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沈某人发誓, 他没有失踪,他只是一直找不到人帮忙,所以, 才连续几天没有消息。
“只是要答案的话,最快明天,最晚后天。”沈老爷子说。
“成。”那么多天都等过来了,不差这一两天……才怪。再不吃肉,她就要暴走了。
今天无论如何也要吃到肉, 买不到新鲜的肉, 去国营饭店吃一点解解馋也好。
“还有别的事吗?没有,就送我们去买肉。”
“有。”沈追司说, “我爷爷的身体还要再吃几颗苹果才能痊愈?”虽然再背信弃义后,再找他们要苹果多少有点厚颜无耻, 但是为了他爷爷,厚颜无耻就厚颜无耻吧!
“你总共吃了多少颗?”许新月问沈老爷子。
“你看不出来吗?”沈老爷子下意识反问。
“你猜我看不看得出来。”许新月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沈老爷子猜不出来,只能如实回答道:“四颗。”他们前后总共给了他七颗苹果,他上交了三颗,自己吃了四颗。
许新月回想了下第一次见他时, 他的身体情况,再看他现在的身体情况, 认真计算出一个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准不准确的数字。
“还要再吃五颗吧?”她说。
“为什么加个吧?”听起来,一下就不靠谱了。
“因为我也不确定他再吃几颗能痊愈, 只能根据他的身体情况, 说个大概数量。”许新月如是道,“还能不能再匀给他五颗?不能就不管了。他自己都不爱惜自己的生命, 我们没必要替他爱惜。”后面这话, 她是对许冬至说的。
许冬至能说不能吗?能, 但是没必要。
虽然沈老爷子他们把苹果的存在上报给国家给他们造成一定的困扰,但身为一名华国人,他很庆幸自己的国家能拥有像他们这样为国为民的军人。
“能,但我最多只能再匀五颗,希望老爷子不要再把苹果上交给国家了。”带有治疗效果的苹果是不可复制的,即便上交再多,也研究不出什么来,不然,他们早就上交了。
“好。”沈老爷子嘴上答应得挺痛快的,但心里是怎么想的,只有他自己知道。
许冬至也只是嘴上说说,他要是不听劝,又把苹果上交给国家了,他们也不可能见死不救。
所幸他的身体已经好了很多了,只要再吃几颗就能痊愈。
说完苹果的事情,许新月又问了沈追司一遍,还有别的事吗?没有,就送他们去买肉。
沈追司没有别的事了,但也没有送他们去买肉。
沈老太太知道他们姐弟俩今天要过来,一早就去买了菜,打算好好款待他们,其中就有肉。
许新月得知有肉后,就没急着走,和许冬至一起留下来。
但现在距离吃晚饭时间还早,沈追司怕他们姐弟俩无聊,就带他们在大院里四处逛逛。
大院挺大的,但说实话,没什么可逛的。
许新月刚逛了一会儿,就无聊地打起哈欠来。
许冬至倒是逛得津津有味,他从小长在乡下,没见过什么世面,看什么都觉得新鲜,一路上问了沈追司不少问题。
沈追司基本有问必答。
当然,答的都是一些能答的,许冬至也没问不能问的。
三人一路走走停停,气氛还算和谐,直到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
“这两个就是卖你人参的人?”问沈追司这话的是一名军人,明知故问。
这名军人,许新月和许冬至并不陌生,因为有过一面之缘,在药店的时候。
当时,沈追司买不到百年人参,本想退而求其次买五十年的,但知道跟药店预订五十年人参的人是他后,他连争取都不带的,直接就放弃了,很明显是知道争取也没用,不想浪费时间。
而他明知道沈老爷子正等着人参救命,却还想着为难沈追司,和沈追司的关系可见一斑。
沈追司和对方的关系确实不怎么好,甚至用死对头来形容都不为过。
两人都是军三代,从小一起在大院里长大,长大后,又进了同一个军营,因为各方面的条件都很相似,平日里没少被人拿来作比较。
比起来有输有赢,也算是旗鼓相当。
但对方,也就是秦让,是个好胜心极强,且寸步不让的。
对和他旗鼓相当的沈追司,他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没有一刻不想把他按在地上摩擦。
沈追司骨子里也是个不服输的,看秦让同样不顺眼,但他一开始只是把他当成对手,直到被他一次又一次恶意挑衅后,他才变得像他一样,没有一刻不想把他按在地上摩擦。
两人也就此变成不是敌人,但胜似敌人的死对头。
见到秦让后,沈追司就差没有把“晦气”二字写在脸上,但也没对他视而不见,很冷漠地回了句:“干卿甚事?”
“他想说的其实是关你屁事。”许冬至在后面小声给许新月翻译。
他说的真的很小声,但架不住沈追司和秦让都是侦察兵出身,耳力极好,尤其是秦让,他的眼力不及沈追司,但耳力比沈追司好。
许冬至和许新月说的话,他听得一清二楚。
虽然知道沈追司就是这个意思没错,但这么直白地说出来,听着还是觉得刺耳。
因此在听完许冬至的话后,他那想刀一个人藏都藏不住的目光就落在了许冬至身上。
许冬至察觉到他投来的目光,非常没出息地躲到了许新月身后。
许新月对上他的目光倒是丝毫不慌,甚至还问了一句:“你瞅啥?”
许冬至听了,很怕秦让回她一句,瞅你咋地,然后,两人就干起来了。
好在秦让最终什么也没回。
他的性格虽然挺恶劣的,但从小受的教育和沈追司是一样的,作为一名军人,他的使命是保护人民,而不是对人民动手,作为一个男人,除非必要,不然,他也不会对一个女人动手。
哪怕这个女人看起来真的很嚣张,连一向嚣张的他见了,都隐隐有点自愧不如。
“你给的底气?”这话他问的是沈追司。
沈追司在说谎和说实话之间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说实话。
“不,她自己有底气。”
这个回答倒是出乎秦让的预料,他忍不住多看了许新月一眼。
小丫头长得挺好看的,气势也足,就是身板看起来有点瘦弱,不是当战斗兵种的料,但养养的话,还是可以当一名文艺兵。
“你想让她当兵?”
别说,沈追司还真有过这样的想法,但只是想想,因为他看得出来,许新月对当兵毫无兴趣。
不过,提都提了,他还是顺口问了许新月一句:“你想当兵吗?”
“不想。”许新月毫不犹豫道。
她虽然没当过兵,但知道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她一个连服从和听从怎么写都不知道的人,怎么可能想当兵。
她目前只想在向阳大队那一亩三分地里和陆白,还有许冬至一起,过他们的小日子。
沈追司料到她不想,听她说不想,倒没觉得惊讶,只是有点小遗憾。
据他观察,她的五感比常人敏锐很多,身体素质也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弱,还有勇有……好吧,只有勇,没有谋,但加以培养的话,还是有很大的机会能成为一名出色的侦察兵的。
嗯,他从来不觉得许新月能成为一名文艺兵,因为文艺二字和她完全不搭边。
相比于舞台,她更适合待在战场上。
可惜这么一个天赋极佳的人,她对当兵毫无兴趣,整天只想着吃肉,哦,最近还多想了一个小洋房。
秦让不了解许新月,不知道她不想当兵,所以,当他听到她说不想的时候,别提有多惊讶了。
这个年代的人大多都有拥军情怀,能当兵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且光荣的事情,秦让就一直以自己是军人为荣,他没想到居然有人会毫不犹豫地说自己不想成为一名军人。
“不想当兵,你和他走这么近做什么?不会是想成为军嫂吧?”
“你胡说八道什么呢!她是我妹妹,而且,她有对象。”沈追司严肃道。
“她是你谁?”秦让怀疑自己听错了。
“我妹妹,我认的干妹妹,我们家老爷子认的干孙女。”沈追司说。
“因为他们姐弟俩用人参救了你们家老爷子的命?”秦让问。
“对。”沈追司点头。
秦让感觉自己错过了一个干爷爷……呸!他自己有爷爷,他爷爷各方面条件都不输沈老爷子,当然,也没赢就是了,总之他自己有爷爷,不需要干爷爷,所以,什么都没错过。
倒是许新月他们姐弟俩因为他捡了漏。
“你们俩应该感谢我。”
“感谢你什么?”许新月狐疑道。
“感谢他见死不救,不把人参让给沈……大哥,让我们俩捡漏。”许冬至从她身后探出个小脑袋来说。
“见死不救是不对的。”在末世,见死不救很正常,因为你永远也不知道你救的到底是人,还是蛇,最好是别救,免得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在这里,不管是许冬至,还是陆白,都告诉过她,见死不救是不对的。
入乡随俗,她现在也觉得见死不救是不对的。
“对,见死不救是不对的。”沈追司点头附和,“你们俩千万不要和他学。”
秦让:“……”
秦让没想见死不救,他就是习惯给沈追司添堵,虽然在那样的情况下,有点不分场合。
“我没想见死不救。”他想的是先把人参买下来给他爷爷,再让他爷爷把人参给沈老爷子。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