稳稳托住她的腰,往上一抬。宋菀吓得赶紧抓住挡板,她回头看了叶嘉树一眼,一咬牙,抓着栏板翻上了车斗。
叶嘉树紧随其后,一跃而上,动作轻盈。
那拖拉机是运竹子的,他们就这样躺下去,拖拉机轧轧地碾着泥路,每一波烟花散尽,露出背后黑沉的夜空,星星就赶着似的争先恐后落入眼中。
叶嘉树手掌垫在后脑勺,一条腿翘在另一条腿上。一枝竹叶拂到他脸上,他腾出手,扯了一片,拿手指把叶蜡擦干净,放在唇边,一用力,一声啸音飞出去,鸟叫一样。
宋菀仿佛被浸在一汪浅浅的水中,夜色和叶嘉树吹出的声音像浮力一样托着她轻轻摇晃,像在半梦半醒间,宁静而恍惚。
这一瞬间,哪怕只有这一瞬间,她觉得自己总算挣脱了唐蹇谦的束缚,她在清晰的心跳声中感觉到一种久违的渴望。折磨她也刺痛她。生的渴望。
拖拉机在村里最大的杂货店门口的场坝上停下,叶嘉树道了声谢,和宋菀一块儿跳下车。
冰柜就摆在门口檐下,昏昏暗暗的一盏外灯,灯下蚊子嗡嗡乱绕。
打开冰柜,寒气扑面而来。
“喜欢什么口味?”
“草莓。”
“没有。”
“巧克力。”
“没有。”
“芒果。”
“也没有。”
“那有什么?”
“只有这个。”叶嘉树拣出一支冻得梆硬的冰棍。
“……”
“凑合吃吧。”
两人沿着石子路往回走,把冰棍嚼得嘎吱嘎吱响。
石子路上一排刚立没多久的电线杆,没有路灯,但月色皎洁,两侧水田里被照得发亮,能听见蛙声。烟火已经放完了,远山近水的寂静。
“宋菀。”
“嗯?”宋菀转头。
叶嘉树正看着她,那眼神她觉得陌生,好像他不仅仅是在看她,是透过她去看一些更本质的东西,一些,生命里不得不臣服的东西。
叶嘉树叼着冰棍,双臂交叉垫在脑后,话含混不清,“我俩挺像的。”
懦弱的人才会粉饰太平,可他们又不够懦弱,被本不重要的责任感束缚,一生困于不得解脱的囚笼。
他羡慕阿顺阿吉和阿喜,茫茫红尘中他们活得像这月光下的青稻田,为风折腰,不听人命。
宋菀感觉有冰雪一样痛感在渐渐掏空她的心脏,是了,她为什么既感到害怕又想要靠近,因为相似。
可如果不是认识了这份相似并与其观照,她原本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悲哀。
☆、第十四章
镇上灯火皆寂,街头的脚步声能一直传到街尾。他们把车停在镇口,踏着干净的石板路走回旅馆。越过电线杆头顶是明净的夜色,月亮像个黄澄澄的荷包蛋。
这晚宋菀睡得并不平静,从凌晨开始肚子便一直闹腾,往厕所跑了几趟,上吐下泻。不得已给叶嘉树拨了一个电话,让他帮忙问问前台有没有药。
没一会儿,听见敲门声,宋菀强撑身体前去把门打开。
叶嘉树将医药箱拿出来搁在屋里茶几上,拿上热水壶转身去接水烧上。
医药箱里消炎的镇痛的,什么类型都有。宋菀估摸自己是吃坏肚子了,掰了几片治肠胃炎的服下,在叶嘉树的劝服之下又喝了半杯热水,再爬上床。
“你先睡一会儿,要是药没用我送你去医院。”
被子拉高盖住了脑袋,传来含糊的一声“嗯”。
怕宋菀再出什么事,叶嘉树没回自己房间,坐在宋菀床对面的沙发上打起了盹。
约莫过了半小时,他听见窸窸窣窣的声响,蓦地睁眼,瞧见宋菀正从床上爬起来。
“怎么了?”
宋菀低头找鞋,靸上以后飞快往厕所冲去。
叶嘉树急忙跟上去,却被猛然合上的门一挡,里面传来呕吐声,宋菀气若游丝:“你别进来!”
没多会儿,响起哗哗的水声,叶嘉树试着将门推开,宋菀一手撑在洗手台上,一手接凉水漱口。
叶嘉树将一旁刷牙的杯子接满水递过去,“我送你去医院。”
“大晚上的镇上哪还有医院开着。”
叶嘉树没说话,顿了顿转身出去了。
宋菀浑身瘫软无力,将马桶盖放下就势一坐,抬手扯了两张纸巾,擦了擦脸。
没一会儿,叶嘉树推门进来,伸手将她两条胳膊抬起来搁在自己肩上,手臂箍住她腋下将人扶起。
“能站稳吗?”
宋菀点头。
叶嘉树背过身去,“去诊所——我背你下去。”
旅馆老板热心,说镇上有家诊所是他朋友开的,还特意打了电话过去打招呼。
等到了楼下,老板已经将车开了过来。老板帮着叶嘉树将宋菀扶进车后座,嘱咐他们有需要帮忙的尽管招呼。
诊所里亮着灯,门也开着。叶嘉树将人搀进诊所治疗室的床上坐下,俯身把她脚上拖鞋取下搁在一旁,“你先躺会儿,医生马上过来。”
他把布帘掀起来,走了出去。
宋菀躺下,一阵天旋地转,声音光线都隔了层膜,模模糊糊的。
没过多久,她听见喁喁的说话声,有人在推她手臂。她睁开眼,对上叶嘉树的视线。她眼皮被掰开,一束光射进来,医生让她张嘴说“啊”,她说“啊”,什么冰凉的金属探进来,压着她的舌头。
医生递给叶嘉树一支温度计,“给她测一测体温。就是吃坏肚子了,问题不大,挂点水睡一觉就能好。你看着,我去配药。”
叶嘉树说声“谢谢。”
温度计捏在手里,叶嘉树有点儿不知所措——毕竟这东西是要搁腋下的。踌躇一霎,还是伸手推一推宋菀的肩膀。宋菀嗯了一声,别过脸来,从他手里接过温度计。
没发烧,体温是正常的。配了两瓶盐水,很快挂上。宋菀原本还有一点拉肚子的冲动,渐渐腹中那阵绞痛缓缓消失。人像是落入水中,缓慢下沉。
在意识彻底消失之前,她模糊感觉到有人把她露在外面的胳膊塞进了被子里。
她喃喃地唤了一声。
整间诊所阒静无声,等宋菀睡着,叶嘉树从口袋里摸出烟和打火机,走去洗手间。他把烟点燃,吸了一口,抬头去看,才发现自己满脸的汗。他把烟搁在洗手台的角上,拧开水龙头洗了把脸。
脸上的水没擦,他仰起头,把额前头发往后一捋,再拿起烟,靠着洗手台,缓缓地抽。
他想着方才转身离开,宋菀那一句虽然模糊,意义却清楚无误的称呼。
不知道是不是已经入梦,她喊的是一句“爸爸”。
·
输过盐水的宋菀,一觉睡到天亮,醒来浑身轻松。
叶嘉树不在跟前,她手机也没带来。她穿上拖鞋正准备出去找人,叶嘉树掀开布帘,提着早餐进来了。
粥和馒头,热腾腾冒着白气。叶嘉树揭了盖子将汤匙递到她手中,“早知道你肠胃这么脆弱,就不带你乱吃了。”
“给你添麻烦了。”
叶嘉树笑了声,闷头咬了口馒头,“……也不少这一次。”
吃过早餐,两人回旅馆换衣洗漱,叶嘉树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看看。
太阳刚升起来,缀在远处树梢上,林间有鸟啁啾,薄雾还没散尽,吹进车窗的风里有潮湿的水汽。
宋菀点了一支烟,手肘撑在车窗上,看着树梢上掠过几只翠羽的鸟。
车开得很慢,绕着石子的山路一圈又一圈,头顶天光越发透亮,是在上山。
近一小时后,叶嘉树把车停在路边,喊宋菀下车。
林间路上一层落叶,踩上去咔吱咔吱地响,带草腥味的清新空气扑鼻而来,叶间似乎下过雨,或是蒸腾作用,叶上还挂着水珠。
叶嘉树走得很慢,宋菀跟在他身后,不问去哪儿。
步行十来分钟,树渐稀少,离山顶越来越近。
“到了。”叶嘉树拨开树枝。
一处巨石的台子,突兀生出,立于崖边。叶嘉树一步跳上去,转过身来牵宋菀,“站稳了,有点滑。”
山谷对面是层层林海,风生而涛起,风灭而涛落,接近于黑色的绿意一重一重袭来,直至将视野填得满满当当。
叶嘉树在石头上坐下,一腿屈膝,点了支烟,又抬手将烟盒递给宋菀。
宋菀没接,但也坐了下来。
“这是个好地方。”
叶嘉树看她一眼。
“你想过死吗?”宋菀望着一层滚过一层的林海,“……我觉得这里是个好地方。”
“你要是从这里跳下去,我就说不清楚了。”
宋菀笑了,“我没那个胆子。听说摔死的人,七窍流血脑浆迸裂,这么丑的死法,我可接受不了。”
叶嘉树微眯着眼,视线越过浓重的绿意再往后看,那被薄雾笼罩的尽头隐约露出城镇的轮廓。又那么一个瞬间,他确实想过,如若两人死在这儿,就没人能找得到他们了。
“叶嘉树。”
“嗯。”年轻男人转过头来,眼底也似染上了浓重的墨绿。
宋菀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好好活着吧,你也是,我也是。”风在耳畔回响,说出口的声音被卷进风里,一霎变得遥远,“既然逃避不了,那就好好活着吧。”
“好。”
“……还有,回南城以后,我们不要再联系了。”
没人作声。
“你答应我。”
山风浩荡,似从崖下的山谷里生出,发出闷重的呼啸。
“好,我答应你。”
☆、第十五章
阶梯上铺着暗红色织花地毯,脚踏上去没有丁点儿声响,一级一级向上延伸,尽头亮着灯的地方传来隐约的谈笑声。
背后有人唤,宋菀停步转身,宋芥三步并作两步赶上来,抓住宋菀手臂急切问道:“姐,你这阵跑哪儿去了?”
“你管得着吗?”
宋芥朝尽头处包厢瞥去一眼,压低声音:“我听说你回来了,紧赶慢赶地过来找你。姐,你是不是又跟唐蹇谦吵架了?他这会儿带了别的女伴,你别现在上去自讨没趣。”
宋菀冷笑,“是怕我自讨没趣,还是怕我扫了唐蹇谦的兴?”
“姐,”宋芥勾住她肩膀想将她往楼下带去,“听我句劝吧。最近我工作室来往的那些生意伙伴全要撤了,我听来的风声也说唐蹇谦另找了新欢。你别现在去跟人硬扛,先服个软。”
宋菀猛将手臂抽开,“没骨气的东西!你倒有脸嫌我姿态难看?”
宋芥讪了半晌,讷讷道:“我现在到底还能赚几个钱,除掉平常开销,也能为以后做点儿打算。你迟早要离开唐蹇谦,难道以后咱们三个喝西北风去吗?你是不稀得从唐蹇谦那儿捞钱,可他未必感激你高风亮节。”
“姐,”宋芥凑拢两步,“反正都这样了,和驯点都能少吃点苦头,要飞也得等翅膀硬了呢。要是唐蹇谦好这一口,我巴不得洗干净撅起屁股去替你。”
“你放什么狗屁,”宋菀怄得心口疼,“我就要现在上去,你要么陪我去,要么滚远点别在跟前碍眼。”说着转身往上走。
宋芥挠头踌躇片刻,到底跟上前去。
唐蹇谦的场子,从来不乏名流捧场,今天这地方不对外开放,只在他那儿过了路的才能进来——这是个私人格斗场,擂台周围搭起了高高的看台,最顶层是玻璃包厢,视野一览无余。
擂台上的两位拳手没做任何保护措施,拳拳到肉,战局正酣,围着看台的一圈小明星卖了命地欢呼尖叫,把气氛煽出一种非理性的癫狂。
开了盘口,有来头的纷纷下庄,一掷千金。今日守擂的是唐蹇谦千辛万苦培养出来的拳手,没人知道他的姓名,都唤他阿泉。攻擂者与阿泉的赔率是惊人的30比1。只一晚,便能从这儿走出千万,甚至上亿的资金。
到唐蹇谦这地位的人,没必要做这种非法的营生,这只是他的爱好——他像那些喜好出没于古罗马斗兽场的君主一般,看着身体健壮的人向金钱和权势低头臣服,有一种掌控他人命运的嗜血快感。
宋菀和宋芥静悄悄地进了包厢,谁也没惊动。
台下本已动弹的不得的阿泉忽地再度跃起,将攻擂者一拳击倒,在山呼海啸的尖叫声中,骑坐在攻擂者胸口,照着颅骨一拳一拳砸下。
裁判从不干涉,只有几个专业人员在适当时候出手制止,确保不会闹出人命。上台的人都签了合同,只要能在阿泉手下撑过十分钟的,都能拿到巨额金钱,时间越久钱越多,上不封顶;而倘若击倒了阿泉,在能力之内,唐蹇谦能满足任何愿望。这规矩自定下至今,没有人能击倒阿泉,只有无数人从这里被担架抬着出去。
和着人群的欢呼,宋菀也喝了一声彩。包厢里的人都见惯风雨,自比不外面看台上那些人,大家在古典乐中品酒交谈,仿佛只在参加寻常的酒会。
这样安静的场合,宋菀这一声喝彩便显得分外突兀。
立即便有人调转目光去看——姐弟两人沿玻璃墙壁站立,弟弟西装笔挺气质倜傥,姐姐一袭露背红裙,丝绸面料之下曲线合度,乌丝挽起,作复古装扮。
唐蹇谦目光微沉,顿了片刻,拄着手杖缓缓朝人走去。
宋菀转过头来,眼里沉着莹莹的灯光,似笑非笑。
到跟前,唐蹇谦伸手将她腰一揽,紧紧扣住,转身笑说:“阿菀不懂礼数,坏了大家兴致。”
便有人起哄架秧,用人阿谀奉承。唐蹇谦低了头凑在她耳边,“回来也不说一声,我让人去接你。”
“你日理万机,何必打扰。”
唐蹇谦拿捉摸不透的目光看她许久,最后只笑说:“以后便听话。”
领来的伴,唐蹇谦着人送回去了,自己带着宋菀回芙蓉路。
今晚拳赛结束,阿泉保住了自己不败的战绩,而攻擂那人得了三千万,被人抬出去时还在大口大口呕血。
南城的夜色净得无辜,对一切的血腥与罪恶一无所知。
宋菀坐在汽车后座,闭上了眼睛,路灯光透过眼皮在瞳孔里留下光束,一道一道地飞逝而去。
宅子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早先颐指气使的保姆也跟没事人一般继续上来伺候。
宋菀洗了澡换上睡衣,坐在梳妆镜往皮肤上涂抹身体乳。
镜子里人影一晃,宋菀掀了掀眼皮,没有转身。唐蹇谦走近,挨着她站定。他腿脚不便,走路特别的慢,但绝没有人敢对此有任何不耐烦。
“阿菀,”唐蹇谦抬手摸她垂在肩上的发丝,动作分外轻柔,“我舍不得惩罚你,可我总怕你不记事。你年纪太小,凡事沉不下心,要是家里能有什么绊着你,你也不至于做事这么瞻前不顾后。”
“不!”宋菀霍然起身,挥起的手臂将没合盖的瓶子扫到了地上,玻璃的瓶子在木地板上骨碌碌地滚去。
宋菀上前一步抓进唐蹇谦手臂,“唐……唐叔叔,除了这件事,我什么都能答应你。”
“我上回就说过,只要孩子生下来我就娶你,我不怕人笑话,我光明正大娶你。可是阿菀,你做了什么?你没经过我同意,私自……”唐蹇谦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眼底依然沉怒,“你不能仗着我宠你就为所欲为。我给过你机会,这回再不能由着你了。”
“可是是你违约在先,你答应过我绝不勉强我替你生孩子……有那么多女人,谁都可以……唐叔叔,我求你了……”她语气近乎最为卑微的哀求。
唐蹇谦丝毫不为所动,望着她的目光饱含怜悯,仿佛是在看最为愚笨不堪的孩子,“阿菀,你为什么觉得现在还有资格跟我讲条件?”他叹了声气,“今后你再想去哪儿,先得经过我的同意。如今想招个合称的人真难,钱给多了也没用,好在多花时间总能招到——明天新找的司机就上任了,你要配合他的工作。”
宋菀后背僵直,一时喉咙发紧,再也吐不出半个字。
这一晚极其漫长,好似她将八年来的路又走了一遍,路的那头是清水街飞速逝去的时光,路的这头……
这头只有望不见边际的黑暗。
☆、第十六章
深冬的黎明,是天先黑透了,再从黑透的天色里透出一点亮,渐染开去,一分亮过一分,太阳却迟迟不冒出头,这一整天便又是阴天。
风一阵紧过一阵,宋菀穿一件墨绿色的开司米大衣,围巾将脸盖得严严实实,上了车也戴着墨镜,没有半刻取下来。新司机姓王,是个沉默寡言的中年男人,没什么特色,胜在老实本分,凡所听所见都会汇报,是唐蹇谦忠实的一条狗。
这半年来,宋菀见什么人去什么地方皆不能自己做主,即便是去逛街,也得先同唐蹇谦报告,准时准点出门,准时准点回家。
这天宋菀约了傅小莹去南城天河逛街,去看上新的秋装。店铺里设了贵宾室,供她们这样的VIP客户休息。
上回李妍能准备知晓她的位置并提前埋伏袭击,自然是傅小莹透露的消息。可事发之后,宋菀却还能若无其事与自己来往,连傅小莹自己都颇觉惊诧。
傅小莹直截了当:“上回李妍那事,是我主使的。”
“我知道。”
“你知道?”
“我知道。无所谓,跟谁逛不是逛。”
“你不问为什么?”
“你想说就说吧。”
傅小莹从头端详,觉得宋菀较之半年前更为憔悴,那时候即便是逢场作戏,也还有一股想把戏做足做全的生气,现在这股生气都没有了。她想到“行尸走肉”这个词。
“我没什么别的想法,只是想欺负你。唐蹇谦罩着你的时候,谁敢动你一跟毫毛?我嫉妒你,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我们拼争半辈子也得不到的东西。”
宋菀像是听见一个笑话,“嫉妒我?”
“一流戏子七流娼,都是下九流,谁能比谁高贵?起码唐蹇谦对你是真的。”
宋菀只是笑一笑,“你说是就是吧。”
傅小莹叹一口气,“……可说来奇怪,真逮着机会欺负了你,我又觉得这事十分的没有意思——尤其看你现在过得这样了无生趣。大抵是冷暖自知,真要让我过了你的生活,我也未见的开心。”
红茶渐渐的凉了,杯盘里的糕点未动分毫。
宋菀抬腕看了看时间,“我该走了。
“不再坐坐?”
“唐蹇谦晚上要过去吃饭。”
“行吧……”傅小莹站起身,看了宋菀一眼,“……终归是我对不起你,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事,你可以找我。我欠你一个人情。”
电梯将要行到一楼,傅小莹问:“司机送你来的?”
宋菀抬头望了一眼,抓着提包的手指不自觉紧了紧,“……你先下去吧,我去趟洗手间。”
“不用我陪你?”
“不用了。”
电梯门开,宋菀走出去,转头看着电梯门阖上了,立马匆匆迈开脚步。她去的不是洗手间,是一楼的寄存处。
在寄存处前,她摸出手机,翻出一条短信。她又回头看了一眼,确认没人跟过来,赶紧在键盘上敲下短信里的密码。
“咔哒”一声,左侧的一个柜子门打开了。走过去一看,里面果真放着东西,一个鞋盒大小的纸盒子。
她将鞋盒打开,愣住——里面是空的。
身后骤然传来脚步声,宋菀毛骨悚然,还没来得及回头,手腕已被人一把抓住,猛地一拽。她心脏提到了嗓子眼,被那力道拽得脚下趔趄,不由自主后退,后脑勺撞上一堵胸膛。
宋菀猛地回头,一时怔然。
即便戴着口罩帽子,她也能认出那副清朗而深邃的眉眼。
“叶……”
叶嘉树竖起食指,“嘘。”他拿过宋菀手里的包,不由分说地将她穿的大衣扯下来。
“叶嘉树,你想干什么?”
叶嘉树不说话,脱下自己的黑色羽绒服,整个罩到她身上,再摘了棒球帽扣上去。羽绒服沾着他的体温和气息,大了一号,她被彻底地裹在里面,像是某种屏障。
叶嘉树伸手箍住她的腰,往后退,将她抵在柜子上,低头伸手,低声说:“手机给我。”
“你想干什么?你疯了。”
“给我。”他伸手去捉宋菀的手腕。
宋菀使劲挣扎,“叶嘉树,把我要的东西给我,你赶紧回去……”他们身体紧靠在一起,叶嘉树呼吸的气流就落在她鼻尖上。
“你别动,再动我要吻你了啊。”
宋菀动作一停,攥在手心里的手机被他扣出去,她眼泪登时便落下来,所有挣扎的念头连同全身的力气一并消失。
“……你神经病。”
叶嘉树不睬她,一鼓作气将手机关了机,再倒出宋菀提包里的钱夹和证件,把剩下的东西连同大衣一并塞进了方才打开的储物格里。
“哒”的一声,按键处吐出一张纸条,叶嘉树看也没看,直接撕碎,抓着宋菀的手腕径直往外一拽,“走。”
商场西门停着一辆车,叶嘉树按钥匙解锁,拉开副驾驶车门将宋菀推进去。他不顾她的疑问和抗议,将车开离了商店街的范围,再驶出一阵,方才把车速慢下来。
“叶嘉树,你把我送回去。”
“我既然把你接出来,就没打算再送你回去。”
“可是你准备去哪儿?你相信我,我们跑不掉的,你不知道唐蹇谦的手段。”
“管他什么手段,今天我就是要是接你走。”
宋菀倾过身去抓住他的手臂,低声哀求:“叶嘉树,算我求你。我不想把你卷进来,你不明白吗,我想让你好好活着。”
“是你先联系我的,你应该能想到这个结果。”
宋菀气急,“你不管陈斯扬的父母了吗?”
叶嘉树转头看她一眼,反倒笑了,“最坏的结果无非是把这条命搭进去,正好赔给陈斯扬——安全带系上,我要加速了。”
昨天晚上,宋菀给叶嘉树发了一条短信——她的电话卡已经让唐蹇谦换掉了,但在回到唐蹇谦身边的前一晚,她准备删掉叶嘉树的联系方式时,盯着那行名字,早将号码烂熟于心。
如果可能,她这辈子也不想联系叶嘉树,可唐蹇谦看管得严,她没有可以相信的其他人,叶嘉树是走投无路之下的唯一选择——赶在唐蹇谦发现她怀孕之前,她必须将这个隐患解决掉。
她拜托叶嘉树弄来流产的药物,存放在南城天河的寄存处,把储存柜号码和密码发给她。
她没想到的是,叶嘉树会直接做出将人劫走的举动。
车驶离了南城的市中心,往北驶去,上了高速之后,宋菀便彻底无法辨别方向。
“你没想过我会这么做?”
“没有。”
叶嘉树看她一眼,“撒谎。”
宋菀将窗户打开,外面寒风猛地灌入,嗖得人睁不开眼,便又立即关上。她听见叶嘉树笑了一声。
宋菀转头看他,“你准备去哪儿?”
“不知道,走到哪儿去哪儿。”
“我不知道你会这样幼稚。”
“我也不知道唐蹇谦的监视竟然这么松懈。”
“他是料定我不敢逃。”
“为什么?”
宋菀不吭声。
叶嘉树眼底渐渐泛起笑意,追问:“为什么?”
宋菀没好气,“你说为什么?”
“因为我,是不是?”
“你闭嘴吧。”
叶嘉树笑起来。
高速路上,车流稀少,天色昏沉,窗外北风呼啸,路两旁田野一望无际,视野尽头一整排树木,房屋变成了一个一个不可及的黑色小点儿。
天快要黑了,汽车前灯亮起来,他们在未知的黑夜里,驶向未知的路,这件事让她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安全感。
她身上裹着厚重的衣服,在车内空调喷出的暖气里昏昏欲睡。一切都温暖得不真实。
叶嘉树伸出手来,抓住她指骨伶仃的手,用力地攥住。
无须分辨那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感情。
在分开的这半年里,他无数次绕过芙蓉路,看着那宅子里灯火通明,想象宋菀的身影会出现在哪一扇窗户后面。
他践行临别的承诺,也努力相信宋菀同样不会违约。
要好好活着。
可是如果她活得不好,她向他发出求救的信号,他如何能够坐视不理。
无须分辨那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感情。
爱情也好,不是爱情,仅仅是两个同类的同病相怜也罢。
能让他生出扑火之勇的,一生只有这一次。
☆、第十七章
雪落在屋顶上,在万籁俱寂之时,从压垂的松树枝上“啪”的一声砸下一朵雪花,天地顷刻便又寂静。
雪光将傍晚的屋子照得亮如白昼,柴在炉筒中哔哔啵啵地燃烧。他们围炉而坐,让火光照在眼中,像黑夜的清潭里升起一轮月亮。
那天他们从南城逃离,车往北开,不知道开了多久,经历了几个昼夜,换过了几条路,直到远处出现雪之下毛茸茸的房子,黄昏炊烟里听见狗吠,宋菀说,我们停下吧。
他们租下一间房子,水泥砌的平房,南北通透,带一间堆满了柴火的院子。离市镇也近,开过去不过两小时。他们住下,添置一些御寒的衣物,每一周去镇上买来新鲜的鱼和蔬菜,有时候有新酿的豆腐,那么这日的菜单里便有豆腐鱼汤。
日长夜短,雪仿佛终年不化,时间变成了一个模糊的概念。宋菀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想知道,是地图上的某一个点,还是地图上都没有标记的某一个点。
不下雪的时候,叶嘉树会裹上厚厚的大棉衣,跟村里的男人前去冰湖凿冰捕鱼。他一去半天,回来时拎着一铁桶的鱼,脸让寒风吹得通红,身上却腾腾冒着热气。
那些鱼他们吃了好几天,只留下了两条,养在铁桶里。青灰色的鱼,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有时候一动不动像是睡着了,有时候又突然扑腾起尾巴。
早上七点,叶嘉树起床,掰了点儿饼干屑丢进铁桶里。宋菀卧室的房门是打开的,屋里没人,他走出去,发现她在院子里。
他们堆在院子的雪人鼻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撞歪了——叶嘉树猜想应该是隔壁的大黄狗干的,宋菀正蹲在雪人跟前,把胡萝卜扶正。
“什么时候起来的?”
“刚起。”
叶嘉树跟着走过去,蹲在一旁,在清寒的空气里点燃一支烟。
“方才隔壁陈阿姨路过,跟我说过几天又要起风,还有一场暴雪,到时候可能去城里的路要封上,让我们赶紧囤点东西。”
叶嘉树点头,“行,早饭吃了就去。”
“……还有,我想去趟医院。”
叶嘉树顿了顿,低头看她,院子外的远方雪山重重,太阳刚从云层里露起来,洒着很淡的光,她侧脸轮廓染着浅金色的绒边。
“……也不是非得做手术。”
“留着做什么呢?总会让我想到唐蹇谦。唐蹇谦以为我要是生下孩子就会彻底对他俯首帖耳,我只能说他做梦。我决不会生下一个不被爱的孩子。”
她抓了一捧雪,把雪人的鼻子固定,用力拍紧。她手指上指甲油已经剥落了,指尖让雪冻出好看的浅粉色。
市里的正规医院,宋菀做过检查,很快便能安排手术。
手术那天早上,叶嘉树开着车将宋菀送去医院。此前他提出陪着宋菀去,被拒绝了,然则他还是觉得让她一个人十分不忍心,便说:“还是我陪你去吧。”
“真的不用,我没跟你说过吗?不是第一次了,我熟门熟路。”
叶嘉树一怔,瞧见她笑得很没所谓,心里窝火,停了车便不由分手地将她手臂一拽。
“叶嘉树,你撒手。”
叶嘉树不为所动。
宋菀笑说:“你陪我去,到时候免不了医生护士会给你脸色看,孩子又不是你的,要当这个冤大头吗?”
她是想开个玩笑,然则叶嘉树低下头来看着她,那目光看得她笑意霎时凝滞。
他的手没有抗拒余地地扣住了她的手指,触到体温,她才发觉自己手是彻底冰凉的。
直至宋菀被推进手术室,叶嘉树遭受了无数的白眼,医生护士见惯了这种情况,懒得说一句废话,然则鄙夷是摆在明面上的。叶嘉树不觉耻辱,只是痛心。
来来去去的脚步声人搅得人心烦,他起身下楼,在外面点了一支烟。
草地上雪让无数脚印踩得湿泞不堪,空气里有一股湿重的气息,叶嘉树抬头看着缀在医院前面的那个地名。
此前,他有这样一种错觉,如果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那么便没有人会知道他们在哪儿。而此刻,当他刻意回避却还是知道了自己身在何处,那些这一个月来被他抛诸脑后的阴影,又如整装完毕的敌人奔袭而来。
他绝对相信宋菀说的话,以唐蹇谦的本事,找到他们是迟早的事。
估算着时间,叶嘉树回到手术室门口。没等多久,手术结束了,宋菀被推出来,推进观察室里。
她本就肤色白皙,这下更是没有丝毫的血色。她较劲似的一声不吭,只在视线触及到到叶嘉树时,很是勉强地笑了笑。
叶嘉树搬来一张凳子坐下,将她手指攥入手中,“晚上想吃点什么?还是喝鱼汤?”
“好啊。”
“你睡一会儿,我叫你。”
“好。”
他帮她掖好被子,看她闭上眼,将粘在她额头上的碎发捋开,倾身往前,嘴唇轻轻地碰了一下。
宋菀睫毛一颤,但没有睁开眼。
下午,车开回村里。
宋菀裹着厚重的衣服躺在后座上,车里暖气开得很足。麻醉过后,疼痛连绵不绝,与意识的混沌和疲劳对抗。
叶嘉树怕吵着她,没开音乐,往嘴里衔了一支烟,也没点燃。
沿路的雪,灰色的路向几乎没有尽头的远方延伸,开上半小时也不会碰上第二辆车,仿佛天地之间只剩下他们自己。他们在慢慢沉落的太阳之下,奔向一个几乎纯白的世界。
抵达住的地方时,叶嘉树将宋菀从后座抱下来,推开院子门进屋,放去床上。
灯一盏一盏亮起,火也生起来,柴火哔哔啵啵燃烧,两条鱼撞着铁桶壁发出闷响。宋菀听见这些声音,觉得自己总算再度活了过来。在闷重的疼痛和疲累之中,她终于阖上眼睡着。
宋菀一天一天恢复,入冬以后的第三场雪如约而至。狂风吼叫了一夜,第二日醒来,雪堵得门都无法推开。
好在他们提前做好了准备,物资充足,室内安全得像个堡垒。
宋菀穿着厚毛衣,站在窗前往外看,积雪让所有景物都连成一片,突起的屋顶像是一个个膨胀的大白馒头。
吃过早餐,宋菀洗了一个澡,侧坐在火边擦着头发。脸皮让火光照得发热,她退后了些,往叶嘉树那儿看去。
“你在做什么?”
“下象棋。”他们翻遍了,除了看电视,这是这房子唯一仅剩的娱乐方式。
宋菀把椅子拉过去,凑拢去看。
“我一直挺好奇,”宋菀说,“我没听你提过你父母。”
“我妈在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就去世了,肝癌。”叶嘉树自己将了自己一枚棋,“我爸后来再婚了,没维持几年,又离婚了。后来他去了菲律宾,跟当地一个女人结婚了,生了好几个小孩儿。现在过得怎么样我也不知道,好几年没见了。他很少给我打电话。”
宋菀沉默着。
“他对我很失望。读初中的时候,我不好好学习,非要玩什么摇滚,他打了我很多次,我都屡教不改,他就懒得管我了。”两枚棋子被他捏在手里,换来换去地玩,“……我妈是小学老师,我名字就是她起的。陈斯扬说,我这个人配不上这个名字。”
“我不觉得。”
叶嘉树低头看去,宋菀眼底含笑,她说:“要这么说,我也配不上我的名字。”
“我也不觉得。”
两人都笑起来。
门被雪堵了三天,最终叶嘉树从窗户翻出去,拿铁锹把雪铲干净。他搡了搡门,宋菀将门从里面打开了。
“你要不要出来呼吸一点新鲜空气。”
“我怕冷。”
“不冷,没刮风。”
宋菀戴好围巾手套,穿上防水的棉鞋,从屋里走出来。积雪松软,一踩便陷下去一个坑。他们停在院里的车被掩了一半,叶嘉树站在车边朝她招手,“过来。”
等宋菀走到近前,叶嘉树忽地将她拦腰一抱,宋菀赶忙伸脚急蹬,慌里慌忙地爬上了车顶。
叶嘉树紧跟着爬了上去,在她身旁坐下。她怕摔下去,还维持着跪着的姿势。
叶嘉树圈住她的腰,“坐正,别怕,你摔不下去的。”
两人都坐正,视线越过院子的围墙,瞧见一片茫茫无际的白,很远的地方有模糊的昏黄色光点,那应该是哪家点上了灯。
宋菀说:“我其实很讨厌冬天,南城的冬天雨下个没停,又冷又潮湿。”
叶嘉树低头去看她,雪光映在她眼里,黑色的眼瞳清而明亮。自初见时他就发现她有双极其勾人的眼睛,她望着他的时候,他能看到一种清澈的欲念。
“……现在我倒希望这场雪下得更久一点,最好永远都别停。”
“那不行。”叶嘉树笑说,“再下雪我们就要断粮了。”
“还有两条鱼呢,煮了吃掉,然后我们就听天由命吧。”
“那也不行。听说这儿春天来了很美,冻湖化了,山变绿,羊也出来吃草,小孩儿放风筝,风筝线几百米长,飞到天上就看不见了……”叶嘉树伸手,将宋菀搭在膝盖上的手拿过来,很用力地握住,“……还想跟你一起看看。”
宋菀从前不觉得开心是这样简单的一件事,看鱼昏头昏脑地撞上铁桶,她会笑;叶嘉树把菜烧糊了,她会笑;看着窗上冻出的冰花,她会笑;就连有时候在躺椅上打盹醒了,看见炉子里跳动的火焰,她也会笑。现在听叶嘉树描述那样一个清新的春天,她同样笑了,说:“好啊。”
“你冷不冷?”叶嘉树侧过头去看她。
“不冷。”她微微缩着脖子,衣领上的白色绒毛让轻轻拂过的风吹得微微晃动,“……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嗯。”
“那时候觉得你这人长得还不错,但闷头闷脑的,很是没趣。不过经历了这么多事,我开始相信你是玩摇滚的了。”
叶嘉树笑说:“这是夸奖?”
“当然是啊。”
“那你现在觉得开心吗?”他认真地看着她。
“我原本以为我会在那个笼子里过一辈子。”宋菀微笑,她屈腿抱住膝盖,想象春天的风已经吹化了雪原,他们开着车行驶在一望无垠的平原上,风滚着;绿色的海浪,一层一层地涌向更高的天际。
“坐稳了。”叶嘉树忽地站起身,积雪跟着晃动,吓得宋菀赶紧伸手往身侧一撑。
叶嘉树弯腰,团起一个雪球,朝院子门柱上方砸去。那里挂着一个红灯笼,他们租下的时候就有了。雪球擦着灯笼划过去,落在地上。叶嘉树又团了一个,这回砸中了,雪球在灯笼上撞得粉碎,四下散落。
宋菀眯着眼抬头去看叶嘉树,他的头发许久没修剪,长得有些长了,额前发丝落下来,半遮住了眼睛。年轻男人的皮肤被雪色映衬得十分干净,也因此显得眼眸极黑,有一种毫不世故的无辜感。她心里有一种很奇异的感觉,仿佛一夜间回到了少女时期。
那时候的清水街,除了她,还有一个姓许的少年。记忆中的少年面目已经模糊了,只记得他打球时让汗水濡湿的黑色头发,身上热腾腾的气息,她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在他故意将把手拧得歪歪斜斜时,尖叫着搂住他的腰。他懒洋洋地斜靠着巷口等她,扔过来一瓶还温热的牛奶,他的头发梢被睡出不驯服的弧度。告白是很笨拙的,已经记不得那些言辞了,只记得手牵了一路,从学校到巷口,手心里蓄满了汗水。
这些年来,她有意地从不回忆起这段往事,时日长久,也便如真的忘记一般,再也不会在心底掀起半分波澜。可最近她越发频繁地觉得,叶嘉树的身影正在与她那段戛然而止的初恋的男主角重叠。
“叶嘉树。”宋菀伸手捉住晃在眼前的衣角。
“怎么了?”
叶嘉树回头,脚往后撤,忽地一滑,身体整个往后栽去。宋菀一声惊呼,看他倒栽葱一样地摔了下去,也立马扶稳了跳下去。
叶嘉树陷在积雪之中,砸出了硕大一个坑,雪盖了一头一脸。
他笑着朝宋菀伸出手,“拉我一把。”
宋菀立马伸出手去,谁知叶嘉树猛一用力,反将她拽得失去平衡,一个趔趄,摔在了叶嘉树身上。
她手撑在叶嘉树胸膛上,意图站起来,一条胳膊环住了她的腰,往下一摁,那力气几乎难以反抗。
她身体便又往下一倾,脸凑得更近,两道视线径直相对。
雪之下的遥远北国,只有绝对的寂静,唯一的声响是两颗跳动的心脏,充满了鼓噪不安的风,要冲破桎梏一般的,跃上苍穹又坠入深渊。
几乎没有迟疑地,她低头,碰上他的唇。
这是一个几乎仅限于轻触的吻。
可是这样激烈的喜悦,值得人死去一万次。
☆、第十八章
天开始放晴,夜里常听见挂在檐下的冰棱融化落在地上的声音,或是屋顶上的雪水,一滴一滴敲击水泥地面。
化雪天冷得出奇,宋菀实在不愿出门,但挨不过叶嘉树的再三坚持,只好将自己裹成一个粽子上了车。
“我现在对你有了新的认识。”叶嘉树说。
“怎么说。”
“以为你优雅精致,事实上懒散还邋遢。”
宋菀咯咯笑,“你不知道我是演员吗,我还演过戏的,很老的一部片子里演女四号。”
“为什么没继续当演员?”
“多累啊,平常演得就够多了。”
“你在芙蓉路宅子里确实演技一流。”
“把自己活成另一个人好受点。”
“但要我说的话,我还是更喜欢你懒散又邋遢,”叶嘉树顿了顿,“我说没说过我喜欢你?”
“没吧。”
“那就不说了,你知道就行。”
宋菀快要笑疯,伸出手去将电台广播打开,又开了车窗。
广播里在放一首歌:
谁知道爱是什么
短暂的相遇却念念不忘
用尽一生的时间
竟学不会遗忘
叶嘉树转头看去,宋菀枕着双臂趴在车窗上,风把她的发丝吹乱,她跟着旋律哼唱。他忍不住微笑。
被大雪困了很长时间,补充物资是当务之急。这天镇上的集市也很热闹,摊贩一人比一人吆喝得响亮。
叶嘉树知道宋菀不喜市场上脏乱的环境,让她在旁边一家奶茶店里等着。他将买好的东西都塞进后备箱里,再折返回去找人。
宋菀没在室内,坐在奶茶店外遮阳伞下的藤椅上,捧着一杯热饮,望着来往人群,显出几分百无聊赖。她即便未施粉黛也有一种令人无法错目的好看,来往有小伙子要是不小心与她视线对上,立马羞得调转头去。她自己反倒哈哈大笑起来。
叶嘉树隔街见她玩得不亦乐乎,欣赏片刻方走过去。
结了账,叶嘉树将她手挽住,往停车的地方走去。宋菀同他讲方才发生的事,他点了点头,忽地停下脚步,猛然回头——
“怎么了?”
叶嘉树没说话,微拧着眉,瞧着两个穿黑色大衣的人正在横穿马路,这两人似乎是从奶茶店的隔壁走出来的。两个人手插在兜里,低着头没有交谈,步伐一致,看似行色匆匆。
“怎么了?在看什么?”
叶嘉树摇头,手指收紧,“走吧。”
因起得太早,宋菀上车没多久就睡着了。
叶嘉树把车开很比往日快了一些,在驶出十多公里时,他瞧见后视镜里出现了一辆车,黑色的,没挂着牌照。
那车一直跟着他,既不靠近,也没被落下,而在距离住的地方还有五六公里的时候,那车忽地转弯,拐进了旁边一条岔路上。
叶嘉树松了口气。
回到住处,叶嘉树把屋子稍稍打扫了一下,宋菀则是拿着新买的鱼食去逗铁桶子里的鱼。
叶嘉树说:“水过几天得换了。”
“好。”
晚上大妈邻居过来串门,送了一大盆的鱼冻。宋菀投桃报李,让叶嘉树拿出白天在市场上买的干贝回赠给大妈。两人聊了起来,意外投契,一人讲自家女儿不争气,一人讲练芭蕾有苦又累,明明两个频道,聊得热火朝天。末了大妈问宋菀虽然不是本地人,但想不想就在这儿定居。宋菀呵呵笑说,得听家主的意见。
家主正在苦兮兮剥晚餐要吃的青豆。
吃晚饭的时候,叶嘉树提起这一茬,问宋菀想不想就在这儿定居。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都行,”宋菀舀了一勺叶嘉树辛苦半年的劳动成果,“我想好了,要是住下来呢,我们可以去镇上找点事儿做……要不开工作室吧!我教舞蹈,你教吉他。”
“行啊,就是还缺少启动资金。”
“那简单啊,你从冰湖里多钓几条鱼,咱们去集市上卖;或者干脆你卖艺吧,吉他弹唱,这个来钱比较快。”宋菀说着自己都笑起来。
叶嘉树也笑了,“那要攒到猴年马月去。”
“不着急呀,我又没什么格外需要花钱的地方,吃饱穿暖就够了。”
“那我不一样,”叶嘉树煞有介事,“除了吃饱穿暖,我还得时刻必须看见你。”
“叶嘉树,你这人居然有点油嘴滑舌。”
叶嘉树笑说:“男人不都这样?”
等吃完饭,叶嘉树让宋菀去外面车顶上坐着,自己则神神秘秘地又窜回了房间。
宋菀晃腿坐在车顶上看了会儿星星,看见叶嘉树走出来,手里还拎着一把吉他。
“你什么时候买的?”
“上午,看见有家乐器店,顺手就买了。”叶嘉树提着吉他,蹿上车顶,“给你唱首歌。”
他扫了扫弦,指尖淌出一串音符,“词是陈斯扬写的,我作的曲,叫《南城走马》。”
他低下头,在盘旋许久的旋律中缓声开口。
你厌倦可有可无的生活
十楼房间的闹钟
惊扰宿醉的狗
你在这里没有家
只有梦与哀愁
你的青春荒城走马
你说你要天
你要地
要青草肥沃
你还要狂野的风和自由
可你只是一匹瘦马
奔过黑夜
奔过白天
奔过收破烂的老头儿
和姑娘的窗下
宋菀双手撑在身侧,身体往后倒。第一次听他唱歌,歌声仿佛有一种奇怪的魔力,让她看见万千星辰都向她倾来,一颗一颗砸在心上。
宋菀把头靠在叶嘉树肩膀上,抬眼看着年轻男人侧脸的轮廓,他垂眸弹唱的模样的确值得年轻的女孩儿为他要生要死,她已不再年轻,可这样雪光如昼,星辰低垂的夜晚,值得她死去一万次 。
☆、第十九章
叶嘉树睡眠浅,一丁点儿的声响就能将他吵醒,况且他今晚睡得并不踏实。半梦半醒间听见一声模糊的汽车鸣笛,他悚然清醒,立即起身。
屋里静悄悄,他穿上衣服,揣上手机和手电筒,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走出院子,往右拐,通往市镇的路上,一辆正车亮着近光灯。
叶嘉树眯眼瞧了瞧,片刻,朝着那车走过去。
近光灯熄了,车门打开,一人走了下来。月色照得雪光亮如白昼,下车那人拄着手杖,微微佝偻着背。
叶嘉树离他两米左右的距离停下脚步,神色十分平静,“好久不见了,唐总。”
唐蹇谦并不接腔,瞅着他,面沉如水。
叶嘉树说:“天已经晚了,就别打扰宋菀休息了,我们之间的事,我们单独解决。”
早知这一天会来,他一点也不意外。自白天怀疑有人跟梢开始,他就清楚这里已经不平静了,只是没想到唐蹇谦竟会急迫如斯,漏夜赶来。
夜半起了风,刮得叶嘉树衣角猎猎作响,“我听说唐总有一条规矩。”
唐蹇谦挑了挑眉,“你倒是有几分胆色。”
“唐总,你敢不敢赌?——我要是能打得过阿泉,你放宋菀自由。”
唐蹇谦不怒反笑,“我这条规矩订立至今,挑战者众多,有去无回。你仔细掂量掂量。”
叶嘉树站得笔直,“贱命一条,不止一提。”
“成啊,我现在就叫阿泉备下场子。”唐蹇谦转身做出个请人上车的动作,“请吧。”
·
南城春寒料峭,风打着旋儿卷起地上枯叶,整一条巷子黑魆魆不见半点灯火。叶嘉树背靠着墙根等了许久,巷内终于荡起脚步声。
叶嘉树起身,望见巷子里一人匆匆奔来。
他手揣进衣服口袋,还没开口,季雪先一步连珠炮般质问:“叶嘉树,你是什么意思?两个多月联系不上,伯母天天找我打听行踪。你做事情能不能负点责任?”
叶嘉树沉默。
季雪胸膛起伏剧烈,怒火烧得她无法理智分毫,尽捡着最难听的词句往外迸,然而叶嘉树的沉默让她这些话似都砸进了海绵里,“你倒是说话啊!”
叶嘉树揣在衣服口袋里手拿出来,朝她伸去,“卡你保管好,里面是我所有仅剩的钱。我不想这么晚打搅陈斯扬父母,劳你帮我转交。卡的密码是陈斯扬生日。”
季雪惊愕,一时间被一种难以言明的恐惧攫住,“……你什么意思?”
叶嘉树侧过身去,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抖出一支衔住,低下头朝打火机喷出的火苗凑拢,风搅得火苗抖了抖,他伸手挡住,终于点燃。
他低声说:“伯父伯母不是你的责任,你不必把自己的一辈子绑上去,以后过自己的日子去吧。”
那烟雾是一种冷却之后的灰蓝色的,被风吹得荡开,只有火星亮起的时候,她才能瞧见叶嘉树的表情。他的脸上事实上没有分毫表情。
“叶嘉树,你说清楚,你是什么意思?”
叶嘉树顿了片刻,终是向她投来一眼,“我要去做一件事,多半有去无回。”
“你……你想去做什么?叶嘉树,陈家的事情你准备撂挑子了吗?”
“你不是一直恨我害死了陈斯扬吗?正好……”
“你如果不是为了陈斯扬去死,算什么偿命!”
“……那就没办法了,只能将就我到底下去再跟他赔礼道歉。”说完,他便要走。
“叶嘉树!”
叶嘉树顿住脚步。
季雪眼中模糊,叶嘉树的身影在她眼里摇摇欲坠,她说不出话来,像被尘封的往事一把掐住了喉咙。
她想起当年还是三人在一起的时光,她无法克制自己将视线从陈斯扬身上移开,转而看向这位主唱。
那时的叶嘉树还不似现在这般颓然而泯然,他身上有一种锐利而张扬的气质,并非愤世嫉俗,只是不愿与世界和解。每一次演出,台下年轻女孩儿撕心裂肺喊他的名字,他偶尔将视线投到台下,但事实上谁也不在他的眼中。
她总会想,这世上会不会有这样一人,能得这位主唱高看一眼?他也会有为了女人奋不顾身的一刻吗?
有许多词形容,心猿意马,见异思迁……或是别的什么,她不至于卑劣如斯,她选择同陈斯扬坦诚自己的变心,她也想坐在台下呐喊,作为那些依稀的面目中的一员,即便得不到任何一个四目相投的注视。
她没想到在与陈斯扬摊牌之前,陈斯扬刚与叶嘉树因意见不合大吵了一架,陈斯扬承受不住双重的打击,当晚喝得酩酊大醉,也因此葬生于火海。
这件事,她谁也没告诉,三年来守口如瓶。她十分清楚,自己才是导致陈斯扬殒命的真正元凶。
她余生都将活在永远的悔恨之中,只是她不像叶嘉树,她不敢忏悔。
叶嘉树等了片刻,没等到下文,于是举起手臂挥了挥,权当告别,而后迈开脚步。
“叶嘉树!”
走出去老远的叶嘉树顿步回头,隔着南城的夜色,年轻女人面目模糊。
她手按在心口,颤声高喊:“我一辈子也不会原谅你!”
一辆车呼啸而过。
季雪再抬头时,对面的身影已经转过身去,变成一道稀薄的影子。她稳稳地站住,没有哭。一直也没有哭。
·
叶嘉树自小就生活在南城,但依然觉得自己对这座城市知之甚少。尤其这些年,年少时蹿过的那些旧巷一条一条消失,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后来老树也砍了,朋友或远游或立业成家。
这里是故乡,他却越来越像一个过客。
西街后年也将拆迁,很多户人家都搬走了。他绕回小时候自己的家,瞧见窗户外面挂着厚重的蜘蛛网,大抵后来的住户现在也已经不住在里面了。
他在西街的街头买了豆浆和包子,吃得浑身发热,然后出发去找叶瑶。
叶瑶对他消失许久之后又骤然出现既惊又喜,抓着他衣领痛骂半天,然后呜呜哭了出来,“你是不是有毛病,电话电话打不通,家里家里没人,我还以为你死了!可是也没人报丧,好让我替你收尸。”
哭完之后,两人爬上高高的台阶,在最顶上一级坐下。往下看,沿街都是光秃着枝桠的树,灰色的天,灰色的人,春天还很远。
叶瑶把脑袋靠在叶嘉树肩膀上,“叶哥,跟我说实话,你这一阵跑哪儿去了?”
“跟宋菀私奔了。”
“真假,玩得这么浪漫?那你还回来干啥?钱花光了?”
“来跟你正式告别。”
叶瑶一顿,抬起头去看他,“你跟她要搬走了?”
叶嘉树语焉不详地“嗯”了一声。
叶瑶笑了笑,“陈家的事你不管了吗?”
“你不是一直不让我管吗?你说得挺对,人得自私一点。”
叶瑶嘿嘿笑,“你总算说了句人话。”
“以后我管不着你了,你自己对自己负责。”
叶瑶先没接腔,把带着的双肩包拿到前面来,从里面翻出一本书,重重砸在叶嘉树膝头,“我现在在学这个。”
叶嘉树低头瞧一眼,笑说,“学英语?挺好啊,跟你那男朋友分手没?”
叶瑶撇撇嘴,“早分了,我现在沉迷学习无心恋爱。”
叶嘉树笑说,“那我走也能走得放心一点。”
“你只是搬走又不是死,说得好像以后就见不上了一样。”
“……以后好好保重。”
“知道啦,真啰嗦。”
叶瑶不舍与他就此道别,想将这一次别离延伸得更久一些,她便又将头靠在他肩上,轻声说:“那时候你多风光啊,那么多姑娘为你要死要活的。我总想,到底谁会是那个人呢。”
叶嘉树笑一笑,将目光投向远方,“你现在见着了,一点也不风光。”
“爱情么,不就是这样狼狈,要是太体面了,还怎么是爱情。”
“狼狈和卑躬屈膝有本质区别。”
叶瑶伸肘轻轻撞了撞他的肋骨,不满道:“你又借机教训我。我知道了,以后我会擦亮眼睛,认准那个人的。”
“到时候跟哥报告好消息。”
叶瑶“嗯”了一声,感觉眼泪要落下来了,立马松开手站起身,“……不说了,我还要去上课呢。你……宋小姐呢?你没跟她一起吗?你们怎么走?初步计划去哪儿?”
“我在南城还有一点事,处理完了再走。”
“走之前给我打个电话啊。”
“还是不了吧,受不了你哭哭啼啼。”
叶瑶“嘁”了一声。
叶嘉树笑了笑,再次郑重地嘱咐:“保重。”
“知道啦——那我走啦。”
“你先走吧,我再待一会儿。”
叶瑶看他最后一眼,拉了拉背包的带子,转过身去,踢着台阶,一步一步往下走。
快走到底了,她蓦地停下脚步,回头去看。
灰青色天幕下,叶嘉树站立的身影像一面招展的旗帜。她心里突然鼓满了异样的情绪,一种冲动想让她跑回去抓住他,否则他将会被风卷走一般。
最终她什么也没做,转过身去向前走,一次也没有回头。
☆、第二十章
字条被宋菀钉在门背后,进出都能瞧见。
那天早上她起床,里里外外一片寂静,她找了个遍,没找到人,只找到了一张压在桌上的纸条。
“临时有事,急回南城一趟,等我回来,最多三天。记得给鱼换水。”
少了一个人,家里骤然变得冷清。宋菀没人说话,就往隔壁去串门。上回送鱼冻的大妈热情好客,她大早去,被留到深夜才能回。
大妈的二女儿今年念高一,英语不大行,寒假作业还没做完,急得眼泪汪汪。宋菀自然不忍心,一下午都在辅导英语,刚开始只是单纯辅导,后来就变成了代做作业。
等夜已深沉,她回到隔壁家里。叶嘉树自然还没回来,屋里火也没生。她走到院子里往南望,夜色寂静,星辰低垂。她哼起歌,是那首《南城走马》。可你只是一匹瘦马,奔过黑夜,奔过白天,奔过收破烂的老头儿,和姑娘的窗下。
第一天这么过去。
第二天早起,给鱼换了水,又生起火。宋菀熬了一锅鱼汤,配一碗大米饭,吃得浑身发热,坐在炉火边打盹。
下午她开上车去市镇,想着菜还够吃好几天,没进菜场,厌恶那里的脏乱差,只在花店买了一捧洋桔梗。冬天的鲜切花很贵,她付账的时候有一点肉疼,想着等开春之后,得想办法挣钱了。
开车回家的路上,她经过一棵模样怪异的树,停下来欣赏了半天才往回走。今天出了太阳,照在手臂上光灿灿的,只是车窗外气温还很冷,更甚于下雪的那几日。
回到家,她把花插进洗净的水壶里,摆在餐桌上,她给鱼喂了食,学叶嘉树自己跟自己下棋。夜来听见雪融化的声音。
这是第二天。
第三天,宋菀搬出叶嘉树的吉他,坐在院子里捣鼓。小时候学过小提琴,都是弦类,摸索一会儿就上手了,她按出几个和弦,唱的是那天在车上听见的歌。
隔壁读高一的小姑娘许是听见了歌声,牵着一条大黄狗过来串门。那狗养得油光水滑,在院子撒丫子乱跑。
她教小姑娘弹吉他,小姑娘没有基础,学了两下就没耐心了。她便开车,载着小姑娘继续往前开。小姑娘指着远处告诉她,那儿是湖,那是马场,那儿村里最有钱的人家。等雪深难行的时候,她们就往回开。
晚饭在小姑娘家吃的,都是大鱼大肉。吃完了她们去打雪仗,大黄狗比谁都跑得快。
这是第三天。
宋菀开始觉得不安,即便她看到纸条开始就隐约担忧,但她选择了相信叶嘉树。他是重诺的人,不会无故违约。
这一晚入睡心事忡忡,睡得也不踏实,做了很多零散的梦,夜里醒来好多次。
清晨醒来,叶嘉树依然还没回来。
外面出了太阳,积雪反射浅橙色的光,宋菀把鱼提到院子里,想让它们也呼吸点儿新鲜空气。
这时候,她听见院子外面传来汽车行驶的声音。她一怔,心中狂喜,发足狂奔,腿绊倒了桶,鱼跌出去,在雪地上乱蹦乱跳。
宋菀看了一眼,来不及处理,飞快奔去院子门口。
一辆黑色轿车,那车牌她认识,化成灰她都认识。
一股寒意自脚底生,她顿时觳觫,往后退,再往后退。她慌乱地将门关上,下闩。
门外唐蹇谦声音沉沉:“阿菀,这门拦不住我,你自己出来。”
宋菀背靠着门,大口大口呼吸,大脑转得飞快,怎么办,该怎么办。
那拄着手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最终停了下来,只与她一门之隔。
“阿菀,开门。”
宋菀屏住了呼吸。
“姓叶的不会来了,我是来接你回家的。”
宋菀心脏一沉,“你把叶嘉树怎么样了!”
唐蹇谦一声冷笑,“阿菀,你不奇怪这么偏远的地方,我怎么找得到你?这还得感谢姓叶的,是他告诉我的。”
“你放屁!”
“多少年了,你还是改不掉这个天真的毛病。我给了姓叶的三千万,他毫不犹豫就把你出卖了。”
“你放屁!”
“阿菀,开门。”唐蹇谦声音渐厉。
片刻,响起猛烈的撞门声。剧烈撞击自门板传至她的后背,她觉得那似乎像是什么钝重的东西在捶打她的心脏。一种痛且想作呕的感觉。
雪地里那两条鱼扑腾着,扑腾着,终于不动了。
·
唐蹇谦将宋菀带回了自己最近常住的高层公寓,着人二十四小时看守。
自被拖上车起,宋菀便如死了一般,一言不发。他所有的好声好气,都像对着一具没有感情的雕塑。
近日事务繁忙,他暂且将此事按下,出了几天差,回到公寓,便见宋菀坐在床边,一动不动,泥塑木偶一样。
唐蹇谦怒火顿生,拄着手杖,拖着腿飞快走过去,将她自椅上拽起,径直扔去床上。
他身体覆压而下,她终于挣扎起来,尖叫着后退,脚蹬在他肚子上,狠狠一踹。
唐蹇谦额上冒冷汗,虽吃痛但丝毫未退,拽着宋菀手臂将人拉起,一巴掌抽过去。
“宋菀,不要一次一次挑战我的底线。”
宋菀怒目圆睁,冷笑道:“你有什么底线?背信弃义就是你的底线。”
唐蹇谦捏住她的下颔,“你再说一次?”
“你有哪一次说话算话过吗,唐蹇谦?我说不要强迫我,我需要时间,你答应了;我说我厌恶你在桐原路的房子,至少别再让我去那儿,你答应了;我让你别再折磨我,你答应了;我说我可以听话,但你别逼着我给你生孩子,你也答应了……这么多事,哪一件你做到过?!”
“是你总挑战我的耐心。”
宋菀看着他,毫不畏惧地与他对视。
这时候,唐蹇谦电话响了,他顿了顿,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是重要的公务电话,不得不处理。
“你乖乖待着,哪儿也别想去。”
公寓设备齐全,看守的人准时送来一日三餐,但不准宋菀离开半步,亦不准她与外界联系。
唐蹇谦忙了整整一周,才抽出公寓去探望宋菀,因为听看守的人说她在绝食。
他按密码打开公寓的门,里面一片漆黑,侧头问守在门口的保镖,“什么情况?”
“宋小姐要求的,不肯开灯。”
唐蹇谦冷哼一声,抬手摁下开关,灯光照见躺在沙发上的人,宽敞袖管里露出两只细瘦的胳膊,像风化的芦管般,仿佛一折就断。
唐蹇谦抓着她胳膊将人提起来,“又闹什么脾气?”
头发盖住了宋菀的眼睛,他伸手拂开,捏着她的脸颊转向自己,“宋菀,我警告你,这是最后一次,你要再犯错,我就容不下你了。”
“你把叶嘉树怎么样了?”宋菀声音沙哑。
唐蹇谦紧蹙眉头,“你只用知道,你这辈子也别想再见他。”
宋菀笑得局促,“你杀了他?难怪了,这事儿你做得出来。”
唐蹇谦往餐桌上瞧一眼,那里还放着宋菀一筷子也没动的晚餐,“去吃东西。”
“你杀了他,是吗?”
“宋菀,我……”
“警告我?无计可施的人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用警告这一招。你能拿我怎么办?你以为我把我关在这儿就万事大吉吗?”宋菀咯咯笑起来,她长时间滴米未进,嗓子似炸了膛的枪管,声音粗糙而刺耳
唐蹇谦咬牙切齿,“我唐蹇谦养的鸟,即便死也要死在笼子里,死在我能看见的地方!”
宋菀侧着头,微微抬起眼,忽说:“你真可怜。”
唐蹇谦冷眼瞧她。
宋菀盯着他的目光几近怜悯,“有个消息恐怕你不知道吧?离开南城之前,我已经怀孕了。”
唐蹇谦一怔,松了手立马去掀她的衣服,即便不用掀也能瞧出肚子是平坦的,可他还是将衣服掀开,手掌靠了上去,像是要做最后的确认。
“你……你……”唐蹇谦手发抖。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唐叔叔。在最初你伸出援手的时候,在你陪我走出丧父之痛的时候,在你诚心道歉承诺痛改前非的时候……我们原本有无数次机会走向你想要的那种结果,每一次,每一次都被你毁了。”
宋菀仰头大笑,几乎快笑出眼泪,“我第一次打掉孩子的时候,你说我是在惩罚你。我不是在惩罚你,我早就对你失望了。我骗不了自己你是爱我的,你谁也不爱,你只爱那个信任你尊敬你又对你百依百顺的幻影。”她脸颊消瘦,眼睛因此显得平日要大,更加亮得出奇,像那种患了热病之人渴生的目光。
“唐蹇谦,你真可怜,真的。”
可是她不渴望生,她什么都不再渴望。因此这眼神里的兴奋如此得诡异,让唐蹇谦惊骇而惊心。这是一种审判的目光。他明白过来宋菀才是那个掌控局势的人。她所有的消极事实上是最积极的抵抗,她让他除了一副皮囊,什么也得不到。
漫长的沉默,唐蹇谦恍恍惚惚地站起身,踉跄一步。他忘了拿手杖,拖着腿飞快朝大门口走去,几乎落荒而逃。
下了楼,司机赶紧把车开上来,他挥手将人屏退,抬头看向头顶的天空。一轮瘦弱的新月,洒下的月光是寒冷的。他不自觉地迈开脚步,却在走出几步之后又蓦地停了下来——他能去哪儿,没有手杖,他能走去哪儿?
他茫然矗立,终于还是背过身去,招手唤来司机。
他坐上后座,抬手按住发涨的太阳穴,低声说:“桐原路。”
唐蹇谦第一次见到宋菀,就是在桐原路。
那时候她十五岁,刚从芭蕾舞蹈班上下课回来,练习服外面套着一件棒球外套,被宋靖冬领过来时,老大不高兴。她敷衍地叫了他一声唐叔叔,就走到阳台的玻璃门那儿,从书包里掏出一本书,站在那儿随意翻着。多年跳芭蕾养成的习惯,让她站着都是一字腿的姿势。他遣人给她送去一支冰淇淋,她毫不客气地接过去,就那样站着,一口一口咬下去。那时黄昏的光照进来,照亮她蓬松的纱裙的边缘,她嘴角上沾着冰淇淋,像被宠坏的公主,除了坏脾气之外,其他都是美的本身。甚至她的坏脾气,也是一种美。
那一幕让他念念不忘。
此后与宋靖冬来往众多,除了生意还有私下聚会。她还会打网球,跳起来击球的时候腰肢柔软,双腿充满了爆发的力量。他从没见过这样富有生气的女孩子。他坐在观众席上看着她,仿佛自己那条先天不足的腿也因此有了力量。
宋靖冬宠爱她,但也对她管教得严。两家过从甚密,她对他这位常常准备礼物,又开朗幽默的叔叔十分有好感,有时候会在聚餐的时候,偷偷向他抱怨父母唠叨。他同她讲自己白手起家的事,她对此十分惊叹。他依然还记得那时她的目光,那是真正的赞叹,绝非阿谀奉承。
他们有时候在高尔夫球场散步,他走路慢,但是她没有分毫的不耐烦,有时候没控制速度走到他前面去了,又蹦跳着走回来,抱怨他太慢了。在她的世界里,似乎天然不存在歧视和鄙夷这些负面的情绪,所以即便他跛着腿,即便他成功之前受过无数的冷眼和嘲笑,在她这里也是众生平等,仿佛他与其他的正常人没有任何不同,那么他走得慢也就同样的是一件值得抱怨的事。
后来,对女孩力量与美的欣赏渐渐变成了独占的渴求,他占得先机,他一早知道宋靖冬可能会出事的风声,但他只字不提。他将宋靖冬的失利变成了一枚筹码,他因此获得了梦寐以求的东西。
就在他们第一次相识的桐原路,他不顾她的嘶声高喊,强硬地品尝了胜利的果实。
然而此后宋菀用长达八年的反抗,告诉他其实他并没有胜利。她不听话,他只能惩罚她,禁锢她。但是他是爱她的,他丧妻多年,膝下无子。多少女人争破头要抢一个唐夫人的头衔,她明明唾手可得,可是她不听话,她仗着他对她的宠爱无所欲为。
车在桐原路停下,他坐在车里望着那些黑漆漆的窗口,过往悉数闪过脑海,又似走马观花。
芭蕾舞的裙边儿,晚餐后的闲聊,暴雨将落的昏黄午后,女孩儿叫喊和哭泣……
唐蹇谦闭上眼,几乎是强迫自己再度变得心硬如铁。
他没有做错任何。他能走到今日,靠的便是相信自己绝不会犯错的信念。错的是她,不识人心也不识抬举。他唐蹇谦养的鸟,怎能容得他人染指,就是死,也要死在笼子里。
☆、第二十一章
一日比一年更要漫长。那晚之后,又过了两个星期,唐蹇谦才再度露面。那晚的争吵似乎没有发生过一样,未曾让他的精神有分毫的裂隙。
宋菀不得不蛰伏,当务之急,她需要得到外界的消息。于是又演了几出抗争,被镇压,再抗争,再被镇压的戏码之后,她佯装认命,终于服软。
公寓里温度恒定,不能感知季节变换,但她站在阳台往外望的时候,瞧见远处的树叶开始绽出新绿,大抵是气温回暖,春天将至。
吃过饭,宋菀坐在躺椅里打盹,忽说:“我想见傅小莹。”
唐蹇谦坐在沙发上翻报,闻言摘下眼镜,“在你彻底取得我的信任之前,我不会让你踏出这儿半步。”
“我不出去,你让傅小莹来见我,我想跟她说一说话。你若不来,我成日也找不到一个能说话的人。”
算着宋菀已经乖顺了很久,让她见一见自己的朋友也无妨,况且他一己之力就能决定傅小莹在圈里的生死,谅她也不敢翻出什么水花。
“行,明天我让他过来。”
宋菀将薄毯裹住,侧过头去,“我困了,你走的时候脚步轻点,别吵醒我。”
第二天下午,傅小莹如约而至。
宋菀穿着居家的衣服,散着头发,神情淡漠,招呼傅小莹坐下,自己去厨房里烧水沏茶。
傅小莹没坐,跟着进了厨房,刚要出生说话的时候,宋菀伸食指立在嘴唇前,“嘘”地一声,无声说道:“有监听。”
傅小莹立时噤声。
宋菀倒似若无其事地同她闲聊起来,“好一阵没见了,看电视你新片子口碑不错。”
“运气好,碰上好导演赏识罢了。倒是你,怎么这么久联系不上?”
“手机丢了,懒得一个一个通知。”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水烧开了,宋菀提着水壶和傅小莹走出厨房。她找出干净的茶具,沏上茶,又从抽屉里翻出纸和笔,在傅小莹身旁蹲下。
口中谈话未停,从时尚潮流又转到了圈内八卦,宋菀捏着笔,在纸上写字:你知道叶嘉树的事吗?
傅小莹迟疑一瞬,点了点头。
他还活着吗?
傅小莹沉吟。
宋菀轻轻咳嗽一声。
傅小莹问:“怎么了,感冒了吗?”
“没,嗓子不大舒服。”人却跪坐在地毯上,扒着傅小莹的膝盖,神情恳切,无声地说:“求你了。”
傅小莹从她手里接过笔,想写什么,提笔犹豫一瞬,却又作罢,从包里掏出一支手机,是她拿来备用的。她调出一段视频,塞进宋菀手里。
宋菀又咳嗽一声,“你稍坐,我去趟洗手间。”
她快步走进洗手间,将门关上,拿起被紧捏在掌中的手机,将手机静音,点开视频。
背景晃动,光线昏暗,镜头几经放大,画面模糊不堪。但她一眼认出,那是叶嘉树。叶嘉树和阿泉。
阿泉骑在叶嘉树胸口,腿钳着他的脖子,拳头径朝着脸颊砸下去。叶嘉树一动不动,仿佛死了一般。裁判在读秒,倒数到“3”的时候,叶嘉树忽地抬拳朝阿泉的下颔处挥去,趁他闪避的时候,钳住他的脖子一个翻身,反将他锁倒在地……场上欢呼如雷,画面晃了又晃,在一阵尖锐的口哨声中屏幕黑下去。
宋菀不敢点开再看一遍,她捏着手机忽然地无所适从,她早有预感,可她不敢相信。
她蹲下身,拿手机拨出叶嘉树的号码,提示关机无人接听。
她浑身发凉,又拨了一遍。
不知过了过了多久,她想起来傅小莹还在外面,她将方才拨出去的通话记录删除,手机揣进衣服裤袋,洗了一把脸,方走出去。
傅小莹等得有些坐立不安,宋菀将手机还给她,勉强作出欢快的语调,“你新电影什么内容?给我讲一讲?我还没看过呢?”
趁傅小莹说话的时候,她提笔将方才写的那行“他还活着吗”下方划了一道线。
傅小莹接过笔,边说话边飞快地写:出拳场的时候还活着,听说在赶去机场的路上昏倒了,被司机人送去医院,昏迷了三天,不治……
她手一顿,瞧见一大颗眼泪砸在了纸上。
她愣了一下,声音停了一瞬,怕给自己惹麻烦,又机械地继续讲述起了无关的事,手里写道:你还好吗?
宋菀没说话,她似乎想站起来,却又不知如何是好,最后背过身去,揪住了自己心脏。
她只是捂嘴了嘴,无声落泪。
傅小莹手足无措,又不敢停下声音,她伸手碰了碰宋菀肩膀。
许久,她听见宋菀轻咳一声,“有烟吗?”
“有。”傅小莹松了一口气,立马从包里掏出烟递给宋菀。
宋菀站起身,接过点燃一支在对面沙发上坐下,抬手擦掉脸上的泪痕,问道:“几点了?”
“五点了。”
“不留你吃饭了,你先回去吧。”她探过身,从傅小莹包里把方才的手机拿过来,在纸上写:你的手机被我偷了。
而后将方才交谈过的纸折了几折,塞进她的包里让她带走处理。
傅小莹意会,提着包起身,“那我不叨扰了,有空约我逛街。”
“好。”
傅小莹最后再看了宋菀一眼。
她想起从前同宋菀来往的时候,总希望有一天也能见到她狼狈,或是见她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人,会不会为了什么人彻底崩溃。
今天她见着了,她觉得这模样一点也不好看。
人,终归麻木一点才能在这世上活得好一些。
她突然一点也不羡慕宋菀了。
“我走了。”
宋菀没有出声。
傅小莹转身走了。
·
夜晚降临的时候,总是安静的,带着一种肃穆,像是去赶赴白日的葬礼。
傅小莹留给她的烟被她抽完了。
她几乎得带着挖心掏肺的觉悟,才敢去想叶嘉树。她与他是同样的人,她完全能猜到他做每一步的心情:怎样以必死的决心挑战唐蹇谦的规矩,怎样豁出命去也要将阿泉击倒,怎样雀跃着走出拳场,想带着胜利的消息去见她,又是怎样倒在了一步之遥的路上……
她全明白,是以觉得心脏都被剜空了,风穿过她时只有空荡荡的回声。
她觉得自己不值得。
可倘若她与叶嘉树位置互换,她同样会如此去做。
因为这样的爱情,值得她为之死去一万次。
她抽着烟,黑暗之中无声地落尽了毕生的眼泪,而后在混沌之中睡着了。茶几上搭着最后一支她没抽完的烟,聚了长长的一截烟灰。
梦里是没有眼泪的。
因为她梦见了叶嘉树。
他抱着吉他坐在车顶上,白色的衬衫在春天的阳光里微微闪光,像是一面招展的旗帜。风很柔软,拂过他的发梢。
远处是无垠的草原,青草都冒生出来,被风一吹,一层一层地涌向天际,洁白的羊群像大朵的棉花四散分布。天上飘着五彩斑斓的风筝,燕子的,海鸥的,高得仿佛能触到云的脚。
是最温柔的风,风里传来遥远的歌声。
叶嘉树转过头微笑,眼睛里是只属于少年的清澈。
“怎么才来?我等你好久了。”
宋菀含笑醒来。
黑暗而寂静的夜,脚踩在地毯上没有半分声响。阳台的窗户打开,灌进来的风里还带着寒意,但隐约已有春天的气息。
她听见门口响起开门声,毫不犹豫地爬上了栏杆。
她要这黑透的天地,要狂野的风,还要自由。
于是所有的黑夜一起涌来,又在视野的最深处劈开了一条明亮的路,四面八方的风裹挟着春天潮而青的气息托举着她,她仿佛生出了硕大的洁白的羽翼。
她飞得像一只鸟儿那样自由。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