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听雪阁位于帝京御街北端, 南望州桥,北眺皇城,毗邻祈江, 乃是京中七十二家酒楼之首, 一日的流水都抵得上寻常人家半年的花销。
今日又有祈江宴,就更是热闹非凡。
才入夜, 酒楼内外就升起了灯火,亮如白昼。知道今日楼里有老酒出窖,接到桃花笺邀帖的客人,都迫不及待往楼上去,想抢先品一品那沉淀了百年的佳酿。
而没有这份运气进楼赴宴的人, 酒楼老板也断然不会就这样轻易放过他们的荷包。
酒宴还未正式开始, 门前巨大的彩楼门牌底下就已设好品酒的小摊。
几个浓妆艳抹的美人儿头戴珠翠玉冠, 身穿销金衫裙, 举着银质酒壶盈盈立在摊前, 向沿途的路人劝酒,身后甚至还安排了丝竹细乐。
月色, 笙歌,美人香。
酒还未入口,人就已经半醉,再酌上一小口, 更是乐不思蜀,可想再尝一杯时,就只能等下月,且还只有十坛。
乍看之下, 似是在费力白赚吆喝,然越是求不得, 就越是让人念念不忘。时间一长,这酒的价格能涨到多少,就全由老板自己决定了。到最后这酒究竟好不好喝,反倒没人计较了。
听雪阁这么多年的名声,大多也都是靠这法子积攒而来。
为了对得起这盛名,楼里的一应摆设也都颇为不凡。
方停归带着林嬛离开芷宫行苑,本想直接回王府休息,怕她身上的湿衣裳穿得太久,人会着寒,这才绕道先去了听雪阁,让掌柜的把早间他包下的雅室腾出来,专门给林嬛沐浴更衣。
掌柜的也是个机灵的,知道林嬛出身诗书世家,给她安排的屋子也特特布置成了书斋的模样。
拱月形落地花罩摆在轩室中央,两侧各置一红木高几,几上又摆细颈美人觚。红杏摇曳其间,娉婷又娇艳,衬着熏炉里袅袅升腾的檀木篆香,更显沉敛宁雅。
也或许是太过雅致,林嬛沐浴完,从屋里出来,人仍旧有种飘飘然的恍惚感,仿佛走在云絮上,想起刚刚行宫里方停归的那番话,人便更加惘然。
请旨赐婚。
太不可思议了……
他又不是那些勋贵人家出生的郎子,有家族为他保驾护航,那样单薄的背景,若是没有陛下的信任,他便什么都不是。如此,他还敢违抗圣意,当真不知自己在做什么?
难不成只是因为跟李景焕别苗头,才话赶话说到这儿?
望着檐上缓缓攀升的霜月,林嬛秀眉轻蹙,若有所思。
春祺和夏安端了碗温热的姜汤进来,伺候她喝下,又帮她重新梳了发髻,换了新衣,好赴接下来的画舫水宴。
没去过祈江宴的人都以为,这场酒宴最吸引人的,是听雪阁独创的几样美酒佳肴,然见识过的人却深谙,宴席真正绝妙之处,其实是那段叫酒楼掌柜独揽下来的祈江夜景。
尤其是月圆之时。
两岸夹歌,光华相射,赏月之人挤在岸边,只能勉强窥见半轮被高楼遮挡的缺月,而听雪阁占去的这段水域,支一叶画舫,却是能望见最全、最佳的月色。
林嬛下楼的时候,楼里的伙计已经把画舫停在渡口边。
宁越站在甲板上躬身等候,方停归则已在船舱里坐好。
早间在芷宫行苑,他的衣裳也叫她身上淌着的湖水浸透,来了听雪阁才现换了这么一身,却不是他惯常爱穿的玄衣,而是一身纯粹的白。
直身坐在月光晦暗处,宛如墨画中幽幽氤氲开的一抹水光。
干净、清冷、疏离。
让人可望而不可即。
林嬛心尖微微一动,手不自觉捏住袖角,紧张地揉捏。
夏安在后面轻轻推了她一下,鼓励地朝她眨眨眼,她才终于深吸一口气,迈步跨进船舱。
檀木圆桌上已摆满一桌菜肴,全是听雪阁最拿手的,色香味俱全。画舫在水上徐徐前行,两岸灯火遥相辉映,映得整座船舱流光溢彩,满桌珍馐也变得格外诱人。
船舱外侍立伺候的人,都不禁直咽喉咙。
舱内对面而坐的两个人,却始终不动一筷。
空气里凝着化不开的尴尬。
林嬛侧着头,努力往窗外眺望,假装在看外头的风景,面上一片沉静,然捻着团扇的手却早已渗出一层细密的薄汗。
细算起来,这还是他们两人重逢以后,第一次这般近距离独处。
因着方停归的性子,从前两人相处,也多这般沉默的时候,可那时彼此心里都有对方,知道这不过是暂时的停歇,并不代表什么,所以也从不觉得尴尬。
而今却是完全不同了。
三年的分别,他们都已不是曾经的自己,无论曾经多么两心相许,眼下也只剩相顾无言。
林嬛心底微微泛起一阵酸涩,努力强装无事,眼梢余光却似有自己的意识,不住往方停归身上飘。
圆桌另一头,方停归也正扭头看着窗外。
修长工细的手指托着腮,长睫搭垂,唇线抿直,似是在赏外间的月色,又仿佛是透过月光,深深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之中。
有花瓣随风吹至他肩头,他也恍若未觉。
不得不说,造物主是公平的,不曾许他一个辉煌的出身,却给了他一副极好的皮囊,侧面看去尤为惊艳。垂眼的模样不像纵横沙场的冷面修罗,就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
冷色水光漾在他身上,都氤氲出了几分暖。
林嬛的心也跟着在腔子里蹦跳了下,清晰有力。
许是动静太大,方停归也听见了,偏头淡淡扫视而来,猝不及防。
林嬛心底一惊,慌忙举起团扇,盖住自己的脸,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可一紧张,下手没了分寸,“啪”地一声,扇骨正打在她鼻梁上,疼得她皱鼻直抽凉气儿。
整个船舱都是她“嘶嘶”抽气的声音。
噗嗤——
圆桌那头的人笑出了声。
声量不高,却异常清晰,仿佛就贴在她耳边笑,她甚至都能清楚地感觉到他微笑时喉结翕动的细微幅度。
林嬛面颊“蹭”地烧着,圆着眼睛,瞪道:“王爷今年几岁?这般揪人小辫,还有没有大将军的风范?”
方停归也不跟她客气,哼笑一声回怼道:“那林姑娘今年又是几岁?偷看别人,还贼喊捉贼。本王没有大将军的风范,林姑娘就有?”
“我何时贼喊追贼了?明明是你不对,你若没有看我,怎么知道我在看你?”
“所以林姑娘承认在偷看本王了?”
林嬛:“……”
几次张口,想怼回去,想起刚刚的事,又心虚地闭上嘴。
果然,时间是把杀猪刀,不仅能把相熟的两个人变得陌生,还能让一个沉默寡言的人,生出三寸不烂之舌,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若不是亲耳听见,她都不敢相信,这是他会说出来的话。
她索性别过脸去,不再搭理。
然经这一闹,周遭尴尬的气氛倒淡了不少。
其实,就这样待着也没什么。横竖他就在自己身边,一回头就能看到。她也不必终日为飘摇不定的未来担心,无论外头风多大,雨多疾,这里都是她能全然安心栖身的小天地。
要是时间能就此停滞,又或者这画舫能漂久些,一直漂下去,永远不靠岸,那该多好……
林嬛嘴角翘起一个愉悦的上扬弧度,眸底的光也柔和不少。
想起白日之事,她抿了抿唇,声音不禁放轻:“王爷早间说的话,可都作数?倘若只是为了应付二殿下,王爷大可告诉我,我、我……”
她抿了抿唇,声音隐约发抖,半天说不下去。
浓长的眼睫搭垂下来,也跟着细细打颤儿,掸落无数月华碎光。
方停归望着她的面容,着迷地看着她睫毛上如水波般滑过的银光,偶尔她眼睛一眨,睫毛微微一颤,就仿佛一只蜻蜓的翅翼在他胸口振动。
纵然分别三年,依旧如初见时那般,撩拨得他心跳怦然不已。
白日说的话作数吗?
自然是作数的。
早在五年前,她将自己带回侯府的那一刻起,她就必须属于他,也只能属于他。
因着出生微末,打从有记忆起,他便是自己一个人,孑然飘零于人世间。
无父母,无兄弟,更无至交好友。
累了就随意找间破庙寄宿,饿了便去跟路边的野狗抢食。
只要能活命,什么脏活累活,他都肯干。
五岁那年,他被一家江南富商巨贾收留,在他养的外室宅邸里做活。
工钱不多,住的也是那外室养的京巴犬腾给他的土窝,但好歹也有了栖身之所,他很知足,每天砍砍柴火,喂喂狗,闲了就去后院,给那株被丢弃的海棠树苗浇水。
看着枯枝败叶重新抽出鲜嫩的芽,开出粉嫩小花,他比得了赏钱还高兴。
原以为日子终于有了着落,却不料那外室心思不纯,为了那富商的钱财,将他们盍家统统鸩杀,末了还贼喊捉贼,嫁祸于他。
他百口莫辩,白干了三个月的活不说,还成了通缉犯,人人喊打,每天东躲西藏,饿了就挖草根果腹,伤口流血化脓便摘几片叶子压着止血,遇上连日阴雨天,光是那锥心刺骨的疼痛,就足以要他性命。有几回,他甚至都已经看到人濒死之时才会出现的幻觉。
许是天无绝人之路,也或许是老天爷品行顽劣,不想看他就这样轻易死去,让他遇见了他的养父。
他长的什么模样?年龄几何?
方停归都已记不清,只知道他姓“方”,是个刀口舔血的杀手。
贪财,好赌,酗酒成性。
相遇之时,正是他杀完人,在破庙里躲避追兵的时候。
彼时自己已奄奄一息,见他帮自己包扎了伤口,还往他嘴里塞了半枚吃剩的梨,他便咬牙强撑起身,豁出性命去帮他引开追兵,以报他救命之恩。
之后的无数次,他也是这般,为他杀人,为他挣赏金,为他拼命。
即便事后,他能拿一贯钱,却从不分他半个铜板;也即便他每次都将自己锁在地下室,只在有任务之时,才放他出门;也即便自己为他九死一生,却只得他喂一些残羹冷炙。
至少他没有赶他走,那便还是爱他的。
有这个养父在,自己就能跟其他同龄人一样,有个属于自己的家。旁人问起,他也能拍着胸脯自豪地说,自己姓“方”,有家可归,有人可念,不是没人要的小孩。
可最后,那人还是背叛了他,就因为那张被栽赃嫁祸的通缉令,为了那几两碎银。
一击刺入他胸膛,毫不犹豫。
用的,还是自己帮他磨好的刀。
当真是痛彻心扉啊……
以至于他都分辨不清,究竟是胸前染血更疼,还是遭人背刺更令他痛不欲生。
也是从那一刻起,他才终于明白,何为人心险恶?何为世态炎凉?真到了利益面前,连亲生父子都会反目,更何况他们这样名存实亡的养父子?
之后的十年,他也遇到过向他伸出援手的人,有惦记他这副皮囊,欲收他入府做脔童的耄耋太监;也有看上他身手,想借他的手,帮忙除去眼中钉,再嫁祸于他的卑劣高官……最后无一例外,都成了他的刀下亡魂。
难道里头真没有想真心帮他的人吗?
或许有吧?
只是他已经不在乎了。
世间之道,本就是弱肉强食,尤其像他这样无依无靠的青萍微末,唯有比天道更加狠心,更加无情,才能在这残忍的人世间活得长久。
直到五年前,自己遇见了她。
他还记得,那是个大雪纷飞的冬天,他来帝京寻财路,叫一群纨绔子弟缠上。
说来只是几个绣花大枕头,身手不值一提,他根本无需将他们放在心上。怎奈那时,他赶了太久的路,钱粮散尽,身体虚弱至极,这才叫他们占了上风。
听见远处传来一声姑娘软糯的“住手”,帮他把恶人都赶走,他本是不屑,以为又是什么假惺惺的“英雄救美”戏码,钓他上钩,等涮够了,玩腻了,就会跟丢一块破抹布一样,把他能扔多远,就扔多远,踩上一脚都嫌脏。
他甚至都已经将小指勾在了腰间藏着的匕首之上。
纵使人已经趴在地上动弹不得,四根指头都叫那群纨绔折断,可那丫头若是敢动他分毫,他定要让她付出血的代价。
可她就只是蹲在他面前,轻声问出了一个他早已不敢触碰的字眼:“要不要跟我回家?”
自己单薄的身躯担了两肩冰雪,冻得两排牙齿“咯咯”直打仗,却是将泰半油纸伞都盖在他头上,笑着问他:“冷不冷?”
清润的杏眼同远处的灯火重叠,让他想起小时候在那间江南小院精心栽培的那株海棠花。
于是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中,他便看见一轮金灿灿的暖阳,冉冉升在他心上,从此一念成了悦,念念便成了执,纵使时过经年,物是人非,也未敢放下。
早间请旨赐婚之时,陛下问他值不值?
一身战功,换一人平安。
他也不知该如何回答,只是一想到那双温柔明媚的眉眼,可能再也不会对他笑,他便觉心肝都要在瞬息间被人捏成齑粉。
旁人都以为他在发疯,拿自己的大好前程,去赌一个缥缈不定的未来。
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娶她从来就不是什么雷霆浩劫,而是他耗尽此生所有努力和运气,才终于盼来的一场人间痴梦。
纵使天道无情,纵使沧海终会化作桑田,也纵使他们都已不是当初的模样,她仍旧是他心中最初和最终的那个情之所钟。
方停归轻轻闭了闭眼,仰头望着画舫外盈盈生辉的圆月。
明明早间在御前严辞拒绝做驸马时,他都能斩钉截铁,不卑不亢,这一刻回答她一个早就在心底念了多年的问题,却是乱了心跳,失了声腔。
手不安地揉搓桌上的筷箸,都快把银筷盘下一层银屑,才上下吞咽着喉结,磕磕绊绊地憋出一句:“倘若那些话都作数,林姑娘可愿、可愿……嫁给我?”
这一紧张,竟是连那个象征身份的尊贵自称都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