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背景颜色: 浏览字体: 加大
选择字体颜色: 双击自动滚屏:(1最慢,10最快,再次双击停止)
最新小说 | 女生热门 | 男生热门 | 纯美小说下载排行 | 编辑推荐
返回小说简介 | 返回章节目录 | 返回穿越小说 | 返回网站首页 好看的穿越小说电子书下载,尽在久久小说网,记得收藏本站哦!

七零全家穿越日常[年代] 第139章 采风

作者:枝问雁 · 类别:穿越小说 · 大小:630 KB · 上传时间:2021-10-16

第139章 采风


因为文大的宿舍床位紧张,只有外地的学生都住完了之后还有空余床位,本地的学生才能申请,不然的话学校都是建议本地学生走读的,除非家里情况实在困难,住房面积紧张,才能破例安排。


而阿浓她自然算不得家里住房紧张的那一批学生了,所以她自然是要走读的了。而这么一来,她的开学报道就简单许多了,只需要到学校那边走一趟办些手续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像外地的学生一样大包小包地去往宿舍搬行李。


不过虽然阿浓只需要去学校简单报道,但是却又是全家出动的一次,毕竟对于家里人来说,这可是一个重要的日子,报道开学第一天呢,他们怎么能不陪着阿浓去呢?之前老大和安安开学的时候,可都是全家一起出动的,这次轮到阿浓开学,当然是一样的待遇了。


谢钧他也过来跟着一起送阿浓开学报道,而李家人因为谢钧这两年经常和他们在一起,所以对谢钧也来送阿浓开学报道的行为习以为常,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阿浓她当时跟着爸爸妈妈一大家子,过来一起送大哥和小弟开学报道的时候还没有觉得有什么,但是现在轮到了自己,她就觉得有些尴尬了,五个人一起过来送她报道,浩浩荡荡的,来学校报道的一路上都是被人注目着,因为学校里一大家子一起来送开学报道的情景,还是比较罕见的。


但是阿浓想到了自己的当时也是送大哥和小弟的一员,大哥和小弟当时说不定和她也是一样的感受,所以这个时候面对着一大家子人都要来送她开学,她就只能摊手默认了,而且这也是他们一家人互相关心的表现,她虽然觉得被人这样一路盯着有些尴尬,但是心里对家里人这样重视的态度是很高兴的。


不过她对谢钧也跟着家里人一起来送自己有些不解,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谢钧现在在私人研究所搞研究吧,正是起步阶段,应该很忙的吧?怎么会有时间来送自己开学呢?这多浪费时间啊!


谢钧早就知道阿浓可能会问他这个问题,所以理由早就准备好了,“我进入私人研究所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时间自由,可以自由支配,再加上现在研究遇到了瓶颈,出来走走,送你开学,说不定还能得到什么灵感呢,并不浪费时间。”


阿浓又没有进入那个私人研究所,自然是对谢钧到底有没有遇到瓶颈不清楚了,再加上她一向信任谢钧,所以这会儿自然是相信谢钧的话了,没有再对谢钧来送自己有什么疑问。


只是李山他天天在实验室待久了,这会儿一听谢钧研究遇到了瓶颈,就忍不住和谢钧聊了起来,幸亏谢钧并不是全骗阿浓的,所以这个时候才没有被问住。他的确是遇到了瓶颈,但是他有自信攻克,这个瓶颈还没有到让他没有灵感必须出来歇几天的程度。


至于谢钧为什么会在研究所毕业选择进入私人研究所,这也是说来话长的事情。


其实谢钧他现在已经研究生毕业了。对了,忘记说了,他在读研究生的时候,还曾经进入了李叔叔的实验室担任了一年的实验助手。


这一来是因为他自身能力足够,二来就是因为李叔叔对他的提携了,所以才会让他这么一个初出茅庐的学生担任自己的助手,如果不是李叔叔对他的提携,他就算是再怎么天赋异禀,在没有做出足够令人瞩目的成绩之前,是不可能在这么浅资历的情况下,进入一个李叔叔的实验室做助手的。


而在这一年里,谢钧从李叔叔那里学到了很多,李叔叔对他也可以说是手把手带着的,而他本就聪明,如果在这中情况下还不能开窍,就白瞎他的天赋了。


以前谢钧的目的便是进入实验室,但是在进入实验室这一年里,他发现这中选择并不适合他。首先进入国家实验室,在没有资历的条件下,他就只能进入其他人的实验室担任助手或者是研究员之类的职位,并不能自己独立开展实验项目。


除此之外,国家对于实验经费的审批十分严格,钱都是用在刀刃上,目前他所感兴趣的领域并不是国家实验项目的重点,所以他要是选择进入国家实验室,以他现在这样的资历,很难获得实验经费。当然,不自由也是一个方面,他并不适合国家实验室的条条框框,他更想自由的研究自己喜欢的东西。


所以权衡之下,他选择了进入私人实验室,这个实验室是他舅爷爷全权投资的,现在已经挂在了他的名下,因为是私人实验室,所以经费也是由他全权支配的,他在这个私人实验室可以选择自己的研究方向。


再加上他家里在政府的关系,他以后如果在研究上出了成果也自然是第一考虑国家的。他的奶奶在去世之前将名下的财产分为三份,他爸只有他一个儿子,所以那些财产自然都是他的了,而他的舅爷爷因为没有孩子,所以心思一直都是放在他和几个堂哥堂姐身上的,钱从来没有少给过。


所以在这中情况下,谢钧是真的不缺钱,他对钱也并不是那么重视,他享受的是研究的过程,所以对于研究成果到底是给谁并不在意,他家里和国家本就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自然是愿意把研究成果拿出来与国家合作了。


谢钧的研究所离文大距离并不远,开车十分钟就可以到了,所以他早就盘算着以后多来文大看望阿浓,悄无声息地融入到阿浓的生活中了。私人研究所有一点就是好,那就是谢钧可以自由安排时间,且研究所是他自己说了算,他每天到点就可以从研究所那边出来了,来看阿浓的时间当然是也多了不少。


汉语言文学专业女孩子很多,一个班上只有三个男同学,可以算是典型的阴盛阳衰的专业了,而谢钧在来学校这边见过阿浓班上同学,尤其是那三个男同学之后,他就放心了不少,那都不是阿浓喜欢的类型。


谢钧对阿浓也算是有些了解的,旁的不说,他对阿浓喜欢好看的人这一点是深信不疑了,那三个男同学虽然说长相不丑,可以算是很周正了,但是绝对算不上帅,所以阿浓对他们肯定是不会起喜欢的心思的。


而阿浓她穿越之前才上大学没几天,还没有和同学们熟悉呢,然后就出车祸了,四舍五入就等于没上过大学,所以现在上了文大之后,一切都觉得新鲜的很。


班上的女孩子很多,按理来说女孩子多了纠纷自然也是会起来的,当然男孩子也是一样,总是会出现一些矛盾的,但是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怎么着,阿浓很幸运,因为她班上的女孩子性子都非常好,大家都是很可爱的女孩子,开学三个月了,一直相处地很好,这也让她们班的辅导员暗暗称奇,觉得带着她们这一届学生实在是太省心了。


而这个时候大学的活动虽然没有后世的多,但是社团还是有的,只是都比较正经,没有像后世那么多的新奇社团而已。


阿浓她加入的是文学社,社里的大多数的成员都是她专业的同学,所以很快就熟悉了起来。因为有着共同的社团和共同的专业,阿浓虽然没有住校,但是也还是交了好几个亲密的朋友,她们每天聊的东西也很简单,都是一些关于写作方面的东西。


马上就要放寒假了,阿浓她们文学社的几个女孩子约定放假的时候出去采风,寻找灵感。写作这个东西是需要灵感的,天天待在学校见的东西少了,写东西的时候自然会觉得有脑子不够用的时候。


这次她们五个女孩子一起行动,其中只有一个是外地的,不过那个女孩子也和家里说了,放假会晚点回去的。


阿浓她们这次采风的主题是关于首都传统古建筑变迁的内容,这也是因为之前在上课的时候,她们的教授有些伤感地提了一些传统古建筑消亡的事情,所以才引起了她们几个女孩子的好奇,最终趁着放假去把整个首都的传统古建筑走访一遍。


因为安安才和老师从外省演出回来,学校那边没有事情了,所以这个寒假时间上很空闲,便作为此次采风的编外人员,跟着阿浓她们一起出去,顺便带着相机帮忙拍照,毕竟这些古建筑单是用脑子记是不可能记住全部的,所以阿浓才想着用相机拍下。


谢钧本来是要跟着一起帮忙拍照的,但是他研究所那边有事情,而且李叔叔也知道他那边的大概进度,他去帮忙一天可以,但是要是天天扛着相机跟着一起肯定就会让李叔叔他们起疑的,所以谢钧只能放弃这搁想法,继续待在研究所搞研究了,只是偶尔打电话过去问一问阿浓关于采风的事情。


不过虽然谢钧不能跟在一旁帮忙拍照,但是至少这次跟在阿浓身边的是安安,而不是什么其他陌生的男同学,所以谢钧放心了不少,要是真的有其他男同学跟着一起,就算谢钧对阿浓的审美有信心,但是肯定还是会忍不住担心的。


“怎么样了?明天还要去吗?我可以跟主人说一声,你们去多久都可以。”谢钧在电话里对着晚上回家了的阿浓说道。


“啊!这样真的行吗?我们明天再去不会打扰吗?”阿浓她们这次去的是一处私人园林,面积很大,阿浓和同学们在里面逛了一天,拍了上百张照片,但就是这样,也才把这处园林逛了一遍。


“没事,那位叔叔和我爸爸关系很好,你们去多久都没问题的。”


第二天,阿浓把这个好消息说给朋友们听,大家对于还可以继续接着去那处园林都非常高兴,这园林是私人的,她们没想到还能接着去逛,这简直不要太高兴了,所以听到了这个事情后,她们瞬间把昨天脚都要走废了的感觉抛之脑后了,每一个人都表示我还是逛到天荒地老。


但同时她们也对阿浓口中的那位叫“谢钧”的男子很好奇,而阿浓这个时候还没有谈恋爱的那根筋,自觉和谢钧就是纯纯的朋友关系,所以半点没有隐瞒地把自己跟谢钧的事情和自己的好朋友们说了。


阿浓没有谈恋爱的那根筋,看不出谢钧对她的喜欢,但是她这群好朋友里有谈了对象的啊,那个女孩子和男朋友是从高中就认识的,所以可以算是对男生的那些小心思很了解了。


她在听阿浓说完,通过说的那些事情,便瞬间察觉出这个叫谢钧的男人对阿浓肯定不是单纯的朋友之情,她确定这个谢钧肯定喜欢阿浓。


女孩子之间是没有秘密的,一时间阿浓的几个好朋友都知道了这件事,但是她们都默契的没有和阿浓说,因为她们担心万一自己跟阿浓说了,阿浓本来不喜欢那个谢钧的,但是因为她们说的话反而认不清自己的感情,把朋友之情当作男女之情怎么办?那不是害了阿浓吗?


所以经过大家的商量之后,她们决定还是不告诉阿浓了,就让阿浓和这个叫谢钧的竹马自然相处吧。如果他们之间有缘分,就算她们不说,这两个人也是会在一起的。


不过虽然她们没有跟阿浓说这个叫谢钧的喜欢她的事情,但是却旁敲侧击地让阿浓答应带大家看一看这个叫谢钧的男人是何方神圣。,请牢记:,


140、朋友相见


阿浓这个时候不知道几个好朋友的心思, 这会儿只以为她们对谢钧有些好奇,所以就答应在下次谢钧来学校看她的时候,带着好朋友见一见谢钧。


因为两世都被家里人保护的太好了, 也从来没有进入过社会,更没有谈过任何恋爱, 所以阿浓虽然两世都活了十八岁, 加起来这都有三十多年的时光了,但是她的心智根本没有成熟多少,这会儿就算谢钧对她非常好, 她也只觉得谢钧是因为他们从小一起长大, 才对她这么好的, 从来都没有往谢钧会喜欢她的方向上想。


她对自己和谢钧之间的关系坦坦荡荡的,这会儿只当做是把一个男性的好朋友介绍给几个女性的好朋友认识,在她心里这就是一件平常地不得了的事情, 半点没有什么扭扭捏捏的意思。


谢钧他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阿浓要把自己介绍给她的朋友们认识, 但是他对阿浓这么做求之不得, 虽然他现在还不是阿浓的男朋友,但是不管怎么样, 他却在阿浓的好朋友面前露面了,这四舍五入也就跟男朋友差不多的。


当然这些也都是谢钧在心里随意想想, 实际上就算是他再想当阿浓的男朋友, 在没有追上阿浓,经得阿浓的同意之前,谢钧是绝对不会在阿浓的朋友面前以男朋友自居的,他担心万一阿浓真的不喜欢自己,自己却以阿浓的男朋友自居会给她带来困扰。


对待这次阿浓朋友之间的会面,谢钧很重视。不认识他的与他不太亲近的人会说他性子冷, 不好相处,但是对于谢钧来说,只要他愿意,令人觉得如沐春风也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这一切只在于他愿不愿意。


因为阿浓重视她这群朋友,所以谢钧当然愿意在阿浓的朋友面前卸下冷淡的那一面,变得平易近人。


对于阿浓来说,这只是自己的好朋友之间的一次简单的见面,但是对于谢钧和那几个女孩子来说,却不是这么一回事。


那些女孩子她们是想看一看阿浓身边存在的这个潜在追求者到底是何方神圣,顺便替阿浓考察一下,而对谢钧来说,他则是要趁着这个机会融入阿浓的交际圈,这样也能拉近他和阿浓的关系,让阿浓对他更加亲近。


总之,这次见面除了阿浓之外,其余的人都是各怀心思,但是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是抱着对阿浓好的心思的。而阿浓处在中间浑然不觉,还在积极地活跃气氛。


“我们这次采风活动马上就结束了,这段时间可是搜集到了许多的素材呢,我已经想好要写什么了。只是再过一个多星期就要过年了,到时候还要准备过年的事情,就又到了忙的时候,只能等年后才有时间写东西了。”阿浓托着腮对着谢钧还有自己的好朋友说道。


迟新梅也就是这几个女孩子中个子最高的那一个,伸手好笑地摸了摸阿浓的头道:“我们搜集的到的资料素材都在这呢,也跑不了,等年后整理完再开始写也是一样的,不用急。”


阿浓她因为上学早,现在算是班里年纪最小的,迟新梅她们几个都比阿浓大,习惯了把阿浓当作妹妹对待,所以这会儿看着阿浓托着腮的可爱模样,迟新梅没忍住手,又伸手摸了阿浓的头。


而阿浓她还没来得及躲,就被迟新梅得逞了,她立马也要伸手摸回去,但是迟新梅就是一脸看小孩的模样,任由她摸了回去,这让她一点都没有成就感。


她心里有些郁闷,按照实际年龄来讲,她可是比这群人年纪都大的,她可是活了两世的人呢!可是为什么自己现在却总是被当做小孩子一样看待?难道是因为她长得太嫩了吗?


如果阿浓把这话问出口的话,迟新梅绝对会告诉阿浓说不是。其实阿浓她现在一米六五,个子在女孩子之间虽然不算高,但是也绝对算不上矮了,再加上她又是明丽逼人的长相,单是站在那里不动就漂亮地不像话,所以她和长得嫩是绝对沾不上边的。


迟新梅她们之所以一直把阿浓当作妹妹看,就是因为觉得阿浓实在是太单纯了点,如果她们看了几十年之后的那些言情小说,这个时候她们大概就会脱口而出“傻白甜”这三个字了。


在她们眼里,阿浓就是一个傻白甜,而且她们都比阿浓年纪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能不把阿浓当作妹妹对待吗?更何况阿浓性子又好,她们怎么可能不喜欢阿浓?


不过这些话她们是不可能和阿浓说的,免得阿浓又恼羞成怒偷偷生闷气了,虽然气鼓鼓的样子也很可爱,但是她们可不舍得让阿浓生气。


阿浓完全不知道自己几个好朋友都有着这样的想法的,不然她要是知道了,就绝对是要在她们面前证明自己不是傻白甜的。她怎么可能和傻白甜沾边呢?阿浓她从来都觉得自己比同龄人要成熟呢!


不过阿浓从来都不是记仇的性子,这会儿被迟新梅摸了下头,只生气了几秒就不在意这事了,转头对着谢钧道:“这次谢谢你帮我们忙了,到时候我们写好东西肯定第一个拿给你看,我们这次可是要打算写成一本文学集锦的呢。”


谢钧很给面子地捧场道:“好呀,我还没有见过你写的东西呢,到时候你写好了我一定会认真看的。你下次要是还想去那些地方,提前打电话给我就可以了,我认识那些叔叔伯伯,到时候跟他们打一个招呼就行了。”


有不少古建筑比如园林建筑等,现在已经成了私人的了,一般都是不接待外人参观的,这次阿浓她们可以进去这些私人建筑里面参观都是因为谢钧的缘故,所以阿浓对谢钧是很感激的,这会儿才说出到时候要把写出来的作品第一个给谢钧看的话。


而这次见面,迟新梅她们几个人对阿浓身边谢钧这个潜在追求者也有了一点了解,对于谢钧,其实她们觉得和阿浓还是挺配的,两个人是青梅竹马,认识十多年了,双方家里大人都认识,知根知底的,而且这个谢钧对阿浓又这么好,阿浓和谢钧在一起,总比被外面那些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心思的男生拐走好吧,阿浓这么单纯,万一被那些男生骗了说不定都不知道。


不过虽然她们觉得谢钧挺适合阿浓的,但是现在看着阿浓没有这个心思,谢钧也没有跟阿浓说出自己心思的意思,那么她们也不会插手他们之间的感情之事,因为无论她们怎么想,阿浓的想法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她们能做的就是把阿浓身边出现的那些明显不怀好意的男生跟阿浓隔开,其他的能做的就不多了,只希望这个谢钧给力一点,早点把阿浓这个小可爱给追到手吧。


而等到快要过年的时候,迟新梅她们这些人也要回家去了,不能陪着阿浓一起了,而谢钧这个时候每天一从研究所下班就会去找阿浓,当然他也是有理由的,他家里太冷清了,他爸一直在政府上班,到了快要过年的这段时间也忙得不得了,家里没有一点年味,所以他才来李叔叔家的。


谢钧这个理由李家人都没有怀疑什么,因为谢家的确是这样的,谢同甫他作为政府官员,还是身处高位的那种,忙是一定的了,而家里就谢钧一个,也怪不得谢钧会觉得冷清。


所以林谷兰在谢钧来到他们家的时候是非常欢迎的,他们家人多,正好让谢钧这孩子来他们家热闹热闹。


而有了林谷兰发话,谢钧便顺理成章地在李家待了下去,除去过年那两天,其他时间基本都是往李家这边跑。


谢同甫他是知道一点儿子的心思的,所以对儿子这么做也是乐见其成,他巴不得儿子早点把阿浓那个小丫头给拐来当自己儿媳妇呢。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没有二更,晚安~


141、春晚


“快快快, 下个节目就到了安安了,大家看好了!”林谷兰小声戳了戳身边的家人说道。


李家人这个时候都非常激动,因为安安他上春晚了。今年是八四年, 这是第二届春晚,而安安他能上这个节目, 也是天时地利人和。


安安他的老师在电视总台那边也担任着一个主任的名头, 地位还是蛮高的,再加上今年春晚歌唱之类定下的节目也比较多,安安这个学生在唱歌方面又是有着非同一般的天赋, 所以那位院长也就是安安的老师怎么可能会让安安被埋没, 当然是要抓住机会好好为这个学生盘算一番啊!


现在的春晚才是第二届, 这个时候就算已经到了八四年了,但是电视机依旧是少数人家才能买得起的稀罕物,春晚自然就没有后世那么出名了, 所以安安虽然年纪小, 但是有实力有天分, 还有着一个为他谋算的老师,上春晚便并不是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了。


安安准备的曲子是自己写的自己谱曲的, 名字就叫《森林》。他在音乐这方面的天赋本就不一般,所以自然就不局限在唱歌这一方面上了。


而是只要和音乐艺术沾边的, 他都很擅长, 大约这就是他穿越带过来的种族天赋吧,听说传说中的精灵都是自然的宠儿,擅长音乐艺术也好像是很正常的,阿浓她边等着安安出场,边在下面漫无边际地想到。


这次他们一家还有谢钧和谢钧的爸爸都来到了春晚现场,坐在了前排, 要不是下面不能拍照,林谷兰她甚至是想带着个相机来给安安拍个几十一百张照片的,这可是上春晚啊,听闺女说这在她那个时候,可不是人人都能上的,那为了一个名额都是要抢破头的。


再加上上了春晚就等于上了电视了,这就代表着有无数的人都能从电视上看到安安了,林谷兰她爱看电视,各种节目都爱看,她以前是万万没想到有一天自家儿子也能上电视的,所以心里别提多为儿子高兴和骄傲了。


安安他上场了,他这几年和老师经常跑演出,所以这会儿上台半点不怵,没有显露出丁点紧张的情绪,这也让院长在下面看着很放心,不住的点了点头。


因为李家人坐的是前排,所以安安站在台上很清晰地看见了自己的家人,他对着家人的方向抿着嘴笑了笑,然后在伴奏响起的时候终于开唱了。


要说李家一家人也不是没有听过安安唱歌,但是那个时候气氛不同感觉自然也是不同的,这个时候坐在舞台下面,在这样热烈的气氛中,他们只觉得安安这次唱的比任何一次都要好听,甚至还想着,这学音乐的人跟普通人唱歌就是不一样,这里面就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听着就让人心情高兴。


李家人这还是听过安安唱歌的,他们对安安的歌声还是有些免疫的,所以这个时候听到安安的歌声虽然觉得好听,但是因为听惯了也没有那么大冲击力。


可是那些第一次听安安开口唱歌的现场观众,这个时候就只能说是真真实实被惊艳到了。对于安安唱的歌,他们只想用“精灵般的声音”来形容,歌声里自带一股空灵之感,就算他们都是一群外行人,但是也能从中听出灵性来。


在安安一曲终了鞠躬致敬准备下台的时候,台下响起一阵经久不息的掌声,尤其是李家人,他们鼓掌鼓得异常卖力,毕竟这可是安安啊,是他们家的人,这么厉害,作为家人,他们能不好好为他鼓掌吗?


安安下台后,下一个节目开始之前,不少人都在小声讨论安安到底是哪一号人物,难道是新出的乐坛歌手吗?


不怪知道安安的人少,因为在上春晚之前,安安一直都是在音乐学院里按部就班地进行系统性学习,偶尔会和老师出去演出,但是这个演出也是那种剧院的合唱或者领唱之类的节目,他并未向乐坛发展,所以除了学院那边的人外,自然就是少有人认识他了。


阿浓也在高兴,她觉得安安以后一定会变成一位很厉害的歌手的,她听过目前乐坛新出的一些歌,但是她觉得里面唱的比安安好听的寥寥无几,这并不是因为安安是她的家人她就这样偏袒抬高。而是这就是事实,安安的实力就摆在那里,他绝对会是这个时代乐坛一颗闪亮的新星。


而阿浓想的也没错,甚至比她预想发展地还要迅猛,在春晚过后,安安一炮而红了,几乎是所有看过春晚的人都知道了《森林》这首歌,人人都能跟着唱上一两句。


而安安他和阿浓一样,从小就长得好看,而在电视里这就又是一个增分的点了,人人都知道那个唱了《森林》的李安思不仅歌唱的好听而且长得还俊呢。


而这个时候国内的乐坛也终于发现了安安这一号人,在这之后的一个月,属于安安的邀约络绎不绝,家里的电话就没有停过,更别说那像雪花一样飘来的信了。


在这之后,在院长的帮助下,趁热打铁给《森林》出了唱片,单是第一个月的销量就达到了十五万张,之后慢慢发酵,三个月销量很快就达到了五十万张,这在这个时候的乐坛,实在算得上是不俗的成绩了,这个时候所有人都意识到了,这个叫做李安思的年轻人,未来前途不可限量。


而每一个和李安思见过,并亲耳听过他唱歌的人都表示,天赋这种东西实在是很难比得上的,更别说除了唱歌,那些乐器李安思也基本都精通,这让人甚至都怀疑他是不是有三头六臂,不然哪有那么多的时间把这么多的乐器全都学到精通?


这些都还不算什么,在他们知道了李安思连作词谱曲都擅长了之后,他们简直想说李安思就是一个妖孽了,这还让不让人活了?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被这个比他们小许多甚至是还未成年的孩子给折服了,大约这就是天才吧,让你连比较的心思都生不出来了。


安安他一开始对这样突如其来的走红还不太适应,他本就是一个内敛的性子,并不是很会和人打交道,但是因为喜欢唱歌,喜欢音乐,他便慢慢适应了这样走红的生活,因为无论怎样,他都是可以唱歌的,甚至现在他可以让更多人听到他的歌声,这样看来,走红带来的麻烦似乎也是可以忍受的。


而阿浓也在感叹,她以前是绝对没有想到安安会有着这样的成就的,现在的乐坛,谁人不知道安安这个突然崛起的新星?因为安安的缘故,她甚至还见到了不少在后世地位超然的歌手,他们都抢着和安安打交道,一起交流音乐。


现在是八十年代,也是乐坛开始火热起来的年代,这个时候有些根本不出名是歌手,再过几年十几年都会变得地位超然,但是这个时候他们却被一个不瞒十八岁的少年折服,与这个少年平辈相交,放在穿越前,这个是阿浓绝对不会想到的事情。


幸亏安安只在阿浓开学的时候送阿浓来过学校,所以很少有人知道阿浓与当□□手李安思之间的关系,不然要是知道的话,阿浓现在的生活绝对不会那么平静。


这个时代也是存在追星的人的,安安长得帅唱歌又好听,很难让人去不喜欢他,所以有人会成为安安的粉丝也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学校里这个时候基本上有一半的学生都会唱那首《森林》,随时随地都能哼上几句。


阿浓甚至还听班上同学说,有的宿舍的墙上已经贴上了安安的海报呢,满墙都是,这海报也是好不容易,废了大功夫才弄来的呢。


这一切让阿浓这个距离安安最近的人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这会儿也可算是对安安的受欢迎程度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了。


不过虽然学校里那些同学不知道安安和阿浓之间的关系,但是迟新梅她们几个是知道,因为之前就在过年前那一个月里,安安还一直跟在她们身边,扛着摄影机帮忙拍照呢。


她们当时可没想到那个跟在她们身边看着有些腼腆的男孩子,现在居然会成为这样一个走红到了不知道多红的存在了。


池新梅她们几个其实也挺喜欢安安的歌《森林》的,不过她们也知道分寸,阿浓并不想在学校曝光她和安安之间的关系,这几个朋友当然帮忙瞒着了。


不然要是外面那些人知道安安与阿浓直接的关系,阿浓还能有安生的日子过,还能安心写文章吗?


而安安也知道这事,因为知道池新梅她们几个喜欢自己的歌,所以他送给了池新梅她们每人一张自己的唱片,毕竟《森林》的火热可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


而池新梅她们原本就打算帮忙在外界瞒着阿浓和安安之间的关系,根本就没有想到要什么报酬的,但是现在能白得到一张唱片做礼物她们当然高兴了。


“收拾一下 ,我们去车站接大伯母他们,她们可是终于来了,这次希望她们能多留一段时间。”


林谷兰有些高兴,她之前虽然来到了首都,但是没少和石秀珍这个舅母通过电话 ,所以这会儿大伯母要来还是大伯母她自己在电话里告诉的呢


只是有些可惜了,她奶奶早就去了,不然这个时候林谷兰她肯定是要把奶奶像梁金花这个婆婆一样接到首都来。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感谢在2021-09-22 23:14:11~2021-09-24 00:54:3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喵喵大魔王 5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42、大伯母来了


“不是电话里跟你说不用来接吗?你厂里那一堆事不忙啊?等久了吧?”石秀珍跟她男人林康盛两人一下火车, 就看到了不远处正在那接他们的侄女还有侄孙女。


林谷兰让旁边带过来的保镖帮忙拿行李,她上前拉住大伯母的胳膊道:“厂里哪就有那么忙了?来接你们的时间还是有的,你们也做了两天的车了, 先跟我回家去休息一天吧,明儿个我带着你们把首都这边好好逛一逛。”


石秀珍和林康盛两人现在已经从厂里退休了, 几个儿子也都成家了, 这会儿他们还真的没有什么要操心的了,所以他们才会在林谷兰这个侄女的再三邀请下,来首都这边看一看, 正好也瞧一瞧侄女过得怎么样了。


而侄女这么忙还能过来接他们, 石秀珍虽然嘴上说着数落的话, 但是心里是高兴的,这会儿她看着火车站周围然后笑着道:“好,我这还第一次来首都呢, 这首都看着就跟咱们省城那边不一样, 等休息好了, 我们俩就跟着你在这首都逛逛,看看这首都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说完这话, 看着一旁也跟着过来接他们的阿浓,石秀珍过去牵着阿浓的手道:“首都的水土养人呀, 你看咱们家的阿浓, 这长得越来越俊俏了,都成大姑娘了。对了,明年就该成年了吧?到时候大姥姥给你包一个大红包。”


阿浓被夸得有些不适应,她乖乖地喊了声:“大姥姥,大姥爷好。”


因着这会儿火车站人来人往的,这也不是个说话的地, 林谷兰就把大伯母和大伯领到车上,准备带他们回家了。这开车的是个退伍军人,不仅开车技术好,而且身手也很不错,平日里林谷兰出去都是叫这人跟着的。


家里房间林谷兰早就让保姆给收拾好了,大伯和大伯母他们两人一到家就能直接住下了,因为安安现在出名了,演出很多,待在家里的时间便少了许多,到这天为止,安安已经离家出去外地半个月了,而老大李元青他正忙着给厂子扩大规模,一般白天也不在家,李山他这会儿也在实验室,也得到晚上才回来。


所以这会儿家里是有些冷清的,只有阿浓因为周末放假在家里待着。不过石秀珍和林康盛他们也不在意,反正他们现在退休了,也不用工作,这次能在这边待至少半个月,人早晚就能见着的。


“诶呀,您是谷兰她大伯母吧,婶子好啊,我是谷兰她大嫂子,您爱吃咸菜吗?我家厂子里生产的这咸菜可好吃了,我婆婆她的老手艺了,等您走的时候我给您带几罐回去啊。”


蒋招娣她这次过来是送咸菜过来的,因为林谷兰他们一家都爱吃,所以每个月蒋招娣都会送几罐最新生产出来的咸菜过来。现在有钱了,蒋招娣也不抠搜了,这会儿别说几罐子了,要不是因为林谷兰说多了家里吃不下放着会过期,蒋招娣她都能送一箱子过来。


几年过去了,咸菜厂的规模越来越大,现在她家的“梁奶奶咸菜”可是在全国都出名的,这钱赚的越来越多,蒋招娣她现在过得那日子搁以前都是不敢想的。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林谷兰这个妯娌帮忙,所以蒋招娣现在都差把林谷兰这个妯娌给供起来了,对林谷兰好得不得了,这每月送咸菜这种小事,她都亲自来。


而这会儿能认出石秀珍是林谷兰大伯母,还是因为前两天林谷兰去看梁金花两口子的时候说了一嘴大伯母要来的事情,蒋招娣在一旁听了几句


石秀珍看着谷兰这个大嫂子这么热情,也笑着道:“行啊,那谢谢你了,等都走的时候我一定带几罐咸菜回去。”


说实话,这咸菜石秀珍也在省城百货大楼见过,毕竟这牌子咸菜最近两年也算出名了,但是她还没想到这居然是谷兰嫂子家开的厂里生产的,这可真了不得,所以就算这咸菜回去省城那边也可以买到,为了给谷兰她嫂子面子,石秀珍她还是答应走的时候带两罐回去。


蒋招娣她家里还有事,所以送完咸菜和林谷兰这个妯娌的大伯母打了个招呼之后就走了,没有多留。


“明亮他现在还好吗?我侄子恒辉现在走路应该已经稳了吧?”坐下后林谷兰问道。


石秀珍笑道:“明亮他前段时间升职了,现在已经是个科长了,他领导对他可器重了,不过我们也不图他当多大的官,能过安稳日子就行。至于恒辉,他现在都能跑了,上次那小腿一跑,我跟你大伯两个老胳膊老腿的人都差点追不上了呢。”


石秀珍把家里那边的事情一一道来,除去偶尔电话联系,她跟这个侄女也有好两年没见了,所以这会儿要说的话也多得不得了。


石秀珍她和她男人现在算是享了林谷兰这个侄女的福了,这些年,逢年过节从来就没少收到礼品过,有时候多的都得去用车才能从邮局拉回家,家里现在还专门有一个房间放着从首都这边侄女送来的东西呢。


他们两口子也拒绝过,毕竟这么多东西去,花的钱肯定不是一个小数目,可是时间久了 ,他们知道了这些对侄女来说也不过是九牛一毛,买这么多东西对于侄女来说根本算不上负担,这都是侄女的心意,最后推拒不掉就收下了。


而逢年过节送这么多东西来,也瞒不过周围的邻居,这些年哪个邻居不羡慕他们啊,有一个这么孝顺的侄女,这临老的年纪就是享福的。


其实他们两口子也没想到这个侄女现在会这么出息,当年他们其实做的也不多,就是寄了一点东西去,那点子东西跟侄女这些年回报给他们的这些东西比起来,根本就算不得什么,有时候他们被侄女这么孝敬都心里有愧。


而想到这,石秀珍心里又是不由得地骂了两句她那个小叔子。你说这么好一闺女,他当时咋就那么狠心不要了呢,反而去宠着一个继女,还让自己亲闺女代替继女下乡去受苦,这但凡脑子清楚的,心里有点子成算的人都做不成这事来。


现在好了,被她那小叔子抛弃的大闺女出息了,在这个首都都是鼎鼎有名的,办的厂子卖的衣服现在都卖到全国去了,男人也厉害,还有军人保护着呢,这多了不得?几个孩子更是都考上了大学,元青和安安俩孩子小小年纪,做的事比那些活了几十年的大人都有出息呢。


而他小叔子宠着的那个继女林蓉蓉呢,现在正闹离婚呢,她男人在外面有相好的,再加上她没生出儿子,一直想把她踹了找个新媳妇。


而她那个小叔子林康发,现在还当着临时工呢 ,一直没有个正经工作,又要养着两个孩子,手里连点钱都攒不下去,所以就算是想给他这个宠者的继女出头都法子。


他倒是想来首都这边找谷兰这个亲闺女要钱,但是石秀珍她男人作为大哥,长兄如父,哪里能见得这样的事情,让弟弟去首都那边给侄女找事,所以又上门去教训了林康发这个弟弟一顿。


再加上她男人已经退休了 ,盯住这个想惹事的弟弟还是有时间的,所以这么长时间也没出什么乱子。


当然,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后来还是让林康发跑到首都来了,只是不知道她这个侄女使了什么法子,让林康发这个便宜爹灰溜溜回去了,再也不提去首都的事情了,而石秀珍和她男人这才放下心来。


因为知道侄女不待见这个爹,石秀珍和她男人也理解,所以聊了一个多小时的话,关于小叔子的事情,她一个字都没和侄女提,省得给侄女添堵。


石秀珍虽然觉得小叔子现在可怜,都五十了,还要天天出去干临时工,赚钱养两个孩子,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是她也知道这是小叔子自作自受,怨不得旁人,如果当初他没起坏心,难道还能丢了厂里的铁饭碗不成?落到现在这个地步能怨谁?


林谷兰也对大伯和大伯母没有提到那个便宜爹而高兴,说实话,她十分尊敬大伯和大伯母,要是这会儿大伯和大伯母提到她那个便宜爹,想让她做些什么,她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拒绝。


对待那个便宜爹林谷兰当然是冷心冷情,但是对待这两位一直对她很好的大伯和大伯母,她还真说不出什么冷漠的话。好在大伯大伯母什么都没说,她也不用纠结了。


其实林谷兰之前是想过把大伯大伯母一家也接到首都来,在她眼里娘家婆家没有区别,既然婆家能接来,这娘家自然也能来。


但是大伯母他们家情况跟李家这边不一样。


李家这边,在老家那边都是种地的,来首都这边自然是简单的了,也不会纠结什么。


但是大伯母他们几个儿子都在省城有工作,尤其是老三林明亮,都当上科长了,所以肯定不会舍弃工作来首都这边了。而家里孩子孙子都在省城 ,大伯母和大伯来首都逛一逛是可以的,但是要是让他们以后留在首都住着,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他们舍不得家里孩子。


林谷兰也清楚这些,所以就不再提什么让大伯大伯母一直留在首都这边的事情了。


因为林谷兰厂子那边事情有时候很多,再加上最近已经成立公司了,要是来了大单子,就真的很忙了。


而正好阿浓周五没课,然后正好加上周日共有两天假,所以在她妈去公司和工厂那边工作的时候,陪着石秀珍和林康盛这两个大姥姥和大姥爷逛首都的事情就交给她了。


因为大姥姥对大学好奇,毕竟家里没一个孩子是上过大学的,他们要我想看看大学里啥样,所以第一站阿浓就带着他们两位去参观自己的学校了。


迟新梅她们在知道阿浓要带着亲人来参观大学的时候,还特意过来打了个招呼呢,要不是因为社里在搞一个评选,她们甚至都要帮着阿浓带着大姥姥和大姥爷参观学校呢。


“你们这大学可真不错,我看着这有的地方就跟花园一样,又是种树又是种花的,好看。我还看着有几个老年人在那下棋呢 ,那应该也是你们学校的教授或者老师吧?”林康盛问道。


“大姥爷您猜的没错,那边下棋的就是我们学校的教授,他们都要成咱们学校一景了,还经常有学生过去围观怎么下棋,想跟着学两手呢。”阿浓笑着答道,眼里满是对学校的自豪。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男生朝着阿浓走了过来 ,惊喜的说道:“李意浓同学你来学校了啊?我之前还以为你一到周五没课就回去,不在学校待着呢,这两位应该是你爷爷奶奶吧?”


阿浓看着面前这个男生,眉头有些皱,她并不是很想和这人打交道,她觉得这人好烦,最近老是出现在她面前,想要跟她说一些没有营养的话。


但是这会儿大姥姥和大姥爷在这边,她也不好意思说些什么,所以就对那个男生点了点头,然后淡淡道:“嗯,是的,我现在还有事情,就不跟你聊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更新不稳定,经常会晚


大家就在第二天早上看吧,晚上不要等


晚安~


本章发小红包呀,么么啾


s:文名改了,封面等有时间做了再换


感谢在2021-09-24 00:54:36~2021-09-25 00:14:3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枫、猪头柴禾妞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43、好主意


阿浓不太想和这个男同学打交道, 所以敷衍了两句,也说了有事不跟他聊了,希望这人能看懂眼色赶紧走, 但是却没想到在她说完了话之后,那个男同学仿佛没有听出她的意思一般, 继续挡在前面。


“我看着你是要带着两位老人家参观咱们学校的吧?我对学校熟悉呀, 许多你不知道的地方我都知道呢,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不用,谢谢了, 就不麻烦你了, 你先走吧。”阿浓这会儿只想这人赶紧走, 不要再凑在她面前,她是真的不需要这个人帮什么忙。


那个男同学也就是谭洪听到阿浓都这么拒绝了,也只得说道:“奥, 好, 那我就走了, 你要是有事找我啊,我时间多得很, 肯定会帮忙的。”


阿浓听到这话实在是很心累,她不知道这人到底是个什么心理。她难道跟他有一毛钱的关系吗?突然出现在她的身边, 摆出一副追求的样子, 还搞得跟她很熟悉的样子,就像刚刚一样,她分明跟他不熟,又能去找他帮什么忙?


单是这个人这段时间天天出现在她身边她就很烦了,哪有去找他帮忙的心思,她恨不得离这个人远远的。要是遇到一个无赖的追求者, 阿浓还能找人教训一顿。


可是这人有些烦,但是也没有做出过格的事情,没有说出什么恶心人的话,这就让阿浓连找人打他一顿都没理由了,只能忍着他在面前晃悠。


说实话,她虽然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但是也是有过追求者的,就拿穿越之前来说,因为那个时候与这个时代不同,风气还是很开放的,初中高中谈恋爱的学生她也没少见过,而她也长得漂亮,情书自然也是没少收了。虽然她不喜欢那些喜欢她的男生,但是其实也没有多少厌烦的心思,因为大家的心思都很单纯。


正常情况下阿浓她自然不会对追求她的男生有什么厌恶的心思了,这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她只要拒绝就行了,并不会因为人家追了她,她不喜欢就对人家有厌恶之情。可是面前这个人就不同,她总觉得这个人心思不纯。


她是单纯,但是她不蠢,一个人对她到底是不是真心实意她还是能分得清的。这个叫做谭洪的男生,在追她的时候,总是会让她觉得他根本不是真的喜欢她这个人才追的,而是在衡量她的价值一般,偶尔流露出的那种势在必得的眼神更是让她不适。


她在穿越之前可是看过许多偶像剧和言情小说的,所以也自觉地对感情有自己的判断能力了,她敢肯定这个叫谭洪的人追她肯定心思不纯,她是绝对不会被这个人表现出来的喜欢给骗了的。


石秀珍看着这小伙子殷勤要帮忙的样子,便以为是阿浓的追求者了,不过看着阿浓的表现好像是对这个小伙子不感兴趣,这样也好,她家阿浓长得这么俊俏好看,跟那电影里的明星似的,她还不想随便就让哪个小伙子给勾搭走了呢。


而石秀珍她也是从年轻的时候过来的,那时候她也有两个小伙子追呢,所以对这种事情见怪不怪了,这会儿见到这一幕心里想了许多,但是一句话也没有说,不管她们大人啥想法,这都是孩子自己的事情,也用不着她们大人说什么。


而阿浓这会儿还不知道大姥姥心里想的这些呢,她见到那个谭洪走了终于松了一口气,她实在不耐烦应付他,现在走了才好呢,不然她怕自己忍不住在大姥姥面前对那人说出什么难听的话。


接下来阿浓便很快把这事跑开了,继续带着大姥姥和大姥爷参观自己的学校。她的性子有些宅,并不是多么热爱交际的人,在学校里除了本班的同学之外,就只认识文学社里的人了,认识的人实在不算多,所以这一路上除了刚刚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的谭洪,再也没遇到其他认识的人了。


可这么一来,就让阿浓有些怀疑刚刚那个谭洪怎么来的那么快,她一来学校他就突然出现了,这难不成是在一直盯着她吗?她打算等过两天让人去查查,她实在不想被一个对自己疑似不怀好意的人盯着。


虽然石秀珍没有在阿浓面前说起那个追求她的小伙子的事情,但是等阿浓不在,石秀珍和林谷兰闲聊的时候,就把这事拿出来说了两句。


林谷兰听了,也是笑着感慨道:“这一转眼成了大姑娘了,都有人追了,不过我可舍不得我精心养大的闺女随便就被一个不知根底臭小子追走了,阿浓不喜欢这个小伙子还正合我意了。”


其实林谷兰这话也就是说说而已,虽然她不舍得自己闺女被外面臭小子追走,跟人家在一起,但是要是阿浓真的有喜欢的人,这人又是个好的,她怎么也不会拦着的,那句老话说得好,“儿孙自有儿孙福”,万一她拦着闺女,把闺女的好姻缘挡住了,她自己心里还过不去呢。


所以在闺女谈男朋友这事上,她就是一个顺其自然的态度,闺女也不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她相信闺女的眼光。


而就在林谷兰和石秀珍谈阿浓追求者这事的时候,谢钧来了,送东西来的。这几年谢家和李家的关系越来越好,已经是当作亲戚走动了,谢同甫他要是得了什么好东西,一定是要给李家这边送上一份的。而谢钧出于某些不可言明的心思,每次都是把这事揽到自己身上的,平时嫌弃那些琐事麻烦的他,在这事上是半点不觉得麻烦,为了多见到阿浓几面也是费心思了。


这会儿他把东西送过来了,虽然没有见到阿浓但是也没有太过失望,左右自己就是来碰碰运气的,没见到阿浓也没关系。


不过因为刚刚他进屋的时候好像听到了两句关于阿浓的事情,所以就装作不在意的问了一句。


而谢钧在林谷兰眼里就跟老大和安安一个地位,她也丁点不知道谢钧喜欢自家闺女的心思,所以关于阿浓学校有了追求者的这事也就没有瞒着,便了出来。


谢钧他听了却是把这事放在了心上,他守着阿浓这么长时间,一直怕把人吓跑了,没有表明心思可不是为了别人做嫁衣的,如果阿浓喜欢那个人也就算了,可是现在听林婶婶的意思阿浓并不喜欢那个人,所以既然是这样,谢钧是肯定不会让那个人围在阿浓身边,打扰阿浓的。


他打算等回去就查查这人到底是谁,绝不可能让他对阿浓不利的。而这个的出现也给谢钧敲响了警钟,那就是他不在阿浓的学校,不能每天都待在阿浓身边,阿浓便很有可能被她学校里的男生给追走的。


阿浓长得又漂亮又乖巧,性子又好,优点多得数不完,喜欢她的男生一定不少,出现在她面前的这个男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个,他要是不早点把阿浓追到怀里来,阿浓早晚都会被那些看到她的好的男生给觊觎的。


之前谢钧不主动出手是打着温水煮青蛙的心思,想慢慢融入到阿浓的身边,不想把她吓跑了,但是现在来看,他动作要是不快一点,阿浓就被别的人给拐跑了,所以这哪里还容得他像以前那样默不作声地守在阿浓身边,非常时期就要使非常手段。


所以在一次找到理由跟阿浓待在一起的时候,谢钧旁敲侧击地谈起了关于之前追阿浓那个人的事情。


“听说你们学校有个人喜欢你,他是在追你吗?你喜欢他吗?”谢钧假装随口问道。


阿浓听到这话有些愠怒,当然不是朝着谢钧来的,而是那个叫谭洪的人,“连你都知道啦?怎么会传到你那去的呢!不过我一点都不喜欢谭洪,总觉得他是别有目的一样,但是无论我怎么拒绝他都非要朝我面前凑,偏偏除了惹人厌烦他也没有再做其他的事情,我连让人揍他一顿都没理由,被他给气死了。”


一说起这事阿浓就满腔愿念,更别说这事连谢钧都知道了,她总觉得这就跟搞得人尽皆知了一般,这样的追求让她好烦,那个谭洪真的就跟个牛皮膏药一样。


因为谭洪出现在她面前太频繁了,又很明显地表现出要追求她的意思,所以现在她整个专业的人都知道有人在追她了,这让一直在学校里低调处事,不愿意出风头惹人注目的她实在有些不适应,她一点不想要以这种方式出名。


而谭洪在学校里也还挺受欢迎的,比起她一直低调行事,谭洪可以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了,金融系的高材生,出手阔绰,交友广泛,这让谭洪在学校里风评很好,而在他露出追自己的意思后,每次只要她遇到谭洪,身边总是会出现一些起哄的人,这些让阿浓烦不胜烦。


拒绝的话阿浓也不是没说,甚至也还说了一些狠话,但是每次那个谭洪都是表现出一种没关系的样子,意思是她拒绝是她的事情,继续追是他自己的事,丁点没有放弃的意思。这么一搞,甚至都让那些围观的人为谭洪抱不平了,觉得她太冷漠狠心了些。


而且因为谭洪表现的高调,让不少人知道他在追自己,所以每次她一出现在哪里,总是会有一些给谭洪通风报信,告诉谭洪自己位置在哪的人,让她想避开谭洪都没办法。


因为平常阿浓和谢钧关系就好,没少说一些知心的话,所以这事她便一股脑地跟谢钧都说了出来,吐槽了个痛快。不过说完她就有些后悔了,谢钧可是天天搞科研的人,让他听这些男女之间鸡毛蒜皮的感情之事,不是会让他觉得浪费时间还有无聊吗?


想了想,她又继续道:“那个,我刚刚就了那么一大堆也烦了,要不你跟我说一些你实验室的事情吧,我对这个也有点感兴趣,你就成。”


谢钧对阿浓这么信任自己,把事情都跟自己说很高兴,他眉间带着笑意,温声道:“没事,并不烦,我天天在实验室做研究时间久了也累了,听你说这些就当做是换换脑子了,还怪有趣的。”


顿了顿他又说道:“你刚刚说那个人追你似乎是别有目的的,那要不要我帮你查一查他的情况啊?说不定还能查出什么来。”


阿浓听了连忙摆手,“这就不用了吧,我也没有什么值得他图谋的,查他就不必了,不要因着这个事耽误你的时间。就这样吧,我不相信我一直不搭理他,他还能坚持多久。”


但是谢钧却道:“他追你应该也有不短的时间了吧?你也说了已经说过不喜欢他的话了,可是他还是照样打扰你,这就说明他肯定不是一个容易放弃的,你就算不搭理他,他还是会继续我行我素的,你想一想,说不定再过一段时间,全校都能知道他在追求你了,到时候走到哪里都会有起哄的同学,这种情景是你愿意见到的吗?”


听谢钧这么一说,阿浓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全校都知道谭洪在追她,那个场景实在是让她接受不能,让她面对那样的场景,还不如让她赶紧离开这个世界吧,走到哪都有起哄的,太尴尬了。她可不想万一自己哪天因为起哄顶不住了,突然脑子一热就答应了谭洪了。


老天可以作证,她真的是一点都不喜欢那个谭洪,她对未来男朋友的第一个要求就是长得好看,谭洪他只能勉强算是帅气,离她喜欢的颜值高度还是太远了,谭洪绝对不可能是她的菜,更别说她还老是觉得谭洪别有目的了,这就更不可能答应他了。


所以她听了谢钧的话,立马答道:“不,我一点都不想看到这样的场景!”


看到阿浓这样的反应,谢钧放心了,他慢慢地说道:“我有一个好主意,能让他快点放弃这事,到时候周围的同学也不会再起哄了,你就可以在学校继续安静学习了,这主意你要听吗?”


什么好主意?阿浓连忙点头道:“要听的,你讲吧,讲吧,要是能成功的话,到时候我请你吃一个星期的饭,在东大街那边新开了一家餐厅,上次我去吃过,味道很不错,我可以请你去吃呀。”


谢钧听了阿浓急切的话,这才道:“其实主意很简单,就是你可以让我假扮你的男朋友,到时候我去学校一露面,告诉大家我和你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你都已经有了男朋友了,难道学校里的同学们看到谭洪在追你的时候还会起哄吗?


而且我自觉地比谭洪优秀那么一点,相信你学校的同学们看到我出现在你的身边之后,应该就不会再觉得谭洪和你般配了吧?”


“啊!”阿浓被谢钧出的这个主意给惊到了。


这谢钧不知是比那个谭洪要优秀多少倍了,自然是能一下子把谭洪比下去的,而且单就颜值这一项,谢钧就吊打那个谭洪。


可是假扮男朋友,这怎么让她觉得有些怪怪的,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谢钧假扮自己的男朋友会是一个什么模样,这个主意实在是令她有些惊到了。


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个“假扮男朋友”不就是小说里才会出现的桥段吗?一般小说中正常发展到最后,两个假扮男女朋友的人总是会假戏真做,最后成了真正的男女朋友,hayend !


不行,打住,她怎么会这么想呢,假戏真做怎么可能会出现在她和谢钧之间呢,她一定是小说看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最近都没有二更了


有些忙


s:顺便推一推专栏预收文《新婚夫妻穿七零》,大概十月底会开


文案:


岑甜甜是个标准的人生赢家,不折不扣的白富美,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长大。


但是就在她与霸总竹马刚刚举行完婚礼,正要去度蜜月的时候,出了车祸,一下子穿越到了缺衣少食的七十年代,成为了陌生村子里的一个孤女。


从来没有吃过苦的岑甜甜本以为自己要开启困难模式,但是没想到她刚刚结婚晋升为老公的竹马,也一起穿越了过来。


本以为穿越之后,他们还能继续甜甜蜜蜜地过上婚后生活。


但,她,未成年!


排雷:


1、年代文中霸总和他的小娇妻日常,甜宠


2、作者毕竟不是那个年代的,文中肯定会有bug,如果发现多包涵,评论区指出会改正


3、正文女主视角,是女主文


感谢在2021-09-25 00:14:30~2021-09-25 23:20:0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vivian 10瓶;一只吃瓜的猹 5瓶;一点一点儿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44、假扮男朋友


阿浓被自己脑子里的想法雷得不行, 她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突然有这个想法呢,对,一定是她穿越之前小说看多了, 不然她绝对不会想到这上面去的。


现在谢钧为了给自己解决麻烦才提出这样的主意,却被自己想歪了, 她这会儿都有些不好意思直视谢钧了, 总有些心虚。


阿浓心里掠过这些想法的时候,脸上不免地带着一些表情,而谢钧这个时候还以为阿浓被吓到了, 心里想着自己是不是有些心急了?这一步走得到底对不对?但不管怎么样, 他这一步都迈出去了, 是不可能撤回的,所以这个时候他只能屏着呼吸,脸上表现出云淡风轻地模样, 等待着阿浓的答案。


阿浓她看着谢钧那张光风霁月的脸, 觉得自己实在下不去手呀, 虽然谢钧在对待自己的时候都很温和,但她一直觉得谢钧是朵高岭之花来着, 让他来假扮自己的男朋友,她总觉得有一种玷污高岭之花的赶脚。


而且在她看来, 像谢钧这样的高智商人才, 以后找的女朋友应该也是类似的人吧,肯定也是那种智商超高美女科研人员,不然她实在想象不出什么样的女孩子能配得上谢钧。


再说了,谢钧作为搞科研的,本来就跟人打交道的少,而现在让谢钧来假扮她的男朋友, 万一知道的人多了,好不容易谢钧认识的人里有喜欢他的人了,刚想追他,听到这个消息指不定就退缩了,她这不是阻碍谢钧的桃花吗?


当然最重要的是,她本来就是一个颜控,在这之前因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她都是一直把谢钧当作亲人相处的,并没有什么其他心思。可是现在谢钧提出假扮自己的男朋友了,到时候在假扮男女朋友的过程中,自己万一因为他那张脸生出什么心思怎么办?这不就尴尬了?


她对自己是很了解的,这种可能性是很高的,谢钧那张脸对自己还是很有吸引力的,虽然现在自己对谢钧没有什么其他的心思,但她不敢保证自己在那种男女朋友的氛围中可以把持地住,不生出什么旖旎的心思来。


以后他们还要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为了避免自己真的会对谢钧生出什么想法,她觉得还是提前把这种苗头给掐掉了好。


毕竟谢钧一直是把自己当做妹妹看的,才会提出这种假扮男朋友帮自己解决麻烦的主意,所以她是绝对不能破坏他们两人之前纯洁的关系的。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道:“这样不太好吧,不会浪费你的时间吗?以后要是认识我们的人真把我们认成一对怎么办?我是无所谓,我是担心会影响你找女朋友。所以还是不要了吧,总觉得这样有些怪怪的,而且你长得太好看了,说实话我还有些担心万一我真的喜欢上了你怎么办,到时候多尴尬呀。”


谢钧没想到阿浓脸色变来变去居然给出了一个这样的说法,心里有些惊讶,他还巴不得阿浓能在这个过程中喜欢上自己呢,如果真的是这样他还高兴呢。


这个时候谢钧有些庆幸爸妈给了自己这样一张脸了,按照阿浓刚刚的话来讲,是不是自己的这张脸真的能让阿浓喜欢上自己呢?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好了。


所以他装作不在意的说道:“没关系,我最近没有打算找女朋友,过了几年之后,还哪有人会记得现在这事呀,假装你男朋友对我没有什么影响的。”


说到这,谢钧又假装开玩笑地说道:“要是你真的喜欢上我了,那还是我的荣幸呢,叔叔婶婶从小看着我长大的,相信叔叔和婶婶对我这么一个女婿应该是满意的吧!”


阿浓分不清谢钧说这话的真假,但是她觉得这应该就是开玩笑的吧,毕竟她这么普通,谢钧肯定是不会看上自己的。


谢钧看着阿浓还有些犹豫,又继续道:“如果不用我这个主意,你还有其他方法摆脱那个叫谭洪的吗?在没有出现一个更优秀的正牌男朋友之前,你们学校的同学肯定是会忍不住地把你跟那个谭洪往一起撮合的。我虽然忙,但是去你学校露几面还是有时间的。”


前面阿浓有那么多的顾虑,可是在谢钧说了这话之后,她瞬间动摇了,因为她是真的想摆脱那个谭洪,打他一顿也不现实,因为那个谭洪没有做出任何过格的事情,在学校风评还很不错,要是自己真的让人打他一顿,落到学校同学的眼里,还是自己不占理呢。这么看来,所有摆脱谭洪的方法中,的确谢钧提出的这个办法是最简单高效的了。


所以她终于点头道:“好吧,希望这样不要给你带来麻烦吧。额,到时候你就在学校露一面假装来接我就行了,我就跟同学说你是我男朋友,这样谭洪应该就能知难而退了吧。”


而在这个时候阿浓也在心里告诫自己,一定要克制住,就算谢钧长得再好看,自己也绝对不能对他动心思,不然以后还怎么面对他啊。


谢钧见阿浓点了头终于松了一口气,只要她点头同意就好,虽然现在是假扮男朋友,但是他相信,迈出这一步,离以后成为阿浓真正的男朋友肯定就不远了。他努力在假扮男朋友额过程中转正,成为阿浓真正的男朋友。


而且自己假扮了阿浓的男朋友之后,除去可以让谭洪这个人知难而退,还能避免阿浓被学校里的那些男生给追走,阿浓她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他可不敢保证阿浓学校里不会突然冒出一个长得好看的追阿浓。


“不如就明天怎么样?等你下课之后我就去你教室外面等你,到时候大家见到你有了男朋友了,应该就不会在你和谭洪见面的时候起哄了。”


“奥,行的。”阿浓不知道自己答应下来到底是对是错,但是现在都已经同意了,她要是再反悔也不好所以就算这会儿心里还有些忧虑,但还是没有再说什么。


她觉得谢钧最多在学校露个两三面应该就能让谭洪看清楚情况,自己放弃了吧?这么短的时间之内,自己和谢钧之间肯定是不会发生什么小说里的桥段的。


小说里喜欢上自己的竹马,最后成功追到手了这样的剧情的确是会让她看的时候觉得好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想到自己喜欢上了一个拿自己当妹妹看的竹马,然后还去追人家,她就觉得尴尬到不行。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她希望可以早点把谭洪给摆脱了,这样自己就不用再面对谢钧假扮自己男朋友的戏份了。


“你来了啊?我今天上课的时候才想起来,我忘记告诉你我的课表了,原本还担心下课的时候你来不了呢。你是怎么知道我的课表的?”下课的时候,阿浓还没出教室,就看到在门外面站着正在等待的谢钧,她惊喜地小跑了过去。


“我问了林婶婶的。”谢钧对阿浓的课表当然是了如指掌,早就可以背了下来,但是他肯定不能跟阿浓这样说,因为阿浓从来没有告诉过他课表,他这会儿要是说自己早就知道了,就不好解释了。


所以这会儿阿浓问了,他只推脱到了林婶婶的身上,正常情况下阿浓回去肯定是不会问这件事情的,他也不必担心穿帮。


而阿浓她当然是相信谢钧的这个说法了,“麻烦你了,都怪我昨天忘记说了。”


就在阿浓和谢钧说话的时候,那个谭洪又来了。阿浓有些心累,这个谭洪可真是有毅力,希望在今天之后他可以早点放弃了。


谭洪作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拿到阿浓的课表还是很简单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一到阿浓下课,谭洪肯定就会过来到阿浓的教室外面等着,就算阿浓一直给他冷脸,他也锲而不舍地“打点签到”,一节课都不落下。


这会儿随着谭洪过来,班里的同学都往这边看了过来,就在阿浓身旁不远,就站着好几个看热闹的同学,大家虽然对谭洪天天过来这件事已经习以为常了,但是这不妨碍他们每次都在旁边围观。这个时代娱乐活动可是少得很,好不容易看到这样一场追求的大戏,大家当然不会错过了。


谭洪他按照以往的习惯过来等李意浓下课,可是却没有想到这次李意浓身边还站着一个男人,看他们说话好像是很亲密的样子,看起来关系很好。


而在看到谢钧的正脸的时候,谭洪有些咬牙,这位怎么会和李意浓走在一起呢?他是知道谢钧的,京中谢家三房长子,虽然没有走从政的路子,而是选择搞科研,但是在家里的地位一点都不比他几位堂哥低,很受谢家老爷子的喜欢,被带出去隆重介绍过。


再加上这位的父亲职位也不低,所以圈中的纨绔子弟还真的没有哪一个敢冒犯到这位头上的,一向都是对他敬而远之的。


就是不知道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了,如果李意浓是这位的女朋友,那么他的计划就要变一变了。他家里虽然也是在机关内工作,家世不错,一毕业也能把他安排到机关之内,与学校里普通家庭的同学比,他因为家里的缘故,毕业之后的前途是要好太多了。


但是比起谢家这样的庞然大物,他们家可是连个三流家族都排不上的,而他又是老四,家里的资源早就被上面的几个哥哥给瓜分完了,他毕业之后的前途虽然比起学校里的同学要好太多,但是在圈子里就排不上什么了。


而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追李意浓的。虽然李意浓在学校里表现低调,不显山不露水的,跟普通女生差不多,但是他却是在无意中知道了有名的“林李服装公司”就是她家开的。


这家服装公司在四五年前靠着卖博登的服装起来,之后一年比一年红火,甚至开创了自己的品牌,一年单是纯收益估计就几百万,也可能更多,所以要是可以追到李意浓,那么以后在钱的方面,他肯定是不会缺的。


而且就算他在圈子内找结婚对象,但是依照他的情况,也很难找到比综合条件李意浓条件好的女生,圈子内大多数条件好的女生结婚一般是不会考虑他这种表面光鲜,实则处境尴尬的男人的。


再者李意浓长得也漂亮,所以他要是能可以把李意浓追到手,不管怎么样自己都是不亏的。而他也是清楚一些女生的心思的,只要他表现的深情一些,追求猛烈一些,之后在围观同学的起哄撮合下,女生是很容易妥协接受他的。


所以他一直贯彻着这个策略来追李意浓,虽然在这之前李意浓一直表现的对他不假辞色,但是在他看来,只要他能坚持下去,李意浓迟早是会被他追到手的。


只是没想到现在居然出现了谢钧这位程咬金,他是绝对不敢得罪这位的,更不要说跟这位抢女朋友了。要是自己真的惹怒了这位,他不定还会向他家里警告,到时候他肯定是会被他父亲训斥的。


所以当务之急还是要弄清这位和李意浓到底是什么关系,如果李意浓真的是这位的女朋友,就算李意浓的条件再好,他也不敢对李意浓下手了。


而还没有等谭洪去探究李意浓和谢钧这位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阿浓就说话了,“我已经有男朋友了,给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我的男朋友,认识很久了,最近才成为男女朋友的。


所以希望谭洪同学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同学们也不要再把我和谭洪同学强行凑对了,这样我男朋友可能会吃醋。”


虽然知道阿浓这么说只是为了摆脱谭洪这个追求者,话是假的,但是听到阿浓介绍说自己是她的男朋友,谢钧还是很高兴的。


他轻轻揽着阿浓的肩膀,然后对着旁边围观的同学还有跟前的谭洪说道:“大家好,我是李意浓的男朋友谢钧,不是这个学校的,所以之前一直没有在这边露面。但是最近已经和李意浓成为男女朋友了,感情也很稳定,希望不要有其他人再来破坏我们之间的感情。”


谢钧长身玉立,气质矜贵,脸上虽然没有什么表情的,看着有些冷淡,但是长得好看就可以弥补一切,而他跟谭洪站在一起更是高下立见,一下子就把谭洪给比下去了,任谁都不可能在看了谢钧之后,还觉得谭洪与李意浓同学相配,然后去帮着撮合。


当然更多的人是觉得原来如此,怪不得之前李意浓在谭洪同学的猛追猛打的攻势下不为所动呢,有了这样一个男朋友,眼里哪里还能看得进其他人呢。


而这位叫谢钧的男人和李意浓站在一起,更是让人由衷地觉得他们真是一对金童玉女,男的俊女的美,的确是相配地不得了。


可以说谢钧这么一露面,的确是把大多数的人给镇住了,在这种情况下,估计也没有人敢再不长眼地把谭洪和李意浓这两个人撮合在一起了。


而一些对李意浓同样怀有一些别样心思的男生,这会儿可以说是彻底歇菜了。在谢钧出现之前,有谭洪一直追着李意浓,那个时候有些喜欢李意浓这个女孩子的男生,虽然觉得自己比不上谭洪,但是也是有希望的。


所以那些男生心里蠢蠢欲动,就等着谭洪放弃追求之后,他们再去追求了,毕竟李意浓长得的确是很好看,每天打扮得也很漂亮,可以说是男生心目中标准的女神形象了,虽然对外表现地性子冷淡了一点,但是这些在那些男生眼里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可是现在有了谢钧这个男朋友在,他们不自惭形秽就是好的了,哪里还有勇气再喜欢名花有主的李意浓呢。


而谭洪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他担心自己被谢钧记恨,连忙表态道:“对不起,是我孟浪了,之前我还以为李意浓同学没有男朋友呢,这才有了追求的心思,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但现在既然李意浓同学有男朋友了,你们又是这样地般配,很是天生一对的样子,我肯定是不会再插足你们之间的感情了。”


然后顿了顿谭洪看向谢钧又继续说道:“您放心,为了避免影响你们二位之间的感情,给李意浓同学造成困扰,以后我肯定不会再出现在李意浓同学的面前了,不会再来打扰了。那个,之前的事情对不住了,最后祝你们百年好合呀。”


说完,谭洪看着谢钧的脸色没有不对,这才赶紧走了,没有再继续停留在这边碍眼。


看到谭洪留下这样一番话走了,阿浓觉得奇怪,这太简单了吧,她还以为谭洪得再纠缠几回才会放手呢,没想到这么轻易就把他给摆脱了,她是真没想到谭洪是底线这么高的人,居然因为她又男朋友就放手了。


不过不管谭洪是怎么想的,反正现在是达到了她一开始的目的了,谭洪以后应该是不会再来自己的眼前晃悠了,她终于可以继续自己低调平静的大学校园生活了。


心里一高兴,她就直接道:“我现在就请你去吃饭吧,太感谢你了,如果不是因为你提出这个主意,我还不知道要被这人纠缠多久呢。走,现在就去吃饭。对了,既然谭洪已经放手了,就不用再麻烦你来学校假装我的男朋友了。”


谢钧手心紧握,但是面上却平静地说道:“不用我再来露几次面吗?要是我就出现了这一次就不见了,你学校的人还有那个谭洪应该会怀疑的吧,我还是再多来几次,这样才能将你有男朋友这事坐实了,这样他们就不会再来打扰你了。”


阿浓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这才点头道:“那好吧,只要不占用你的时间就行,千万别因为我这样的小事打扰你搞研究,不然我心里肯定是会过意不去的。”


“不会的,你放心吧,就算是搞研究也是要有休息时间的,不可能所有时间都在实验室里待着,帮你这点小忙并不占用我多长时间,如果是真的占用了时间,我肯定是不会这么做的。”


“奥奥,那就好,那就好。”阿浓这才放心地点了点头。


“你和那位叫谢钧的在一起了?这么快?我之前还想着他猴年马月才能把你追到手呢。”迟新梅不知道真相,所以这会儿一脸揶揄地对阿浓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感谢在2021-09-25 23:20:00~2021-09-26 21:05:5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w⊙ 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45、明白心意


阿浓她听了这话身体一震,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谢钧追她,这说笑呢, 所以她赶紧解释道:“没有这回事,我们怎么可能在一起呢, 他可是拿我当妹妹看的, 怎么可能有追我这事呢。”


迟新梅有些不信,“那你们昨天还说是男女朋友呢,这难道是假的不成?这又有什么好隐瞒的?我之前就发现他喜欢你了, 绝对不是只把你当成妹妹看的, 现在你们终于在一起了, 这证明我当时猜的是一点没错。”


阿浓扶额,迟新梅怎么会想到这里去呢,她觉得自己要是不解释, 估计就说不清了, “你猜错了, 这次他只是过来假扮我的男朋友的,主要是为了摆脱谭洪那个人, 这段时间我实在是被那个谭洪给纠缠怕了,所以才会这么做, 我们并不是真正的男女朋友。”


迟新梅没想到居然是这么一回事, 不过那谢钧明摆着喜欢阿浓,现在虽然是假扮男朋友,但是这时间久了估计就不一样了,照着那上心程度,早晚能弄假成真,转身变成真正的男朋友。


而阿浓看到迟新梅若有所思的模样有些不解, 她问道:“你刚刚怎么会说之前就发现谢钧喜欢我了呢?难道是我们之间做了什么事情让你误会了?”


“啊!”迟新梅不知道到底要不要告诉阿浓那个谢钧对她是别有心思的,想了想,她试探着说道:“你长得这么漂亮,他为什么不会喜欢你?”


阿浓摊了摊手说道:“这怎么可能呢,我只是长得好看了一点,但是长得好看的人多着呢,他怎么可能就因为这个喜欢我呢?


而且你不知道吧,他是搞科研的,智商高得很,从小就是那种神童天才之类的人物,我觉得他以后的女朋友肯定会是那种和他智商不相上下的女科学家,怎么可能会是我这种脑子这么笨的人呢?当初我可是费了老鼻子的劲才考上咱们大学的。”


迟新梅没有想到阿浓觉得那个谢钧不会喜欢她居然是因为这个理由,不由地有些好笑,她可真想摇摇阿浓的脑子说:醒醒,谁说所有男人都一定喜欢和自己势均力敌的女人的?也没见所有科学家的对象都是高智商的啊,要是真的是这样,那么那些找不到高智商对象的科学家都去打光棍吧!而那个谢钧,明显就喜欢妹妹你这样的女孩子啊!


可惜这些迟新梅只能在心里想一想,并没有说出来,她迟疑了一下,然后委婉地对阿浓说:“我觉得吧,不一定那个谢钧就喜欢聪明的,你想啊,他天天在实验室里,全部精力都用来搞研究了,这总是也要有一点放松休息的时候吧?要是他以后的女朋友也是和他一样的人,难道在实验室里他要搞研究,出了实验室也要和女朋友讨论研究的事情吗?


再说了,能考上咱们学校的,就已经打败了无数的人了,怎么能说你自己不聪明呢?谁规定找女朋友都要以聪不聪明为标志了?我觉得吧,他不一定对你没有意思,说不定就喜欢你这样的女孩子呢,你可以观察一下。”


迟新梅没有把话说死,只说让阿浓自己去观察一下,这样也算是帮了那谢钧一把吧,只希望阿浓早点开窍,不然她看着都替这俩人急。


阿浓听了这话有些狐疑,谢钧真的会喜欢她这样的吗?她怎么从来都没有感觉到什么啊,难道是她太迟钝了。一瞬间,阿浓陷入了沉思。


而迟新梅本来就是一个有些急躁额性子,在看出那个谢钧有喜欢阿浓的心思之后,她已经把这事憋在心里很久了,都要给憋死了,这会儿看到阿浓脸上迟钝纠结的表情,她终于忍不住了,想干脆破罐子破摔,直接把这事给说出来。


当然这也是因为她想着要是这俩人能在一起,以后应该就不会再出现像谭洪那样不长眼的人,在阿浓拒绝之后还一直纠缠着了。比起让阿浓被那些各项条件和品性都比上谢钧的人给死缠烂打追到手,她更愿意阿浓和那个谢钧能在一起。


所以她直接道:“算了,我直接说吧,谢钧肯定喜欢你,我之前从他看你的眼神就发现了,我可是谈过对象的人了,可不比你懂这个?他那个眼神我肯定没看错。”


在告别了迟新梅之后,阿浓可以说是飘着回家的,她脑子一直回荡着迟新梅说的那句“谢钧肯定喜欢你”,这让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她虽然在之前谢钧假扮自己男朋友的时候,脑子里闪过一些小说里的剧情,比如竹马变男友这种情节,但是她是真的只是想一想呀,这事一到了现实中,她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更何况迟新梅又说的那么绝对,这就更让她脑子懵懵的了。


虽然她不知道自己对谢钧到底有没有那种男女之间的感情,但可以肯定的是,她对谢钧喜欢自己这事并不反感抵触。


她只是觉得有些奇怪,毕竟在这之前,她觉得自己和谢钧之间的相处是像亲人一样的,但是现在却有人说那里面有男女之情,她怎么可能一下子接受了这个事实呢?当然,目前只是迟新梅的一家之言,她自己就从来没有发现过谢钧喜欢自己的举动,或者也可能她以前都把那些举动给忽视过去了。


她决定从下次见面开始,观察谢钧的一举一动,等确定了谢钧对自己的感情再想接下来的问题,总之,能拖多久就拖多久吧,她现在是真的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处理这件事了。


而在这之后,谢钧突然发现阿浓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跟以前有些不一样了,她好像是在观察着自己的一举一动,并且在自己靠近的时候似乎有些脸红的趋势。


按理来说这个时候谢钧他应该收敛一些自己的感情,不要被阿浓发觉到自己喜欢她的,但是谢钧突然不想那么做了,因为他真的想看一看,要是阿浓知道了自己对她的感情,她到底会是什么反应,她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不过在发现阿浓态度变化了之后,谢钧还是第一时间偷偷去找了迟新梅了解情况,迟新梅这个女生和阿浓关系很好,说不定知道阿浓变化的原因。


“也没什么,就是我跟她说了你可能喜欢她的事情,之后她要怎么办我就不知道了。”在谢钧找过来询问的时候,迟新梅没有瞒着,直接实话实话,告诉了谢钧最近导致阿浓转变的原因。


而谢钧在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心里就有数了。他觉得阿浓说不定对自己也是有感觉的,要是真的什么感觉都没有,在知道自己喜欢她之后,她应该是远离自己,而不是开始观察起来了。


但这到底只是他自己的想法,阿浓的心里并不一定是这样想的,虽然在外面的人看来谢钧是个作为男朋友不可多得的人选,也是女孩子眼里的香饽饽了。


但是在谢钧自己的心里,他依旧是担心自己配不上阿浓,不能赢得阿浓的芳心,毕竟阿浓的不完,甚至在他眼里,阿浓是样样都好的,没有一处是有缺点的。


所以在面对与阿浓有关的感情问题上,谢钧这样从小通透早熟的人,也难免会患得患失了起来。


总之,没有一个月,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比起以前,便发生了大变化。


谢钧因为知道了阿浓现在大约是知道了他心悦于她的消息,在阿浓面前难免就有了好生表现的想法。


在这之前他还会藏掖着自己的感情担心阿浓发现,但是在这种过了半明路的情况下,他便有些放开了,恨不得把自己的心剖给阿浓看,沉稳持重了这么多年的他,在阿浓面前表现的跟毛头小子一般,半点没有了清冷自持的影子。


而阿浓她现在就是两个字:纠结!


要说她对谢钧丁点感情没有那是不可能的。毕竟一个这么优秀的男孩子在追她,甚至因为喜欢她,还表现出了与平时清冷模样完全不同的一面,这如何能让她抵抗得了呢!


当然最关键的谢钧长得好看,这点阿浓她从小就知道了,不然她小时候没有恢复前世记忆的时候,也不会在一众村里小伙伴中,最稀罕谢钧这个沉闷的小孩了。


而在度过最开始的纠结之后,后面在与谢钧相处的时候阿浓完全是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的,就 顺其自然吧!


因为她一直和谢钧好惯了,有些不能和家里人说的事情她都会吐给谢钧听。


就比如在这之前谭洪这事,她第一个分享吐槽的人选就是谢钧,可以说谢钧是完全融入到了她的生活里去。


而在这种情况下,她实在有些不能想象因为谢钧喜欢自己这事疏远他,不再和他往来会是怎样的场景。


既然舍不得和谢钧疏远,自己又对谢钧不抵触,所以她便想着,要不就相处着看看?


而且谢钧又差不多算是和她一起长大的,也知根知底,这么看来,他的确是比外面那些不熟悉的人要好太多了。


不过虽然阿浓心里已经有着决定了,但是她在谢钧明确说出喜欢自己的话之前是不会说任何东西的,不然多尴尬不是?人家还没有表白说我喜欢你,然后你就说我同意了,反正阿浓是做不出这事来。


而在知晓了谢钧对自己的心思之后,阿浓越来越能感受到生活中谢钧对自己的体贴了,以前都是以为那是哥哥照顾妹妹的。


可现在知道了内情然后这么一看,里面便多出了许多东西了,她再迟钝也能感受出里面的情意了,而且谢钧这样的表现,要是放在二十一世纪,那妥妥是二十四孝好男友呀!


阿浓不得不说,跟谢钧相处起来是很舒服的,她甚至都觉得谢钧对自己有些溺爱了。


“等一等,你的鞋带松了,一会儿走的远了该绊着脚了,我给你系一下。”谢钧说着就要上手。


阿浓看着谢钧满脸冒着和他冷淡矜贵气质不符的喜气,有些囧,这种状态谢钧已经持续好久了。


她以前是从来没有见过谢钧还有这么一面的 ,怎么说呢,有些傻气,跟他的形象有种莫名的反差感。


因为最近两人的关系处在一个很朦胧但又很粘糊的阶段,就差挑破那层窗户纸了,所以谢钧这会儿是恨不得事事都替她包办了,生怕累着她,像这个系鞋带,还是轻的了,阿浓觉得要是让谢钧上她家里住着,他近水楼台,估计连衣服鞋子都想帮她穿了。


她歪头沉思,难道这就是恋爱中的男人吗?


作者有话要说:  俩人进展迅速呀!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们之间早就有了感情基础了,虽然在这之前阿浓对谢钧的感情不是爱情,但是一旦知晓了心意之后,这个转变还是挺快的


毕竟谢钧不比外面那些陌生的男孩子,在阿浓心里,她对谢钧是很了解的,也是很放心的,所以她才会这么快想通,然后准备和谢钧试试


现在俩人就处于那种虽然粘糊,可是还差戳破一层窗户纸的存在


而表白,这事当然是谢钧的啦!


146、七夕


因为林谷兰还有李山他们每个人都有许多的事情在身上, 平时白天一般待在家里的时间很少,所以他们自然也不会去观察谢钧和阿浓这两个小辈之间到底是怎么相处的,就算是谢钧来他们家里的次数比起以前多了不少, 他们也没感觉出什么不同来,自然也没发现谢钧和阿浓之间越来越浓的情愫了。


而谢钧和阿浓两个人, 现在还不是正式的男女朋友, 所以自然是想着等关系确定下来,再将两人的事情告诉大人,当然对于谢钧来说, 什么时候说都可以, 他都听阿浓的。


他们两个虽然越来越黏糊, 但是细究下来,这会儿他们还不是正式的男女朋友呢。阿浓她脸皮薄,自然是不可能主动说我愿意做你的女朋友了, 而谢钧他原已是打算好了, 要在一个有纪念的日子表白。


一开始他是想着再阿浓的生日的时候挑明自己的心思, 向阿浓告白的,只是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 他还不知道阿浓会在旁人的提示之下,现在知道他对她的心思。


而现在事情发展出乎了谢钧的意料, 他们之间关系进展飞速, 就差戳破那一层窗户纸,阿浓就能成为自己的女朋友了,而阿浓生日在开春,离现在还早得很呢,这会儿连八月都还不到呢。


要是等到阿浓生日才表白,这中间隔着的几个月, 难道两人还能一直没名没分地相处着?这时间长了,他要是一点没有表白的意思,让两人的关系不清不楚的,阿浓指不定还以为他不是真心的,只是玩玩而已,这一生气,他未来的女朋友跑了怎么办?


所以谢钧直接改变了计划,打算在七夕表白,离七夕就还有十天左右,他也不需要等太久。其实若不是有这个日子,他甚至是想着就随便择定一天表白,无论如何他都是要尽快把这件事给定下来的,不然他总是担心生了变故,他们这一段感情还没正式开始就结束了。


原本谢钧还以为要好几个月才能在感情上取得一些进展呢,现在阿浓接受自己却接受地太快了,所以这会儿他免不了有些担心阿浓只是图新鲜才试着和他在一起的,心里总是有些患得患失。


他也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心里患得患失却不知道该怎么做才是对的,而他能想到的唯一一点便是对阿浓好,以及正式确定两人的关系,成为阿浓真正的男朋友,告诉所有人他们两人在一起了。


而事实上谢钧纯粹是想多了,阿浓现在正在恋爱的兴头上呢,两世说来这还是她第一次谈恋爱,自然是新奇地不得了,再加上谢钧对她又是百般温柔,万分疼宠,这就更让她觉得和谢钧在一起感觉很不错了,这么一来,自然就没有撒手就跑,跟谢钧分开的心思了。


再者阿浓也从来都是图一时新鲜的性子,她现在既然接受了和谢钧的这段感情了,自然就是会认真对待的,就算是真的不和谢钧在一起了,那也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毕竟她也是有眼睛的,自然是能看出谢钧的优秀之处,比起这个年代大多数有些大男子主义的男生,谢钧这样的二十四孝好男友,就跟熊猫一样稀少,她除非是脑子有问题,才会抛开谢钧看上别人。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她颜控啊,谢钧有着这样的逆天颜值,她觉得自己就算再和谢钧谈上好几年的恋爱也不会腻啊!谁不喜欢好看的小哥哥呢?


“最近你学校课业是很忙吗?你最近在家里待着的时间好像比以前少了许多。”林谷兰随口对闺女问道。


而阿浓听到这话有些心虚,这个时候她和谢钧还不是正式的男女朋友呢,所以她自然是不打算现在就把他们两人之间的事情告诉家里人的。


想了想她说道:“嗯,是学校那边有事情忙,就是在过年之后那一个月我不是和迟新梅她们写了一点文章吗?加起来写了有不少呢。后面给教授看了之后,教授觉得我们写的很好,打算帮我们找关系出版,现在正在修改稿子呢,所以需要经常去学校教授那里。”


这个理由虽然是临时找的,但却是真的,阿浓的确是经常在学校教授那边处理这件事,只是占用的时间并不算多而已。


而林谷兰也自是知道这事的,当初安安还跟着去帮忙拍照呢,所以她便信了阿浓的话,并没有对阿浓最近的异常表现起什么疑心。


因为整个李家的人活动范围可以说是几乎不重叠,所以阿浓和谢钧在一起了这么长时间,也没有一个人发现有哪里不对的。


其实阿浓和谢钧现在的相处有些奇怪。按照正常的模式来说,应该是两个经历过告白,正式成为男女朋友,然后才在一起谈恋爱。


可是现在他们两个,因为阿浓从迟新梅那里知道谢钧喜欢她,而谢钧也从迟新梅那里知道了阿浓知道自己喜欢她,所以两人知道彼此之间的心思,对彼此之间存在的感情心照不宣,所以虽然还不是男女朋友,但是相处的模式完全是按照男女朋友之间是如何相处来的,且两个人都觉得这样挺正常的。


谢钧更不觉得自己先跟阿浓像男女朋友一样相处了很长时间然后才告白有什么奇怪,因为他第一次谈恋爱,在恋爱上面并不像是在学术上面那么天才,再加上平时性子看起来高冷,以往的同学自然也不会在他的面前谈及任何关于恋爱的感情之事,所以这也就导致谢钧比恋爱小白还要小白。


他只想着要给阿浓一个万无一失、完美的表白,但是完全忘记了,恋爱的顺序应该是先表白再恋爱,而不是恋爱着然后再表个白。


而阿浓对谢钧什么时候会表白并不在意,反正无论如何她对现在他们两人之间的相处感觉还是挺满意的,如果谢钧不表白,她觉得这样也是挺好的。


或许有一天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她会厌烦这段感情,而那个时候要是谢钧一直没有表白,他们一直都不是真正的男女朋友关系,她从中这段感情中抽身也是容易的,毕竟他们从来没有正式开始过嘛,那么她现在抽身离开又有什么的?当然这也只是假设,不过也不是没有可能。


而要是按照这样的想法来说,阿浓她有一瞬间是觉得自己有些矛盾。一方面她对这段感情很负责,是很认真地在和谢钧相处的,但是另一方面,她潜在居然还有着一些不想为这段感情负责的心思,或者是说对这段感情不看好。


大约是因为她清楚在最开始自己是为什么会开始这段感情吧,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见色起意,毕竟谢钧实在是长得太好了,而见色起意的感情能维持多长时间?或许几个月,或许几年,或许是一辈子。她不确定。


而且在她穿越之前生活的那个时代,她虽然年纪小也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但是在网络上也是见识过很多的例子了,各种情感大戏层出不穷,就连学校里她也见过不少分分合合的学生情侣呢,少有能从初恋这一段感情走到最后就修成正果的。


所以阿浓虽然没有谈过恋爱,但是她觉得自己应该是算得上是恋爱理论大师吧?基于穿越之前得到的认知,她并不觉得自己和谢钧座位上双双初恋的一对能走到最后。


她现在大概就是抱着尝试的态度吧,不管他们两人之间能在一起多久,这都不重要,重要的这个过程。她享受现在和谢钧在一起的感觉,此刻的她觉得这段感情是令她甜蜜的,那么无论能不能走到最后,她都觉得自己不亏。


当然她不是没有想过自己的或许真的能和谢钧走到最后,但是她又否定了,因为这个可能性太小了,还是不要抱太大期望的好,感情中的意外太多了。


阿浓想的再多,看似对感情之事很有自己的一番见解,但是这些却都只是她穿越之前在网络上和电视剧中得来的,全是道听途说,感情真正的样子,她没谈过恋爱怎么会清楚知道?如果她真的对感情有经验,在这之前也不会任谢钧喜欢她那么久都一丁点没有发现,还是靠着迟新梅才知道的。


这会儿的她,才开始谈自己两世中的第一次恋爱,现在甚至可以称她是“理论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她实际上就是一个感情菜鸟。


八月,虽然这是大学放假的时间,但是阿浓她又开始写新的东西了,所以时间上便有些不富裕了,与谢钧相处的时间便少了许多。


而谢钧他研究所那边的研究也到了关键阶段,马上就要成功了。原本这项研究已经进行了快要两年多了,自然也不差这十天半个月了。


可谢钧他想要将自己的研究成果作为告白礼物送给阿浓,所以就只能加班加点了,争取在七夕之前将实验收尾,这么一来,陪伴阿浓的时间就少了许多。


而阿浓她还以为谢钧是知道自己要写东西,怕打扰她这才找她的次数少了许多,半点没有想到别的地方去。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美好的误会。


“咚咚咚!李意浓同志在家吗?”阿浓独自在家里写稿,这会儿正写累了没有灵感,准备泡点茶放松一下,然后就听到了外面的敲门声。


她起身去开门,然后刚一开门,便见一大束玫瑰花迎在自己的面前。


”您是李意浓吧?这是一位叫谢钧的男同志让我送过来给您的。”这个时候当然没有鲜花配送服务了,但是谢钧他有钱!


而那人将这一大束花小心地递给了阿浓,然后又道:“您现在已经收到花了,麻烦您给那位谢钧同志打个电话,证明您收到了,我就先回去了”


这个当然是谢钧一早安排好的了 ,就是为了让阿浓可以给他打一个电话,然后进行下一步。


而阿浓看了看花,然后才想起今天是七夕,这大概就是谢钧送给她的七夕礼物了吧!


她原本还想着问这人为什么谢钧自己不亲自来,但是想一想也觉得这人只是送花,怎么可能知道,正好这人让她给谢钧回个电话证明她收到花了,她可以趁着这个机会问一下谢钧怎么不过来。


“花收到了吗?喜欢吗?”电话那边的谢钧问道。


“收到了,花很好,我很喜欢。只是你为什么没有自己来啊?是有什么事情吗?”


阿浓她其实并不太注重什么过节的仪式感,她穿越以前就觉得学校里朋友太夸张了,情人节,七夕节,520,交往纪念日,交往周年纪念日,各种节点都要过,太麻烦了。


所以这天虽然是七夕,但如果谢钧真的有事情不能过来陪她,她也不觉得是什么大事。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s:再提一遍哈,最近更新不规律,晚上更新可能会很晚,大家不要等,第二天早上醒来再看就行了~


么么啾


147、告白


在电话另一边, 谢钧笑着道:“我正在研究所,这边的事情比较多,大概需要等到下午很晚才能下班了, 但是想着今天是七夕,所以就提前先把花让人送给你了, 不然我担心什么都不做, 等到下午再去找你,你会以为我把这个七夕节给忘记了。”


“我有这么小气吗?就算你真的忘记了,我也不会说什么的。玫瑰花很漂亮, 我一会儿就找几个花瓶把它们全部插上, 谢谢你了 。”阿浓边凑近去嗅着玫瑰花的味道, 边在电话里玩笑道。


“不用谢,如果你真的想要谢我,今天中午可以来看研究所这边看我吗?虽然事情忙, 但是中午和你一起吃个饭的时间还是有的。如果你要是不方便来也没事。”谢钧小心的问道。


“这有什么的, 等着我中午去找你吧, 对啦,要不要我让家里保姆给你做饭带去?你们研究所虽然饭菜也不错, 但是时间长了你应该也腻了吧?”阿浓提议道。


“不用了,那样太麻烦了, 你只要人来我就很高兴了。”谢钧他中午是有别的安排的, 他打算在表白完成之后,带着阿浓去西餐厅吃烛光晚餐的,他听研究所里的同事讲,很多女孩子对在西餐厅里吃烛光晚餐是很喜欢的。


“唔,那好吧,你好好工作, 等我中午去看你啊!”


挂了电话之后,阿浓很快就跑进了房间里,开始纠结今天到底要穿哪件衣服,怎么着今天也是七夕,而且是去谢钧的研究所那里,这肯定是要穿得好看一点的。


家里做服装生意的,她的衣服实在太多了,三个衣柜放得满满的,这会儿她看着衣柜里的衣服,就跟有了选择恐惧症似的,实在不知道穿哪件是好。


最后她看了看那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想了一下,干脆选了一件及膝百褶红色长裙,她肤色本就白皙,穿上这件长裙,就更显得她白皙如玉,清丽非常。


看了看镜子,阿浓觉得很满意,这会儿时间还早,而她在写作上又没了灵感,干脆就拿了一本书看了起来,等着快要到中午的时候再出发去研究所那边看望谢钧。


因为惦记着中午要去找谢钧,阿浓她不知道怎么回事,心里就是静不下来,不住地看着手表上的时间,书根本就没有看上几页。她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谢钧了,两人这两天都是这唉打电话联系,她的确是有些想念谢钧了。


“刘婶,我中午不在家吃了,不用做我的饭了。”刚到十一点,阿浓就再也坐不住了,拎着包轻快地走了出去,还不忘记交代保姆不用做她的饭了。


“阿浓呢?”李元青这天公司那边没有事情,中午回家来吃饭,然后就发现这个点一向是在家里待着的阿浓不在,所以就随口问了一句。


刘婶她擦了擦手出来赶紧道:“拎着包出去了,好像是有事情,还交代我不用做她的饭了。”


李元青听了没有说什么,他就是随口一问,阿浓也长大了,难道还要管她每天去哪不成。只是等他坐到沙发上之后就愣住了,因为这旁边茶几上的花瓶里放着几枝玫瑰。


李元青他可是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的,虽然在这个年代并不流行七夕送玫瑰,但是耐不住他听阿浓讲过几十年后的事情,那个时候玫瑰可是有着特殊意义的。


所以这么一联想,玫瑰在李元青眼里自然就不同了,他立马刘婶问道:“这玫瑰是谁送来的?”


“啊?这花啊?我也没看到是谁送来的,但知道这是送给小姐的,我看到她在客厅里摆弄着的。”


好了,李元青是彻底确定了,小妹阿浓肯定是有情况了,这会儿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正在谈恋爱呢。


虽然说阿浓都长大了,已经上了大学了,而且搁古代这年纪,女孩子都成亲了,所以谈个恋爱自然也是很正常的,李元青这么对自己说。


可是李元青怎么就莫名有些不爽啊,这就好像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一直养在园子里,价值千金的珍贵药草被人一下子摘走了,通俗一点的讲,就是家里的大白菜在你不知道的时候被猪拱了,李元青越想越气,到底是哪个臭小子把阿浓给勾走了。


不行,他家阿浓这么单纯可爱,比起他和小弟,阿浓要稚嫩地很,他一点都不放心阿浓谈恋爱,万一那个男的是在骗阿浓怎么办?反正在李元青没有查清跟阿浓谈恋爱的那男的的情况之前,他是一点心都放不下。


李元青在想要不要把这事跟爸妈说,毕竟阿浓谈恋爱这可是大事,一定是得全家商议才行,绝对不能让一个不知道哪里的臭小子用甜言蜜语迷惑了阿浓。


而阿浓这会儿是丁点不知道大哥的心思,她已经到了谢钧的研究所外面了。虽然这是私人研究所,但是占地面积可不小,规模大着呢,毕竟也投了那么多的钱了。


“你来了!路上累不累,包给我吧,我给你拎。”谢钧见到阿浓来了,惊喜地说道。而他能这么快出来也是因为他一直都在研究所里的房间监控看着门口,保证阿浓一出现他就能出去接。


而这个监控也是研究所去年搞出的研究成果,已经在不少地方开始使用了,但是范围不广,因为监控设备价格有些昂贵,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能用得起监控的人还是实在太少了。


不过公安局以及政府机关部门、大商场等部分重要场所和大型公共场所,现在有不少都已经安上监控了,监控用途颇广。


而谢钧他对做生意并没有什么兴趣,就像之前说的,他的钱根本花不完,更何况他也没有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对钱的需求就更小了。


所以监控这项技术他交给了舅爷爷段迁处理,本来他的研究所也是舅爷爷投资的,再加上舅爷爷跟政府也有关系,最后少不得会和国家合作,所以他对舅爷爷处理这项技术放心地很。


舅爷爷当然也是绝对不会亏待他的,该给他的钱从来都不会少。这项技术早就在外国出现了,而在此之前外国一直是我国封锁的。


所以他将这项监控技术拿出来算是打了那些外国人的脸了,甚至因为他现在拿出的这项监控技术比外国目前能拿出来的技术还要先进一些,外国某些相关人员正在和我国商谈引进呢。


关于商谈引进的这事,也被舅爷爷交给了国家相关部门去做,而最后他这个研发者能拿到的钱很不少。


而这些钱他一部分用于维持研究所的运转以及实验研究,另一部分发给了科研人员。


谢钧他虽然不做生意,但是也知道要想马儿跑,就得给马儿吃草的道理,天底下没有那么多无私的圣人,他一心搞研究不缺钱,不代表研究所里跟着他的所有科研人员都不缺钱。他深知这个道理,所以在钱财上面对研究所里的科研人员从不吝啬。


也正是因为这样,研究所里的人对他死心塌地,也从来不觉得熬夜搞研究辛苦,甚至有的时候他已经回去了,所里还有人继续留下加班加点做实验。


言归正传,阿浓看到谢钧出来地这么快也很开心,她将拎着的包递给谢钧道:“司机送我来的,怎么会累呢,对了,你研究搞完了吗?我们去吃饭呀。”


“搞完了,不过我有东西落在所里的休息室了,你能跟我先进去拿一下吗?一会拿完我们去餐厅吃饭。”谢钧牵着阿浓的手温声询问道。


这会儿阿浓也不着急吃饭,所以就点了点头,牵着谢钧的手跟着进去了。她已经来过研究所很多次了,虽然核心区域没有进去过,当然也是她为了避嫌,自己不想进去的,她爸爸就是搞研究的,她当然知道实验室是多么重要的地方了,自然也不愿意进去打扰的。


虽然里面核心区域比如实验室没有进去过,但外围她早就逛了个遍了,所以这会儿就算谢钧不领着她,她自己也能找到休息室。


谢钧他早就准备好告白了,他掩饰不住眉间的笑意,内心欣喜地对阿浓说道:“我们进去吧!”


说完谢钧就推开了休息室的门,然后一屋子的玫瑰花映入了阿浓的眼帘。


“你说你喜欢玫瑰花,所以我在七夕送你一屋子的玫瑰花,希望你欢喜!”谢钧他不知道玫瑰花代表的含义,但是他知道阿浓喜欢,所以他就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送她一屋子的玫瑰花。


而阿浓她看着一屋子的玫瑰花,欣喜之情溢于言表。毕竟作为一个女孩子,在七夕这天收到一屋子的玫瑰花怎么可能不高兴,当然她也瞬间明白了谢钧今天让她过来是早有预谋。


“你,这是送我的七夕礼物吗?”阿浓有些害羞的问道。


不管平时谢钧有多么沉稳,多么淡定,但是在这个告白的特殊时刻,他还是免不了紧张,这会儿听到阿浓问他,他耳朵也红了起来,轻声道:“不是,这是我送你的告白礼物,等等,也不算是告白礼物,真正的告白礼物在桌上玫瑰花中间围着的盒子里。”


阿浓没想到谢钧搞这一出是向她告白,当然她也有些理解,今天是七夕嘛!而这会儿她也顺着谢钧的目光看到了那个盒子,“那盒子里是什么?”


谢钧走过去,从玫瑰花中拿出那个盒子,然后慢慢的递到了阿浓面前,亲自为阿浓打开,


他有些紧张的说道:“这是我几年来的研究成果,现在成功了。这是第一件成品,我给它取名叫‘爱浓一号’。”


阿浓震惊了,这个“爱浓一号”不是别的,而是一部粉色的跟诺基亚一样的手机,小巧玲珑,看起来很精致。


不过等等,在她的记忆里,在九十年代的时候砖头一样的大哥大才会出现的,可是现在才八五年,直接跳过了大哥大,诺基亚型号的手机就出现了?这也太快了吧!


难道是因为她之前和谢钧提了几嘴关于未来通讯方式也就是手机的设想,谢钧听进去了,然后顺着那个思路搞下去了?


果然天才就是跟她这样的理科学渣一点都不一样,不过还好,她是搞文字创作的,就算智商上差一点也没什么了。


谢钧将“爱浓一号”放到阿浓手心里,然后道:“这是手机,在国外已经有人研究出来了,但是外形上却比我们面前的这部上大了和重了许多,功能上也不够完善,而这部是我研究出来的最新成果,技术上是领先国外许多的。


这是第一部成品,叫‘爱浓一号’,以后还会有‘爱浓二号、‘爱浓三号’……我想告诉你,‘爱浓’系列会不断升级,我也会一直爱着你,所以,你愿意让我正式做你的男朋友吗?”


阿浓是真的被谢钧给感动到了,这大概是属于理科生的浪漫吧!


只是以“爱浓”作为手机系列名还是不要了吧,这太直白了,私底下叫她心里还是很喜欢的,但要是真的以这个命名,她要是以后在街上听到有人拿着手机说着什么“我终于买了爱浓最新款了”,这想想就有些尴尬。


“那个,我愿意,但是那个能不能这个手机系列名改一下啊,私底下叫可以,等以后公开发行了,还是换个名字吧,太直白了,我有些不好意思。”


“可以吗?我的男朋友?”阿浓最后有些羞涩地加了这么一句。


“当然可以!”他终于成为阿浓的男朋友了,这会儿阿浓无论是提出什么,谢钧就没有不答应的,更何况只是改个名字。


既然阿浓不愿意将“爱浓”作为手机品牌名,那就私底下叫也行,一切都听阿浓的。


“这款粉色是你的,我那里还有一部黑色的,和这款是一对,等以后基站建好了,我们就可以随时随地打电话了。”谢钧给阿浓讲解道。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s:1983年 世界上第一部商用手机投入市场,地点在美国,重11公斤


1987年进入我国


但是那个时候的手机非常笨重,且没有屏幕,只是有打电话功能,跟砖头一样重,人称“大哥大”


而类似诺基亚这一类型的手机,已经比大哥大不知道要先进到哪里去了


148、全家都知道了


七夕这一天阿浓过得很高兴, 收获了一个正式的男朋友,下午带着谢钧送给她的告白礼物哼着歌轻快地回到了家。


“你今天出去干嘛的?”阿浓一回到家就看到大哥坐在沙发上,一见她进来就这么问道。


不过因为大哥语气随意, 而阿浓她现在也不想那么早把自己和谢钧恋爱的事情跟家里人说,所以她就想了个理由答道:“我去找同学了, 顺便一起吃了顿饭。”


李元青他指了指茶几上的玫瑰花说道:“今天是七夕, 这花是谁送的?你谈了男朋友了吗?那个男朋友到底是谁?认识多久了。”


阿浓听到大哥这一连串询问,有些懵圈了,然后才意识到, 自己早上收到玫瑰花的时候太高兴了, 便想着要好好插起来养着。


但房间里的花瓶不够, 所以就插了一些玫瑰花到客厅的花瓶,可她忘记了,客厅人来人往, 再加上今天又是七夕, 她可是跟家里人科普过玫瑰的意义的!


这会儿也怨不得大哥一下子就猜到她谈恋爱了, 这痕迹太明显了。阿浓有些无奈,她今天实在是有些恋爱脑了些, 居然能这么粗心。


可是现在大哥都已经猜到了,她要是否认, 瞒着大哥, 那等她跟谢钧在一起终于准备公布的时候,不就是打脸了吗?到时候多尴尬?而且大哥肯定也是会生气的。


她想了想便决定把这事说出来了,反正早晚都得说的,不然大哥有了怀疑,之后必定会仔细观察着她的行踪,不跟大哥说实话, 难道还要让她以后偷偷摸摸地跟谢钧谈恋爱吗?


她斟酌了一下语气,然后道:“额,花是谢钧送的,我和谢钧在一起了,我们现在已经是正式的男女朋友了,正在谈恋爱中。”


李元青听到谢钧这个名字吃了一惊。在阿浓没回家的时候,他想遍了跟阿浓谈恋爱的人选,比如是她的同学,又比如是她在外面认识的人,可是他却是从来都没有往谢钧身上想过的。


阿浓居然和谢钧在一起了,这是令他万万想不到的。大约这也是思维误区,因为谢钧和阿浓从小关系就好,但正是因为这样,便让李元青习惯了,自然也不会觉得他们之间会有什么。


不过在听到谢钧这个名字的时候,李元青心里原本因为担心阿浓可能会被外面不知根底的臭小子给勾搭走,而升起的气愤之情都莫名消失不见了。


因为在李元青他这会儿想一想,发现谢钧还的确是一个好人选了。


从小跟阿浓一起长大,一直都对阿浓好,变心的可能性非常非常小,而且还是知根知底的,两家人也都认识,家里人对谢钧的品性也都了解,这个人选可不比外面那些不知来历,还得用时间考验才能判断出品性的臭小子来得好?


阿浓跟谢钧在一起,他们也不用担心阿浓会被哄骗了,反正李元青是对谢钧放心地很的,他相信谢钧肯定是能把阿浓给照顾得好好的。


若是阿浓男朋友是其他人,他还会生气为难一番,可是换成谢钧,他就一点没有那个想法了,这大概就是阿浓之前说的那什么双标的意思了。


而李元青他有这种想法也很正常。这就好比在古代,一个做父亲的,比起把自家的闺女嫁给外面那些不认识的青年才俊,他们更愿意把闺女许给世交之子,这是为啥?当然就是知根知底放心啊!从小在两家大人眼皮底子下长大,这品性可不比外面的小子来得可靠吗?


谢钧他就完美符合这个条件,虽然小时候这两个孩子是互相称着哥哥妹妹长大的,可在李元青穿越来的那个时代,表哥表妹结婚的不在少数,所以难道李元青还在意这个没有血缘的“哥哥妹妹”吗?


但是李元青他虽然对谢钧满意,可是则也不代表着他不去敲打谢钧几句,毕竟在他们家里人眼皮子底下把阿浓给勾搭走了,这胆子挺大的!把他们全家人都瞒住了,这怎么着也得出口气。


他还得让这小子知道,就算他这么轻易把阿浓给拐走了,也不代表他们家里人都认可他了,要想通过他们家里人这一关,还得看他日后的表现,绝对不许他对阿浓不好的。


而阿浓这会儿看着大哥脸上变来变去的表情,绞着手指有些紧张,她不知道大哥这到底是个什么反应,这到底是同意还是不同意。


“行了,既然你和谢钧那小子在一起了,改天就带回家给家里人看看,怎么也不能瞒着了。到时候我们可得好好敲打他几句。”


说到这,李元青看着阿浓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候,露出的那担心的表情,立马道:“你可不要替谢钧那小子心疼,他默不作声地都把你给悄悄拐跑了,我们说他几句敲打一下也是应当的,免得他飘了。”


阿浓小声反驳道:“谢钧不是那样的人,根本不需要敲打,他肯定会一直对我好的。谢钧是什么人大哥你都是知道的呀!”


李元青他原本说那话也没什么意思,并没打算为难谢钧什么,只是想提前威慑几句,又不是想让这对小情侣分开。


这都还没在一起多久了呢,阿浓都已经这么护着谢钧了,等到以后在一起时间更久了,谢钧在阿浓眼里肯定是会比他这个大哥要重要的。


李元青咬着牙,虽说他对谢钧还算满意,可是一想到这里就忍不住牙疼。


哼!要不是看在谢钧这小子从小对阿浓就好,他是不会让他和阿浓在一起的。


李元青他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心里想得再厉害 ,可是只要阿浓开心,他也不忍心给阿浓和谢钧那小子添堵。


看着阿浓一提到谢钧脸上就起的薄红,李元青他这会儿只得顺着阿浓道:“好好好 ,谢钧最好!但是这事我说了也不算,还是得和咱爸咱妈说一声才行。”


而等家里人都知道了阿浓和谢钧俩孩子在一起了之后,反应可以说是和李元青差不多的。


第一反应是震惊,第二反应便是谢钧这个孩子知根知底,算是在眼皮子底下长大的,品性没得说,他们也放心。


林谷兰和李山倒是没有那种“这俩孩子从小一起长大过,互相当哥哥妹妹看待过,不能在一起”的想法。


这在他们眼里更像是青梅竹马,这俩孩子能在一起,不比找外面的人要好?


“阿浓要是可以和谢钧这孩子在一起也不错!反正我是放心这俩孩子的。”林谷兰若有所思道。


“对,你们妈说得对。”李山附和媳妇。媳妇的意见就是他的意见,就算他是大科学家也一样,还是听媳妇的,媳妇说啥就是啥。


当然,李山对谢钧这孩子本身就很满意,搞科研的,天分还高,之前实验室里他带在身边那两年,对这孩子可喜欢了。


“合适是合适,但是谢钧这小子也太不厚道了,偷偷就把阿浓拐走了!”李元青小声嘀咕道。


而安安现在在外地自然是没有参加这次家庭会议的,他这个时候丝毫不知道阿浓已经被谢钧拐走了,不然他这会儿早就立马坐车回来了。


最后林谷兰拍板了,宣布道:“既然在一起了,下次让他以男朋友的身份正式过来一趟,这以后就是正经男女朋友了,还能像以前那样瞒着?”


阿浓听到妈妈的话之后,立马高兴了,她妈这是同意了。她没有想到居然这么容易就得到了家里人的支持,她原本还以为要费一番波折才能让大人同意他们在一起呢。


不过这样也好,能顺顺利利在一起,谁想要经历各种困难啊!


阿浓乐颠颠地跑去和谢钧打电话了,告诉他明天过来一趟。


阿浓在打电话,另一边客厅里,李元青还在跟爸妈提议等谢钧来要好好敲打他呢,绝对不能让他觉得阿浓追到手了,就能放松了,要让他知道,以后敢对阿浓不好,他们李家全家都要找他算账。


而林谷兰和李山两个都是过来人了,对老大这个想法很无奈。


他们觉得谢钧那孩子不用敲打什么也自然是会对阿浓好的 ,所以他们并不想在谢钧这孩子面前扮恶人,让他紧张。


而且要是不用他们敲打,谢钧就能自觉地对阿浓好这不是更好吗?这更让他们放心不是?


所以因为林谷兰和李山两人开明通透的想法,李元青的提议这么破产了!他不仅不能敲打,还得对谢钧那小子亲切,气死了。


难道这就是那什么“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他妈对谢钧也太放心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明天国庆快乐呀!


149、火锅店


李元青如何郁闷倒是不提了, 反正阿浓和谢钧见过家长之后正式在一起了。


而把谈恋爱的事情告诉家长也是有好处的,这个时候谢钧可以随时随地来李家了,不用再像以前一样偷偷摸摸了。


阿浓也是一样, 以前去找谢钧的时候,为了瞒住家里, 还要想各种借口, 现在就不用了,毕竟他们可是光明正大地谈恋爱。


谢钧他现在终于成为阿浓正式的男朋友了,这么一来, 自然也就得请阿浓的几个朋友一起吃顿饭, 因为这好像是她们几个女孩子之间的惯例, 听阿浓说那个迟新梅谈男朋友的时候,就邀请大家一起吃饭了的,正式向大家介绍她男朋友的身份。


而谢钧他现在为了在阿浓朋友面前证明自己这个正牌男朋友的身份在, 自然是要请顿饭的。几个女孩子最近迷上了火锅, 包括阿浓, 所以这让一开始打算请大家去吃私房菜的谢钧也改变了主意,毕竟现在自然是女朋友的意愿是第一位了。


阿浓和迟新梅几个女孩子最喜欢的火锅店就是东来顺老火锅店了, 她们最喜欢这家的主要原因就是周围其它的火锅店味道不正宗,没这家好吃。


东来顺火锅店的主打是涮羊肉, 它们家的羊肉很好吃, 而且还是老师傅们手工切好的,这也是它们家的特色了。


“唔,好辣好辣!”阿浓不太能吃辣,但是却就是喜欢吃,谢钧有些无奈,只好由着她, 不过蜂蜜水早就带着了,原本是用来解腻的现在倒好,用来解辣了。不过好歹没浪费就是了。


迟新梅看着谢钧出来还用杯子装着蜂蜜水,就是为了阿浓准备的,不由得说道:“我决定了,以后再找男朋友就按照谢钧这样地找。”


迟新梅说完这话,一桌子的人齐刷刷地看向她,迟新梅一凛,放下筷子摆手道:“我的意思是说找他这么细心还会照顾人的,不是跟他一样的,别误会。你们看,他把咱们的阿浓照顾地多好。”


而阿浓她却放下筷子问道:“等等,你不是有男朋友了吗?不是正在谈的吗?怎么又谈到找男朋友的身上了?”


迟新梅有些无奈地说道:“他劈腿了,七夕那天骗我说有事,结果跟别的女孩子在一起了,就分了。”


这个时候旁边的几个女孩子也为阿浓解释了一遍来龙去脉。原来那天迟新梅的男朋友说自己有事,所以就不能跟她在一起过七夕的,然后迟新梅也没在意,就继续在学校图书馆学习了,迟新梅的男朋友也正是知道自己女朋友的习惯,认为她在图书馆学习,发现不了他在外面做什么。


可迟新梅那天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上面说她男朋友这会儿正和一个女孩子在一起,还附带了一张她男朋友和陌生女孩子亲密搀着手的照片,由不得迟新梅不信。


最后事情就是那样了,迟新梅亲自去了信上说的地方,离学校远得很,如果不是这封信,她大概永远也不会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大约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她男朋友才这么有恃无恐,不怕她发现。


那个女孩子见到迟新梅,知道了她这个男朋友早就有主了,可是还是铁了心和迟新梅她男朋友在一起,迟新梅她虽然对这个女的没什么好感,但是她不打女孩子,而是把她男朋友给揍了一顿,然后当场分手。


忘记说了,迟新梅是川省的,性子本来就火爆,再加上她爸爸开了武馆,这就导致她的武力值一点都不低,只是因为上了一个文学专业,所以才从来没有表示出来自己的武力值。


阿浓她听完之后,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用什么话安慰迟新梅才好,最后她憋了一句,道:“那个,打得好!”


迟新梅听到阿浓说了这么一句,也笑了,“我也觉得打得好,下次我见他一次就打一次,让他知道劈腿的下场。”


顿了顿迟新梅又道:“我决定了,等一毕业就要去赚钱,还要赚大钱,我就不相信三百六十行,没有我能做的生意,到时候等我赚到钱了,就买一辆车,开着去那个鳖孙面前好好打他的脸。


你们知道吗?他当时被我打了之后,居然还好意思回来找我说,他这样都是因为我这个女朋友太穷,毕业之后没法给他帮助,所以劈腿不怨他。我当时就又把他凑了一顿。”


迟新梅她说毕业之后做生意一方面是被男朋友劈腿刺激的,另一方面就是因为她虽然上的是这个文学类的专业,也很喜欢写作的,但是她在文字上真的没有天赋,所以她就有些忧心毕业之后的前途了,一时之间就想到了做生意的这个主意,只要现在还只是说说而已,她还不知道到底要做什么才好。


阿浓听着迟新梅的话,然后看着眼前的火锅,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她对迟新梅说道:“不如开个火锅店吧!你们家不是川省渝城的吗?你对火锅应该熟悉的很吧?


现在首都这边火锅店一点都不多,只有零星几家,而且还不正宗,东来顺羊肉火锅好吃,但是种类太少了。你要是能把你老家那边的火锅店开在首都这里,肯定很受欢迎,到时候说不定还能做成连锁的呢。”


根据阿浓对火锅发展史那零星半点的记忆来看,火锅正是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火起来的,这个时候开个火锅店正合适。


迟新梅听到了这话还真的思考了一下。火锅这东西,她从小吃到大,可以说是很熟悉了,渝城但凡有名的火锅店,她都去吃过,在首都这边开火锅店,的确是个好主意。


而阿浓越说越兴奋,她还想起了后世火起来的海底捞,顿时想法就更多了。海底捞为什么会火爆,难道靠的是它的味道吗?当然不是,比海底捞味道好的火锅店大有人在。海底捞它靠的是服务,是超越各类餐饮店的贴心服务。


在这个年代,根本就没有多少顾客至上的理念,就拿国营大饭店来说吧,你要是排队的时候动作慢了,没提前把饭票准备备好一排到你就给递过去,人家员工还会朝你翻白眼呵斥呢,而这种行为食客都司空见惯了,可见有多么普遍了。


而供销社和百货大楼等也是一样,从来都是顾客供着他们,而不是他们供着顾客,可以说这个年代的人们,很少感受到顾客至上的那种服务的。


虽然现在没有这种服务,但是难道顾客不想要这种服务吗?如果不想要,九十年代中期的海底捞怎么可能火起来呢?


阿浓把这些想法全都跟迟新梅说了一遍,迟新梅愣了楞,虽然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火锅店,但是听起来的确不错,要是她面前有两家一样的店,一家顾客至上,各种服务没得说,另外一家服务一般,她肯定是更愿意去服务好的那家啊,她又不是脑子有病,看着好的服务那家不去。


幸亏阿浓她们坐的位置靠里,不然她们在人家的火锅店谈开火锅店,被老板听到了,说不定还当她们是来刺探“敌情”,而不是来吃火锅的呢。


所以阿浓止住话道:“剩下的我们吃完火锅再出去说吧,不然在这里讨论也不好。”


迟新梅满脑子都是开火锅店,听了这话无意识的点了点头。


刚刚迟新梅和阿浓两人在讨论的时候谢钧就在旁边安静待着,没有说话,这会儿两个女孩子终于说完了,他便把刚刚给阿浓涮好的羊肉晾凉,然后夹到阿浓的碗里,让阿浓慢慢吃。


而阿浓才和迟新梅讨论完,一低头就发现了自己碗里满满的羊肉的,全都是谢钧给她涮好了的。


而这会儿谢钧还在兢兢业业地继续涮羊肉,她看着谢钧笑了,本来她还想亲他一下的,吓他一跳。但因为嘴上有油,她就只好嘟着嘴对谢钧隔空给了个亲亲。


谢钧看到这一幕脸立马就红了,碍于阿浓几个好朋友都在,他没有说什么话,但是他涮羊肉就更有动力了,最后还是阿浓说太多了,吃不下了,他才终于停下。


迟新梅她们几个女孩子又被阿浓和谢钧秀了一脸,但是也只能干看着,自己涮给自己吃,谁叫她们没有男朋友呢。


而等从东来顺火锅店吃完,几个人找了一处安静的地方开始商量刚刚提到的事情。谢钧,依旧是担任着沉默不语陪伴的角色,在旁边默不作声,只是守着。


阿浓给迟新梅出了很多主意,可以说是把自己脑子里的存货都掏出来了,而迟新梅则是拿着一本在那狂记,生怕哪句漏掉了。


只是迟新梅看着本子上记的“开店秘籍”,有些发愁,因为她手里的钱不够啊!甚至可以说她手里的钱比起开店需要的钱来说是杯水车薪,大概连租金都付不起,更别说干别的了。


她开始琢磨着她爸那里能给她支援多少,只是掰着手指算了半天了,才发现,就算她爸把家里武馆给卖了,那钱也不够在首都这边开个火锅店的,更何况她也不至于不孝到让她爸卖武馆。


迟新梅叹气,难道这么好的火锅店计划就这么夭折了吗?她有些难过,但是一时之间又想不到更好的主意了。


而阿浓也看出了迟新梅情绪有些低落,不明白这个是为了什么,刚刚还好好的,这一眨眼就变成了这样,她赶紧问了几句。


对于阿浓,也没有什么话不好说的,迟新梅就把自己正因为开店的钱而为难的事说了出来。


阿浓没想到居然是这事,她狡黠一笑道:“这个资金的问题嘛,就交给我了,忘记告诉你了,我大概算是一个平平无奇地富二代吧。额,二十万够不够?”


迟新梅听到“二十万”,惊了,这可是二十万,不是二十块,她怎么听阿浓说的这么轻易呢!难道阿浓真的是个富二代?只是她平时咋就没看出来呢?


不,其实平时就有些端倪了,只是她没有注意罢了。就比如单是穿着,就一直是牌子的,但是她之前也只是以为这在首都是普通家境呢!


迟新梅捂脸,她可真是够粗心的,居然一直都没有发现。


只是就算阿浓是富二代,有钱,她也不能把阿浓当作冤大头啊,让阿浓出钱给她做生意,她做不出这样不要脸的事情,她立即摆手道:“不用了,这怎么能行呢?要是你说借我几百块,我倒是能同意,可是这二十万,我是绝对不能要的,太多了。”


阿浓笑着道:“没关系,你不用担心,不是让你白拿的,可以算我资金入股。”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国庆快乐!


s:阿浓不做生意,但她会投资呀!


150、出书


迟新梅和阿浓都是文学专业的, 再加上现在又不像后世网络那么发达,所以迟新梅自然是不太理解“资金入股”是什么意思,


阿浓给迟新梅解释了一下道:“其实意思就是我给你钱, 但是不参与其中的管理,火锅店后续的运营开展都归你管, 而我只负责分钱, 这也就是一人出钱一人出力的意思了,我出钱你出力,分工多明确呀!到时候我们一人占百分之五十股份, 分钱对半分。”


迟新梅还是有些迟疑, 现在关于火锅店的各种好主意都是阿浓提出来的, 钱现在也要阿浓出,她只出一点力,就分一半的钱, 怎么看都是她占了大便宜了, 她觉得这样还是有些不妥, 毕竟阿浓有钱又有主意,完全可以自己开店赚全部的钱, 而现在提出这个资金入股的主意,明显就是照顾她呀。


“这不行, 我还是觉得我在占了大便宜了, 我什么都不出就分一半的钱,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而且主意都是你出的,我觉得我更适合给你打工,到时候你给我发工资就行了。”迟新梅对着阿浓摆手道。


迟新梅说得对,阿浓的确是可以自己开店, 自己赚全部的钱,但是关键她对开店做生意不太感兴趣呀,要她以后每天都围着火锅店转,她是做不到的了,她现在已经找到了自己未来的方向了,做一个文学工作者,或者说的高大上一点---当一个作家。


也正是因为这样,她就算因为有着后世的经验,对开火锅店有很多想法,但是却也不想真的把精力都投入进去,再说了,她家已经够有钱了,现在她妈妈的公司早就成立了,现在还很出名,名下服装工厂早就开到各省去了,所以完全不需要她放弃自己爱好去赚钱。


再者,她要是真的想靠着火锅店赚钱,如果不想放弃自己的写作事业,那么肯定是要雇专门的经理去开店了,把事务完全委托出去,自己就偶尔出出主意,而为了让她请过来的经理人对她死心塌地,卖力工作,她肯定是要给人股份的。


既然左右都是要自己出钱,然后给人股份来帮她开店,那么为什么不优先考虑自己的好友,让好友赚钱呢?当然这也主要是迟新梅有做生意这个心思,如果迟新梅也是跟她一样都是对写作事业感兴趣,她还非要把迟新梅往做生意上拐,那就是缺了大德的。


“我当然可以像你说的那样,自己出钱开店然后赚全部的钱,可是我没有那个精力啊,我已经打算好了,毕业之后是要从事写作方面的工作的,肯定是没有时间去开店了,而这种情况下,我要是想开,就只能请人了,而让那人替我开店,我啥都不管,肯定是要许诺股份多分钱给他了,而就是这样,还有风险呢。


万一我找的替我开店的这个人卷钱跑了,或者是为了利益把我的店给吞了,又或者是做假账干嘛的,我能发现吗?这太多风险了。所以我找一个陌生的不知底细的人,还不如找你呢,至少你肯定不会让我吃亏的。


你看现在你还觉得这样你占了我的便宜,不肯接受呢,所以让你来开店,我放心。难道你是觉得我把钱和店交给一个陌生人会更好?”


迟新梅被阿浓这一通给说服了,懵懵地点了点头道:“行,既然你这么信任我,以后我肯定不会让你失望的,你放心,我绝对会好好开店,不会让你亏了的。


不过二十万太多了,我觉得花不到这么多,五万应该就完全足够了,除非是把租的地方买下来,不然五万块连一半都用不完呢,租金一个月几百块顶天了,这还是按照顶好的地方租呢。”


阿浓想了想觉得也行,便道:“那好,五万块就五万块吧,过两天我拿钱给你,后面要是钱不够一定要找我呀,我平日里不怎么花钱,钱攒了有许多呢。”


在这个家里,最穷的就是她了,就连安安都比她有钱。可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对于“贫穷”的自己,非常乐意塞钱,平时的零花钱每次一收就是四份,每人都要给一遍,到了过年的时候,红包就更大了,每次红包里的钱都是按万来,一个超大的红包,里面摞的全是百元大钞,每次收红包都是得用抱着的。


而平时呢,化妆品护肤品是大哥给提供的,衣服都是妈妈让公司里的人专门送过来的,吃饭家里有保姆,手艺比外面饭店好多了,住也是住家里的,可以说是几乎没有她花钱的时候,所以这钱自然而然就攒下了。


二十万只是她大概估出来的一个数字,真实的数目肯定比这个多的,只是她也没有细算过。也可以说她直接躺平,靠着零花钱就成了万元户了。


迟新梅的行动力很强,再加上阿浓已经把开火锅店的不少注意事项都考虑到了,也出了不少主意,所以中间也出不了什么大事,火锅店就开始准备起来了。


迟新梅她家里就是渝城的,那边火锅盛行,她就是要去取经也是很容易的。而这次火锅店里除了阿浓,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子也入股了,她是本地的,亲戚家里有猪牛羊肉等肉类的门路,可以让迟新梅在这方面不用操心了,帮忙介绍。然后她也出了五百块钱,都是她攒的私房钱,也算作入股了。最后这个女孩子占了百分之七的份额。


这个时候阿浓占据百分之五十的份额,但是不管事情,那个女孩子也一样,她是百分之五的份额,不管事情,迟新梅占百分之四十三,负责火锅店的全部运营。


就这样,几乎没有费什么心思,未来火爆全国的新浓火锅店就这样开起来了,有了最开始的雏形。


而这样的事情,阿浓肯定是会和家里人说一声的,这也算一件大事不是?阿浓也丝毫不担心家里人会说她乱来,她对自己的家人也很了解,她说的时候,他们指不定还要说她有勇气干得漂亮呢。


事实也的确不出她所料,一个个都在夸她,还问她有需要帮忙的吗?比如营业执照和一些卫生证件,他们都可以帮忙跑一下,她和迟新梅都还是学生,在这方面肯定还是有困难的。


阿浓她也没见外,反正都是一家人,到时候她这边分到了钱还要给家里人发红包呢,所以最后就把证件这事交给大哥了,大哥现在也是有人脉的人了,交给大哥她很放心的。


“教授,您找我有什么事情?”阿浓到了教授的办公室,却还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事情,负责叫她的人也只说教授找她,其他的也都不知道。


“给你,你看看这是什么。”教授笑着递给阿浓一本书说道。


阿浓接过书一看,发现这正是她之前写的关于古建筑的消亡的那书,几个月之前就在跟出版社谈了,她原以为还要到明年初才能出呢,没想到现在还不到十月,就已经出了,实在是太快了。


“再过半个月这书就会发售了,出版社那边过几天也会给你寄一些样书,到时候你可以拿去送人。而且有了这一本明玉在前,以后你再出新书就容易了,出版社那边洽谈也容易一些。”教授慢慢说道。


听到这个消息,阿浓很高兴,这是她两世出的第一本书。在穿越之前,她除了语文考试的作文,就再也没有接触过什么写作的,所以那个时候,虽然她作文写得好,但是也没有什么感觉,可是这一世一点都不一样了,她学了文学的专业,所以自然而然地让教授发现了自己在写作方面的天赋,然后成功让她出了书。


如果不是教授一直夸她在写作上有天分和灵气,她估计也不会知道自己居然是有天赋的,然后对写作越发热情了,她现在甚至已经计划好了,她要把写作当作自己终身的职业,反正她不缺钱,不需要为了生计奔波,一辈子都写自己喜欢的东西都可以,就算不赚钱也没关系。


而现在这本出版了的书,可以说是给她的梦想施以了莫大的鼓励,这让她对未来的写作之路更有信心了。这会儿抱着这本书,她就跟抱着绝世珍宝一样,小心翼翼地不行。这可是她的第一本书,她回家了之后一定要把这本书好好给收藏起来。


对了,等出版社那边送了样书之后,她还要送给谢钧一本,对于她来说,这就是她的“研究成果”了,之前谢钧在七夕的时候把“爱浓一号”这个研究成果送给她,她现在当然也是要礼尚往来一下,把自己最宝贝的书也送给他。


她心里实在太激动,这会儿面上自然也是表现了出来,而教授看着阿浓这个模样也见怪不怪了,问道:“听说你现在又开始写新的东西了,写得怎么样了?”


虽然阿浓现在还是学生,而且还不到二十岁,但是在教授眼里,写书完全是一件可行的事情,并不是像某些顽固的人说的那样,好高骛远。


既然学生有这个灵气,有这个能力写书,他为什么要拦着呢?对于那些在文字上有天赋的人来说,他们的写作,是不能用年龄来判断的,甭管年纪大年纪小,这些都是虚的,写出来的文字才是实在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在看着这个学生写出来充满灵气的文字之后,他才会因为惜才,帮忙和出版社那边联系,请那边帮忙出书。这个女孩子写作的水平已经达到那个标准线了,自然就是值得出版的。平白让这样的文字只在学生文学社里传阅,小打小闹的,实在是可惜了。


而阿浓在听到教授问自己关于写作上面的问题后,立马就来了精神了,开始兴奋地和教授聊了起来。


出版社那边动作很快,没几天就把样书寄到家里了,阿浓看着寄来的样书,真真实实地升起了一种满足感,现在她在这个家里终于不再是一条躺平的咸鱼了,她有了属于自己的事业了,也找到了自己未来的路了。


还记得自己在安安考上大学的时候,十分迷茫,不知道在这个家里,自己的路到底在何方,当时还觉得,可能自己一辈子都要做一条靠着家里的咸鱼然后躺赢了,可是却没想到在现在,她已经拥有了奋斗的方向了,再也不会像当年一样迷茫了。


出版社那边也给她打了稿费,但这是次要的,稿费再多,也比不上她每年收到的零花钱和红包,可以她对这笔钱还是很重视的,这可是她自己用双手赚来的,意义一点都不一样,她已经在思考要用这笔钱给家里人和谢钧买什么东西了。


以前她也不是没给家里人和谢钧买过礼物,但是那个时候买礼物的钱都是家里给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而现在买礼物的钱可是她自己赚的呢。


当然教授那里她也没有忘记,如果不是教授,她是肯定不会出书的,出版社那里,教授一定是出了不少力的,她现在自然也是要回报一二的。


正好她在家里发现了一罐茶,因为她对茶没研究,也看不出这个是什么茶。不过听她妈妈讲是一位大领导送给爸爸的,只是爸爸他喝不惯这个茶,就一直放着了。教授是爱喝茶的,送别的东西教授肯定不收,送这个就不一定了,她觉得大领导送的东西肯定是比她去外面买的茶要好的,送给教授正合适。


她把茶拿走之前自然是和爸爸说了一声的,不然万一这茶爸爸是还要喝的,她不说一声拿走就不太好了。


而李山自然是没有不应的,一罐茶算什么,十罐都行!他闺女出书了诶,可把他这个老父亲高兴坏了,这可比他做出一个大研究来还让他高兴,他闺女这是出息了!


听闺女说这中间她教授的功劳很大,所以李山还想着,要是闺女教授爱喝茶,改天他去找领导再要两罐,好好谢谢那位教授对他闺女的栽培。领导那边对他一向有求必应,而且在这之前他也没要过什么东西,现在要一罐茶,应该是会给的。


而阿浓的书现在李家是人手一本,每个人都把这本书看了好几遍,可宝贝了!最近家里从林谷兰到安安,每天出去都是带着书的,就是为了告诉熟悉的人说,我闺女妹妹出书了,成了作家了。这些弄得阿浓都要不好意思了,但是她也没有阻止,自己好不容易能让爸妈长脸,自然是要有着他们了。


唔!其实这种被家里人炫耀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阿浓暗搓搓的想着。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大家假期愉快呀~


151、交流会


“妈, 最近怎么了?我怎么觉得咱们家周围的人变多了?”


因为她爸爸工作的特殊性,国外不少国家都想拉拢他,当然其中也不乏想要出黑手刺杀的, 毕竟对于比如米国这样的国家来说,如果人才得不到, 那就毁掉, 这事他们一向是做惯了的。


而她们这些家人,也是不少境外间|谍势力的下手目标,所以一般情况下, 家里周围都是有人在日夜保护的, 就是为了防止那些境外间|谍控制住她们这些家人, 威胁她爸爸。


在这种情况下,阿浓早就习惯了外面有人暗中保护,也并没有什么不适, 比如隐私侵犯的感觉。可是就在最近, 她觉得外面负责保护的人明显增多了, 除去那些暗里的,现在连明面上都有了, 她去大学的时候,也能感受到自己身边保护的人多了。


林谷兰听了闺女的话, 便也没有瞒着, 直接把原因告诉了阿浓。


“最近有一个交流会,好像是那些国外的科学家到我们这来进行技术交流的,所以这段时间进入国内的外国人员多了不少,这里面不乏是心怀鬼胎的,你爸便是他们的重点目标。为了防止他们狗急跳墙,通过抓住我们威胁你爸, 于是国家在我们这边加强了安保,保护我们的安全,好让你爸那边没有后顾之忧。”


阿浓听了这番话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会儿也不禁感叹,能让国外那些人这么惦记着,她爸这得是多牛的大佬啊!虽然现在周围保护的人一下子激增,有些不适应,但都是为了安全,她还是可以接受的。


正巧现在学校那边已经到了期末了,课少了,现在正在复习阶段,没有什么课要上了,她正好可以请个假,待在家里,至于出去,还是等这波交流会结束了她再出去吧,更何况她也没有什么事情要干,出去干嘛!


谢钧那里这段时间就先电话联系吧,反正他那又到了研究的重要阶段,好像是要产品升级,所以这段时间他们两人每天相处的时间并不长,电话联系也不影响什么感情。


现在距离她和谢钧正式成为男女朋友的时候已经过去快一年了,他们之间的感情非常稳固。在一年之前,她原本还以为自己可能跟谢钧在一起不会太长时间的,但是现在一看,一年都过去了,他们还在一起,感情也很好,这倒是神奇的很。


当然这全部都源于谢钧这个做男朋友的努力,谢钧对她太好了,让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非常快乐。感情还在,谢钧又对自己好,这种情况下,她又怎么会和谢钧分手?而且她要是和谢钧分手了,大约以后是再也找不到这样贴心的男朋友了。


“李教授您好,最近特殊时期,上面领导派我们四人来贴身保护您,您要是觉得有什么事情,都可以跟我们说。”四个看着身手不凡的军人来到李山面前,领头的一个这么对着李山恭敬地说道。


这个交流会虽然说国与国之间的交流会,与会人员也是以米国为首各国的科研人员,但是实际上这场交流会完全是为了李山这个人而办的。


李山他在星际时代都是是没人可以比得上的。


而华国有了李山这个掌握着世界上最先进理论技术的人才,科技水平最近几年更是飞速地上升,在几个关键领域,已经把米国甩到好远了,这也让米国的警惕之心空前增长。


当然,就算米国再怎么警惕也没用,现在可不是他们国家说了算的时候了,要想像以前靠着武力威胁华国,那是不可能的。


现在华国在国防上面的水平可以说是世界之最,单说空中领域的战斗机吧,经过李山的升级,现在的战斗力远超以往,一架战斗机甚至击退十架米国的战斗机,在防御进攻上面都是顶级的。


就在前年,米国派人在华国的防空领域试探,自恃武力,在收到华国这边的警告之后视若罔闻,继续驾驶着战斗机冲入华国境内,反正在米国人眼里,华国的战斗机是肯定比不上他们米国的,就算他们现在冒犯了,华国估计也不敢开战。


可是这个时候,华国的战斗机刚好升级,而面对米国这样的挑衅自然是不可能再忍了,之后一顿操作,击落了入侵的战斗机,生擒了里面的米国大兵。再加上这次事件华国更是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一方,毕竟是米国那边先冒犯的,所以最后让米国好好出了一次血。


而米国也正是从那次开始发现华国的国防,不知不觉中早就升级了,现在已经到了他们追不上的地步了,这才开始正视华国,不敢再做这些小动作,毕竟现在的华国可不会再容忍他们这些小动作了。


李山涉及的研究当然是不止战斗机了,要是单是只有战斗机,米国也不会这么慌张,李山他研究的东西太多了,每一样都给米国的人带来了不小的危机感。他们充分认识到,华国有了李山这个人才,以后到底会成长到何种恐怖的地位。


因为李山他的动静太大了,每次研究出来的东西都是简单的,总是会引起一番轰动,而且他出名不算晚,生平轨迹有心人要是想找就很容易找到。再加上他也不是那种在深山老林或者是荒漠一呆就是好多年地做研究,国家这边自然也不可能把他这么一个大活人完全藏起来,让国外丁点消息都打听不到。


所以在米国那边的有心探查之下,没多久就发现了华国这些变化全都是源自于同一个人,然后他们自然就采取了行动。


本来这次交流会是米国那边发起的,邀请李山这个科学家去他们国内做讲座,进行技术交流。可是华国这边怎么可能会同意?米国这番举动不亚于黄鼠狼给鸡拜年,一看就是不怀好心。


李山这个人才去了之后,要是能回来就奇怪了,这种限制人才出行,直接扣留在境内的事情,米国从来都没少做,是早有先例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是华国的作风,更何况李山这样的人才也不可能拿去冒险,所以任由米国那边扯皮,华国这边就是不松口。


办交流会开讲座,行!但是必须在华国开,人才是我们国家的,派出去是不可能派出去的了!米国要是不愿意也没事,那就不开交流会呗,反正这事不是他们华国提的,不开关华国什么事情,他们华国不着急。


在华国态度这样强硬的情况下,米国又想接触到李山这个人才,最后只得同意华国的要求,把交流会的地点定在华国,他们派科研人员过来。


而米国当局想的也很简单,到时候让派去的人在交流会期间接触李山这个人才,许以重利,使劲拉拢一番,说不定就能把人给拐回他们国家呢?当然暗地里也是派了间谍人员,他们是不可能看着华国慢慢超过他们的,这样的人才既然拉拢不成,毁掉也是好的。


华国这边对米国的心思可以说是一清二楚,在米国心思不纯的情况下,华国是不会让李山这个人才陷入危险之中的,安保防护问题必然是重中之重了。这四个派过来的人,是特种部队的王牌,派他们守在李山身边,是不可能让陌生的人靠近李山的。


当然除去这四个明面上的人,在交流会现场还有上百个人守着,都是军队里出来呢,充当安保和服务人员,这种情况下,米国就算是想动什么歪心思都困难。而这段时间首都的治安也是加紧了的,就是为了防范米国安插的间|谍,可以说华国现在是在尽最大的努力来保护李山的安全。


而李山他也知道这四个人都是为了保护他的安全而来,没有多说什么,而是从实验室里拿出了一件东西,看起来像是防弹衣。


“这是我最近研究出来的新型材料,制成了一件防弹衣,我已经试验过了,防护效果比传统的防弹衣要高上五十倍,目前世界上应该是不会有任何子弹或者武器能够穿透它了,这里有好几件,你们可以拿走穿着试一试。”李山对保护自己的这四个军人说道。


虽然这件新型防弹衣听起来让人很心动,但四人中领头的没有接,而是问道:“您穿上了吗?现在还是以您的安全为先。”


李山笑了笑,“放心,材料够了,我做了好几件,自己身上也早就穿上了。等再过几天我看看能不能量产,至少也要在交流会开始之前,让所有军人都穿上才好。”


“太谢谢您了李教授,多谢您还这样为我们考虑!”


谢钧也参加了这次交流会,因为他研发出来的手机也是一项重要的成果,再过一年,基站在全国建立起来,手机就可以在首都之外的地方也可以推广了。


因为当时阿浓不愿意让他以“爱浓”为手机命名,所以他就随便地给手机取名为“爱国者”,而米国那边在知道爱国者出现之后,差点没有气死。


不少财阀都投入了大笔资金在手机的研发上,结果一不注意,华国这边就出了新型号了,比起他们那边跟砖头一样,重达一千克的手机,华国研发出来的爱国者小巧玲珑,比起他们的不知道要好上多少。


明明手机是最先在他们国家先出现的,也是他们国家先投入市场的,结果现在这么快就被后来者居上了,他们如何能甘心?因为听说爱国者手机的研发者不是华国机关内部人员,而是一个私人研究所,米国那边便起了心思,看看能不能收购下来,所以“爱国者”也是在他们此行的目的中。


交流会中。


李山他身边防护严密,再加上他又是一个警惕的性子,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他更是不会作死外出,所以半个月了,愣是没有让米国人钻到任何空子伤害他。


米国那边也没办法,只能采取谈判的手段了,技术华国这边不可能给他们的,但是武器和战斗机那些成品应该行了吧?到时候他们就算是研究,也是要花时间的,所以华国也不用担心他们一下子就赶上了。再加上他们出的价,给的条件,这是一笔很划算的买卖了。


“只要你们愿意提供一年武器和战斗机给我国,任何条件都可以提。”虽然华国现在在科技上面迎头赶上了,但是他们的经济到底没办法一时半会就发展起来,所以在经济上面,还是米国一家独大,而他们这会儿也是财大气粗,并不担心华国出的价格他们给不起。


而华国这边军方派来负责谈判的人自然是不可能答应米国的了。除去一些其他的原因,军方也是考虑到,这些年米国对外入侵战争一直不断,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华国再提供给米国最先进的武器,让米国拿着这些武器去入侵别的小国,那就是助纣为虐了,所以武器是不可能提供给米国的,就算米国给出再好的条件也是不可能的。


米国那边没想到华国这边居然一口回绝,可是没有办法,现在是华国占据了主动权,他们就算是想强买强卖也是不可能的。


这次的交流会本来就不单单是科研人员交流技术理论的,还掺杂着各种的合作谈判,本来就不简单。


而华国这边虽然不能在武器上面赚米国的钱,但是可以在其它方面赚呀!所以在武器谈判失败之后,华国这边又提出了新的谈判事项。米国那边购买武器不就是想用作战争吗?除去武器,他们华国这边还有别的能在战争中使用的东西,而且还是完全在救人上面起作用的。


“我们这边目前新研发出了一种伤药,可以快速止血,让伤口很快愈合,比起传统的伤药,这种新型药品的效果可以说是立竿见影,比起传统的伤药要好上一二十倍的。”


这种药的研发者自然是李元青了,比起那些美白膏,防晒膏等药妆产品,制作伤药可是他的老本行了。他穿越之前的世界可是一个以江湖为主的世界,从来都少不了打打杀杀,而这个时候,能够快速恢复伤势的伤药当然就变得重要了,李元青的精力也大都放到了这些伤药的研究上,那些药妆反而是随手搞出来的呢。


而在这个世界,国内安全得很,他一开始自然就没有着急把这些伤药拿出来了。虽然这样的伤药百姓需求少,可是军队需求多啊!他们是最需要这种伤药的了,这样药效的神药,在军队里简直就是宝贝了。


所以李元青他最后干脆就把这个药方献给了国家了,放在国家手里才能发挥出这种药的最大作用。而国家拿到这个药方后,很快就进行了实验,没多久就得出了成果,这种药的药效的确是跟李元青描述的一模一样。而在这之后,上面就立马派人开始量产了。


而华国政府这边的话一出,米国那边就起了心动的心思了,这样的伤药在战场上的确是紧缺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战场上因为失血过多而牺牲的士兵实在不少,要是可以从华国这边采购一批有这样逆天药效的伤药,那自然是一件好事了。


而华国这边肯定是不可能只卖给米国了,各个国家都是可以购买的,当然这事政府这边就没有主动和米国说了,反正这也和米国无关不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鸭~


s:新预收《六零年代独生女》求个收藏~


程荔月一朝穿越到六零年代,还正处那三年困难时期,出生就是个病秧子,看着就活不下去了。


筒子楼里不少认识程父程母的人都说这闺女养不活了。


可是这一世的父母,拼了命要把她留下,倾家荡产地养着她。


作为有工资的双职工,钱全填医院了,日子过得比乡下人还难,最后硬是费尽心思将她留住了。


幸好,她还有一个金手指,是一个装满各种物资的空间。


筒子楼里的其他人家,日子过得精打细算,一月白馒头白米饭都吃不到几回。


而程荔月一家三口靠着空间,吃着大米饭白馒头,还能顿顿有肉,新鲜水果更是不缺!


后来她更是趁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带着爸妈一起发大财!


日子比起出生时,越过越好了,让那些嘲笑她爸妈只生了个丫头片子,以后生活没指望了的人,狠狠打脸了!


1、女主父母省城职工,所以几乎没有任何乡下种田赚工分戏份,不喜勿入


2、就是家常里短独生女的日常生活,平平淡淡


本章发红包呀,么么啾~感谢在2021-10-02 21:06:45~2021-10-03 22:05:1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米米 4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52、火锅店开张


在谈完伤药的出口合作之后, 米国那边代表又将目光转向了“爱国者”手机,因为这个研究单位是一家私人研究所,所以米国代表觉得, 只要他们出的价钱够高,还是很容易将技术给收购过来的, 或许将人给挖到他们国家也不成问题。


只是他们实在是想错了, 谢钧这个研究者的态度过分的强硬,无论他们这边派出的人开出什么条件,他那边就是不松口, 理由全都是说这项技术交给了国家了, 是和国家合作的, 国家那边不同意,就不可能将这项技术卖出去的。


米国派过来收购这项技术的人忍不住咬牙,难道他来的不是私人研究所的吗?私人研究所的人有那么高的情怀干嘛?进入私人研究所不就是为了研究出成果然后卖钱吗?他们米国给的价格高, 卖给他们就是了。


因为这次的铩羽而归, 米国那边的代表特意又让人去查了一下这个谢钧的身份, 最后发现怪不得他不愿意把技术卖给他们呢,原来是因为家里从政, 是什么红色家族的子弟,而这种身份的人, 一般是不可能将技术卖给他们米国的。


而这么一来, 他们就不可能使用那些威逼利诱的手段了,不然依着这位叫谢钧的年轻人的家族势力,他们手段过激很容易引起华国政府这边的注意。


没有办法,这个手机又是他们此行的目的之一,手机已经露出了改变未来通讯方式的端倪了,前景广阔, 迟早是会风靡起来的。现在既然不能将技术给收购过来,那就只能转而谈手机的出口事宜了,总是得带回去点什么的。


华国这边政府对出口“爱国者”手机给米国是喜闻乐见的,赚钱的事情为什么不干?而这个价格嘛,自然是国内手机的好几倍了,米国要是不同意,那也没办法,他们这也是跟米国学的,几年前米国刚刚研发出的手机投入市场之后,出售给国外的手机可不是比他们自己国家内的贵了好几倍吗?


幸亏那个时候他们华国没有建基站,所以米国的手机并没有进入他们华国,他们也就没有当那个被宰的肥羊了。而现在手机最新的技术在他们华国,价格自然是要他们华国定了。


因为谢钧将手机出口的事情交给了政府,并没有私下里让技术被米国收购了过去,政府这边人很高兴,给了谢钧他的研究所不少补贴。而谢钧的舅姥爷段迁的生意因为有不少都和研究所的科技产品有关,所以政府也给不同程度地开了绿灯,段迁那边获得了不少政策上的倾斜,当然这就是后话了。


“你一定要过来吗?到时候会不会对你有什么影响?”


阿浓和迟新梅几个女孩子开的火锅店装修了两个月,一切都准备好了,终于要开张了。而这个时候安安知道了,就提出要去火锅店那边唱歌,帮她们增加人气,吸引人流量。这个时候不少大饭店都会这么做,区别只是请到的人是什么级别的。


阿浓她总觉得让安安这么一个开大型演唱会,然后上春晚的歌唱家来火锅店唱歌非常不搭,担心影响安安的个人形象,虽然她也知道由于“名人效应”,要是安安真的这样做的话,的确会让她们火锅店的生意很好,后世那些明星开的或者是明星代言的店也实在不少。


出于各种顾虑,阿浓她拒绝了,她担心这事会对安安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安安他笑着道:“你放心,我已经问过我的经纪人了,他说没关系,反而能让我的形象更加亲民呢。再者说,到时候要是有人问起的话,我就说这火锅店是自家的,为自家的火锅店在开幕的时候唱首歌,并不出格,外界的人也不能说有什么不对的。所以你就放心吧,不会对我的形象有什么不好的影响的。


之前开店的证件还是大哥帮你办的,现在你也给我一个帮忙的机会,让我出点力吧。”


因为安安自身的工作性质,全年有一半多的时间是在外面,跟阿浓这个妹妹相处的时间是越来越少了。本来他觉得除了爸妈,自己应该是阿浓心里最亲近的人了,但是后面阿浓和谢钧在一起了,谢钧那小子以前就会跟他抢阿浓的注意,现在成了阿浓的男朋友了,肯定在阿浓的心里地位会越来越重要的。


原本他安慰自己,这不还有大哥吗?他觉得自己在阿浓心里的地位肯定是比得上大哥的,可是随着他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少,他觉得自己的地位岌岌可危了。


就比如阿浓和谢钧谈恋爱的事情是大哥第一个知道的,阿浓开店也是大哥第一个帮忙的,就连出书,也是在家里包括大哥都知道了之后,他在外地才通过电话知道这事。


他现在必须要做点什么了,就算他的地位比不上谢钧,那怎么着也得比过大哥呀!要知道从小到大,比起大哥,阿浓一向都是跟他更亲近的!


所以安安他现在坚持要出台唱歌,一定要给火锅店帮忙的!


阿浓最后拗不过,只好答应了,不过因为有了安安这个变数,阿浓特意加强了火锅店那边的安保,毕竟安安现在已经是大明星了,连上两年春晚了,唱片已经出了好几张,现在的知名度一点都不低。


要是火锅店那边的安保不加强,到时候现场肯定是不好控制的,别以为只有几十年后有追星的,在这个年代也是有的!他们追星的热情可一点都不低。


而除了安保,火锅店那边的宣传也是不能落下的,阿浓特意去找工厂印刷了几十张安安的等身海报,提前张贴在火锅店外面的墙上,除此之外还有等身立牌,可以说是很有几十年后的那种宣传感觉了。


因为安安的缘故,火锅店开幕的那天,比阿浓和迟新梅一开始预想的要火爆的多了,还没有开始剪彩,外面就已经是人山人海,挤得人透不过气来了。


待到剪彩完成之后,安安开始唱歌,唱的正是他的成名曲《森林》,这个时候气氛达到了高潮,下面不少人都跟着一起唱了起来,声势震天,一时间居然分不清这到底是火锅店开幕还是演唱会现场了。而这也吸引了一群路过的人凑过来,他们在外围看不到里面的情景,就还以为这边在开演唱会呢!


因为担心人群拥挤,影响后续火锅店的生意,所以在安安唱完歌之后,阿浓就已经安排好车让他赶紧走了,不然接下来的场面就可以预见了,今天火锅店门口是别想消停了。


在安安走了之后,那些聚集过来的路人和粉丝也都安静了下来,然后终于开始进店消费了。人太多了,就算她们这个火锅店的规模已经很大了,但是还是容纳不了这么多的人,幸亏阿浓她们提前准备了号码牌,秩序还是可以维持的。


她们现在开的这家火锅店本来就是以服务为中心的,这些在排队等待的顾客当然也是要认真对待的,所以原本安排的好的几位服务生立马拎着准备好的礼品袋走了过去。


“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这是本店送您的礼品,希望您愉快!”


“奥,您是带着孩子来的啊,请跟我往这边走,您可以带着孩子现在亲子区玩一会儿,那边有时下最流行很受孩子欢迎的玩具,或者您也可以将孩子交给我们这边的服务员,我们可以帮您带着。”


“这是免费的水果和零食,您在排队等待的时候可以随便吃,里面还有美甲和理发服务,如果您感兴趣的话,可以进去试一试,等店里这边火锅排到您的时候,我们会叫号!”


火锅店这边单是培训如何招待顾客就培训了半个月,务必给予顾客宾至如归的感受,让顾客满意地来,满意地走。当然,服务员的工资也是很高的,在这个年代应该算是数一数二了,比厂里的工人要高一倍还多呢,毕竟在这样的高标准服务下,他们也是很累的。


而这个年代的人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以往他们去啥店,人家店里的人笑着跟他们说话,他们就觉得服务态度很好了,而阿浓她们这个火锅店的服务,可以说是刷新了他们的认知了,要不是服务员再三保证,那些免费给他们提供的水果零食,他们都不敢吃呢。


而那美甲理发,一开始还怀疑做了就要收钱呢,直到有人上去试了试,发现享受完这个理发美甲服务之后,真的没收钱,后面的人在排队的时候才敢也过来尝试。这个时候虽然美甲已经在国内风靡,但是正经的美甲店屈指可数,所以火锅店里的美甲服务,对于女孩子的吸引力是很大的,对于她们来说,就算是为了做美甲,也要来这家火锅店啊。


所有从新浓火锅店出来的人,就没有不夸。这样一家服务好得整个首都都找不到第二家的火锅店,怎么可能不受欢迎呢?


“啥?你还没排到号就吃饱了?人家开店的还能这样啊?不亏钱吗?你别是哄我的吧?”


“哄你干什么!当然是真的了,亏不亏钱我是不知道,反正这东西人家是真的给了,我一吃完人家就硬是送给我呢,我说不要,人家还劝着我吃呢。对了,走的时候人家还送了我一个礼品袋,里面装的东西可真不少呢,给你看看!”


“啊!居然是真的,我下次也去吃吃看!”


“兰兰,你这指甲是谁给你做的啊?这么好看,得花不少钱吧?这是贴片的还是指甲油啊?看起来好精致。”一个女孩子拉着朋友的手不放,左看右看,羡慕得不得了。


“花什么钱啊!一分钱都没有花,这是我在新浓火锅店做的指甲,免费的,就是在排队的时候做的,因为队伍太长了。我看里面款式挺多的,你可以去试试,不花钱,就是最近人多,得排队。”现在有不少的人去火锅店吃饭就是为了做美甲,所以就算美甲窗口多了好几个,但因为人太多,也不得不排队。


这个女孩子说的时候有些忿忿的,之前只有她发现这家能做美甲的火锅店的时候,美甲那边的人还是很少的,现在知道的人多了,她再也不能像第一次做美甲的时候那样,连队都不用排,可以慢悠悠地选款式了。


另一个女孩子听得很心动,谁能抵抗得了免费的美甲呢?


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只过了不到一个星期,火锅店就爆红了,这个时候整个首都有一大半的人都知道了有一家叫做“新浓”的火锅店,里面的服务很不一样,对顾客态度非常好,各种服务能让人竖起大拇指夸!


因为火锅店爆红,所以她们的投入成本很快就收了回来,没多久阿浓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就过上了坐等分钱的日子。迟新梅一人管理着火锅店,痛并快乐着,她显然对这样的忙碌很是喜闻乐见,越忙钱越多,她不嫌累!


因为马上就要大四了,学校那边的课越来越少,新书也刚刚写完,交到教授那边帮她审核了,而短时间内阿浓不想再写新的了,有点费脑,她打算休息一段时间再写新书。


这个时候火锅店那边的事情也不用她操心,迟新梅一个人就可以管理地很好了,而在家里,她又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真的是很闲了。除了和谢钧约会,她就没有其它的消遣了,哦,还可以看电视剧,但是她对这个年代的兴趣不大,而且大多数都是看过的了。


无聊着无聊着,她居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她打算写言情小说,对,没错,就是几十年后风靡网络的简单小白文,不用费脑子,写起来也简单。她是很喜欢看小说的,可是在这个年代却陷入和书荒。


现在是八十年代,茕瑶的小说在大陆还是很受欢迎的,除此之外还有以今庸为代表的一些作者写的众多武侠小说也很受欢迎,可是这些小说,阿浓她穿越之前,在小学就已经看完了,而除了这几位,这个年代其他的小说相比下来就不那么吸引她了。


想来想去,她决定自己写。就算是满足一下她的恶趣味吧,相信这个年代的人们,应该还没有经历过几十年后那些狗血小说的洗礼吧。


茕瑶小说已经够狗血了,但是阿浓脑子里更狗血的题材,狗血一泼一大盆的那种,想一想就兴奋,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让这个年代的人,感受一下几十年后某些狗血小说的“特色”了。


但是呢,还得想个笔名,毕竟她现在主要写的是那些严肃文学,要是直接真身上阵写狗血小说,被教授和出版社那边知道了,她想一想就觉得好社死,不行,她绝对不能破坏自己现在正经的形象的,必须想个笔名,当作马甲穿在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鸭~


再推一推新预收《六零年代独生女》,感兴趣的去点个收藏呀~


么么啾


153、狗血小说


阿浓她是一个取名废, 想了半天最后决定马甲笔名叫“川月”,谐音穿越,笔名想好了, 她立马就开始动笔写了。


她脑子里能写的题材太多了,不过碍于时代原因, 那种譬如“霸道总裁的小逃妻”、“霸总娇妻带球跑”等部分过于现代化的题材, 她就不考虑了,想了半天,她终于决定了, 就写一个古代穿越题材吧, 这个时候穿越题材还是很少见的。


女主是八十年代的一名古武家族出来的大学生, 穿越之后成为了被太子退婚的废材大小姐,然后打脸逆袭,更是吸引了冷宫皇子、武林盟主、江湖神医、暗夜杀手、敌国将军为之倾心……


总之怎么狗血怎么来, 她脑子里的狗血都要收不住了, 唔, 就先来一个追妻火葬场吧,比如女主被太子退婚之后, 冷宫的三皇子为了拉拢女主的家族,然后假意接近女主, 表面爱慕实则利用, 嗯,这个三皇子就定为男主吧。


男主在利用的过程中终于爱上了女主这个丝毫不做作的女人,可是这个时候女主却发现男主之前都是在利用她,心灰意冷,一气之下就离开了男主,却不知肚子里早已怀了男主的孩子, 在离家出走的途中,遇到了武林盟主、江湖神医、暗夜杀手……


这些人都不在意女主怀了别的男人的孩子,愿意跟女主成婚,然后就在女主正要和其中一位成婚的时候,男主找来了,之后就是各种误会又各种和好,她逃他追。对了,中间还要再加上一个女主落崖失忆的梗,狗血小说里失忆梗怎么能少得了呢,还有替身梗,比如男主以为女主死了,找了替身,被归来的女主发现,伤心欲绝,再次心灰意冷……


阿浓她觉得自己脑子里的狗血想法都要收不住了,她穿越之前可是被这些狗血小说虐得不要不要的,眼泪哗哗的流,她一定要这个年代的人也“享受”一下她当时被网上那些狗血小说虐时的感受。


这种狗血小说她在穿越之前上学的时候看了有几十本了,对狗血小说的套路熟悉地很,再加上又虐得让她记忆深刻,所以她这会儿写起来灵感足得很,半点没有卡顿的时候。


仅仅一个上午,她就写了一万多字,当然这是用电脑打字打出来的,要是真的让她手写,她这会估计手断了都写不了一万多字。


写好了这一万多字之后,她立马就打印了出来,打算拿去给谢钧看看,让他提一提意见。而拿给谢钧这个男朋友第一个看,也是因为写这样狗血的小说,她不大好意思拿给家里人看,这样的感觉太羞耻了,她觉得在她穿越之前,大多数的狗血小说作者应该很少有让家人知道自己写什么吧,单是想想家人看到自己写的内容,她就觉得尴尬极了。


至于谢钧,他们现在都已经是男女朋友了,拿给他看,她还是很好意思的,反正谢钧早就知道她是个什么性子了,难道她写了狗血小说,他就跟她分手不成?


不过一万字还是有些太少了,还没写到狗血的地方呢,算了,她再写个几万字,然后再拿给谢钧看吧,这段时间她都没什么事情,正好都用来写小说了。而且这种狗血小白小说写起来都不费脑子,比之前写的那些严肃文学简单多了。


这几天阿浓都待在房间里写小说,为了快点写出来给谢钧看一看,她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写小说上,除了吃饭的时候出来,其他的时间都是一直待在屋子里的。


不过家里却没有人觉得奇怪的,因为她之前写作的时候都是这样的,大家已经习惯了,甚至为了不打扰她的思路,安安他特意在外面买了一个房子,专门放他的那些乐器,练的时候也去买的房子那里面练。


在这种情况下,阿浓她写的越来越来劲了,她手速一向快得很,以每天两万字的速度推进,一个星期下来,就写了是十四万字了,这都比得上她之前好几个月写作的量了。看着这些已经打印出来的厚厚的一摞,她心满意足了,打算下午就拿去给谢钧看看,问一下他的意见。


意见不意见的其实在其次,她主要还是想要捉弄一下谢钧,让他感受一下“狗血淋头”的感觉,他看的最不“正经”的书就是那些武侠小说了,平时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看那些难啃的文献资料还有实验报告的。像这种狗血小说,谢钧应该是从来都没有看过的,一想到谢钧看完她写的这堆狗血小说之后,脸上出现的那种一言难尽的表情,她就好想笑一笑。


当然她也是真心实意想要谢钧第一个看的,之前她写作的时候,每次写完了一部分,都会拿去和谢钧分享的,谢钧虽然是搞研究的,但是基本的文学素养还是有的,甚至还挺有文学鉴赏的能力的。


就在阿浓她在收拾这摞刚刚打印出来的小说稿件的时候,保姆就过来敲门,跟她说有她的朋友过来了,她听了之后便立马出去了,看到人之后发现是好久不见的蒋宝珍。


蒋宝珍之前高考的时候也是考了一所首都的大学,不过离阿浓的大学距离实在太远了,再加上学业繁重,蒋宝珍过来找她的次数便少了许多,不过也大致是维持着一个月至少一次的频率,所以她们两个之间的感情,比起初中高中上学的时候,变化并没有多大,依旧是很亲密的,经常会说一些悄悄话。


阿浓将蒋宝珍领进房间内说话,但是她刚刚打印好装订好的小说还放在桌子上呢,很显眼。在这之前,蒋宝珍都是知道她在写作的,上次她出版的书还送了蒋宝珍,所以这会儿蒋宝珍看到了桌子上的小说稿子,便以为还是以前写的那些东西。


“这是写好的新书吗?我能看一看吗?”蒋宝珍看着桌子上的小说稿件并没有直接拿过来,而是先询问阿浓一下,毕竟万一上面放的是什么其他的东西呢,比如什么商业文件呀,要是她没有经过阿浓同意就拿了,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怎么办?


阿浓她和蒋宝珍的关系一向亲近,自然也不在意将这些小说给蒋宝珍看,她还记得在自己穿越之前,有一段时间班上还很流行这种自己写小说和好姐妹分享呢,这会儿她把小说递给蒋宝珍的时候,差点就有那个时候的感觉了,只不过在穿越之前,她充当的都是看小说的一方,从来没有自己写过,而现在却是亲身上阵,自己写了。


蒋宝珍接过那厚厚一摞装订好的小说稿子,单看第一眼,就发现这和以往阿浓写的那些东西不一样,这怎么看怎么像市面上那些武侠小说啊,这打眼一看,遣词造句看着就像是写古代的。


只是蒋宝珍看了几页才发现,这和那些武侠小说完全不一样,这里面的主角是个女孩子,而且还是和她们一个年代的,不是古代人。这是怎么回事?以前她看的那些武侠小说里的主角都是古代人,这个女主角居然是她们这个时代的,但是她怎么会出现在古代?


哦,这里面居然提到了一个穿越,结合着这里面的前后文,蒋宝珍也大概明白了穿越是什么意思了,便继续看了下去,开局看着女主角慢慢逆袭倒是挺爽的,以往她从来没有看过这样以女性角色为女主角的武侠文,而且设置这个“穿越”的女主角也很新奇,只看了不到十分之一,她就觉得阿浓这本武侠小说写得很棒。


是的,因为小说里的背景是个尚武的世界,女主因为没有习武资质,是个废柴大小姐,所以蒋宝珍自然就认为这是一篇武侠小说了,她看得津津有味,丝毫没有意识到后面会有超级狗血的情节出现。


“阿浓,怎么会这样?女主就和那位武林盟主在一起不好吗?他连女主角的孩子都可以接受呢!为什么女主居然要逃婚,跟着那个男主走,她忘记男主之前都在利用她的吗?”


“呜呜呜!女主因为误会和男主分开,掉落悬崖,不仅流产了,还失忆了,好惨啊,我还以为女主逃婚之后就能和男主在一起呢!他们明明真心相爱,却因为误会分开了,虐死我了,女主离开的时候好伤心啊!”


“啊啊啊!我要被这个男主气死了,女主就算失忆了还隐约记得自己有一个爱的人,没有答应那位神医的追求,结果男主以为女主角死了,居然那么轻易地就找了一个相似的女人在身边,咦,后面没有了,阿浓你告诉我,他们后面肯定不会在一起了吧?这个男主一点都配不上女主!”


阿浓有些心虚,她写的就是狗血小说,男女主中间不论有什么误会,最后都是会在一起的,不然怎么能说狗血呢?所以她有些支吾地说道:“那个,按照大纲,他们最后还是会在一起的,戏剧化需要。”


“怎么可能?男主都这样对女主了,怎么可能还会在一起呢?”蒋宝珍有些不可置信。


阿浓心想,当然会在一起,还有更狗血的呢,她其实还打算让男主也失忆一回呢,那个时候失忆的女主恢复了记忆,男主又赶走了那个和女主相似的女人,男女主解除了误会再次在一起了。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男主又失忆了,误以为那个和女主相似的女人是自己喜欢的人,然后把不认识的女主赶走了,之后又是一番纠缠。


(一定要看作话,不要屏蔽,作话里还有内容)


作者有话要说:  她安慰着看完小说眼睛红红的蒋宝珍道:“这就是个小说,不要伤心了。”她穿越之前小说看了不少,她现在写的小说里面的这些狗血套路,在几十年后的小说里都烂大街了,她写的时候虽然觉得狗血,但是心情很平静,大概是因为她自己动手写的,所以并不觉得虐吧。


“但是看着好伤心呀。”蒋宝珍她以前哪里看过这么虐的小说,而且还虐得这么有花样。


阿浓摊手:“虽然是虐了一点,但是你就说精不精彩,好不好看吧。”


额,好看当然是好看了,虽然蒋宝珍觉得虐,但是还是很想看下一章,对下一章到底写得是什么心痒痒,除此之外这里面的情节也好新奇,失忆这种病居然真的有,太神奇了。


“嗯,好看。那你是想要发表出去吗?”蒋宝珍问道。


“是啊,不过还没打算好,因为想要找报社在报纸上连载,但是还没确定找什么人呢,之前我只认识两个出版社的人,对报社这边并不太熟悉。”阿浓她披着马甲笔名发表这小说,就是不想让之前出版社的熟人以及教授知道,所以自然就不可能通过之前合作的出版社那边的人脉发表小说了,这报社的关系当然是要自己找了。


她打算直接投稿,只不过这个流程会慢一点,但是胜在马甲安全,不会让熟人知道狗血小说是自己写的。


而蒋宝珍听了她的话之后,笑着道:“报社这个我认识人,我有个表姐就在报社工作,到时候我可以跟她说一声,这样你就可以直接把稿子投过去了,你写得这么好,稿子肯定是会被录用的。”


蒋宝珍现在看小说被虐得不行,她迫切地希望有更多的人和她一样被小说的剧情给狠狠虐到,所以对这事很积极。


而阿浓因为蒋宝珍这样积极的缘故,就将这事交给她了,只是交代了一声尽量不要泄露她的身份就好。


在蒋宝珍走了之后,阿浓继续自己原本的计划,拿着那摞再次新打印出来的稿子,去研究所找谢钧了,她迫不及待地要把刚写好的小说给谢钧看了。


——————


中间穿插了好多烂大街的狗血小说剧情,占了不少字,作话里的七百多字是补的,不需要花钱


晚安~


感谢在2021-10-04 22:04:16~2021-10-05 22:45:1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vivian 9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54、杂志连载


阿浓下午去研究所的时候, 谢钧刚好正准备出来,在见到了阿浓之后,看到她手里拿着装订好的稿件, 便以为阿浓还是像以前一样,带着作品给他看, 让他鉴赏一下呢。


所以他不设防地接过阿浓递给他的稿子就开始看了起来, 只是越看他眉头皱得越紧,阿浓在一旁看着谢钧的脸色变化着,心里坏笑, 还问道:“你觉得这些写得怎么样啊?”


谢钧脸色有些一言难尽, 他紧着眉头道:“真的要说吗?”


阿浓笑着催促道:“快说嘛, 快说嘛,我想听一下你的意见。”


谢钧有些无奈,只好说道:“文笔很不错, 写得也很好, 只是呢, 额,有些荒谬, 这里面的两位主角,分明是在互相折磨, 为何不让他们分开呢?”


“其实这就是情节需要, 要是让他们分开,那小说不就一下子到了结局了吗?这就写不下去了,所以才让他们纠缠,增加戏剧冲突。”


事实上谢钧看完的第一反应,其实是在思考他的小女朋友是不是受到什么刺激了,不然为何会写出与以往风格如此大相径庭的文章?可是他们最近相处得挺好的, 阿浓应该没有受到感情上的伤害吧?他觉得自己这段时间虽然研究所这边忙,但是却一直也没有少陪伴阿浓,也没见阿浓感情上有什么太大的起伏啊?


所以阿浓为何会有这番改变,写出这样的文章来呢?他百思不得其解。只能小心询问着。


可惜谢钧他不是穿越的,不然他这会儿大概就能想到“报社”、“狗血”这样的词了。


“你为何会写这样的题材呢?看起来好像和你之前写作的风格南辕北辙。难道是因为看到了什么,然后有所感而写的吗?”


阿浓笑了起来,然后才答道:“没有,就是单纯的一时兴起才写的,唔,大概我写的有些虐了,不过这不叫荒谬,而叫狗血,就是情节有些恶俗不可思议的意思,写这个一点都不费脑子,其实我写这个是为了放松的。看着写的内容虐,但是写的时候我的心情一点都不怎么沉重,挺放松的,你不用担心我是不是受到了什么刺激了。”


阿浓她一看到谢钧担心的表情,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但是她能说自己只是出于恶趣味才写的吗?能说自己只是想让这个年代的人也感受一下她穿越之前,看狗血小说的虐心感觉才写的吗?当然不能了,所有只能这么回答了。


谢钧听完松了一口气,不是受到了什么刺激才写的就好,既然阿浓爱写这种题材就让她写吧,只要她高兴就好,除了题材有一点那什么“狗血”,但是也不是什么违禁题材,写了也没事,他也很是纵容了。


阿浓看着谢钧一开始如临大敌,然后又松了一口气的模样有些想笑,但是还是忍住了,毕竟谢钧也是担心自己嘛。


她乖巧地问道:“我们要去吃饭吗?你应该也饿了吧,要是饿了我们就快点走吧。,今天去火锅店吃饭怎么样?”


谢钧听了皱着眉头道:“火锅店不行,你忘记自己这个月已经吃了好几次火锅了吗?再吃就该上火了,你要是喜欢吃,下个月我们再去吃吧,今天带你去京芳斋,他家的汤是一绝,到时候你可以喝几口试一试。”


“哦,那也行。”阿浓对去吃什么并不是太在意,有的吃就好了。


去的路上,谢钧边开车边问道:“你写的小说是要投出版社还是报社的杂志连载?”


“投报社连载呀,主要是因为出版社那边有人太熟悉了,不太想让他们知道我在写这个小说。”阿浓没有隐瞒地说道。


“哦,我认识一些报社那边的人,需要我帮忙联系吗?”谢家是一个很大的家族,就算谢钧一心搞科研,但是因为谢家的缘故,认识的各行业的人自然就多了一点,报社里面他还是认识几个人的。


阿浓连忙摆手道:“不用了,我已经和蒋宝珍说好了,她有在报社工作的表姐,到时候说一声就可以了,而且我就是写着玩一玩,并不在意被多少人看到,随便哪个报社都可以发表的。”


谢钧听了这才作罢,没有再提。


蒋宝珍她看完小说心里被虐得要死,一心只想着要更多的人也看到这本小说,然后跟她一样被虐到哭,所以动作很快,连家都没回,就先去找自己在报社工作的表姐了,发誓一定发挥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死缠烂打也要让表姐同意录用阿浓的小说。


不过她觉得阿浓写的这样好,到时候只要表姐看了,肯定能识货,都不用她说,就把稿子直接录用的。


蒋宝珍的表姐在明华报社工作,这家报社规模在首都只算是中等,但是历史久,也算是老派报社了,还是有一些影响力的。


“表姐我给你看一个好东西。”蒋宝珍过来的时候,她的表姐也快要下班了,这会儿不忙,所以看到自己的小表妹带着东西要给自己看,也没有不耐烦。


“什么呀?我看看,这是你写的稿子,想要来我这投的?”蒋宝珍的表姐邓春笑着问道。


蒋宝珍摇摇头道:“不是,是我一个朋友写的,她写的真的很好,你一定要录用啊!”


“我得看看才行,我们报社里也是有规定的,稿件能不能录用不是我一句话就可以决定的,这还要看写的怎么样,水平够不够才行。”


“行,那表姐你看吧,肯定好看,我跟你保证。”


邓春她只以为表妹是为了给她那好朋友说好话,所以在没有看之前,并未说什么,她还是有职业素养的,并不会因为自己表妹歪缠几句就会随便答应下来录用。


“写得太好了!这人叫什么名字?你有她的联系方式吗?”邓春她在报社里工作久了,什么样的小说没有看过,每天到她们报社投递的稿件多得不行,她的眼光早就养刁了,一般水平的稿件根本没法入她的眼。


但是在看到表妹带来的这份稿件的时候,她只看几章,就瞬间明白了这份稿件的质量一点都不差,而等到完全看完之后,就只剩下惊为天人了。


虽然表妹拿过来的只是一部分,并未完结,但是根据她的一贯经验来看,前面能写得这么精彩,后面就算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以她多年的眼光来看,这本小说只要连载,肯定是会爆红的,因为目前市面上还没有这个类型的小说呢。这本小说不仅题材新颖,里面的套路也新颖地不行,在没有看到下一章之前,你永远都不知道下一章是个怎样的发展。


当然除此之外这本小说的作者的文笔也是支撑这本小说的重要一部分,单从这份十几万字稿件的字里行间来看,便不难看出作者的文字功底很不错,甚至文字之间还存在着一股灵气,这就让小说越发耐看了。


所以无论如何,她也得把这份稿件给录用了,她敢肯定,等这本小说连载火了之后,一定会带动她们报社杂志的销量的。


而蒋宝珍也从表姐的话中知道了表姐对这份小说稿件十分满意,看来是要录用的。不过因为来之前,阿浓交代她不要暴露她的身份,所以这会儿即使是面对的是自己的表姐,她也没有嘴漏说出什么。


“上面写了她的笔名,就叫‘川月’,至于她现实里的身份,她并不想暴露出来。你要是想和她联系,我回去就问问她,如果她同意地话,我再把她的联系方式给你。”蒋宝珍严肃着脸说道。


邓春看着表妹为了替她好朋友保密,露出了严肃的样子也笑了,道:“行行行,那你回去别忘了,明天得了准话之后,早点给我打电话。对了,这份稿件先放我这应该可以吧?”


蒋宝珍想了想阿浓的话后说道:“可以的,但是表姐你一定要把看好了,不能让别人偷走,觉得写的好然后给占了。”


邓春笑着道:“这你就放心吧,报社里谁会这样做啊,要是真的给侵吞了去,那人后面可不一定能写出像前面这么精彩的情节来。”


蒋宝珍她这边得了表姐的准话后,回去就立马去找了阿浓说这个好消息。


阿浓虽然不打算暴露自己现实中的身份,但是电话联系还是可以的,在从蒋宝珍那里拿到了她在报社工作的表姐的电话之后,就主动打过去了,和人家商量后续的小说连载的事宜。


邓春那边发现阿浓这么快就联系她,非常高兴,因为很想得到阿浓的小说连载授权,所以言语之间对阿浓很是客气,甚至在稿费上面也出得很高。


而对方是真心还是假意阿浓还是可以感受出来的,她是能看出对方是很欣赏她的小说的,提出的条件也都很合理,再加上对面那人又是蒋宝珍的表姐,所以她对电话那边的人也有着一二分的信任,最后商量好之后,就把一应事情全部都交给蒋宝珍表姐所在的明华报社,任由她那边怎么安排了,总之也不会坑了她的小说,毕竟报社那边比她更在乎盈利。


“主任,就把这本小说安排在咱们报社最好的金月杂志上连载吧,这本小说题材好写得也好,不愁它不火,到时候肯定能把杂志的销量也带上去的。”邓春提议道。


而那位主任也是看过那位名叫“川月”的作者写的小说的,的确有火的潜质,想了想便同意了邓春的提议,安排小说在下期的金月杂志上开始连载了。


虽然报社那边的事情不再需要阿浓操心,但是小说还是要她赶紧写完的,因为她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不可能把时间都耗在写小说上,更何况她一开始也只是因为无聊,所以一时兴起才写的,她手速很快,在家又待了十天之后,直接把小说写完结了。


她本来也没打算写多长,三十万字已经很多了,她写完之后直接把稿子给了报社那边,然后她就彻底放松了。


“嫂子,有一件事我想拜托一下阿浓可以吗?”李玉梅有些无奈地说道。


林谷兰一愣,平日里玉梅很少向她请求什么,这会儿要是一般的事情她早就一口答应了,但是这事却涉及阿浓,她就不能轻易答应了,所以就道:“这个得问阿浓她自己,你可以亲自跟她说,我不能给她做决定。正好今天晚上你过来吃饭吧,你哥他今天也回来。”


李玉梅想了想便点了点头。


而等晚上吃完饭之后,在林谷兰的示意之下,李玉梅找到了阿浓,私下里跟她说了请求帮忙的事。


“是这样的,你曼曼姐最近神思不属,恍惚惚的经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我还听到她夜里的哭声,看着都憔悴了瘦了不少,最近吃饭都没心思了。


可是等我问她之后,她却一句话都不肯说,晚晚这会儿又高三,不能说给她听,所以我就想着你们都是同龄人,要是你去问一问的话,她指不定能说一说心里话。”


李玉梅她最近也被愁的不行,她每次问的时候,曼曼那孩子都说没事,她也问不出个什么阿里。不然她是不会来找阿浓这个孩子帮忙的,但是现在也就只剩下这条路可能走得通了。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155、劝解


阿浓听完一口答应了下来, 她和曼曼姐关系还不错,自然是不可能眼看着出什么事情而不管的。


李玉梅听到阿浓答应的话松了一口气,心里只盼着曼曼能在同龄人的开导下说出心里话, 不要在这样颓废下去了,她这个当妈的看着实在心疼。


因为听李玉梅这个姑姑说曼曼姐的状态一直不好, 所以阿浓对曼曼姐她也很担心, 到了第二天早上就过去了。


去了姑姑家看到曼曼姐的时候,阿浓发现曼曼姐的状态果然是像姑姑说的那样,憔悴不堪, 看着瘦了好多斤。


而李玉梅担心自己留下, 两个女孩子之间不好意思说悄悄话, 耽搁了阿浓开导曼曼,所以留了几句话就出去了。


“阿浓你来了,你等等, 我去给你倒杯水。”


阿浓看着曼曼姐强打着精神起身给自己倒水, 面上一派憔悴不堪的脸色, 她便立马摆摆手道:“不用了,我不喝水, 咱们坐下说说话吧。说实在的,咱们姐妹俩, 也有好长时间不见了, 正巧趁着这个机会聊一聊。”


这会儿曼曼姐的状态很不好,阿浓她自然也不会一上来就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硬生生逼问她,在一开始,她只是随意地捡一些话题和曼曼姐聊聊,好似自己就是单纯为聊天而来。


因为她的这份态度, 曼曼也放松了,跟她聊了起来。虽说这个时候依旧是神色怏怏,但是在聊天的时候没有什么太大的抵触之情,阿浓说什么,她也就跟着聊什么,很是温和。


阿浓一开始便觉得曼曼姐的变化应该是由感情之事引起的,因为她的模样实在是像极了电视里女孩子为情所困时候的模样,所以在聊天中,她便不着痕迹地把话题往感情上引,很自然地开始问道:“那曼曼姐你现在谈恋爱了吗?在大学期间应该会认识很多优秀的男孩子吧?姑姑应该是不会反对你谈恋爱的,或许你可以在大学谈个恋爱试一试。”


只是等她说到这里的时候,去看曼曼姐的反应,却发现她已经开始垂眸不语了,只是浑身是肉眼可见的伤心和失落。


看来是被她猜对了,曼曼姐变得这幅模样果然就是因为感情上的事情,只是却不知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会让她如此做派。于是她慢慢地问了下去。


可是曼曼姐这会儿显然是不想谈论这个话题,阿浓每次话头一出,她要么是打断后转移话题,要么就是沉默不语,看样子是不想说了。


阿浓她其实并不怎么会劝人,这会儿曼曼姐她又明显不想把身上发生的事情说出来,所以她其实也没什么办法。


但是想到了姑姑的一番慈母心,阿浓最后尝试着说道:“曼曼姐,我知道你心里藏着事情,并不想说出来,但是你看看你这副模样,比之往常憔悴了许多,也瘦了许多,你让姑姑她见了心里怎么能不多想?怎么能不为你操心?


说实话,今天我来是姑姑劝的,她这些日子实在担心你,没办法才让我来的。你看没看到,在你伤心难过的时候,你妈妈她也在为你这个闺女伤心难过,你憔悴吃不下饭的时候,你妈妈她也因为担心你吃不下饭?


你心里藏着的事情,你要是实在不愿意说,也不用说,但是你表面上到底还是要振作起来,至少多吃点饭,不要再瘦下去了,就当是为了你妈妈行吗?难道你是想你妈妈这会儿每天白天忙着工作浑身疲惫,晚上回来还要因为担心闺女连饭都吃不下吗?


唉,你妈妈也不年轻了,要是这样下去的话,也不知道身体能不能撑得住。”阿浓最后似是感叹地说了一句。


大约是阿浓的这番话触动了曼曼的神经,她忍不住呜呜地哭了起来。


曼曼心里很惭愧,她觉得阿浓说得对,自己实在是不应该因为感情上的事情便要死要活,累得妈妈也跟着一起难受,还要为她一直操心。明明阿浓一眼都能看出的事情,而她却跟瞎了一眼,这段时间一直都只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丁点没有发现妈妈为着自己也变得憔悴了起来。


而在这个时候,阿浓虽然比她小一点,但是看着却可靠极了,曼曼也终于愿意把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跟阿浓说了。


阿浓她听完,只能说那个高晨实在是像极了现代说的那种ua大师,简直就是一个人渣。


其实这事也简单,那个高晨和曼曼是男女朋友,两人谈恋爱有半年了,当然其中那个高晨是如何对待曼曼,如何用言语打击她,让她慢慢变得不自信就不说了。


就在半个月之前,两人之间发生了一点争执,或许也可以说是高晨单方面对曼曼发火,毕竟曼曼因为小时候的经历,性子中总是带着一丝怯弱,所以也温婉极了,鲜少是会和人发火起争执的。


起因就是高晨她想去做服装设计,她对这个感兴趣,虽然这和她学的专业不一样,但是以后她有很长的时间学。


而高晨却就此开始打击了,话语中不外乎是“你这么笨就算学再长时间也不会学到什么的”、“服装设计这么难,你肯定做不出什么成就的”、“你去做服装设计就是浪费时间”。


曼曼虽说平时性子温婉,和高晨成为男女朋友之后,对他的话大多数的时候都是言听计从的,可是服装设计真的是她热爱的事情,所以她罕见地对高晨反驳了。


而这个时候高晨先是生气,然后又开始哄曼曼,道:“服装设计太费功夫了,你难道不是想要和我在一起吗?我妈很想要一个孙子,毕业之后你就好好在家里照顾家庭好吗?你放心,我一定会对你好的,到时候家里的钱都给你管怎么样?”


在其它事情上,高晨怎么说,曼曼或许都会妥协,但是服装设计是曼曼心中最热爱的东西,她已经跟着婶婶厂里的设计师学了很久了,她是真的对服装设计感兴趣,这个不是轻易可以放弃的,所以这会儿无论高晨怎么说,她都没有答应。


而在看到曼曼“冥顽不灵”的样子之后,高晨便撂下了狠话:“行,看来咱们俩对未来发展的意见不同,既然这样我们就先分手一段时间吧,等你想清楚了我们再复合,你要是知道,服装设计和我,你只能选一样。”


曼曼她既放不下相处了很久的男朋友,又放不下自己最喜欢的服装设计,所以内心很痛苦,再加上高晨和她分手,这更让她内心备受打击,她没有想到高晨这么轻易地就要跟她分开。


也正是因为这样,她这段时间才会变成如此的模样,每天都在想,自己到底要不要放弃服装设计,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不然这会儿她和高晨之间也不会变成这样吧?


而阿浓这会儿实在是太为曼曼姐心疼了,这个高晨不仅是ua大师,他还大男子主义,凭什么曼曼姐她就要放弃自己喜欢的东西,毕业之后待在家里为他生儿子?他难道家里是有皇位要继承吗?而且曼曼姐条件这么好,他怎么就有那么大的脸对曼曼姐要求这个要求那个?


“曼曼姐,你为什么要纠结在那个高晨和你喜欢的服装设计之间二选一的事情呢?既然高晨不愿意你毕业之后继续从事服装设计,那么你们分了不是正好吗?他到底是哪里好了?为什么一定要你为他付出什么,而不是他为你付出什么呢?”


“他长得很好,家境也很好,而且对我也很温柔,经常会哄着我,学校里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不乏比我长得漂亮的,但是他却只喜欢我,对那些追他的女生全部都拒绝了,而像我这样普通的女孩子,能和他在一起已经很好了,本来是配不上他的。


他为了我也放弃了很多,他还说如果不是因为喜欢我,他可以找到更加门当户对的女孩子,让家里更上一层楼,可是他只喜欢我,没有按照家里的安排找其他女孩子。”


阿浓听了这话,只觉得高晨实在是手段高超,她不相信高晨这个能说出那种不要脸的话的人,能有这么高的爱情觉悟,为了曼曼姐真的放弃什么,大约这只是他骗曼曼姐的,而从高晨他的话和他的表现来推断,他放弃那些比曼曼姐长得漂亮的女孩子,而选择曼曼姐,大约是因为曼曼姐性子温婉,更好掌控吧。


这算是哪门子“放弃了许多”?


“曼曼姐,那我问你,他要是真的那么喜欢你,会仅仅因为你想选择服装设计就这么轻易的和你分手了?他要是真的喜欢你,能让你放弃自己的爱好,非要为了他待在家里给他照顾家庭,还非要你在这其中二选一,不然就以分手要挟你,你觉得这是真正的喜欢吗?


而且并不是你配不上他,是他配不上你。曼曼姐你长得好看,而且家里条件也好,要知道,现在你妈妈手里现在还有服装公司的股份,而这些以后大概有一半都是要留给你的,可以说你以后至少是一个千万富豪,所以说拥有这些条件的你,真的配不上他吗?


男人满世界都是,可是爱好只有一个,难道你想要为一个不喜欢你的男人,而放弃你最喜欢的服装设计吗?既然他现在要分手,那就和他分吧,不要复合了。”


在阿浓说完,曼曼只是哽咽不住地哭,泪珠一颗一颗地掉下去,连成一串线珠。


曼曼她在被分手之后,并不是没有想到这些,她只是一直在自欺欺人,不想从高晨给她制造的幻想里挣脱出来。可是现在来了一个把她打醒的人,把血淋淋的地方都给掀开,让她清清楚楚地看到真相,她再也不能自欺欺人下去了。


或许她心里最爱的还是服装设计吧,如果她真的是最爱高晨的话,她早就松口答应了,其实内心深处,她早就做出了选择,而这段时间的伤心,大概也是在挽怀一段注定要失去的感情吧。而也因为她是真的喜欢过高晨的,所以这段时间才会如此地伤心。


只是她却让妈妈为她担心了,这段时间她已经伤心了够长时间了,是时候振作起来了。


她强打着一个笑颜说道:“谢谢你过来开解我,也让你看笑话了。你放心吧,我已经想清楚了。等明天我去找他拿回落在他那里的手稿之后,就再也不会和他纠缠在一起了。”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156、见渣男


曼曼虽然性子有些怯懦, 但是她还是有自己的判断的,阿浓说的那些话已经彻底把她给打醒了,她虽然心里还是有些难过, 但是已经有了决定了。


既然现在已经和高晨分手了,而且他们之间的矛盾又是不可调和呢, 那么就像阿浓说的那样, 他们彻底分开才是对他们两个人最好的选择。她说不再与高晨纠缠也是真的,她不想要再继续失落下去,还惹得妈妈一直为她操心了。


曼曼她上的是会计专业, 但是因为热爱服装设计, 所以平时在课业之余, 一直都有在自己的小本子上设计衣服,而那个留有她手稿的小本子,以防什么时候突然就有了灵感没地方记下, 她就算是跟高晨在一起的时候也会带着, 在她和高晨分手之前, 被她不小心落在高晨那里了,现在分手了, 必须拿回来才行。


而阿浓她看着曼曼姐这幅样子,有点不放心, 那个高晨实在不是个好东西, 她就担心万一曼曼姐去拿手稿的时候,不小心又被高晨给哄了去,跟他死灰复燃了怎么办?


她打算跟着一起去,到时候看情况有什么不对,也可以及时阻止,她是绝对不可能让曼曼姐再踏进高晨那个火坑的, 曼曼姐温婉又漂亮,性子也好,合该与一个更好的男人在一起。


“曼曼姐,我也跟着你去吧,不然我不放心你。”阿浓直接道。


曼曼第一反应就是拒绝,但是阿浓一阵歪缠,最后曼曼耐不住,只好松口答应,阿浓这才松了一口气。


对了,她想起来还有姑姑那边的事情了,所以阿浓问道:“这件事情要不要和姑姑说一声?或者是想个理由先哄过去?这次来也是姑姑让我来的。”


曼曼想了想道:“还是说个理由搪塞过去吧,我不想让妈妈再为我担心了。到时候你就这样说……”


“好,我知道了,那我先走了,等明天再过来找你一起去那个高晨那里。”


而阿浓出去的时候,正好遇到了一直在大门外守着的姑姑,她就把刚刚曼曼姐说的那个理由跟姑姑说了一番,然后道:“姑姑您放心吧,从明天开始,曼曼姐就会振作起来的,不信您回家看看,曼曼姐这会儿就坐在客厅等着您呢。”


李玉梅听到这话高兴极了,连声道:“好!好!还是你们姐妹之间有话说,这次多亏你了,给你包个红包,拿去买点零嘴吃吧,姑姑太谢谢你了。”


阿浓摆摆手不要,催着姑姑赶紧进屋看曼曼姐,然后就赶紧走了。


阿浓很少有事情会瞒着谢钧,所以曼曼姐这事自然也是跟他说了,同时也说了第二天要跟着曼曼姐一起去找这个高晨的事情。


而谢钧对此却有点担心,“到时候我陪着你们一起怎么样?高晨那样品性的人,实在是不太让人放心,万一到时候你们之间出现了口角矛盾,他动手怎么办?”


虽然谢钧有些大题小做,太过担心阿浓了,但是这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毕竟高晨本来就是一个没品的人,做出什么事情都不奇怪。


只是阿浓觉得,要是谢钧也跟着一起来,曼曼姐肯定是会不自在的,想了想她立马就拒绝了谢钧的提议,“你放心吧,到时候让司机送我们去,司机张叔你是知道的,退伍军人呢,有他在一旁看着,不会出什么事情的。”


“行,那到时候你们两人与那个高晨见面的时候,一定要让张叔在不远处看着,不许离得太远了”谢钧不厌其烦地叮嘱道。


阿浓认真点头道:“你放心吧,我都知道的,肯定会注意安全的。”


谢钧见阿浓认真回答这才放心,又道:“对了,下周末是我一个堂哥生日,是可以带家属的,你要不是跟着我一起去?”


阿浓看着谢钧,她发现虽然谢钧是是询问的语气,但是双眼都闪着期望她跟着一起去的神采,看着谢钧这模样,阿浓原本嘴边的话立马转了个弯道:“好呀,到时候你来接我,可不许说我换衣服化妆时间长呀!”


谢钧眉眼都带着笑,连忙承诺道:“你放心,肯定不会,等多久我都愿意的。”


谢钧和阿浓已经谈恋爱许久了,但是谢钧一直都还没有把阿浓带回去,介绍给除了他爸爸以外的人过,他这次想去的不单是堂哥的生日,他更想做的是趁着这次堂哥生日,把阿浓这个女朋友介绍给自己认识的人知道。


去谢钧堂哥生日会的时间还早着呢,要到周末,而这会儿紧要的是陪着曼曼姐去找高晨那个渣男拿回手稿。


因为曼曼姐和阿浓她一样,都到了大四了,与阿浓的专业不同,曼曼她的专业的人这个时候大部分都去实习了,课已经很少去学校上了,不过偶尔有事的时候,还是需要去学校的。这会儿那个高晨肯定是不会在学校了,还好曼曼知道高晨他家在哪里,直接去的他家。


在去高晨家之前,曼曼已经打过电话给高晨了,这样也能避免她们去的时候扑个空,而打电话的时候,任由高晨说什么,曼曼在阿浓的劝说下,都一句没听,把目的说完之后,曼曼立即挂掉了电话。


“曼曼姐 ,别忘记我们在家说的了,一会儿进去之后,要完手稿就走,不要与他多纠缠。”在进去之前 ,阿浓不住地叮嘱道。


曼曼温柔地笑着看着阿浓道:“你放心吧,我已经想好了肯定不会再和高晨在一起的,一会儿你也可以跟我一起进去,盯着我。”


阿浓听了这话点了点头 ,“好那我跟你一起进去吧。”她又对着开车的张叔道:“张叔 我们先进去了,您把车停在外面,等我们一会,如果您要是听到有我们的高喊声就立即进来。”


阿浓因为不放心那个高晨,所以提前跟张叔说道。


张叔闻言 ,点了点头道:“好的,您放心吧,我晓得了。”


”你来了,别站在院子里了,进来吧。”高晨看到陪着曼曼一起过来的阿浓的时候,还惊艳了一下,但是看到之前的女朋友曼曼在旁边,很快恢复了神色,开始邀请曼曼进屋去。


曼曼温声拒绝道:“这就不用了,你直接把那个本子拿给我就行了,我拿到就走”


“我们就不能说说话吗?”


“我们已经分手了,还是不要这样了,你把东西给我吧,我赶时间。”


看着曼曼罕见有些强硬的态度,高晨有些咬牙,当初他和李曼曼分手,其实存在着逼一逼她的意思的。


他是知道李曼曼性子的,当时在他心里,他觉得李曼曼回去想好了之后,肯定是会和他服软的,然后愿意放弃毕业之后出去工作,以挽回他和他复合。


但是万万没想到,现在她居然态度罕见地有些硬,对他都开始不假辞色了,这与他一开始的目的背离了。


他对李曼曼其实还是很满意的,平时就她表现家境好像是还可以的样子,也没有弟弟哥哥 ,以后跟他在一起了,也不会补贴娘家。


当然,最主要的是李曼曼性子很软 ,再加上他有意识的引导,平常李曼曼对他都是言听计从的,好糊弄的很,这样的女孩子,结婚了之后才好拿捏。


在和李曼曼分手之后,等着李曼曼过来找他服软的期间,他和另一个女孩子也开始走得近了,当然他只是拿那个女孩子当做备选,只是态度有些暧昧,还并没有说让那个女孩子做他女朋友,这样他就进可攻退可守了。


但是说实在的,那个女孩子的性子到底是比不得李曼曼听话,他之前只是说了那个女孩子几句,那个女孩子居然就对他发脾气了。所以他心里未来结婚妻子的人选,还是最偏向李曼曼的。


可没想到事情发展和他想的不一样了 ,李曼曼现在没有复合的意思了。不行,虽然李曼曼其它方面并不是太优秀,但是像她性子这么好拿捏的女生不多了 ,如果可以,高晨还真的不想放弃她。


“你难道真的这么狠心吗?我们之前那么长时间的感情难道都是假的吗?你现在对我这么冷漠。”高晨沉声假装伤心的说道。


曼曼她看了一下阿浓,然后才道:“你不要说了,还是先把我的本子给我吧,我们现在已经分手了。”


“真的不能挽回了吗?我之前只是一时脑子不清楚,才和你提出分手的,但是我又后悔了,只是碍于面子没好意思主动找你,你不能给我一个机会吗?”


阿浓在一边看着高晨这副纠缠的样子觉得很讨厌,又担心曼曼姐真的被说动了,她立马打断高晨冷声道:“已经分手了,就不要纠缠了 ,至于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你自己心里清楚,我可不相信你当时是这样想的。


而且你要是真的重视曼曼,就不会逼她非要在分手和工作之间选一样了。


其实我觉得吧,这个时候男女已经平等了,你之前不是说希望让曼曼毕业之后不工作,待在家里照顾家庭吗?


反正男女谁照顾家庭都一样,如果你想复合,继续当曼曼姐男朋友,到时候毕业了,要不就你留在家里照顾家庭吧。


对了,曼曼姐家没有儿子呢,到时候你们的儿子就跟曼曼姐姓吧,这样才能让曼曼姐家有个儿子传宗接代啊 ,你这么舍不得曼曼,一定能理解的对不对?”


曼曼姐家里从来都没有那种得有个儿子传宗接代的想法,这只不过是阿浓说出来恶心高晨这个渣男的。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157、样刊


高晨一开始对这个跟在李曼曼身边一起跟过来的漂亮女生还是很有好感的, 但是这会儿发现这个女孩子实在是太过牙尖嘴利,顿时没有了一开始的那份好感了。


而这个女生提出来的要求他自然也是不可能答应的了,他爸妈就他一个儿子, 还等着他生孙子呢,而且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留在家里照顾家庭, 要是生下的孩子还要跟着李曼慢姓, 他不就是等于入赘吗?


本来他喜欢李曼曼就是因为她好拿捏,现在既然李曼曼已经脱离了他的掌控了,而且还有这么一个牙尖嘴利提出这么无理要求的家里人, 他后面要是继续跟李曼曼在一起, 肯定是不太可能像以前那么轻易地就把李曼曼拿捏住。


既然如此, 自然还是像之前一样,分手地好,他对李曼曼的感情本来就很有限。而且高晨自觉自己家里条件不错的, 以后找到比李曼曼条件好, 同时一样好拿捏的女朋友还是挺容易的。


而因为刚刚李曼曼身边的这个女孩说话实在不客气, 再加上高晨也打算放弃李曼曼了,所以这会儿自然就不像一开始装得那么温和了, 他把那个本子拿出扔到李曼曼的手里,然后才无所谓地说道:“你们提的要求实在是太过离谱了, 哪个男人能做得到这样?你们提出这个要求不就是想让我分手吗?好吧, 你们的目的得逞了,我们分了吧。”


说到这,高晨话锋一转,有些嘲讽地说道:“虽然分手了,但好歹我们也是男女朋友一场啊,我这个前男友就祝你能找到一个比我条件更好的男朋友吧, 希望到时候他能答应你那些要求。”


高晨的语气很明显了,就是傻子也能听出其中的恶意,李曼曼虽然打定主意要分手了,但是这会还是难免会被高晨这段话给伤到,但正是这样,更让她坚定了决心了,她的确不适合和高晨在一起,像阿浓劝她的那样,早点说清楚分手的事情的确是好事。


李曼曼的性子温婉,即使这会儿听到了高晨有些恶意的话,也没有反击回去,而是沉默地准备转身离开了。


而阿浓她却不是一个能让亲人受委屈的性子,曼曼姐性子软不好意思闹得难看,可是她敢,对待渣男还那么温和干什么?


她直接反唇相讥道:“那我就替曼曼姐谢谢你了,你放心吧,以曼曼姐的条件,找到一个比你条件好的男朋友还是一件挺简单的。


之前我还觉得你的条件配曼曼姐有些差了呢,但是曼曼姐喜欢我也就没说什么,而现在分手了,还是一件好事了,毕竟让曼曼姐赔一个你这样的人,实在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后面这话当然也是故意隔应高晨说的,在两天前,阿浓可是还不知道曼曼姐居然已经谈恋爱那么久了呢!


高晨他只当做阿浓在说大话,不过为了在他面前出口气而已,在他眼里,李曼曼能找到比他条件好的人就奇了怪了。


他家里有钱,几十万都是有的,早就是万元户了,而且还有不少厉害亲戚,以他的这样的条件 ,要不是之前因为李曼曼的性格合他胃口,李曼曼是不可能成为他的女朋友的。


而现在这小丫头说李曼曼能找到比他条件更好的男朋友,这怎么可能?比他条件还好的能看上李曼曼?


事实上 ,高晨会这么想也是有一点李曼曼的原因在的。


李曼曼因为小时候的经历,花钱从来都不大手大脚的,就算家里再有钱,也从不挥霍,几乎是很少会买一些昂贵的东西,手里有钱就全都攒起来。


所以她在别人眼里,就是一个很朴素的女孩子,很节省了,之前和高晨谈恋爱的时候,她也是跟以前一贯的表现。


而在高晨问及她家里情况的时候 ,她自然也是如实回答了。


“老家是小县城的,妈妈农村的,爸爸城里的,但爸妈在小时候就离婚了,我跟着妈妈一起回到农村姥姥家生活。


之后一家人又来到了首都 ,妈妈跟着舅妈一起在工厂工作,做服装的。”


曼曼她这番话没有一处撒谎的,只是听在高晨耳朵里,他想的就和曼曼想要表达的意思不一样了。


曼曼说的那个小县城 ,高晨连听都没听过,一看就很偏远,再加上曼曼又说后来和妈妈一起在农村生活,近些年才来首都,在工厂工作,做服装。


高晨就理所当然的以为,曼曼的妈妈是服装厂的工人,每天都是在做服装。


所以高晨自然就觉得李曼曼家里条件很普通了,他能让李曼曼做他女朋友是她的荣幸。


而阿浓看着高晨那副明显不信的表情也懒得证明给他看,以免这人又出什么骚操作,她说完就赶紧拉着曼曼姐走了。


张叔这个时候一看到两姐妹出来了,立马迎了过来,看到她们没有事情才放心,毕竟一开始阿浓说得跟闯龙潭虎穴似的。


而高晨他要是跟着出来就会看到一直等在外面的车,从而知道李曼曼的家庭条件比他想象的要好得多了。


这个时候车可不便宜,能开得起车的,那个家庭没有钱?


可惜因为刚刚撕破脸了,高晨连送出门都懒得送,自然就看不到等着的车了。


把曼曼姐这桩事情解决了,阿浓松了一口气,虽然这事对以前从来都不爱管闲事的她来说算是个麻烦,但是这次她却是心甘情愿的 ,她可不想自家样样都好的曼曼姐,跟那个高晨在一起,被那个高晨给祸害了。


“这是样刊,您可以看看,我们报社的主编将您是小说安排在报刊里面最好的位置,而这个报刊 ,也是我们报社之前卖的最好的呢。”邓春把杂志样刊递给阿浓。


阿浓没想到报社的速度这么快,样刊都已经出来了,她随手翻看了一下 ,对报社的安排还是挺满意的。


她小说第一次连载,放上了八章,大概有两万多字,最后结尾的钩子也留得很巧妙,足够引起读者的兴趣了。


只是这期的杂志还没开始发行,小说具体的反响到底如何,还是要过段时间才能知道了。


邓春看着阿浓满意的样子说笑道:“杂志上也留了您给的地址了,到时候等小说火了,读者们像雪花一样飞来的信,说不定堆得您都看不完了。”


对于这部题材新颖的小说 ,邓春很是看好,她可是当了报社编辑好些年的,小说水平如何,一眼都能看出来。


在她眼里,这本小说肯定是会爆的,区别只是时间长短或者是爆红的范围多大而已。她很有信心!这个时候她已经能想象到那个时候她们报社杂志卖的火热的时候的样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158、出国演出


虽说杂志的样刊已经出来了, 但是距离发售还有好几天呢,而且这个时候到底不比后世网络发达,各种消息传播自然不像后世速度那么快。


所以阿浓要是想要知道读者对她这本连载小说的感受如何, 还需要等很长一段时间呢,还好现在她对这件事也不急。


“下个星期我要和院长他们出过一趟, 参加国外的某个音乐节, 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到时候我可以帮你带回来。”安安笑着道。


安安他一直都是院长的得意门生,他现在虽然是当□□手,但是却在院长担任编导的红星歌舞团里也挂着名, 也经常跟着歌舞团外出演出, 而且他现在可不仅仅在国内出名, 他虽然没有出过国,但是他的唱片可以也在海外发行的,海外也有不少他的歌迷。


红星歌舞团的演出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国内, 米国、暹罗国、菲国、马来等国外的一些国家也是每年都有演出活动的。


这次去的国家正是米国, 红星歌舞团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演出活动, 这也就是说,安安他要出国一个月了。


李家人没有一个是出过国的, 安安他虽然在几年前的春晚出名了,但是他一直都是在国内进行演出活动, 从来都没有去过国外, 这次去米国也是他第一次出国。


阿浓在穿越之前没少跟家里人去国外旅游,只是米国倒是从来没去过,她想了想道:“东西我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到时候你就带一些你去的地方的特产吧,不过相机你要记得带着,多拍一点照片回来, 我还没有去过米国呢。”


“行,到时候我肯定会拍许多照片给你带回来的。”安安答道。


而阿浓似乎想起来了什么,对了,迈克尔杰克逊他就是这个年代的,他是美国正当红的歌手呢,所以阿浓立马又对安安道:“去了米国,你要是能遇到一个叫迈克尔杰克逊的,一定要替我要一张签名,要是能有他的照片就更好了,不过不能也没关系,毕竟米国那么大,也不一定能遇上人家。”


安安是搞音乐的,自然是知道米国的这位迈克尔杰克逊了,只是没想到阿浓居然是这位歌手的粉丝,顿时有些吃味,安安还没有要过他的签名呢,算了,他要大方,就算阿浓在喜欢那个迈克尔杰克逊,但那个人离他们国家还有几千里呢,远不如他和阿浓亲近,这么一想,他又觉得没有什么了。


而阿浓显然是记着出国这事了,隔天与谢钧见面的时候便说起了这事,道:“我也好想出国玩一玩呀,但是现在我还没毕业,学校那边还得上学呢。”


谢钧想了想安慰道:“再有半年多你就毕业了,那时我们先订婚,订完婚之后可以一起去国外玩一玩,到时候有我在旁边陪着你,你只管玩就好了。”


阿浓得了谢钧的承诺,高兴地踮起脚尖亲了谢钧一口,蜻蜓点水般一掠而过,但是还是让谢钧心里很高兴的。


只是可惜阿浓现在年纪还是太小了些,只能先订婚,要想结婚还得等她满二十岁才行,要等一年多才到呢。不过这点时间他还是等得起的,而且等订婚了,守了那么久的未婚妻还能跑了吗?


周末,阿浓早早地就起来了,之前她就和谢钧说好了,要去他堂哥的生日会。虽然之前阿浓对谢钧撒娇说,她在出发之前要花很长时间化妆和换衣服,谢钧要耐心等等她,但是那也只是她开玩笑的。


她两世有一个习惯一直都没有变,那就是从来都不好意思让别人等她,尤其是等好长时间,她觉得这是浪费别人的时间,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宝贵的。谢钧虽然是她的男朋友,但是她照样也是不愿意让谢钧等她的,等个几分钟可以,时间长了她是会内疚的。


为了不让谢钧来了之后一直等她,她特意早起了一个小时,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一番,就等着谢钧来接她了。


谢钧来的时候,阿浓已经坐在客厅边看电视剧边等着了,这让他有些惊讶,他原本还想着要等阿浓一会儿才行呢。他对等自己的女朋友化妆打扮是很乐意的,这是难道不是一个作为男朋友最基本的义务吗?


要是连这个耐心都没有,那还当什么男朋友?只是他做了过来等的准备了,他的女朋友却没给他这个机会,其实他还有些惋惜呢。


“叔叔婶婶,我带着阿浓就先走了。”


这天林谷兰和李山两个人很巧都在家,在谢钧来之前,他们家刚刚吃完饭呢,因为今天没有事情,林谷兰和李山两个人又不想出去,就在家待着了,所以谢钧来的时候,正好遇上了,自然在走之前也是要打个招呼的。


而林谷兰和李山对谢钧这个未来女婿是很满意的,这会儿知道他要带着闺女出去,也是放心的很的,有谢钧在身边,阿浓是肯定不会出什么事情的,所以在谢钧说完话之后,他们夫妻俩就很自然地点了点头,然后让这俩孩子走了。


在俩孩子走了之后,林谷兰对着李山感叹道:“你看这俩孩子现在感情多好啊,把闺女交给谢钧这孩子我是放心了,这孩子品性错不了,以后肯定不会发生什么出轨、劈腿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幸亏当初咱们家收养了谢钧这孩子一段时间,不然现在哪有这段缘分啊,你说我当初是不是有先见之明?”


李山听了,赶紧附和地点了点头:“当然了,都是多亏了媳妇你,这俩孩子以后可得好好谢谢你。”


林谷兰看到她男人也赞同她,她笑着摆手道:“谢就不用了,他们只要过得好就成了。诶,你说咱们这算不算是给咱闺女从小养了一个童养夫啊?”


那边谢钧和阿浓已经走远了,自然就听不到林谷兰和李山夫妻俩是怎么说他们之间的事情的,这会儿阿浓正在问道:“你堂哥好相处吗?我送的这个礼物可以吗?他会喜欢吗?”


谢钧耐心地回答道:“堂哥人有些跳脱,不过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很稳重的,自然也是好相处的,你准备的礼物很好,他肯定是会喜欢的。”


谢钧没说的是,他这个堂哥早就想看看他女朋友到底长什么模样了,对阿浓好奇得很,到时候就算是为了多跟阿浓这个未来的堂弟媳多说几句话,也肯会表现得很好相处的。只希望到时候堂哥可以表现得收敛一点,不要吓着阿浓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又是一个短短


今天白天有课,晚上还要手写两千字的电商报告作业,太忙了


晚安~


159、生日会


“谢镇, 听说今天谢钧要带他女朋友来你生日会?你确定?”


谢镇就知道二哥肯定也是好奇的,这会儿可终于憋不住问他了。


而他作为一个早在几年前就发现谢钧这个堂弟恋爱端倪的人,心中很是得意, 看来家里就只有他掌握着第一手消息啊!这次要不是借着他的生日会,二哥他们怎么可能见到谢钧他女朋友呢?


“你放心吧, 是真的, 谢钧那小子打电话和我确认过了,这次是真的会带着他的女朋友来。”


“那就好,可算是能见一见谢钧这小子他女朋友的庐山真面目了, 之前这小子还一直不肯带过来给我们看, 这次可算是让我们如愿了。”谢镇堂哥谢锦笑着说道。


谢家的势力, 稍微派人一打听,自然就能知道谢钧的女朋友姓甚名谁,长得是什么模样了。


只是他们却不会这么做, 这也算是谢家默认的规矩了, 他们从来都不会用这种手段去探查家里人不愿说出来的隐私。


谢锦接着又道:“你说谢钧那小子平时谈恋爱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的?我看着这小子平时再是冷淡不过的性子了, 这会儿倒是好奇他在那小女朋友面前会不会有另外一副面孔了。”


谢锦早已结婚了,对外表现自然是很稳重的, 只是他从小就和谢镇这个堂弟玩得好,自然也是有一些恶趣味的。


虽然对谢钧这个堂弟很喜欢, 但是因为平时这个堂弟的性子太冷淡了, 就算想要借着哥哥的威严捉弄一下都没办法,脸色从来都不带变的,这样一点都不好玩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谢锦才好奇谢钧这小子在谈恋爱的时候到底是还是那个冷淡的性子,又或者是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


“二哥,看, 人来了。诶,不得不说,谢钧这小子女朋友长得挺漂亮的,我就说他眼光高,找的女朋友肯定不是普通的。”谢镇歪着头对二哥悄声说道。


谢钧一到地方,刚下车,就看到了大伯家和二伯家的两个堂哥都在门口,不知道是在等人还是在干什么,而这其中之一的谢镇堂哥,就是今天生日会的主人公了。


在这之前,谢钧和阿浓在一起了之后,就只有他爸爸一个人知道,其他的谢家人都没有说,当然主要是他和阿浓还没有订婚,谢家也没有哪个只交了个女朋友,就兴师动众地把介绍给全家人认识的例子,所以他自是想在一个更正式的场合把阿浓介绍给谢家人,比如他和阿浓的订婚宴上。


而这次他堂哥生日,请的都是一些朋友和圈内同龄的人,也没有什么长辈,阿浓就算是跟着他过来,也不用担心到时候会紧张。


再加上谢镇这个堂哥又一直在他面前旁敲侧击,想知道他女朋友到底长得什么样子,而谢钧想到自己和阿浓也谈了许久了,便终于决定先趁着这次堂哥生日,把阿浓介绍给堂哥还有圈内的朋友认识。


“哥,只是我的女朋友李意浓,你们叫她阿浓就好了。”谢钧给两个堂哥介绍道。


阿浓笑着上前道:“哥哥们好,我是阿浓。”


“奥奥,你也好,诶,谢钧你的眼光挺不错的,我们未来的弟妹长得很漂亮呀,今天也谢谢你俩赏光来参加我这个生日会了,快点进去坐吧,以后都是自家人了,别拘束,我还要在这边等两个人。”谢镇热情的说道。


要等人是假的,谢镇他只是想趁着谢钧那小子带着他女朋友进去,他好跟堂哥说话,“你刚刚看到没,谢钧他那张脸居然露出了宠溺的表情,可太震惊我了,我以前还从来没想到这表情能出现在他脸上呢,看来是很喜欢这个女朋友了。”


谢锦也笑着道:“哈哈哈,你说得对,这小子平时太闷了,看着就冷淡,谈个对象能让他变成这样也是好事,到时候有点人味了,就是不知道这小子什么时候能请我们喝上他的喜酒,我倒是挺期待的。”


“唉,我觉得谢钧这小子的性格都能找到女朋友,我却不能,这就不合理,我性格可比他好多了,难道是他真的有什么人格魅力吗?”谢镇有些不解。


谢锦慢悠悠地道:“首先,你要有一张和谢钧那小子一样的脸,人家性子闷,还就只知道搞研究,但是耐不住帅啊,我要是女孩子,我也愿意选谢钧而不是你。”


“二哥,今天我可是寿星,你这么说我好吗?”谢镇假装有些受伤的说道,然后搞出了一种幽怨的眼神望着他哥,意图让他改变说法。


谢镇被那个眼神搞得差点起了鸡皮疙瘩,这才清了清嗓子道:“其实那个女孩子大概是谢钧那小子的青梅竹马了,有着小时候的感情打底,现在能在一起也不稀奇。”


“什么?青梅竹马?二哥你怎么知道的?你不会是私底下查的吧?”谢镇有些狐疑的问道,大有一种要是二哥真的这么回答,他就要去找大伯“举报”,让大伯削他二哥的意思,他可不会心疼,小时候这个二哥害得他挨了他爸多少揍了,要是有一个机会能反击回去,他可不会放过。


谢锦被谢镇这个跃跃欲试的眼神看得很无奈,这才道:“你忘记当年三叔插队当知青回来之后跟家里讲的事情了吗?其中就提到了李家人,李家人在三叔出事的时候收养了堂弟一段时间,而三叔口中李家的那个小闺女正好也叫阿浓,这肯定不是巧合,所以我才有了他们俩个是青梅竹马的猜测。”


谢镇挠挠头,“奥,我给忘记了,当时我听完就把这事忘记了,还是二哥你记得清楚。”


满足了自己好奇心的谢镇终于有时间去招待客人了,今天可是他的生日会,他要是不在场像什么话。


因为谢镇这次请的是朋友和圈内一些熟识的人,都是一些年轻人,所以他的生日会就没在老宅办,而是出来找了一栋宽敞的房子,而这会儿里面闹哄哄的,人实在不少,没有长辈在旁边盯着,很是热闹。


谢钧他在八岁之前是在李家村长大的,之后跟着他爸回到首都之后没多久,又去了h省,之后直到研究生的时候才回到首都这边,而那个时候他又一心扑在学术上,所以跟圈子里的人根本就没有多少接触的时间,所以比起比较活跃,熟人遍地的堂哥谢镇,谢钧圈内认识的人实在是很少了,甚至大多数的人都不知道他是谢家的人。


不过这样也好,自从他带着阿浓进来之后,除了几个比较熟悉的人因为好奇八卦地问了他几句,就再也没人打扰了,而这会儿堂哥正在招待才过来的客人,没有到席位这边来,所以他就带着阿浓先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等着一会生日会开始。


因为来的都是年轻人,大家都随意惯了,也就不讲究那些主席次席了,大多都是随意找一张桌子跟相熟的人坐下,谢钧跟阿浓在这边大多数的人都不认识,坐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好聊的,就找了一张角落里只有两三个认识的人的席面坐下了。


“你好像跟你两个堂哥关系还不错呀。”阿浓低声跟谢钧说道。


之前阿浓还曾经担心过,谢钧不是从小就在谢家长大的,他在谢家的堂兄弟们会不会因此和他关系有些冷淡,可这个涉及家事,她又不好意思问,但是见到这一幕她就放心了,谢钧看起来和几个堂哥关系还是很好的,完全看不出生疏的样子。


谢钧也笑了,温声道:“几个堂哥待我都很好,之前因为担心我没在家里长大,和他们相处会觉得生疏,融入不进这个家。为了和我培养兄弟感情,还特意非要过来轮流和我在一个床睡上几个月呢,美名其曰增进感情,现在想来,却是要多谢他们了,他们真的是很合格的兄长了。”


另一边,高晨也来了这场生日会,而他自然不是谢镇的朋友了,他只是跟着一个好不容易才搭上的公子哥进来的,为了跟这个公子哥搭上关系,他这段时间钱一点没少花,更是鞍前马后的,对这个公子哥是很殷勤了。


而这也是有成效的,看在他这么殷勤的份上,为了让他开开眼界,见识一番,这位公子哥就带着他来参加圈内谢家四少谢镇的生日会了。


他家虽然有几十万的资产,在这个年代也算是个小小的富二代了,但是跟着京圈里的人没法比,可以说,这场生日会中,他只要能随便搭上两个人,以后家里的生意就不愁了。


只是他却没有想到在这场生日会上,居然看到了才分手了没多久的前女友李曼曼的表妹,他第一反应就是李曼曼的表妹估计是勾搭上了什么人,这才也能进来的,毕竟李曼曼都说了她是农村来的,她的表妹跟她一家子,估计也是差不多的情况,要是单靠她自己,怎么可能进入到这个圈子呢?


看着她跟一个男的坐在角落,高晨便知道了,看来李曼曼的表妹搭上的这个人也只是个小角色啊,不然怎么会只能坐在角落里呢。


作者有话要说:  午安~


补昨天的更新


这章发小红包


么么哒


感谢在2021-10-11 21:13:26~2021-10-13 12:24:1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琉月 2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60、扔出去


那天李曼曼和她这个表妹临走的时候留下的奚落, 高晨到现在都还记得呢,还没容得他反击回去,这两人就走了, 所以他到现在都气的很,现在有了机会又见到了, 以高晨的性子, 他当然是不会放弃这个奚落回去的机会。


只是高晨也是有脑子的,他有些担心李曼曼的这个表妹搭上的也是一号人物,在这个京圈里有些地位, 而要单是为了出一口气, 就得罪了一个大人物, 这是高晨不愿意看到的,他是知道什么人可以得罪,什么人不可以得罪的。


所以他悄声问了问带自己来的那个何少认不认识那边坐着的那个男人, “何少, 那边的一对情侣长得都挺好看的, 您认识吗?那个男的,是圈里哪家的少爷呀?”


“那个人?我没有见过, 这会儿又坐在角落里,估计也是像你一样蹭着请帖才能来的, 大概是来这边拉关系抱大腿的。”


何少他虽然家族不起眼, 但是至少也是这个圈子里的,大大小小的宴会也都参加了不少,圈子里有哪些也都清楚的很,这会儿看到那边坐着的一个不认识的人,第一反应就是又一个和高晨这样蹭着请帖的人,估计是哪个少爷的跟班。


何少说话很不客气, 虽然高晨是他带来的,但是他对高晨也不怎么看得上,直接说出了高晨蹭请帖的举例,丝毫没有顾忌高晨的意思,反正高晨在他眼里就一跟班,他自是对高晨没有什么尊重的意思的。


高晨咬牙,对何少丝毫不顾忌他的脸面的人有些生气,但是他也知道自己以后还有不少事情都要仰仗这人,只能忍下来,还要恭维他说得好。


不过还好,他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既然李曼曼的表妹搭上的这人不是啥大人物,他也就不怕不小心得罪了。


何少进了生日会之后,自然是不可能一直把高晨带在身边了,他可没那么好心,能把高晨带进来就不错,还指望他给高晨介绍人,好让高晨抱大腿,他可不是那么菩萨的人,所以没一会就把高晨扔一边了。


而高晨在那位何少走远了之后,这才朝着阿浓走去。


“没想到能在这里遇着你,你跟李曼曼是一家子人,我估计着以你们的家庭,估计是拿不到这个圈子的请帖的,看来你是蹭着什么人的请帖进来的吧?旁边的这个是你搭上的男朋友吧,看着也就只有一张脸了。”


说完这话又绕着阿浓看了一会儿道:“其实我觉得你长得这么漂亮,完全可以搭上更有权有势的人呢,干脆甩了你这个男朋友吧,今天这生日会上的人,你但凡搭上一个哪家的大少,估计就能洗干净你家从农村带来的土味了,以后生活就不愁了,靠着你的男朋友,让他给介绍一下,李曼曼说不定真的能找到比我这个前男友条件更好的男朋友。哈哈哈哈!”


高晨从来都不是一个宽容的人,相反还非常地睚眦必报,之前跟李曼曼在一起的时候,为了把她哄到手,倒是没有说过什么刻薄的言论,而现在已经分手了,而且在分手的时候,李曼曼还带着这个堂妹奚落了他一番,他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忍的。


其实李曼曼长得并不丑,虽说不是什么秀丽佳人,但是也算是小家碧玉了,再加上性子温婉,身上更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并不是拿不出手的那种,而且除此之外,李曼曼的功课也是很不错的,还拿过奖学金,学校里并不是没有喜欢李曼曼的男生。


只是高晨心底对李曼曼却一直隐隐是有些轻视的,一来是因为他自己家里也算是小有家财了,在这个大多数的人工资一百就算多了,他家有个几十万,自然算是富人了,他身上当然是有一种优越感的,二来是因为高晨从骨子里就有些不大瞧得起乡下人。


而在知道李曼曼是农村来的之后,他对李曼曼的态度就变了,在他眼里,一个农村来的女孩,能做他的女朋友自然是幸运至极的了,离了他还不一定能找到更好的呢,要知道大多数的京里人,给儿子找媳妇,可是都是倾向于本地土著的,所以他这样的条件能看上李曼曼,难道不是她积福了吗?


结果她居然还想跟他分手,分手之前还默认表妹那么奚落他,高晨当然是忍不了的,这会儿终于逮到机会了,怎么可能不好好嘲讽一番。


阿浓本来看到高晨过来是懒得搭理的,而且这还是谢钧堂哥的生日,犯不着为了这么一个渣男,给人家生日会添麻烦,但是没想到这个高晨嘴越来越脏了,让她都后悔当时在曼曼姐跟这个渣男分手的时候,没有顺便带人去打他一顿。


而谢钧听得脸色渐冷,他怎么可能在别人侮辱阿浓的时候无动于衷,而对这种人,谢钧一向都是懒得废话的,他直接把人下巴一卸,让他脱臼,高晨瞬间疼得说不出话来,只能啊啊地同叫。


因为看着高晨又想要反抗,眼里也全是怨愤,谢钧担心他暴起,伤到阿浓,直接顺便把他两条胳膊也卸了,让这个高晨瞬间跌坐在了地上,疼得嗷嗷叫。


虽然谢钧一直都在搞科研,但是他并不是文弱书生,他的武力值还是挺高的。谢家的年轻一辈,不论将来走不走从军这一条路,在十几岁的时候,都是要被扔到军里,跟普通士兵一样训练一番的,谢钧他当然也不例外,在军中也是度过了几个暑假的,这会儿单纯地卸个胳膊下巴,自然是不在话下。


虽然这件事发生在偏僻的角落里,谢钧又速战速决,生日会现场也热闹得很,这边并没有多大动静,但是耐不住谢镇一直留意着堂弟这边的情况,见谢钧这边好像发生了什么,立马让二哥帮自己先招待客人,然后跑过去看看堂弟那边的情况。


既然堂哥过来了,谢钧当然没有什么隐瞒的意思了,直接把事情说了出来。这会儿谢钧看着地下瘫着的高晨,眼里全是冷漠,像是看垃圾一样。若不是这里是堂哥的生日会,单凭刚刚高晨说的那些,谢钧绝不会仅仅只卸掉他的下巴和胳膊的。


谢家人都特别护短,这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这会儿谢镇听到了谢钧的话,比谢钧本人还要生气。这个人是个什么玩意,也敢侮辱他的堂弟和未来的堂弟媳?好不容易堂弟这次带着女朋友过来了,结果就在他生日会上受了这个委屈,谢镇这会儿恨不得直接把人上手揍一顿。


不过谢镇记得这个人并不在自己的朋友之列,想来是蹭着请帖一起来的,这样的事情以前也不是没有,只是没想到今天出了这么糟心的事情。


谢镇直接上手把高晨下巴合上,然后高晨这才终于能说话了。而谢镇把高晨脱臼的下巴安回去,自然不是帮他的了,他只是想问清到底是谁带这个人来的。


而高晨这个时候还不知道眼前的谢镇与被他嘲讽的谢钧之间的关系,不仅没有回答到底是谁带他来的,反而开始叫屈:“谢少,这事错不在我,是面前的这两个人先动手的,这个男的都把我弄成这样了,在谢少您的生日会上这样做,他不是不给您面子吗?”


说完看着谢镇脸色更加难看,高晨还以为这是因为被自己说动了,对这两个人生气才变成这样的,他接着有些嘲讽地继续说道:“谢少,我跟您说,这个女的,可是乡下来的,如果不是搭上了什么人,这个时候哪有机会来参加您的生日会,这样的人来您的生日会,那简直就是拉低您生日会的档次。”


谢镇听完这话,只觉得面前这人是傻逼,要说他们这圈子里的各个家族,往上数三代估计有一大半都是乡下来的呢。再加上谢家老爷子当初打仗的时候,没少受到各地老百姓农民的帮助,所以谢家的小辈受着老爷子的影响,对农民还是蛮敬重的,就没有哪一个对乡下人敢是这种轻视的态度的,要是被老爷子知道,那都得打断腿了。


他这会儿也不想跟面前这人废话了,直接厉声道:“介绍一下,你面前的这两个人,一个是我三叔家的堂弟,亲的,一个是我未来的堂弟媳,至于你说我堂弟媳是乡下来,我只想说,就是乡下来的也比你高贵。直接说了吧,谁带你来的,别浪费我时间了。”


而另一边那个带着高晨来的何少见到这边的动静,立马紧张的跑了过来,对着谢镇道:“谢少,这人是我带来的,他是犯了什么事情了吗?”


谢镇看了一下这人,发现是自己一朋友的小舅子,好像是一个小家族里的,因为跟着一起喝过几次酒,吃过几次饭,又看在自己朋友的面子上,想着人多热闹一些,就给这人也随便发了一张请帖,结果没想到他带来的这个人搞出了这么个幺蛾子。


谢镇有些不耐烦地对何少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你自己问他吧。”


何少一听就知道估计是没啥好事,而等听完心都凉了,他没想到这个不起眼的人居然也是想谢家人,高晨还把人给狠狠得罪了,而现在人是他带来的,他少不得也是要被迁怒一番的。


他赶紧道:“那个,谢少,我这就把他带走,您放心,我出去之后肯定会好好教训他的。”


谢镇冷冷地道:“就这么让他走了,便宜他了。来两个人,直接给我把地上这个人拖到大门外扔出去,还有,以后我在地方,不想看到有这么一个人也在。”


高晨听到这话心都凉了,他是知道京圈谢家的地位的,有了这位发话,以后他还怎么搭上圈内的人脉,还有人敢提携他吗?他就算多殷勤都没用了,别人怎么可能因为他这么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得罪谢家。


而阿浓在高晨这个人被扔出去之前,在高晨旁边说了几句话:“上次走得急了,忘了告诉你了,我这个乡下来的,家里资产至少是你家的几百倍吧,至于被你嫌弃的曼曼姐,以后大小也是个千万富豪吧,所以能不能找到一个比你这样的人条件更好的男朋友,就不用你操心了。”


这话说完,高晨脸上很快就出现了后悔之色,他是真的没有想到之前被自己瞧不起的,还是乡下来的李曼曼,居然比自己家有钱多了,但他居然没有看出来,还把这么一个女朋友给放走了,他心里满满的懊悔。


要是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肯定是会把李曼曼抓住的,李曼曼的性子温婉,再加上家里面还这么有钱,就算是农村来的他也不会介意了。可是现在他们却分手了,还不知道能不能再复合呢。


而这会更令高晨难受的还在后面呢,既然谢镇吩咐了把这个人给扔出去,拖着高晨出去的两个人自然是一丝不苟地照办了,把高晨扔出去的时候,“砰”地一声,扬起了不少地上的尘土。


生日会选择的地点门口,是有很多人人来人往地经过的,一见到居然有人被扔了出来,不少人都好奇地过来指指点点地看着。高晨活了二十多年了,哪里有过这样的经历,霎时脸都白了,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为了避免更多人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他立马灰溜溜地爬起来走了。


阿浓她一开始的确是很生气的,但是最后看到高晨是这个下场,心里也爽了,甚至还想着等回家了,是一定要把这件事说给曼曼姐听的,高晨那个渣男,现在知道了曼曼姐家的真实情况了,保不准还真能厚着脸皮求复合呢。


她绝对不能让曼曼姐对这个渣男再有任何一丝留恋,一定要把复合的苗头掐灭在摇篮里。她对曼曼姐还是了解的,在知道高晨今天做的事情之后,无论高晨在她面前怎么挽回,就算是为了她这个表妹,曼曼姐就绝对不会复合的。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感谢在2021-10-13 12:24:11~2021-10-13 21:16:1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安安 48瓶;鲍鲍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161、商量


自从谢钧和阿浓参加完堂哥的生日会之后, 在堂哥的大嘴巴下,谢家是全都知道了他有了女朋友了,而且谈了许久, 可是说是青梅竹马了。


当然这也是谢钧没有隐瞒的缘故,他当时并未拦着堂哥不让说出去。所以对没几天家里人都知道这件事了也没有惊讶。


而谢家的人也是跟谢镇一样的, 第一反应就是惊讶, 谢老爷子还打趣道,他这个孙子就跟个木头似的,看着冷冷淡淡的, 居然有小姑娘能不介意他的冷脸看上他, 他可真是积福了, 得让这俩孩子早点定下来,比如现在先订婚,等那个小姑娘年纪到了, 直接让他们结婚, 不然时间拖得久了, 人家小姑娘受够了他孙子的冷脸,跑了怎么办?


谢镇听了, 却撇撇嘴对着老爷子道:“您是小瞧那小子了,别看他平时全是一副冷脸的模样, 可在那小姑娘面前, 那叫一个温柔呀,愣是看不出他平时丁点冷脸的模样,诶,还是我给您表演一个他当时的样子吧!”


谢老爷子听着这话哈哈大笑,道:“好,这孩子像我年轻那会儿啊, 知道怎么对媳妇好。这冷脸还有脾气啊,都是对外人去的,我年轻那会儿脾气多冲啊,身边的人没少忍受我这臭脾气,可对你们奶奶,我那是从来都没有红过脸的。”


在知道谢钧这个孙子有对象了,谢老爷子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因着这孩子的小时候的经历,他总是忍不住对这孩子多疼几分。再加上家里其他孩子都有亲妈给张罗亲事,他这个做爷爷的自然是不用操心什么。


可是谢钧这孩子,妈早早就去了,他爸也一直拖着不愿再找,老爷子也没有逼他,所以这也就导致了谢钧这孩子都二十多了,亲事还没着落了,不论是家里安排的,还是自己在外面谈的,一个踪影都没有,老爷子虽然嘴上没说,但是心里担心地很,本来这孙子性子就冷,要是没人张罗亲事,这能不能自己找到媳妇。


还好现在这孩子争气,终于找到未来媳妇了,而且听着老四说,那姑娘跟谢钧这孩子从小还认识呢,算是青梅竹马来着,所以谢老爷子的这颗心算是终于放下了。


然后谢老爷子自言自语道:“不行,得赶紧让这俩孩子订婚,不然以后他孙媳妇跑了怎么办?”老爷子为了孙子的亲事是很操心了。


想到这,老爷子拿起年前的时候,孙子送来的最新款爱国者手机,直接拨打了出去,“同甫啊,你今晚来我这一趟,你爹我有事跟你商量,记得快点来。”


老爷子这边发话了,谢同甫虽然不知道有什么事情,但是下午一下班之后,还是立马回到了老宅这边,来见他爹了。


“爹,有啥事要商量的?”坐下之后,谢同甫直接问道。


谢老爷子用手指敲了敲桌子小声道:“你知道你儿子已经谈了对象不?”


谢同甫一愣,就这事?他还以为是有什么大事呢,他道:“当然知道了,都两年多了,那小姑娘我还认识呢,熟悉着呢。”


老爷子听了这话,他暴脾气立马就上来了,拍了拍桌子道:“这么大的事,你咋不跟我说呢?”


谢同甫摸了摸鼻子,他哪知道这事要和他爹说啊,他寻思着拿着鸡毛蒜皮的事情来烦他爹,那不是找削吗?大哥二哥家的侄子,也都是要订婚了,这才会把媳妇领到家里见一见老爷子的,说一声的,正是想着这样,他才一直没有提,想着等俩孩子订婚的时候,再跟他爹说这事。


只是谢同甫可不敢跟他爹顶嘴,这会儿只能赶紧认错了。


谢老爷子又问道:“那这俩孩子都谈了两年了,你就没想着让这俩孩子先订婚吗?你就没想过,万一中间出点啥事,你儿媳妇跑了呢?”


谢同甫有些哭笑不得,道:“这俩孩子感情好着呢,原就是想着等阿浓那孩子毕业了,给俩孩子订婚的,现在还差半年多左右毕业。”


“那小姑娘现在多大了?”谢老爷子转念问道。


“要十九了。”谢同甫答道。


“十九了,那还行,离能结婚的年纪的也不远了。要不这样,今年就在过年的时候把这俩孩子的订婚办了吧,日子吉利,而且过年的时候大家都回来了,人多也热闹,离毕业那时候也就半年多,早晚订婚都一样,还不如早一点订婚呢。”


谢同甫哭笑不得,没想到他爹对谢钧这小子的亲事这么关心,他笑着道:“爹,这事我一个人做不了主,至少还得问人家小姑娘父母同不同意呢,不能一拍屁股就给您答应下来。要不,您等我去问问?”


“行,快点去问,可得早点让我孙子订婚啊。”


“行行行,我知道了,我尽力,尽力!”谢同甫向他爹保证道。


谢同甫和李家夫妻这对未来的亲家关系很好,逢年过节没少过去人家那里吃饭。而他那儿子就更厉害了,自从跟阿浓在一起,就差把李家当家了,隔三差五去一趟。


不过谢同甫倒是对儿子这么做很赞同,毕竟人家精心养大的闺女 ,哪里舍得就那么被你拐走啊?你要是不多多去未来老丈人家好好表现一番,以后怎么让媳妇父母松口,同意你把媳妇娶回家?


过了两天,打电话知道了李家夫妻俩都在家,谢同甫就很迅速地拎着东西上门了。


对于谢同甫,李家夫妻熟悉得很,没少在一起吃饭,这会儿对谢同甫拎着东西过来,早见怪不怪了。


饭桌上气氛很好,谢同甫斟酌了一番就把过年的时候订婚的事提了出来。


“嫂子,李哥,你们放心,这订了婚了,还和现在一样过,以前怎么样以后还是怎么样,就单单订个婚而已。


要是以后谢钧那臭小子做出什么错事,你们不喜欢这个女婿了,就算订了婚,也是该退的退。”谢同甫保证道。


林谷兰和李山对谢钧这个未来女婿还是很满意的,当然主要是闺女喜欢啊!所以这会儿想了想,对过年的时候订婚的事,也是挺赞成的。


两个孩子在一起的时间的确不短了,订个婚正式确定下来也是一件好事。而且那边的老爷子还这么期待着孙子订婚,将心比心,要是林谷兰以后有了孙子孙女了,说不定也会这么操心孙子孙女订婚结婚的事。


再说了,就像刚刚谢同甫说的,订了婚又不是结婚,这中间要是有啥事,还是能退了的,又不是把闺女和谢钧这孩子死死绑在一起了。


两人凑下一起正式的谈了谈,最后终于算是把订婚这事给敲定了。


而等敲定之后 ,谢钧和阿浓这边也终于是收到通知了,还吓了阿浓一跳呢。


“这,就要订婚了?怎么这么快啊?之前不是说毕业的时候订婚吗?”阿浓有些不解。


谢钧看到阿浓有些惊讶的表情,不确定阿浓这到底是愿意不愿意 。


他摸了摸阿浓顺滑无比的头发说道:“是的,本来是要毕业的时候订婚的,但是家里大人那边觉得有些晚了,便想着在过年的时候订婚,还热闹。


不过你要是不想过年的时候订婚那就算了 ,我去说这事,我们还是像原来的那样,毕业的时候再订婚,都听你的。”


阿浓靠在谢钧身上,边玩着谢钧的袖扣边说道:“过年的时候订婚也是可以的,反正只差了半年嘛!不过说好了,要是想结婚,必须等到我二十岁之后啊,而且订婚之后我还想像现在这样 ,各住各家,我还没做好和你住一起的准备呢!”


谢钧宠溺地笑着道:“那是当然了,不放心,订婚就是个仪式 ,我们订婚之后还是像现在这么相处就行了 ,不会有什么变化的 。”


“好呀!那我们去看看家里人那边怎么准备我们的订婚典礼吧!我也有好多想法呢,我们快点去吧!”阿浓高兴的催促谢钧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162、订婚——正文完


一开始阿浓有很多关于订婚典礼的想法要说, 毕竟大多数的女孩子对自己人生中第一次的订婚典礼都是很重视的,她们脑子里的想法更是多的不行,自然同时也想让脑子里的想法全部都可以一一实现的, 订婚典礼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完美完成。


比如订婚典礼上用什么花,现场布置要什么风格……各种细节数都数不完。


原本阿浓也以为自己肯定也是这样的, 毕竟在开始准备的时候, 她真的很激动。但是呢,几天之后,她瞬间打破了原先自己要亲力亲为设计所有环节的想法, 因为谁能想到, 订婚典礼有那么多的环节呢, 她脑子想的那些东西,想想是很简单的,但是要是做出来, 就好麻烦。


阿浓她发现自己是真的没有这个耐心去跟布置订婚典礼的工作人员, 一遍一遍的说着各种要求, 上百个细节要她来一一过问,纵使这个过程是谢钧和她一起的, 她都觉得好麻烦啊,最后她在简单提完了自己对订婚典礼的要求之后, 就有些心虚的把这些事情全部都交给两家的大人了。


不过谢钧倒是继续跟进着, 他心里盼着这场订婚典礼已经很久了,那种期待感不亚于他在实验室期待着实验成功的期待感弱。比起异常复杂繁琐,一点偏差就会导致失败的实验,订婚典礼的复杂程度在谢钧眼里根本就不算什么,更何况他对订婚这么迫切。


对于他们两人的订婚典礼,阿浓只有一个想法, 那就是——累!太累了,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婚礼环节啊,但是衣服前前后后就要换上八套,据谢钧说,这还是删减版,原本订下的礼服更多呢。


阿浓在彩排的时候,很想说,要不咱们就简化一下,只保留最核心的环节吧,但是看着谢钧还有两家大人那么兴奋地讨论订婚典礼的布置,她就说不出来话了,因为好像除了她这个当事人,所有的人都比她要激动。


基于此,阿浓有理由怀疑,等她结婚的时候,结婚典礼一定会比这次的订婚典礼要更加复杂繁琐地多,看着眼前两家人还有谢钧这股似乎是打了鸡血一样的劲头就可以看出来了,所有人都比她这个订婚的主人公对订婚典礼上心。


虽然阿浓很想说些什么阻止两家人还有谢钧这股劲头,但是看着他们一个个眼里期待的光,她瞬间就把话吞了回去,算了,他们高兴就好,这也是他们的一番心意,反正订婚典礼一生大概率只有一次,累点就累点吧。


只是她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大家,一开始过来友情帮忙的迟新梅,也陷入了这种疯狂之中,她竟然想要在订婚典礼那天给火锅店歇业一天,然后把人手都调到阿浓的订婚典礼上,毕竟比起服务,应该没人比得上受过各种培训且以服务出名的火锅店员工了吧?


让他们过来充当订婚典礼上的服务人员,迟新梅觉得很是合理。至于营业额,那是什么东西,难道有好姐妹的订婚典礼重要吗?钱以后可以继续赚,但是好姐妹的订婚典礼大概率一生只有一次的,这必须要慎重对待。


而且迟新梅还想着,这场订婚典礼她要全程跟进服务,有什么不足都要记下来,查漏补缺,在下次阿浓的结婚典礼上重新更正,力求让阿浓有一个更加完美的结婚典礼。


阿浓在发现自己阻止不了的时候,就只能扶额赞同,大家都太热情了,她这会儿实在狠不下心拒绝。


说是订婚典礼,但是因为两家人的重视,比起结婚典礼也不遑多让了。谢李两家,该请的人一个都没落,很是隆重了。


谢家除去在西南军区有事,回不来的谢家老大,几乎是其他所有谢家的人都过来参加订婚典礼了,跟谢钧一个辈分的堂哥堂弟,原本还打着要把谢钧灌醉的心思呢,只是因为这是订婚典礼,没能如愿,不过他们打算等到了谢钧这小子结婚的时候,一定要把他灌醉。


而谢家也是个大家族,再加上姻亲,以及各种亲朋故旧,来的人实在不算少。但是转看李家人,他们那边就不同了,他们才来首都这边发展没有多少年,哪里有什么亲朋故旧或者是姻亲,来的亲戚就只有阿浓的大伯还有姑姑这两家。


可是耐不住林谷兰和李山认识的人多啊。林谷兰的服装公司,现在在国内的服装行业已经是首屈一指为了,甚至早就打败了一开始“贴牌”借力的博登品牌,现在这个品牌已经给林谷兰收购了,而她的公司也在不久前上市了。


现在她的小闺女要订婚,怎么可能不给那些生意伙伴发发帖子让他们过来,而和林谷兰公司合作的也都不是什么小角色,来的嘉宾在社会上也都是有一定地位的,比如某某商业协会的会长,某某供应商的龙头……


至于李山,他请来的人也不少,他本身就是个国宝级科学家,而跟他日常打交道的那些人,一个个也都是科研大佬,在座的哪一个没有几项成就,不被尊称一声某某老。


谢家邀请的大多都是一个圈子里的,在一开始,他们还以为谢家老三给儿子订下的媳妇不是他们的圈子里人,只是一个普通人家的闺女,但是看到现场女方那边的来宾,他们就明白了,那些人一个个都配备着警卫员保护,能是普通人物吗?能请来这些人,女方的家庭肯定也不简单,不见得比谢家差到哪里去。


谢家一向都是在军队这边发展的,跟国家科学院那边的人很少打交道,而现在人这些却出现在了订婚现场,那么肯定就是女方请的。


阿浓已经跟着彩排过一次了,对订婚典礼上的环节都十分熟悉了,从开始到结束,都没有出过任何差错。


在这个时候,阿浓和谢钧终于成为了正式的未婚夫妻了,而阿浓也突然发现,一向沉着稳重的谢钧,这会儿笑得真的有点傻,不过她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冷不冷?要不进去把衣服换了吧,我把你的羽绒服带过来了。”谢钧从一个房间里出来,然后拿着一件衣服说道。


“不冷,会场不是开了十台空调吗?我就是穿着裙子也很暖和,不过一会儿还要坐车回家,那我就先把这件羽绒服直接套在身上吧。”


因为考虑到这个时候是一月,还是冬天呢,天气冷得很,而订婚典礼上的礼服,为了好看,肯定不会是跟棉服一样厚呀。李山担心闺女会在订婚典礼上生病,硬是大手笔地在会场安排了十台空调,确保闺女绝对不会被冻到。


而会场所在的酒店要乐开花了,这个年代空调还是很贵的,他们酒店虽然是五星级酒店,但是也没有财大气粗到在会场安排这么多空调的地步。而现在有人免费捐赠,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于是他们服务的时候就更尽心了。


一般来说,在他们这边会场举报订婚典礼,订婚典礼上的服务人员都是酒店的员工组成的,只是这次特殊,因为人家自带服务人员。原本酒店经理还想说,服务就交给他们酒店的员工吧,他们熟悉这事,肯定比人家自带的那些没有工作经验的人服务地要好。


只是后来亲眼看到现场的服务,酒店经理沉默了,对比人家的服务,他们的服务还是有很多改进的地方啊。


而对此,订婚现场迟新梅这个火锅店服务员负责人想说,她们火锅店,虽然没有五星级的说法,但是却是拿着五星级的标准要求的。至少现在迟新梅可以说,在国内所有的火锅店中,她们的火锅店,肯定是所有火锅店中的五星级,所以她们火锅店的服务,当然也是不比五星级酒店差的。


订婚典礼结束的时候,谢钧开车把阿浓送回了家,这会儿刚刚订完婚,正是浓情蜜意的时候,谢钧对阿浓很是不舍,依依惜别了好一会儿,才舍得开车回去。


是的,现在就算他们俩订婚了,但是只要不是结婚,李家人就不允许这俩孩子同居,他们就是这么“不讲道理”,所以订婚结束之后,阿浓和谢钧照样是得像订婚之前一样,各回各家。


晚上,谢钧躺在床上,他觉得自己越来越贪心了,订婚典礼刚刚结束,他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快点开始结婚典礼了,如果可能的话,他甚至是想第二天一早醒来,就到了他们结婚的那一天。


就在谢钧思索的时候,手机想了,一看是阿浓,他立马接了起来。


“忘记跟你说晚安了,晚安,祝你今天好梦啊!”阿浓欢快的声音从手机中传来。


谢钧原本带着冰冷表情的脸,瞬间如春雪消融,他笑着对另一边的阿浓轻声道:“你也晚安!”


看了看窗户外面黑暗的夜色,谢钧笑了笑,他已经订婚了,离结婚还会远吗?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离自己和阿浓结婚又近了一步呢!


晚安,好梦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有点晚,本章发红包~


么么啾~


本章算是正文完结了


正式结婚就不细写了 准备放在番外里简单写一下


然后接下来就是各种番外了,大概挺多的,因为正文在订婚的时候完结,后续还有挺多事的,比如阿浓的狗血小说出书情况等等等等


后面的番外算是对正文的补充吧


感谢在2021-10-15 00:12:52~2021-10-16 13:05:4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喵喵大魔王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本文共49页,当前第49
章节目录    首页    上一页  ←  49/49    尾页    转到:
小提示:如您觉着本文好看,可以通过键盘上的方向键←或→快捷地打开上一页、下一页继续在线阅读。
也可下载七零全家穿越日常[年代]txt电子书到您的看书设备,以获得更快更好的阅读体验!遇到空白章节或是缺章乱码等请报告错误,谢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