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第84章饕餮来袭
猪天梯是什么肉?
桌上四人都陷入疑惑中,努力思索猪头哪个位置能拆出这块肉。
与猪耳、猪脸、猪舌等猪头上的任一部位的口感都不同,所谓的“天梯肉”质地微硬,弹牙而有嚼劲,吃起来像是软骨,但又比软骨更加柔韧。
梁志胜不确定地说:“猪喉管吗?”
似乎只有连结口腔与胃部的喉管有类似的脆韧口感,但喉管不是光滑的圆环状吗?怎么会出现凹凸不平的表面?
贺明珠摇摇头:“猜错了。”
梁志胜首局告负。
徐和平兴致勃勃地接棒猜道:“是不是猪鼻子上的软骨?你拿擦丝板擦成了现在这个形状?”
贺明珠无语:“我看起来像是有这闲工夫吗?”
徐和平遗憾落败。
贺明军思索片刻,不确定地说:“是猪头骨里面的肉吗?要撬开骨头才能取下来?”
贺明珠想了想,说:“接近了。”
轮到了孙向前,在另外三人希冀的目光中,他不好意思地说:“我也没吃出来是猪头上哪个部位的肉,不过我猜,是不是在猪嘴里?”
不等贺明珠说话,梁志胜先反驳:“怎么可能是在猪嘴里,除了猪口条,猪嘴里面就没什么可吃的肉啊。”
以前家里煮过整只的猪头,火大肉烂,用筷子将猪头挑出锅后,上面肥厚的猪头肉轻轻一扒拉就掉下来,只留下坚硬的骨头。
梁志胜记得,猪脸肉取下来后,上下两片颚骨一掰就开,除了口条外,没什么可吃的东西。
被肉联厂的厂二代么一说,孙向前也不确定了,毕竟他吃过的猪肉可能还没有梁志胜吃过的猪头多,就猪的了解而言,在场的可能没谁比梁志胜更懂猪。
但——
“孙同学已经很接近答案了呢。”
孙向前和梁志胜同时转头看向说话的贺明珠。
贺明珠拿筷子挑起一块天梯肉,在杯子里涮了涮,把上面的辣油都涮掉,露出本来面目。
肉质发白,表面凹凸起伏,有点像改刀后的鱿鱼花。
贺明珠说:“这个啊,有的地方叫猪天梯,也有的地方叫猪天板,还有的地方呢,叫猪上牙膛。”
当听到“上牙膛”这三个字时,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梁志胜猛地恍然大悟,右手握拳,在左手掌上用力击了一下。
“我知道了!是猪上颚!”
上颚是口腔内舌头自然上顶时所碰到的部位,所谓是猪天梯就是指这块形状类似于梯子的软骨。
猪上颚的一整块都是软骨,由于不含脂肪和肌肉,也没有血管,因此也没什么血污,洗干净上面附着的粘液和杂质后,看起来洁净白亮。
而由于其软骨的材质,猪天梯的口感与其他部位皆不相同,弹牙的同时又有些软韧,做熟后类似于烤鱿鱼的口感。
一头猪身上只能出不到一两的猪天梯,即使在仓储丰富、物流便捷的现代,猪天梯的价格也不便宜,更别说是八十年代。
不是特别注重吃的人很少会注意到猪天梯这个特殊部位,毕竟是排骨不够香,还是猪蹄不够软糯,非要和巴掌大的一小块软骨过不去。
但猪天梯毕竟口感很独特,吃起来也有意思,可以假冒一下鱿鱼,是个好玩又好吃的食材。
贺明珠从猪头上拆下来这块天梯肉后,琢磨和大伙儿开个小玩笑,便将肉焯水切条,放入辣椒大火爆炒。
出锅后,盘中多是辣椒段,天梯肉被掩埋在辣椒中,等着食客寻宝似的翻找。
梁志胜惊叹:“我还没想过这块肉也能吃!”
现在的肉联厂没有单独卖猪天梯的,都是整个猪头一起对外出售。
梁家近水楼台先得月,在吃肉方面具有独到优势,嫌猪头处理麻烦,很少把囫囵个的猪头带回来,更别提将猪头如贺明珠一般细致拆分。
梁志胜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猪头上不同位置的肉有着完全不同的风味和口感,吃起来各具风情,别有滋味,
猪耳朵的脆,猪鼻子的弹,猪口条的嫩,猪脸肉的糯……
一只猪头做出一桌宴席,每道菜不尽相同,却皆是极致美味。
如果不是知道这一顿饭只用了一只猪头作为原材料,梁志胜怎么也不会想出,原来猪头还会有这么丰富的味道。
几个人将满桌的菜一扫而空,最后连满满一盆的猪脸骨炖萝卜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村里的大黄过来闻闻骨头,扭头就走。
这骨头被熬干净了最后一滴油脂,现在口感如同嚼木头,狗看了都摇头。
桌上几人吃撑了,懒洋洋地不想动弹,各自瘫在椅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这时,屋外远远地传来一个人的说话声。
“哎,明军儿,你们饭店又做什么好吃的呢,把全村的狗都招来了!”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道声音听着年轻极了,像一道明快的小旋风,一眨眼就席卷进瓦房内。
贺明军动都不带动一下,扬了扬眉毛冲进屋的那人示意。
“杨东风,我看狗鼻子也不如你小子的鼻子灵,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就闻着味儿了。”
这个叫杨东风的小青年也不生气,熟稔地冲屋里人打招呼,也不管认不认识,满脸都是灿烂的笑。
“明珠妹妹,要是早知道今天是你亲自下厨,我就算是旷工都得来一趟。”
杨东风穿着分矿的工作服,脸上沾了点煤灰,不太多,但他皮肤白,那点煤灰让他看起来像只小花狗。
贺明珠笑眯眯地说:“那可不行,不能耽误我们未来矿务局总工程师的工作啊。”
杨东风冲贺明珠呲牙一乐,说:“嗨,我离总工的距离就像乌城离北京的距离一样,地图上看着近,实际要走二万五千里的长征路。不能为了摸不着的总工,就放弃近在眼前的美食啊。”
梁志胜是个自来熟,问杨东风:“哥们,你是分矿的技术员?我听说去年分矿来了个大学生技术员,不会就是你吧?”
杨东风冲他抱拳:“不才正是在下。”
孙向前眼睛一亮,这可是大学生啊,活生生的大学生!
推算一下时间,杨东风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二年就考上了大学,关键他还这么年轻,看起来并不比他们这群准高中生年长多少。
恢复高考后有那么多人参加考试,这人得多聪明才能从千军万马中挤过独木桥啊。
聪明的杨东风拍拍贺明军的肩膀,问道:“我这几天在澡堂都没见着你大哥,他人哪儿去了?”
贺明军一听这话就乐了。
“老大现在哪儿还敢见你,他被你围追堵截得洗个澡都洗不安生,找领导调了班,你什么时候上班,他什么时候下班洗澡。”
之前在澡池子里追问贺明国什么时候在分矿开新店的正是杨东风。
分矿新店以相当之快的速度就成立开店,离不开他的连环催问,更离不开他在澡堂里不断偶遇贺明国,“裸”诚相待,推心置腹,逼得贺明国下班后顾不上新婚甜蜜,有空就泡在新店里帮忙,以求尽早使新店开业。
贺明国:我真的没有在澡堂脱得光溜溜后和人谈心的癖好……
杨东风咧嘴一笑,牙齿洁白整齐,笑得眼睛都眯起来。
“嗨,我就是想问问贺明国同志,明珠妹妹什么时候来分矿这边,我要提前空好肚子,免得美食吃得太少。”
杨东风也是经常来新店蹭饭的那几头饕餮中的一个,又或者说,这帮子饕餮全是在他的带动下,才不等分店正式营业,天天跑来缠着贺明军求做菜。
说话间,见桌子上几道盘子中还有一星半点的漏网之鱼,杨东风自来熟地去厨房拿了干净筷子,毫不客气探身去夹。
“唔!这个好!”
杨东风夹的是红烧猪拱,也就是红烧猪鼻子。
猪鼻子是猪头上口感极为
特殊的一块肉。
这块肉质地微韧,却富有弹性,咬下去时甚至会回弹,形成一种奇妙的口感。
与猪脸肉有着厚厚一层肥肉不同,因为脂肪含量少,猪鼻吃起来肥而不腻,并没有那种肥厚丰腴到让人有种过度满足的香腻滋味,而是让人回味再三,忍不住一吃再吃。
猪鼻子这块肉的份量不多,贺明珠将红椒、蒜苗作为配料,与猪鼻子同炒。
桌上众人都爱吃这道菜,将猪鼻子挑得七七八八,只有三两漏网之鱼藏在了红椒和蒜苗的掩盖下。
杨东风眼尖,一眼就瞅见了猪鼻上反射的微微油光,筷子绕过左上方的红椒丝和右下方蒜苗,精准地夹住了这块肉,甚至没有翻动一下菜品。
“好吃!太好吃了!好吃到早退也值了!”
贺明军头痛地说:“你怎么又早退?”
杨东风理直气壮地说:“我要是不早退的话,哪里能吃到这么好吃的菜?话说起来,明珠妹妹你是用什么肉做的这道菜,吃起来和普通的猪肉不太一样啊。”
贺明珠逗他:“猪鼻子啊,就是猪每天在地上拱来拱去的那个部位,你上次去村里养猪的人家时,不是还嫌猪鼻子上全是脏东西吗?”
杨东风沉思:“猪鼻吗?”
片刻,他毅然决然举起筷子就去夹另一块漏网之鱼。
“管他呢,好吃就行,脏不脏的无所谓了,做熟了都一样。”
孙向前:……
耳边仿佛传来“噼啪”的一声,他对杨东风的大学生滤镜碎成了八瓣。
似乎大学生也没有想象中的聪明呢。
梁志胜悄悄对孙向前说:“要不你和我一样考中专吧,我怎么觉着,大学生也就那样呢?”
当杨东风将桌上几盘菜都翻了一遍,确保无一漏网之鱼,甚至连猪脑蒸豆腐的大碗都用勺子刮了一遍后,大部队饕餮人马向新店袭来。
“明军儿!”
“大厨!”
“二老板!”
乱七八糟的喊声由远及近,热热闹闹的一群人涌进了分店。
见到店里的杨东风,饕餮们一点也不惊讶,纷纷指责这只脱离组织、单独行动的吃货。
“哎哟,怪不得刚刚没见着你,杨东风你什么时候背着大伙儿来店里了啊?”
“嘿,我看这家伙迟早能干出为了吃饭而旷工的事儿。”
“不是迟早,是已经干了。这家伙打着维修机器的名头,已经溜出来过好几次了。”
杨东风跳着脚说:“喂喂喂,你们这群家伙比我好到哪儿去了,还不都是一样来分店吃饭?”
又有人注意到桌上明显吃过的一摞盘子,大老爷们对着贺明军抱怨,却更像壮汉撒娇。
“明军儿你怎么背着我们吃独食?有你这么做兄弟的吗?有好吃的都不叫我们,明军儿你变了,你再也不是那个热情欢迎顾客的你了。”
贺明军见怪不怪,骂道:“滚滚滚,一帮饭桶,还欢迎,厨房都快被你们吃空了,再吃下去迟早连墙皮都被你们嚼吧嚼吧吃了。”
还有人从门外挤进来,冲着贺明军就喊:
“贺大厨,你瞧瞧我带了什么过来?”
有人炫耀似的向贺明军展示他手里倒提着的一只活蹦乱跳的大公鸡。
“上次你不是说店里没进肉,只能做素菜吗?我去村里买了只鸡,咱们今天吃鸡肉吧!”
“对,吃鸡!今天不吃素菜了,我们来点荤的!”
“吃鸡吃鸡,炖鸡炒鸡红烧鸡!我们要吃鸡!”
“别听他的,明军儿你乐意怎么做就怎么做,我们没意见!”
贺明军扶额,垂死挣扎般吐出一句:
“我说店里只能吃菜,是让你们这帮家伙回食堂吃饭啊!食堂有现成的肉菜,你们吃食堂不好吗?!”
那帮子饕餮立刻七嘴八舌地反驳:
“食堂不行,食堂哪有你做的好吃。要是让食堂做成菜,这鸡可就白死了。”
“食堂厨子肯定贪了我们的伙食费,端上来的肉比指甲盖都小,我才不去食堂。”
“贺老板你这就不对了,哪有把顾客往外推的?再说了,我们可不是贪吃,你这新店马上开业,我们来帮帮气势,大伙儿说对不对啊?”
“对!”
“说得对!”
还有人去厨房寻摸菜刀,又找了个大盆出来,冲贺明军说一句:
“我替你把鸡杀了,你就瞧好了,我这祖传杀鸡手艺那是杠杠的!”
“我来烧热水!”
“我来拔毛!”
一群人闹腾腾地定了分工,拎着那只鸡就又冲出了门,在瓦房外的空地上摆出一副杀鸡架势。
一根鸡毛慢悠悠地飘下来,被贺明珠伸手接住了。
她一言难尽地说:“二哥,这就是你说的‘大哥同事强烈欢迎新店开业’吗?”
“这好像有点过度欢迎了吧?”
贺明军呼噜了一把脸,坚强道:“没事儿,他们吃饭付钱。”
外面吵吵闹闹地杀鸡,那个自称有祖传杀鸡手艺的家伙拿着菜刀半天下不去手,被旁边等得不耐烦的围观群众挤开了。
“你这是给鸡挠痒痒呢?起开起开,我来,看我的!”
猛人左手把鸡按在盆上,右手操起菜刀,对准了鸡脖子向下砍去。
“铛”的一声,菜刀的一多半都砍在了盆上,发出一声金属敲击的重响。
猛人下意识松开手,大公鸡扑棱着翅膀从他手中逃窜,飙着血四处乱飞。
猛人给鸡脖子豁开了个口子,非常精准地避开气管,只伤及血管,这种高难度的杀鸡手法,一般屠夫都干不来。
其他人都惊了,缓过神来就大喊:
“快快快,拦住那只鸡!”
“都来抓鸡,别让鸡跑了!”
“鸡肉,我的炖鸡肉!”
这只大公鸡是村里散养的走地鸡,常年为保卫母鸡们与其他公鸡搏斗,战斗力颇为强悍,生命力也相当牛逼。
被一群人类围住,大公鸡毫无惧色,勇猛地冲着人类攻击。
锋利的尖喙,强有力的爪子,还有呼扇起来漫天尘土鸡毛的大翅膀,再配合上四处乱飙的鸡血,硬生生把这帮子城里来的弱鸡吓得尖叫逃窜。
“救命!这鸡啄我脑门!”
“快跑快跑,这鸡得疯鸡病了!”
“别拿脚踹,我的鸡腿啊!”
贺明珠和贺明军双双沉默地站在店门口,看着眼前的混乱一幕,嘴角止不住地抽搐。
“……其实吧,有些钱也没有那个必要去挣,你说呢?”
“……你说得对。”
人仰鸡翻中,一声暴喝传来:
“都让开,看我的!”
杨东风勇猛地扑向了大公鸡,人鸡扭打在一起,在地上来回翻滚,卷起大量尘土,呛得其他人连连咳嗽,一时间什么都看不清。
待到尘埃落定,杨东风趴在地上,身下是被他压得奄奄一息的大公鸡。
他头发乱得像鸡窝,抬手擦了一把脸,把手上的鸡血也蹭了上去。
“明珠妹妹!”
杨东风看到门口的贺明珠,眼睛一亮,大喊道:
“我要点菜!能不能一鸡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