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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成了狼孩_分节阅读_第152节
小说作者:余书乔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1011 KB   上传时间:2025-09-30 21:22:25

  叶知栀还挺想和狼王爸爸和狼妈切磋一下的,毕竟牠们代表的是最高战力,叶知栀想知道自己能在狼王爸爸和狼妈爪子下撑过几招。

  但是当叶知栀表露出想和狼王爸爸切磋的意思时,整个狼群的气氛都不一样了,都用严肃中带着叶知栀一时没看懂情绪的目光望着她。

  随后她才反应过来,狼王爸爸和狼妈是族群里的双王,地位特殊。狼群内部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族群尊重和敬仰王的权威地位,绝对服从王的指令,并遵循族群的规则。

  狼群“切磋”通常是不会找上王的,因为这代表着,是对狼王发起挑战,有意争夺狼王之位。

  叶知栀理解了这个含义之后,瞬间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在她和心里,银一才将会是下一任狼王。在银一的实力更加强大,有足够能力接下狼王之位时,牠才会对狼王发起挑战。

  而那一天,还没那么快到来,银一的实力对比狼王还很稚嫩,且狼王此时还在壮年期。

  难怪这么多年以来,银一牠们切磋从来不找狼王。

  叶知栀一开始是觉得自己的实力太差,在狼王爪子下过不了几招,才没想挑战,而银一牠们却是遵循规则。

  难怪不管牠们怎么打斗,狼王和狼妈始终处于一个“裁判”的角色。

  不能和狼王爸爸及狼妈切磋,叶知栀只好多找刀疤叔叔和断尾叔叔两狼了。

  当然,除切磋之外,叶知栀还不忘她心心念念的大事,就是让族群迁徙到她找到的峡谷山洞去。

  然而狼群之间只能通过叫声、动作和气味等信号进行沟通交流,就算叶知栀在的时候,丰富了狼群的语言表达,但到底不像人类语言,可以描述得很清楚。

  叶知栀连叫带比划的,才总算让狼王爸爸和狼妈理解,她找到了一个新的领地,想让族群迁徙过去。

  但叶知栀失算了,狼王就算理解了,明白自家的崽找到更好的领地,也没有动迁徙的念头,不管叶知栀描述得有多好,也不为所动。

  叶知栀挨在狼王身边,兴冲冲的向牠描述那个地方有多好,狼王卧在岩石上,耳朵听着,但并不作出回应,只偶尔用一种,连叶知栀都解读不出情绪的目光看她。

  叶知栀却知道狼王由始至终都没动摇过,完全没有离开的想法。

  气得叶知栀揪断一把狼王的毛发。

  都还没开始老呢,就这么迂腐固执了,狼王爸爸这个臭老狼,就算拒绝,好歹也先跟她去亲眼看一下新领地啊!说不定见过之后就改变主意了呢!

  哪曾想,狼王连去看看的想法都没有。

  叶知栀其实也不是嫌弃这个领地,她从能看清这个世界的第一眼就在这个巢穴里,她在这方寸天地渡过了最艰难的幼儿时期,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在这一片领地里,她的足迹遍布每一寸土地。

  如果真的要离开,她心里哪里舍得,更别说族群在这里不知道生活了多少年,身体骨血都融入在这片天地里。

  哪怕是动物,也有情感。

  可是在生存面前,一切都得退让。

  叶知栀想到最初那两年饿着肚子的狼群,在她开始养殖之前,狼群一直都是这样渡过每一个雨季冬季的,窝在山洞里不动弹,饿得肚子干瘪,肋骨根根分明……

  叶知栀想到现在越发贫瘠的生存资源,哪怕有养殖场,也是一时的,没法长长久久。

  不算上在外头的狼婶和她,族群里足足有二十头成年狼,而族群里迟早会有新生命出生,当狼王爸爸这一代开始衰老之时,族群肯定要有新的狼崽出生,否则会断代。

  而从狼崽出生,到历练归来独当一面,起码六七年。

  以叶知栀的估算,族群的数量会越来越庞大,到时候,狼群会重新回到饿肚子之时,而领地附近越来越少的猎物,只会令狼群的生存更加雪上加霜。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总要学会断舍离。

  叶知栀生气之后,也愈发伤感,然后

  放弃了继续劝说,也没有找狼妈做说客。

  让整个族群迁徙这种重要事情,就算是银狼也无法决定,唯有狼王,才能决定族群的未来。

  叶知栀想着有那个养殖场在,起码还能撑很多年,到时,银一肯定上位了。

  银一去过那个峡谷领地,如果这个领地实在生存不下去,她相信,银一肯定会带着狼群迁徙,那个领地就是牠们的退路。

  叶知栀或许已经看不到那一天,所以对着银一殷殷嘱咐,以后可别像狼王爸爸那样固执不懂变通,做狼也要识时务,有更好的领地,能生存得更自在,不用为食物烦忧,多好啊!

  叶知栀十分担心银一会不会把那个领地忘了,她得多提醒一下。

  就是不知道,如果过了十来年,那片峡谷山洞会不会被其牠动物占领。万一被占了,也只能打一场了,那可是叶知栀已经先标记下来的领地。

  银一和其牠狼有空的话,时不时过去看一眼,住上一段时间也好,以宣告那里有主。

  她们今年回来的时候,出发的时间本就比较晚,路上还折腾了许久,之后一直切磋打架,还挤出时间带小花牠们在附近玩耍。

  时间过得很快,领地里没有供小花牠们渡过雨季和冬季的合适地方,因此在雨季来临之前,牠们就告别叶知栀,各自回自己巢穴。

  大熊走的方向是牠巢穴的方向,而小花和大墨走的是另一个方向。

  叶知栀目送小花和大墨一起消失在丛林里,心里还挺担心,牠们会不会背着她一起渡过,最终她还是放弃跟过去和小花过冬的想法,她不舍得离开狼群。

  算了算了,儿大不由娘,就算小花愿意和大墨搭伙,肯定也没那么容易抱得美蛇归,小花还没开窍呢。

第139章

  今年这个雨季和冬季,整个族群一起渡过。

  叶知栀已经好几年没在巢穴里和狼妈牠们一起过冬。她特别珍惜现在的时间,甚至还觉得过得太快了,她带着狼群在巢穴里切磋玩闹,在大雪停止时出去滑冰,仿佛一转眼,就到了来年春天。

  养殖场的猎物都被吃得七七八八,叶知栀带着狼群重新拾掇好,然后抓了许多新的猎物重新养,又移栽很多植物进去。

  然后就准备出门了。

  叶知栀正在收拾包裹。

  尽管再不舍,她不能再继续拖延下去。

  叶知栀心里琢磨着狼群的现状,她已经给狼群解决了后顾之忧,再没需要她担心的了。现在唯二还要做的,就是继续寻找出路,以及找好东西给狼爸狼妈。

  叶知栀在外面走了这么多年,大概琢磨出一点东西。

  越危险的地方越有好东西。而相反的方向,才是叶知栀想找的出路方向。

  只是这个丛林太大了,叶知栀以为的出路,其实还只是在丛林里打转。

  叶知栀倒是不慌,反正这么多年都过来了,一个方向行不通,她第二年可以换个方向继续走。一年两年没找到,十年二十年总能找到正确的路。

  而她要走的地方,已经不再需要狼群陪同。

  她们都已经成长起来,狼群需要沉淀,而她一个人也能保护好自己。

  曾经是她私心,想和狼群多待些时间,同时是银一不放心她,她也不放心银一,因此她们一同闯了这么多年。

  但是现在,不需要了。

  她和银一牠们之间,已经不需要再担心彼此。

  她们都已经熟知各自的实力,哪怕孤身在外,也有自保能力。

  银一牠们今年似乎没有出去的想法,准备留在巢穴里。

  叶知栀朝狼群表达了她要独自离开的意思。

  对此狼群是支持和包容的,牠们或许并不知道叶知栀的离开,是想离开丛林,但牠们都知道,就像族群里的有些狼一样,一生不会在领地里停留,而是会一直在外面流浪闯荡。

  从那么小小的一只养大到现在这个程度,狼群哪里不知道小幼崽的大志向?从一开始,她就毫不掩饰的流露出对外面世界的向往,才刚学会爬就要狼驮着她出去,还没自保能力,就央着狼群带她出领地。

  狼群都知道,幼崽的心不在这里,或许在她往后余生,会像刀疤的伴侣那样,常年在外游走。

  牠们对此,都是鼓励支持的。

  狼妈在叶知栀表达出离开的想法之后,只是舔舔叶知栀的脑袋,望着她的目光温暖包容。

  叶知栀强忍着不舍,告别狼群。

  她身上扛着个比自己身板还大的包裹,她把以前捡到的帐篷卷吧卷吧带上了。

  银一很想跟着狼妹出去,牠同样不舍得狼妹离开,但是牠现在年纪渐长,思想也更成熟,牠有属于自己的责任,不能时时刻刻跟在狼妹身边。

  前几年的历练,对狼来说已经足够,接下来的时间,牠们会留在领地里,跟在长辈身边,巡视领地,慢慢承担起族群的责任。

  就算会离开领地在领地附近巡逻,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去那么远的地方。

  或许再过两年,牠们又可以和叶知栀一起出领地去闯荡。

  但是今年,狼王留下了银一,而银一无法违抗狼王的命令,牠望着叶知栀,前爪勾地,似是有些焦躁的走来走去。银一想和狼妹一起闯荡天涯。

  银小灰也想想跟着叶知栀出去,叶知栀拒绝了,让银小灰跟在银一身边。

  银小灰委屈的直嗷呜,但还是听叶知栀的话留了下来。

  叶知栀这次,是孤身一人离开。

  狼王和银狼都没有阻止她,牠们或许不懂什么尊重儿女的选择,牠们只知道,小幼崽她想继续出去闯荡,那就让她去做任何想做的事。

  狼群目送她消失在丛林里。

  叶知栀扛着个大包裹走出狼群领地之外,一时竟不知往哪个方向去。

  她要去找好东西的话只能往危险区域走,可这个方向必定不是她出去的方向。

  叶知栀站在高处张望,脑中回忆丛林的地势,勾勒出丛林的脉络。

  不管往哪一边走,她都会往陌生的地方,就算是对面方向又如何,说不定是像大墨的领地方向一样,还是在荒芜里打转呢!

  这么一想,叶知栀就没有选择的负担,她随便挑了个从没走过的方向,然后出发。

  没有狼驮着跑动,叶知栀的速度没那么快,穿过一片陌生的山林就花了不少时间。叶知栀用一双腿时走时跑,还得时刻关注四周。

  不过她一路上并没遇到什么危险。

  叶知栀现在的听觉嗅觉不比狼群差多少,山林里稍微有点风吹草动都能传入她的感知里。她不想和猎食者打架浪费时间,通常会特意避开。

  不过有时避不开,就打一场,能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这么一路下来,叶知栀翻过了不知不觉翻过了五六个山头。

  叶知栀站在河边的岩石上,身后是临时落脚地。

  她在一处距离水面不远的背风处落脚,一个帐篷搭在平地上,地面晾晒着不少枯枝落叶和木材。

  帐篷门前用石块搭了个小灶,正在烧着热水。

  叶知栀手里握着一根细长树干,末端被削得尖锐无比,她扬着树干,低头盯着水面,目光专注。

  忽地,她的手迅速往下一戳,尖锐的树干闪电般穿透水面,发出轻微的刺破声。

  再起来时,树干的尖端刺穿一条两三斤大的鱼,那鱼儿的头尾还在摆动,晃出一片水珠,在阳光下闪烁着细碎的光,显得格外鲜活。

  叶知栀当即掏出匕首,熟稔的开膛破肚刮鳞片,在水里过一遍后,快步跑到小灶旁,然后将鱼放进开水里,煮个鱼汤。随后跑回水边,继续叉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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