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
要是让顾淮看到,她看他的身体看得流了口水,那可就丢人了。
二十一世纪,互联网很发达,短视频平台兴起,上面很多乐意分享自己好身材的男菩萨。
她也没少看,但这么近距离的在屏幕外看到这样的好身材,这还算是头一次。
而且,顾淮比那些男菩萨的身材,看起来更好。
“看什么呢?”顾淮问。
“哦,那个……”余惠先是摸头,再是摸脸,然后又是挠脖子,一个人尴尬或者心虚的时候就会比较忙。
“你、你这背心是不是有些小啊。”腹肌都快勒出来了。
“小吗?”顾淮低头扯了扯身上的背心,背心是纯棉的,还有些弹性,扯了又回弹回去了。
“看着有点儿小。”余惠顺势说,“我给东东他们做衣裳买的布料还剩了不少一些,也给你做一件衫衫吧。”
“也行。”难怪一直盯着他看,原来是想给他做衣裳啊。
余惠拿木尺,给顾淮量尺寸。
先量了肩宽,五十三!余惠在顾淮身后瞪大了眼睛,这个肩宽可以说是非常优越了。
“把手抬一下。”余惠要量胸围了。
她先量了后面和两边,再绕到前面量。
在后面量得好好的,但一到前面,余惠就有些不自在了,干咳了两声。
顾淮一低头,就看到了余惠的头顶。
她的头发微微有些发黄,更像是栗色的,发缝就细细一条,可以看到白色的头皮,身上带着淡淡的茉莉花味儿,是洗头膏的味道。
胸围110,腰围84。
余惠在心里记了下来,往后退一步,“量好了。”
“嗯,我去书房一趟。”顾淮说着便进了书房,把帽子和衣裳挂在衣架子上,又把换下来的脏衣服拿了出去。
“顾南,顾西,你们上午换下来的衣服呢?”两人上午的衣服都脏得不成样子,回来就换了。“拿出来爸爸一起洗了。”
“哦。”顾南穿上鞋,去屋里把自己和弟弟的脏衣服拿了出来。
“你有脏衣服要洗吗?”顾淮看着余惠问。
后者摇头,“没有。”
“那我就先把我这几件洗了。”顾淮说完,就拿着脏衣服出去了。
余惠看着顾淮的背影,有些困惑地皱了皱眉,像他这种,长的好看,身材好,赚钱多,还会做家务,带孩子的男人,在这个年代,也挺不好找的。
林思雨咋舍得跟他离婚呢?
原主来的时候,赵长英说林思雨心里肯定是有别人,就从来没瞧上过顾淮,所以对几个孩子也不好,都不怎么管。
考上大学了,觉得自己有能耐了,肯定跟心里的人联系上了,所以才闹着要离婚。
这话,赵长英也当着顾淮的面说过,那时原主也在。
钱兰跟她聊天的时候也跟她说过一些,说顾淮和林思雨闹离婚那会儿,她听见过他们吵架。
林思雨说他压根儿就看不上顾淮,也不喜欢他,跟他结婚完全就是为了逃避下乡,也有被家里逼的原因在。
因为跟顾淮结了婚,她才不用下乡,她弟弟也托关系有了正式工作。
她读了高中,有文化爱读书,嫌弃顾淮没文化是大老粗。
其实顾淮也不算没文化呀,他也是读过初中的,只是读书晚,初中读完就十七了,直接参了军。
他长得高高壮壮,结结实实的,模样也很出挑,这不就是高大俊朗那款的吗?
多有安全感啊,怎么就大老粗了?
难道林思雨喜欢斯文有书卷气那款的?
余惠摇了摇头,她不认识林思雨,也不了解她,所以这也无从得知。
蓉城大学
梧桐大道上,穿着白色碎花长裙,披散着一头及腰乌发,头上戴着红白纹鸽子发箍,鹅蛋脸,柳叶眉,杏仁眼,樱桃唇,手里捧着书,一身书卷气十分漂亮的林思雨,与穿着白色衬衫,戴着银丝眼镜,眉目清秀,比她高一个头的男子并肩散步。
林思雨长得和那好看,一入校,就成了中文系的系花。
生过四个孩子,她的脸庞依旧似少女,只是腰身稍稍粗了一些,小肚子也有些凸,怎么减肥都下不去。
为了不让人看出自己生过孩子,她无时无刻不在挺胸收腹,甚至还用布条把小肚子紧紧地裹上了。
即便如此,还是稍稍有一点点显。
“啊切,啊切……”林思雨连着打了两个喷嚏。
“怎么了?可是着凉了?”男子紧张询问。
第74章 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
林思雨含笑看着他,“就是鼻子有点儿痒而已,这大夏天的,哪里会着凉,天佑你未免也紧张得过了头。”
她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因为他的紧张而感到甜蜜。
被林思雨称为天佑的斯文男子,名唤陆天佑与林思雨是曾经的初中同学,高中同学,也是现在的大学同学。
两人都热爱文学,喜欢学习,从初中起就彼此喜欢,高中的时候偷偷确定了男女朋友的关系。
那时候学校里乱哄哄的,没几个学生正经上课,他们两个躲在旧教室里,偷偷学习,汲取课本上的知识,和看彼此喜欢的文学书籍。
高中毕业,分配不到工作,每家都必须有一个孩子下乡。
陆天佑家里有一个妹妹,年纪比较小,加上家里成分问题,被分配到最偏远的地方下乡。
林思雨想跟他一起去,但想到那个地方条件有多艰苦,她肩不能扛,手不能抬,甚至连饭都不会做,就有些退缩。
而陆天佑也没给她,跟自己一起下乡的机会,都没跟她说一声,就背着行李下乡去了。
在林思雨等下乡的通知期间,林思雨的妈妈为了不让她下乡,托一个老公在部队当连长的远房侄女儿,给她介绍一个军官结婚。
本来也不想下乡,怕一直回不了城的林思雨,在父母的逼迫下去相了亲,遇上了顾淮,开启了八年的婚姻生活。
76年底,陆天佑的爷爷,曾经渝城一中的校长陆儒林,被平反,从下放的的农场回了城,同年陆天佑也拿到了回城的指标,提前回了城。
怀着孩子进城去父母家的林思雨,与陆天佑再次相遇。
林思雨自觉对不起陆天佑,落荒而逃。
没过多久却收到了陆天佑的信,告诉了她高考可能要恢复的消息,鼓励她参加高考,追求曾经的文学梦。
也诉说了这八年里对她的思念,并且表示并不怪她嫁给了别人,只希望她能够幸福。
林思雨被陆天佑感动,压抑的感情倾泻而出,直接去找了陆天佑,向她诉说了自己的思念,和父母逼迫结婚的不得已。
两人确定还深爱着彼此,陆天佑也不介意,林思雨结过婚,生过孩子。
于是两人相约,一起考大学,考上大学后,林思雨就跟顾淮离婚,她们一起去外地上大学,再重新在一起。
幸运的两人都考上了大学,而林思雨也离了婚,两人再次确定了恋爱关系。
全校都知道,文学系有一对金童玉女,那就是林思雨和陆天佑。
陆天佑牵起林思雨的手,一脸深情,“你是我最爱的人,只要是跟你有关的事,哪怕再小,对我来说都是大事。”
林思雨晃了晃陆天佑的手,笑得一脸甜蜜,觉得自己是这天底下,最幸福也最幸运的女人。
幸福的是,眼前这个男人深爱着自己。
幸运的是,已经结婚生子的她,还能和少时深爱的人,再续前缘。
她也再次确定,自己这辈子是绝对不会后悔的。
不管是在她闹离婚,还是已经离婚的时候,她全家都在说,离开顾淮那样好的男人,她以后绝对会后悔的。
军属院那个多事的妇女主任,也这么说。
顾淮是能赚钱,是顾家,对她是算不错,也没让她吃过半点儿苦,可以说是事事都顺着她。
但他根本不懂她,她跟他也完全没有共同语言,结婚后的每一天,她都过得非常压抑,只有在看书的时候,才能从压抑的婚姻生活中逃离片刻。
而天佑就不一样了,她们有共同的爱好,也有共同语言,她们能一起谈论文学,谈论诗歌,她们的灵魂是能共鸣的。
天佑为人也谦和温柔,对她也很体贴,只要她一个眼神,天佑就知道她要什么。
那些说她会后悔的人,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爱情,她们只追求穿衣吃饭,和不爱的人结婚,庸庸碌碌的过完一生。
永远都不会体会到至真至纯的爱情的美好,也不会知道,灵魂伴侣是什么。
对于这样的人,林思雨认为她们是悲哀的,看似圆满的人生也透着悲哀。
两人手牵着手走了一段路,陆天佑开口问:“二十八号就要放暑假了?思雨你打算回家吗?”
一听到回家两个字,林思雨的一双柳眉就皱了起来。
那个家她是一点儿都不想回的,家里就两居室,她以前的房间,弟弟和弟妹带着孩子住了,她回了家只能住客厅。
而且,因为她离婚的事,弟弟和弟妹都说了很多难听的话。
说她读书读,脑子有病。
她那亲弟弟更是说,要是因为她离婚,对他工作有啥影响,不会放过她的。
父亲也怪她,说这些年家里条件这么差,都不让她干重活,不让她煮饭,让她读书。
把她养得漂漂亮亮的,养出一身好皮肉,就是为了让她靠着一副好模样和才华,嫁一个条件好的男人,能顺便拉把家里。
好不容易给她找了个有前途的军官,她却闹着把婚给离了,骂她一点儿都不为家里考虑,浪费了他这么多年的栽培。
林墉这个人,是比较懒得,也不喜欢劳动。但却是一个很精明,也很懂男人的人。
不管时代怎么变化,这有能力的成功男人,喜欢的还是长得好看,身娇体弱,还有文化的女人。
所以,就算家里条件不好了,他还是让妻子娇养着女儿的。
娇养女儿并不是因为更喜欢女儿,而是想通过女儿为家里带来更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