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草场。
碧浪接天,翠色欲流。再一近观,却见紫星点缀,静谧芬芳。
这样沃野千里,生机盎然的草地种的全是苜蓿,最受吃素的牲畜们喜爱。
这片草地里养着的牛马白羊也不是那等寻常的牲畜,一只两只都长得体态高大健壮,毛皮油光水滑,人若是看一眼儿便能知晓,它们定然是牲畜之中的上等。
南若玉摸一摸刚只有一岁的小马驹,望着它长睫毛下的湿漉漉大眼睛,心里也生起了无限的怜爱。
养这些骏马们其实也费钱,春夏之季要喂它们吃鲜草,尤其是苜蓿这种富含优质蛋白的草料。有时还要混合着豆渣、粟米喂,人常说 “马无夜草不肥”,夜间还要喂马儿们吃宵夜。定期还得喂马盐,以及麻仁、芝麻等添油脂之物。
毕竟这些马都是要当成战马的,体质不健壮,在战场上如何能和众将士冲锋杀敌?
今岁各路马商都运来了几十匹,几百匹不等的好马,两年下来,陆陆续续也快到千匹了,组建一支轻骑营不成问题。长此以往,甚至能重骑营都能够组建出来,那他在北方战场上,可以说是无往不利了。
古家也更是给南若玉带来了不小的惊喜,不但给他买来了上好的马儿,居然还买来五匹健壮的种马!
可别嫌五匹少,北方的游牧民族在管控马匹一事上尤为严峻,卖好马可以,但是卖来的马儿却俱是被阉过的。
要不是古家用琉璃等珍贵用具蛊惑了一些游牧王族,在走私的巨大利益诱惑之下,绝不会有人会给他们这样一匹两匹的上好种马。
那些人想的也挺好,反正就只有这样一匹种马,哪怕是生出小马驹也只有那么几只,长大后也要时间。说不得这些小马长到半路就夭折了,也可能中看不中用,上不上得了战场都难说。
况且……他们的可汗现如今看得很清楚,现在的中原王朝势弱,说不定没有几年,他们就有南下的时机了。这样几匹马成不成长得起来都成问题,又何足为惧。
只是他们想不到,一家一匹,各路凑到一堆就是好几匹,还被养马颇有成效的小娃给握在了手中。
而那小娃现在正于草场上和古家的家主古江见面。
这个中年汉子原本就想同那些贵人们见上一面,然而等真见着了,他心里又开始忐忑不安起来,还不如同先前那位难缠的秦何秦管事打交道呢。
然而他也只是这样想想,真要他放弃和南若玉见面这个好机会,他指定是不干的。商人本就大胆且喜好以小谋大,现在他有机会在小郎君面前表现自己,自然是想发挥出最好的一面。
南若玉年幼,但是却生得愈发好看,金相玉质,好似仙露明珠一般,世家子弟的风流韵态彰显无遗,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好似要直望到人的心底。
他张口就对古江夸道:“古管事这些年做得很不错。”
古江一个在鲜卑、匈奴王室面前都能不卑不亢,侃侃而谈的人,得了小娃一个夸赞,竟生出受宠若惊的感情。
他心知士族的傲慢和高贵,那是他在和蛮夷们相处时比不上的,他还是更认可这些中原贵族们对自己的看法,所以才对小郎君这一句称赞感激涕零。
他连忙拱手道:“小人愧不敢当,不过是一心一意遵从小郎君的吩咐做事罢了。若非有小郎君提拔我古家,古家也不会在短短两年之日又于并州重新崛起。”
古江是个聪明人,不会因为小郎君对他说话态度温和就敢蹬鼻子上脸。说白了,在权势的光环下,这样的温声相待都算是上位者的仁慈。
若是无权无势,这样温柔才容易遭欺辱。
且不说性子,就是小郎君身旁跟随护卫的大刀就尤为慑人了。正所谓主辱臣死,古江敢说,自己倘若表现出半分轻蔑,今日就要人头落地。
南若玉摇摇头:“你们古家做生意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其中艰辛,外人实在难以尽知。我之所以褒奖古家,正是深知这份基业背后的血汗与不易,断不能因你们人前的风光,便忽略了这背后所立下的汗马功劳。”
好好一个并州高头大马的汉子,竟被他轻飘飘的一袭话说得红了眼圈。
古江深吸一口气:“小人谢过小郎君的看重。”
他怎么可能不感动呢?有哪个上位者会真心实意站在底下人的角度看问题,尤其是最低贱的商人。
他们只会觉得跑商是件很容易的事儿——你不就是动动嘴巴皮子,将一样物件儿运到另外一个地方么,就这样倒卖转个手,就翻上百上千倍的利润,有什么可值得说道辛苦的。
再说了,旁人走商也一样有风险,你自个儿想要赚钱,就自当做好赔命的准备。
南若玉又同他说了一会儿体己话,这才不经意地提起:“我看北边养的兔子还挺不错,下回可以多去牧民那儿买些。我听说,草原那些牧民们也不容易,若是碰上牛羊马养死了,还得卖身给贵族做奴仆,都是些可怜人儿,日子过得也不容易。”
古江见他突然话题一转,还听得一愣,但他是个聪明人,不必去思考郎君背后所说的含义,只需要他听话照做就是了。
他拱手道:“郎君仁慈,小人谨遵您的指示。”
南若玉又道:“古管事可知晓如今广平郡的羊毛制品?”
古江记下来了之前的吩咐,也不在意小郎君谈话总是思维跳跃,而是接过话茬:“自然知晓,不瞒小郎君,小人现在身上都穿着羊毛织成的毛衣。冬日里若是冷得紧了,还有羊毛织的手套、围巾,可真真儿保暖,连并州那边都传来了不少。”
南若玉翘起嘴角:“羊可果真是个宝贝呀,肉能吃,毛用能。那之后就要有劳古管事,多多在北边牧民那儿买些羊毛了。”
兔子、羊毛,他都命好些和北方胡人通商的队伍去给自己买来。
古江行了个礼:“郎君吩咐,在下必当竭尽全力。”
*
黑风寨。
此地的山匪被剿灭后,坞堡就充了公,里面现在所居住的就是一群方士,还有些守口如瓶的杂役。做事儿的甚至还有不通文墨,不会识字的哑巴,他们也需不着懂得什么,只要老实本分地干活即可。
“嚓——”火星溅上麻搓的引线,细小的火花开始沿着线索疾走。嘶嘶声打破了山林的寂静,惊起几只宿鸟。
轰——!!!
一声闷雷平地炸响,不像天上雷霆那般清越,而是沉重、短促,带着大地的震颤。青石上方霎时腾起一团黄白色的浓烟,带着刺鼻的气息迅速弥漫。碎石和泥土簌簌落下,溪水泛起涟漪。
这样的动静,说是遇上了天罚都不为过,要是有不知情的人听见了,只怕是要吓得瑟瑟发抖,腿一软就跪在地上直呼仙人饶命……
然而在此地做事的人俱都已经习以为常,从最初的战战兢兢,到现在听见动静后也只是打个哈欠,就继续做着自己手里头的事儿。
赵真人和东方修之、孟百泉等人道:“不错,此次实验后,能看到火药的威力远胜从前。”
东方修之颔首,又抚了抚下巴上的长须:“只是运输一事有些为难,不能轻易为之啊。”
“云虚子说得是极,只要运送就一定会有颠簸和震荡,如何确保配方的稳定性,怎样让之后的燃烧更充分,又如何防潮都要考虑得面面俱到。”孟百泉拧紧了眉,也是一脸的深思。
好容易解决了一个难题,另一个麻烦又随之冒了出来。
他们终于制出了小郎君想要之物,也能够安排手下这些人将其量产出来,只是眼前这个麻烦却是最为棘手也最为危险,稍有不慎,就会让负责运输的民夫丧命,一车的火药也得白搭。
赵真人一拍脑门:“我等实在是着相了,此物本就是小郎君交给我们的法子,为何不去专程问问他呢?”
几人听到这话,差点把胡子给揪掉,可仔细一琢磨,又觉得不无道理。
他们没有差人去问,而是马不停蹄地主动找上门去。
南若玉听了之后,也在思虑片刻后,给出他们几个指示:一则配方分离。配比好后,分层安放,到了战场再冲洗装载。二则用蜂蜡密封防潮,将其装入木桶再放入沙土里面运送,以免震荡太过。
本就是颗粒火药,倒是比粉末状的要好放置些。
他们也是喜上眉梢,早知小郎君聪慧,却没想到他的脑子拐弯拐得这样快,这就是真正的足智多妖吧!
若非他们都已经上了年纪,半截身子都快入土了,陡然见识到这样的聪明人,心态都说不得容易失衡!
这边的火药制作得风风火火,而在铁坊、钢坊中利用山谷水流便利打造武器、铠甲也干得是热火朝天。
从前的老旧武器都该淘汰了,到时候直接在私底下将其卖给其他州郡的州牧和诸侯王都行,他们广平郡的兵卒欢欢喜喜地用上新的盔甲武器就是了。
阿河洛今日就来这两大工坊巡视,这一处可算得他们兵营的命根子,打仗时谁跟你玩赤手空拳那一套,身上的防卫、手上的武器自然是最为重要之物。
小郎君既然如此信任他,把这命根子交到他手里看护,他必然不能辜负郎君。
一路巡视下来,见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阿河洛自然是十分满意。
他施施然地离开,想到小郎君先前在无意间向他透露打算组建一支重骑军,然而,比起轻骑兵靠着机动性高行动,重骑兵要凭借着自己的重力冲锋,那当然是从下到上武装到牙齿,连带着马匹都要穿上甲胄!
这也就意味着,主帅要孔武有力,战马要英武精壮,连麾下的将士们也得个顶个的结实。
他现在可得多读点兵书,将自己的一身体魄淬炼得更加健硕威猛,才能有机会统领重骑兵!
……
雍州。
虞将离收到了小外甥送来的礼以及几大车的种子,他瞅了一眼这些圆滚滚的作物,只知它们都是些高产良种,但是此前自己并没见过。
兴许是从西域那儿传来的吧,幽州临近北边胡人,甚至还有什么大食,车师、楼兰国的人跑来那边做生意,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落到了小外甥手里边。
听闻这是高产作物,小外甥拿来交给洛州百姓种的。对此他还找了个好借口,说是洛州那边种这个粮食长得好,让那些灾民们给他种,他们收四成他收六成。
旁人只以为他们南家是贪心,不会想到其他方面上。而百姓能够多种一些粮食养家糊口,自然不会介意。
而且听说这些作物的生长周期还算快,只需要三四个月的时日就成熟了,也就是说,在春天耕种下去,到了夏末时差不多就能将其收获上来了。
而朝廷发放下来的赈灾粮加上世家大族的救济粮,也只能再撑几个月,再靠着这些耕种起来的作物度过青黄不接的时候,洛州的灾□□气好出能度过这次的旱灾。
他这自然是在往好里边儿想,心里也明白洛州实际上的麻烦还不轻。
一来是去岁洛州的灾民有逃荒去的,有饿死的,土地抛荒闲置也是堆烂摊子。二来蝗灾席卷过来怎么办,就看朝廷官员靠不靠谱了,但现在一瞧——还靠谱呢,不拖你后腿就是谢天谢地了!
他正这样想着呢,就打开了小外甥给自己送来的信件,翻着一瞧,嚯,竟然还写了防治蝗虫灾害的法子呢。
什么深耕土地破坏虫卵,什么抓幼虫,养鸭子,洋洋洒洒写了一大堆,也不知他那小脑瓜究竟是如何长的,怎就这般机灵呢?
虞将离对他的聪慧的感慨还不是最深的,他只是瞧出来了,小外甥对百姓的爱重是真的很深。
小孩分明还没有启蒙多久,读的圣贤书也不及他们多,却天生会爱人,会在意底层人的性命,哪怕在千里之外也想救民于水火。
枉他们这些世家出身的贵族子弟享着百姓的膏腴供奉,却在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还有些人甚至碰上灾年也依旧在以谈玄为乐,成日里干的也是那些所谓附庸风雅之事,让他心里只觉厌烦。
有小厮在外禀报:“郎君,容郎君求见。”
虞将离连忙应道:“快请进。”
不多时,小厮就引着容祐过来了。
虞将离笑道:“见山来的正好,我那小外甥写给你的信也一并给捎带来了,就算你如今在雍州,他也还是念着你的。”
容祐俊脸微红:“承蒙主公惦念。只待祐安心看着百姓将所有粮食种下后,便启程回幽州。”
他其实心里也很激动,这次出来,他没有负小郎君所托,也救下来了许多百姓。
虞将离打趣儿他:“这儿可是见山你的老家,就不想着多留一会儿?我瞧你反倒是对幽州归心似箭。”
容祐微微收敛了神色,认真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祐深受小郎君信任,自当也要为小郎君做事,这才对得起心中的忠义。”
虞将离看他眉目清正乐观,就知他在自己小外甥手里干得很是痛快。也许不日之后就能执掌千军,成为那威风凛凛的大将军。
不知怎的,他竟然难得生出些羡艳之意来。
他日后身为虞家族长,有堂堂世家之名,最是清贵不过。担好自己的职责,青史留名也不是不可能。但他也由此被禁锢住,只能是揽起家族的责任,不能如容祐这般肆意洒脱,同他一样实现心中的抱负。
这大抵便是有得必有失吧。
被二人念叨的南若玉过得其实很不痛快,只因他现在五岁了。
——冷不丁就到了练武的年纪呢!
年前这事儿就被屈白一拿来笑过他了,翻了年,过了立春,南若玉的生辰一过,就更是将这事儿给提上日辰。
这不,方秉间和南若玉二人尚未用早膳,屈白一就像是一只男鬼,悠悠荡荡地飘过来了。
“最好是在用过早膳前跑跑步,免得胃里疼。”他这样说着,就等着提醒他们,尤其是南若玉。
方秉间早已习惯了,南若玉的小脸儿却成了呐喊那幅画。
不过区区晨跑,小时候读书在校园里也不是没有过,南若玉去就是了。
三人一块绕着花园跑,屈白一二十来圈,方秉间十来圈,南若玉打个骨折,三圈。
小孩头一回跑,竟也呼哧呼哧地坚持下来了。
喝了水休息,用过早膳读过书,下了学后,他就被自己的护卫兼任武师傅拦住了去路,并且发出魔鬼的声音:“该~来~扎~马~步~了。”
南若玉:“……”
方秉间在一旁差点儿就要绷不住笑出声了,他轻轻拍了拍南若玉的小肩膀,风轻云淡地说:“习惯就好了,其实不辛苦的。”
他比南若玉大了四岁,也就是说,他早就已经在屈白一手下这样锻炼了四年之久,练就了如今强健的体魄。
尤其是他此世又为胡人,九岁的少年郎居然都身高六尺了,走出来就跟人家十几岁的少年郎看着差不离多少。
南若玉偶尔还是很羡慕的,也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也要长得像方秉间这样。
但如果代价是要他辛辛苦苦地练武,那他宁肯不依。
咸鱼第一天扎马步,坚持了一刻钟。旁边还有屈白一在耳朵边加油鼓劲,说他当初坚持了多久,方秉间又坚持了多长时间。
但他要是能一直保持下去,他也不至于现在都是这个德性了。
很快又是去挑战站木桩,什么弓步桩、虚步桩、三体式桩,看得南若玉是目不暇接,也对此敬谢不敏。
屈白一心知一口气吃不成个大胖子,更不要说面对南若玉这个懒懒的小胖娃娃,要让他自个儿努力,太阳就要从西边升起。
他得让南若玉感兴趣,知道练武的好处。
于是屈白一就在他面前表现了一副叫人眼花缭乱的剑舞,虽说杀人不过头点地,真正能置人于死地的杀招往往都是非常轻巧的动作,根本不会像他现在所做的这样花里胡哨。
但是,为了吸引小孩子兴趣嘛,他当然得拿出来些不同的看家本领。
其实用不着屈白一出手,因为自会有正义使者助他如愿以偿——签到系统闪亮登场!
它将南若玉每日的签到任务由背诵书文改成了锻炼武艺,还振振有词地说,只有文武相济才能在乱世之中从容立身,还不怕今后遭人刺杀和报复,因着自己本身就有能耐。
南若玉一口气哽在心头,半天没说出话来。他就说签到系统今天的任务怎么还没有出来,敢情是在这里等着他呢?
就问问他还想不想要每日签到得的积分,想不想要拿到阶段性的大礼包了,想的话,就得老实完成任务。
他手里头好多好东西全是从阶段性大礼包里抽出来的,就比如那劳什子葵花籽、辣椒、菠菜、胡萝卜等瓜果。有些他想不到的现代好东西,开出大礼包后就有了,像是开盲盒一般,带来的确实是不小的惊喜。
如此一来,他还真就不得不为了签到礼包学上这拳脚功夫了。
而屈白一还在沾沾自喜,他以为是自己好好表现了一番才叫这条咸鱼心生动摇,又在心里好好感谢了自己当初的师父。
他打算最近一段时日都只教小孩基础体能训练,往后再慢慢增负,免得小孩生了逆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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