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厮没有多话,点头离开。
很快,这辆马车由两匹马托着,一路往北而去。
约莫五个时辰之后,天还未亮。
走到离明州城最近的一个驿站江洲,小厮终于眯起眼睛,重新打起精神,四处探看车马。
一个挂着“嬿”字的旗帜的马车队,正在休憩,车队的每一辆马车都用锁链锁了起来,外围还拢着防水的帷布。
小厮轻车熟路摸到其中一辆马车上,手中轻巧动作,那锁链“嗒”的一声便悄然开启。
小厮钻进帷布之中,悄悄翻找着什么,终于找到了其中一辆马车。
他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自己架势的这辆马车,重新栓入“嬿”字车队中,而后盖上帷布,装作若无其事般,驾驶着原本那辆马车,调转车头,往岷州的地界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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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刨自从交了那一笔一万支的碳条笔订单,便又闲了下来。
之前《君子之交》第三册的封面套印与活字版,便是他推荐坡子街的王大能干做的。
今日他在坡子街溜达,便看见一大清早,王大能干便在店铺外面套马搬东西,李三刨上前问了一嘴:“王大能干,你咋了?生意做得好好的,这是……”
王大能干一看李三刨,脸色愈发不好,支支吾吾道:“我老家兄弟出了点事儿,我得跟媳妇孩子一道回家帮衬一些时日。这铺子,只能退租了。”
李三刨有些诧异,却又理解地点点头,往里面探看了几眼道:“有啥需要帮忙的,尽管说!”
王大能干苦笑了一声,搓了搓手上的木屑,想了想,把李三刨引进铺内,指着一截上好的木料给李三刨。
“这截料子,是我托人从西边运来的,我年纪大了,本想给自己打一个寿材备着,现在拖家带口的,这木料也运不了。李三刨,你的手艺是坡子街的这个……”王大能干比划了一个大拇指,“人也是这个……我王大能干受你庇佑,赚了不少银子,这料子你要是不嫌弃,就找几个后生拖回去,不然我可就廉价卖了。”
李三刨定睛一看,那是一段上好的金丝楠木,木质馨香,敲击有脆声,木头纹理被阳光一照,果然献出缕缕金丝之感。
“当真送我?”李三刨不可置信,瞪大眼睛,觉得天上掉下来一块大馅饼。
王大能干似乎面有愧色,不敢看李三刨,只用力点了一下头。
李三刨身为木匠,若说最欢喜的礼物,不是银子,而是各种各样的器具与图纸,还有就是各式各样的木料。
木匠木匠,没有工具,如何凿木打磨?没有木料,如何寄情其中?
他嘿嘿一笑,也没有多想王大能干平日里一个吝啬至极的人,今日怎生如此大方,撒腿就出去喊人了。
王大能干的媳妇见李三刨走了,数落自己男人,“你把这把这宝贝疙瘩给了他,总归能心里舒坦些吧?走吧。明州城,与我们八字不合。”
王大能干叹了口气,“你说得对,咱们赚够了银子,也该走了。”
等到李三刨把木料拖回梅月街,就看见王大能干带着媳妇和孩子,也坐上了一辆马车,往西边去了。
李三刨抖了抖腰间的烟管,吧嗒吧嗒抽了一口,这才叹息道:“这个王大能干,也不等等我告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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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大疯子的话本,很快写了出来,与那三页纸一样,名字叫《神笔书生》。
这话本上市那天,整个坡子街的人都震动了,因为那史家书肆里,又在上演一幕,史阊给柳大疯子塞银子的现场表演!
渭水桥墩子底下的那位说书先生,生怕众人不知道前情,还编了一套说辞:“柳大疯子这几日,据说废寝忘食,落笔千钧,七天七夜没合眼,赶出来了这本创世奇著《神笔书生》。”
“这话本讲得是啥啊!”琥妞好奇问。
说书先生摸了摸琥妞的脑袋,道:“它讲得是啊,一个原本才学平平无奇的书生,突然得到了一支妙笔生花的狼毫笔。这笔自称是文曲星君座下小童来凡间历劫,腹内藏有一千年来数万卷藏书。知晓提笔之人一个念想,它便能自动写出一篇锦绣文章!”
“有这等奇事!”
“听着很不错啊,那后续呢?”
说书先生一拍竹板:“欲听后续如何,且看史家书肆之话本《神笔书生》,一探究竟!”
“切!”人群中传来奚落之声。
众人的胃口却又被说书先生高高吊起,有几个人已经顺着人流,赶往史家书肆买新话本子去了。
风蘅也挤在人堆里,不是她要涨别人家威风,而是这三页纸带给她的诱惑实在太大了,她怎么说都想要花钱买一本,尝尝那后续的故事到底如何t!
没想到,苏红蓼早已提早一步,从人群中抢了一本出来,见到风蘅,拼命求她把自己从人流中拽出来。
见少东家这么狼狈,风蘅微微一笑,用力拉了一把苏红蓼。
“少东家,你怎么比我还心急!”
第159章 《神笔书生》(书中书篇)
小黑屋内,两个脑袋凑做一堆,一起合看这本新鲜出炉的话本。
苏红蓼既然做了这一行,坡子街有些什么出圈的热卖的话本,也会第一时间购买阅读。
有些的确在构思与文笔上不错,但要论抓住市场这一块,苏红蓼扪心自问,温氏书局的每一本话本都不会比他们差。
可这本《神笔书生》不同,横空出世,不仅抓住了原本就市场广阔的“书生”用户,而且其中带着一点点奇幻色彩的那支笔,也是许多学子们内心趋之若鹜的金手指。
这本话本,集合了现代小说中的屌丝逆袭、金手指、爽文、情色等长盛不衰的经典要素,把个书生林檎明和殷挽珠的爱情故事也写得缠绵悱恻。前半段是殷挽珠送林檎明去参加科举。没想到林檎明果然凭借着神笔一举夺魁,中了新科状元,就连宰相之女也倾慕于他,甚至要嫁给他!
林擒明本就与殷挽珠并没有结婚,如同大家所知的“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从此拜入宰相府邸,成为宰相的“准女婿”。
殷挽珠这边得知林檎明中了状元,却没有回来省亲,更觉两人之间也许约定有变。她变卖了一些珠宝首饰,只身前往京城去寻觅意中人,没想到对方却已经被宰相府榜下捉婿,还有两天就要与宰相之女成亲了!
就在此时,林檎明发现自己的“神笔”不灵了,失去了任何效力。无论他怎么呼唤,怎么烧香磕头,怎么做法拜祭,“神笔”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了。
林檎明避开了所有的诗会与宴请,一心在家里纠结此事。而此刻,殷挽珠居然找上了门!
风蘅看到此处,忍不住抓住了领口的位置,很明显,她也在为林檎明与殷挽珠两人的命运揪心。
苏红蓼想起崔观澜不相信这本话本是柳大疯子写的,可人家这话本,无论从节奏、笔法、叙述、人物、创新上,都能算得上是精品之作。
如果不是柳大疯子写的,难道……
苏红蓼带着疑问,继续与风蘅看下去。
而风蘅翻阅纸张的速度,明显比方才更快。
殷挽珠很聪明,她既然能在那一群自诩才子的人之中找到最有可能中举的,还自掏腰包许其中举后成亲,那就绝对在看男人这件事上有其一定的眼光。林檎明本来就对殷挽珠心存感恩之心,加上他的神笔已经无用,他对殷挽珠的一颗心又从“动摇”变成了“笃定”,他开始自省自己在得意忘形之际选择了宰相之女,是不是就是这神笔失效的真正原因?
于是乎,他竟然,亲自去了宰相府退亲,并背负着荆条请罪,说明自己早已和贺州知府的独女殷挽珠订过亲,是他贪慕虚荣才答应了宰相之女的婚事。现在,他愿意遵守与殷挽珠的承诺,退去与宰相府的婚约。
文人本就重誓,而知错能改,不攀附权贵,却又彰显了文人的风骨。
没想到林檎明这一番举措,不仅没有被宰相所厌弃,反而称赞他的大度,还拿出以前一个贪慕虚荣抛妻弃子的状元做反面例子,来映衬林檎明的人品可贵。
没想到一个新科状元,为了未婚妻愿意得罪宰相,而宰相胸有丘壑,肚能撑船,竟愿意成为主婚人,立刻为这对有情人完婚。
没想到,林檎明发现当自己真的愿意悔过错误时,他的神笔居然开始有用了!
林檎明想要实验一下这支神笔时灵时不灵的具体原因。他故意在婚前去花街柳巷喝了个酩酊大醉,还花了银子找花魁娘子演了一出戏。
没想到殷挽珠大怒之下,打上花楼。一时间又成为京城的笑谈。
林檎明赌咒发誓什么也没干,花魁娘子甚至羞涩在人前表示自己还是完璧之身,说林状元只不过喝醉睡着,当真没有对不起殷姑娘。
一连诸多事宜,林檎明在京城中风头无两,也被外派了一个很好的官职。
他在当地终于与殷挽珠结为夫妻,认真做事,努力当个清明的父母官。
他渐渐发现,自己不用通过神笔,也能凭借一些判案上的是非曲直,一些亲历百姓的疾苦现状,写出属于自己的锦绣华章了。
神笔一直被摆放在他的书房中,很久很久没有动用过了。
他与殷挽珠举案齐眉,白头偕老,直到他六十岁的时候,殷挽珠早他一步离开。
林檎明想要教小孙子写文章,于是重新拿起了那支神笔。
他偷偷告诉小孙子,这支神笔能自己作诗做文,孙子告诉林檎明的儿子:“爷爷又老糊涂了。”
林檎明这才发现,他许久不用的神笔,果然黯淡无光,再也没有了灵气,已经成为一支最普通,最平凡的狼毫笔。
他有些疑惑,盯着这支笔出神了一夜未睡。
难道是因为殷挽珠的离世?这支笔也跟着她的灵魂飘走了?
林檎明此时也已经官至宰相,很多媒人来给他做媒,说夫人走了一年,林大人总要有个知冷知热的伴儿。林檎明的儿子女们也都不反对林檎明续弦。
林檎明不置可否,儿女们就自己开始操办起来。
林檎明想起自己曾经与殷挽珠的大婚喜服,是当年殷挽珠一针一线缝制刺绣的。他迄今仍旧珍藏着这件衣裳。林檎明翻箱倒柜找到了那件喜袍,可喜袍之中,居然掉下来一封信。他拆开一看,里面竟然是殷挽珠的笔记。
信上写:“夫君见字如面。我不知道你何时会再穿这件喜服,想必那应该是我去世之后的事了吧。你我年轻的时候,有过相识相知、相恋分隔、重燃旧情的一段铿锵至爱。我从不隐藏对你的仰慕,而我总觉得,你对我的感情,没有我对你的深。甚至,不如你的那支神笔。
很多个夜里,我见到你仔细洗笔,晾干,拭净你珍藏几十年的狼毫笔,而你从未对我们的孩子,哪怕洗个头,擦个发,再给他们干干净净换身衣裳。
你是个读书人,也是个好官,可我今日,也要点破你内心那个藏了半辈子的秘密。
你能出人投地,是否全靠这支笔?是否在你曾经动摇与我之情时,这支笔就不起作用了?
而你我重叙前缘时,这支笔,却又有用了。”
林檎明看到此处,眼睛已经突突乱跳。
而正在看话本的苏红蓼与风蘅,更是大气都不敢喘,就连李慕妍和崔承溪招呼她们俩喝茶吃果子,都毫无动静。
书中,林檎明已经一目十行,看到了信纸的最后一页。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甚至觉得是因为上了年纪而眼花。
“夫君,其实,我不是人,我是一只狐。你可曾记得,你为了寡居的婆母,冬日进山砍柴,救下了一只白狐。而这只白狐无以为报,只好将自己所有的法力都化作一支笔,入你梦,盼你一笔成才。那便是我。我为了做这支神笔,需要在你身边,以自身灵力调动全城的书籍,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才能为你编织着华彩文章。我附身在知府的女儿殷挽珠身上,让你与她相识相恋,更卖去我一身狐毛,赠你银两上京赶考。你中状元时,是我尾随你进入贡院,隐身为你施展法力。而当你终于高中状元,却又与宰相之女定了亲!我怨你违背我们的誓言,却始终不愿意伤害你这个恩人,我只好再变作殷挽珠的模样,故意让你的笔失去灵力,让你正视你的危机,更让你重新审度我存在于你的意义!我甚至想明白,若你当真娶了宰相之女,我便在你成亲当夜,剖了你的心,吃了你的肝,全了我散尽灵力的补偿。所幸,你并非是那无情无义之人,甚至主动请罪,与我奔赴小城,共度余生。”
“夫君,我修行所化人形,本可存活百余年,可为你神笔之力,耗尽心血。又为你生儿育女,彻底困在这人形皮囊之中,再也无法成狐仙去。我死之后,若你再娶,便能看见我此生为你报恩的种种。”
林檎明抖动着手,看完这一封信,早已老泪纵横。
而前院,唢呐声,纳礼声,新娘进门的声音,宾客热闹喧哗的声音,全部都在同一时间奏响。
“大人,该换喜服了!”
林檎明站起身,指着门口道:“这门亲事,退了吧。不要耽误人家姑娘。”
他这一辈子,除却早年贫寒受苦,一路顺风顺水,却从未发现这竟然都是爱妻殷挽珠之功。
他以为的那支神笔——
因救过她而有灵。
因放弃她而消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