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锦绣的过去史
新帝的八岁小皇子在御花园练习射箭打靶子, 王翰路过,见教习射艺的师傅实在笨拙不像话, 便忍不住, 一时手痒,干脆把身上的灰褐色貂毛大氅一摘, 亲自对那小皇子教习起来。他这次入宫,一则,是陇庆那边民变造反事情闹得太大, 地方总兵应付不过, 又再次加急书信请求朝廷派一员大将前去支援。可是,究竟派谁呢?内阁票拟了多名人选。最后,有人提出:“干脆, 就驻守登州的平威大将军王翰吧!这个人, 尤善山林野战,让他挂印剿匪救援,再合适不过……”
“嗯, 下官附议。”
“下官附议。”
“……”
就这样,王翰又在这次重大陇庆民变剿匪中, 立下战功。
为此, 卢信良有时候都会想:当时,为什么他要听那些老匹夫的意见和提议?
派谁去打不是一样, 偏偏地,让这么一顶又大又亮闪的“绿帽子”主动给送到了自己头上。
“他姥姥的!——我他娘都快成绿帽子专业户了!”
当然当然,一向秉持儒家理学之道的文明端庄正派的卢大相爷, 自是没有这么小家子气和脏话连篇。
他只是重重把一张奏折放下,脸拉得比骡子还长。
自从知道这王翰和他老婆锦绣的那些“过去史”之后,卢信良心里烦躁得两眼直冒绿光。
他忽然有种预感,这顶“绿帽子”,只要一戴上去,想摘,可是不太容易摘下来的!
王翰笑,走过来,搐搐鼻子,倒背着两手。“这么些日子没见面,霏霏,没想到,你还是那么地能言善道,人也越来越精神漂亮了!嗯咳——看来,你这新婚燕尔的小日子还是蛮不错嘛?——那姓卢的,看来,自是对你宝贝儿似地宠爱了对吧?”
酸!百年的老坛陈醋似的,不用风吹,自有那么一股子酸味儿从缸子里冒出来。
宠个屁!宝贝个屁!……锦绣心里暗骂。
不过,面上还是笑吟吟地,依旧那么眼神泼辣而大胆地望着王翰,她可不想大吐自己的那些糟心苦水。
“还不错!——王中尉,哦,不,瞧我这记性,现在,应该称呼您一声王将军了是吧?这次立了大功,怎么样,我那皇帝表弟,准备再怎么恩赐奖赏你一番呢?”
不提这话还好,一提这话,王翰也禁不住把脸拉得比骡子还长。声音里,含着灭天天地的冷刺讽笑。“怎么赏?”早把这小皇帝恨得牙根痒痒。“再赏?他能把你赏给本将军,嗯?”
王翰心里的那个气哟!其实,说句实在,他倒还不是真恨这小皇帝。他恨的是锦绣!
他恨锦绣,要不是这女人作天作地的“作”,她会被皇帝指婚给那姓“卢”的吗?答案是不会。只要她锦绣稍微地一点头,即使不带感情装模作样给他糊弄过去地一点头——他王翰,早把这女人娶进府邸,捧在手心含在嘴里,想怎么宠就怎么宠?
他就不信,那姓卢的死迂儒死古董对这样的女人能多看上两眼?不信!绝对不信!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呆子,把锦绣今后的一生葬送在这厮手里,才是高级的缎料做了抹布,大写的“糟蹋”二字!
总之,平威将军脸色有些复杂难看。
锦绣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绝。
她打量王将军。
多年未见,时光在他脸上像没有添岁数似的。目光还是那样淳厚柔和。当然,只是针对她锦绣。
看锦绣的目光一直是满满的宠溺。即使口吻言辞是骂,也是骂的宠溺。
锦绣不仅就想,这样的眼神,这样的目光,实在让人惊叹这么些年来,他的那些握刀握枪、南征北战的岁月又是怎样从这双眼睛溜淌过去?
她和王翰的初次结识,其实,要追溯到父亲驻守边关的一茅坑儿军帐。
锦绣自小深受母亲特别“与众不同”的教育。
“阿爹!”不同于其他闺秀小姐,手拿绣花针,装摸作态,锦绣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想到您打仗的地方看看——那古诗上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女儿想去见识见识,那地方,是不是真的那么雄伟漂亮!”
“胡闹!”陈国公自是十二万个不同意。那里刀光剑影,动辄血流成河,她一个女儿家家,又是自己这一生唯一的掌上明珠。自是不允。锦绣的母亲陈国公夫人立即边上冷笑一声,就说:“你让她去!又没有裹小脚,难道还怕她跑不动?——再者,她一个女儿家家,不会男装出行吗?谁看得出来!你不说,他们就知道她是个姑娘家了?再说,花木兰还知道替父从军呢!我的女儿——”
她一顿,语气言辞颇为得意自傲:“我的女儿,就是要让她什么都见识见识!既能写诗,又能作文,至于骑马,开弓,射箭,样样未必逊色于很多大宅里的文弱书生……霏霏!去,老娘我支持你!”
陈国公没有办法,谁教他是个妻管严呢!
锦绣母亲后来又说:“真正有见识气场的一个人,既能享受这世间上最奢侈的享受,也能受得下这世上最不堪的辛酸与辛苦……”她就是要让女儿去“受受苦”!用她的话,这叫做对锦绣的“吃苦教育”。
锦绣后来到了父亲的军帐,才知道,原来,母亲口中的“苦”,是真正的“苦”啊!
实在是太苦太苦。
就像一首美好的长诗,瞬间撕裂成瓦砾碎片向着那血腥之地一路抛洒。大漠的烟,确实是直的。长河,也有溶金的落日沉沉落下。
可是锦绣一来,她就悔恨无比、肠子悔得都要青了、断了。
锦绣第一次来“葵水”的时候,正是她女扮男装,进入军帐冒充父亲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第八天晚上。
肚子疼得要死,她在那苍蝇蛆虫满地的茅坑里站了很久很久。夕阳照过来,苍蝇像是受到了鼓舞似的,血一般光线下,它们嘤嘤嗡嗡,翩翩起舞。
锦绣“哇”地一声,撕心裂肺痛哭起来。
她哭得那么凄惨,那么无助。
是的,当时的锦绣仅仅十五岁,才过及笄。虽没有裹小脚,可是,就在那一刻,她却希望自己宁愿折断了足尖儿——因为,若非如此,锦绣,打死做梦都不可能到这令她几近崩溃的破地方,噩梦般的地方。
各种难堪辛酸暂且不提。锦绣,只记得她第一次“葵水”来的时候惨烈情形。
父亲又去打仗了!谁有那精力去管她?更甭说,整个军帐,就几乎没人知道那个戴着小军帽,长得瘦瘦弱弱斯斯文文、漂漂亮亮的小侍从——她,根本就是国公爷娇滴滴的宝贝儿兼掌上明珠。没有人知道。远处的他们的军粮被敌军一次偷袭给烧着了!火光从黑暗遥远的地平线透过破布毡帘在茅坑边一闪一闪。
“走!跟我去一个地方!”
是的,锦绣认识王翰,就是这么个情形。
“葵水”来了,没有人告诉她这究竟是个怎么回事?没有人告诉她,现在,自己又该怎么去处理那鲜鲜红红的血腥东西。她要死了吗?……没有人告诉她。
王翰把锦绣从茅坑里拉了出来。当然,这时的锦绣已经系上了裤子。人一惊,身子一抖,匆匆忙忙,裤子系上,腰带也系好。
王翰说:“走!小兄弟!赶紧地,帮我一个忙去!”
“……帮、帮忙?什么忙?”
肚子还疼,那个葵水的事还没解决,锦绣还没反应。人,就像被拖一袋棉花似地给男人脱走了。
多么高大威武、粗鲁又粗糙的莽汉啊!锦绣打量着,她的手,被这个男人拽得是又紧又疼。她努力挣着,从男人的手心脱离出来。忍不住了,张嘴开骂:“——你干什么!干什么!想吃我的豆腐是不是!当心告诉我爹,立马得将你乱棍打死!”那时的锦绣,她想她是真的已经疯了!她疯了!满脸的泪水,被远处烧烧的熊熊火光映照着。可怜而无助!对这个边关大漠的“美好”景色,她不想再看了!对这个父亲身边冒充的小侍从,她也不想再装了!哭着哭着,一把扯下头上那顶破破烂烂、脏兮兮的小军帽。
头发披散下来,甩落了一肩:“你带我回去!现在!马上!”
王翰看得傻眼。
“不管要开什么条件!让我爹给你升职也好!加饷银也好!总之,你带我回去,带我走出这个地狱魔窟似的可怕地方,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王翰到底是个铁汉柔情般的男子。
被熊熊火光映照着的夜空中,有夜鸟在飞翔哀嚎。锦绣的那张脸,泪水糊满了满眼,看起来脏兮兮,却偏有一种梨花带雨的风貌。
王翰是一个粗野汉子,不错,虽出身皇族,郡王的世孙贵胄身份之尊,然,大抵一生下来的童少年时光,舞刀弄剑地,把个什么狗屁诗文视为最为头疼恼火的东西。他不会写诗作画,所认的字,加起来没有一大筐。就连他的王翰这个名字,也嫌笔划太多,写得歪歪扭扭。为此,他的母亲父亲祖母等常常叹气摇头:算了算了!还是送到战场上去!在那里,没准儿会发挥他的用场!
王翰最后心软。
他把锦绣上下打量一会儿。
“不行!”
语气还是刻板严肃:“陈国公的女儿又怎么样!甭说你是陈国公的女儿,就算你是个公主,也要知道,到了这里,法有法纪!军有军规!”
锦绣自是告知她的陈国公女儿身份。王翰没有说话。尽管他的心是软的,然而,他们这个地方是哪里?是战场!是决定很多人生死的地方!最后,肯定不会带锦绣离开。只是瞟瞟远处四周,听厮杀声,吼叫声,一声声波浪传来。看来,我方已经胜了。他这才松了口气,坐下来,盘着腿儿,也一并粗粗鲁鲁将锦绣的手腕往下一拉,让她同他坐下。
“唉!丫头,你听着——”极为耐心地,然后,他开始给她分析。“你想回去呢,可以!但是现在,绝对绝对是行不通的!”接着,便告诉她,目前的战事是多么凶险,很多边关的老百姓又是过着什么样的颠沛流离、受苦受难的生活。就这样,耐耐心心说了一通。最后,剑锦绣还在哭,终于,他不耐烦了!脾气一上来,猛地拔地起身,十分火大地:“不准哭!听见没有!——丫头,你再哭!再哭我就!——”他显得有些烦躁心慌,背着两手,锦绣跟前走过来,又走过去。
这次,该轮到锦绣傻眼了。
后来,锦绣便没有再吵着说要回去的事情。
一天一天,她似乎适应了军营的生活。
当然,仍旧没有人知道她是女儿身的事。除了锦绣的爹陈国公,以及,这个又高又大,英武雄壮的粗鲁野蛮糙汉子,王翰。
那天晚上的初次月事,也是王翰帮其渡过难关的。东奔西走,辛辛苦苦,为她找来了女儿家所用的月事带和诸多物品。甚至连红糖水都弄到了。
锦绣问,挑眉:“你怎么知道这些?”她的意思是,你不是这么糙吗?当然,那时的锦绣尽管小脸上泪痕未干,然而,不知怎么一回事,这个男人,这个粗糙得就像年轻翻版父亲的男人,给她心灵上,却带来一种同是父亲般的安全与温馨温暖。
王翰脸涨得通红。“这你就不管了!”他说。其实,是常常去那种地方的原因之故。男人嘛,尤其是他们这种军营铁血汉子。因为需要,偶尔去去,发泄身体欲望。
当然,这是这个粗糙蛮汉在未发觉对锦绣动心之前。动心之后,这人,就整个的一庙里吃素斋戒的和尚,吃素都已吃成习惯。
而锦绣,之所以会那么口齿伶俐、妙语连珠,甚至动辄啊呸地一声,说一句“他姥姥”的——
其实,除了从父亲那里得到真传之外,这个军营的生活,也对她“影响”不少。
刚开始,锦绣成天以泪洗面哭着吵着要离开,无法接受这样野蛮而毫无文明的军营生活。如,有一次,锦绣听见嘻嘻哈哈的军帐里,那些士兵们满嘴的哈喇子讲着那些荤段子,说,女人的奶/子像什么白花花的大馒头,他们很久没有吃到那白花花的香馒头了,锦绣刚进账,只听了话里一半,便问:“谁说的!你们昨天不是才吃了好几大笼吗?”众人都笑。有人说:“小非!你明儿再做几笼给我们大伙试试!”小非,是她的化名,当然,他们都以为她是“男丁”,说话间,又是一阵轰然大笑。
锦绣讨厌这些人的粗鄙和野蛮。
直到有一次,她看见一个受伤的士兵,血淋淋的胸部伤口上,有无数只蚂蟥在不停往里面钻。锦绣那时已经逐渐适应军营里的生活,并帮一个军医慢慢学着处理包扎。当时,那个蚂蟥就那么在士兵的伤口上一直钻,一直钻,锦绣“呕”地一声,胃部难受,便大吐特吐,几乎没晕阙起来。
“快点包啊!”老军医说。
“我,我……”锦绣胃里还在呕。
“哎呀!我叫你包!快点啊!”
“……”
后来,那个士兵死了。锦绣一直都在挣扎难受:如果,当时的她的胃部不是那么难受,如果,当时不是那么一直眼也不敢去瞅那士兵的,就那么在那儿大吐特吐,如果,她的动作能再快一点,那个一直到死都不痛哼一声的铁血将士,他还会死吗?会吗?
锦绣渐渐学会了和那些粗鲁野蛮士兵们打成一片。
也讲荤段子。也随地吐痰。也说粗话荤话。“啊呸!”“他什么姥姥的!“这狗/日的不要脸的腌臜东西!”这似乎成了过嘴瘾时,最最得劲儿的发泄方式。
王翰说,有一天,他忽然走到陈国公、也就是锦绣的父亲跟前儿:“大将军——”
他朝陈国公鞠身,行得郑重其事,霸气十足:“如果我要娶你的女儿做夫人,你开个条件!只要我王翰办得到的,就是这条命,也可以豁出去不要的!”
锦绣又一次傻眼了。彻底地,傻眼了!
作者有话要说: 肥不肥 ~就一句,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