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理解的专门负责炒菜的是炉头,在酒楼里一共也只有七八个,平时还要轮班休息。”
路过的董仕不满地抗议:“大师兄,我哥还有七师兄也是切墩厨师,干嘛单说我一个?秦淮我跟你说,我觉得我很快就可以当上炉头,一定比我哥快!你一定要相信我,我学东西比我哥快多了。”
黄嘉根本就没理会叽叽喳喳的董仕,继续介绍:“我们后厨平时到了工作时间,靠近灶边的温度都非常高。秦淮你是做白案的,肯定不习惯,我们酒楼上一次有白案厨师还是三年前,之前的点心制作区早就改了,现在一时半会改不回来。”
“所以我自作主张,在那边给你清了一个位置出来。那一块离灶台远,和水台隔得也远,不会闻到腥味,传菜也不怎么路过。就是有一点不好,仓库门就在边上附近,可能偶尔会有人进进出出。”
“至于做白案的模具和机器,思源的糕点店不是在装修吗?郑师叔直接把思源店里的东西都弄过来了,我感觉应该挺齐全的,要是缺了什么你随时跟我说,我去补齐。”
秦淮觉得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挑剔的了。黄嘉甚至连厨房的温度都考虑到,特意给他挑了一个不怎么热的地方。考虑的如此周全,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当然是——
秦淮撸起袖子,走到水池边认真洗手:“嘉哥,不用再说了,我的厨艺台是这个是吧?”
“我先给大家做几屉酒酿馒头,让大家尝尝我的手艺。”
做酒酿馒头,秦淮非常擅长。
酒酿馒头是云中食堂的常驻,每天早上都要做,今天秦淮还没有做,还有buff,黄记酒楼后厨的员工们算是有福了。
晚上吃饭的食客们也有福了。
根据秦淮的经验,虽然酒酿馒头的buff和上班无关,但是吃了有buff的酒酿馒头的食客上班的时候干劲都还蛮足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云中食堂早上的食客基本上都是社畜,吃完就得上班。
黄记酒楼的食材非常齐全,有酒酿,还有好几种品质不同的酒酿。秦淮挑了种和平日里做酒酿馒头的酒酿最接近的,开工。
捣酒酿,不紧不慢。
揉面,胸有成竹。
揉搓,不出差错。
等待发酵,信心满满。
再次揉搓,行云流水。
二次发酵,闲庭信步。
直到将酒酿馒头上笼蒸制,秦淮都觉得今天虽然是客场作战,但是发挥非常出色,甚至可以说有一点超常发挥。
这么多人看着呢,翻车多尴尬呀。
不是秦淮吐槽,他真心觉得黄记酒楼的员工们确实是有点太闲了。
辛苦工作了一中午,好不容易下班不找个地方休息午睡,反而全都围聚在厨房里看他做馒头。
做馒头有什么好看,云中食堂的大爷大妈们都看腻了。现在除非秦淮在厨房里整点花活,不然外面的大爷大妈们都懒得往厨房里面看。
秦淮不知道的是,大家确实看他做馒头看的津津有味。
真的没怎么看过。
黄记酒楼上一次有白案厨师还是三年前。
可以说在秦淮做酒酿馒头的时候,除了黄胜利觉得自己应该保持一位老师傅应有的逼格,矜持一点,不要围在边上看秦淮做馒头外。其余在教学视频里出过镜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在强势围观。
董仕围观的最强势,他挤在最里面,离得最近。 大家不光围观,还讨论。
“秦淮这个面揉的,好像确实不错诶。是我的幻觉吗?我怎么觉得他揉面揉的比思源还要好一点。”
“好像是要好一点,我感觉小秦揉出来的面团更…舒服,听话?反正就是更顺畅。”
“那馒头看起来品相就很好。”
“确实,感觉小秦水平比思源要高诶。思源这次不是过去特意教小秦嘛,他教小秦什么?”
“好像是火候。”
“哦……火候啊。”
“火候我也可以教啊,我火候可好了!”
最后这句话是董仕说的。
风尘仆仆从家里赶过来,一进厨房就听到大家在diss自己的郑思源:……
你们这群红案厨师懂什么揉面?!
秦淮比他强的明明是调味!
没有人在乎最后赶到的郑思源,甚至没有人看见他。秦淮在做完酒酿馒头后,就已经完全融入黄记酒楼,仿佛完成了某种考核顺利入职了一般,以董仕为首的围观群众全都围上去,叽叽喳喳地问秦淮最近火候练的怎么样。
董仕遗憾地表示秦淮最近网课上的频率不高,他下午都没有机会跟秦淮聊八卦。
王俊问秦淮火候有没有提升,表示自己火候还是不错的,有任何问题和需求都可以随时问他,他很有时间,最近刚和女朋友分手,有的就是时间。
黄嘉则直接问秦淮最近在练习什么类型的高汤,询问他的学习进度。
其余人也纷纷展现自己的特长,表示绝对不会藏私,热情欢迎新同事。
然后问秦淮擅长什么类型的点心,对员工餐的负责事宜有没有兴趣,自从酒楼上一位白案厨师离职后,大家在员工餐里再也没有吃到过点心。
黄胜利笑呵呵地走进,拍了拍站在最后面的郑思源。
“思源,在山市那边过得怎么样呀?还习惯吗?”
郑思源道:“挺好的,就是每天都要早起,不过习惯了也还好。”
“年轻人早起对身体好。”黄胜利笑呵呵地说,“之前我还担心小秦换了个地方融入不了,现在看来融入的挺好的。”
“你爸和我说,你这次回来有事情找我。好像是你和小秦研究的点心上的问题,点心上我能帮到什么忙?”
听黄胜利主动提起这个,郑思源连忙切换到求教模式,恭敬地道:“师伯,这个忙可能只有你能帮。”
“我记得您会大翻勺。”
黄胜利有些不明所以地点点头:“会,但算不上精通。”
“您觉得我这个年纪开始练大翻勺还来得及吗?”郑思源问。
黄胜利:?
黄胜利真懵了:“思源你…要改红案?这个你得和你爸商量呀,要是你爸同意的话…不是,这种事情要慎重。”
“不是您想的那样,是我和秦淮最近在练的点心。您知道配方的,那个果儿。”
“我和秦淮发现果儿的馅料用大翻勺的技法可能会炒得更出色,我就想问问我这个年纪还来不来得及学,如果来得及的话……”郑思源说到后面自己都觉得荒谬,下意识看了秦淮一眼。
秦淮前天炒馅的时候还在试图来一个大翻勺。
郑思源虽然觉得自己自从认识秦淮以后,是越来越被秦淮带跑偏了,很多荒谬的想法虽然想着很荒谬,但是真的很想尝试一下。
黄胜利:……
“啊?”
“炒馅。”
“要用到大翻勺?”
那个方子虽然很离谱,但是没把这么离谱的过程写在上面啊。
这也太离谱了吧。
太困了,还有一更白天补,三更
第141章 黄胜利的震惊
黄胜利觉得他可能需要重新看看果儿的配方。
之前郑达把这个方子发给他的时候,他研究过几天,只看出来这个方子很古怪。
一个白案点心的方子,对红案的要求明显比白案要高非常多。它不像点心,更像是一道恰好需要用到面的菜,创造这个方子的厨师好像是一个技术高超的红案厨师,因为某些原因被逼无奈研究白案。
可以说是要多古怪有多古怪。
但是这些都没有炒馅居然需要用到大翻勺来得古怪。
炒馅需要用大翻勺是什么概念?
黄记酒楼菜单上95%的菜都不需要用到大翻勺。
黄胜利感觉自己好像确实是年纪大了,乍听到这么炸裂的消息居然一时间脑子有点转不过来,张张嘴不知道该问些什么。等他想好该问什么的时候,面香味就已经飘了过来。
非常好闻的面点蒸熟后散发出来的香味,浓郁的麦香味中夹杂着淡淡的酒香,酒香很淡,但是难以忽视。就像是锦上添花的花,在一众花团锦簇中,也是这朵最耀眼。
这下黄胜利甚至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思考为什么炒馅要用到大翻勺了,因为这个香味他太熟悉了。
酒酿馒头的味道。
是他师父,国营饭店的大厨井离乡井师傅,在他还是学徒工的时候。每天都会蒸的,引来众人争抢,买馒头的人从国营饭店里排到街尾一眼望不到头,队伍边上全是端着碗就着馒头香吃饭的小孩,买一个真的能把隔壁家的小孩都馋哭的酒酿馒头的香味。
就是这个味道!
黄胜利深吸一口气,感觉回到了几十年前,十几岁的时候。
那时候他和郑达还在国营饭店里当学徒工,工资很低只勉强够自己吃喝。不过那时候他和郑达吃住都在师父家里,没饿过,每个月还有余钱给家里。
黄胜利又想到当帮工卖馒头的时候,街坊邻居们也不是斤斤计较,但白面馒头确实是金贵的吃食。他抓馒头每个人的眼睛都死死盯着他的手,生怕他抓了个小馒头自己亏了。
师父总是特别厉害,每个馒头的大小分量都差不多,肉眼难以分辨。
黄胜利还想起来,他十几岁的时候总是特别馋每天吃饱了,过了一会儿就觉得饿。帮着卖馒头的时候,总是一边卖一边自己偷偷咽口水。
那时候他和郑达都是学徒工,国营饭店的优惠价吃食也轮不上他们。师父总是会把自己馒头留给他们,一个馒头掰两半,一半给自己,一半给郑达。
想着想着,黄胜利只觉得自己的眼前有些模糊,好像伴随着馒头的香味回到了很遥远的过去。
“师父你在这儿啊,我刚刚还从仓库直接跑到2楼去找你,原来你在厨房门口。师父我跟你说,秦淮做的酒酿馒头真的超级好吃,和郑师叔做的一样好吃!我给你拿了两个最漂亮的,还热乎着呢,你快尝尝。”
“师父你一定要尝尝我给你拿的,我拿的比大师兄拿的好看多了。”
董仕噼里啪啦的一段话直接把黄胜利从遥远的回忆里拉到了现实,看到自己话特别多的小徒弟手上端着盘子,盘子里放了两个漂亮白胖的酒酿馒头,黄胜利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
果然是年纪大了,闻个馒头的香味都要忆往昔了。
黄胜利悄悄叹了口气,看来也是时候到真正准备退休的时候了。
黄胜利笑着拿起一个馒头,张口咬了一大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