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女士...”
“车我开不走了,送你。”
她将钥匙丢给了李富贵。
车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无法收进空间,便宜他了。
“你答应我的东西。”
“放心,跑不了,在你屋子里放着。赶紧回去吧,别好不容易赚到又被人偷了。”
她在当时李富贵离开一小时的时候,就将钱放进了他的家。这些钱是她去那个富豪家族收的,全都是现成的美元,李富贵都无需再去兑换。
李富贵因为有沈知夏给的这一大笔钱,没有耗费十年时间,在她这次离开后的第三年,他就掌控了他所在的那片贫民窟。第五年的时候,那座城市大部分有钱有地位的人,提到鬼王,都会不由自主的颤抖。
因为这个人很少说话,不微笑,也没有感情。
李富贵在帮助他们回国的时候,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沈知夏叫什么名字。
直到二十世纪初,他无意间在网络上看到了一段采访,采访的对象正是沈知夏。
那时候他才知道,这个厉害的女人,原来是个成就卓越的研究员,而不是他所想的华国黑帮女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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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贵还算靠谱,这个船上虽然持枪的人不少,但根据元宝的说法那就是,他们这群人不在对方火并的范围之内,他们持枪主要是为了自保。
这是一艘货船,睡觉的房间,自然轮不上他们这些临时被安排上船的人。
好在经过李富贵的打点,给他们二十一个人全都安排在了原本的餐厅,除了八张固定在地上的桌子和椅子以外,再没有其它别的东西。
虽然只有一个餐厅可以待,但好在关上窗户,也还算保暖,不至于被海风刮的东摇西摆。
“沈同志,你简直就是太机智了,怎么会想到买棉絮这种御寒的东西。”
“不然呢,晚上总不能大家一起比谁能抗冻吧。”
“我自己一条被子,其它的你们自己安排。”
“没问题。”
刘周作为队长,下令划分了区域。最靠里的两张桌子这边的区域都归沈知夏,这样她躺在长椅子上睡觉的时候,也不用担心旁边有其他人让她不自在。
他们只有餐厅这个区域,没办法必须二十一个人全都待在同一个空间,只能尽可能给沈知夏最大的尊重。
对此,她并没有太在意,毕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刘周中途还尝试着和船长比划沟通,想让他们腾出一个房间给沈知夏住,但对方表示很无奈,无法将房间让出来。
他们这是一条货船,以拉货为主。
船上只有五个房间,而且都是大通铺,白天晚上船员们轮着休息。如果腾出了一个房间,就算沈知夏只晚上使用,那么他们也至少有五六名船员没有地方休息。
最后沈知夏劝刘周不用再继续沟通,能回国已经很好了,就当体验一下艰苦生活,而且她也不想睡这么多男人睡过的床。
现在躺在长椅上睡觉,除了不能乱动以外,其它都还能将就。
不过这条船上的船员们,除了不愿意让出房间以外,大部分时候还算比较好相处。
每天捕到的鱼和海鲜,都会分他们不少,让他们用船上现有的工具煮着吃。
这段时间除了三位受伤的人不能多吃海鲜以外,他们其他完好无损的人每天变着花样吃鱼和海鲜,再加上沈知夏拿出来的几大包各种各样的食物,一群人在这种海上风雨飘摇的环境下,不仅没有瘦,甚至肉眼可见的变胖了。
船在香江的码头靠港,下船的时候,沈知夏觉得成子的脸都圆了不少。
“成子,你回部队之后可得加紧锻炼,把这段时间的肥膘减下去。”
“嗨,沈同志,你可别说了。”
“幸好下船了,再在船上待一段时间,我估计会胖的连原本锻炼出来的肌肉都没了。”
下船之后,有专人过来接他们。
没在香江逗留,直接前往了深市,沈知夏坐上了回京市的飞机。
飞机降落在京市机场,沈知夏脚踏在这个熟悉的机场之时,还感觉有些不真实。
还没反应过来,直接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媳妇儿,欢迎回家。”
“之前还好,你这一抱着我,我都感觉自己快累死了。”
“要不要我背着你走?”
“还是别了,老夫老妻,这么多人看着,丢死个人。”
要是再年轻个十岁,她还真有可能做出让他背着自己出去的举动,但是现在不行了,都已经是奔四的年纪,家里几个大孩子都已经是大学生了。
“好不背,我搂着你走总行吧。”
没有和上面进行汇报,沈知夏直接坐车回了家。
“妈妈,我想死你了。”
“妈妈,我也好想你呀,下次能不能带我一块儿去,我不想和你分开这么久的时间。”
“还有我,我也要一起去,我不想在家受爸爸“虐待”了。”
“你好好说话,我什么时候虐待你了?”
“你虽然没有身体上虐待我,但是你对我进行了精神折磨,成天唉声叹气,念叨媳妇儿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去你的,你都已经上大学了,自己也开了公司,怎么还不搬出去住!”
“你同班的同学都是住学校宿舍,只有你隔三差五就回来,明明你的学校离家最远!”
“哼!我还没有成年,我有权利住在家里。”
“好啦,都别逗嘴了。”
“小森子,去给哀家放洗澡水,我得好好泡一个澡。”
“喳~”
“太后娘娘,有没有什么需要小的们为您服务?”
“去哀家准备食物!”
“得令!”
第570章 欠了十万赌债
在家休息了两天,沈知夏才去跟上面的领导汇报工作。
说是汇报,好像并没有什么和工作相关的内容能够阐述。
这趟去美丽国,前面一周被困在别墅,之后开了几天没用的会议,再后来就是疯狂逃亡。
虽然她确实干了不少大事,但却一件都无法说出口,也不能透露。
因此整个汇报工作,持续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因为她没什么东西可说了,被迫宣告结束。
去了趟研究所,和覃叔说她年后再回来工作,把这个小老头气得吹胡子瞪眼,但又别无他法。
再过几天就过小年了,休息就休息吧,覃理知道她这趟出去,应该也不容易。
回到家,余向森也履行了自己说过的话,向所里申请了休假,在家陪媳妇儿。
“你如果没事儿干的话,就进空间帮我整理一下去国外收进空间的东西。光收进来了,都没有整理,乱糟糟的。”
“你呢?你不陪我一起吗?”
“我懒!”
她连借口都懒得找,直接两个字绝杀。
“行吧,小的去为您效劳。”
余向森在空间忙着整理东西,沈知夏本来想着看一会儿书,结果等余向森从空间出来的时候,发现自家媳妇儿躺在床上睡得正香,连被子都没有盖。
“夏夏在睡觉呢?”
余母在外面探进了一点点头。
“娘进来吧,我醒了。”
余母进房后坐在沙发上,沈知夏也从床上起来,没有过去,而是直接靠坐在了床边。
“我跟你爹想回去一趟。”
“回村里?”
“这都马上要过小年了,什么事情非得赶在这个时间点回去?”
“向茹想让我们回去一趟。”
沈知夏听到向茹这个名字,有些恍惚。
恍惚到她都快忘了余向森还有一个大姐。
她和这个大姐相处最久的一段时间,应该就是她和余向森结婚的时候,当时余向茹他们一家都有过来帮忙。她没记错的话,当时应该在家里住了一天还是两天。
之后二姐和陈岭再婚的时候,她虽然也有回来,但就待了一天。吃完饭就走了,住都没住一晚,而大姐夫刘爱党和孩子们根本没有回来。
慢慢的余向茹一家不知道为什么,和他们渐行渐远。
当初才在村里建云香居的时候,准备给余向茹和大姐夫刘爱党安排工作,但却遭到了拒绝。
等沈知夏他们考上大学,带着全家上京市,也有和余向茹夫妻打招呼,问他们愿不愿意跟着一块儿上京市,结果他们也没有同意。
之后的十多年时间里,除非他们回岚城能见上一面,哪怕是余父余母的生日,他们夫妻也没有想着来京市和爹娘一起过生日。
每次都是余父余母打电话过去,在沈知夏的印象中,余向茹夫妻从来没有主动打电话过来。
对于这个大姐和大姐夫,沈知夏其实是不愿意搭理的。
这种人连最基本的亲情的都没有,连爹娘都不闻不问的人,还有什么必要来往呢?
“让您和爹回去干嘛?”
如果说没有蹊跷,沈知夏都不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