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消防的救援,门口那一片的火已经被扑灭了,盛野有惊无险地冲出去了,一直将小孩送到救护车上他才泄了力气,扶着墙坐到了地上。
林向榆已经端着水过来了,“快洗洗,嘴里鼻子里都要洗,你还能说话吗?救护车就在这里,你不要逞强。”
盛野摇摇头,顺从地洗了脸,抬头问他,“你还好吗?有没有受伤?”
林向榆一开始完全没反应过来,他没有听错吧?一个冲进火场的人在问一个在外面的人有没有受伤?
他气急了,手指都在发抖,“你能不能先关心一下自己?你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还有一处是完好的吗?我那么大一个人在外面能有什么事?”
盛野看他气得不成样子,立马举手投降,“我皮糙肉厚的,就衣服被火燎了一下,真的没有受伤,不信你看。”
林向榆第一次发现自己还有如此暴躁的一面,他闭上眼睛把头扭到一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才看似平静地说:“我去问问救护车上还有没有位置,你跟着去医院检查一下,坐不下就我开车带你去。”
他们说话的功夫,里头的老奶奶也救出来了,并且初步看下来没有生命危险,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听医护人员说还有位置,林向榆硬拉着盛野上了救护车,一路到医院做完检查,确认盛野只是有点轻微烫伤,林向榆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从上车到现在,林向榆没说过一句话,盛野难得怂了,这次是真惹人生气了。
偏偏他觉得他做的也没错,他身强体壮,皮糙肉厚,就算真的受一点小伤也没两天就好了,但林向榆不一样,盛野总觉得林向榆被烫伤手指都得养一个月才能好,这种危险的地方他就不应该来。
林向榆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按理说有这样关心自己的朋友他应该开心的,但他觉得盛野这样不好,无论是朋友还是别的,人都应该把自己放在第一位的,没有谁比自己重要,父母如此,子女亦如此,这是他父母教他的第一课。
又看了一遍检查报告,林向榆平静下来了,现在在医院不适合说这个,晚上再说吧。
“还有事吗?没有我们就回去了。”
盛野立马摇头,“没有。”
林向榆点头,转身去付了救护车的费用,又在医院门口的商店买了个信封,把身上的现金都放了进去。
盛野看着他的动作,问:“你是要给他们钱吗?”
林向榆:“嗯,起了火,那个房子没法住了,他们看着也不富裕,顺手帮一点吧。”
盛野这会儿也想反问林向榆了,手这么松,刚帮忙救火现在还给钱,怎么好说他的?但到底还有些心虚,只能把话再憋回去。
林向榆也没什么做好事要留名的想法,把钱放老人家病床上就走了。
这件事似乎就这样过去了,老房子被烧了,但保险也赔偿了一些钱,老奶奶和她孙子都没有大碍,在医院住了几天就被儿子儿媳接去了城里,临走前还非常郑重地来谢过林向榆和盛野。
就连消防也来办了一次宣讲,整个镇子都做了消防隐患排查。
但林向榆面对盛野总会有一些不自在,有朋友很好,但朋友的感情太过热烈会让他很不自在,他父母都没有把他看得比自己重要,盛野这个和他认识还没有一个月的朋友,居然就让他有这种感觉,这太让人无所适从了。
盛野心思没那么细,他虽然发现林向榆话变少了,但坚定地以为他是被火灾吓到了,于是他又买了好几个灭火器放店里,甚至还放了两个在林向榆家的老房子,确保能万无一失。
林向榆心情更复杂了。
还好,国庆到了,林向榆的堂哥堂姐都在回来的路上了,林向榆决定回大伯家住两天,整理整理心情,顺带帮忙带孩子了。
一号早上,盛野叫人吃饭的时候,林向榆就拎着行李箱下来了。
盛野一愣,“你要走吗?”
林向榆点头,然后又摇摇头,“没有,就国庆回家住两天,国庆假期结束再回来。”
盛野悄悄松了口气,非常热心地说:“那先吃早饭,吃完我送你回去。”
今早他们吃的豆花米线,林向榆给盛野递过去一把勺子,然后笑着摇头:“你忘啦?我的电动车现在就在院子里,我等会骑车回去就行。”
盛野一腔热情无处安放,吃豆花都不香了。
林向榆没察觉到他的小心思,因为他正在埋头苦吃,口感细腻爽滑的豆花本身就很好吃,和米线拌一起,搭配上各种调料后更好吃了。
回老家果然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即便没在老家住过几年,但他的胃绝对是土生土长的本地胃,回家都一个月了,他还没吃到过自己不喜欢吃的东西,太难得了。
吃完早饭,林向榆就准备走了,他朝盛野挥了挥手,说:“拜拜,过几天见,我会想念你做的饭的。”
盛野原本有点萎靡,听到这话立马支棱起来了,“你想吃什么告诉我,我做好给你送过去。”
说完感觉不太对劲,又自己找补,“不是,我是说你把想吃的记下来,等你回来我给你做。”
面对这样有些过度热情的盛野,林向榆都没那么惊讶了,就是仍然不太能适应,不过他也没拒绝,笑了笑就转身走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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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林向榆到家的时候堂姐一家已经到了,不过他们是开车回来的,大半夜才到家,现在还在睡着,只有他精力旺盛的大外甥,正坐在院子里吃早饭,左手一个水煮蛋,右手一个破酥包,吃得不亦乐乎。
看见林向榆进来,宋明哲就蹦起来了,“小舅舅,你怎么才回来?我都等不及你吃早饭了。”
林向榆眉眼间绽出个笑,“小明同学,包子好吃吗?”
“好吃!”宋明哲是个不护食的,听到林向榆问,攥着他的包子就过来了,“小舅舅,给你吃,是火腿馅儿的。”
宋明哲今年八岁,不过个头长得高,差点把包子怼林向榆胸口,看得出来是很急切了。
林向榆下意识就往后退了一步,“我已经吃了,你自己吃,吃完我们来拆礼物。”
宋明哲眼睛亮晶晶的,也不肯回桌子上了,就像个小尾巴一样跟着林向榆转圈,“小舅舅,外婆说大舅舅他们也是今天回来,你知道吗?”
“知道呀,不过他们还在路上,估计能赶上咱们吃午饭。”
厨房里,何秀竹和纪桃雨已经在准备午饭了,林向榆挽起袖子进去,“奶奶,我来做吧。”
何秀竹一抬手就把他推开了,“你带小明去玩,奶奶给你们做两个拿手菜。”
纪桃雨看他俩没事做,招呼道:“你大伯在后面抓鸡呢,等会炖鸡吃,阿榆,你带明明去看看,顺便摸两个鸡蛋回来。”
林向榆还在犹豫,一双小油手已经抓住了他,他低头,和笑得露出个牙洞的大侄子对上眼,沉重地说:“小明同志,你吃完饭不洗手,是小脏孩。”
宋明哲嘿嘿笑,“小舅舅,抓鸡。”
林向榆捏了一把他的脸,重新笑起来,“走了,舅舅带你去洗手,洗完再去。”
林家的鸡圈在房子后面,养了不少鸡鸭,林向榆他俩到的时候林俊达手上已经抓着一只鸡了,正试图再抓只鸭子。
宋明哲一看到小鸡就松开了林向榆的手,兴高采烈地跑过去了,“外公,我也要抓鸡。”
林向榆站在篱笆外看,没两分钟他堂姐林元瑶就过来了,“阿榆,吃早饭了吗?”
“吃了,姐你快去吃吧,我看着明明。”
林元瑶看了一眼追着鸡跑的儿子,又回头看林向榆,抱着手问:“阿榆,你和我说实话,怎么突然想回老家了?之前电话里你说换工作,我问你哥,他说你也是那么跟他说的,要是有事你别瞒着我们。”
林向榆有些犹豫,最后还是说:“工作太累了,刚好有一笔意外收入暂时不缺钱,就换了个能线上的工作,回老家陪陪奶奶和大伯他们。”
林元瑶也没想刨根问底,确定林向榆真的没事,她就放心了,脸上的表情也不复严肃,“挺好,要是有事就说。”
刚放松两秒钟,她又皱眉了,“阿榆,你谈恋爱了吗?”
林向榆被问懵了,下意识摇头,“没有。”
林元瑶一脸沉思,“阿榆,那你这是要网恋还是要相亲呢?我妈可是老早就想催婚了,你看你哥,就比你大两岁,你侄女都五岁了,你再不抓紧,在家得天天被念叨。”
林向榆嘴角露出个浅笑,“姐,我真的不想结婚,也没想过有自己的孩子,我负担不起一个孩子的未来,一个人挺好的。”
林元瑶在她弟弟结婚的时候就问过林向榆,那个时候他就是这么说的,没想到现在还这样。
她认真地说:“阿榆,不是所有人都像二叔二婶的,照顾一个孩子也没有你想的那么难。”
林向榆摇摇头,他爸妈其实挺好的,只是一直把各自的事业排在第一,第二是他们彼此,第三甚至第四才是他。
他妈怀他的时候刚好夫妻俩都是事业上升期,所以他变成留守儿童,后来他去他们身边,刚开始有奶奶照顾,他的“新手爸妈”自然也没把所有注意力放他身上,初中他奶奶回老家他就住校了,见面次数更少,自然而然也就没培养出来什么感情。
小时候他也觉得他爸妈不好,后来就想通了,他爸妈没什么错,只是更注重自己而已。
他不想生孩子确实有他爸妈的一点影响,但不想结婚没有,他真的觉得一个人挺好的,以前有很多感兴趣但没时间学没时间玩的东西,现在都能排上日程了。
“姐,我也不缺钱,养老肯定没问题,你就放心吧。”
林元瑶沉默了很久,最后像小时候玩游戏一样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好。”
姐弟俩说话的时候,林俊达已经抓到鸭子了,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地站那儿等宋明哲摸鸡蛋。
宋明哲几乎整个人都爬鸡窝里了,效果也很显著,已经在摸第四个了,一边摸还一边回头喊,“妈妈,小舅舅,看我厉不厉害?”
林元瑶夸儿子的话还没出口,就听到了尖叫声,“妈妈,小舅舅,我摸到鸡屎了!”
林向榆瞬间后退,他还是有一点洁癖的,真的不想现在进去拎小脏孩儿出来。
林元瑶也不想进去,一扭头看见个熟悉的身影,立马喊:“宋柘,快来把你儿子拎出来。”
成功实现责任转接,林元瑶和林向榆毫不留情地转身走了。
中午,林文星一家终于到了,吃完饭,林向榆这个半大不小的就被使唤去带孩子了,还好,宋明哲虽然精力旺盛但不调皮,小侄女林玥是个萌萌的小姑娘,除了想给林向榆化妆,其他都乖得不得了。
好不容易人齐,林向榆第一次主动提议,“姐,哥,我们出去度假吧,我看了一个海南的旅游团,机酒食宿全包,四天四夜。”
作为一个西南方人,看海对他们可太有吸引力了,林元瑶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行啊,你把旅游团推给我,我们明晚出发。”
林文星伸出手,“不行,别跟我抢,我付钱,姐你负责说服爸妈,阿榆负责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