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从小到大没有尝过甜滋滋的饮品,这唯一一口喝的怎么着也得让妹妹尝尝,法利亚呼噜了一下小妹妹光秃秃的黑脑勺,听到父亲喊他,法利亚赶忙跑了出去。
我迟钝的想着大麦酒是啤酒的味道还是米酒的味道。
不过前世也没喝过任何酒的我将这件事抛之脑后,从篮筐里挑出一件差不多及脚踝的长袍,我现在身上穿的这件弯腰就能走光。
换上衣服给黑娃也找了块亚麻布挡一下胸和屁股。
这里的孩子四岁之前都是不穿衣服的,黑娃不能不穿了,她太黑了,裹块布好歹能遮挡阳光。
这里的人也不是没有审美的,贵族和王室不论男女都尽可能的不让自己暴露在炙热的烈阳下,肤色越浅身份越贵重。
而普通人家的百姓因为长年在田间劳作无论男女肤色都是很深的。
隔壁德闻叔叔家的卡姆瑟基本上都不怎么出门,即便出去了也将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当然了一年之中她也会偶尔将自己暴露在太阳下。
一是公共庆典和祭祀,二是法老王在尼罗河上游猎时。
目标已经非常明确了,这是一个非常有规划很上进的姑娘,致力于当法老的宠妃。
我正抖着一小块亚麻布转身要给黑娃穿上衣服,就看那孩子只有手指缝隙比较白的小爪子捏着一条黄褐色纹路,眼睛三百六十度旋转凸起,犀利的四肢和一条长长的尾巴……
“哎哎哎哎哎啊————”
她塞进嘴里啦!!!!
“妈呀!!!”我尖叫出了母语,前世的。
奈芙缇缇正切着剩下的面包洗了几颗无花果准备去叫女儿,听到尖锐的喊叫声她吓得拎着燧石刀进屋先看两个女儿,没有看到毒蝎子和眼镜蛇,她松了口气,将小女儿塞进嘴里的蜥蜴拎着一条尾巴扯了出来,蜥蜴的眼睛上都是口水,被从帘子下的陶珠缝隙放出去。
我觉得浑身都麻酥酥的瘫软在地,汗毛一根一根的戳着我的皮肤,手都在抖,亚麻布料半盖在黑娃肉嘟嘟的左肩上都没有力气拿起来。
看着这孩子圆溜溜的眼睛,我敬她是条汉子。
家里的房子是长方形的泥砖房,只两个隔断,左边的房间是我和妹妹还有兄长,中间是父母住的房间,右侧的小泥砖房就是类似厨房的地方。
房子不大但还算干净,但经历了蜥蜴事件后,我看着只有一点点高度的席子深深的恐慌着,听说沙漠有蜥蜴、眼镜蛇、毒蝎子……
捏着两根绳系紧,穿着草鞋的我决绝的躲开了黑娃的双手,避免看见她裹着一条蜥蜴的小嘴巴,直接跑了出去。
奈芙缇缇抱着小女儿还有些诧异今早上的伊彼似乎活泼可不少。
不过她眼神微暗,叹了口气,谁能想到呢。
阳光穿过棕榈树叶的缝隙洒落在缓缓流淌的尼罗河水上,碎碎金光闪动。
靠着浅滩边缘,我伸手捧着水扑在脸上,清凉的河水顺着脸颊往下,拿着亚麻布擦掉脸上的水渍。
高高的芦苇丛微微摇晃,我抬眼就看见一只黑色带着孔雀绿的野鸭子冷淡的看了我一眼缓缓游走,紧接着它身后一连串毛茸茸的小鸭子费力的跟着野鸭子游。
鸭子呀……
隔壁蹲着的黑色长直发少女,穿着双肩带包裹臀部的短袍,借着水面捏着孔雀石粉末画眼线,画完后才用心的搭理我,准确的说是来嘲讽我。
这位少女就是德闻叔叔家想要当宠妃的卡姆瑟。
她扭头看了我一眼,上下打量,画着黑黑的眼线的姑娘眼神里带着鄙视“他宁愿要个河马臀也不愿要你,看你一天天的那么勤劳也留不住男人。”
卡姆瑟可瞧不上这个成天埋头苦干把她比的连椰枣都不愿意磕的虫子。
两人年龄差就差两岁,本就是邻居,双方父母从小看到大,一个懒洋洋的什么活都不干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个勤勤恳恳劳动力堪比半个儿子。
试问哪个父母不夸赞一句真是个勤劳的姑娘,村子里家里有年龄相仿的小子都想要娶一个伊彼这样的姑娘,奈何被瑞内博那小子抢走了。
不过城里当学徒的瑞内博一脚踢开可怜的伊彼娶了一个能穿皮革凉鞋的有钱姑娘,村里人简直沸腾了起来,晨起在河畔边打水都能就着这个话题聊到太阳从地平线冒出头才意犹未尽地回家做饭。
有的人说瑞内博是个狡诈的滑头,有的人说娶一个能让自己脱离贫穷阶层的姑娘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在河里揉搓着帕子挤干水分,对着河将一双干净的杏眼沿着边缘吃力的画着眼线。
被无视的卡姆瑟觉得非常没意思,狠狠的扯过头纱趁着日头不足赶紧回家。
父兄早早的去神庙前排队登记干活去了,我咬着全麦面包掐着嗓子咽下去,感觉硬茬子从嗓子眼一路狠狠的划着脆弱的食道,怎么办,突然很想念一碗白白的稀粥,软乎乎的那种稀溜溜的……
奈芙缇缇将织好的布料准备去市集换粮食。
三尺九十丝线的粗等亚麻布料能换两袋粮食,差不多1赫卡特,也就是现代的4.8升左右。
依旧杯水车薪,因为那些无良的商贩会扯着布不断压价……
怎么办,我该做些什么赚钱……
无论是咽不下的面包还是那不知道什么时候趴在床头的爬行动物,都让我恨不得立刻暴富。
第2章
奈芙缇缇准备好亚麻布和家里种的圆葱、大蒜和亚麻籽。回到屋子里的我按照记忆中的方法,将妹妹用薄亚麻布缠绕着背在身后,三角亚麻垫子垫了好几层在梅里特的小屁股下面。
留到肩膀的黑色卷发用布条缠绕三圈扎紧,好不容易没有头发遮挡感受凉意的时候,黑娃的小手在脖颈处捣乱。
黑娃也不算特别的黑,她年纪小被亚麻包着在母亲身后,布料替她遮挡了一部分阳光,所以她身上只是淡淡的浅褐色,不过脖子以上就黑的油光锃亮。
母女三人收拾好后,我出门前用一块粗布盖在身上,遮挡住手臂的布料在胸前扎了一个结。
紧赶着时间出门,刺眼的阳光依旧像是流淌的火浆一样穿过厚厚的亚麻布缝隙中刺烫着我浅棕色的手臂和小腿。
薄薄的草鞋底都挡不住脚下的炙热。
充当帽檐的粗布遮挡住了我整张脸,闷热的阳光照耀着大片黄色的泥砖房,尼罗河水在浅滩上划过浓重的涟漪,芦苇丛深处的响动又让我联想到了早上见到的野鸭子。
目前刚穿越第一天,我还未太想念烤鸭、盐水鸭、烧鸭、酱鸭、八宝鸭、鸭蛋等一系列美食,我现在正和母亲绕着被尼罗河水淹没的田地,眯着眼睛躲开闪着耀眼金光的河水。
背后的黑娃被捆绑限制行动,却依旧兴高采烈的用她含着蜥蜴的小嘴啊啊嗷嗷的不知道想说什么。
我的低马尾被她的小手扯的头皮都阵阵刺痛。
隔壁德闻叔叔的妻子提耶挎着篮子走在前面,她黝黑的脸上带着粗糙,二十七岁的年纪竟然也开始长了纹路,她的法令纹很深带着老态,不过精气十足嗓门也大,三人行她的步伐最快且有力。
提耶婶婶也带着一些布料到市集上换点香料,说话间就深深的叹口气。
附近的邻居们大多知道提耶婶婶家的女儿卡姆瑟有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想法,成日做着如阳光下数沙子的不切实际的甚至说有些没有头脑的梦。
听提耶婶婶说卡姆瑟要的香料,我正抬手擦掉汗珠,想起了接下来一年一度的祭祀尼罗河的祭典。
王会现身。
在上数几千年里的王纳妾的习俗中,逢年过节祭祀典礼后总会有陆陆续续的王公贵族或者平民女子被送入宫中。
这个习俗延续到上一任阿蒙霍特普四世,等四世灵魂归于西方阿蒙神的怀抱后,在新王加冕的当天惨遭滑铁卢,或者说用这个地方人的俗语翻译过来就是这个习俗如尼罗河水退潮一样瞬间湮灭。
目前王宫只有一位王后,安克赫娜蒙。
阿蒙霍特普与娜芙缇缇的三女。
先不说王室的混乱,单说那位王后在以“神之妻”的身份参与第一次祭典时,那美丽温顺的容颜足够秒杀下面一堆歪瓜裂枣,特指官员们身后的那一排排少女。
里面不只有商人之女官员之女甚至还有别的国家赠送的。
当时王宫内部的争锋作为埃及王的子民之一的伊彼并不知晓,只知道那些花朵一样的姑娘们被王组团送进了神庙侍奉阿蒙神。
这和送进尼姑庵里有什么区别?
反正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将自己女儿亲手送进寺庙孤寡一辈子。
卡姆瑟小时候的梦想是嫁给一位商人共同掌管生意,也算是半个女强人的性格,不过在认识的朋友们陆续成了奴隶后她整个人都变了,满嘴的权势大于金钱。
我有理由怀疑这姑娘被吓坏了,被那些随意肆□□隶的贵族们吓坏了,尤其是好友半截身子被鳄鱼吞没后她最近愈发癫狂。
提耶婶婶也是半怒半忧,拿这个女儿没有丝毫办法,只在暗地里寻摸着优秀的少年将女儿嫁出去。
底比斯东岸的集市是靠近卡纳克神庙和卢克索神庙中间的斯芬克斯大道通向尼罗河岸边的开放式集市。
大道两侧靠近狮身人面像和公羊像的摊位琳琅满目,各色异域风情的食物物品让人目不暇接。
有供应祭品的香料和鲜花、面包啤酒和椰子糕、护身符彩色陶珠和青铜匕首等等….
我打量着两边的摊位,好奇三千多年前的埃及王朝集市的风情。
跟着母亲穿梭在人群中,铜锣声从不远处传来,人们不由自主的下意识的看向大道前方,神庙广场正抬着包裹亚麻布的巨型雕像往神庙走去。
二十四名光头身穿白色亚麻短袍的低级祭司,分两列各十二人,肩扛圣船运往神庙里。
有人抱着泥板不知写着什么——是书记官的打扮。
“……祭祀……阿蒙神……”
我站在道边,不知何时驻足,只抬起脸看着阳光映照的交界之地,多柱厅金色砂岩以及上方闪耀着埃及光芒的方尖碑,仿若支撑天地的一根巨擎定海神针。
不过远处的骤然寂静影响不到集市的繁华与热闹。
即便是三千多年前,集市上的各种操作无不表明只要人类有了脑子,小偷小摸欺诈就会无处不在。
卖陶器首饰的小摊贩依旧和路过的人兜售来自努比亚的绿松石,而客人则犹犹豫豫介于想买又不想买的神态站在摊位的最前方。
有人提着莲花纹陶罐不知道神神秘秘的说些什么,男人一脸羞涩。
努比亚奴隶扛着粮食,汗水从黝黑的鼓起的肩膀滑落,他们快速的穿过拥挤的街道。
母亲和一小商贩打开布匹。
提耶婶婶站在贡品香料摊位前,弯着腰挑挑拣拣,但凡贵的她立刻放下。
“我这一个精油最便宜了,五个铜环,你在哪都买不到更便宜的了。”
提耶婶婶皱着眉没有答话,她捏着瓶子闻了闻,就非常有经验道“你这味道一点都不纯,根本不值五个铜环,三个铜环加五个孔雀石。”
摊贩也没有继续讨价还价,估摸着提耶婶婶正好踩在了他心理能够接受的价位。
一位穿着洁白干净的亚麻长袍,裹着头巾的男人手上捏着一串玻璃珠,珠光被旁边的玫瑰岩石折射的粉光掩盖,却散发着更柔和的剔透,“两瓶药油。”
这位看着非常有钱的中年男人似乎带着点口音,外国来的商人———他们总是穿梭于各个国家。
身后的小手摩擦摩擦,等到我反应过来梅里特已经将我的脖子差点勒出一道红痕,带着彩陶珠子的绳子被后面的黑娃使劲拽着。
小身板因为过于用力都开始抖了,谋杀一母同胞的姐姐,黑娃也是一位小小年纪就颇为心狠手辣的角色。
差点忘了,还是一个荤素不忌的杂食性小魔鬼。
我根据原身的带娃经验,掏出一块面包的边角料,非常坚硬的面包皮伸进左肩的亚麻布里,扯着我的小手顿时一松,而手上的面包片也在亚麻布下窸窸窣窣的被一只软乎乎的滚烫的小肉手拿走。
随着温度的上升,黑娃的肚皮贴着我的后背,黏腻的汗水被粗糙的袍子蹭来蹭去,湿黏又刺痒。
看了眼母亲所在的摊位上,三种布料用肉眼可见分得出好坏。左边的那一匹面料能够柔软的顺着芦苇编筐贴服的垂下,中间的勉勉强强,最左边的亚麻布料如同我刚刚给黑娃的小零食,坚硬的能够在芦苇框里当燧石刀,直挺挺的杵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