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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之娇宠   第一三七章

作者:雨落窗帘 · 类别:重生小说 · 大小:474 KB · 上传时间:2018-12-17

  第一三七章

  陈建邦在家里休息了一天,到了追悼会那一天的早上, 陈建邦天不亮就起来了, 他没惊动睡得正香的妻子孩子, 从床上悄悄起床, 杵着拐杖去了客厅, 在客厅里抽了一根又一根的烟。

  毛金兰半夜迷迷糊糊的睡醒, 见陈建邦没在床上吓了一跳,她赶紧起来打开门,看陈建邦在客厅坐着抽烟, 她在门边站了一会儿,然后默默地关上房门回了床上, 到了床上她也睡不着。

  天亮了, 毛金兰再次睡醒,陈建邦已经穿上整齐的军装在客厅等着毛金兰了。

  半宿没睡的他面容略显憔悴,胡子也没刮干净, 但那双眼睛却亮得出奇。

  追悼会上, 张天宝三人被授予个人一等功军衔,骨灰盒被埋葬在烈士陵园。军功章是三人的父亲上去领的, 他们都是农村选上来的,谁家都不容易,在领奖台上, 三人的父亲红了眼眶,三位母亲在底下互相搀扶着,一度哭到晕厥。

  毛金兰在边上看着, 心里也十分难受。

  追悼会结束后,陈建邦和这次一起出任务的几个人在三人新建的坟前站了很久,一溜儿的伤员排队站在一起,沉默着不说话。

  毛金兰站在远处等着,看着陈建邦那个难受的样子,自己鼻子一酸,眼泪也跟着下来了。

  追悼会过后,陈建邦便回到家里养伤了。在他养了一个月之后,黄二环和老陈头收拾收拾东西就回老家了,毛金兰去送的她们。

  故土难离,别管黄二环之前有多么不舍得离去,但现在真的要回去了,她却兴奋得不行,一直在摸自己的和整理衣裳,相比之下原先十分想回去的老陈头到这个时候却显得镇定多了。

  黄二环走了,毛金兰便每天在工厂和家里奔波着,好在陈建邦也不像别家男人那样在家啥也不干,毛金兰把菜买好在家,等她回来陈建邦就已经做好饭等着她了。

  强子也被他侍弄得干干净净的,跟别家爹带娃时只要不死啥都行的状态有着本质的差别。

  强子被陈建邦带了一段时间,晚上睡觉都不愿意找毛金兰了。

  毛金兰对此十分开心,她觉得陈建邦要是一直这样,那她多生几个也是没关系的,反正她家养得起。

  可惜这也只是想想了,毛金兰和陈建邦暂时都没有想要孩子的想法。

  陈建邦在家养伤兼带孩子的这半年并没有闲着,他看了很多书来充实自己,重生后的他一直顺风顺水,生活中半点波澜也没有,平顺地跟柏油大马路似的,因此在陈建邦的潜意识里一直带着一股优越感,在这次的追击任务中,陈建邦正确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决定要将这一点改正。

  因为他还年轻,才三十一岁,往后的岁月还很长,他还想在往上走,有些观念是时候变一下了。

  陈建邦养好伤归队,还没到团队报道便被旅长叫走了。

  在上次的任务当中,军区看到了陈建邦组建的小队的势力,在陈建邦养病的这段时间和他并肩作战的别的队员已经陆续归队,军区将其余四人分到不同的连队担任指挥官,他们完美的复制了陈建邦当初对他们的训练,效果十分显著。

  他们都那么厉害了,那把他们训练出来的陈建邦必定更加厉害,军区开了好几个会议,决定特别成立一支王牌部队,由陈建邦担任大队长,队伍在两个月前就已经开始选拔了,陈建邦这一回来,正好赶上选□□人才。

  在上辈子,热河军分区也成立过特种部队,但那时候已经是1990年了,如今才是1974年,足足比上辈子早了16年。16年能干时候什么?抗战八年胜利,十六年足够让一个懵懂婴孩长成懂事少年,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里,16岁当娘的人不在少数。

  陈建邦受此命令,激动得内心都在颤抖,站起来对旅长办公室里的几位首长敬了个军礼:“陈建邦定不辱使命。”

  陈建邦没来得及回家便已经被车子拉走了,临走前只来得及给毛金兰打了个电话报平安。

  毛金兰接了电话,陈建邦又要出任务了。毛金兰坐在凳子上叹了一口气。这半年的时间和陈建邦朝夕相处,毛金兰都误以为以后的日子都这样了。

  不过有半年的时间相处也是好的,陈建邦在家休养的这半年,军属大院不知道有多少军嫂羡慕她呢。这半年的时光就跟偷来的似的,现在陈建邦回到正轨去了,毛金兰心里满是怅然。

  周日这一天刘小会带着黄念卿来热河市买东西,顺便找毛金兰说话。去年黄卫华并没有像上辈子一般被牺牲,他听了陈建邦的话后很受启发,在回到哨所时在黑夜领着战士们在边防线上设置了不少的陷阱。

  八月份歹徒如期而至,然而还没越过边防线便掉进了黄卫华等人设置的陷阱里。黄卫华带着两个排的士兵将这些被陷阱里的机关折磨得半死不活的歹徒押送到了藏区军分区。如上辈子一般,黄卫华和他的士兵们同样成了英雄,但他却没有像上辈子一样牺牲,甚至身上都没受多少伤。

  十月份,黄卫华终于从藏区调回了热河,但他并没有留在军分区,而是到了下面的团去历练。刘小会作为黄卫华的妻子,自然是从工厂辞了职带着黄念卿跟着去了。他们这一去,可把黄老太太气坏了,见天儿的在家里诅咒他们。军属院的人谁都懒得搭理她,黄老太太能有今天都是她自己作的,但凡她对两个儿媳妇儿中的其中一个好一些她都走不到这一步。

  现在黄卫华和刘小会每个月给她十块钱做养老钱,油粮也不少给,但一个老太太过着到底凄凉,然而整个军属院已经没有一个人会同情她了。

  刘小会如今跟着黄卫华去随军,啥也没干,没事儿就在家做做衣裳等着孩子放学等着丈夫下班,生活富足又满足,她感觉她如今的生活就是掉进了蜜罐子里。

  毛金兰见她幸福,也为她高兴,趁着黄念卿去跟天赐他们玩儿了,毛金兰趁机问刘小会:“会儿,你和你家老黄打算要孩子了没?

  刘小会摸摸自己的肚子,略带羞涩地对毛金兰道:“我好事比往常晚了三四天了,这个月人也困乏得很,我估摸着我怀上了。”

  “那感情好啊。你告诉老黄了没啊?”

  “没呢,我想等到确认了再告诉他。”

  “那也行。”毛金兰说着,又想起自己刚刚怀上龙凤胎时乔嫂子教她家天赐的那些话:“忙问,你和念卿沟通了没有啊?我跟你说,我刚刚怀上希望和晓晨的时候我们家天赐没少被院里那些事儿多的人挑唆。当时天赐才两岁多,她还说要把弟弟妹妹丢到窗子外面呢。”

  刘小会做事周全,这种事情她自然考虑到了,她让毛金兰别着急:“念卿懂事儿,他早就跟我说了他想要个像强子一样的弟弟或者妹妹了。这几天我也一直在和他说这个事儿。他的态度十分积极,还跟我说以后他帮我带着弟弟妹妹玩。”黄念卿才六岁,六岁的男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这已经让刘小会分外惊喜了。刘小会心里也很高兴,觉得黄念卿这个孩子,她至少没白疼。

  黄念卿知道刘小会不是他亲妈,他不反对刘小会生孩子,因为他信任刘小会这个人,知道刘小会哪怕有了亲生孩子也不会对他不好。

  毛金兰也没想到黄念卿会这么懂事,她道:“那你以后可得好好对他,要知道你家老太太那边现在可等着看你笑话呢。”

  毛金兰并没有说错,自从黄卫华回来刘小会随军以后,黄老太太没少在外面说刘小会的坏话,她可等着刘小会有了自己的孩子以后虐待黄念卿呢。

  刘小会哼了一声:“她自己是这样的人她就以为别人也是这样的人呢。不争馒头争口气,兰姐你看着吧,我这辈子就算是死了我也不会让老太太看我半点笑话。”

  毛金兰拍拍刘小会的手。

  中午刘小会是在毛金兰家吃饭的,陈建邦家人多,黄二环和老陈头今年想在家过年还没回来,于是饭菜都是毛金兰自己张罗的,她秋天的时候用辣椒腌制了不少白萝卜,爽口又下饭,主食是大馒头,馒头省事儿又管饱,这会儿是冬天,做一次能管好几天。毛金兰图省事就这么吃了。

  打了一个酸辣汤,家里有啥都切末往锅里扔,最后放胡椒辣椒再用淀粉勾芡一下就行了,大冬天的吃这个能热出一头汗。

  菜就随便炒了两个,好在大家都不挑食,有什么就吃什么,吃到一半毛金兰家门被敲响了,毛金兰放下碗筷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是张霞,她手里抱着一个襁褓,眼眶通红地站在毛金兰跟前。

  毛金兰心里惊了一下,赶紧把她拉进屋里:“外面天这么冷,你咋来了?还把融儿带来了。”

  张霞抱着孩子闷不吭声地往毛金兰家里走,毛金兰赶紧关了门跟上。

  刘小会觉得张霞走了这么一道路肯定冷了,于是便去给她倒了一杯热水。

  毛金兰从张霞怀里把襁褓抱过来,翻开包被看到里面的孩子睡得正香明显没被冻着以后松了一口气,她忍不住数落张霞:“你这是干啥呢?才出月子没多久,你咋就过来了?有啥事儿你给我打电话让我过去啊。”

  毛金兰不说这话还好,毛金兰这话一说,张霞抱着毛金兰的大腿便开始放声大哭。

  作者有话要说:  我休息了好几天,这几天没日没夜的在渣游戏,现在终于缓过劲来了,今天开始更新番外。

  我发现我番外可能得写一个星期。


  ☆、【第138章】后续2


  第一三八章后续2

  张霞的哭泣将毛金兰和刘小会吓了一大跳,这时候毛金兰怀里的孩子哭了一声, 刘小会很有眼力见儿的把孩子从毛金兰怀里抱走了, 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的哄着。

  孩子可能知道自己母亲正在伤心, 无论怎么摇晃都不见好。张霞哭了一会儿, 从毛金兰的怀里起来, 叫刘小会把孩子抱过来给她, 也是怪事儿,孩子一近她的身就变得不声不吭的了。

  毛金兰拍拍张霞的肩膀:“孩子可能是饿了,你喂喂她。有什么事儿, 一会儿再说。”

  毛金兰家也没有男人,张霞不避讳的解开衣扣给孩子吃, 等孩子吃饱了, 她也终于整理好心情了可以和毛金兰说话了。

  “今天早上我起来肚子很饿,家里老太太和老爷子到别人家玩耍去了,我想去厨房找点吃的, 厨房里的门锁着了。我没有办法, 只能抱着融儿去找他们,找到他们了, 老太太和老爷子十分不高兴,说我在外面下他们脸面了。回到家以后老太太更是指着我的鼻子骂我不要脸狐狸精勾引她儿子。”

  张霞越说越伤心,张霞和王强的相识基于一场英雄救美, 张霞是被救的那个美人儿,王强是救美人儿的那个英雄,当时张霞下班回家晚了些, 为了尽快回到家她抄了小路走,在路上她遇到了热河街上有名的癞子刘雄,刘雄家和张霞家住在同一条街,从张霞十二岁开始他便肖想张霞,为此做了许许多多的事儿。张霞十四岁出来工作后他的意图更加明显,也找人往张家递了话,可张家的态度含含糊糊的让人摸不清头脑。张霞十六岁后出落得愈发水灵,他更是等不得了,于是便准备在张霞上晚班回家时将张霞拖入巷子生米煮成熟饭。

  那一天恰逢王强值晚班,便十分巧合地就下了差点被刘雄侮辱的张霞。这样的相遇本来便带着一些暧昧色彩,之后王强经常等着张霞下班,然后一路默默地将张霞送到家,全程无一句交流,张霞到家了,王强也就回去了。

  张霞也是个小女生,面对高大俊朗十分有男子汉气概的王强并不是没有好感,王强这么默默地送了张霞三个月,张霞终于鼓起勇气和王强说了话,于是两人的关系便是这么顺理成章的处上了对象。

  张霞知道自己和王强门不当户不对,但为了王强,她可以忍受婆婆姑子的所有刁难,也能忍受王家不把她当回事儿的态度,可她无法忍受王强家里人说她勾引王强。是,她是长得艳丽,可她身正影子直,她没勾引过王强,这点她死都不会认。

  这是对她的亵渎,对她这份感情的亵渎。也许矫情,但张霞知道,这是她在王家立足的唯一尊严了。

  毛金兰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能在她身边坐下静静地陪着,过了一会儿,张霞的情绪稳定了下来以后她问:“王强知道你来这里吗?”

  张霞冷笑一声:“他怎么可能知道?老太太会做人着呢,他在家时老太太对我嘘寒问暖地可亲切了,王强一转身老太太脸就耷拉了下来,活像别人欠了她几十万。”

  毛金兰叹了一口气:“你就没跟他说过啊?”

  “说过,可顶什么用啊?他现在忙着呢,三五天不在家都正常得很,偶尔回来了我和孩子都睡着了,我们醒来他早就走了,面都见不咋着。再说了,那是生他养他的爹妈,我说多了得招他烦。”毫无疑问,张霞是爱着王强的,要是不爱他,以张霞的脾气,她不可能忍受王家给的这份委屈。也正是因为这份爱,让张霞患得患失。

  毛金兰想了想:“等过段时间老陈回来,我们请你们过来吃顿饭,让我们家老陈说说你们家王强,他说的话王强还是能听得进去的。”

  公安和部队隶属两个系统,一个对外一个对内,除此之外还有不少民兵团,王强现在这么忙就是因为在训练民兵,冬三月到了,这时候不训练,等到农忙了根本就训练不了了。

  在管理队伍这一点,王强没有多少经验,能和陈建邦多交流交流,王强求之不得。

  刘小会儿在一边听很久了,听见这话连忙道:“带上我们家卫华一个呗,他老早就说想和你们家老陈喝酒了,之前你家老陈养病他都不敢来。到时候你也别请了,让卫华请。”

  事情就这么愉快的定下来了。

  下午两点,距离张霞来到毛金兰家已经有一个小时了,这时候的融儿已经睡着了,张霞也在毛金兰家吃了饭,她还在喂奶不能吃辣的,毛金兰就给她炖了一个鸡蛋羹,吃着鸡蛋羹,张霞的眼眶又红了。

  王家并不缺吃的,每个星期王家还能吃上一顿肉,但王老太太和王老头却不愿意让张霞吃一口,用她们的话来说,张霞毕竟姓张,不是王家人,好东西给她吃浪费了,甚至连她的孩子融了老两口也没那么喜爱,因为融儿小小年纪长相就酷似张霞,除了眉毛和鼻子,就没有一个地方像他们王家人的。好在王强私底下给了张霞不少钱,王家不给张霞吃好的,张霞就自己买了在房间的炕炉上做,吃的最多的就是水煮鸡蛋。今天她饿成那样,是鸡蛋吃完了,她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地方买。

  这年头毛鸡蛋还得要票呢。

  张霞在王家吃饱了,王强也骑着自行车风尘仆仆的来了,他没有责怪张霞,只是抱着儿子一个劲儿地朝毛金兰道谢,毛金兰把他们送到楼下,在王强临走前儿忍不住对王强说道:“女人家生孩子不容易,小霞为你生了个儿子,你可得好好的对她,别怠慢了。”

  王强扭头看了一眼抱着孩子始终不看他的张霞,郑重地对毛金兰承诺:“我知道的姐。”

  目送王强和张霞一家三口离去,毛金兰转身上楼,刘小会儿歪在沙发上睡觉还没醒来,毛金兰也不管她,到三个孩子的房间看了看,五个孩子东一个西一个的在床上睡着了,毛金兰把几个孩子抱正给盖上被子,把正在做梦打架的强子抱回自己的房间。

  强子被陈建邦带了半年也不是没有副作用的,他现在睡觉一点儿都不老实,不是踢腿儿就是伸手,一点儿也不闲着。小小年纪的精神力十分的旺盛,和他比起来,希望乖巧地就跟个小姑娘似的。

  刘小会儿睡醒以后就带着黄念卿走了,她走了之后,毛金兰又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等陈建邦再次打电话给毛金兰报平安时便毛金兰便将这事儿跟陈建邦说了,陈建邦在那头哈哈大笑:“行,那我回去的时候就一起去吃饭,到时候我再把老牛叫上,一起吃一起吃。”

  毛金兰惊讶地问道:“老牛不是在清泉镇吗?”

  陈建邦在那头低声笑道:“我也是来了这里才发现的,原来和我搭档的教导员就是老牛。”

  “那可真是缘分,老牛到热河来了,那方美媛和大妞二扭呢?”

  “方美媛去年怀孕了,快生了,生完了她也得搬到大院随军去了。”

  毛金兰一怔,她还记得上次见到方美媛时方美媛说和牛兴国结婚十年内不要孩子的事儿呢,没成想这两年都没过去方美媛都快生了。也该生孩子了,方美媛和牛兴国结婚都四五年了,方美媛和陈建邦同年,今年都三十一了,也到了渴望孩子的年纪了。

  “那出生的时候可要和我说一声,到时候我上清泉镇去看看她去。”

  “行,我这边时间到了,等我下个月再给你打电话哈。”特种大队管得严,对外通话的时间不能超过十分钟,就连陈建邦这个最高指挥官也不能例外。毛金兰对此已经熟悉了,她快速叮嘱了陈建邦两句,然后便挂了电话了。

  打完电话没有几天,毛金兰接到了陈建邦再次打来的电话,方美媛生了。

  毛金兰把孩子托付给了朱姐,坐上通往清泉镇的车去看方美媛。

  方美媛在镇上的医院生的孩子,毛金兰在病房门口遇到了到外面打饭回来的牛大妞。几年不见,牛大妞已经长成了一个娉婷少女,她穿着一身红蓝格子的罩衣,两股又黑又粗的麻花辫温顺地搭在胸口,脸颊白皙红润,完美地继承了王梅花的好皮肤,嘴角挂着温柔的笑容,见到毛金兰,她眉眼一弯,亲切地叫了一声婶子。

  毛金兰跟在她身后进屋子,方美媛背对着病房门睡着呢,一个小小的床就放在她的病床旁边,里面睡着一个穿着粉色包被的小婴儿,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方美媛艰难地转过身子:“兰姐,你来了。”

  毛金兰把买来的奶粉和麦乳精放在床头柜上,坐到方美媛的旁边:“你可躺着吧,别起来了。”

  牛大妞把鸡汤拌在饭里端到方美媛身边:“妈,吃饭了。”

  方美媛接过饭:“给你婶子盛一碗,你也快吃,我不爱吃鸡汤里的肉,你都吃了吧。”

  “嗳。”不等毛金兰推迟,牛大妞便被毛金兰盛了一碗饭,然后坐到饭盒边,便伸筷子夹了一块儿肉,看样子对这样的事儿已经习以为常了。毛金兰心中说不出的欣慰。

  吃过饭,牛大妞收了碗筷去洗,毛金兰和方美媛在一边聊天,护士来给方美媛揉了肚子,过了一会儿睡在小床里的婴儿醒来了,毛金兰抱起来给方美媛,方美媛解开衣扣喂.奶:“我在生完二妞的第二天早上就下奶了,现在奶虽然不是很多,但够二妞吃的了。”方美媛生了个女孩儿。

  “二妞?”毛金兰疑惑。

  方美媛抬头看了一眼毛金兰,笑着道:“孩子的小名,跟着大妞一起排的。”

  此时牛大妞洗好碗筷回来了,闻言接了一句:“婶儿,我叫牛青柠,妹妹跟我叫,她叫牛青橙。我妈说了,我是柠檬,二妞是橙子。”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今天十点带着孩子跑东莞给孩子看眼睛去了,结膜炎,因为她用手揉,眼睛外面和里面都出血了,吓死人了。

  所以更新就晚了。

  大家不要介意哈,我这章给大家发红包,只要留言的都有


  ☆、【第一三九章】后续三


  第一三九章后续三

  牛大妞的眉眼都带着笑, 方美媛喂了二妞了, 她就把二妞接了过来,然后给二妞换了尿布:“婶儿,你回来多久啊?安、邦他们班级今天有活动,要到晚上才回来呢。”

  “我一会儿就得走了,你叔不在家, 爷爷奶奶也在今年回家去了, 你弟弟妹妹都没人看着呢。”

  对此,牛大妞表示很失落, 她还记得毛金兰的好,对毛金兰十分亲近,絮絮叨叨地和毛金兰说了许多她的事儿,她现在也是个初二的学生了, 只是他们学校里没什么课,学也学不到什么东西, 方美媛生了妹妹了,她就请假了。

  安.邦还在读小学五年级, 课程还是挺多的。

  走的时候是牛大妞去送的毛金兰, 毛金兰跨着包对她道:“你妈对你现在怎么样?”

  牛大妞对毛金兰笑了一下:“我妈对我很好的,我要时不说她是我后妈,别人都以为她是我亲妈咧。”

  牛兴国和方美媛结婚的时候牛大妞都上小学了, 记事儿了,她亲妈是个什么样的人怎么对的她她也都记得,和她亲妈比起来, 方美媛这个妈真的是哪儿哪儿都好。

  方美媛对她们姐弟俩人也很好。牛大妞很满足了。

  “那就好。你爸爸现在从清泉镇调走了,轻易回不来,你奶奶年纪大了也来不了了,你就多照顾照顾你妈,二妞你也多看着点儿,月子不坐好了,一生可都会落下病来的。”

  “放心吧婶子。”

  说着话间,回热河的车就来了,毛金兰上了车,找了个靠窗的地方坐下来,她打开车窗:“有啥事儿你给我打电话,听见了没?”

  “听见了。”

  车开走了,牛大妞对毛金兰使劲儿挥手。毛金兰忍不住想起她第一次看到牛大妞的时候,穿着一身不合身的衣裳,头发枯黄,一副怯生生的模样。

  如今长成这样了,代人大方,为人温柔善良,真好呢。

  毛金兰带着笑靠着靠背睡着了。

  毛金兰做了一个梦,梦中的她经过一片布满荆棘的草地,走过之后豁然开朗,面前是一方农家小院,院子面前种了许多的花草,一颗三角梅长成了拱门的形状,拱门下面是竹篱笆门,毛金兰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她伸手就推进去了。

  一路朝里面走,在院子的尽头,是一个凉亭,凉亭里放着一个白色的躺椅,躺椅上躺着一个年逾古稀的女人,头发已经便得花白了。

  察觉到毛金兰的到来,那位老人挣开了眼睛:“上前来。”

  毛金兰走到了她的面前,在她前面的凳子上坐下。

  那个老太太坐了起来:“你觉得你现在幸福吗?”

  老太太死眉善目的,毛金兰对她没有丝毫的戒心,老太太一问,她就把什么事儿都和老太太说了。

  老太太一直含笑着听完,等毛金兰说完了,老太太伸手把毛金兰的头发理顺:“你幸福就好,过得好就好。”

  老太太的眼眶中含着泪水。

  毛金兰不明所以,但这一刻,她的心中无比的难过,就像心中压了一块儿大石头一样,沉甸甸地让她喘不过起来。

  毛金兰忍不住问:“大娘,冒昧问一句你是谁啊?我做梦都梦到你好几回了。”

  老太太怔了一下,道:“你不用知道我是谁,以后啊,你不会见到我了,你一定要过的好好的啊。回去吧。”

  老太太的话音刚落,毛金兰就被人吵醒了,她睁开眼,眼前一片模糊,身边的人呢一个个的起身下车,毛金兰忍不住揉揉眼睛,跟着也从座位上下车了。

  从车站回去的路上,毛金兰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她在车上睡得那么好呢,从清泉镇到热河坐车都得三个多小时呢,她咋睡得那么死?连到站都没听见?

  可毛金兰想回想梦里的事儿,却发现一片空白,她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关于梦中的那个老太太,仿佛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一样。

  ****

  那方小院里,毛金兰走了以后,老太太便一直枯坐在凉亭当中,她朝远处看去,雾茫茫的一片,什么都看不见,老太太知道,那片雾很快就要漫过这里,将她蚕食在其中了。

  在很多年前,老太太其实有一次重生的机会的,她不知道她的这个机会从哪里来的,但她就是知道她有,冥冥之中,总有一个声音对她说她可以回到过去去改变一切。

  毛金兰犹豫了,回到过去,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件十分美好的事情,可对于老太太来说,那不过是将她以前受过的苦难再受一次。她没有那个把握去改写一次。

  她也想过若是回到过去,她会不会不惜一切代价嫁给李正信,可她仔细想过,她无法让自己嫁给李正信,她和陈建邦纠缠了一辈子,年轻的时候苦,年纪大了看开了,反倒是好了。

  但心中总是有一道坎子过不去的。但毫无疑问,她打从心底爱过的人就只有陈建邦一个,她无法怀着对陈建邦的爱去和另外一个男人生活。

  所以老太太拒绝了,于是她便被困在了这里,她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可她却看得到年轻时候的自己和重生了的陈建邦结婚了。

  这一世重来过后的陈建邦很爱年轻时候的她,对年轻的时候的她可以说是百依百顺。

  老太太不是没有嫉妒过的,在年轻的自己结婚时,她忍不住给年轻的时候的自己托了个梦,梦里是她上辈子所经历过的事情。

  年轻的时候的自己生老大天赐的时候,她甚至有过趁她虚弱的时候取而代之的想法。

  可她还是下不去手,于是她的能量越来越虚弱,今天,是她见到年轻的时候的自己的最后一面了。

  她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可年轻的时候的她说她很幸福的时候老太太终于释然了。

  机会是她放弃的,那现在是什么结果,都容不得她反悔了。

  其实换个思想想一下,她如果真的取代了年轻时候的自己,她就一定幸福吗?

  老太太想,大概是不会的。

  因为她经历过太多了,做人做事永远做不到如年轻的时候的自己一般纯粹了。

  这一世的她自己被陈建邦保护地太好了,在她看来,干净得就跟一张白纸一个样。

  她呢,却像张存放得很久的纸一样,泛黄了起皱了,上面还有生活子啊上面留下来的痕迹。

  她如果取代了年轻的时候的自己,她做不到和黄老太太和平相处,她做不到看到陈建邦后能心平气和,她也做不到像爱希望一样爱几个孩子。

  所以就这样吧,老太太想着,一阵风吹过来,院子里的花随风飘舞,然后一点点的飘散在空中。

  老太太脑海中不知道怎么的,忽然的就想起了那天晚上陈建邦掀开她的盖头落荒而逃的模样。老太太笑了,笑容很淡很淡,但很美。

  终于,老太太的身体也一点点的散去了。

  与此同时,毛金兰觉得心口一痛,总感觉她丢失一个重要的人,她飞快地往家里跑,四个孩子跟着朱姐家的双胞胎和朱姐在楼下的广场玩,毛金兰不放心,于是又去给老家打电话。

  黄二环和老陈头正在领居家烤火闲磕牙,听到有人叫她接电话,黄二环抓了把瓜子在一众老姐妹羡慕的眼光中戚戚然去了。

  黄二环得意极了,她有什么理由不得意呢,她有三个儿子三个儿媳,各个都孝顺得很,老三从村子里走出去了,还愿意接她们出去养老,试问村里有谁家孩子能做到这个份上呢?

  黄二环走了,老陈头就成了一众人羡慕的对象,大家忍不住又朝老陈头打听起了北方的事情来。

  老陈头一改往日沉闷的形象,绘声绘色的给人家说起了北方的雪,说起了皇帝的行宫,说起了那蜿蜒在山上如同一条巨龙一样的长城,当然了还有他的那几个老兄弟和收音机。

  毛金兰挂了打给黄二环的电话,又给陈建邦的驻地打了一个,不出意外的没有人接,但没人接过后,毛金兰的心里倒是平静了下来。

  她给了电话费,提着包包往家里走,路过门口,她把孩子们都带了回去了。

  陈建邦回来的时候都快过元旦了,陈建邦这次能在家里待两天,在家休息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陈建邦便亲自给张霞家和刘小会儿家打电话了。

  黄卫华把吃饭的地点约在了国营饭店。

  家家户户都有孩子,出现在餐厅时餐厅营业员给找了个特别大的桌子,黄卫华也不吝啬,点了一大桌子硬菜。

  女人们吃饱了饭喂了孩子,三个大男人的聊天已经进入了状态,基本上都是陈建邦在说,另外两个洗耳恭听,陈建邦讲的也不是什么高深的东西,不该说的他一个字都没有提。

  三个女人不耐烦他们说什么,便带着孩子们在走廊上玩,这时候从她们面前路过了一个穿着一身蓝色列宁装的女人,那个虐人急匆匆地走了几步,又赶紧退了回来。

  “毛金兰?”

  毛金兰打眼望过去,眼睛也是一亮:“何嫂子?”

  来人是何茉莉,当年在嫁给通讯科的林科长的那个女人,6.8年医院大夫被打倒,她受到了一些恶意的揣测,后来和丈夫林科长离婚了。林科长后来和许晴结婚了,退伍回了许晴的东北老家,这么多年了,她们一直没联系过。

  要不是何茉莉今天叫住了她,她都把何茉莉这个人忘记了。

  何茉莉摆摆手:“叫啥嫂子,直接叫我姐就行了。你咋在这呢?”

  毛金兰指指陈建邦他们:“建邦他们在哪里又喝酒呢,姐你怎么也来热河了?”

  何茉莉摸摸头发:“我后面嫁了一个人,现在从调到热河这边了,今天就是请下属吃饭呢。你也在热河了吗?”

  “是,建邦调到军分区来了。”

  何茉莉笑着感叹一句:“真好。”这时候边上的包厢里出来一个男人,生的高大俊朗,对何茉莉招招手。

  何茉莉又对毛金兰等人道:“我先回去了,一会儿吃完饭先别走啊,我们唠唠。”

  何茉莉朝那个男人去了,那个男人从兜里掏出一条手帕来给何茉莉,毛金兰这才发现何茉莉的手原来还湿着。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忽然有一个想法,我写章上辈子的毛金兰重生或者穿越到别的地方去的番外怎么样?

  我发现我很久没有给你们推文了,那我现在推一下哈,今天推外乡人的《不做炮灰二【综】》

  手刃渣男,鞭抽鬼畜,继承她们的名字,却不会继承她们的人生,走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走别人的路,过自己的日子,努力蹦跶在逗逼的虐渣前线。

  搜索作者名和书名都可以哈

  最后再帮忙收藏一下我的新书《白月光女配在线种田》呗

  凌悠穿越了,穿进了一本书里,成为了早逝的白月光女配凌悠。然而她对男女主之间的那点破事并不感兴趣,反而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探知欲。

  同样的都是2020年,这个时代的华夏国崇尚武学,全民皆兵,军事力量.科技力量.经济力量都是世界第一。但在农业上却没什么特别大的建树……

  作为一个农学院出来的农学生,凌悠看着自家房前屋后的那一大片大片的土地格外心痛……


  ☆、【第140章】天赐和成程


  第一四零章天赐与成程

  时间如同白驹过隙, 一晃就走到了1986年, 此时的天赐已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她今年二十岁了,十六岁那年她追寻着成程的脚步,考上了京都大学,成了京都大学一名汉语言系的学生。今年她已经大四了, 正在面临着就业的巨大问题。

  她父母自然是希望她回到家乡热河市发展的。80年的时候他父母借了钱在热河市郊买了块地, 去年才在家盖好了新房,新房是三层小楼, 带着一个花园子一个菜园子,她妈妈的厂子在81年的时候关门了,后来去了市区纺织厂干活,这一干就是四年。

  纺织厂不忙, 但上班时间却没有像在被服厂那么轻松,早七晚六的, 夏天还好,一到冬天晚上六点钟天都黑了。这两年刚刚改革开放, 世道乱着呢, 什么牛鬼蛇神都有。

  纺织厂和被服厂又不一样,纺织厂水深着呢,她妈去上班, 总得受一些委屈的。她作为家里的老大,父母的贴心小棉袄,天赐是知道自己应该回家去发展。

  可内心她又舍不得。

  她舍不得的人除了成程以外就没有人了, 天赐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喜欢上成程的。她明明记得十一二岁的时候听到程阿姨把她和成程凑做一对的时候她还生了好大气来着,可没想到八年过去了,她却慢慢的爱上了成程。

  可成程呢,对她的感觉从来都是哥哥对妹妹的爱,温柔是温柔,体贴是体贴,对她也是真的好,可这种好和她想要的那种好不一样。

  天赐虽然没谈过恋爱,但她见证了父母的爱情,她知道爱情应该是个什么样的样子。

  “哎。”天赐叹了一口气。

  “陈华元,我们一会儿要和隔壁大学的同学出去逛故宫,你要去吗?”

  天赐蔫吧吧的对室友摆摆手:“你们去吧,我不舒服,就在宿舍呆着就行了。”

  “那行吧,我回来的时候给你买你最爱吃的煎饼果子。”室友一边说着,一边拿了围巾出门。

  四月初的京城乍暖还寒,不带围巾脖子都能冻掉了。

  室友走后天赐起来穿上棉袄和棉鞋,抱着一本书吧嗒吧嗒的往图书室走。

  她忽然想起来她上个星期借的那本书还没有还。

  从图书馆出来已经十点多了,太阳的光辉洒在地上,硬生生的给了人一种冬日暖阳的感觉。

  图书馆门口有两棵苹果树,粉.白相间的苹果花开得正艳丽,一阵风吹过,苹果花瓣纷纷从树上飘落。

  天赐被风吹得打了个冷战,小跑着往宿舍楼跑去,在宿舍楼下,天赐见到了一个无比熟悉的身影。

  穿着一身灰色的呢子大衣,里面打底的毛衣遮住了整个脖子,手里提着一个公文袋,一身清贵气质。

  天赐忍不住打量了一下自己,红色过膝棉袄,蓝色打底裤,看不出任何形状的棉鞋,粉色帽子黄格子围巾,要多没形就多没形。

  天赐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自卑大概是有的吧。每一个女人在见到她们心爱的人的时候都是这种感觉,觉得自己爱的那个人太优秀,所以哪怕自己也不差也会觉得自己配不上。

  就在成程陷入自艾自怜里时,成程已经看到他她了,他提着公文包朝天赐走来:“你已经有一个月没回去了,我妈今天做了你爱吃的糖醋小排,我来的时候已经上锅焖着了,咱们走吧。”

  成家一家早在79年就搬回到京都了,现如今成程的爸爸已经是政法厅的副厅长了。

  天赐把手揣进棉袄兜子里,两手无意识地握着拳头,很快就出了汗,天赐从来不知道自己的棉袄能那么暖和。

  清冷地嗓音,温和地语气在天赐耳边响起。

  “我就不去了吧。”天赐低着头不看成程,左脚尖点着地面画半圆。天赐不敢看成程,她怕她看一眼成程,就会显露出自己的心神。

  成程拧了拧眉:“为什么不去?”

  天赐一个人孤身在京都求学,虽然京都离热河不远,但她并不能时时回家,程箐箐喜欢天赐,便经常打发成程来叫天赐去她家玩儿,甚至在成家都有属于天赐的一间房间。

  天赐为什么不回去呢?她的心神忍不住飞到上个月。那天她一如往常的放了学就去成家。

  成家所住的地方离她们大学并不远,公交车三站地就到了,天赐到的时候天已经有些黑暗了,她往成家去,走到成家的楼梯脚下,她看见成程与一个年轻的姑娘在一起说话,路灯将他们笼罩在昏黄的光晕当中。

  那个姑娘仰着头看着成程,不知道成程说了什么,那个姑娘露齿一笑,脸上尽是娇羞。

  当时天赐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感觉,她只知道等她回过神来后,她已经跑出成家一两百米远了,因为跑得太急,她呼吸难受,眼角都被呛出了泪花。

  回到宿舍她给成家打了个电话,说学校临时有事儿就不去成家了,之后程箐箐也给天赐打过不少电话,天赐都找借口糊弄过去了。

  次数多了,程箐箐便直接叫成程来了。

  天赐把手捏得更紧了,她说道:“我这不是面领着就业问题了吗?现在事儿多着呢。”

  “你能骗得了我妈,你骗不过我,我大学毕业也没几年,学校里的事儿我比你明白多了。说实话。”成程今年27了,大学学习的是医学,现在已经是京都医院的一名神经科医生了。

  天赐闷着头绕过成程:“没有什么原因就是不想去。”

  成程一手抓住天赐的手腕:“别闹了,走吧,我妈念叨你好几天了。成宝也念叨你好几回了。”

  成宝是成程的小妹妹,和天赐的弟弟强子一般大,今年十三岁,是个斯斯文文的小姑娘,和天赐的感情特别好。

  天赐搬出来了程箐箐又搬出来了成宝,天赐便不想走了,程箐箐对她那么好,把她当成成家的第二个孩子看待,她都一个月没见到程箐箐他们了,她心里挺想念的。

  就这一犹豫的瞬间,成程拉着她的手腕便往学校外面走,天赐也没反抗。

  到了人多的地方,成程便放开了天赐的手,天赐跟在成程的身边走着,手腕上被成程抓住过的地方仿佛还留着成程的力量。

  这力量在慢慢消失,天赐心里也跟着失落了起来。天赐只顾着自己失落,却没看到成程握过她的手腕的那只手在无意识的捏拢又放开,放开又捏拢,如此重复。

  成家在在四楼,是一间四房一厅的大房子,里面的装修从内到外的都透着一个雅字。开门进去是玄关玄关处放着一个自己做的木质鞋架子。

  上面摆着很多鞋子,天赐换上了专属于自己的红色棉拖鞋。

  成宝见到天赐姐姐来了,扔下手里的书就朝天赐跑来:“姐姐姐姐,教我写作业啊。”

  天赐拉着她的手,两人进了成宝的房间。

  成程看着两人的背影一眼,换了自己拖鞋,把公文包放在了鞋柜上面墙上的那个柜子里。去厨房帮程箐箐做饭,他爸爸还没回来。

  程箐箐正在看今天炖的最后一个汤,见他进来了赶紧把厨房门关上:“成程,你今年都二十七岁了,你是怎么想的?”

  成程知道程箐箐说的是什么,他洗手的动作一顿,然后无奈地开口:“妈,我科室里忙得很,你说我哪里有时间去处对象?”

  程箐箐一巴掌拍在成程的背上:“你科室就你一个人啊?没了你就得关门了?难道你们科室的人都没有对象没有老婆没有孩子啊?”

  程箐箐越说越来气,成程闷头干活不说话。

  程箐箐念叨了一会儿,又问他:“你对天赐什么意思啊?真把天赐当妹妹啊?”

  成程抿抿嘴没说话。

  怎么可能只当妹妹呢?天赐是他从小就守护着长大的人,他看着天赐从幼儿长成如今这样的大姑娘,他妈又常常在他面前说天赐以后是他的小媳妇。

  他心里多少有点异动的,只是很少很少。他原本也像他妈那样以为天赐迟早会是他的新娘。直到天赐十一岁那年发飙。

  成程当时还是把天赐当做妹妹来看的,毕竟天赐还太小了,成程可不是一个变态。

  可后来天赐长大了,来京都上大学了,和他接触的时间也多了起来。天赐就像是一个会发光的发光体,一点一点的吸引着成程的目光。

  他的天赐的感情慢慢地变了味,如今,天赐成了他心目中那无法言说的秘密。

  天赐的名字,成了成程的心事。

  这份感情太深,几度无法控制,可成程知道,天赐不会爱他也不会接受他,于是他便专心的在天赐的生活里扮演一个温柔体贴的好哥哥,直到天赐嫁人。

  可一想到天赐回嫁给别人,成程的心就跟被刀扎一般,狠狠地疼。

  知子莫若母,成程的心事,程箐箐多少看出来了一点,她打开砂锅看汤,说道:“有些事情想要做好就要去学习,有些人想要在一起就开要去问,你不问你怎么知道人家愿不愿意,你不问又怎么能够知道别人心里的想法?成程啊,别给自己的人生留遗憾。”

  成程手上的动作停了一瞬。

  天赐在成家吃了中午饭,晚上她又要回学校了,成程照例送他回学校。

  在天赐上宿舍楼时,成程忽然叫住她:“天赐。”

  天赐转过身,疑惑地看着成程。

  成程在这一刻忽然十分紧张,这份紧张甚至超过了他一开始拿起手术刀第一次单独给人看病时的感觉。

  他吞了吞口水,闭上眼睛又睁开,语无伦次地说起了在心里说了无数次的话:“我今年二十七岁了,是该成家的年纪了,天赐,你愿意和我组成一个家庭吗?”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说天赐答应还是不答应呢??


  ☆、【第141章】天赐和成程


  第一四一章天赐与成程

  天赐被成程忽如其来的告白惊呆了, 她呆呆地看着成程,想从成程的眼里看到一丝的勉强,可是没有,她只从成程的眼中看到了期待和坦然,还有天赐从来都没有在成程身上发现的, 成程对她的爱。

  天赐张张嘴巴, 那一个好字含在嘴边怎么也说不出来, 她是很想答应的,可那天在路灯下那个女孩仰着头对成程笑的那一幕在天赐的脑海中怎么也散不下去。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 成程眼中的忐忑与期待都渐渐冷了下去, 他觉得现在呼吸到肺里的空气都是苦涩的。

  就在成程快要放弃时, 天赐问:“上个月5号晚上, 和你站在路灯下说话的人是谁?”

  成程没料到天赐会问这个怔了一下,然后诚实地回答:“她是我表姨的女儿, 刚刚才被我表姨从乡下带回来,十六岁了, 她和我表姨不亲近, 被骂以后就跑到我家来了,我妈让我送她回家,我一路上都在开导她来着。”

  成程的这个表姨天赐是知道的,66年的时候响应国家号召去了新疆兵团做知青,后来知道回城无望以后就在新疆那边安了家,生了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回城的时候她一个也没带来, 就今年过了年去新疆将她的女儿接了回来。但天赐从来没有见过那个姑娘,听说是胆小,哪里都不敢去。后来天赐又躲着不想去成家,于是便更没见过了。

  没想到闹了这么一个误会,天赐闹了个大红脸,她转身就往楼梯跑,跑到二楼,她站在走廊里,对站在楼下黯然伤神地成程道:“成程,下个周末我想去后海玩,你骑自行车带我去。”

  这是天赐第一次将成程的名字叫了出来,小时候她叫成程做成程哥哥,长大后察觉到她对成程的心思以后都用哎,喂来代替。天赐老早就想叫成程的名字了、

  成程惊喜地抬头,可这个时候的天赐因为害羞,早就跑回寝室了,成程只能对着天赐的宿舍傻笑,然后再在树下站了一会儿,才回了家,一路上他嘴角的笑都没消下去过。

  回到家了,程箐箐拿着一本书在看,成宝窝在沙发上一边吃水果一边看电视。

  程箐箐抬头看了一眼成程,见他心情不错,趁机道:“这个星期我约了你刘阿姨,你刘阿姨有个侄女,在学校当老师,今年二十三了,配你正合适,周末那天你有啥事儿都得给我推了。”

  成程换好鞋子,到茶几上倒水喝:“不去。”

  程箐箐一下子就火了:“咋就不去了?啊?你二十七了,你还以为你十七岁呢?别人二十七的时候孩子都有两个了你现在对象都没有,我啥时候才能抱到孙子?”

  “谁说我没有对象的?”成程说完在心里算了一下,天赐今年二十岁了,等她毕业他们就能结婚,结婚后生孩子就能提上日程了,最多两年他妈就能抱着了,于是他道:“我二十九岁的时候你差不多就能抱上了。”

  程箐箐目瞪口呆,成宝连手里的苹果都掉到地上了。

  等程箐箐回过神准备追问成程的时候,成程已经施施然回到房间了,为了防止程箐箐追问,成程还把门反锁了。任程箐箐在外面怎么敲门他都不开,当做没听到,躺在床上一直在想天赐,想着想着还嘿嘿傻笑。一点都不见往日成熟稳重地模样。

  第二天天还没亮成程就起来了,他绕了两公里的路到天赐喜欢吃的那家混沌店去买了一份混沌,为了怕混沌坨了,他还特地叮嘱老板把混沌和汤分开,连着说了好几遍,可把老板烦得够呛。

  打包好了混沌,成程往天赐的学校去,到的时候天已经微微亮了,女生宿舍楼里的等都亮了,早起的女生成群结队地起来拿着脸盆到水房去洗漱,成程叫住了一个稍微脸熟一点的姑娘:“同志你好,能帮我去402叫陈华元下来一下吗?”

  被叫住的女生正好就是天赐边上宿舍的人,她打量了一番成程,目光在他手里提着的东西上面停留了一瞬,然后痛快地点头:“行,隔着儿等着。”

  那个女生去交了天赐,天赐刚刚洗漱完回来,刚刚在手里挖上一坨雪花膏,听同学说有人找她,她没当回事儿:“谁啊?”

  那个姑娘将头伸进天赐的寝室,对着天赐笑得一脸的揶揄:“我怎么知道是谁啊?不过那个男的长得可真俊朗,穿着灰色的呢子外套,还穿皮鞋了,一看就是社会上的成功人士。”

  天赐一愣,然后脸也不抹了,飞快地到走廊上往下看,在见到楼下的成程的时候,她的心快乐都快飞出来了,她双手合十把雪花膏搓了搓,然后拍在脸上:“秀莲,一会儿帮我拿一下专业书。”

  秀莲从宿舍里奔出来:“知道了知道了,你去吧。”然后到趴在走廊上光明正大地看天赐和成程,两边宿舍里认识天赐的人也都出来了,浩浩荡荡地在走廊上站了一排。

  天赐往楼下跑,越到楼下走得越慢,到楼下的时候都已经过去五分钟了,她一步步十分矜持地走到成程面前:“你今天怎么来得那么早?”

  “睡不着,想起你爱吃小漳浦那家的混沌,我就去给你买了。”成程把混沌递给天赐。

  天赐接了过来,然后问道:“你吃了吗?”

  成程满心满眼的都是给天赐买吃的,就把自己给忘记了:“我一会儿回医院吃。”

  天赐摸摸口袋,里面有两张饭票,是一会儿准备去吃早餐用的,她怕忘记了,就提前放进口袋里了:“你离上班时间还有多久啊?”

  成程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表,发现时间还早得很:“还有两个小时呢。”

  “那走吧,我请你吃我们学校的食堂。”

  成程欣然应允:“好。”

  天赐给成程打了一碗她最爱吃的豆腐脑和油条,她们学校食堂的味道都不错,两人一人吃混沌,一人吃豆腐脑,吃完天赐把成程送到学校门口了才匆忙往学院楼跑去。

  两人的关系就那么定了下来,周末那一天成程还特地跟同事换了一天班,骑自行车带着天赐去了一趟后海玩儿,回来的时候成程直接就把天赐带回了家。

  程箐箐年纪越大越唠叨,成程一回家她便追问成程的对象是谁,不说不让睡觉,成程没办法,便跟程箐箐坦白了。

  喜得程箐箐差点儿没买一挂鞭炮回来放。

  得知今天天赐回来家里,程箐箐从下午开始就在换衣裳了,换一套要问一遍男人和女儿好不好看,端不端庄,会不会势力。

  成程的爸爸成庆可烦透了,忍不住道:“天赐又不是说没来过咱家,你这么隆重干嘛?”

  成宝在一边使劲儿点头。

  程箐箐白了父女俩一眼:“你们懂个屁,以前天赐来那叫我们是叫叔婶子,今天来过之后那可就不一样了,以后得叫咱们父母了。这可是我从小到大都盼来的媳妇儿,今天终于梦想成真了,你俩可不许拖我后腿。老成,去把你那套灰色中山装穿上,宝儿你去穿上那套大红色的裙子。”

  成庆没什么意见,成宝意见可大了:“妈,那套衣裳是短袖,现在穿着冷。”

  程箐箐恨铁不成钢:“那你不会找一套一件外套披在外面啊?”

  “那我腿也冷啊?”

  “不出门你冷什么?”程箐箐说完又开始换衣裳。

  成宝叹了一口气,她觉得她就是一颗在风中摇曳地小白菜,她妈心血来潮了就给她浇浇水施施肥,没心情的时候就瞎怼她。

  算了算了,就听她妈的吧。她哥哥对她说过她妈这个年纪的女人都会得一种病,就爱唠叨人,看啥都不顺眼,她还是听点话吧。

  成宝心情郁郁,不过只要一想到以后天赐姐姐就成她亲嫂子了,嫁进她家来以后她们就可以住在一起了,晚上她还能和天赐姐姐睡在一块儿,成宝心情又好了。

  天赐这次来成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隆重欢迎,她那颗有些忐忑和窘迫地心也被她放回了肚子里。

  自从两人处对象以后,天赐再来成家也越来越自在了,有时候晚上放学了,成程也会在下班的时候把天赐接回成家,天赐已经大四了,晚上不在学校里睡觉也不会有人管了。

  于是在六月份她们毕业的时候,天赐忽然发现她留在宿舍里的东西除了脸盆和铺盖以外什么东西都没有了。

  毕业论文她们一早就写过了,论文答辩也通过了,毕业后要去的单位也一早就联系好了,天赐思考了很久,也打电话和父母再三讨论过,决定毕业后就留在京都发展。

  她学的是汉语言专业,毕业后通过程箐箐的关系,进了海城区的报社,做了一个实习编辑,抱到时间在七月中旬,在这期间,有一个月的假期。

  这个假期,成程和天赐决定一起回家。

  检票上火车找到自己的座位后,天赐笑着问成程:“我爸妈还不知道我和你处对象了,我忽然把你带回去,恐怕我爸爸会打你,你怕不怕?”

  想到陈建邦,成程心里挺怵的,但为了抱得媳妇儿归,成程决定豁出去了,他答得斩钉截铁:“不怕。”

  热河。

  陈建邦自从知道闺女和成程要回来以后,他就插着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把毛金兰都晃晕了,忍不住叫他:“行了行了,你瞎晃荡啥?”

  陈建邦插着腰的手没放下,嗓门比毛金兰还大:“老子养了二十年的小白菜被猪拱了,你说我晃荡啥?”

  年纪越大毛金兰脾气就越大,眼睛一瞪:“跟谁俩呢?”

  陈建邦顿时就怂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决定不写种田文了,这几天废了两万多字了,写重回高二那个,原本想写重回初二的,但是基友们都说主角年纪太小了,恋爱都不能谈,牵个手都不行,于是我就改成了重回高二,大家去帮忙收藏一下哈。

  再推荐基友一篇幻言新文,喜欢的收一个吧!

 

  ☆、【第142章】后续·完


  第一四二章, 婚礼

  与陈建邦相反,毛金兰对天赐和成程的事儿是非常赞同的。成程这个孩子是她看着长大的,人品不用说,现在还是一名医生,这年头的医生可和十年前的医生不一样了, 受人尊敬着呢。

  程箐箐和成庆都是他们的老朋友了, 从小也喜欢天赐, 天赐嫁给了成程,他们也不用担心婆媳问题, 多好的事儿呢, 也就陈建邦钻牛角尖。

  毛金兰越想越乐呵。

  陈建邦心情就糟透了, 天赐带着成程来的时候, 陈建邦看成程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一会儿嫌弃人家不爱锻炼身子没有二两肉, 一会儿又嫌弃人家话少,还特地给人提溜到部队去训练了两天, 把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讨厌这话进行了个彻底。

  然而他再怎么讨厌嫌弃成程, 天赐和成程该结婚还结婚,婚礼办两场,一场在热河办,一场在帝都办,天赐结婚的前面那个晚上晓晨赖在她的房间里,跟个八爪鱼一样的扒拉在天赐身上,天赐嫌热推开她, 她过了一会儿就缠上来了。

  “姐,你真的要嫁人了啊?”

  “嗯,你还以为我是闹着玩的啊?”

  “姐,你怕吗?”晓晨问。

  天赐想起成程,笑着说:“不怕。有你姐夫在,我就不会怕。”

  晓晨做了个呕吐的动作,姐妹俩大闹了一会儿,又说起了别的事儿。

  晓晨撅着嘴巴,她和希望明年就要高考了,到时候也该上大学了,但是晓晨并不想上:“姐,你说我不上大学行不行啊?”晓晨的成绩并不是很好,他们年级有三百人,她能拿个两百六十名就是个很大的进步了。

  天赐自然是说不行的:“不上学你干什么去?”

  “现在的世界可繁华了,不读书随便出去找个工作就能养活自己。我初三的同学廖敏就去广东发展去了,前段时间回来穿得可时髦了,她跟我说她在广东一个月能挣一千块钱呢。”

  一千块钱呢,晓晨从来没见过那么多的钱,她爸爸现在都是特战旅的旅长了,一个月的津贴也才一千块呢,她妈一个月在纺织厂累死累活的,也才拿二百八十块钱。晓晨心动了。

  天赐都不敢承认眼前这个天真的人是她妹妹,她压下心里的愤怒,深吸一口气,道:“你那个同学说了她在哪里上班没?”

  “说了,说是当明星呢,就每天晚上上台表演,要是表演得好,一个晚上就能挣两三百块钱呢。”

  天赐实在是没忍住,一巴掌打在晓晨的身上:“你是不是个猪脑子,上台表演,表演什么?脱衣服表演?啊?家里缺你吃还是缺你喝了你想去做这个?你要是想当明星,当演员,行,你好好读书,北京有个戏剧学院,上海有个影视学院。做这行的没有捷径,你以为你那个同学真的就是明星?是个屁。”

  晓晨从小就羡慕那些出现在电视里的演员,梦想着成为她们,但她没有门路,于是在她以前的同学廖敏来和她说以后,她便动心了。

  天赐教训了晓晨一通,晓晨缩着脖子一句话都不敢顶嘴,长姐的威严是不容挑衅的。

  跳天赐说累了,晓晨也睡着了,天赐躺在床上怎么也不放心,便掀开被子出了门,他们一家前几个月从家属院搬到了新房子,上下三层的小楼,此时灯火通明。

  大家在为她明天的婚礼在做准备。

  天赐在厨房找到了毛金兰,把晓晨的事儿和毛金兰说了一下,毛金兰最近都在忙大闺女的事儿,对小闺女的管教就放松了一些。

  天赐说完,毛金兰把眼睛眯了眯,对天赐道:“这事儿我知道了,你先回去睡觉,等你的婚礼办完了我再收拾她。”

  晓晨不像天赐那么懂事,为人任性了些,但毛金兰做梦也没想到晓晨居然还怀着那种想法,还上台跳舞,一个月一千块钱,她这么能耐她咋不上天呢?

  有毛金兰这句话,天赐就放心了。她安心地回房间睡了。

  天赐的婚礼办得很顺利,两场婚礼都办完以后,毛金兰开始收拾晓晨了,晓晨既然不想读书想当明星,那很好嘛,女孩子就要有这种自信。

  不过容易受人蛊惑那就不叫自信叫蠢了,毛金兰和陈建邦商量了一下,趁着这段时间还没开学,陈建邦把希望和晓晨打包送进去部队。

  希望倒是没什么,反正他从十五岁过后每个寒暑假都是在部队度过的,晓晨就不一样了,她从小到大就没去训练过,因为她爹陈建邦说了,女孩子要富养。

  晓晨被陈建邦抓去了部队,丢到了方美媛的手下去训练,专业知识不让她碰,就每天跟着做体能训练,晚上跟着她们学习政治,两个月下来晓晨被晒黑了两个度,整个人的精神面貌和以前也不一样了。

  作息时间还特别规律,毛金兰对陈建邦道:“早点把晓晨送到部队去就好了,你看她现在多乖啊。”

  晓晨作为家里的第二个女孩儿,一直很是受到父母兄姐的宠爱,就连最小的强子都得让着她,她自然而然的就长得有点娇蛮,不止这样,她还有点没脑子,要说陈家谁最没心眼,那必然就要属晓晨了。

  陈建邦道:“早点送去你舍得啊?”

  毛金兰白了陈建邦一眼:“到底是你不舍得还是我不舍得?”

  陈建邦笑而不语。

  毛金兰也不和她分辨这个,到了楼上强子的房间敲门叫强子下来吃饭。

  他们家孩子多,房间早就不够住了,强子从懂事儿起就跟着哥哥希望在客厅打地铺,后来黄二环和老陈头回老家以后他就和希望搬进了黄二环他们以前住的房间。

  搬出来后强子有了自己独立的房间,非常的开心,自己亲手把屋里首饰得仅仅有条的,还从外面移植了不少花回来摆在窗台上,十四岁的男孩子,过得比女孩还精致。

  毛金兰敲门的时候他正在写作业,毛金兰也不进他的房间:“吃饭了。”

  强子赶紧出来。

  这次天赐办婚礼,陈建邦亲自回了趟老家,把在老家养了两年多的黄二环老两口接了回来,就住在楼下一楼。老陈头年纪大了,身体越来越差了,陈建邦前天带他去医院检查回来,老人家能得的病他几乎都有。

  黄二环的身体也不好,现在每天都在吃着药。毛金兰已经从纺织厂辞职了,现在就在家照顾老人孩子。

  开了学,晓晨破天荒的开始学习了起来,跑步做家务这样的活计也不在装模作样的偷懒了,干什么都很积极,让毛金兰瞧了好几天乐呵。

  在学校也开始努力学习了起来。

  两年后晓晨希望高考,希望考上帝都国防大学,晓晨考上了上海交通大学,黄念卿考上了燕京大学,至此形影不离的三个孩子天各一方了。大学毕业后希望和念卿相继结婚,就晓晨一直上不上下不下的,毛金兰担心得要死,一直到25岁那年才结婚,毛金兰也终于能松了一口气。

  1990年,通知早在上半年就发到了各个连队,现在能站在他面前的这些兵,都是经过层层选拔过的。陈建邦一打眼就看到了牛高马大的谢鸿文,谢鸿文此时已经是个军官了,他也报名参加了这次的特种兵选拔赛。

  特种兵是兵中之王,只要当兵的就没有不想当的,有句话说得好,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句话放在谢鸿文身上尤其适用。

  他能来当兵,他姨夫为他求了不少人,他不能给他姨夫丢脸。怀着这样的信念,谢鸿文一路过关斩将,终于站到了陈建邦的面前。

  谢鸿文看着站在最前方穿着迷彩训练服的陈建邦,一双眼睛闪闪发亮,陈建邦的名字在军中无人不晓,他是最年轻的旅长,也是第一代兵王。

  当年他提出了组办狙击小组,后来带领着狙击小组将训练有素的带着国家重要情报的间谍小组留在了中国境内,一人也没有踏出他们祖国的国门。至此之后各个军区都开始组建特种大队,其中陈建邦亲自组建的毒狼大队是所有的当兵的都想去的部队。

  谢鸿文想,他要是比赛输了也没关系,最起码,他证明了自己。

  陈建邦从上辈子起就很喜欢谢鸿文这个兵,之前他也有想过要不要在谢鸿文入伍的时候就把他要来自己的身边,但是后来他想了想就放弃了。

  谢鸿文是个好兵,他的功绩是实打实的,是从底层一步步练上来的。他现在把谢鸿文带上来固然好,但谢鸿文这个兵得不到锻炼,就不是他想要的兵了。

  于是他没插手谢鸿文的事儿,让谢鸿文自由成长,但他并不是撒手不管,清泉镇是他的大本营,他以前带过的兵现在也算是身居高位,想要知道谢鸿文的近况只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儿而已。

  谢鸿文今天能站在这里,足以说明陈建邦没有看错他。

  选拔赛期间,谢鸿文的表现比陈建邦锁想象中的还要优秀一些,他留在了特种部队。

  1996年,谢鸿文包袱款款的回了一趟老家,回来时打了一个结婚报告,陈建邦看着结婚报告上面女方的名字,笑着在报告上面签了名。

  1997年,牛、安、邦因伤退伍来到广州打拼,他有个战友在这边开了个保全公司,得知他退伍了,花了重金请他来做教练。牛.安.邦和牛兴国商量过后便提着包袱来了。

  一次公司聚会,战友请客到饭店吃饭,牛、安、邦不喜欢那样的场合,便一个人出来透透气,在饭店转角的小店里,他救起了一个被人打到重伤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这本写到这里就正式完结了,大家还想看谁的,跟我说下,我争取在周三之前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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