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十一月的京城,已然进入晚秋冬初的时节,叶子纷纷剥落,香山红叶似火,胡同里疯跑的孩子们,拿着扫把将落叶扫做一堆,生火烤红薯。
炭火柴火都要钱,只有道路旁的落叶是免费的,大人们还不好意思,唯独小孩厚着脸皮一袋袋落叶往家里扛。
路边有烤红薯的味道。
一看见小孩和落叶堆,姜敏就想起了烤红薯,她跟张骁带着相机去山上看过红叶,还用捡回来的枫叶做了不少书签,张骁当时就说装一袋叶子回去烤红薯,姜敏还挺不好意思的,别人家上山来赏红叶,自己把红叶带回家烤地瓜算什么?
还是挑几片漂亮的叶子做书签吧。
“姐姐,我扫了叶子回来,咱们烤红薯吧!”还是妹妹姜雪为了一口吃的脸皮厚一点,现在还是晚秋,还不到烧炭火的时候,烧叶子烤红薯最合适不过。
想要把红薯烤熟,起码要一大堆的叶子。
张骁、姜敏、姜雪,三个人准备在围墙边上烧叶子烤红薯,姜敏穿着雪白暖和的毛衣,一件红外套,张骁让她走开点,别让毛衣上沾了灰。
一身旧衣服的姜雪毫不在意蹲在地上:“姐,你都被姐夫给养娇气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下过乡呢。”
姜敏:“我来点火,我好久没玩过了。”
她也有皮的时候,七八岁跟胡同里的孩子一同烧火烤红薯玩儿鞭炮,后来长大点,才文雅了些。
“别别别,姐夫你快拦住我姐!可别让她把衣服弄脏了。”
张骁在一旁忍俊不禁。
现在的姜敏有很多漂亮衣服,看得姜雪艳羡不已,只不过这些衣服目前不适合她穿,但她内心却是充满着期待,等她再长大点,还能捡几件姐姐穿过的漂亮旧衣服。
也因此,她比姜敏更在意她身上的衣服。
姜雪这家伙想吃,烤红薯的技术却不咋地,她自己一半烤焦了,一半还没熟,张骁帮自家敏敏烤了两个,熟练翻着红薯,烤完了用报纸包起来递给姜敏。
姜敏掰开,是又甜又香的烤红薯,她尝了一口:“好甜!好吃!”
“我不答应!为什么我的是生的!”姜雪看了姐姐手上的红薯哇哇大叫。
张骁歪了歪头,他手上全是黑灰,做了个要喂的姿势,姜敏倾过身体,踮脚把红薯喂他嘴里,“果然很甜。”
“姐,你让姐夫也给我烤一个!”
三人在路边吃了烤红薯,任t由姜雪咋咋呼呼回去,寒风卷起落叶吱嘎吱嘎,姜敏不由自主缩了缩脖子,她是真怕冷,想到马上天寒地冻……这冬天可真难熬。
张骁还穿着薄外套,身上暖呼呼的,跟个火炉一样,姜敏问了他好几次冷不冷,他都说不冷,姜敏就怕他着凉生病,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就怕病到高考当天去。
与其在外面吹寒风,不如回家抱着被子看会书。
张骁让姜雪先回去,“我带你姐姐去买烤鸭和羊杂汤。”
姜雪感到灵魂一震,也不管什么烤红薯了,“姐夫,你真是世界上最好的姐夫!”
她脚底一抹油赶紧跑了,她可是很有眼色的小妹,才不要去给人当电灯泡。
姜敏摇了摇头,随后被某个男人拖进了无人的角落,黏糊糊的亲吻了近半个小时,她的嘴唇略微红肿,张骁去买了烤鸭,又要了一份热腾腾的羊杂汤。
天冷了,烤鸭容易凉,没有热腾腾的羊杂汤暖和身子,姜敏想吃羊肉,她说:“明天中午你上我家来吃饭,我早上去买羊骨头,先炖个汤。”
“想吃涮羊肉不?我会片羊肉,让你吃最新鲜的。”
姜敏笑了:“那好。”
秋冬季节最适合吃牛羊肉,幸而这两种肉,都没有猪肉贵,牛腱子肉是最便宜的,太柴了,吃着牙疼,合着香料炖烂了的羊肉则是软烂好吃,姜敏爱吃羊肉汤,更喜欢用羊肉汤烫青菜吃。
她也喜欢喝羊杂汤,只是自己做羊杂的手艺不行,没有外面的好吃。
张骁骑车载她回去,聊着吃羊肉,哪怕被风吹着,也觉得暖烘烘,来到大杂院,门口有人在刷漆,薛大爷组织了各户家庭,说是凑钱要把门重新粉刷一遍,曾经的朱漆大门变成了土砖色,看起来灰扑扑的,荒凉。
“现在不是恢复高考了吗?大多家里都有孩子要考大学,咱们把大门刷一遍红色,图个吉利。”
薛大爷的提议得到了所有人赞同,国人的心理都是这样,喜欢红色,图个吉利,还讲究门楣。
真别说,刷上红漆后,显得气派多了。
对面院子里的大爷过来说闲话:“讲究这些没用!考不考得上纯属个人本事。”
“咱们院那华子,在学校成绩就好,他老师说他能考上北大。”
薛大爷吹牛皮道:“咱们院敏敏也是要考北大的人!”
姜敏:“……”
大爷道:“那她对象呢?”
“她对象考清华!”
张骁:“……”
薛大爷也不管他们要考什么,考不考得上,但大部分参加高考的人,几乎都填了清华北大。
无论考不考得上……填了再说。
这时候的志愿录取,并不是以学生的填写顺序为主,比如一个考生,第一志愿填了个某某师范大学,第二志愿填的是北大,如果他的考试分数能被北大录取,那么他就被北大录取了,因为北大招生有学校优先级。
“敏敏回来了?哟,还买了东西,也是,你们家来客人了。”
姜敏和张骁往大杂院里走去,姜敏听了这话,心中就有种不太好的预感,等走到家门口,见到里面的人,果然应验了。
她们家里来了两个客人,一个体态丰腴的中年妇女,留着新烫出来的卷发,皮肤白皙,只有眼角微微带点儿皱纹,她的五官长得大气,穿着得体的棕色大衣,看起来气质尤为高贵,是个让人眼前一亮的气质女人。
和她比起来,五官长得更加精致漂亮的罗小薇显得无比小家子气,也没什么精神,跟她说话时更是缩手缩脚,下意识闪躲人眼睛。
罗小薇说话一直有这个习惯,害怕看人的眼睛。
赵惠宜跟她完全不一样,在二十年前,她们同坐一趟火车,从川省一路到了京城,只不过一个是从农村出发,一个原本生活在小镇上,两人在火车上结缘,都在京城嫁了人定居下来,到现在,认识有二十多年了。
和人缘差的罗小薇不一样,赵惠宜在京城多得是朋友,她过得很滋润,她丈夫现在是教导主任,她自己是个小学老师,明明工资不高,但是她衣着打扮总是最漂亮的,同事朋友都夸她有眼光,气质好,虽然是乡下来的,城里人却还要学她的穿衣打扮。
在京城待了二十年,她已经是个活脱脱的城里人,普通话说得好,再也没有半点乡下口音,这点是罗小薇怎么也比不上她的。
赵惠宜自己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每次见着罗小薇,则要求罗小薇必须和她一起讲“家乡话”,罗小薇若是说普通话,她还笑话她。
也因此,罗小薇闹了不少笑话,因为她和赵惠宜一起走着,讲习惯了家乡话,又忘记自己在京城,跟售货员讲起了家乡话,惹得售货员一头雾水,迷茫看着她,赵惠宜则在旁边笑话她傻。
赵惠宜很会说话,总跟罗小薇说她们是最独特最有缘分的朋友,她们一起来京城,在这么一个远离家乡的地方一起讲家乡话……虽然不是亲姐妹,却比亲姐妹还要亲。
然而,让姜敏来评价这段关系,那就是:扯淡吧。
赵惠宜是个只在秋冬出现的“朋友”,一年四季,她只有这段时间出现在罗小薇的身边,对罗小薇无比热络,和她回忆过去,说家乡话,诉说两人美好的姐妹感情。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她马上要过生日了,每年生日前半个月,她就会开始铺垫,和罗小薇拉关系,提醒自己的每一位朋友,她马上要过生日了。
赵惠宜不会主动讨要生日礼物,她会先开口说,自己生日的那天,要在饭店里请客吃饭,还要求罗小薇必须答应过去,不去还不行,非得要她亲自确定在哪个地方吃饭,说让她决定点什么菜——光是为了这么一个吃饭的地点,都要来来回回反复确定很多次。
当然,也不可能是专门为了罗小薇口味点菜,只是个话术,把罗小薇哄去吃个生日餐,收下罗小薇送的礼物,赵惠宜就会把罗小薇踹到一边去,继而又是大半年不联系,等下一年秋冬过生日。
每年如此循环,屡试不爽。
与之相对的,罗小薇的生日在夏天,她的人缘一般般,也没什么人专门来为她庆生,更没有很多朋友来为她送昂贵的礼物。
她过生日,和普通的一天没区别,顶多再煮一个鸡蛋,或者多吃点肉,就算是想在饭店请客,也请不来一桌子的亲朋好友和同事。
之前就从来没请过,后来也不好意思开口。
“我这马上要过生日了,今年定在首都大饭店吃饭,在包厢里,小薇,你可一定要过来,那天是在晚上吃饭,你下了班立刻过去,我等你来了才开吃。”
“咱们二十多年的姐妹情谊,我难得过个生日,你不会不来吧?”
“你一定要来,给个准话。”
果不其然,姜敏才她进门,就听见赵惠宜说起过生日的事,她心头冷笑了一声,赵惠宜见了她却是笑意盈盈:“敏敏回来了,好漂亮的大姑娘,听说你订婚了啊,还找了个干部子弟,刚还跟你妈聊你呢,这背后是你的对象,长得可真……真高啊!”
她看向将近一米九的大高个张骁,简直都回不过神来,这个高大的男人,简直就跟保护神一样跟在前面娇俏姑娘的身后。
罗小薇原本就是个带着三孩子的寡妇,性格软弱,谁都能踩一脚,现在家里多了这么个男人,让人忍不住倒吸一口气。
听说还是个干部子弟,就是个混儿的吧,不学无术没事干……可这家伙也长得太生猛了些。
赵惠宜今天过来还带着自己的儿子孙顺义,她儿子跟姜敏差不多大,只有一米七出头儿,比姜敏高不了多少,带着一副斯文小眼镜。
孙顺义还挺喜欢姜敏,但赵惠宜夫妻俩可瞧不上罗小薇这个寡妇养出来的女儿。
——结果姜敏找了这么个对象。
“赵阿姨,这是我对象,张骁,她是赵阿姨,我妈的朋友,那是赵阿姨的儿子,孙顺义。”
姜敏见了赵惠宜,心里不太舒服,这家伙总把她妈罗小薇当冤大头。吴嫂虽然喜欢占便宜,但她是坦坦荡荡占便宜,要的也是别人不太稀罕的东西,她厚着脸皮捡回去,并不讨人嫌。
而赵惠宜这种人,她就有点手段了,那是脸皮又厚,话又说得漂亮。
就好比现在,她拿出一个盒子,里面t装着一条围巾,递给罗小薇,“我是我给你带的生日礼物,一直都忘记拿给你,今天才有功夫过来,你看看,合适不适合,很漂亮吧?”
那是一条暗紫色的围巾,先不说漂亮不漂亮,但绝对不适合罗小薇。
“这可是在国外买的高档围巾,是我在外语学院的朋友带回来的,在国外买要几百块钱呢,很高档的东西,我自己舍不得用,拿来给你当生日礼物,它好贵的。”
在过去那十年,也有一些老师教授有出国的机会,会捎带回来一些东西,显得尤为珍贵,而在赵惠宜嘴里,她就有这么一位朋友。
“几百块钱啊!”罗小薇张大了嘴,她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
“对啊,这么贵的东西,我一收到它就想到你了,我觉得适合你,你戴着一定很好看,我自己都舍不得用呢。”
罗小薇磕磕巴巴:“真的吗?”
“那当然了,你戴上去试试看,可漂亮了,是高档货,一般人摸不着的,这可是几百块钱的东西……你看我对你用心吧,如果咱不是二十年的好姐妹,我哪舍得给你送这么贵的礼物。”
……
姜敏翻了个白眼,心想又来了,每次都把自己不要的破烂货塞给罗小薇当生日礼物,说自己多用心,还非得罗小薇去吃她的生日饭。
人家都送了这么昂贵的礼物,能不回礼吗?
去年罗小薇花了将近五十块钱给她买礼物,赵惠宜还挑挑拣拣的,说自己喜欢什么,要买什么,根本不让罗小薇给她决定礼物,而是直接说自己想要百货楼的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赵惠宜确实是个聪明人,她一年就靠这么一次过生日,把全身上下想买的东西全都找人买了,别人送的礼物,都得是她指定的,她不喜欢还不行,这个分配买毛衣,那个分配买大衣,买皮鞋……
她工资不高,却能穿着得体漂亮,全靠这样每年的“良性循环”。
至于罗小薇这样的,也就吃个哑巴亏,当然,她可能也不觉得自己吃亏,人家毕竟送了她“几百块”的生日礼物呢。
说着,赵惠宜已经将围巾套在罗小薇身上,一边缠绕,一边夸奖:“这颜色多好看啊,小薇,等再冷些,咱们出去逛,你一定要戴这条围巾出去。”
“我的眼光好吧。”
姜敏和张骁互相看了一眼,张骁虽然是个男人,但他审美极好,眼神又准,他跟姜敏小声道:“那围巾估计有个二三十年了,四五十年代的东西,水洗过,皱着的。”
姜敏呵了一声,真不知道要感谢赵惠宜送个老古董呢,还是佩服她那张天花乱坠的嘴。
这围巾或许曾经是昂贵的,但它戴在罗小薇脖子上太丑了,这紫色的围巾也不是一般人能戴出去的,跟罗小薇任何一件衣服都搭配不起来。
这颜色,把罗小薇那张本来清丽柔弱的脸衬得像个茄子苦瓜,脸色极差。
“这么贵的东西,我只舍得送给你,我知道你跟我好,是个实心眼的人,不跟那个陈老师一样,去年我给她精挑细选了一双鞋子,也是很贵的皮鞋,结果你知道她送我什么吗?她就送我一瓶红酒,还跟我说是国外带回来的高档红酒——连个包装都拆了,肯定是别人送给她的,她自己喝了一瓶,另一瓶随手当我的生日礼物,气死我了,她这么不重视我,愧对了我对她的感情……”
“小薇啊,还是你每次给我挑的礼物让我喜欢,咱们果然是好姐妹。”
姜敏这时没忍住,嗤笑一声:“赵阿姨,每次不都是你让我妈给你买礼物吗?你自己点名要买的东西,你还能不满意?”
赵惠宜愣了下,却只是笑笑,没反驳姜敏的话,她转头看向自己儿子孙顺义:“儿子,敏敏和她对象也报名了高考,你跟他们一起复习高考去吧,敏敏,我这儿子学习好,让他给你们免费补课。”
“不是我吹,我家顺义这个水平,最少也能考个北师大,多得是人要找他补课,但我不让,不过小薇,咱们两家的孩子谁跟谁啊,我让他给敏敏补课,让他们一起当大学生。”
这时孙顺义十分自傲抬起了头,推了推自己的镜框。
他看向张骁的时候,带着些许愤懑和不屑,觉得他这种纨绔子弟,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不过是个愚蠢的文盲,凭什么配得上姜敏。
“我不需要他给我补课,就他的水平,都不一定能考得上北师大,但我要考北大。”
赵惠宜这儿子,自视甚高,能力也有,但考了几年大学都没考上,直到八一年才灰溜溜考上一个外地的普通大学,在这之前,他都填报北大、北师大一类的学校,年年落榜。
姜敏继续不客气道:“妈,你这围巾还是取下来,不适合您,太丑了,根本戴不出去,赵阿姨,这么好的礼物,要不还是您自己戴出去走一圈,拿回去自己用吧。”
赵惠宜不满道:“你这姑娘怎么说话的?这围巾哪里不好看了,你什么眼神!”
姜敏走过去取下罗小薇脖子上的围巾,她套上赵惠宜的脖子,拉着她往外走,赵惠宜没想到姜敏力气这么大,她被拽出去了。
孙顺义想要阻止,张骁挡在他面前,歪了下脑袋,两人相差十来公分接近二十,又加上他身体健硕,又是军人子弟,孙顺义被他这么看一眼,根本不敢乱来。
“敏敏——”罗小薇追着出去。
姜敏把赵惠宜拽到了胡同口,正巧有一群孩子在玩闹,薛大爷他们仍在刷漆,见到那条紫色围巾,大爷们目光呆滞:“……”
这颜色,这这这,这花纹。
姜敏问:“你们觉得这围巾好看吗?”
薛大爷还没回答,小孩子们倒是毫不客气:
“天,快跑,老妖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