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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第14章 萌芽

作者:七六二 · 类别:耽于纯美 · 大小:324 KB · 上传时间:2018-03-03

第14章 萌芽

  金麟儿知耻后勇,苦学两月,终得夫子认可。他再度开朗起来,上课时全神听讲,休息时跟往常一样,跟同学们跑到街上玩。

  小男孩们闹哄哄地冲出私塾,结成长队跑来跑去,因为人数不少,常常玩这种叫“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因为大家的身高都差不多,在队伍当头扮演老母鸡的人,总挡不住可恶的狼,一群小鸡崽儿过不多时便会全军覆没。

  同学怂恿金麟儿:“孙林,把你爹叫来一起玩。他若当老母鸡,咱们稳赢。”

  金麟儿满头雾水:“我爹在地里干活。”

  “你爹常常蹲在房顶上看你,像个隐世侠客,肯定会武功。”那同学伸手指了指远处的屋顶,那上面隐约有个黑影。

  他神神秘秘地朝金麟儿挤眉弄眼:“你该不会是有钱人家落难的公子哥?豪门世家争斗,你被姨奶奶赶出来,身边只剩下一个忠心侍卫。”

  “你还真行,这都被你看出来了。”金麟儿哭笑不得,回头一看,果然见孙擎风蹲在屋顶上。

  风吹一片落花,扑到金麟儿眼前。他用力眨了眨眼,再看向孙擎风时,忽而生出一股与往常略有些不同的快乐心绪。

  金麟儿未曾在意这感觉,悄悄跑过去,站在屋檐下蹦跳摇手:“来跟我们一起玩,来吧,爹爹!”

  孙擎风从没想过,自己放心不下,跟在金麟儿身后,一晃眼,就从寒冬到了盛夏。

  他被发现行踪,窘得险些一脑袋栽下去,落地后尚未站稳,掉头就跑,却哪里跑得掉?不过眨眼的功夫,他就被金麟儿拖住,继而被如潮水般涌上来的孩子们团团围住。

  他怕失手伤人,不敢动弹分毫,仿佛一座石雕,等到孩子们的兴奋劲儿过去,才重新动作起来,无奈地扮起老母鸡。

  孙擎风这只能在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古往今来武功最高强的老母鸡,张开结实的胳膊,把金麟儿严严实实护在身后。

  金麟儿紧紧抱着孙擎风的腰杆,知道狼群再不是威胁,便故意使坏,趁机挠孙擎风的痒痒肉。

  孙擎风没玩过游戏,面对几个嗷嗷瞎叫的孩童,直是如临大敌,冷着脸根本笑不出来——若是输了,堂堂金印护法的脸面往哪搁?

  金麟儿:“爹,你真是太厉害了!连痒都不怕。”

  金麟儿从来不吝于夸赞别人,但孙擎风从不觉得自己像他夸得那样好,总觉得他是怕被抛弃,才会见缝插针地恭维自己。所以,每当被夸赞,他必会回一句“好好说话”。

  但这一回,孙擎风被孩子们热闹的欢笑声给吵懵了,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寻常人。刚好胜出一局,他不由扬眉轻笑,道:“那是自然!”

  金麟儿玩着,觉得笑闹声离自己越来越远,最终消散成空,眼中只看得见孙擎风挺直的脊梁、如山的背,连游戏时都这样谨慎周全地护着自己,心道:“老天爷待我真好。”

  日复一日,又是一年。

  到了第二年孟春,冰消雪融,河水化冻,孙家的田地养肥,金麟儿也已适应学堂。

  孙擎风不再偷偷跟着金麟儿,穿一身粗布衣裳,日出而作、日落而歇,下到泥地里播种插秧,买了鱼苗放在水田里养,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庄稼汉。

  金麟儿看孙擎风辛苦,收起玩心,每日放学后,都不再和伙伴们玩耍,总是一路小跑回家。

  春日午后,熏风和畅。

  金麟儿跑进院门,把门拴扣好,从后院里捉了只公鸡,嘴里念念有词,手起刀落割开鸡脖子,公鸡瞬间毙命。

  他盛了满碗鸡血,捏着鼻子一口灌下,再淘米蒸饭,又蒸了鸡肉肉和几样小菜,而后在灶台边打坐运功。

  等到饭菜冒出香气,金麟儿结束修炼,便把饭菜放进食盒,高高兴兴地跑去田地山送给孙擎风。

  午后云散天开,日光正盛。

  孙擎风蹲在田坎上,抱着海碗埋头刨饭,腮帮子鼓胀:“我带了干粮,你不必日日都来。”

  “我喜欢和你一起吃饭,这样才有味道。”金麟儿饭量不大,很快吃完饭,把碗往地上一放,想跑去田里帮忙干活。

  “慢着!”孙擎风忙不迭拉住金麟儿,帮他把裤腿卷起,“读了一年书,还跟个野猴子似的,衣裳不用你洗?”

  “嘿嘿,本就不用我洗。”金麟儿跳起来,两腿一抖甩掉鞋子,跑进泥地里,修长洁白的小腿上沾满污泥,透着青春蓬勃的生命力。

  云柳镇依山傍水,种的是水田。

  金麟儿伸长脖子向远处张望,学着邻家老农的模样,把捆好的秧苗高高举起,使劲往田地里抛。

  老农听到响声,回望过来,只看一眼便笑喊:“太稀啦!”

  金麟儿虚心求教,跟那老农学了好一阵,有模有样地插了三行,已经累得腰酸。他见孙擎风正嚼着草根发愣,不在看自己,便偷偷蹲下来捉小鱼玩。

  其实,孙擎风脸皮薄,金麟儿看他时,他便假装发愣,等到金麟儿收回视线,他便偷偷观察对方的一举一动。许是怕金麟儿遇到危险?至于,光天化日下的水田里,到底能有什么危险,他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担心。

  孙擎风很快就发现了金麟儿的举动,当即大吼:“不许捉鱼!”他收好碗筷,下到田里,捉了泥鳅往金麟儿衣服里扔,吓得金麟儿哇哇大叫。

  两个人在泥地里比赛插秧,无疑是金麟儿输了,被抹了满脸泥。

  邻家老农干完活,看孙擎风正扯着衣袖帮金麟儿擦脸,觉得这对父子甚是有趣,便坐在田坎上,做了根鱼竿送给金麟儿,让他们去松江河钓鱼玩。

  时近傍晚,日薄西山,天空中云蒸霞蔚。

  在金麟儿期待的眼神中,孙擎风扛着鱼竿、提着食盒,牵着他的腰带,把他带到松江河边。

  河边绿柳浓阴,春光无限。镇上的人都在忙着插秧,只有孙家“两父子”不务正业跑来钓鱼。

  孙擎风系饵抛竿,把钓竿塞到金麟儿手里。

  金麟儿躺在柳荫下,孙擎风便去往林间射猎。

  微风吹过,涟漪阵阵,松江河一派安宁。

  等到孙擎风提着野兔走回河岸边,已有晚霞夕照,满河金红光彩如练。

  金麟儿把钓竿插在地石缝间,边打瞌睡边磨牙,鼻尖上挂着个小泡泡,天真无邪,像个画中人。

  孙擎风不忍搅了金麟儿的美梦,跑到远处处理兔肉,生起篝火烤兔。

  他把饭碗洗净,接了满碗兔血,转头望见金麟儿的睡颜,略一回想,发现自从搬到云柳镇以来,他就很少当着自己的面饮血。

  孙擎风拿着碗的手渐渐收紧,指尖被压得发白,险些将碗捏碎。

  只听哗啦一声,这碗血被倒入河中。鲜红的血,很快消溶于水,河水复归清澈。

  待到烤肉熟透,金麟儿还没睡醒。

  孙擎风拿着长木棍,把散发着香气的肉串伸到金麟儿鼻下摇晃。

  “好香,好香。”金麟儿抽抽鼻子,咂巴着嘴,活生生被香气熏醒,尚未睁眼便一口咬在兔肉上,被烫得大叫一声,终于睁开眼睛,“哇!烤兔子自己飞到我面前了,我在做梦?”

  “不对,我的鱼!不,兔子……鱼……”他睡得迷迷糊糊,看看已经被扯断的钓竿,再看看近在咫尺的烤兔,一时间不知哪个更重要。

  孙擎风嗤笑:“瞧你那点出息,教主。”

  金麟儿决定吃饱再说,一口咬下兔腿,吃得满嘴晶亮,赞道:“孙前辈,你的腿真是太厉害了!不,我是说你烤的兔腿,可真好吃。若你觉得种田辛苦,不防开个小食摊。”

  孙擎风的手艺,自己心里有数,随口道:“好好说话,别找不痛快。”

  金麟儿笑了起来,指着远处天空:“你快看,那朵云像只小狗,快要把太阳吃掉了。”

  “当心老子咬死你。”孙擎风说罢,大口吃起兔肉。

  两人并排坐着,孙擎风背靠垂柳,金麟儿靠着孙擎风的肩膀,沉默地吹着河风。

  篝火余烟未灭,被风吹成一丝一丝、一绺一绺,千万缕搅在一起,明明无有实质,但就是分不开,扯不断。转眼间,日落月升,夜幕降下,千江月满。

  这年夏日酷热少雨,松江河水少,河道最浅处,依稀已露出河床。

  田地缺水,孙擎风每日都从河里挑水回去,比从前忙碌许多,没功夫等金麟儿送饭,只吃干粮,让金麟儿在家避暑。

  金麟儿哪里闲得住?每日放学后,先将晚饭做好,随便吃些填饱肚子,马上跑去帮孙擎风挑水。虽然,他四体不勤,常常是孙擎风担了十桶水,他还抱着水桶蹲在半路上。

  孙擎风嘴上说着他贪玩不肯习武,是种恶因得恶果,但只要稍等片刻,不见金麟儿的身影,则会毫不犹疑地回过头寻他,把他和水桶一同提回去。一桶水,并不轻,但金麟儿于他而言,不是负担。

  金麟儿心中羞愧,努力不给孙擎风添麻烦,咬牙撑了一日,夜里回家做功课时,手抖得连笔都拿不稳,只写了两个字,就甩了自己满脸墨汁。

  孙擎风憋着笑,同金麟儿并排坐下,从他手里夺过毛笔,随手帮他写字。

  金麟儿从未见过孙擎风写字,未知他的字竟写得这样好看,笔意酣畅,遒劲自然,一笔一划都带着横扫千军的激昂意气,当即苦着脸止住他:“你快别写了,你比夫子写的还好,他一眼就能识破。”

  “废话恁多。”孙擎风拉长脸,把笔放在搁山上。

  金麟儿自知又惹得孙擎风不痛快,正想着该如何道歉哄他,冷不防被孙擎风双手提起,让自己坐在他身上。

  孙擎风:“你的字太丑,还写不写了?”

  “等、等我看看。”金麟儿感觉很新奇,心里隐约生出一种侥幸摸到老虎屁股的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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