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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染民国_分节阅读_第223节
小说作者:决绝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764 KB, 下载积分: 金币   上传时间:2025-03-14 20:10:20

  桑景云给黄培成的,三章共一万字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断章……”费中绪看着手上的稿件,心情复杂。

  别人如何想他不知道,但有一点他是清楚的——他迫切地想知道后续!

  这小说,怎么能刚好断在这里?

  黄培成道:“你想看后续,对吧?我也是。”

  这一万字的稿子,他已经拿到有些日子了。

  看完之后,他就想知道后续,可惜桑小姐一直没有把后续的稿子送来。

  不过最迟明天,桑小姐肯定会把稿件送过来,不然往后的更新,就接不上了!

  “这故事真不错。”费中绪开口。

  这书的开篇,写了一些现代的场景,女主曹可欣在见到自己所处的环境以后,也会想起自己曾经生活的世界。

  这未来世界,桑景云并未花太多笔墨去描述解释,但不知为何,这些描写就是让人觉得真实。

  好像未来,就该是那样的。

  至于女主穿越后遇到的种种……

  曹可欣衣食无忧,费中绪也一样。

  富贵家庭出身的他,是不用饿肚子的,也不缺肉吃,他更不会在冬天被冻得瑟瑟发抖。

  所以他能代入曹可欣。

  从曹可欣的视角,看到工厂里那些未成年女工艰苦的生活条件和恶劣的工作环境之后,他的许多想法,是跟曹可欣一样的。

  他也觉得,那些人太辛苦了。

  曹可欣的处境更是糟糕,费中绪想知道,她要如何摆脱这一切。

  费中绪以为这本书里的曹可欣,会像《双面魔君》里的孟佑一样,先受许多苦楚,然后再获得成功,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不过三章,曹可欣就想到了解决自己困境的方法。

  “曹可欣的选择很正确,她在现代时读过书,这确实是她最大的优势,而她也擅长利用自己的这个优势。”黄培成道。

  “这书跟《真假千金》一样,开篇就勾人!从未来穿越到这个时代,这个想法真的很有意思,桑小姐总是充满奇思妙想。”费中绪开口。

  他以前看过许多小说,在聊斋里,就有鬼怪占据人身的描写。

  但桑景云写的这个,与那些是不一样的。

  桑景云将她写的这东西称之为“穿越”,而这非常贴切。

  “是啊!桑小姐的小说,都极有新意,现如今有那么一些人,就等着桑小姐写小说,他们好照着写。”黄培成道:“自从《双面魔君》爆火,如今新出的几本武侠小说,里面便也开始写内力,写魔教,写各种毒药和蛊虫。而等《真假千金》火爆起来,就出现了写“真假少爷”的人。我前几天就看了一篇换子的小说,叫《换子奇缘》。这部小说,写的是一个富户的妻子在生下一个女儿后,因为怕富户喜爱的妾室会踩到自己头上,就将自己的女儿跟别人的儿子调换。等儿子长大,她想让自己的养子娶自己的亲女儿,偏偏那养子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子……”

  黄培成说的这篇换子的小说,如今很受欢迎。

  只是云景的小说里,有许多发人深省的句子,云景对白话文的运用也更加纯熟,所以《真假千金》的热度更高。

  “《这个士兵》这本书写起来不容易,需要有足够的文化底蕴才能动笔,倒是没人照着写,但这本《穿成包身工》出来后,肯定会有人写穿越小说。”黄培成再次开口。

  费中绪道:“无妨,那些人写的,必然比不上桑小姐!”

  桑景云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商人家庭出身的少女,但她的想法,一直都是与众不同的。

  她写的书,也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黄培成道:“确实,那《换子奇缘》,主角是那被主母抱回家的假少爷,在那本书里,他左拥右抱好不快活,虽受男读者的喜爱,女读者却是不爱看的。”

  两人说话的时候,《新小说报》的编辑,也在聊《穿成包身工》这部名字直白的小说。

  “云景先生的小说当真好看,也足够新颖。”

  “确实如此,这样的穿越小说,我从未看过!”

  “你们说,明日我们报纸的销量,会不会下降?”

  “我觉得不会。虽说有人抵制,但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事情,让云景先生的名气越来越大,肯定会有新读者来看她的新书。”

  “也是……即便她是女子,只要书好看,大家也是愿意看的。”

  众人深以为然,然后和那些印刷工一起,加班加点地印刷明日的《新小说报》。

  而另一边,桑景云正在整理手上的稿件。

  明日,她要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交稿。

  等交完稿件,她还要和谭峥泓一起,去见一见诺伯特。

  她是云景的事情,诺伯特已经知晓。

  对诺伯特来说,女子写小说算不得稀奇事,毕竟一百年前,简·奥斯汀就已经出版了许多小说。

  但他依然觉得惊讶,对桑景云也愈发欣赏。

  桑景云来自一个古老的贵族家庭,自己还非常有能力,这样的女子,总是让人喜爱和敬佩的。

  诺伯特对桑景云的重视,甚至远超谭峥泓。

  谭峥泓只是一个有点钱的商人,但桑景云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贵族小姐!

  桑景云也愿意见诺伯特。

  跟包括诺伯特在内的洋人交好,对她有很大好处。

  她若是交游广阔,那些日本人就算看不惯她,也不能随便动她。

  写完小说,桑景云早早上床睡觉,第二天,又早早起来。

  她下楼的时候,桑学文已经将早饭做好,今天的早饭,是包了霉干菜和油渣的面饼,还有用昨天的剩饭做的稀饭。

  当然,煮鸡蛋必不可少。

  桑景雄有些挑食,之前要啥没啥的时候,他想吃鸡蛋,现在却不喜欢吃鸡蛋了,他的那颗煮鸡蛋,他塞给了桑景英。

  桑景英就把鸡蛋踹口袋里,打算留着中午吃。

  桑景云是不挑食的,她剥了自己的鸡蛋放在粥碗里,一口馅饼一口粥,吃得很满意。

  在现代时,她懒得做饭,早上一般都是吃速冻的包子饺子。

  那些东西,吃多了会觉得味道都差不多。

  说白了就是一股预制菜味。

  相比之下,桑学文现做的馅饼,就要好吃多了!

  阿兰买回来的,都是上好的绍兴霉干菜,和油渣放在一起吃特别香。

  谭峥泓就一口气吃了好几个。

  吃完,桑景云对谭峥泓道:“我们走吧。”

  “好!”谭峥泓笑着开口,推出自己的自行车,打算像以前一样,载着桑景云走。

  当然,他的保镖会在后面跟着。

  桑景云坐在车后座上,一只手揽住了谭峥泓的腰。

  之前,她是不会这么做的,结果有一次路比较颠簸,她差点从车上被震下来。

  谭峥泓在被桑景云抱住腰之后,浑身一颤。

  这动作,真的太亲密了!

  桑小姐竟然抱住了他的腰!他的腰!

  谭峥泓有心说点什么,但怕他说了之后,桑景云会放开,就憋住了没有说,只是努力把自行车骑得又慢又稳。

  至于桑景云,她想的是,谭峥泓没有腹肌。

  也不能说是没有腹肌,毕竟腹部肌肉每个人都有,只是谭峥泓的身材,明显是没有专门练过的。

  他跟保镖练过格斗,力气也很大,但没有坚硬的肌肉。

  不过仔细想想,这才是普通人。

  自行车一路往前,路过一家早餐铺的时候,谭峥泓停下了:“桑小姐,我们买点煎饺,给《新小说报》编辑部的人带去吧。”

  “好。”桑景云笑着开口。

  谭峥泓就来到摊位前买煎饺。

  他今天早上去桑家的时候,带了一些吃食过去,这会儿自行车车把手上正好挂着一个食盒,可以用来装煎饺。

  他们买的煎饺有点多,要等下一锅才够数,得等一等,谭峥泓就先买了二十个煎饺,招呼桑景云和两个保镖一起吃。

  他将其中十个煎饺给保镖,又把另一盘煎饺放在桑景云面前:“桑小姐,这煎饺看着就好吃,你快尝尝,你吃不完的,我来吃。”

  虽然他早饭吃得很饱,但再吃十个煎饺,也是没有问题的。

  桑景云分了谭峥泓七个煎饺:“我吃三个就行,你趁热吃。”

  他们吃煎饺的时候,听到周围有人在讨论《穿成包身工》这本书。

  “云景的新书你们知道吗?”

  “知道,早上去喝茶的时候,正好有人在讲,我就听了,这书真有意思。”

  “是很有意思,这人死了以后,竟然在另一个人身上活过来了!”

  “你们说,曹大丫死了以后,会不会在曹可欣身上活过来?”

  “有可能!”

  ……

  桑景云听了,眉头微微挑起。

  她之前没想过这个,现在却觉得,等这本书完结后,可以写一写曹大丫穿到曹可欣身上的番外。

  她书里的曹大丫真的挺可怜的,这孩子从小到大,过得一直不好,都没吃过饱饭。

  能去现代生活,她一定会很开心,非常开心。

  周围人还在聊天:“云景这小姑娘的脑子,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想法那么多!”

  “是啊,我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故事!”

  “还有那个未来世界,真好啊!一个小姑娘,一个月都能赚八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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