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贼骨头,不仅神不知鬼不觉地偷了家中上下七成金银财帛,还将覃珣捆在房内!
就算没有覃敬这封信,他也一定要杀了他!
覃戎气喘如牛,攥着心口的位置道:
“后山……他肯定是从后山跑出去的,立刻去大营点兵,沿着后山给我找!什么山洞、悬崖,都别放过,一旦找到,无需报给我,直接就地斩杀!”
“是!”
覃戎望着夜色下的火光,耳畔仿佛听到了急促鼓声,和着四周凌乱脚步声,在与什么争夺着时间。
几名参军领命往外走,却在此时,有人来禀:
“将军,清河公主来了。”
覃戎一听到这个名字,额角突突地跳:
“公主怎么了!她定是来找我要人的,去告诉她,我府内走水,无暇迎接公主大驾,让她在外面等着!”
“不成啊,公主她,她是奉诏而来——”
熊熊火光烧断了木梁,轰然坠落,砸得粉碎。
郭夫人立在前院大门处,望着浩浩荡荡而来的公主及随行数百人。
她目光沉静地扫视过去,见众人虽有兵刃盔甲,却并非官军形制,便知这些人便是当日一线谷抢粮的红叶寨匪贼。
“参见清河公主。”
骊珠看着眼前恭敬见礼的妇人,紧抿的唇动了动。
“长君宣旨。”
郭夫人道:“公主且慢,今夜宅中大火,夫君尚在救火之中,恐难抽身,何不等火势稍缓,再由夫君亲自……”
不等她说完,骊珠便语速极快地打断她:
“夫人与覃戎将军夫妻一体,我奉诏前来寻人,夫人听旨也是一样。”
骊珠心想,来不及了。
他们现在或许也收到了消息,若她是覃戎,绝不会给裴照野活着出去的机会。
郭夫人垂首聆听旨意。
果不其然,明昭帝应允了流民军的提议,还将招揽军队,选拔流民帅的权力交给了清河公主。
“我已派人去大营问过话,裴照野的确是被覃将军带入府内关押,不知此刻在何处。”
郭夫人:“公主来晚了一步,裴照野纵火烧宅,已从府内逃走,此刻不知所终,我夫君亦在派人寻他。”
“装什么装!”
骊珠身后传来一名山匪的怒喝:
“你当我们不知道!你们将山主拴在马后拖了一路,山主伤重,怎么爬起来放火烧房子,你们到底把山主藏哪儿去了……”
“不得对将军夫人无礼。”骊珠蹙眉打断。
郭夫人眉眼平和,面色不变。
骊珠与她四目相对。
带着薄汗的手在袖中攥紧,骊珠微笑道:
“朝中已为流民帅定下镇北将军的官衔,裴照野是我钦点的流民帅,鹤州山匪、雁山流民,皆由他来调度训练。”
“覃将军是将军,裴将军亦是将军,岂有将军扣押将军的道理?郭夫人说是不是?”
立在夜雪中的小公主雪肤花貌,稚气未退。
然而眼神是定的,说出的话亦如钉子般,字字入木三分。
郭夫人静默片刻,垂首道:
“府内守卫森严,裴将军即便纵火,大约也只有从府内背靠的后山往外逃,我们正沿此寻人,公主若是等不及,也可自行派人,一并搜寻。”
骊珠岂敢让他们先找到裴照野。
立刻回头下令,动身朝后山出发。
覃戎从转角步出,对身旁人道:“跟着他们,务必抢在他们前头。”
夜色幽深,林叶飒飒,两队人马沿着后山山脉,如一张细密大网缓缓铺开。
“……公主,山里太黑,您行动不便,找人的事情就交给我们……”
顾秉安话还没说完,就见骊珠抱起裙摆,健步如飞地跟上了队伍。
“不成,你们镇不住场子,就算找到裴照野,他们也有可能跟你们抢人,我必须在场!”
“……有道理。”
顾秉安看着前面身影,方才想起来,这小公主虽然平日一副身娇体弱的模样,但碰上性命要紧的关头,跑得比谁都快。
骊珠此刻心肺都快要跳出嗓子眼,脑子却转得飞快。
这是覃家人的地盘,论对地形的熟悉程度,红叶寨的人远不能及,但最了解裴照野的人,也唯有她一个。
裴照野身负重伤,纵然能逃出去,也一定极度虚弱。
他会藏在哪儿?
山洞?
悬崖下?
还是谷底?
如果他觉得自己快死了,他会去哪里?
骊珠被山里凸起的石头绊了一跤,一头栽在污雪里。
“公主!”长君和前头的丹朱立刻停下脚步。
骊珠一骨碌爬起来,甩头抖掉脸上的雪和泥。
“没事,我没事,不用管我——”
她眨眨眼,仿佛想到了什么。
“我知道了,丹朱,你们往山腰的方向去,顾秉安,你带着人去溪涧下,我和长君去山顶。”
山顶?
顾秉安:“山顶一目了然,毫无藏身之处,山主岂会去……”
“快去吧!你们得去把后面的人引开!再晚就真来不及了!”
骊珠说得不错。
此刻,覃戎派出的人一部分在前面搜寻,另一部分却紧跟在他们身后,等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危急时刻,顾秉安站在岔路口,只思索了片刻。
“公主小心。”
“我会的!”
骊珠拔腿就往山巅而去。
覃家这片后山,与雁山同属一条山脉,处于宛郡地势最高处。
风声呼啸,不断有锋利刺人的枝叶打在骊珠脸上,她却无暇顾及,只闷着头往山上跑。
深蓝色的天幕由浓转淡。
东方升起一轮朝阳,北地的山河在朝晖下渐渐清晰。
四下静谧,山巅寒风吹拂着发丝。
裴照野靠在一块巨石背后,眺望着远处山河,等待体力恢复,或是死亡逼近。
死亡对他而言并不可怕。
他短不过二十年的一生,总是在和死亡打交道。
小时候是挨饿,歌伎生下来的孩子本该掐死,他靠着那些歌伎舞姬的救济才勉强活下来。
稍稍长大些,裴家人发现他敢偷揍府内宾客,替那些歌伎舞姬出头,时常将他吊在树上抽。
他皮糙肉厚,不觉得疼。
真正疼的,似乎只有十四岁那年入雒阳。
他年少莽撞,从裴从禄的册子里偶然得知自己的生父之后,带着一腔救母的孤勇,还有一点对父亲的孺慕,远赴雒阳。
他赔上了半条命,一根舌头,却连覃敬的面都未曾见到。
听闻覃敬带着他的嫡长子去了邙山狩猎,亲手教他骑射。
而他真正的长子,血淌在砖缝里,还喘着一口气,却被人用席子裹了裹,趁夜色扔去乱葬岗自生自灭。
他不喜欢雒阳,不喜欢雒阳那些轻飘飘的贵人。
华美的裙裳很轻,素纱蝉衣被风一吹,便像雾一样飘起来。
人的命运也很轻,他们一句话,就可以断绝他投身从戎的路,让他一生都别想堂堂正正实现自己的理想。
……那就去做贼好了。
做贼有什么不好的呢?
律法、规则、尊卑贵贱,在剑下都将烟消云散。
见不得光也没关系,被人唾骂也没关系,至少他的命是由自己做主,而不是路边一条野狗,任由旁人来踹来杀。
死也死得有点尊严。
他的眼皮有点沉,好像听到了脚步声,裴照野握着剑的手紧了紧。
然而——
在死亡的命运找到他之前。
“裴照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