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哪怕我身边的一条狗, 也会给它拴条金链子的。”
“你收了戴着玩儿吧。”
这话里话外,便是将她当作了条看家护院,被磨光了爪牙的家犬。
招之即来, 挥之即去。
听话温顺,甚好拿捏。
便是将翡翠玉镯赏给她的意思。
此物价值连城,徐温云得了合该高兴的,可这世上理应无人愿意被当作畜生看待,所以她也实在开心不起来,只觉手中的匣子似有千斤重。
人在屋檐下, 不得不低头。
狗得了根骨头, 也是会向主人高兴得摇尾巴的。
徐温云将那匣子收了回来,扯出个僵硬的笑容, 尽量显出几分欢喜模样,佯装感恩戴德道。
“多谢郎主赏赐, 妾身这辈子都未曾见过这样的好东西,今后一定小心携带, 好好保管,将它当作传家之宝对待。”
如此感激涕零的反应, 确实让郑明存心中很受用,可心中又不由觉得她实在是有些小家子气,甚没见识, 也难怪母亲会看不上。
郑明存带着些挑剔的眸光,上下将她打量一通, “你当这还是袁州么, 穿得这般素净, 没得让人以为我们大房没落,都养不起个内眷。”
“既是做花瓶装点门面, 那就要有做花瓶的觉悟,金装塑身,人敬三分,莫非这些还需我教你?
去买些符合身份的衣装首饰,银钱去管家那里支,由公中出。”
徐温云遭了这通训斥,略微有些难堪,可又想着,京城确实与袁州是不同的。
在袁州时,府中大多时候就只有她与郑明存两个人,他又从来都不大理会自己,所以她在穿戴上,自然而然就以舒适大方为主。
可现在是在京城。
通家老小百十来口人都在一起住着,难免要争长论短,比较吃穿,而她作为容国府嫡长媳,很大程度代表了大房的脸面。
“是。
郎主的话,妾身都记住了。”
不得不说,郑明存心情确实不错。
方才在宴上宣布喜讯之时,几乎所有的长辈男眷都来向他敬酒,以对他即将初为人父表达庆贺,他平日里原本是滴酒不沾的,却也推却不过,喝了一杯。
郑明存何尝不知她腹中怀着的并非他的种,所以他完全不打算投入任何感情,无论是眼前的这个女人还是她腹中的孩子,都不过只是他的棋子和工具罢了。
可当被推到父亲这个角色上时,郑明存内心还是不免产生了些微变化。
他身患隐疾,原是享不了什么天伦之乐的,可现在莫名间,他就得幸有了这么个机会。
无论这机会是强迫来的也好,威逼来的也罢,这孩子今后都只会惯上他的姓氏,唤他一声“父亲”。
这无疑能增加他对人生的另一重体验,所以因着这一点,对于眼前这个痴蠢的女人,他也愿意多给几分耐心。
“做我的发妻,那便不能弱,只能强。凡事都要争先冒头,处处皆不可落于人后。
我这么说,你可明白?”
可徐温云不喜欢争抢,更不喜欢冒头。
在嫁入郑家之前,她原本期望的生活,是能摆脱徐家,嫁给竹马许复洲,过上夫妻相协,平淡一生的安稳日子。
未曾想造化弄人,命运将她推到了如此境地,要让她在这富贵迷人眼的诡谲内宅中,如此孤军奋战。
就算是心中再不愿,徐温云此时也只能垂落下来的乌羽眼睫,些微颤颤,软声细语道,
“郎主此番提点,妾身都记在心里了。”
复又躬身后退几步,然后才转身轻手轻脚踏出书房。
徐温云越想,便越觉得心气不顺,只拧着眉尖,将怀中的匣子重重往房间正中的小叶紫檀圆桌上一放,发出了哐啷的声音。
阿燕瞧出她神色有些不对,立即眼疾手快先将门窗都关合上,紧而凑上前去,压低了声音问道。
“夫人怎得又将这匣子抱回来了?”
徐温云垂下眸子,无甚好气,
“郎主暂且将这对玉镯留给我用了。他嫌弃我穿戴得不好,出门在外给他丢人了,数落了我好大一通……”
“真的?郎主竟这般大方,直接将这玉镯送给夫人了?”
结果话还没说完,就被阿燕的惊呼声打断,这婢子一整个惊喜住了,眸光瞬间放亮。
徐温云抿了抿唇,
“不是,你这人怎得听不出重点?重点是我遭了好一通数落……”
“重点是这玉镯!
夫人糊涂啊,数落就数落呗,您混当那是耳旁风不就行了么?若遭通数落,就能赚来两条价值连城的玉镯,天菩萨,奴婢恨不得代夫人天天受数落。”
这财迷心窍的模样,终究还是引得徐温云噗嗤一笑。也罢,这年头在哪混口饭吃都不容易,混当郑明存是个主雇罢了,虽说有些阴晴不定,可至少大方。
可内心再想将此事揭过,被比做是畜生的那股子憋屈,却怎么也消散不了。
呵,嫌她穿得素净是吧?
金装塑身,人敬三分是吧?
那就将这股子悲愤,化为购买力好了,反正是公中出银子让她添置衣装,不让郑明存出出血,都对不住今日受的这番气。
既事事都要强,那她花钱的能力自然也要强!
身怀有孕是不好出门逛街的,不过京城的名品商铺,针对各大世家勋贵们都有□□,只要当日消费能超过店家设置的最低消费门槛即可。
“阿燕,你取了容国公府的拜帖,去请珍宝阁的掌柜改日上门一趟。”
徐温云又默了默,眼底闪现出几丝慧黠来,“……约好日子后,那日务必记得,请我那六弟妹也来一趟。”
*
京城中,再无那个混迹江湖出身草莽的镖队客卿陆煜,多了个权柄在握运筹帷幄的煜王李秉稹。
情场失意的力量,远比陷入爱河要强大许多。
李秉稹喝过那通闷酒后,便将身心都投入到了繁忙的政务中。
他不能停,不想停,也停不下来,就像个不知疲倦的木偶般,在肃国公府名下的暗宅中,几乎不吃不睡打理了六七日的公务。
就连陆修齐都有些看不下去,今日亲自端来饭食,将其轻置在了那张堆满密文折奏的书桌上。
陆修齐叹了口气,
“大局已定,不过剩下些扫尾末节,自有旁人打理,何须你亲力亲为到此等地步?听我句劝,好歹先进些饭食……”
李秉稹将手中奏本合上放置一旁,紧而又取来另一本打开,对陆修齐的话完全置若罔闻。
只埋头闷声问了句。
“朝中如今,还有哪个大臣未曾表态?”
“唯有个棘手的,容国公府。
他家家主郑广松,为人刻板,不懂变通,向来都是坚定不移的太子党。只是郑家家风算得上清正,以往并未帮太子助纣为虐,反倒经常劝谏太子行事莫要太过冒进,在朝中向来很说得上话。”
陆修齐说罢这句,直接执箸夹起个精面馒头,抬高到李秉稹嘴边。
李秉稹将头略略一偏,回想了番京城中各大世家的背景,自顾道,
“容国公府乃开国功勋,累世官宦,出过五朝阁老。与陇西何家,汝宁方家,庆阳祝家……联系都甚为紧密。”
“安排下去,我亲去会会那郑广松。”
陆修齐闻言,心中诧异非常,筷上的香酥鸡块也重新掉落回盘中,立即阻拦。
“单凭容国公府,影响不 了大局。
且他郑广松何德何能,能劳动你大驾亲去劝降?再者说,你此次是秘密入京,若劝降失败,他一旦将你行踪捅漏到太子面前,你命危矣!”
可行军打仗,讲究的就是个兵行险招,攻心为上。
朝堂更迭,权柄另移,虽说免不了流血伤亡,可也最好是能够兵不血刃,不战而胜。
那郑广松不是太子党的中心人物么?只要争取到他,其余者就是团不成气候的散沙。
“……如若劝降失败,那荣国公通府便也不用活了。
便朝天杀出条血路来又如何,我正是心气不顺,想沾沾血,除除秽。”
*
*
另一头。
徐温云有孕在身的消息,也由飞鸽传书,很快传到了远在衡洲的徐家。
徐兴平原还在当值,由信上得知这喜人的消息之后,立时抚掌大笑,高兴得相邀同僚下值后喝酒。
待回到家,又是去祠堂烧了好一通香,祭告祖宗天灵。
“盼了整整三年,终于给盼上了!
多谢祖宗保佑,多谢祖宗保佑,若云儿平安无事诞下此胎,能一举得男,我必去给祖宗们去庙观设个道场,做场法事还愿!”
对比之下,主母罗氏显得就没有那么特别欢欣,她看过那封由京城传回来的家书,对信上的内容有些耿耿于怀。
“云姐儿怀胎确是好事,身旁也确实需要娘家人在旁看护,可凭何不让我这个做嫡母的去,却让珍姐儿和绍哥儿去?他们两个懂得什么。”
徐兴平冷觑她一眼,
“……凭着你以往对她的那些苛待,云儿能在信上问你一声安,就已是不错了!再说了,你去什么去,家里这一摊子不需要人操持么?珍儿去京城是看病,绍儿去京城是读书,你去京城做什么,去给我好不容易高嫁了的女儿添堵么?”
。
罗氏被这通话噎得语窒,心中唾了徐兴平一口,随着那庶女的身价水涨船高,他是愈发不将她这嫡妻放在眼里了。
可她以往确实对那庶女多有亏欠,现下也不好腆着脸去京城,只是她沾不了那高嫁庶女的光,却总也要在别处攒攒心劲。
“我虽去不了,可岚儿总能去吧?
虽不是同云姐儿一个肚子里爬出来的,可共着一个爹,岚儿总也是云姐儿的亲妹妹吧?她以往没怎么得罪过云姐儿,与珍儿又差不多一般大,你让岚儿也跟着去,姐妹二人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徐兴平由蒲团上站起身来,将那三柱香插入炉中,听了她的话眉头蹙起,颇有几分不耐烦。
“岚儿被你平日里娇惯坏了,我的话都敢不听,我还能放她出去闯祸?
且云儿可没发话让岚儿也去,你别给我多添是非,若是惊扰了我女儿的那一胎,让我做不成外祖,我必不与你善罢甘休!”
罗氏哪里能轻易死心,免不得要耐着性子劝他,
“……岚儿的性子,近来实则已经改了许多,礼仪规矩也重新教过,去了京城必不会添乱的。”
来软的不行,徐兴平依旧不松口。
罗氏只能来硬的,略带了几分撒泼的意味。
“手心手背都是肉,你总不能只疼那几个庶出的吧?岚儿还是你的嫡女呢!
我便明明白白同你说,岚儿现下已经到了该议亲的年纪,若能去京城,以她的相貌品性,必能如云丫头般得嫁高门!莫非你就不想让家中子女,多几个出息的么?”
这下,轮到徐兴平没话说了。
他这个做父亲的,虽说许多时候都无法做到一碗水端平,可对膝下的几个子女,从来都是存着看顾之心的。
“……罢了,就让岚儿也跟着去吧。我倒也不指望她嫁什么高门,让她去世家大族中小住上段时间,见见世面,能浸养出几分贵女的心性,我就算是哦弥陀佛了。
我这就去个云儿写回信,你趁这几日好好教她规矩,莫让她去了京城给老子丢人!”
*
*
京城。
涛竹院。
郑明存此行虽说是由袁洲赶赴京城任职,除却在路上的时间,还留有十余天的空余,可中秋之后才去工部报道。
这几日除了走亲访友,联络旧情以外,还常跟在父亲郑广松身侧,与些文臣武将会面,了解朝堂局势。
其余得些空档,便呆在书房中翻阅古籍。
他和徐温云在名义上总归是夫妻,平日里虽说不住在一间房中,可用膳总是在一处的。
以往在袁州时,郑明存经常忙于公务,旰衣宵食,回到宅邸往往都已天黑,往往是十天半个月都打不了一个照面,坐在一起用膳的时候就更少了。
现闲赋在家,二人相处的时间大大增加,他不知为何,总觉得分开月余之后,徐温云身上有了些变化。
好似变得……
更胆大妄为,不知死活了些?
比如说此时此刻在膳桌上。
她以前是绝对不敢提任何要求的,通常都是他吃什么,她就跟着吃什么。
可现在,她做出副谨小慎微的模样出来,神色为难,带着试探的意味软声问道,
“郎主,这主食已经连续吃了三顿馍馍了,我…委实有些吃不习惯,可不可以将它换成米饭啊?”
这是个正常诉求,原也没什么,可比起以前那个连话都不敢同他说的女娘,她现在显然多了几分自己的主意。
呵,莫不是那个与她欢好了二十几日的镖师,给她喂了壮胆药不成?
郑明存抬眼冷觑她眼,
“此等小事也需我发话么?
你怀有身孕,想吃什么直接交代小厨房便是。”
徐温云也不过是在测试自己的权限范围罢了。
毕竟嫁进来三年,她对于身份的定位确实很模糊,既不是女使,更不像妻子,以前甚至都没胆子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今日既撕开个口子,不如一气儿问到底。
“……那郎主,我可以拾掇出间房来,专门放置孩子的物件么?多少银钱以内,我可以在账上随意支取啊?平日里可以随意出门么?”
“可以。
五百两以内。
出门前去母亲那儿报备一声。”
郑明存显然没有什么耐心,一一回答之后,眯着眼睛问她,“还有其他要问的么?”
徐温云闻言心里有了底。
听出了他语气中的不耐烦,往后缩了缩脖子,
“没了。”
“没了就闭嘴。
用膳!”
***
德菊堂这头。
郑广松近日来,也是颇有些焦头烂额。
随着皇上卧病在床,太子与煜王争斗得愈发激烈,现已是摆到台面上不死不休的地步。
而朝中的文武大臣们,也已无法独善其身,到了不得不选边站之时,毕竟两边都不靠的墙头草,最没有倚靠,哪边都能倾压。
而郑广松,原是坚定不移支持太子的,可自从那死谏的御史在昭狱身受酷刑身亡后,眼见太子如此残暴,心中不由也生了几分动摇之心。
再加上那死谏的奏本,在街头巷尾传得到处都是,百姓讨伐太子的声量直达天听,朝中大臣也纷纷倒戈到了煜王阵营。
郑广松心里知太子已失人心,大势已去,可却又有些无路可退,毕竟他与太子党的利益早就绑定得太深,已经是尾大不掉。
且因着是敌对阵营,他以往在朝堂上就对煜王多有针对,就算现下有投靠之心,煜王也未必有那个肚量能容得下他。
所以郑广松是打定了主意,抱死在太子树上死也不放手的,太子到底是天家正统,如若奋力一击,或还能挣扎出条生路呢?
“老爷,罗尚书派人来传信,道三刻钟后约您在老地方会面,道有要事相谈。”
罗尚书与他同属太子阵营,平日里若无要紧事,从来都不会在下了值后邀他议事,此番必是有要事相告,指不定就是得知了煜王那头的异动。
郑广松不敢大意,这就准备要动身……忽又想起将将回京赴任的嫡长子郑明存来。
容国公府向来最看重子嗣传承,尤其他们大房这一脉,子孙并不兴旺。
他那嫡长子虽然才华出众,可又想着那孩子成亲三年都未曾有孕,所以也确实犹豫过是否要将爵位传到他头上,可现在随着嫡长媳怀胎有孕,那便也不必纠结了。
权柄交移,并非一蹴而就,既打定了主意挑嫡长子做传承人,那这些朝中动向,官场人脉,也需一点点教到儿子手上。
郑广松思及此处,扭头对下人吩咐道,“去涛竹堂通传一声,让三郎忙完了也去歪柳巷一趟。”
官场要事,为防暗探,并不好在酒楼茶馆中详谈,所以京中但凡有些权势者,都会另置处宅邸,专门为谈论政事所备,只有几个格外亲密的政党幕僚所知。
而荣国公府的暗宅,坐落在永安街五条街以外的歪柳巷的巷尾。
为着要隐人耳目,郑广松换了副再寻常不过的车架,由荣国公府的后门出发,悠悠行使到了歪柳巷。
郑广松下车快步踏入院中,张嘴便问迎上前的管事,“罗尚书到了么?”
“将将到了一柱香的时间,现已在花厅了。”管事恭敬作答后,又犹疑着添了句,“只是另带了个年轻的后生来,是个以往从未来过的。”
郑广松闻言点了点头,心中顿生出几分迥异,却又被压了下去。
交好的朝臣也会向彼此引荐幕僚,这样事儿以前也发生过,所以他并未多想,只快步流星朝花厅的方向走去。
可一踏进门,郑广松就被眼前这幕呆楞住了。
只见罗尚书站立在一侧,神色恭敬,垂头呵手……而他带来的那个年轻后生,却四平八稳端坐在厅堂楹联下,右侧正位的太师椅上。
此人通身华贵,有种泰山压顶般稳定强大的气场,又自带了几分傲视群雄的风范。
秋阳顺着窗橼洒入厅堂中,洒落在孤坐高位,英武男子的半张面庞上。
上半张脸隐在黑暗中,冷矍疏淡,星眸锐冽,下半张脸在明媚光阳之下,唇角带笑,宽和周正。
眼见郑广松踏入房中,这个后辈丝毫没有上前请安见礼的意思,只将指尖的盏子冲他略略端高了些…
如个温润公子般,极好耐性地在和长辈说话。
“郑阁老这儿的茶,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