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总,你怎么样?”李凯旋关切问道:“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明霆茫然问道:“你怎么在这儿?”
“我看你去了厕所,怕你喝多了找不到回来的路,就跟了过来。等了十几分钟也不见你出来,担心出事。就……”李凯旋有点不好意思,毕竟跟着老板来厕所,又碰到如此窘事,实在是不够光彩。还好明霆没锁门,要不然破门而入那就更尴尬了。
“我、我没事,就是喝多了……”明霆不想节外生枝,“进来栽了一跤,嗨!你可别说出去!”
“我办事,你放心!”李凯旋拍拍胸脯,把明霆扶了起来。明霆问他几点,他随口答十二点多点,明霆当即愣住,也就是说,他莫名中邪发作的时间点是十二点吗?他是十七岁生日时来到的这个世界,按照过去的时间算,此刻正是他的十八岁生日!
隆隆音乐声冲刷而入,而方才消散的酒精不知为何又席卷而来,麻痹着明霆每一根神经。明霆被李凯旋拉着穿越舞池,妖魔鬼怪快要把他挤得魂飞魄散,等成功脱离时,明霆已经晕得不辨方向。
他满脸赤潮地坐在沙发上休息,翻弄手机时眼睛对不上焦,李凯旋问他怎么了,他说想回家,找摩的佬来接他,随后开始失心疯一样说胡话。李凯旋摸不着头脑,只好拿着明霆的手机翻通讯录,果然看到一个叫“摩的佬”的人,想都没想就拨了过去。
对方仅“喂”了一声,他觉得声音耳熟,可惜自己酒也喝得不少,怎么都想不起来,只道是明霆什么朋友,总不能是真开摩的的吧?
李凯旋立即说:“那个,明总说让你接他,请问怎么称呼?”
“在哪儿?”对方冷声问。
李凯旋被那气势震慑,完全忘记问对方情况,把地址交代清楚,对方又是“嗯”了一声,直接挂了电话。这边刚嘱咐清楚,那边明霆说室内太闷,李凯旋干脆带着明霆去路边透气,顺便等人。
店面坐落在城市繁华地段,别处都已入睡,唯有这里歌舞升平,来往都是穿着时尚的年轻人,在霓虹灯下一簇两簇站着抽烟聊天,好不热闹。店门口是一条小街,街面流动的车不多,可街边停的车不少,其中不乏各色吸睛的昂贵跑车,一看便知是浮躁青年们夜生活的交流名片。
李凯旋找了两把椅子,明霆坐下后先是发呆,好了一阵之后开始和李凯旋聊整个JOJO系列的战力天花板到底是谁,谁的替身面板属性和实际对战不相符,谁的替身技能最BUG。李凯旋听得云里来雾里去,根本听不明白空调和迪奥有什么关系。
是那个卖包的迪奥么?还出空调?他不懂奢侈品,他只知道奥迪。
明霆讲得激情洋溢,顺便祝福荒木老师修习波纹顺利,长命百岁。李凯旋那晕胀的脑袋还没捋清楚关系,明霆又开始从大闹天宫讲西游记。他说他最喜欢孙悟空,如果孙悟空来了,JOJO第一本就能结束全文。
李凯旋觉得自己在幻听。
明霆讲了好一阵,最后口干舌燥,却问李凯旋带没带烟。李凯旋没见过明霆抽烟,他自己也不抽,就叫明霆在原地等着,他去买。马路对面就是便利店,来去这么一小会儿功夫,就见明霆身边儿站了个男人,稍稍弯腰颔首,似乎在和明霆搭讪。
明霆为了今天开发布会特意穿了一身西装,老实说,这并不符合明霆在李凯旋心中的设定。发布会在户外开,八月份最热的天气,他以为老板穿着裤衩背心就能来。结果呢?西装革履,帅是真的帅,热也热得优雅格调。
进了夜场,明霆放松起来,把外套领带一丢,衬衣领口解开,袖子挽至小臂以上,活脱一个浪荡的公子哥。这会儿喝多了坐在椅子上歪歪斜斜靠着墙,头发散乱,满是迷茫的被那个陌生男人问话,竟有几分天真无助之感,仿佛下一秒就要落入恶人之手。
“喂!”李凯旋大叫一声,吸引了那二人的注意力。他连忙跑回去,那个男的指着他问这人是谁,明霆想了想,说是一起来的朋友。那个男人上下打量了李凯旋一番,眼神叫李凯旋很不爽,对方似乎不太在乎李凯旋的身份,只一味问明霆要不要跟他走。
明霆摇头,嘟囔说:“等摩的佬。”
他以为自己很认真地在拒绝对方,实际上完全无法控制表情和神态,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一副娇憨模样。那男人晃晃手里的车钥匙,笑着说:“什么摩的?我开车带你去兜风?”随即,他按了一下,停在路边不远处一台保时捷911闪了闪灯。
这下连李凯旋都看出了端倪,这……这是在勾搭明霆!李凯旋当即警铃大震,虽然老板英姿卓绝,但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就能上手摸的吧?漂亮妹妹也就算了,一大老爷们儿凑什么热闹?而且开个911就敢出来显摆?这货知道明霆什么家底吗?年轻人我劝你别太激进。
明霆没理对方,朝李凯旋伸手要烟,李凯旋赶忙帮明霆点上,用手掌护住火焰。周围霓虹斑斓,明霆面前那一点火光却是别样颜色,让明霆的脸躲在柔雾之后,加之他眼神迷离,竟是与平日里那咋呼模样截然相反的深邃。
一头红发更显妖冶,夹着烟时更有几分风情。
这脸是那男人最喜欢的,想要把上手,花点力气也无妨,明霆口中喷出一口青烟,轻轻咳了咳,有点委屈地问李凯旋:“摩的佬怎么还不来?”
“呃……”
李凯旋正要找理由,只听一道引擎声灌入耳中,还未过脑子,那声音已经由远及近,近在眼前。
这条街上其余人的目光也随之望了过去。
只见一台漆黑如墨的跑车对向而来,低转速拉出了高亢的咆哮声,强迫每一双眼睛不得从它的身上离开。这车不似色彩鲜明的法拉利或者兰博基尼,全车如水流一般的空气动力学设计在一般人眼中仅能用“帅得离谱”来形容,车尾翼更是翘挺夸张,那车从眼前经过时,分明可以看出尾翼几乎要高过车舱顶。
就当大家以为是哪个富二代深夜飙车,只见那跑车在路口掉头回来,在夜店的门口停稳。
如此神秘优雅又具有超强战斗属性的车近在眼前,大家自然会去看车头的车标,结果找了半天不见彰显身份的标志,这令众人议论纷纷。
“这是什么车?”
“没见过,车门都是透明的哎!”
“哇!你们看!”
车的造型过于夺目,半扇透明的车门如鸟翅般张开,整条街的人似乎都在期待着这位“车主”露出庐山真面目。
但见一只穿着黑色皮鞋的脚探出来,黑色西装裤从裤脚到腰线的线条像是第二层带着筋骨的皮肤一般。万众期待下,神秘车主终于展露出全貌。
那人身材高挑,肩背有形。上身穿着简单黑色T恤,短袖边还稍稍折上去一些,但那面料的立挺程度和轮廓感绝非廉价单品。妙得是,即便拥有好身材,那黑色体T恤也并非紧贴身体,用力把线条暴露得一览无余才心满意足。反而是恰到好处的宽松感,看上去更加若隐若现,松弛有度。
他的腰间还有一条黑色细边银扣腰带,手腕同样是黑皮银色腕表,就这样一点点低调银光的点缀,远比珠光宝气高贵许多。
当然衣冠再怎么奢侈,都比不上那张脸价值连城。那凛冽的压迫感与世界格格不入,他就那么站在车前,像是夜巡的鬼魅骑士。纵然是混迹欢场多年的老鸟,也不敢保证自己在哪家店里见过这般绝顶人物。
他是谁?他来做什么?周围人全都好奇地盯着那人,更有胆子大的已经走到他的面前,试图引起对方的注意。但那个人目光冷淡,视而不见,在数十双眼睛的注视下,慢步走到了一个红发男人面前。
明霆双眼迷离,但一眼就认出了眼前人,哼唧了两声。
李凯旋目瞪口呆,摩的佬?这是摩的佬?摩的佬是我周梦勋大哥?他难以形容这个熟悉的男人,以为自己对周梦勋的脸早早免疫,可今日的周梦勋虽穿着简单低调,但像是精心装扮过,连身上的香味都比平时要浓。
不是嗅觉上的艳浓,也不是换了味道,而是掺杂了某种别的什么气味,李凯旋形容不上来。
周梦勋的眼睛一下就扫到了旁边那个男人身上,他对靠近明霆的陌生人有着天然的敌意,气势外露,嘴上却一句话都懒得说。雄性生物对“敌意”洞察敏锐,那男人虽不清楚来人底细,但不甘示弱,便说:“抱歉啊,我先来的。”
他刚要伸手碰到明霆,就被周梦勋一眼瞪了回去。
明霆一支烟抽到一半,忽然咳嗽起来。周梦勋皱眉,摊开手掌,明霆只好把剩下的半截交到周梦勋的手上。周梦勋不问缘由,弯腰将明霆搀起来,对李凯旋说:“明总我带走了,以后少带他来这种垃圾场。”
“哎,好,好。”李凯旋心叫冤枉,嘴上说:“哥,你慢走。”他一点都不质疑周梦勋和明霆的亲昵关系,他们二人在李凯旋脑子里的设定就是从高中到现在的好兄弟,兄弟之间撑撑场面再正常不过,更何况那可是周梦勋!
他脑子里是一番画面,其他人只会脑补出来其他。眼见明霆被周梦勋带上车,油门轰鸣绝尘而去,在场所有人无不艳羡,谁不幻想帅哥豪车相伴?虽然到现在都没看清楚那是台什么车,可是停在一起,整条街的跑车都显得光辉黯淡不少。
毕竟那些车路面上能见到,这位帅哥开的从未见到过,不光是车,这样帅的男人也从未见过,唯一令人惋惜的是帅哥捡了个男人回去——忽然,有人反应了过来,拿出自己刚刚拍的照片仔细回想,才意识到这人确实是独一份的,只是他们一时间都没联想到罢了。
被周梦勋贴脸开大的男人吃了瘪,正是不爽,李凯旋决定把刚刚周梦勋的责怪迁怒于此人,阴阳怪气道:“下次出来装逼掌握好分寸,你那一百多万的卡雷拉怎么和人家两千多万的塞纳比?”
男人之间的PK往往就是这么简单,话都不用多说,胜负既分。李凯旋在旁围观浑身舒畅,虽然知道周梦勋其实生活中衣食住行都很简单,并不是一个物质的人,但这哥要是想变得物质,也是绝非一般人能理解的程度。李凯旋不禁赞叹,我们哥哥就是这么豪横。
哎不是,我们哥哥什么时候成摩的佬了?
到了家,明霆赖在车里不出来,周梦勋知道明霆这是喝多了,无奈之下,只得绕到副驾门口去抱明霆。明霆潜意识里知道这里没人,所以也不拒绝周梦勋。
“唔……”明霆口齿模糊:“你什么时候买的车?你不是,不喜欢吗?”
“很久之前的了,一直没怎么开过,弄回来有点麻烦,直到下午才都弄好。”周梦勋说,“只是决定弄这台车的时候太早了,那会儿我还不知道你其实并不喜欢跑车。把它给你当生日礼物,不知道愿不愿意。”
“当然愿意!”明霆连忙解释,“你送给我的,我就都喜欢。”
周梦勋问:“是吗?”
明霆扑到周梦勋怀里,笑容满面地说:“当然啊!我最喜欢你啊!”一想到最喜欢的人开着送给他当生日礼物的跑车去接他回家,他怎么会拒绝这样的欣喜呢?
爱人坦言爱屋及乌的情愫叫周梦勋心潮涌动,他浅浅亲了明霆一口,闻到淡淡的烟味,说道:“以后不要抽烟了。”
“嗯。”
“也不要喝酒喝到这么晚。”
“嗯。”
“今天是你生日。”周梦勋叹气,“下不为例。”
明霆醉意尚在,周梦勋半扶半抱把他带进了房间,明霆不肯洗澡睡觉,拉着周梦勋要出门去网吧打游戏。喝多了,倒是不嫌弃周梦勋菜了。周梦勋被明霆这模样逗笑,问他多大了还要半夜跑出去上网,明霆竖起手指说自己十八岁了。
少年对于“长大”最真实的憧憬就是去做以前不能做的、一件又一件具体的事。可到这一刻,他却没什么兴奋之感,因为他经历的成长已经超出了这个年纪应有的负重,当那些喜欢的事情真的可以肆无忌惮去做时,又觉得索然无味,这叫他有些失落。
明霆见周梦勋不信,很认真地重复:“真的是十八岁!”
“好好好,明总永远十八岁。”周梦勋哄他。
明霆看着周梦勋,很多画面与眼前的人交替挤占着明霆的视线,令他分不清哪一个是现实,哪个一个是虚妄。唯有身体痛苦的记忆令他深刻,仿佛埋藏着某个开关,一旦触及,他将会掉入轮回深渊。
为什么与“生日”有关的感触都是狰狞的?他十七岁的生日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穿越?来到这个世界时那个三十岁的生日又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一睁眼躺倒在一地的文件上?而现在,他的十八岁生日——亦或是说三十一岁生日,是某一种时间节点的提醒吗?
一向无畏的少年从未像此刻这样迷茫惶恐,他不知道以后要走向哪儿,亦无法一腔孤勇,因为他还牵着一个人的手。
他去吻周梦勋,和周梦勋在一起这么久,接吻是家常便饭,可是他还是不太会吻,胡乱不得章法。这一次他很用力,扑着周梦勋滚到了床上,自暴自弃地什么都不想思考,只希望能永远和周梦勋在一起。
倘若做不到永远,那就把眼下的每时每刻都无限延长好了。
“周梦勋,我真的不会谈恋爱。”明霆沮丧说:“我分配不好自己的时间,好多事情做的很笨。你对我那么好,送我那么贵的跑车,我都不知道怎么才能对你再好一点,我没什么能给你的,我……我没跟人谈过恋爱,我骗你的!”接下来的话隐没在唇齿缝隙之中,周梦勋没那么温柔,他翻身把明霆压下来,吻够了,在明霆的下巴上咬了一口,问道:“为什么要骗我?”
明霆不知道,无助地望着周梦勋。他只知道现在向周梦勋和盘托出,是作为真正的自己面对周梦勋,而不是一个成熟的幻影。
看了周梦勋一阵,明霆双手捂脸歪向一边:“我好像真是一个笨蛋。”
周梦勋忍俊不禁,他拥上明霆,低声道:“真没跟别人好过吗?那太好了……我也是第一次谈恋爱,我们就像小时候那样,有什么不会的,就一起学吧。”他拨开明霆的衣襟,明霆有点痒,却没有再躲。
明霆一直以为周梦勋是一个自我管理能力超过阈值的变态,他会想是不是成熟的大人都这样。其实不然,周梦勋只是会把他放在高于自己的位置,珍惜他,从来不强迫他罢了。
窥探到对方的良苦用心后,明霆自责自己实在是粗神经,其实他可以主动一点的。
即便有了很长的心理铺垫,当异样的触感抵达明霆的神经末梢时,他还是会忍不住地想要挣扎,周梦勋说自己慢一点轻一点,当然,这只是嘴上说说,那双强有力的手臂变成了钢骨牢笼,把明霆死死圈在其中。
周梦勋不住地叫着明霆的名字,爱人的呢喃不具有实际意义,只是一遍又一遍地确认自己没有在梦里,他所触摸的、拥抱的都是真实的。明霆抓着他问,周梦勋我们可不可以永远在一起。他不知道有什么不可以,若是没有明霆,不论过去还是将来的一生,又有什么意思呢?
“明霆……”周梦勋的双臂从明霆的腋下穿过,胸口与明霆的紧密摩擦像是要把彼此捏实揉匀合二为一才行。他与明霆深吻,直到最后一口气都被消耗一空时都不愿松开,明霆亦没有推拒他,而是双臂环着周梦勋的脖子,搂得更紧,直到那濒死那一刻,没过顶端的刺激将二人彻底归于天地。
明霆急急喘气,嘴唇在周梦勋左侧眉弓上婆娑:“我知道,我知道……我也爱你,我最爱你。”
第74章 疤痕
期末考试临近,学生们都在紧张地准备复习,明霆不住地打瞌睡,眼皮的重量超过承受,脑袋小鸡吃米一样点头,最终掉在了书桌上,发出“咚”的声响,在安静教室内格外突出,惹得同学们笑出来。
明霆睡眼惺忪,抓抓头发,干脆完全趴倒,装都不装。
放学的铃声终于舍得开口歌唱,明霆收拾书包要跑路,腿还没迈出去,桌面上就丢过来一个笔记本。明霆抬眼看周梦勋,周梦勋说:“这是我写的考试题型总结,你看完再走。”
“我晚上回宿舍看。”
“你从来不看。”周梦勋的手按在本子上,“在这里看。”
明霆面露狠相,嘴巴里叽里咕噜,无奈却早已经习惯了周梦勋的不讲道理,很不情愿地坐下,对着笔记本开始念经。几门学科里,明霆物理学得尚可,毕竟里面很多知识点他是有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所以现在看周梦勋的笔记并不晦涩难懂。
至于别的,被人按头学总比不学强,明霆的成绩每次提升一点点,老师们都要烧香拜佛,并且将周梦勋对明霆的细心辅导引为美谈,在年级中大肆传播。因此产生的舆论效应对两个学生起到了截然相反的作用。
周梦勋看到明霆月考成绩在变好,那种内心的正向激励效应自然强劲,他觉得自己做得对,便在这个方向上越走越远。这体现在明霆身上就是周梦勋对他越来越严苛,恨不得一双眼睛二十四小时锁死在他身上。而他呢,被周梦勋的“暴政”制裁得没脾气的事迹在学校内外广泛传播,自己那如侠大侠一般潇洒勇武的形象荡然无存,就连街边遇到找茬的,对方都有可能问他,如果动手的话,周梦勋知不知道。
周梦勋怎么好像借由他的实力变成了“大哥”级的人物?自己成马仔了?成何体统!
空无一人的教室里,周梦勋非要坐在明霆身边,明霆那怨念劲儿怎么都压藏不住。周梦勋看他已经开始胡乱写,忍不住说了两句,明霆嫌他烦,让他闭嘴。周梦勋隔了一会儿问明霆饿不饿,要不要一起去吃饭。明霆觉得周梦勋这人很双标,合着自己出去打球就是浪费时间,陪他吃饭就不浪费时间了吗?
他周梦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己一点选择的余地都没有?
“周梦勋你能不能少管我?”明霆大声说:“天天跟个跟屁虫一样烦不烦?你就这么喜欢折磨我吗?就会让我写这些没毛用的题,你能不能考虑一下我的感受!”
周梦勋说:“可是我们不是说好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