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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想活着_分节阅读_第241节
小说作者:镶黄家的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1.21 MB   上传时间:2026-02-14 18:57:00

  温凌霄的获奖感言中规中矩,他气质已经完全变了,以前还有些孩子气,现在完全就是豪门贵公子。

  几年来的养气功夫,让他更成熟,戏路也越来越宽,却没有原来那么忙了,每年只参演一部剧或一部电影,保持热度就够了。

  闲暇的时间,他会看书学习,也会带着云清到处旅游,秋收时节依旧会回到老家帮着收秋。

  用他自己的话说:“等我老了,我也像爸爸一样,就在这座小院里养老,种种地,养养鸡鸭,挺好!”

  温凌霄在三十岁那年结的婚,妻子是宋凌云的侄女宋知语,俩人是因工作结缘。

  宋知语是宋氏日化的高管,云清把日化的股份交给温凌霄打理后,两人经常因工作上的事见面,时间久了,就产生了好感。

  云清对这个儿媳妇没有什么不满,高学历又是出身高门,教养方面也是无可挑剔,儿子对管理不精通,有个能管家的儿媳妇也不错。

  至于说以后如何?那时候,他恐怕早就脱离世界了,哪里还管的了那么多。

  结婚时,云清送给宋知语一整套的翡翠首饰,个个都是极品。

  两年后,宋知语生下一对龙凤胎,男孩是哥哥,取名温月见,女孩取名温忘忧,都是云清取的名字。

  两个孩子从小就跟爷爷亲近,三岁后,被温凌霄夫妻送回小院陪着云清。

  让人欣喜的是,温月见从小就对中医感兴趣,妹妹则正好相反,随了宋知语,对管理学比较感兴趣。

  在启智丹的作用下,两个孩子都很聪明,就是两个小人精。

  云清对他们因材施教,哥哥的启蒙书籍是《黄帝内经》,妹妹的启蒙书籍则是《孙子兵法》。

  宋知语知道这些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她问温凌霄:“你们温家的孩子都是这么启蒙的吗?”

  温凌霄:“别人我不知道,反正我不是,你要相信爸爸。”

  宋知语心说,我肯定相信公公,但是,要不要这么凶残啊!给孩子读《孙子兵法》,这是要大杀四方的意思吗?

  结果正如宋知语想的那样,温忘忧从小就是个特别强势的小姑娘,别人家都是哥哥保护妹妹,她正好相反,在外面都是她保护哥哥。

  在温忘忧的眼里,她哥就是个书呆子,每天捧着医书就是背背背,偏偏她哥又长的帅气,像个忧郁小王子,为了哥哥不被欺负,她可没少收拾人。

  大学毕业后,温月见把云清拿出的那些古方,一一复制了出来,而温忘忧就更厉害了,在大学期间,就凭着爷爷给她的资本,成立了温氏医药公司。

  博士毕业后,温氏医药已经发展为温氏集团,而这一切,都是她自己做到的。

  温月见毕业后,一直给妹妹打工,兄妹俩齐心协力把温氏发扬光大。

  后来温忘忧才知道,他们家的狠人一直都不是自己,排第一的是爷爷,排第二的就是哥哥。

  第一次见哥哥打架,还是大学的时候,一个想套路她的凤凰男,每天花言巧语的忽悠,本来她也不是恋爱脑,只是觉得这样的人没必要搭理而已。

  谁知哥哥知道后,直接把人打趴下不说,一根银针就让那家伙痛的死去活来。

  收拾完人,她哥还淡定的说了一句:“你就感谢如今是法治社会吧,不然我早毒死你了。”

  温忘忧目瞪口呆的看着温月见,“哥,你还懂毒?”

  温月见云淡风轻的说了一句:“医毒不分家,相比爷爷的水平,我才刚起步。”

  温忘忧:“合着我就是个小傻子呗?居然被你骗了这么久?”

  温月见摇了摇头,“爷爷说了,咱家最傻的是爸爸,他什么都不懂,整天就知道傻乐呵,除了演戏什么都不会。

  年轻的时候靠爷爷,中年的时候靠妈妈,现在靠我们。”

  温凌霄也觉得,自己这辈子幸福的不要不要的,年轻的时候,老爸把所有的路都给他铺好了,中年的时候,有媳妇保驾护航、打理产业。

  如今呢,谁不知道他有个好女儿,人称“商场女罗刹”,欺负她可以,若是敢为难她老爸,不咬下你一块肉来,决不罢休。

  温凌霄也是圈子里有名的“惹不起”,人送外号:“温神!”

第396章

  云清恢复意识的时候,只感觉头疼欲裂,四周还黑漆漆的,他立刻察觉到了不对劲,十分有十二分的不对劲。

  他想爬起来看看,却发现自己没有手。

  卧槽!没手?

  云清散开神识,懵逼的看着自己这副新身体。

  好了,破案了!

  他穿成了一只鹦鹉,还是个体型很大、价值很高的紫蓝金刚鹦鹉。

  自己不会是被人类抓走当宠物去了吧?

  云清没敢耽搁,赶紧接收记忆。

  原主是生活在栖息地的一只刚刚成年的紫蓝金刚鹦鹉,今年7岁。

  它已经找好树洞,正想去找个伴侣组成家庭的时候,就被一群不法分子给逮住了。

  然后就被关在这个不见光的笼子里,它很害怕,可无论它怎么挣扎,都撞不开笼子,它也不知道自己在这个笼子里待了多久。

  久到它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勇气,它想起栖息地的前辈们说过,人类喜欢抓它们,回去饲养。

  有很多同族就是这样被抓走的,再也没回来。

  由于它的不配合,那些人类在它的水里掺了迷药,损伤、恐惧、黑暗加迷药的重重作用下,原主就这样死了。

  它的愿望很简单:自由自在的活着。

  它们虽然亲近人类,但更喜欢自由自在的翱翔。

  原主的记忆很少,毕竟是一只鹦鹉,再聪明脑子也没核桃仁大,云清在它的记忆中,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把伤治好,而且,他还感觉到这个世界有灵气,不是那种温和的灵气,很杂乱,跟末世有些像,却又没那么暴躁。

  云清明白,这是灵气复苏的前兆,看来,他这辈子注定要当个鸟人了,或者说大妖。

  察觉到目前的环境还算安全,云清留下一抹神识,闪身进了空间。

  喝了几口灵泉,没敢多喝,鸟类的身体不比人类,喝多了怕暴体而亡。

  吃了四分之一的启智丹,杏仁大的小脑子还得再发育发育,又吃了四分之一的健体丹和辟谷丹。

  几天的饥饿,让他的胃有些难受,身体也越发虚弱。

  做完这些,云清找了一部妖修功法《万祖妖血经》,尊万妖之祖,炼不朽真血,进化返祖血脉。

  顺便测了一下这具身体的灵根,很好!是变异风灵根,没准有一天,能返祖进化为青鸾也说不定。

  他试着运转功法,吸收灵气,也不知过了多久,总算引气入体。

  此时的云清,毛色更加艳丽光滑,就像是披着紫蓝色锦缎,流光溢彩,煞是好看,身体貌似也长大一些,体长有110厘米。

  难怪那么多人都喜欢紫蓝金刚鹦鹉呢,确实很漂亮。

  正因为如此,它的价格也是所有鹦鹉中最高的,起步就30个W,人称“鸟中迈巴赫”,价值一辆奥迪。

  云清出了空间,铺开神识,检查自己所处的环境。

  这是一艘大型货轮,装满了密密麻麻的集装箱,在大海上缓缓行进。

  集装箱里的货物也是五花八门,最多就是咖啡豆,还有少量的浓缩橙汁和烟叶。

  云清歪了歪脑袋,他还以为装的是大豆呢,不过根据这些货物,也能推断出原身的栖息地在哪里了——巴西。

  令他失望的是,船上没有一个华人,也就是说这艘货轮很可能不是去华国的。

  云清所在的位置是船尾的后勤仓库,和他一起的还有几只同类,此刻已经昏迷。

  二话没说,直接把几只同类收进了空间,交给机器人照顾,用仅存的一点灵气,布下一个幻境,不能让船员们察觉到它们不见了。

  察觉到自己此刻没有生命危险,干脆也进入空间,看到那几只同类,还挺开心的,空间里还真没有紫蓝金刚鹦鹉。

  这玩意儿可是世界级保护动物,野生的不允许私人驯养,饲养人工培育出来的,也要有证才行。

  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铤而走险选择走私,实在是太值钱了。

  在外面幻境留下一抹神识,云清便接着修炼。

  察觉到幻境被触动,云清才清醒过来,铺开神识,发现货轮已经靠岸,果然不是华国,不过离的也不远,是老缅。

  他已经听到船员跟港口工作人员打招呼了。

  嘿嘿,云清坏笑一下,神识一动,将集装箱里的物资全都收了,让你们抓老子,现在哭去吧!

  云清飞出笼子,打开仓库门上的锁,展开翅膀,将灵力作用在翅膀上,嗖——的一下,飞出仓库,像只利箭一般飞向北方。

  人们只看到一个蓝色的影子一闪而过,还没等看清是什么,就消失不见了。

  “刚刚过去的是什么?”有人问道。

  “没看清,好像是一个蓝色的东西,应该是什么飞鸟吧?”

  能看清就怪了!云清想着,他可是风灵根,在灵力的帮助下,可不就快了嘛。

  这段时间,他在空间里已经修炼出妖丹,虽然只有芝麻大小,但那也是妖丹,不是芝麻。

  一口气飞到山脉的边缘,进入森林,天色也暗了下来,他这才停下来,闪身进入空间,吃了一些坚果填饱肚子,又吃了半颗补灵丹。

  打算恢复一下灵力,明日一早再出发,鹦鹉虽然不是夜盲,但夜视力也非常不好,如果没有月光,就是障碍物都看不见。

  云清哪怕修炼出了妖丹,修为依旧不高,对比人修来说,连炼气一层都算不上,就是速度比较快而已,这是天赋灵根决定的。

  他虽然有神识,但又不赶时间,何必把自己弄得那么累呢?妖修不同于人修,本来修炼的就慢,今天这高强度的飞行,几乎耗尽他所有的灵力。

  次日一早,森林里的各种动物开始出来活动,云清也出了空间,展开翅膀依旧向着北方飞去。

  回栖息地他是不敢想了,隔着一个大洋呢,累死他也回不去,还不如给自己找个管吃管住的地方呢。

  而他唯一信任的只有华国,至少以他的珍稀程度,肯定能被保护起来。

  就这样,他白天赶路,晚上修炼,累了就休息,飞了一个星期,终于来到边境的范围。

  “明天就能越过边境线了,怎么才能让自己出现的合理一些呢?”云清站在树梢上,遥望北边那座熟悉的界碑想着。

  紫蓝金刚鹦鹉的栖息地可不在亚洲,而是在大洋彼岸的南美洲,不想一个合适的理由,会不会被当成人工饲养的?

第3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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