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俩小孩半上午的时日都耗在了做冰淇淋蛋糕上面, 最后的成果也极其喜人。
粉粉嫩嫩的草莓蛋糕端上桌,冰凉沁人的气息迎面而来,光是嗅了两下, 都能闻到香甜的气味。
元宁有些馋了,不过在关飞渡询问他要不要尝尝时, 他还是毅然决然地拒绝了。
“客人来了再吃吧, 要是咱们拿个不怎么完整的蛋糕过去,实在不可。”总归是不太礼貌的。
虽然关飞渡觉着他们那些客人待会儿有大厨做的蛋糕吃,但是架不住元宁义正辞严地拒绝, 他也只好叹息着收回蛋糕。
客人陆陆续续地到来。
不仅仅是元宁头回见识现代的待人接客,连大盛朝人也是第一次见, 禁不住好奇地看着他们那儿的礼仪是怎样的。
因着都是些亲近的人家到访,所以关家便没有把小孩生日宴弄得特别隆重,但是该有的礼却不差。
大人们围在一起说话, 小孩子就各玩各的。
瞧着竟是古今相差不大,只是今后的高门大户里边可没有那么多绕着陪从的奴仆, 只有几个看顾孩子的保姆在侧。
但她们也少有帮那些小孩子们做什么的, 大都是孩子们自给自足。
大盛朝人不禁深思。
[瞧着这般是更能让孩子们独立起来,免得事事都依赖于旁人。]
[我倒不这样觉着,能让手底下的人做, 缘何要自己动手, 平白跌了自己的身份。]
[恐怕是不许卖身为奴了, 或是人家都能吃饱穿暖, 凭什么要对另外的人低声下气, 卑躬屈膝呢。]
[呵,只要是人,就绝对会分三六九等。你们没发觉, 是你们瞧不见罢了。]
世家大族看了那边有钱人的生活,有羡慕也有惊惶。
羡艳他们那个世界玩的耍的不知比他们这有意思多少,惶恐于那个世界的特权减少了,他们万不能如现在这般嚣张放肆。
只是这些事都藏在心底,并不会宣之于口,以免惹来耻笑。
*
元宁还是第一次见识到关飞渡对旁人的冷淡,哪怕是他亲戚家的小孩也一样。
他不愿意给别人面子,没人能强迫得了他。
那些小孩们许是见识过他的厉害,也不会硬凑上来热脸贴冷屁股,只是瞧着他身边长得好看的元宁,会忍不住多瞟几眼。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便是这个年纪的小孩也不能免俗,就有人当着关飞渡的面想要同元宁打招呼,和他玩耍一番。
元宁是个极为乖巧懂事的小孩,自然不会端着架子不跟他们讲话,还央着关飞渡给他们介绍一下彼此。
关家这些亲戚小孩由此算是开了眼了——往常对他们不屑一顾的关飞渡这下因元宁的话,竟也愿意搭理他们。
几个七大姑八大姨的孩子一一介绍下来,他也只是眉峰微蹙,语气却没有不耐烦。
他同这几个小孩说起元宁时,口吻尤其骄傲,说这是自己最好的朋友,长得很精致人也聪明,还写得一手漂亮毛笔字,就是性格软和,让他们最好是别欺负人。
吹捧得非常厉害,和之前五句话凑不出十个字的模样大相径庭!
有小孩就好奇了:“他的书法字当真写得很好吗?”
关飞渡一看有人竟敢质疑他的话,有些不乐意:“当然是真的。”
他要证实这话,直接把人带去卧室里,指着装裱好的宣纸说:“就是这个,也是宁宁弟弟送我的生日礼物。”
他在众人面前喊的还是宁宁弟弟,岁奴这个称谓竟成了私底下的亲密称呼。
元宁没有发觉,在一众小孩子惊叹的声音中羞红了脸,摆着手说没有特别厉害,只是经常练就有了这种效果,大家都能做到的。
其他人都满脸的敬谢不敏,让他们练个十年八年的都写不到这种美观的字。
有个女孩突然一声惊呼:“这字我好像在哪里看到过!”
小孩子们很天真地叽叽喳喳讨论。
“毛笔字都是差不多的啦,你可能是在哪里看见过类似的吧。”
“也许是见过宁宁在哪里临摹的字?”
元宁也很好奇,他的字承袭的是大盛朝历史上那些文人遗风的字,倒是没有注意过现代有没有相似的。
女孩摇头:“应该不是,我是最近这两天才看到的。”
元宁脑中灵光一闪:“你是看见我舅舅发的吗?”
几人一对,发现原来元宁的舅舅就是薛兰鹤,而他也确实在网上发了元宁写的书法作品。
关飞渡没想到薛兰鹤比自己还夸张,竟然炫得全网皆知!
他有些气闷,暗戳戳地把作品拍下来,又是发朋友圈又是发Q空间,力求不落后薛兰鹤半步!
有几个小姑娘恰好是薛兰鹤的粉丝,就问元宁能不能让薛兰鹤之后给她们签个名,再拍几张合照什么的。
元宁性格是软绵,却也没有一口就应下,而是说:“一会儿我舅舅也会过来,到时候你们问问他就好了。”
这些女孩活泼大胆,在薛兰鹤来了之后就热情地围着他要签名和合照,薛兰鹤也都好脾气地给了。
大盛朝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尤其是那些嘲讽薛兰鹤不过是戏子的人,见了薛兰鹤受欢迎的这一幕,心脏就像是被泡在醋坛子一样酸溜溜的。
就连有钱人家的千金们都乐意去崇拜对方,更别说其他人了,薛兰鹤的受欢迎程度从中可见一斑。
这些人平时走在路上,有谁能知道他们是谁么?倘若是出了县,别人都不一定能给他们一个眼神。
那些个把薛兰鹤当作战神来看待的人心里也挺难受的,曾几何时,她们也能将香帕荷包扔给对方,博得小将军一笑。
现在别说是赠花果了,连见都不能见着一面,还只能是仰着脑袋在天幕上才能惊艳一瞥。
只有失去了,方才知晓悔之晚矣!
……
关飞渡的生日宴很快就过去了,他在傍晚时分私下里同元宁说:“岁奴,下个周末我们学校组织学生一起去参观农业大棚,你和我一起去吧。”
元宁惊讶:“我也能去吗?”
关飞渡说:“当然可以,我已经跟老师提过了,只要你身边带着大人就行。”
他碰见元宁,话就变多起来,说些什么要多出去走走,不能只看书本上的知识。
一来可以锻炼身体,外出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二来则是可以瞧瞧知识运用到现实当中是什么模样,难道元宁不想瞧瞧吗?
这么一来二去,别说元宁会不会心动了,便是那些个读书人都有些按捺不住内心的悸动。
[游学之事本就是古来有之的,只有脚踏实地才能学到真本事。]
[这道理连个小孩都懂得,为何大人们偏生不明白呢?光是埋头做学问有什么用!]
总之这事便算是定下了。
很快就到了周末那天。
这日头越来越晒,人们连加绒的衣服都脱完了,只穿单衣便出门。
不同于冬日比较单调的羽绒服和棉衣,春日的衣衫明显就要花里花哨得多。
元宁出去一趟,外面那些人的衣服就让大盛朝人的眼快看花了。
上至七八十岁的老人,下至一两岁的小孩,件件衣服首饰都不同。
大盛朝人的衣服颜色大都暗淡,颜色很少有鲜亮的。
毕竟他们染色的技艺不算高超,很难染出漂亮的颜色。而且他们的阶级森严,不同的人有着天壤之别的社会地位,能穿亮眼衣服的人也不多。
如今瞧着那些人言笑晏晏的模样,当真是叫人觉着赏心悦目。
天幕上老百姓们穿着的衣服的样式也有很多,什么衬衫、卫衣、连衣裙、褂子……应有尽有,穿起来既显身材,又衬得人如花似玉。
大盛朝中那些成衣店铺子、绣娘们看得眼花缭乱,不管有没有机灵的,这会子也渐渐地记下来了。
便是连宫中的娘娘们都颇为触动。
只是外头在打仗,他们皇宫也随时都有会被攻占的风险,届时连性命都不一定能保住,谁又还有心思去注意这什么衣裳的样式呢。
嫔妃们个个面上目露愁容,却还要在皇帝来时打起精神来强颜欢笑,不知道有多苦。
也就只有织造局的织女们尚且还有精力去记下这些了。
*
现代。
元宁出行时也戴上了渔夫帽,免得正盛的日头把他的小脸蛋给晒伤了。
他身上倒是背了个小书包,里面装了只笔记本和黑色签字笔,方便随时记录见闻。
本来他腰上是斜挎了一只狗狗样式的水杯,但里面装了几百毫升的水,有些坠肩,所以就由陪着他的生活助理谢蒙来拿了。
关飞渡他们可以选择乘坐校车,也可以自己单独出发去目的地,最后集合的地点是C市有名的农学院。
他们学校之前就申请了参观大学里的各种温室大棚设备,一只羊也是赶,两只也是放,反正学校的那些设备都是用于教学、科研和实践,让这些小学生来学习一下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最好是能让这群祖国的花朵萌生种田的兴趣,将来能投身于他们农学院的怀抱是最好的啦!
总之众人分批次赶在集合的时间到了大学门口。
一群小萝卜头们在老师的安排下乖乖站在一起,几乎个个头顶遮阳帽,嫩生生的,就跟春日里刚萌发出的笋子似的。
这样活力天真的模样吸引了不少大学生的目光,进进出出都有人向他们行注目礼——真不知道这些小孩在大太阳下怎么也那样有精力!
保安都喊那些孩子们往门口遮阳的地方站,他们嘻嘻哈哈,蹦蹦跳跳地跑到阴影底下。
宛若丧尸一般,周末连寝室床都懒得下的大学生可跟这些小豆丁完全不一样!
也不知道他们的精力是被谁吸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