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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宋写小说养家_分节阅读_第57节
小说作者:李七郎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542 KB   上传时间:2025-06-29 16:13:37

  “哎呦,好丫头,我不使唤你就罢了,你倒是学着排喧起你家小姐我来了。”

  曹韵闻言呵呵一笑。

  边走边顺口玩笑道:

  “说了半天,最后竟是在这儿等着我呢!好,你往后若不给我买朱雀门小报,那我就让珠儿贴身伺候我呗!”

  “姑娘!”

  一听曹韵这么说,小红桃顿时便一脸委屈:

  “姑娘怎么能......这样,我,我这也都是为了姑娘好啊。”

  珠儿那小蹄子,本就整天都想着取代自己呢,若是姑娘真有这个心思,那自己往后可怎么办。

  还不被那小蹄子踩在脚底下了。

  见小红桃急的眼圈儿都红了。

  曹韵也不闹了,连忙好声好气的哄了起来:

  “哎呀,你这小妮子,可别哭别哭,我方才是在逗你玩儿呢,可别这么委屈啦,咱们俩打小就一起长大的交情,我不过就说说罢了,又怎么会舍得让别人替了你呢!再说了,若同我多情小桃红同鸳帐,又怎舍得你叠被铺床?”

  说到这里,曹韵自己倒是先忍不住笑了。

  曹韵刚才这最后一句话,是改了戏曲西厢里的词,最完整的是出自元代王实甫创作的杂剧《崔莺莺待月西厢记》,如今还没出世,按理说,一个宋朝的小娘子,自然是不可能晓得的。

  但是,曹韵平日里看书极杂,她看过从唐代元稹的《会真记》,这书算是西厢记的前身,讲的也是张生张君瑞和相国小姐崔莺莺,在侍女红娘的帮忙下,两人冲破了重重阻挠,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

  所以,此刻说出这么一句倒也不奇怪。

  小桃红识字不多,自然是不懂这句话的出处的,不过,倒是不妨碍她听懂是什么意思。

  圆乎乎的小脸儿,顿时红起来。

  抿了抿唇,臊眉耷眼儿的道:

  “这都是什么不正经的怪话呀,姑娘,可不要混说打趣我了。”

  “这算什么,你要是跟我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脸皮儿就不会这么薄了。”

  “哼,那书都快要把姑娘教坏了,我才不看呢。”

  小红桃撅了撅嘴儿,一脸的不乐意。

  曹韵也不强求。

  “好吧,不看就不看。我得去进去读书了,以后朱雀门小报你可要按时买,若是宋妈妈再要扣你月钱,你就给她扣就是了,她扣多少,事后小姐我双倍补给你就是。”

  老太君的院子在曹府的第三进,只需穿过两道垂花门,不过半刻钟的功夫,便能到前院的族学。

  曹韵从小红桃手上接过书箱。

  捏了捏小红桃的小脸,曹韵笑眯眯的吩咐道。

  “额......”

  在曹韵强大的金钱攻势下,小丫鬟到底还是没坚持住之前的原则。

  乖乖妥协了。

  “那......好吧!”

  曹家的族学,是在前院的家族祠堂后边儿。

  每日上第一堂课之前,先生都要带着学生们先背一遍祖训。

  族学里是男女分开上课的,是相邻的两间大屋子,面积一样大,都约莫是三百平上下。房子的屋顶很高,顶部装饰了丁字形的悬山顶,承重的主梁上涂了红色和蓝色的漆,即使在冬季也显得极有生机。

  曹韵今儿来的早,离正是开课还要一刻多钟。

  和平常时候到早了,都在座位上温书不同。

  今日族学里得姐妹们,到的早的,都不在自己作座位上,反而都正聚在前桌曹溪的身边儿,一起小声的八卦。

  曹韵放下手里的书箱,脱去外面的宝蓝色曲水纹织金缎斗篷,挂在学堂里专门的衣架子上,随意听了一耳朵,果然不出所料,正是在说《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章节。

  “哎呀,今儿个我来迟了,你们昨儿晚上都看书了嘛?”

  带头说话的,正是大伯家的小女儿曹晴,她也刚进来,和曹韵前后脚儿到的。

  今日的她,穿了一件浅青色的交领襦裙,外面罩着一件大红羽缎面白狐皮里斗篷,头戴莲花冠,打扮的既端庄又贵气。

  “自然看了嘛,晴姐姐。”

  “就是就是,那么精彩的本子,谁能忍得住凡心买回来放着不看啊!”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最近火了,就是因为其火爆,使得汴京不少客栈,都跟风把客栈名字改成了悦来客栈,若是不知道的人,恐怕还以为是连锁的呢。

  所以,这会子甚至都不用曹晴说出名字来,众人就已经心领神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书,纷纷点头加入了聊天。

  “呵呵,我读之前还担心豫王爷会不会找白绾绾呢,没想到,豫王动作这么快,居然马上就要手下打听白绾绾的消息,看来他对白绾绾很上心,很想找到她哪!嘿嘿,尤其是最后冷冷的说那句话,唔,就很......就很”

  曹晴顿了半晌,明明自己心里很明白,却偏偏就是想不出一个合适的词儿来形容。

  不禁有些懊恼的蹙了蹙眉。

  若是杨蔓娘在此,一定会告诉她,这种形容不出来的感觉,叫做“苏”。

  用英文的话,叫“man”。

  用再时髦一点儿称呼的话,也可以叫逼.格。

  “哎呀,晴姐姐,我和你不一样,我现在倒是不想豫王马上找到白绾绾了。”

  曹溪抿着嘴儿。

  嘿嘿一笑道:

  “我现在对那位新出现的白衣公子好奇的紧。反倒是觉得,白绾绾若是能留在庄园里,也挺有意思的。”

  “嘿嘿嘿......果然英雄所见略同。”

  “哈哈,溪妹妹有眼光。”

  “是啊,我也觉得,白绾绾要是能留在庄园才挺好的,晴姐姐,你难道不觉得那个新出现的这位白衣公子很出众吗?天哪,他才一出场,我就心砰砰直跳。世上竟然有这样完美的男人吗,我原想着,豫王就已经是少有的出色男子了,可是看了最新的章节,这位白衣公子也不遑多让啊,如今我才明白,是我孤陋寡闻井底之蛙了,如果说豫王是炙热的火的话,那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柔和干净的风,天哪,我从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样光风霁月的男人哩!”

  豫王:......

  我是谁,我在哪,我是小丑吗?

  呵呵,果然,女人都是大猪蹄子,喜新厌旧,得到了就不会珍惜,之前还信誓旦旦的说喜欢我的霸道,这才几天,新鲜感都没过呢,居然一个个的就移情别恋了!

  你们真的是一群很坏很坏的女人!

  太渣了!

  或许是听到了霸总豫王的心声。

  曹晴没有同意族妹曹溪的观点。

  而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额,这位白衣公子是很好啦,可是,我还是比较喜欢豫王,他多贵气多霸道啊,和他在一起,就有一种被征服的感觉!”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曹晴显然是豫王的忠实拥趸。

  一说起豫王,脸上便忍不住泛起一丝浅浅的红晕。

  尤其是说到被征服这三个字,主语没有加女主白绾绾,曹晴更是莫名心虚的垂下了眸子。

  不过,此刻的众人正讨论的热闹,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心虚。

  只有族妹曹爽听到“征服”两个字,眼神古怪的看了过来。

  两人一对眼神儿,先是心里一惊。

  之后,又都松了口气。

  心照不宣的露出了同道中人的微笑。

  “嘿嘿嘿,我不管,反正我还是更喜欢这位玉树临风的白衣公子,他脾气多温和啊,庄园里还养花养小动物,一点儿也不像豫王那样冷酷又高高在上,让人不敢亲近。你看他和白绾绾说话的时候还带着笑,而且语气多么温柔啊。他让我想到了芝兰玉树这个词,这不就是纤尘不染的浊世佳公子吗!”

  “是啊,墨瑾公子写的太完美无瑕了,一袭白衣,衣冠胜雪,站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天哪,简直是谪仙一般的人物,我昨晚读到这里,就特别想作一幅画把他给画出来,可惜,我的水平实在有限,画了好几张都不成,根本画不出书里的那种感觉来。”

  廊下云婶子家的曹绵也叹了口气。

  语气有些遗憾,又有些憧憬的道:

  “若是......若是能见到这位白衣公子真人就好了!”

  “嗯嗯,我也想见。”

  “我也......”

  众人不约而同的一脸憧憬。

  曹溪是个急性子。

  忍不住将手里的小报又翻了一遍。

  一脸好郁闷的道:

  “这作者墨瑾公子,也实在是可恶,太吊人胃口了,每次就写这么一点点,根本不够看,而且这次到关键时刻了,这书里也不说多写点儿,光是这么短短的几句,都没有具体的讲讲这位白衣公子的事情,咱们光说人家白衣公子白衣公子的,还都不知道,这新出现的白衣公子,究竟姓甚名谁呢?”

  “怎么会不知道姓甚名谁,墨瑾公子在书里可是写了的。”

  一道悦耳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

  正是三姑娘曹韵的声音。

  “哦,在哪里写了啊?”

  曹溪一脸的求知欲。

  自从上一次在严霸天的课上,俩人都偷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之后,曹韵和曹溪之间的关系,便初步破冰了。

  哦,不,准确的说,是曹溪单方面的看曹韵顺眼了。

  曹溪觉得这位三姑娘曹韵,似乎也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假正经嘛,居然喜欢和自己一样的话本儿,而且,在自己没有答应借给她之前,她都没告诉严霸天,自己上课看话本儿的事儿,还挺讲义气的。

  “墨瑾公子不是在书里写了嘛,那淋了雨的白绾绾,在敲庄园门之前,看了一眼庄园上的匾额,是使用楷书写的‘陆园’两个字。我觉得,庄园既然是叫陆园,那这位白衣公子作为庄园的主人,自然也应该姓陆才是喽!”

  曹韵拿过曹溪手里的朱雀门小报,重新翻到中间第二页后半段儿的位置,指了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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