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乐妮和平安一前一后,骑着马儿,在广阔无垠的原野肆意奔跑。
约莫一个小时后,沈乐妮逐渐慢了下来。平安提速上前与她并肩,对她说道:“我觉得姐姐不用我教了。”
在汉初,帝王们颁布一系列关于马的政策,并鼓励百姓养马,使得汉朝马匹的数量持续上升。到了汉武帝时期,在平民百姓家里看见马匹已是很常见的事。
更别提在边境这种非常适合马儿生长的地方,这里几乎每户人家里都有马。
且像何平安这样没有壮年男丁的家庭,官府还会有一些补贴。
生长在边境的百姓,自小就会学习骑马。
十二岁的平安,骑术已经很好了。
得到表扬的沈乐妮很开心,调皮地说道:“我这才学了多久,莫非平安是不想教我了在找借口?”
平安知道她是开玩笑,便抿唇笑了笑,“当然不是。”
沈乐妮勒马停住,望着蓝天,回想这半个多月学骑马的心酸血泪史,心里就忍不住泪如雨下。
天知道她这半个多月学习骑马摔了多少回,有好几回还险些被马踢死,到现在身上都还有很多淤青。
这个时候,马镫还没有出现,马鞍也才刚有雏形,骑马全靠一根缰绳以及对自身力量的控制。
她能活到现在,真是命硬。
她正在尝试用别的东西做出马鞍马镫,别问为什么不用铁,因为汉朝是有盐铁官营制度的,虽然这时候还没有正式实施,但是朝廷已经介入对铁的生产和销售的把控,再加上商人垄断铁制,所以铁制的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非常昂贵。
她刚来,身无分文,买不起啊!
“姐姐,回去吗?”
“不急,再跑会儿!”
说罢,她一夹马腹,从平安眼前飞速远去,平安立马紧跟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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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镇是朔方郡管辖地之一,与别的村镇一样,时常遭受着匈奴的洗劫。
但自长城筑起,这里的日子要比从前好过太多。
沈乐妮和平安两人牵着马走在凹凸不平的泥土铺就的街道上,两侧的房子伤痕斑驳,映出了曾经这里的百姓过得如何艰苦。有的房屋甚至新旧各半,割裂成两段历史。
穿着破布麻衣的人们各做着各的事,虽然有的脸上带着笑,但整个人明显没有那些生活在和平地区的人那样有生气。
乱世磨人,使得人心麻木。
两人穿过几条街道,终于到了一间屋舍的后门。
破旧的木门发出刺耳的嘎吱声,颤颤巍巍朝两边分开。
进门后,是一处不大不小的后院,一边是马厩,一边圈养着几只羊。平安将两匹马牵到马厩拴好,和沈乐妮进了屋。
这所房屋总共就三间房,一间寝屋,一间小厨房和一间小柴房。
沈乐妮来了后,何氏本想将唯一的寝屋让给她睡的,但在沈乐妮强烈的坚持下,何氏只好作罢,将柴房收拾了出来,安了一张小榻给她住,还把自己最好的一套衣物给了她。
“回来了。”
厨房那里走出来一个身形削瘦的妇人,穿着厚实的洗得掉浆的布裙,皮肤黄而粗糙,脸颊略微凹陷。
她端着一个大碗,边打着招呼边朝摆在前院的饭桌走去,“饭好了,过来吃饭吧。”
说到吃饭,沈乐妮尤为积极,因为古代的人一般一天只吃两顿。
吃完早饭除了喝水,沈乐妮就没有再吃过任何东西,加上每日都要练许久的骑术还有陪同何平安训练,所以每次很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三人围着一张矮桌坐下。
矮桌上有着简单的两个菜,一盘猪肉片,一个野菜汤,还有三小碗粟米饭。
猪肉片又大又宽,看起来也是水煮的,什么调味也没有放,看上去白花花一片,令人毫无食欲。
沈乐妮看了眼,平淡地夹起一片肥瘦相间的,又平淡地咬了一口。
古代的猪肉因为种种原因很腥很柴,非常不好吃,所以只要有些钱的人都不会吃猪肉,这也导致了猪肉的价格极低。沈乐妮来了半个多月,已经吃了不下五回猪肉了。
她又夹起一筷子米饭放入口中,没有脱壳的粟米嚼起来很粗糙,实在有些难以下咽。
但沈乐妮好似习惯了,面无表情地嚼着,和含着腥味的猪肉一起嚼碎咽了下去。
何氏看了看沈乐妮,目光带着歉疚,“是不是还吃不惯?你看你,又瘦了。”
沈乐妮连忙放下碗解释:“已经吃得惯了,我这是骑马累的,累的。”
其实她还真没有适应这里的食物,从现代乍然来到古代困苦的边境,不说食物种类,就连基本的调味品都没有,做法也是单一的蒸煮或者烤,而且不论什么肉,吃起来总是有一股腥味。
最开始她是一点也吃不下,后来实在饿的受不了,才努力去适应,但人依然瘦了一圈。
希望长安的食物能好吃点吧,起码别让她再瘦了呜呜呜。
“那你得多吃点,快些把肉长回来。”何氏关切道。
沈乐妮挠挠耳朵,呵笑着应下。
何氏看着她白皙的脸庞,内心其实是有些羡慕的。
她不由聊起家常,“你还是一点都想不起来吗?”
那日,她正在前院里劈柴火,后院突然传来一声尖叫,她跑去看,一个穿着奇装异服的姑娘不知为何出现在她家里。
这姑娘似乎是摔到了脑袋,导致她除了名字什么都记不得了。虽然她凭空出现很奇怪,但她也不忍见她一个姑娘家独自在外,就收留了她。
虽不知她家世,但从她那外貌、皮肤以及衣物料子来看,也知她家里定然不普通。
“嗯……”沈乐妮本想点头的,但想到什么就及时改了口,“这几日总是做梦,梦见一些模糊的片段,我记得我好像去过……朔方城。”
“朔方城?离这里不远,不过你确定去过那里?”
沈乐妮缓缓点了下头,“我想过两日去朔方城看看。”
先去打探一下卫青大军在路上了没有。
“不着急,慢慢来。你若是要去朔方城的话,让平安陪你去。”
“好。”沈乐妮应下。
“其实,我很感谢你。”何氏朝她浅浅一笑。
沈乐妮疑惑地看着她。
何氏看向平安,目光温柔似水,“自从你来了之后,我时常都能看见平安笑。”
平安抬起头,静静与母亲对望。
“他很喜欢你。”
家庭遭遇以及生活环境让年仅十二岁的平安长成了沉默寡言且早熟的性子。
沈乐妮刚来的时候,平安都不怎么和她交流。
“我也很喜欢小平安呢。”沈乐妮笑眯眯地看着平安道。
平安腾的红了脸,谁也不再看,埋头吃起了饭,逗得何氏两人绽开了笑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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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何氏,死了……
红日逐渐沉落,晚霞瑰丽如画。
吃完饭后,沈乐妮简单洗漱一番就回了柴房。
微黄的光从油灯里柔柔发散出来,堪堪映亮环境。
沈乐妮拿着得来不易的一小片生了锈的铁片,雕刻着手里的木头。
旁边的床榻上还躺着几样东西,竟都是现代之物:一小包纸巾,一把伞,一个小镜子。
当时她被系统丢过来时,除了一身现代装和一个斜挎包还在,其余之前本来拿在手上但在摔进池塘时飞出去了的手机等拍摄器材都不见了。
那个挎包当时拉链
半开,别的东西也都落进了塘里,只剩下这三样。
想来是贴身的东西才可以带过来。
沈乐妮雕刻到手酸后就把木头和床上的东西都收起来,藏到了床底下。
她躺在小床上,思绪逐渐飘远。
周围静悄悄的,沈乐妮望着这间小且漏风的柴房,已经数不清第多少次想念手机了。
“系统,我第一次正式军训的积分能不能兑换到一部手机啊?”沈乐妮忽然在心里问。
是的,她的任务之一就是让她在这里开展军训,每次合格后都能获得积分来不断升级宿主等级,然后系统会根据等级和积分自动兑换物品给她,以帮助完成主线任务。
一百积分内宿主等级只为实习生,积累满一百积分升为一级,四百积分升为二级,一千分升为三级,也就是最高等级。
根据等级依次可兑换初级、中级、高级,以及最高级物品。
还记得最开始得知这个事情时,她那心情简直叫一个百转千回。
让她一个毫无身份地位的人在古代军训?一个女子?
还有,虽然她学过几年散打,但是军训这个事情她不熟啊!
“手机属于高级物品,宿主升到二级或能兑换到。但兑换的物品还需根据形势和任务来定,无法提前预定。”空灵的声音在沈乐妮脑海中响起。
“好吧。”沈乐妮叹气,又问:“我今天都是第九天军训了,试训合格没有?”
她本次试训期限只有十天,综合评分满分一百,需要达到五十分才算合格。
鉴于环境受限,又初次开展军训,没有任何经验,系统就让她先进行一次试训,人数不设规定。
为什么她最终只找了何平安一个人,那是因为人太多的话风险也很大。在如今这个皇权社会,要是没有皇帝的允许,私自练兵,是百分之百会被处死,而且她如今所在的这个地方,天高皇帝远的,要是被人发现的话,别说到刘彻面前去解释,说不定她连去长安的机会也没有,当场就给她噶了。
当时她只稍微了解了何平安的品性,觉得他是一个可靠的孩子,别的人她不了解,担心练着练着人跑了,没准儿还会被自己练的兵给举报,所以别人她是万万不敢用的。
因此,她打算将平安训出来,然后作为获取任务对象霍去病初步信任的桥梁之一。待成功留在霍去病身边后,再通过霍去病见到刘彻,只要她能获得刘彻的允许,那样她就不用躲躲藏藏偷鸡摸狗似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