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农家小厨娘VS大户书童28
初六之后,沈云萱请了县里最好的郎中来为吴枫诊脉。吴枫经常打打杀杀,身上的暗伤肯定是不少的,但身体底子竟然不错。
郎中说趁吴枫年轻,好生调养,不会留下病痛的。
这可是个好消息。吴老太双手合十,直念叨“祖宗保佑”。
接着就是每日喝汤药调养身体了。沈云萱从记忆之书中知道有一种养身方子极好,不过她如今的身份还没接触过多少好东西,不适合拿出来,日后再说吧。她不想让任何人怀疑她重生之事。
过年期间文武老师都放假了,不上课。但有吴枫这个真正上过战场的,小峰他们都喜欢跑来找吴枫请教。吴枫教他们一些必杀技,他们学得特认真,小峰和小林还说以后也要像吴枫一样去当兵。
如此一来二去,孩子们和吴枫熟了,乡亲们听说吴枫的事自然也就多了,平日里少不了议论。
沈家人也听说了,周氏给沈家耀收拾房间的时候,随口嘀咕两句,“当上县主又如何?还不是嫁了个当兵的糙汉子,呵,这男人回来了有她好受的,指不定还打她呢。”
沈家耀原本躺在炕上在发呆,听到“县主”二字才有些反应,突然坐起来惊道:“你说谁?谁回来了?”
周氏已经习惯沈家耀天天发呆,这猛一说话吓她一跳,“怎么了?就是吴老太那孙子啊,二丫冲喜那个男人。”
“不可能!他已经死在外边了。”
“啥呀,那都是别人瞎猜的。人前几天就回来了,当时村里好些人都去看了,你是天天不出屋才没听说。”
“不可能!他是死了啊。”沈家耀感觉自己的记忆都错乱了。怎么可能呢?上辈子他就是因为吴家死光了,才住进吴家的房子啊,别人还嫌晦气不肯要呢。
周氏见他感兴趣,索性多说了几句,“这个吴枫啊,听说打仗是个好手,最近张礼山、小峰他们天天去县主府跟着他习武,长进可快了,比武师父教得好。
我看他是个会打女人的,别看二丫在外头那么风光,回了屋里还不是一样挨揍?”
周氏把自家的落魄完全怪罪到沈云萱头上,好像这样就能让她心里好受点,对沈云萱充满了恶意。
沈家耀不在乎这些,他只在乎自己的记忆到底有没有问题。怎么一切都和上辈子不一样了?沈云萱没落魄、吴老太没死、吴枫也没死。李耀升,天天不读书就知道玩蛐蛐,怎么当县太爷?
还有什么番柿、土豆,那么多菜,连糖葫芦都那么多种,他上辈子根本没听过。这都是从哪来的?莫非他根本没重生,只是黄粱一梦?
可他真真切切记得上辈子几十年发生的事啊。莫非他重生到了另外一个相似的世界?那他重生还有什么用?他如今还能做什么?
沈家耀没发现,他被这一次次事件刺激得已经有些疯狂了,只暂时不显而已。
外面突然响起沈栋惊慌的声音,“快关门!关严实点!把大缸挪过去顶着!”
“那你倒是跟我一起抬啊!就会咋呼。”沈财暴躁地骂了他一句。
他们没有别的房子住,只能还住在一起,原本中间立了栅栏,但很占地方又不方便,又给取了。这会儿他们一起挪水缸去院门口顶着,脸色都有些发白。
周氏推开门惊慌道:“咋了?出啥事了?干啥呀?”
沈栋慌道:“有狼下山了!刚才差点咬着人。那狼瘦的,肯定是饿坏了要下来吃人。”
周氏声音瞬间拔高,“那咋办啊?里正说啥没?让村里那些会打猎的去啊!”
刘氏出来白了她一眼,“换你你敢去啊。人要是被狼咬死,村里也就给点钱完事儿了,留下妻儿咋过?那不成了吴老太了?被骂了那么多年克星。”
沈家耀拼命地想,上辈子有过饿狼下山吗?村里有人出事吗?没有啊!这又是一个和上辈子不一样的地方,为什么?到底怎么回事?他想得头都要炸了。
不对,上辈子虽然没有饿狼下山,但上辈子山里有大虫啊!在深山,沈福就是为了去山里打猎多往家拿钱,被大虫咬死的。难道这辈子沈福不打猎了,山里有了变化,才会有饿狼下山?
如果这么点小事都能引起这么大的变化,那他当初代替沈云萱进李家,会不会才是引发后续变化的关键?也许他当初应该不改变任何事,就对沈云萱好,那样沈云萱发达了自然就会照顾他了啊!
沈家耀懊恼地锤着自己的脑袋,周氏本就害怕,见他这样更害怕了,大声哭了出来,“我的儿啊,你咋就变成这样了呢……”
沈家耀觉得烦死了,但又无处可去,一蒙被子躺下,捂住耳朵背对着所有人。
村里人都很惊慌,他们虽然靠山,但是山上没太多危险,大家都不往深山走,这还是第一次下来猛兽,大家都不会对付啊。
有几个人聚在里正家里,关紧院门,商量该怎么打。他们只有一些农具和弓箭,怎么看怎么危险。
突然有人道:“为啥不去向县主求救?她家有好多护卫,肯定比咱们厉害。”
“对!里正,去求县主,吴枫不是当兵的吗?孩子们说他还有宝刀呢,功夫也厉害,请他来帮咱们杀狼啊!”
“对对,吴枫肯定能杀狼!”
里正也觉得是,人家至少杀过,他们这些人除了鸡鸭啥都没杀过,真损失一两个,岂不是刚过年就让村子里悲痛不已?也太晦气啊!
里正做了决定,牛二自告奋勇,驾着车前去找沈云萱求救。
吴枫一听村里进了狼,自然义不容辞。沈云萱让他多带两件武器,“吴大哥你一定要小心,饿极了的狼特别凶,万万不可大意。”
吴枫笑道:“放心,我一定谨慎,你在家等消息吧,别过去了。”
沈云萱点点头,她这方面实在帮不上忙,去了的话,里正他们还要跟她寒暄,反而添乱。她目送吴枫出门,突然发现在这一刻吴枫的气势不一样了。
说不出来哪里不同,就是好像少了平日的温和,多了一丝杀意。这才是战场上的吴枫吧?
吴枫跟着牛二回村里的时候,村里已经乱套了,甚至能听见哭声。
吴枫眉头一皱,“怎么回事?伤到人了?”
里正迎出来,脸色难看地道:“不、不是人,是猪,狼咬死了两头猪,正在那吃。那猪是老张家打算过两天卖给县主的,这下全没了,恨得直哭,也是怕的,那狼就在他们家后院,眼神凶得很,离老远就呲牙,满嘴满脸地血。”
一个刚从隔壁村走亲戚回来的乡亲说:“我在他们村听说过年前有狼咬死个猎户,会不会就是这只狼?他们和咱们用的一座山。”
众人都怕得白了脸,咬死过人的凶兽就认定人是食物了,扑上来就会咬死他们,这下更没人敢上了,都看向吴枫。
吴枫也没二话,直接道:“你们都回房里躲着,听到任何动静都不要出来,我去看看。”
里正这时倒有点犹豫了,他之前没想到这匹狼怎么凶。听说吴枫每天都要喝汤药调理身体,要是伤到吴枫在村里受了伤,他怎么跟县主交代
?跟吴老太这个堂姐也没法交代啊,这可是实打实的亲戚。
吴枫一点都不怕,反而觉得他们动作太慢,推了里正一把,“快点,要是狼吃完猪跑出来就危险了。放它回山上更危险,我必须尽快解决它,你们进屋关好门窗。”
他看起来信心十足的样子,里正一咬牙,硬着头皮道:“好,大伙回屋。小枫,你可一定要当心,杀狼是次要的,你的安全最重要!”
吴枫点头表示知道了,抬腿就朝那户人家跑去。
饿狼果然趴在猪身上大快朵颐,瞧见吴枫就呲牙发出威胁的低吼,像是感受到了威胁。
吴枫眼神锐利,紧盯着饿狼观察,又快速观察周围环境。他看到有一角院墙栅栏比较高,心里有了底,立即欺身上前,手持宝刀朝饿狼砍下去!
饿狼敏捷地躲开,朝吴枫怒吼,一跃而起,扑向吴枫面门。吴枫一个打滚绕到饿狼身后就是一刀,饿狼被砍伤后腿,愤怒嘶吼,被刺激得满脸凶相,张开血盆大口朝吴枫咬过来。
吴枫一脚踩在旁边的树上在空中翻了个跟头,落在饿狼身侧又是一刀,这次砍中了饿狼后背,饿狼吃痛惨叫连连,不再恋战,拔腿就跑。
吴枫紧追不舍,宝刀武得虎虎生风,在饿狼身后又砍中他一刀,饿狼慌不择路,被逼到角落才发现栅栏太高根本跳不出去。
吴枫已经追上来了,没再给饿狼反击的机会,堵住饿狼迅速出刀,正中饿狼要害。饿狼惨叫一声,彻底没了气息。
吴枫收刀喘了几口气,提着狼后颈出去。
附近的邻居听见动静,悄悄往外看,看见他已经把狼杀了,错愕之后就是大声欢呼。
“狼死了!吴枫把狼杀死了!”
“我们没事了!我们的命保住了!”
“居然这么快就杀了狼,吴枫太厉害了!不愧是上过战场的!”
“天呐,那么大一匹狼,他真的把狼杀了,我是不是在做梦?”
所有人都不敢置信,让他们害怕躲避这么久的饿狼,吴枫居然三两下就杀了。上过战场的都这么厉害吗?在战场上杀敌军是不是也这样?
有人觉得害怕,有人觉得热血沸腾万分崇拜,张礼山他们都围上来询问吴枫怎么样,里正也带人出来了。
吴枫把狼扔到地上,“没事了,这个我就拿走了,帮我拿个麻袋装上。”
里正忙道:“好好好,我这就叫人给你装。”
吴枫又道:“我去山上查看一下还有没有别的猛兽,来时忘了准备,劳烦里正帮我备一份干粮和一壶水。”
里正犹豫道:“小枫,山里就别去了吧?要不回头你带上几个护卫一起去?你自己上山实在太危险了。”
吴枫道:“不用过于担心,这饿狼很瘦,应当是在山里真的找不到什么吃食,方才还有人说隔壁村年前有人被狼咬死了,这么多天都没见过其他凶兽,大概是没有。可能它们发生过激烈的搏斗,出了事,才会有今日之事。
我去看一眼,若有不妥,立即下来,不会冒险的。”
吴枫说话身上自带压迫性的气势,里正下意识就听从他的话让人去准备了,回过神才又纠结害怕。不说县主的关系,这吴枫是吴老太唯一的血亲啊,吴老太的其他亲人就是为了村子牺牲的,万一他让吴枫上山,最后出了事,他把这条命赔给吴老太都赔不起。
里正咬咬牙道:“你上山,我跟你一起去!身为里正,这种时刻没理由退缩。”
之后又有两个胆子大的猎户要跟着一起去,他们就四个人一起出发了。
山上确实如吴枫推断的那般,没遇到什么危险。吴枫在深山找到了很多野兽出没过的痕迹。里正他们是看不懂,瞧着和其他地方没什么区别,吴枫却已经渐渐梳理出山里发生的事了。
这深山中应当是一只虎和一个小型狼群,方才他杀那饿狼的时候就发现那是狼王,狼王都落魄至此,狼群自然也没了。大概是山里放了许多陷阱,虎和狼都有受伤的,也不方便去捕杀小动物,就爆发了激烈的争斗,两败俱伤,死伤惨重。
最后到了冬天只剩下这么一只狼王,还饿得受不了,咬死猎户激发凶性,竟然到村子里觅食。
不管这些猛兽到底如何,总之现如今这山里是没有猛兽了,倒是发现有兔子钻进兔子洞里。
里正松了口气,“幸好有你在,不然今日这狼王在村子里肆虐,还不知要伤多少人。咱们在山脚下,都没发现山里出了这么大的事。”
吴枫道:“野兽自然有野兽的生存方式,只要没威胁到村子就好。走吧,回去。”
众人要留吴枫在村子里吃饭,好好感谢他一番,吴枫婉拒了,他还记得临出门时沈云萱的叮嘱,归心似箭,想赶紧回去报平安呢。
大家对他有感激有佩服,拿了好些家里存的农货给他。他到家时,沈云萱都吓了一跳,“这是干什么?怎么拿了这么多东西回来?”
吴枫笑笑,“我杀了饿狼,这是乡亲们给我的谢礼,还说让我拿回来给你尝尝他们种的菜、养的鸡鸭。”
沈云萱也笑起来,乡亲们对她是越来越热情了。这种热情还不是攀关系的热情,而是发自内心的,毕竟整个青山村都是因为她的关系越变越好,他们心甘情愿对她好。
沈云萱上前打量吴枫,见他身上有血迹,担心道:“你怎么样?受伤了吗?”
“没有,这都是狼的血。”吴枫指了指带着血迹的麻袋,“不好看,不给你看了,我拿去处理一下。”
沈云萱没懂他要处理什么,三天后吴枫突然跑来,拿出一条项链,吊坠是一颗打磨好还上了釉的狼牙,然后拿出自己脖子上挂着的狼牙,“这是狼王的狼牙。在军中有个传说,狼对伴侣很忠诚,如果能手刃狼王,亲手取下狼王的狼牙送给心爱的人,就能和她永远在一起。
我们的是一对,这是寓意极好的定情信物。
云萱,我想在以后的日子里好好待你,和你度过余生,你……愿意收下吗?”
相处这些天,沈云萱时刻都能感受到吴枫的真心,不是说一下子感情就多深,而是认定了妻子就不会变,欣赏、尊重并细心爱护的那种真心。沈云萱自认阅人无数,看人还是很准的,她看得出吴枫的真诚。
在吴枫越发紧张的目光中,沈云萱露出笑容,走近了些,“你帮我戴上吧。”
吴枫大喜,动作小心地为沈云萱戴上狼牙项链,看着她和自己戴着一对的定情信物,心里仿佛像放烟花一样灿烂。
这一刻,他感觉他比自己想象的还要爱沈云萱,这样的姑娘哪有人会不爱呢?
吴枫试探着牵住了沈云萱的手,露出大大的笑来。平日里那么威严的一个人,竟莫名显得有些傻气。
吴老太和沈福、白杏花刚刚就过来看见他们了,只是没出声,此时见沈云萱答应了,三人都惊喜地走过来。
“太好了,以后我们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把日子和和美美地过下去!”
两人成了真正的夫妻,当然不能什么仪式都没有。他们特意在云来酒楼办了宴席,请林大人等人一块儿聚聚,也算是对外宣布他们夫妻一体,大家都互相认识一下。
酒楼是二层楼,他们在二楼宴客,一楼也有不少客人听说了,纷纷上楼敬酒凑了个热闹。于是县主的夫君回来的消息迅速传遍全县城,连周围的村子也都听说了。
有人背地里说:“以前县主是个小农女,嫁他就嫁了。如今被皇上封为县主,那吴枫何德何能有这么好的妻子?”
“就是啊,他配得上吗?要我说他就该自请和离。”
“他肯定舍不得,这么好的软饭不得好好吃吗?傻了才和离。”
“那县主可受委屈了,按照县主的身份,嫁个侯爷也能嫁啊。”
“是啊,要不是县主成亲早,说不定皇上封赏她的时候还直接给她赐婚呢。”
沈云萱偶然听到这种说法,心里叹气,这就是世人的看法。上辈子一个李家她都受够了,万一皇上把她赐婚到侯门深宅去,她能憋屈死。那不是白白重生一回?
小玥再过几年也要考虑亲事了,私下里问沈云萱,“师父,你真的没有不甘心吗?为什么呢?你明明可以嫁得更好。”
沈云萱摸摸她的头笑道:“什么才叫嫁得好呢?嫁给有权有势身份地位高的人吗?你见过的身份地位最高的男人是谁?”
小玥想了想,“是林大人!”
沈云萱道:“那你觉得若我嫁了他那样的男人,过他夫人那样的日子,会开心吗?”
小玥刚开始没明白,当县太爷的夫人有什么不开心的吗?但代入沈云萱一想,突然就明白了。县太爷的夫人深居浅出,一言一行都要注意,时不时要应酬其他夫人,别说像沈云萱这样开酒楼做吃食了,就算逛街也不是随时随地能出门这样自由。
如果沈云萱过那样的日子,一定不会开心的。
小玥已经被教导过不要太固定思维,要独立思考。她又代入自己想了一下,突然说道:“我有点懂了,就像我要找夫君的话,我希望他能听我的话,我想挖药材、喜欢学医,这些都是大家不愿意让女子做的,我希望他能尊重我,支持我。不然就算他是什么侯爷、王爷,我也不会开心的。
师父,我说的对吗?”
“对啊,我也是这样。大家以为的好,不一定是好,大家以为的不好,也不见得真的差。合不合适,开不开心,只有自己知道。”
“那师父和吴叔叔在一起开心吗?”
“当然开心了,不然我也有办法脱身的。”沈云萱对小玥眨眨眼,小玥笑出声来。
师父的很多想法是离经叛道的,和别人很不一样,但都是能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应该叫做随机应变。她相信如果师父不喜欢吴枫,是绝对能全身而退让别人说不出半点不好的。那就说明吴枫对师父很好,这就够了。外人
的看法一点都不重要!
沈云萱的几个学生全都是这样的想法,他们已经被沈云萱教导得很好。连带秦氏、翠儿他们的想法也改变了,很赞成沈云萱的话,这是最务实的,把自己日子过好才要紧。
这些话当然也传到吴枫耳朵里了,别人等着看吴枫恼羞成怒,看他的笑话,但吴枫只是一笑而过,毫不在意。他曾经在意过村里人的看法,为了洗清奶奶是克星的传言,跑去建功立业,结果害奶奶担心。自此他就明白了,自家人才是最重要的,外人爱说什么说什么。
再说他在边关九死一生,经历那么多悲欢离合、忠诚与背叛,哪还会在意这点小事。
但他这反应,在一些人眼里就成了非要吃这碗软饭,不要脸。李耀升和沈云莲就是这么想的。
李耀升是觉得可笑,上次见面他还觉得自己配不上沈云萱,他们的差距已经大到遥不可及,转眼沈云萱就接受了吴枫。如果吴枫可以,他为什么不行?他就想知道沈云萱当初到底看不上他那一点,那么避之唯恐不及,宁愿给人冲喜都不愿意跟着他!
要是跟了他,凭沈云萱对朝廷的贡献,家里自然愿意让沈云萱做他的正妻。他再捐个官,好好上进,和沈云萱不就是绝配?
结果沈云萱对他不屑一顾,从来没放在眼里过,却对吴枫言笑晏晏。他心里不平衡!
倒是沈云莲觉得心里平衡多了,她每次想起沈云萱都觉得自卑,觉得自己再怎么努力,李耀升还是从她身上找沈云萱的影子,看不到她这个人。她就算不嫉妒,也实在对沈云萱升不起什么好感。
但如今沈云萱的男人回来了,还是个没什么出息的小兵,听说能手刃狼王,凶得很。想想都觉得很粗鲁,她还是喜欢李耀升这样俊秀一些的男人。
感觉沈云萱多了个吃软饭的夫君,跟着一起被笑话了。都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如今却是沈云萱在撑起这个家,一个女子这般辛苦,哪里会幸福呢?
沈云莲心里泛起一丝喜悦,摸摸肚子,不出意外她已经怀孕了,这会是李耀升的第一个孩子,兴许能成为李家下一代继承人,她才叫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