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背景颜色: 浏览字体: 加大
选择字体颜色: 双击自动滚屏:(1最慢,10最快,再次双击停止)
最新小说 | 女生热门 | 男生热门 | 纯美小说下载排行 | 编辑推荐
返回小说简介 | 返回章节目录 | 返回穿越小说 | 返回网站首页 好看的穿越小说电子书下载,尽在久久小说网,记得收藏本站哦!

我靠换装系统伪装神女 第121章 女娲04

作者:布谷子 · 类别:穿越小说 · 大小:743 KB · 上传时间:2024-09-05

第121章 女娲04

  这样的视角, 能看到嬴政睫毛颤动了一下,露出一点潜藏得很好的不安。

  但他说起话来,还是尽力让自己显得坚定。

  “我们去见一个人。”

  林久看着他。

  话出口的那一瞬间, 嬴政的不安在消散,坚定更多地被突显出来。

  他说, “我已经知道要怎么做了,我们去见李斯。”

  系统脑门上缓缓冒出一个巨大的问号。

  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剧情突然转进如风,这就要去见李斯了?

  现在这个时间点, 李斯是应该存在的吗?

  系统很好奇, 抓心挠肺。

  但林久断然拒绝了嬴政的邀请。

  嬴政往前走了一步,而她并没有跟上。

  等到嬴政回头看她时, 她伸出手, 扶住嬴政的肩膀,继而扶住嬴政的脸颊。

  冠冕上的垂旒轻轻碰着她的手,她把嬴政的头颅转向正前方,叫他的视线直视参政大殿外那片绚烂而又模糊的天光。

  她没有说话,但嬴政立刻就明白了她的心意。

  我来到你身边, 但命运仍然是你的命运,世界仍然是你的世界。

  该披上的甲胄我已经为你披上了, 现在你应当独自赶赴你自己的战场。

  你就是我。

  这也的确是我应当做出的决定。

  是以嬴政欣然顺从了这个没有被说出来的约定。

  林久的手收回去了,他独自从参政大殿中走了出去。

  林久一个人留下来, 在秦国参政大殿中往复走了走, 最终选择在嬴政往常坐的那个位置上坐下来。

  秦王的王座。

  她闭上眼睛。

  人的眼睛闭合了,【白泽】的眼睛张开。

  一瞬间就好像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每一枚针尖、每一片灰尘上、都睁开了一只眼睛。

  世界进化之后, 林久也可以在这样的世界之中释放出更高级别的能量。

  选择【白泽】, 是因为这个世界对她来说也很陌生。

  她需要观察,或者观测, 随便怎么说,总之她需要了解这条新生的世界线。

  继而——

  继而怎么样,系统不愿意再想下去了。

  他已经麻木了,什么话都不想说,只是熟门熟路地选中一枚【白泽】的眼睛,跟随嬴政的视角看世界。

  脑子里模模糊糊地有很多疑问,像水里的气泡那样挨挨挤挤地浮现出来。

  没有人解读他的疑问。

  系统慢慢的、慢慢张大了眼睛。

  他看见,旌旗招展。

  这时应当是秋天,秦国的疆土在陇山之西,孤悬在中原沃土之外,而与戎狄相近,从天而降的秋风中有蛮荒的气息。

  但更蛮荒的是那些阵列在风中,魁梧如同鬼神的甲胄。

  嬴政已经走出了参政大殿,系统的视角从嬴政身后出发。

  五色丝线串联起来的垂旒在风中摇晃,嬴政肩上的丝绸衣料,在并不耀眼的日光下,晕出一层凝血一般浓郁的毛边。

  越过那层凝血一般的衣料,在他身前是——千军万马。

  系统的呼吸断掉了。

  一时间他找不到词汇形容他看见的东西,那似乎是钢铁的甲胄,可没有人听说过有高逾三米的甲胄。

  这种东西与其说是要披在人身上,不如说是神鬼的装甲,是上古洪荒时代,神鬼之间相互攻伐的武装。

  系统觉得自己的脑仁都在颤抖,他有远超过肉眼精准度的视线,所以他清晰地看见那东西上面的每一个细节。

  并不复杂,恰恰相反,这东西的外形算得上简单粗暴,不识字的农夫看一眼也能说出来这东西的用途:它从人类手中诞生,就是为了杀人。

  可这真的是人类能想象出来的东西吗?

  它身上每一个细节里分明都藏着鬼神的窃笑!

  这样的东西,不是一具,也不是十具,而是密密麻麻数不清数目,从近到远无边无际地排列开来。

  铁甲的军阵、鬼神一般的军阵,就这样直白地阵列在嬴政脚下,阵列在秦国咸阳宫中参政大殿之前。

  像是察觉到了眼睛的存在,嬴政转头看了一眼,铁甲空洞的眼孔和他的视线一起看过来。

  系统简直要尖叫出声了,很想问这是在干什么?

  他大致能推测出来这应该是类似演武场的地方,可这里是咸阳宫,是参政大殿。

  哪家诸侯国会把这么多铁甲阵列在这帝国心脏、朝政中枢?

  难道朝臣和君主来来往往都要从这些三米高的铁甲中穿过?

  这些纯粹为了杀戮而存在,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于人类世界的怪物……与它们朝夕相对,擦肩而过。

  就像是强迫一只老鼠每天两次穿越猫排列成的方阵,真的有人能忍受这样的生活吗?长此以往会留下心理创伤吧!

  但嬴政的视线平静,似乎这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露出思索的神色,一边消化这个世界线里他拥有的记忆,一边低声说——

  ——或许是自言自语,或许是在对并没有跟在他身后的林久说,“里面这些铁甲都是空的,其中没有甲士。”

  系统感觉自己要疯了,这是铁甲空不空、其中有没有甲士的问题吗!什么样的神经病会把长剑悬在自己头顶,把匕首横在自己颈侧?!

  嬴政还在继续说,他的面孔又转回去,面对着阵列在前的铁甲,“每一次,秦军出征的时候,甲士就在这里列阵、披甲。”

  “秦国历代先君就站在这里,有时候要静默地站上一整天。”

  在他说这些话时,刚好有一阵秋风惊掠而起。

  那些阵列如林的铁甲丛中忽然扬起无数旌旗,一百张、一千张旌旗横着飘起来,浓黑的底色上,篆体的【秦】字扭曲而巨大,投落下遮天蔽地的阴影。

  系统忽然就不再说话了。

  他呆呆地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灵台清明,花开一度,想必传闻中的顿悟也不过如此。

  他悟了,他意识到他的反应确实是正常的,眼前这一幕也确实是不正常的。

  这咸阳宫根本就是一座不正常的宫城,这偌大一个秦国,根本也不是个正常的国度。

  能走近这咽喉心脏之地的公卿重臣,更全都是不正常中还要更不正常一些的疯子。

  他们就是能干出来这种,把剑悬在头顶,把匕首横在颈侧的事!

  风还没有停歇,旌旗投落的影子如同海潮一般,连绵无际。

  嬴政那句话又在系统脑子里回荡了一遍。

  “秦国历代先君——”

  系统恍然闻见了血腥气,正冲天而起。

  春秋战国,六世余烈,秦国历代先君的野心和烈血,就在这些遮天蔽地的旌旗中,扑面而来。

  之前系统并没有刻意翻阅过秦国的历史。

  但这一刻他忽然觉得有点懂了这个陌生的国度。

  ——

  这一年李斯还很年轻,正客居在咸阳城外一座小村落里。

  主人家的府邸破败——算了还是说实话吧。

  所谓的主人家根本就是一户黔首,自然也住不起所谓的府邸,只有一座普通的民居。

  主人一家住在大屋里,李斯住在偏东的一座小屋里。

  据说从前是主人家用来养猪的地方,后来男主人生了病,就把猪卖掉换钱,用来从咸阳城的医那里买汤药吃。

  后来男主人病好了,也从咸阳城里长了些见识,索性不再养猪,而是修整出来一座小房子。

  专用来赁给像李斯这样的年轻人:想要在咸阳城拼一把富贵,却又囊中羞涩,住不起咸阳城中的房子。

  这样的住宿条件当然称不上好,说一声很差劲倒比较贴切。

  李斯原本也不至于沦落到如此的境地。

  他生性聪颖,是郡吏出身,曾经跟随荀子学习儒家治国的方略,后来又转投法家的门墙,但跟随的也是有名气的老师。

  按理说像他这种年轻人不应该缺钱,但李斯不久之前干了一件大事。

  他买通了一条路,通往秦相吕不韦的桌案,往上递了一份自己编撰的帛书。

  秦国先王崩逝不久,继位的新王年幼,据说只有十三岁,一国朝政几乎都掌握在吕不韦手中。

  能联通到这种大人物的路,说是青云梯、登天路也不为过,其中价值不可估量,相应的价格也不可估量。

  为了买这条路,李斯掏空了自己全部的积蓄,卖掉了身上能卖的全部东西。

  这也证明了李斯对那份帛书充满信心,他相信只要吕侯能看到那份帛书,他的青云直上,便指日可待了。

  然而残酷的是,他的希望似乎要落空了。

  李斯在这曾经的猪圈里苦等了一天,一天,又一天。

  那份帛书如同石沉大海一般渺无音讯。

  身上的钱全部都已经花光了,又已经欠了主人家三天的房费。

  万幸李斯养得一手好鸡,勉强能求得主人家宽限他几天。

  但如果再这样下去,会养鸡也没用了。

  是以李斯现在正面临一个残酷的抉择:

  要么去主人家的田地里劳作,以求得主人家再宽限几天。

  要么就承认这趟来秦一败涂地,灰溜溜拍屁股走人。

  又一个晴好的秋日,李斯割了满满一大筐喂鸡的草,脑子里想着是走还是留的问题。

  他想得过于入神,以至于没有注意到,这一路过于安静了些。

  没有大人说话的声音,没有小孩子打闹的声音,甚至就连鸡叫声也不曾听闻。

  但在潜意识里,疑惑正逐渐堆积,一直堆积到刺破平静表象的高度。

  李斯后知后觉地抬起头。

  他看见一道光……在破败的杂草和黄土之间,一道直冲云天的明光。

  太刺眼了,实在是太刺眼了,李斯不得不避开视线,等待眼底被耀出来的黑斑逐渐散去。

  然后他看见了。

  侍卫林立,甲胄森然,拉车的铁兽披着层叠的鳞甲,在天光照耀之下,泛出刺眼的明光。

  立在他眼前的,赫然是一支煊赫的车队!

本文共200页,当前第122
章节目录    首页    上一页  ←  122/200  →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小提示:如您觉着本文好看,可以通过键盘上的方向键←或→快捷地打开上一页、下一页继续在线阅读。
也可下载我靠换装系统伪装神女txt电子书到您的看书设备,以获得更快更好的阅读体验!遇到空白章节或是缺章乱码等请报告错误,谢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