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吴氏忙活完在另一边坐下,沈如松曼声说道:“你说,这龙凤胎真就这么得人喜爱?”
“那是自然!”吴氏递给他一盏热茶,“这么好的兆头,谁能不爱?”
“郭家儿子多,郭胖子读书不行,人又长得不讨喜,郭老爷子一向看他不顺眼。以前每次喝多了,没少听到他抱怨这个。”
“现在,他搬进了大院子,名下还多了几间铺子,就因为那两个庶出的小儿——”
“龙凤胎多稀罕啊!若是我有这福气,别说区区财货,折寿十年我都愿意......”
沈如松见吴氏突然伤怀,忙放下茶盏拍着她的手安慰道:“怎么又提这个!夫人莫不是嫌弃为夫?”
吴氏一愣。
“你若四角俱全,王妃也选得,还能落到我家?”沈如松故意慨叹,“岳父大人本就嫌弃我举业上不长进,你还这样处处都好,难怪他老人家更看我不顺眼了!”
吴氏不好意思起来,终于展颜:“什么王妃,我哪有那么好!倒是夫君,一表人才,爹爹背后是常夸的,又哪里嫌弃你了!”
夫妻二人说笑了会儿,沈如松酒意也散了,决定开始办正事。
沈壹壹有点紧张。一进门,就看到一个年轻男子坐在那里正喝茶。头戴幞头,一身青色圆领长袍,腰间的丝绦坠着一枚白玉。
正房里静悄悄的,估计提前清了场,没有旁人在。
行礼问好后,沈壹壹微微抬头,就对上了一双仿若含着笑意的桃花眼。
我去,这沈如松长得也太帅了吧,很像87版红楼梦里的贾琏!
还是个看上去带了点书卷气,没那么风流的琏二爷。
难怪能渣了包括胡二娘在内的一堆女人呢。
沈如松也在打量沈壹壹。
紫色穿不好很容易显黑,但这孩子皮肤雪白,穿着倒像一朵嫩嫩的小丁香。
见她大大方方行礼,并不怯场,心下先满意了三分。
“元姐儿是吧?可有大名?”
“我叫沈壹壹。”沈壹壹趁机拿回了自己的冠名权。
别问,问就是胡二娘私下这么叫她!有本事你去找她对质呀!
沈如松愣了下,直接姓了沈啊......
“是哪个一字?”
沈壹壹书空比划了下,怕沈如松觉得她这名字不够古风,又补充:“我娘说这个名字取‘一心一意’,同心同德之意。”
是了,当年二娘确实说过,她所求不过一生一世一双人。沈如松眉眼都柔和了下来。
再次端详着沈壹壹,想从她脸上找到那个女子的影子。
但这时他才发现,也许是分开太久了,明明感觉并没有忘记,一但细想却又觉得模糊。
倒是这孩子的眼睛看着挺像自己的。
“你娘这些年可好?”
沈壹壹对照着记忆碎片,开始跟沈如松描述他前女友的日常生活。
起初,沈如松还听得津津有味,不时含笑点头。
可越听越觉得好像哪里有点不太对劲儿?
“你娘......她提到过我么?”
呃——提过,就“你没爹”三个字。
沈壹壹寻思着,万一说实话,她会不会被恼羞成怒的沈如松直接扫地出门?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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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娘有时会一个人待着(嫌……
沈壹壹能猜到前男友们都想听些什么,但人家确实没说过啊。
在小姑娘的记忆中,胡二娘有钱有颜有人伺候,每天养花养生养闺女,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
让她这种正挣扎着考研考公的苦逼学生狗,除了羡慕就是羡慕了。
同为女性,她这个高尚而正直的现代穿越者,可不想顺着渣男的心意编瞎话。
“没提过。”就算为了生计,沈.正直.壹壹仍选择实话实说,“但娘有时会一个人待着(嫌娃太吵),还会看着看着书落泪(读话本笑出了眼泪)。”
嗯?
怎么跟自己印象中的二娘不太一样啊......
原来在自己面前的爽朗性子都是硬撑的么?离了自己,二娘竟是如此为情所苦啊。
沈如松感动了,长吁短叹道:“她还说过些什么?”
沈壹壹:......
不是,大哥,咱能不能换个话题?就不能问问我的职业规划、让我展示下特长什么的。分手了就别总问前女友的事了行么!
沈壹壹有点黔驴技穷,搜肠刮肚她也找不出这莫须有来,纯瞎编又怕穿帮。
被逼急了的她终于放出了穿越者的大招——开始背诗。
什么“情犹未了缘已尽,笺前莫赋断肠诗”,“除却鹦哥谁人晓,莫将幽情向人啼”“此情惘然逝如梦,镜花水月原非真”......①
这全是胡二娘“新作”!别问我具体场景,我还小,记不太清了。给你个眼神,请自行脑补。
感谢某情圣活佛的不具名赞助,一个人就贡献了多首怨情诗。
之所以白嫖这位,一是因为他是清朝的,现在她所在的朝代怎么看也不可能是那个辫子王朝。
二来嘛,虽然她不会品鉴,但这些诗明显跟流传下来需要背诵的名家名篇是有差距的,不至于让胡二娘突然成了诗仙诗圣。
如果不是她当年看小说顺便百度了人物背景,这些诗听都没听过,更别说会背了。
饶是如此,沈如松也震惊了:“二娘的文采竟进益至此!”
以前县学里的同窗常说他“情场得意,科场失利”。现在看来,这倒也不是全然的嫉妒和调侃啊。
记得以前,二娘只能勉强和个诗,那水平也就比打油诗好点,哪有如此才情。
自己对她的影响竟如此之大么!
想来,也就只有用情至深,以情入文,才会突然变得这般文采斐然了吧。
沈如松琢磨着,等肃宁侯府的事办妥,他是不是也去来场情变,受个情伤啥的。说不定经过这么一遭情劫,他就能考中举人了呢?
只是自己在女人堆里向来吃得开,还真没遇到过拒绝他的女子。
现在要寻一个自己心心念念,对方却把自己抛之脑后的女子,哎,这还挺难办!
在这一问一答间,沈如松发现沈壹壹背诗流利,回答条理清晰,遣词造句完全不似孩童,不由问道:“你可是读过书?”
终于来了!
沈壹壹振奋精神,回答:“认识一些字,学过几笔画。”
谁会不喜欢一个认真学习的好孩子呢?
就算她是女孩,看着沈如松也不像那些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老腐朽。
刚才对胡二娘文学水平的迅猛提升,他表现出的也是惊喜——虽然惊远远大于喜。
沈壹壹想展现下自己的特长,赢得沈如松的赏识,确保留在沈府的同时,还能得到个待遇好点的工作。
还会画画?
沈如松顿时来了兴致,想看看被新晋才女胡二娘教出来的女儿是什么水平。
西侧间,书案上笔墨都是现成的,沈如松铺好一张宣纸,示意她坐下。
人太矮,坐着不太够得着呀。
沈壹壹看了沈如松一眼,爬上椅子,端端正正跪好。
没有颜料,就细细勾出一朵墨菊,然后在右上方写下题跋“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沈如松盯着那句诗,这句的意境明显又高出了刚才那些一个档次!
二娘这到底是被他伤的有多深!
默然良久,他才道:“这也是你娘写的?”
“看娘写过。”沈壹壹含混应道。
这是句咏菊的宋诗,这里还没到宋朝?还是根本就是个架空的朝代呢?
沈如松看着沈壹壹溜下椅子,端正站好。
小女孩额头上的淤青此刻看着更刺眼了。
在他发现吴氏对这孩子感官颇佳后,十分了解自家夫人喜好的沈如松就猜到,他这个女儿应该是个长得好、会奉承人的,可没想到资质如此之好。
不愧是他和二娘的孩子!
“只是这字还需多练练!”沈如松含笑收起画,“为父明日给你找几本字帖。”
沈壹壹有点发窘。
亏她本来还想一鸣惊人,冒充下书画神童呢。结果一落笔就发现不妙!
诚然,她国画和软笔都考出了十级,可这具身体不是她本人的啊,右手完全不听使唤!
写意菊花还算勉勉强强能看出个形状,字就写得简直没法看了,估计也就幼儿园大班平均水平。
等等——“为父”?
沈如松是不是说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胡四财不是说只有一封信吗?他人都跑了,自己还能被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