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什么?”
厄诺狩斯闷哼一声,声音闷在弥京胸口,带着几分沙哑的慵懒,像是被打扰了好梦的大型野兽,连发怒都懒得发。
弥京又轻轻地咬了一口,牙齿磕在那层坚硬的角质上:“像笋一样,想尝一下。”
他嘴唇还贴着角尖,说话的时候一动一动的,蹭得厄诺狩斯从角根到脊背都麻了一下。
厄诺狩斯傲气地哼了一声:“黑尾巨角族,角越大,实力越强。我的角是最大的,实力是最强的。”
弥京看着他这副样子,心里那团软得一塌糊涂的东西又往下陷了几分。
他伸手摸了摸厄诺狩斯的脸,从颧骨滑到下颌,又从下颌滑到耳后。
厄诺狩斯的皮肤糙,北地的风霜在这张脸上留下了细密的痕迹,摸起来有一种粗粝真实的手感。
“嗯。”弥京声音低低的,像是在说很认真的事,“你是最好的。”
真没想到能听到这句话,厄诺狩斯愣了一下,灰色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轻轻地晃了一下。
他别开眼,不看弥京,耳根却悄悄红了,那条尾巴在身后翘起来,怎么也压不住。
“……废话。”厄诺狩斯顶着通红的耳朵说。
弥京看着他红透的耳根,忍不住又低下头,在角尖上亲了一下,这次倒是没咬,只是贴着,嘴唇感受着那层角质微微发烫的温度。
其实这样贴着还挺舒服的,而且感觉很温馨。
厄诺狩斯有些餍足,也有些懒懒的,就这么抱着不想动弹,脸上那种凶巴巴的表情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剩下一种被亲得迷迷糊糊的、懒洋洋的、像晒太阳晒到半梦半醒时的样子。
可是过了好一会儿,弥京的嘴唇贴着那截角尖,迟迟没有离开,角都要被捂热了。
“你……”厄诺狩斯不自在地开口,“喂,你亲够了没有。”
弥京没回答,他的嘴唇从角尖移到角根,在神经密布的角质上轻轻蹭了蹭。
“……”
厄诺狩斯的呼吸明显重了一瞬,胸膛起伏的幅度大了起来,可他没有躲,实际上也不是很想躲,反而很喜欢这个时刻。
从角根亲到发顶,从发顶亲到额角,从额角亲到眉心。
厄诺狩斯的眉头微微蹙着,不是不高兴,是被亲得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的茫然。
他的睫毛颤了颤,在弥京嘴唇碰到他眉心的时候闭上了眼睛。
最后,弥京捧起厄诺狩斯的脸,他们接了个吻。
厄诺狩斯的嘴唇比他的脾气要软得多了,北地的风雪没有在这上面留下太多痕迹,只是让它们比常人的更干燥一些。
弥京用舌尖舔了舔,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湿润它们。
厄诺狩斯就那样被弥京捧着脸,闭着眼睛,睫毛微微颤着,放任自己沉进这片陌生的、柔软的、他渴求已久又让他不知所措的温存里。
弥京的舌头撬开他的牙关,探进去的时候,厄诺狩斯的喉间溢出一声极轻的、像是叹息又像是呜咽的声音。
这个吻很长。
炭火在壁炉里又爆了一声,窗外的风声听起来都远了一些。
厄诺狩斯从一开始的僵硬,到慢慢软下来,到开始笨拙地回应。
他的舌头追着弥京的,学着他的样子试探性地舔了一下。
弥京被他这个笨蛋一样的回应弄得心里又痒了几分,伸手按住北王的后脑勺,把这个吻加深了一点。
等他们分开的时候,呼吸都有些不稳。
“唔……”
厄诺狩斯的嘴唇被亲得泛红,像一只被揉乱了毛的大狗,又凶又委屈,又乖又软。
“我爱你,厄诺狩斯。”
弥京低下头,下巴搁在厄诺狩斯头顶上。
他也任由自己沉迷了,抱着怀里这头唯独对自己肯露出肚皮的大型野兽,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终于落了地,生了根,不会再被风吹走了。
哪怕北部的风再大,也不会吹走了。
爱只会深深的扎根。
【作者有话说】
下一章结婚[垂耳兔头]就写完这个单元啦[垂耳兔头]
第153章 第38章·结婚
互相撕咬过,尝过对方的鲜血,但是也心疼过对方的伤疤。
北王要结婚的消息传出去之后, 整个北部上下都热闹了一番。
消息是从王城开始往外扩散的,从王城到边境,从贵族到平民,从军营到市集, 几乎是一夜之间, 所有虫都知道了北王要结婚了。
北部的子民对这位王的感情很复杂。他们怕他, 敬他, 服他,可当消息传开的时候, 大家都很高兴。
因为北王在大婚之后三天,习俗就是可以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还都是免费的, 篝火天天都有。
普天同庆啊。
北部王城的集市比平时热闹了数倍,卖酒的、卖肉的、卖皮毛的,生意都比往常好了不少。
有虫在街边架起了大锅,煮着热腾腾的肉汤, 路过的虫都能喝上一碗。
这是北部的老规矩,王有喜事, 与民同庆。
狸尔特地去了一趟最靠近北部的南部花市, 弄了很多花过来。
按道理来说, 南北之间没有通商, 是不能买卖这么多鲜花的。
不过以狸尔的身份, 要买点花还不简单,就相当于借花献佛了, 用的还是自己的小金库。
送礼是个很讲究的事情, 要正好送到人家心坎上, 那才叫好。
那些花从南部运过来,路上走了好几天,到了北部的时候居然还鲜活着。
北部像一座巨大的天然冰窖,花朵的绽放凝固在它们最美的时刻,被整整齐齐地码在马车里,花瓣上还凝着薄薄的霜。
鲜花运到王城的时候,负责布置婚礼的侍从们看得眼睛都直了。
他们在北部活了这么多年,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多、这么鲜活的鲜花?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下手,最后还是狸尔带过来的侍从一起加入,把花分成了几堆,有的扎成花束,有的编成花环,有的散在桌面上当装饰。
还串成了长长的花链,从城墙上垂下来,在白茫茫的雪地里格外漂亮新鲜,北部路过的虫族基本上都会看上几眼。
鲜花在北部注定惹眼。
在这个终年积雪的北部,虽然大部分地方都不生长鲜花,但这种天气却很适合鲜花的保存,可以放好几天不腐败。
北部结婚的习俗和南部不太一样,南部的婚礼是在白天举行的,阳光明媚,花香四溢,白天的鲜花才看得更漂亮。
可北部不是这样,北部的婚礼是在傍晚举行的,是在昏黄的暮色之下,因为他们崇尚篝火,崇尚火焰,篝火在黄昏之中是最漂亮的。
当天傍晚,天边烧着一片橘红色的晚霞,把整片雪原都染成金色。
王城的空地上燃起了几十堆篝火,围成一个大大的圆圈,火光在暮色中跳跃着,把周围的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颜色。
篝火周围摆满了酒桌,桌上铺着黑色的桌布,摆着银质的酒壶和酒碗。
酒壶里装的是北部最烈的酒,也是最好的酒。
今天是北王结婚,用的酒自然不能马虎,米修斯提前就开始准备,从北部各地收罗来的陈年烈酒,打开盖子就能闻到醇厚酒香。
酒的品种有很多,都是好酒,至于宾客到底喝到的是什么酒,那就跟开盲盒一样,各凭本事,各凭运气,喝到什么是什么。
很快,宾客们陆陆续续地到了,他们带来各自的贺礼,有的是一整头处理好的驯兽,有的是几箱上好的皮毛,有的是镶嵌着宝石的银器。
米修斯站在入口处一一登记,礼单写得密密麻麻。
弥京的师兄弟们也都来了,多多少少也随了点礼。
暮色越来越深,篝火点的也越来越多了,虫群忽然安静下来,所有的目光都投向同一个方向。
厄诺狩斯和弥京来了。
他们穿着同款的礼服,黑色底色,红色的火焰花纹从下摆往上蔓延,像是烈火在燃烧。
火焰纹样是用金线绣的,在火光下一闪一闪的,像真的在跳动。
厄诺狩斯难得穿这么严谨的正装,扣子都扣到最上面一颗。
他今天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露出整张棱角分明的脸,巨大的黑色巨角在火光下泛着幽暗的光泽,角尖上的红色比前几天又深了一点,明晃晃地昭示着孕事。
他坦然、骄傲地把那抹红色露出来。
弥京站在厄诺狩斯身边,黑白杂色的短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几缕发丝垂在额前,他笑了笑,看起来居然有点腼腆,大概是第一次结婚,多多少少有点紧张。
他们在篝火前站定,面对着面。
火光照映着他们的眼眸,他们眼中只有彼此,也只能看见彼此。
马上,米修斯和米雷德捧着托盘走过来了。
两个托盘上放的都是一碗酒和一把匕首。
米修斯走到厄诺狩斯面前,米雷德走到弥京面前,同时单膝跪下,将托盘高高举起。
米修斯清了清嗓子,他说的是北部古老的祝词,祝词很长,从初代北王说到现在的北王,从北地的风雪说到北地的火焰,从生命的诞生说到生命的延续。
婚礼是对于新生活的预告和祝福,是需要表达对这片土地最深的敬意。
“北地的风雪啊,请倾听今日,北王厄诺狩斯,与雄虫弥京,在此结为伴侣。”
“他们的血将融在一起,如同北河在春天汇入大海,他们的命运将缠在一起,如同雪原上的风与雪,永生永世不再分离。”
“他们的路将并在一起,从今日起,从此刻起,这片土地上,又一个家,在风雪中扎根——”
“从今往后,同饮一碗酒,同分一块肉,风雪同行,生死同路,天地共鉴,日月同昭。”
等他说完最后一个字,米修斯抬起头,看着厄诺狩斯:“王上,阁下,请。”
只见厄诺狩斯伸手从托盘上拿起那把匕首,他把匕首握紧,心想这是一把好刀,刀刃在火光下闪了一下。
都说宝剑配英雄,英雄爱宝剑,厄诺狩斯也觉得只有这样的匕首才能配得上他的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