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chapter160又见故人
沈母和乔月再店里挑挑拣拣半个时辰, 最终选定了一枚鸡血玉的玉佩,又给顾嫣的孩子定了一枚羊脂玉的长命锁。
羊脂玉温润,最是能养人。
两人从珠宝店出来后, 乔月见暂时没什么买的,就打算先回去, 等明天沈青书兄弟俩都放年假了,一大家子看有什么缺的, 再一块儿出来采购。
车夫一直在路边里等着, 见乔月她们出来, 就将马车牵了过来。
乔月将东西放进车厢, 正说要扶沈母上车,就听见有人在唤她们。
乔月转过头, 就看见对面站着一位中年女子, 体态丰腴,一身富贵, 但乔月搜索记忆,确定没见过这人。
“阿璇,真的是你。”对面的人微张着嘴, 似是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阿璇是沈母的小字, 知道的都是最亲近的人,自沈父走后,已经许久没有人这么唤过她了。
沈母一时有些恍惚,回过头打量了那人一番, 辨别之后才堪堪将人认出来, “元音?”
“对, 是我,”元氏眼含热泪, 眼眶微红,上前两步攥住沈母的手,“这一别多年,没想到既然能在这里遇见,这么多年,你还过的好吗?”
元音是沈母嫁进沈家之后认识的人,当时她只是沈容的一个小妾,因为出身不好,老秦氏十分看不上她,而刚巧沈母也刚进门,沈易不受重视,所以老秦氏也没少借故敲打训斥,两人都算是同病相怜了,一来二去,关系也就熟络起来了。
后来沈容顶替了沈易的名号,缺一位夫人,老秦氏怕这事儿暴露,就没敢再重新给沈容娶妻,抬了她的位,让她成了沈家的主母。
这一来,便是十多年。
茶楼里,元氏打量着沈母,一时心里不知是何滋味。
当年在沈府,她只是个小妾,而顾璇却是沈易的正妻,虽说沈易是庶子在家里没什么地位,但他读书用功,又十分疼爱妻子,比起沈容来,不知好了多少倍。
她当时十分羡慕她,但相较来说,她又更喜欢在沈容身边能大把花钱的日子。
后来老秦氏见沈易考中举人,盘算着要狸猫换太子,其实她一早就偷听到了这件事,如果她当时告诉顾璇夫妻俩,或许事情还有转机,可她不愿看见好姐妹日子过得太过滋润,更不想她一飞冲天成为官太太,所以她就将这事儿给隐瞒了下来。
后来沈易一家子离开沈家,她一跃变成了沈家主母,原本以为她扬眉吐气的日子就要来了,但事实上,在老秦氏眼里,她就只是一个免费的老妈子,伺候她的饮食起居,还要见天儿的哄着她让她高兴。
后来一家子搬到京城稳定下来后,沈容更是一房一房的小妾迎进门,丝毫不顾及她这个正妻的面子和想法。
她不是不生气,不怨恨,这是每次想到不知道顾璇现在在哪儿吃苦,她就觉得这些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
上次沈容在宴会上见到沈青书后,回来就派人将他查了个底朝天,得知他们一家子这些年日子并不好过而且沈易已经死了的时候,她不知道心里有多舒坦。
就算她儿子考中举人了又怎么样,她终究是个寡妇。
老秦氏说让她去和顾璇打好关系以此来威胁沈青书时,她内心虽然虽然抗拒,但更多的却是期许。
时隔多年,自己总算也有被她羡慕的资本了。
可事实,似乎并不是她想的那样。
就算过了很多年,眼前的人也并不像她想的那样蓬头垢面,老态尽显相反,她打扮的极为利索,眉眼之间,还能看出来当年的那种温婉与文雅,更重要的是,岁月似乎十分的善待她,在她脸上,几乎是看不到什么皱纹的,那皮肤细嫩的就像剥了壳的鸡蛋一样。
反倒是自己,这几年在老秦氏的磋磨下,身材也走样了,皮肤也不如之前紧致了,更重要的是,她的鬓间早已爬满了白发,明明是相同的年岁,但自己看着却比她老了好几岁。
元氏当然不知道,沈母这一水儿的好皮肤,都得意于平日里乔月保养得当,至于白发,那更是一盒染发膏就能解决的事儿。
如今沈家每况愈下,她已经许久没有买过胭脂水粉了,自然也就不知道,京城新开的那家妆品铺子桃花面,就能解决她的困扰。
元氏心里酸水直冒,有些愤愤不平,但面上却还是一脸的开心。
说个不停,“从那天知道青书在京城后,我就想着或许你也来了。但当年那事儿,到底是……的错,我也是没脸见你,却不想今日竟然碰巧遇上了。怎么样,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吗?”
“还好,暂时算过得去。”沈母语气稍显激动,看得出来,她也是开心的。
在这京城,除了沈青书和顾远她们,元氏算是她唯一认识的人了。
至于当年的事儿,元氏一个妾氏也改变不了什么,所以也怪不得她。
“那就好那就好,这些年,我每次想起这件事就无比自责,要是当时我能帮上忙的话,说不定你们……”元氏哽咽的有些说不下去。
“都过去了,就别想了。”沈母拍拍她的手安抚道。
元氏点点头,许久才平复了心情,这才注意到在一旁静静喝茶的乔月,“这位是?”
“这是青书她媳妇乔月,月儿,这是你……元姨。”
沈母顿了顿,终是没让乔月唤她大伯母,此时此刻,她实在不想提起沈家那些晦气的人。
哪怕她知道,元音现在已经是沈家的当家主母了。
沈母只是不想再和沈家扯上关系,但元氏却在听见她的介绍后,脸色微不可见的冷了一小。
按照辈分,这乔月合该叫她一声大伯母才对,顾璇却偏要说什么元姨。
她是觉得,以她的身份,哪怕已经坐上了沈家主母的位子,也不配让她的孩子叫一声伯母吗?
元氏心里有了芥蒂,说话的语气都冷了三分,面对乔月的问好,只是淡淡的“嗯”了声。
不过目光在乔月身上流连时,却忽然注意到乔月手上的老茧。
她也是村里出来的,自然明白那意味着什么。
这个叫乔月的,似乎也跟她一样,出身不怎么样啊。
顿时,元氏心里像是平衡了些,开始向沈母打听,“这青书媳妇儿长得漂亮,看着也文静端庄,不知是那家的闺女。”
“她父亲是个商人,去世的早,从小在村里,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沈母说。
“原来竟是青梅竹马。”
“也算是吧,”沈母点点头,语气颇为骄傲,“这丫头有本事,在家时就开了一家胭脂水粉店,现在来了京城,又开了分店,是我们青书好福气啊!”
“确实是好福气,能娶到这么能干的媳妇。”元氏跟着应和,嘴上跟着沈母在夸乔月,心里却不这么想。
一个乡野村姑,还是个孤儿,如今就算有了富贵,也只是个商女。
商人,那可是最低等的阶层,如何能配得上沈青书那个读书人。
而且……
元氏继续打量乔月。
看她下巴尖尖,一看就是克夫之相,这样的人娶进门,也不怕折了沈青书的运。
元氏继续不动声色的试探,”哎,这一晃多年,青书居然已经成婚了,我这个做姨的,没去亲自观礼也就罢了,连个贺她新婚的礼都没送,也是当的失职。”
“也不算失职了,月儿和青书的婚事还没办呢,我是预备着等过完年天热了就给办了,所以你这当姨的礼物,还是能来得及送的。”沈母说。
居然还没办婚礼,那也就是说,沈青书现在和这个商女暂时还没什么关系了。
那岂不是……
元氏一下子高兴起来,心里也开始盘算起来。
她知道这辈子她估计是比不过顾璇了,那既然比不过,不如利用起来,顺带着也就将老秦氏嘱咐她的事情给办了。
“那就好那就好,来得及就好。”元氏笑着说,目光若有似无的落在乔月身上,让她感觉很不舒服。
回去的路上,乔月就想沈母打听这个元氏。按道理,元氏可是沈家的当家主母,沈母不该是怨恨她的吗。
“她也是个可怜人,当年她娘突然去世没钱埋葬,她自个儿卖身葬母,被买进了沈府,后来又成了沈容的小妾。方才你也听到了,她现在虽然是沈家的主母,但她的日子也不好过。”
“可我总觉得她怪怪的。”乔月说。
一般人见了好友,那都是报喜不报忧的,可她倒好,把自己说得那么可怜,好像是故意博人同情似的。
沈母自然知道乔月指的是什么,笑着解释道:“她就是这个样儿,她家一直生活困难,她家兄弟姊妹又多,就养成了这种抱怨的性格,但她心还是好的,当年我身上有了青书后,还是她总来看我,教我一些我不知道的怀孕技巧。”
也正是因为这些,所以即使自己十分怨恨沈家人,但还是对她心存感激。
“那估计是我想多了吧。”乔月耸了耸肩。
既然沈母都说她她没问题,她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两人回到店里时天已经快黑了,沈青书兄弟俩已经回来了,正做好了饭等他们呢。
饭桌上,沈母就跟沈青书提起了元音。
沈青书对这个元姨还是有点记忆的,小时候她还经常抱他,给他带好吃的,对他们一家都极好。
“我觉得沈家是沈家,你元姨是你元姨,我们对沈家的怨恨,不该牵连到她。”沈母说。
做人要懂得知恩图报。
另一边,元氏回到家,就将偶遇沈母的事儿告诉给了沈容。
这段时间,沈青书忽然在京城名声大噪,连带着他也不敢轻举妄动。
他娘先前还想着用曾经对付沈易的方法来对付他,如今看来,明显是行不通的。
这要是惹恼了他,他随便抱个大腿都能把他们沈家碾碎。
但他又不想放弃沈青书这棵大树。
虽说他现在只是个举人,但她也听人说了,沈青书学问极好,而且又十分好学,只要他咱会试中正常发挥,考个进士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原本他还想着怎么跟沈青书打好关系呢,而且之前鲁莽的派人将他带来,显然已经让他失了先机。
却不想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元氏居然和那人搭上关系了。
沈容看元氏那样子,就知道她已经有计划了,“你想怎么做?”
“还能怎么做,当然是和阿璇搞好关系了。”元氏卖着关子不愿意说:“对了,今年过年,咱们把丝丝接过来一块儿吧,刚好也热闹些。”
元氏忽然说。
“丝丝,就你小弟的那个闺女,”沈容眼中浮现出一张俏脸。
元丝丝是元氏最小的弟弟的女儿,今年刚到及笄之年,长得如花似玉的,十分可人。
“你怎么忽然想让她来家里了?”沈容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总觉得元氏是要搞什么幺蛾子。
“哎呀你别管了,反正是好事儿,你去跟娘说说,她会答应的。”
元氏的小弟是个镇守,当时元氏被沈容收房后元家得了一笔钱,元父用这笔钱,供了她小弟读书。这个镇守,也是她偷偷变卖了沈容送她的珠宝首饰给捐来的。
但不管怎么说,这大大小小也是也算是个官。
沈容办事儿倒算是利落,第二日,元丝丝就被接了过来,还是老秦氏亲自送到她院儿里的。
老秦氏不是沈容,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被糊弄过去的。
元氏不怕沈容那个色厉内荏的草包,但对老秦氏的惧怕却是从骨子里的,所以当即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
老秦氏沉吟片刻,点了点头,“倒也确实是个办法。”
若是两家的联姻真能成,到时候亲戚里道的,她就不信沈青书会不看在丝丝的面子上对沈家好点儿。
至于那个贱人嘛,哼,有时候,亲娘也比不上媳妇的一句枕边话。
老秦氏允了元氏的想法,为保计划万无一失,还特地花钱将元丝丝从内到外给捯饬了一边。
人靠衣裳马靠鞍,元丝丝本就长得美,如此一来,倒是更加国色天香。
“甚好,甚好。”沈容面上淡定,但其实馋的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但他也知道,元丝丝寄托着自己老娘的重任,他要是敢动,估计他娘马上就能将他赶出府去。
算了,他还是到怡红院去找找乐子吧。
下午,元氏就带着元丝丝去找沈母。
据她说,元丝丝是父母出远门儿了,所以由她暂时代为照顾,只是这孩子性子内向,比较黏着她,所以她就也带着过来了,还希望沈母不要介意。
一个小辈,而且看着就乖巧,沈母自然不会说什么,乔月虽然奇怪这位元小姐为何打扮的如此隆重,但还是啥也没说。
毕竟,穿什么是人家的自由。
临近年关,店里也是忙得很,乔月给她们上了茶,就去前头忙了。
元氏和沈母拉家常,元丝丝坐在一边,听得极其无聊。
她不明白,她大姨究竟是咋想的,竟然想让她勾引男人。
她虽然只是个镇守之女,但好歹也是官宦之家,而且从小她爹就注重对她的培养,寻常女子会的那些针线女红她会,寻常女子不会的琴棋书画她也精通。而且她知道自己长的不差,所以自幼时起,她就发誓一定要嫁给有钱有势的长得又好看官宦子弟。
她知道这个什么沈公子是个举人,据说还前途无量,但若是长的丑的,她也是看不上的。
看元氏似乎聊得太尽兴将她给忘了,元丝丝不满的偷偷扯了扯元氏的衣袖。
元氏这才想起她来,不动声色的转了话题,“哎,不是说青书今日就沐休了吗,怎么不见他人呢,那日在沈家她走得急,我都没来得及和他说说话。”
“哎哟,一时到把这茬儿给忘了,这孩子之前还说起小时候你总给他带东西吃呢。人在家呢,不过他在书房温书呢。”沈母站起身,“你们先坐坐,我去叫他。”
沈母起身出去,元氏这才得了空,细细的打量着沈母的房间。
沈母的房间是乔月着意收拾出来的,里面的布局,都是她从顾夫人哪儿打听了沈母年轻时的喜好来安排的。虽然说不上又多贵气,但处处都显得有一种内敛的文雅,沈母很喜欢。
元氏不懂这些文邹邹的东西,她只知道,沈母床头的月白纱,一匹就价值不菲,更知道,那桌上摆着的紫玉青樽,他家里也有一个,但因为贵重,被沈容给束之高阁了。
她原以为沈母嘴里的胭脂水粉店只是个一般的小店,却不想规模竟是这样的大,而且看那店里满满的客人,一天的流水不知道得有多少。
她就不明白了,老天为何这般偏爱顾璇,年轻的时候有疼爱她的相公,老了之后儿子又考中了举人,家里还这般富有。
“我告诉你,你可得好好把握这次的机会。”元氏恶狠狠的说。
只有事成了,这些都和她扯上关系,她心里才能平衡一点。
但她的警告,元丝丝却觉得很是无所谓,她当然知道她这个大姨其实是嫉妒人家有钱。
但那又怎么样呢,反正她是不会因为钱而降低她的标准的。
两人大眼瞪小眼的静坐着,很快,外头就传来了脚步声。
元丝丝寻身往门口看去,厚重的帘子掀开,便是一张俊美到让她忘了呼吸的脸。
眼前的男子剑眉星目,面如冠玉,一身玄色的棉袍,不但不显得臃肿,反倒是衬得他身形颀长。举手投足间,尽是风流才子的文质彬彬。
当真是个美男子。
元丝丝脸颊一阵发烫,竟是连呼吸都给忘了,只觉得心里像是有一头小鹿乱撞,快要跳出来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