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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渡君 第一百一十四章

作者:月下金狐 · 类别:历史架空 · 大小:536 KB · 上传时间:2015-06-12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两个月后,父母陪着程溪玉到医院复诊,主治医生看着片子半晌,心中暗道奇迹,要知道眼前这个病人当时送到医院时,心脏已破裂并大出血,血压下降到20-30,心率竟然达到每分钟150次。当时立即决定推入手术室,但是身为主治医生的他十分清楚,这是一场成功几率很小的手术,像这种情况的病人他遇到过很多,死亡率高达99%左右。


可是没想到,这次极为幸运,抓住了仅有的百分之一成功率,病人存活了下来,可以说堪称奇迹。


而如今不过才两个月的时间,再看片子,几乎不敢相信,这是那个当初脆弱的像“豆腐”,不断的往外冒血,被他一针一线缝合过的心脏,现在,居然丝毫也看不出缝补的痕迹,恢复的完好如初。


他不由的看向面前这个脸色还有些苍白,眼中无神的病人,这是一个五官极出色的妙龄女子,皮肤清透白暂,一身嫩粉的淑女贴身半裙,黑发在脑后黄金线处扎成马尾,完全看不出这是两月前出了车祸重伤入院那个病人,母亲询问医生病情时,她一直低头看着膝上的手指,沉默不语。


显得有些恬静又有难以言诉的疏离,一般的病人对自己的病情都会很在意,可是偏偏她给人的感觉却发一字都未在听,神情完全游离在别处,那种娴静深处,落魄不安的模样,让人不由心生关心与好奇。


“医生,医生……”程母不由的出声打断他的出神。“我女儿手术恢复的怎么样?不会留什么后遗症吧?”


医生扶了扶眼镜,回过神来看向片子,肯定道:“当然不会,片子上看恢复的很好,平日注意下饮食,不要做太剧烈的运动,基本上与正常人一样,不会有太大问题。”


“太好了!”程母高兴的急忙双手合十,松了口气般的道:“我就知道没事的,菩萨保佑,老天有眼啊,当然也感谢医生你啊,救了我女儿一命……”


“不客气。”医生看了看仍坐在那里无动于衷女子,忍不住提醒道:“有些病人在重伤后,心情会有些抑郁,平日也不好太待在家中,可带着多出去走动走动,呼吸下新鲜空气,接触下人群,对恢复也有好处……”


“感谢医生,谢谢医生……”程母这才起身,拿了包拉着女儿与交完款走上来的程父一起出了医院。


出来时,阳光柔和的照在脸上,程溪玉像是被封尘在黑暗中许久,突然见到光线一般,抬头看向天空,停下了脚步,看得有些痴了。


两个月中,她无时不刻的在寻找着自己曾经离开过的痕迹,可是没有,到处都没有,鸭蛋玉兰也无所踪,一切都与出车祸前一模一样,没有任何不同,仿佛她经历的二十年时间,真是就是她昏迷后的一场梦一样。


可是,怎么可能?


她记得那么清晰,一点一滴,所有的,还有那个男人的面孔,像深深刻在心里一样,痛苦不堪,忘不了,忽略不掉,无法忽视,一夜夜的睡不着。


难道所有的一切真的只是一场梦?


不知以前在哪里看到的一句话,意思是爱情就是,覆水难收,不能回头,不顾一切,不要生命,一生一次,刻在骨子里,死都不能忘。


如果一切都是一场梦,那这场梦太过幻觉,竟教会了她从未感受过的爱情,想来只觉荒诞可笑。


她看着天,一时间突兀的笑了起来,思绪似回到了最初,最初到的时候是哪里?时间太久记忆似乎模糊,可是想的时候却又是那么清晰无比,似历历在目。


黄梁国宁远城发大水,呵呵,黄梁国,黄梁一梦……她笑的有些喘不过气,原来一切真是梦吗?便是她穿过去的地名都是黄梁两字,代表着从一开始,这一切都只是她的一个梦境。


“呵呵……”程溪玉看着天傻笑着,声音却带着丝沧凉,脚下虚软有些不稳。


旁边早觉得不对劲的程母与程父急忙扶着她。


“兰兰,你别吓妈妈啊,是妈妈的错,这两个月一直让你在家休息,不让出门,大夫说要让你多出去走走,妈妈这就带你出去,志国,你去把车开过来,慢点开,兰兰我扶着就行,你快去……”程母有些慌神,因着女儿从醒过来就一直不正常。


平日在她面前都叽叽喳喳很多话,此时却是沉默的整天听不到丁点动静,最多便是,妈,我没事,或者不要担心我之类的安慰的话,连笑容都是勉强,一开始程母只以为是车祸受了惊,但是现在看来,可能真的如大夫说的,有些抑郁了,程母这下慌了,急忙催促程父开车带女儿去散心。


就在罗溪玉回来后,不断的寻找了两个月,无法再找寻到那个世界半丝气息,也没有任何证明她存在过的痕迹,一切真的只是她昏迷中的瘴想,在意识到这一点,她的心终于有一丝绝望,甚至全身被抽走了力气一般,再没有支撑自己的勇气。


让女儿散心的地方是哪里,周周转转,程父将车开到了佛缘寺,此时的佛缘寺不再是初建时的冷清模样,因地点好,修建的气派,又请的有德高僧主持住寺,每日人来人往,诵经声不断。


远道而来善男善女络绎不绝的来庙中上香顶拜。


程溪玉脚下趔趄的走着通向佛殿的台阶,穿过佛烟渺渺的青石院,目光都似被烟所模糊,她茫然的随着人群走进大殿,在看到佛主金塑身右侧的菩萨,她手中持着一只玉瓶,不知谁在瓶中放入一枝刚采下来的滴露玉兰,观音目光带着看透世事的清远神圣,却又带着怜悯目光垂下眸,似看向苦难众生般。


使得无力的程溪玉,不由挣开父母的手,然后一下子跪到了菩萨像面前的蒲团上。


这时,不知是谁的手机铃声响起,穿透了层层佛烟传到了程溪玉的耳中,使得她眼泪“刷”的流了下来。


那一天,


我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


蓦然听见你颂经中的真言;


那一月,


我轻转过所有经筒,


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


那一年,


我磕长头在山路,


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我翻遍十万大山,


不为修来世,只为路中能与你相遇;


在那东方的山顶,


升起洁白的月亮。


就在那一夜,我忘却了所有,


抛却了信仰,舍弃了轮回,


只为,那曾在佛前哭泣的玫瑰,


……


歌声是那样卑微祈求,就如同她的此时此刻心如刀割的疼痛一般,不知不觉间整个人跪着哭的如一个泪人,她双手合十,忍不住往前跪走了两下,手心急切不断的祈求的上下磨擦,哀求的泪眼看着菩萨的塑身。


“救苦救难的菩萨,求您告诉我,这一切都是真的,不只是梦……”


“您怜悯众生,让我用二十年的功德来换取生命,我很感激,可是我的心还是这么痛……”


“菩萨,请原谅我贪得无厌的要求……”


“我愿意用这一世的功德,来换取他,只求菩萨,只求菩萨能让我再见他一面……”


“求求菩萨,让我再见他一面……”


“求求菩萨……”


让她再见一面,她还有那么多的愧疚未来得及说,还有一整颗心的爱无法传达,还有想对他好的心意没有做到,让她有机会回报他,爱他,照顾他,这了这些,她愿意用一生的时间去换,用所有的功德去偿,只求把他还给她,只求与他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整个佛缘殿来来往往许多人,在南面的观音像下,一直有一个女子泪流满面的跪在那里,赤诚的如将一切交出的信徒,心心念念,倾尽所有,只求再续一世情缘。


成为所有人心底一闪而逝,无法忘却的画面。


三年后。


程家当年的草药行当越做越火,好像是自从程家女儿车祸中死里逃生醒来后,便开始否极泰来,仿佛印证了那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话儿。


程家确实是以让人瞠目结舌的速度财源广进着,短短几年内,总资产便翻了十数倍,并且成立了程氏集团,从原来的只勉强算中富之流,挤上了大富贾的排行榜。


但是程家人又向来低调,不张扬不显露,尤其程家的女儿,自大病初愈后,不久便挑起了家中重担,不仅生意做的红红火火,还将手里的余钱不断的在贫困区建立希望小学,投资建桥修路无数,捐款捐物运送灾区从来是先行者,资助贫困学生,还成立慈善基金,默默无闻的做着一切能做到的好事,极得圈里人的好感,为人与风评极佳。


人都说,这样的散财,便是有再多的家当都要散光了,可是偏偏无论怎么散钱做善事,程家的钱只会越来越多,生意越来越旺,人脉越来越广,从不曾为资金愁半日。


这也便是有舍有得的典型,付出了钱,得到了名声,有了名声便收获了信任,得到了信任便有了合作,合作之后财路更宽广,也更加财源滚滚,一时间,就算再低调,也如一匹急驰的黑马,闯入了上流人士的视野中。


虽然程家从根里讲,也是暴发户,但却一直收敛低调,不显山不露水,一家人建了三座佛寺,六所小学,钱物更是捐了无数,本来程母也是不舍,但自从女儿出了事,她信了佛后,甚至比女儿还积极行善,攒功德。


一家人是出了名的大善之家,近善而远恶,是人之常情,大家都愿意与善人交往,善善得善之下,在圈中也日益有名气起来。


当然,这个世界,什么样的人都有,便是善人也有几门恶亲戚,眼前这位便是……


此时恬静淡雅的一处咖啡厅内,靠窗的地方正有一位穿着长裙,气质绝佳,长相出众,肤白如玉的女子坐在那里。


咖啡厅里正放着悠扬的钢琴声,温暖的阳光照进来,带着干净的气息,舒畅似把天地间的一切空虚盈满。


女子正慢慢品着咖啡,眼中水盈盈有些迷朦的看向远处,似乎想什么正入神。


她正受着很多人的注意,但她却毫不知晓,也浑不在意,直到一个脖子上挂着牛眼大珍珠,臂弯垮着HERMES最新款的中年女子,摇曳的走过来,然后坐到女子对面,她才回过头。


淡淡的对着那中年女子审视的目光笑了笑,然后温柔的招来的服务生为中年女子上了咖啡与小甜品。


而这女子正是罗溪玉,或者是程兰,此时坐在她对面的中年女子是她的小姨,以前家中一直靠着程父,如今早已分出去单干,似乎还闯出些名堂,看着她这身打扮与穿戴,不低于三十万的样子,便知了。


小姨似乎对这种普通的咖啡店的排场与气氛不满,不过此时,也来不及不满,因为她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面前这个外甥女身上,当年她车祸时还见过一面,却没想到,才三年的工夫,这个外甥女竟出落的如此之好。


皮肤何时如此好,细看之下竟是未画妆,却有如凝脂,面如白玉,一打眼便是惊艳满脸,单那气质便让人恍惚的如画中走出来的古代女子,美好的如同夜空明亮的月亮,便是她为长辈,此时也生起了嫉妒的念头。


这样的模样,难怪汪天宇的母亲看上了,想到能攀上汪家,心情不由的有些激动,要知道汪家的医药业根深蒂固乃是一霸,总资产是首富排行第九,便是连她都心动,想过将自己刚满二十三如花似玉的女儿推荐过去,不过……


小姨笑的热情:“你妈妈说你精通药膳调理,果然不假啊,什么时候也给小姨调理下?最近老是熬夜,感觉皮肤都不如以前细嫩了。”她按捺住心情,撑起满脸笑容道。


罗溪玉微微一笑:“小姨看起来就像双十年华的少女,再多的药膳调整也不会有明显效果,何必折腾。”


女人本就没想要吃药膳,要的不过是别人的肯定与赞扬,顿时便露出得意的笑容:“还是外甥女最贴心,会说话,不像我们家鑫鑫,真是能气死我……”


罗溪玉又弯唇笑了笑:“小姨这么忙,突然找我是有什么事吧?”


“当然是有事了,而且是好事。”她想起正事,忙从包里取了照片出来,道:“兰兰,你今年也有二十六了,你妈妈经常跟我说起这事儿,这不,我今个儿就给你寻了门好亲事儿,不是小姨没警告你啊,现在的女人光嘴上说婚姻独立自主,结果个个都拖的人老珠黄,越来越嫁不出去,聪明的女人,就要趁着自己花龄最美的时候,找个人嫁了,二十六岁也不能再拖了,否则好的就让人给抢走了……”


说着她将照片放到罗溪玉面前,“看看吧,这门亲事我可是选了好久,门当户对,且对方母亲对你也中意,医药龙头汪家的公子,现在是知名偶象演员,跟你多有缘份,不久前也是出了车祸,不过没什么事,只是骨折加脑振荡,他母亲也是急于给儿子找个媳妇,你先看看模样喜不喜欢,我不是夸,这孩子的模样,绝对一见钟情,我见了都心怦怦直跳呢,没有看不中的……”


是的,没有看不中的,她家鑫鑫就哭着闹着要,结果被她几巴掌打老实了,笑话!那个汪天宇圈里人谁不知道,全靠家里人拉赞助才让他当上主角,空长了张俊帅面孔,一无是处,演技不入流,泡妹的本事倒不少,一夜情的黑历史怎么涂都涂不白了,她怎么可能让自己女儿往火坑里跳?就算她家是全世界首富,这种婚也不能结。


好在汪母指名是她这个外甥女,也不用她纠结了,她这外甥女别的不行,脾气一直是好的,想必嫁过去,也能忍忍过日子,不像她家鑫鑫那么娇贵。


罗溪玉听到是此事,倒也没有惊讶,因为她本就对这个连家里亲戚都坑的小姨没什么期待,也就没有所谓的失望。


汪天宇这个名字,倒是耳熟,就算她真的两耳不闻事,也知道这是个花花公子,仗着富二代的身份,横行霸道吃喝嫖赌谁又不清楚呢。


不过,这与她又有什么关系,她心中有所爱的人,这一生可能都不想嫁人,不会因为小姨的一番话而改变主意。


她倒也无所谓的拿起照片,看了两眼。


前两张是生活照,确实是个俊帅的男子,也难怪被人称为是只长着一张脸的草包,不过这也算是优点,罗溪玉很快移开视线,扫了最后一张,这一张是坐在轮椅上,似乎是伤后拍的。


腿上有着绷带,穿着病服,大概是有人拿着相机拍他,他眼中不知为何有着愤怒与惊恐,他坐在那里,手放在膝上,手指紧张的蜷起,连额角都似有青筋爆出,而那个看着的眼神……


罗溪玉突然的直起背,她紧盯着这张照片。


小姨见状立即道:“这张是我让汪母拍的,主要是给你看看他现在的近况,可怜见的,是个好孩子,我看着都觉得可人疼啊,兰兰,你觉得怎么样?”


罗溪玉没有说话,她一直看着这张照片,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贪婪的不放过每一个细节,直到那发白的指节,和那她看了二十年,熟悉的就算换个面孔也能一下子认出来的眼神与表情。


她只觉得心口激动的难以自已,却是不得不深吸一口气,家里的亲戚太多,总有几个极品,小姨是做的最绝的一个,但这一次,她真的是由衷的感谢她。


她轻轻的放下手中的照片,然后抬起头,眼中含着泪花,却笑的格外温柔又灿烂,她满含感激的在对面女人诧异的神色里,轻声道:“小姨,谢谢你……”


谢谢你,让我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他。


完结


****************************************以下是番外*****************************************************

扶川/救君颜 番外

番外一 圣主在现代



罗溪玉身穿嫩白T恤与白色百褶裙,脚踩镶水晶限量款的细带高跟凉鞋,那笔直纤细的腿,简直是一道让人无法离开视线的风景。此时,微烫的黑发高高地梳着马尾,随着她的走动左右摇摆。浑身充满着青春的气息,看起来就像是高中的少女。

她手里正提着浅蓝色的三层食盒,嘴角带着笑意,轻哼着歌走进电梯。汪家的房产不止二十处,汪公子自己独门独院的别墅就有六七栋,更不用提他在这寸土寸金,住满金领、明星及各领域佼佼者的公寓买下整个上下两层楼了。平日只他一个人在此居住,因为环境好,也极是安静,很适合养伤。

此时,电梯里有个身穿意大利手工西服的三十余岁男子,无论站姿还是表情,都颇有金领成功人士的气势。见到女子进来,他眼睛里闪过一抹打量的目光。

罗溪玉极是开心,从内到外洋都溢着幸福的气息,这种幸福是能够感染人的,而且这在生活压力大,每日在为生活工作奔波的人群里更显得那样难能可贵。

她想到一会儿要见的那个人,不由得抿嘴一笑,然后又提起食盒看了看,这食盒里装着可是她花了一早上做的好吃的:有滋补的乌鸡煲;有用她早起到菜市场亲自挑选的新鲜食材,做的又新鲜又美味的白色农家鱼汤,不仅去了腥,还十分有营养,他一定会喜欢吃的;还有枸杞海参鸽子蛋,做的十分引人食欲,红的黑的白的,好看极了,对身体也好;还少不了她爱吃的甜品糕点,虽然简单,但他一定没有吃过,是蜂蜜香蕉小饼,和着芝麻,薄薄的一片,煎的两面焦黄,圆圆的两边微微翘起,入口又酥又软,香甜可口,还带着香蕉的清香。

电梯缓缓上升,金领男子将女子从头打量到脚:乌黑亮泽的直长发,似乎梳子放到上面便能毫无阻挡的滑下来,上面只有一只玉兰花样式,浅蓝镶钻的发卡,身上穿着一件嫩黄贴身T恤,看似简单柔软,却将女子的整个身形勾勒出来,那优美的S型,几乎能让所有男子停留目光;还有那乳白色的百褶裙下的美腿,更不用提露在衣服外面的皮肤了,雪白如瓷,近看都看不见一点点的瑕疵。

他见过不少美人,但无一不是靠着化妆品来修饰皮肤缺陷,可是眼前这个,竟是一身白透无暇的肌肤,这是半点做不得假的;而且,她除了修饰眉型,竟没有任何化妆的痕迹,长长的睫毛,大而黑亮的眼睛,白玉的脸庞,樱红的唇。原来世界上真的有天然无修饰的白玉美人!

这是谁家的女儿?他的心都不由得按捺不住,尤其是在她回眸看了他一眼时,看到那幸福的未消散的笑容,只觉得在职场打拼几十年练就的铁石心肠也不由得化为了粉末。

大概是看惯了职场女人精致面容下虚伪的脸,他对女人对爱情都有些麻木了,可是就在这时候。他竟然无意中在电梯里遇到了这样一个女子,他说:这一定是上天给他的机会,五百次回眸才换来的擦肩,他若不能把握,这辈子也愧为男人了。

稍一犹豫,那张习惯于面对任何人的面孔竟也紧张起来,他下意识地扶了扶手工西装的领子,然后咳嗽了一声,温文有礼道:“你好,我姓肖,肖仁,不知姑凉何姓?”

罗溪玉此时心情正好,遇到搭讪的倒也不好不理不睬,只道:“姓程。”

“咦,程小姐,这是我的名片,我就在航远公司人事部上班,程小姐以后若是有事可以直接找我……”航远公司可是位占国际五百强前列的,公司的哪怕一个小职员,都是名校毕业生,是大学生毕业后削尖了脑袋往里钻的高收入高福利企业。

通常,他抛出这张名片,不用多说,就已经能达到预想的效果了。

可惜,眼前这个女子并不需要为别人打工,也没有什么升职的野心,这种航远公司的职位,就是老总,对她也没什么吸引力。

“不好意思,我没有带包,名片给我也无处可放,请将它送给需要的人吧……”听到叮的一声后,罗溪玉冲他笑了笑,“我到了……”说完,她轻松却又有些急切地向前走去。

自留学归来,肖仁就有着自己的傲气。他长得帅,收入高,又有着前途无量的职位,注定了他的眼光与品位高人一等,所以他从不轻易搭讪女人,就算主动,也都是简单礼貌地递上名片,接下来等对方主动联系他,无一例外。

而现在,他的手还保持着伸出的姿势,手里还拿着名片。他不仅没有递出去,还眼看着佳人翩翩离去,就像当场被人甩了个耳光。

他为自己找着借口,毕竟,在这座豪华公寓里住的,或是像他一样的金领人士,或是明星与各行业顶尖人物,甚至一些富豪老板……

这个女子看着只有双十年华,面孔如此美丽精致,如果是明星,自己恐怕不会一点印象也无。那一身装扮,简单,雅致,又俏丽,虽然一搭眼看不出什么,但他毕竟在公司身居要职,鉴赏力与眼力不同一般。那女子发间的发卡是真钻镶嵌,再着她的衣服的质地与款式,及那双似乎刚上了某杂志封面的限量版高跟鞋等,足可见,这美女家中极为有钱。既然如此,航远自然对她没有吸引力。他觉得自己找到了真相,整个人都轻松下来,然后维持着原来的表情,故作自嘲地摊了摊手,将名片放回西装内,这才随意地扫了眼楼层,心头已经打起再续约的主意。

既然被拒绝了,有必要吗?当然有必要!

像他这样的条件,能遇到一个让自己心动的人不容易,怎么能轻易放手?自古帅哥追美女,他对自己的样貌还是有自信的,尤其是刚才那美女还给了自己一个笑容,他似乎已经能看到没人在怀了,甚至忍不住吹了声口哨。

刚才电梯停在几层?哦,八层。嘿,好有缘,他是十八层。中间只隔十层,下次正好以这个借口邀请……等等……

他想到了什么,脸色顿时一变!

八层,住在这里的人鲜有不知道的,八层不是那个汪家给他家那个花花公子买下的楼层吗?想到此,男子一细想刚才自得,鼻尖开始有些冒汗,谁不知道那汪家公子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了?他进演艺圈,不就是因为圈里美女多,每天都有新鲜感吗?难道刚才那个看起来冰清玉洁的美人,也是那个花花公子床上玩物?不不,一定不是这样的!他不相信,那么美好的女子怎么会被那么脏的男人给……很快,他回想起女子手里提着食盒,传闻那位汪公子之前出了车祸,难道没有回别墅住,而是在这里养伤?那么那女子提着食盒孤身去探望……汪家又是独子没有姐妹……答案呼之欲出,就算再怎么找借口,也无法忽视这赤裸裸的真相,男子如受了打击一般,一拳打在电梯一侧。若她已名花有主,便罢了但若对方是汪公子,实在让他不可忍受——一个没本事、只靠家里的二世祖,除了钱什么都没有的废物,凭什么可以招招手就能得到别人心中完美的珍珠?!

真是肤浅的女人!




此时罗溪玉熟练地按了密码,然后推门进去。难怪是有钱人也挤破头要买的豪华公寓,整体精装,奢侈大气,一看便知是大家之笔。之前汪公子住的是一层里最大的一间,足有五百多平方米,但平日只有他一个人住,地方太大,他的腿脚又受了伤,十分不方便,便搬进了另一处。

她一进门便张望,很快见到他在窗口拄着拐杖静静站着,看着下面蚂蚁一样的人流与车水马龙,也不知站了多久。

“景狱……”罗溪玉将食盒放在阳台处的餐桌上,然后轻轻走过去,从后面抱住男人精瘦的腰。

男人并没有惊讶,仿佛早已知道她要到来了站在那里没有动,只是伸出手,轻轻地放在女子环在他腰上的手上,然后紧紧地握着。

罗溪玉的脸贴在他的后背上,像是贴不够一样来回磨蹭。要知道,当她第一次在医院见到这个人时,便知道她的圣主终于来了。

初到这个世界时,他不知道有多惊恐,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那么陌生而难以置信,而且他根本找不到那个人,也不知道要如何去找,只看到一群拿着针与各种器皿的人不断在他身上比划,甚至扎进了肉中,抽出了红色的血液。如果不是他的镇定,如果不是他的五官能判断出那个人是善意还是恶意,恐怕此时早已被关进精神院了,而她也恐怕再也见不着这个人了。

所以,她不知有多高兴,努力讨汪父母的欢心,几日后便以汪家未婚妻的身份照顾他,然后搬到这里来。圣主不喜欢陌生人,所以原来的阿姨也被辞退了,只定时请钟点工清扫。

她每天都会来照顾他,已经有一个月了。虽然父母极度反对她与汪家公子来往,把她看得极紧,更不准她夜里外宿,甚至还与小姨撕破了脸,但是,没有人比她更清楚,现在的汪家公子,已经不是原来那个吃喝嫖赌、祸害无数花龄女子、该下地狱的渣男了,而是她最爱的人。那种幸福的感觉让她整日笑逐颜开,便是听着母亲的责备,也是满面温柔的笑意,使得母亲每每说道一半就连连叹气,说不下去。

“圣主,我给你带好吃的了,快过来……”两人再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保温盒里的菜都要凉了,于是她拉着圣主的手,慢慢扶着他,引着他往桌边走——圣主的腿脚拄着拐杖多少能走一走了。

让他坐在椅子上后,罗溪玉开始张罗,将汤和饭菜一样样摆在他面前,一时间,饭香充斥整个阳台。

“吃吃这个,里面还有鸡肉,熬了很久,很有营养的。还有牛骨汤,你现在最需要补这个,快喝喝看,好不好喝?”罗溪玉将汤碗给他放好,两眼亮晶晶地看着圣主。

圣主也是一脸柔和地看着她,似看不够一样,直到她将碗塞到他手里,这才低头拿起汤勺。

罗溪玉看着他一口一口认真地喝着,想到什么似的,不由得噗嗤笑出声来。

两个人都换了容貌,一开始,看着汪家公子的脸,她真是各种不习惯。但是两人有着两世的情意,无论他外表如何,她的心都不会改变分毫,反而更加感谢上苍,也更加珍惜。

这才一个月她就已经很适应了,也不得不说,这个汪公子的容貌也确实不错——眉如墨画,眸如漆星,整个面容怒而若笑。

不知为何,这副面容生在原来那个汪家公子身上,总带着一种流里流气的邪气,笑面也成了不正经、估计也是这厮伤天害理的事做得太多,老天忍无可忍,将他回炉重造了,圣主才有了机会。而换了个芯子,一样的面容,不一样的人,竟有一股难以言喻的气势,圣主本来八十分以上的面容,愣是以气势填满撑到了满分,简直让人无可抵抗。

“圣主,你觉得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哪一个让你更喜欢?”罗溪玉边看着他吃饭,边用手指亲昵地抚摸着他如刀裁的鬓角,忍不住问道。大概每个女人都会有这样的心结吧。

圣主的手顿了顿,极认真地想了想,用有些不适应的嗓音别扭地道:“都……很好……”

都很好?罗溪玉只得换一种说法:“那哪一个容貌更好?”

“一样。”

罗溪玉叹了口气,估计圣主这辈子也不会说出什么浪漫的话了,她应该知道的。

圣主吃了两口后,见罗溪玉不出声,似乎犹豫了下。然后,像想到了什么一样,他放下了筷子,然后伸手,略有些笨拙地拉过伺候吃饭的罗溪玉的手,看着她,半天才挤出一句:“饭菜很好吃,我吃不完,你也一起……”

这句话对现代人来说再正常不过了,但对于习惯高高在上、骨子里既无情又卑微的圣主而言,说出一句赞美的话、一句不是同意而是肯定的、分享的话,是多么难得的事啊!这代表着她在他心中的地位,代表着让她留在他的身边,与他共享一切——并不单指这一桌饭菜,还有他整个的人生。

此时的罗溪玉觉得,再没有比这个更浪漫的事了。

“嗯。”她急急地点头,不由得伸手去擦微红的眼角。

可是,还有她所不知道的事——在她离开后圣主的失魂落魄。这个突然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人,已经成了他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失去她就像失去了整个世界。天知道这些日子,他都是如何熬过一分一秒的时间,等待着她的到来。在她走到楼下的时候,他就已经在窗口张望了。但是这些他不会说出来,这是他身为圣主最卑微的自尊。

他用力地攥着她的手,然后安慰有留恋地吻着她的眼角,只觉得死灰般的胸口似又涌出了新枝,似乎只要有她在身边,身在何处都心安。“溪玉……”他轻道,“溪玉……”他仿佛是松了口气般一遍遍地叫着她的名字。即使已过了一个月,每次她的来到和离开,他还似那么不真实。

罗溪玉看着他的样子,不由得破涕而笑,“景狱,在这里,我的名字叫程兰,溪玉只能咱俩私下叫。而且你现在的身份是汪家的独子,汪天宇,以后人前我就叫你天宇。这是咱俩的秘密……”

“好啦,咱们练习一下,叫一声听听……”

“兰儿……”

“不对,在这里叫兰儿会显得不自然,嗯,那就叫我小兰也行……”

“对了,乖,吃一口牛肉。”对于圣主难得的听话,罗溪玉很开心,“圣主,这个地方跟五洲和东狱都不一样,半点都不同,所以你以后一定要听我的话,只有这样才能更快地适应这个世界。我现在跟你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这个世界是和平的,绝对不允许杀人,这一点十分重要啊,你一定要记着啊。”罗溪玉苦口婆心地说着,但她却不知道,圣人并不是愚蠢的只知一昧杀戮的莽夫,他比谁都懂得了解生存环境的规矩的重要性,因为只有弄懂这个规则,才能更好地生存。

本也不需要罗溪玉的劝说,但在失去之后,他终于懂得了这种心心切切被关心的宝贵,哪怕一遍遍地重复听,也不觉得丝毫厌倦。

“圣主!”罗溪玉喂了他两口牛肉,见他吃得慢了些,不由得问道:“牛肉好吃吗?”

“嗯,有点腥……”

“怎么会腥?跟以前都是一样的做法。”说完,她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很好吃啊。

“嗯,鱼还可以……”圣主一边捏着她的手不放,一边认真地道。

“其他几道呢?”

“还可以……”

那就是不如以前的好……但罗溪玉马上就反应过来了,现代的食材肯定不如以前的天然新鲜,而且也没有添加玉兰花露,在圣主刁钻的口感下,自然是差了点。

不过,好在圣主身体换了,就算比之前差些也一样可以吃。

可是不对啊,换了身体,圣主原来的五感应该消失才对,怎么能一下子尝出来呢,总不会也跟着来吧?

似乎看出了她的犹豫,圣主将筷子放下,说:“五感有功法可以修炼,这具身体根骨很好。”

对圣主而言,每日修炼已经深入骨髓,甚至比吃饭睡觉还要重要。这具身体适合修炼,他灵魂的境界也在,这几个月他已经连续打通了不少经脉,等到腿上的伤一好,全身经脉一通,即使一下子恢复不了全部功力,恢复一半还是指日可待的。

“我吃完了。”圣主漱过口,抬头看着她,眼睛有些黑亮。

“要休息吗?”罗溪玉本就在家吃过,此时也只是陪着圣主吃一点而已,听罢随手放了筷子,细心地问道。在这个人面前,罗溪玉觉得自己大概一辈子也改不了下意识地关心他的毛病。

“嗯。”

“那我扶你回房。”

可是,扶他到床上之后,她却没有能够出来。一时间,屋里传来细微的声音,嫩黄色的T恤和白裙也掉在了地上。

占有欲向来强烈的圣主在懂得爱情的滋味后,怎么能忍受心爱的女子在身边晃来晃去?何况还憋了三年零三个月,每晚还能独守床榻?三个字:不可能。





番外二 一条短裙引发的怒火


圣主在这处公寓养了大概五个月的伤,而罗溪玉则顶着家里巨大的压力,与这个汪家花花公子谈恋爱。程母对女儿又气又恨气她不争气,恨她被那花花公子的皮相所迷,已经到了神魂颠倒的地步。程父也是不同意的。可她又不能把圣主一个人留在公寓,每天都有大半天的留在那里,只有晚上才会回家。她家里的气氛可想而知,便是一向疼爱她的父母都不给她好脸色看。

爱情就是这样,为了幸福总要委曲求全。她觉得现在与刚回来时相比,已经是天堂一样了,处处都有希望,还奢望什么呢?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嫁给爱的人,生一个可爱的宝宝,照顾好爱自己的父母,然后用一生赚来的钱帮助残疾人,尽量让每一分钱花得有意义,然后用一生的功德去菩萨面前还愿。这样,她的一生就功德圆满了。

所以,不管父母再如何拉长脸不理她,她每天也都笑嘻嘻的,勤快地给他们做各种好吃的。母亲同时数落汪家花花公子,说他怎么不知廉耻地乱搞,如何地声色马犬,尤其是听说还犯过法,后来不知怎么不了了之,跑到国外三年才回来,结果还是那副样子,甚至变本加厉,在娱乐圈简直就是臭名昭著,导演一听到他都连连摇头。他没前途,没脑子,只知吃喝玩乐玩女人。这就罢了,听说之前还吸毒,程母听人说完都要晕了,她的女儿那么漂亮,那么出色,那么温柔,怎么能嫁给这样的败类!她疼都疼不过来的女儿,怎么能跳入这样的火坑里?

罗溪玉不知道小姨现在怎么样了,可是从母亲的态度来看,这一次她是真的毫不留情。小姨是母亲最小的妹妹,当年她和丈夫卷了父亲的钱和家当落跑了,母亲都没有报警,念着是亲戚,自家人这种丑事能不张扬还是不张扬,虽然后来小姨走了运,拿着礼物来家里赔罪,将钱还了,也替自己成功洗白。但是,这一次母亲却是真的生气了,钱是身外之物,没了可以再赚,但没有一个母亲会容许别人讲自己的女儿推入火坑,而这个人还是女儿的亲小姨。

当然,母亲也没有做别的,只不过将当年他们夫妇两人卷走公司财产的事情与证据泄露出去,就使得那边人仰马翻。钱财受损,可以赚回,信誉一旦受损,多少钱都换不来。不说这件事情本就是真的,便不是真的也没有人会怀疑,程家的大善人形象这几年早已深入人心,何况当初也有很多知情人。

“兰兰,为了一个才处了几个月的男人,你就不听妈妈的话了吗?妈妈说这么多,操这么多心,为了什么,还不是都未你好!你那么聪明怎么就像不明白?兰兰,你就不能听妈妈一次,跟这个汪什么宇分了?”程母说着说着抹起眼泪来,女儿明明那么听话,现在不知被那汪天宇灌了什么迷魂汤,竟是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对她说什么都笑嘻嘻的,要么不说话,要么只道自己有分寸,让自己不要操心。可是,眼看着都四五个月了,两人还没有断,好像还更好了些,她这做母亲的能不着急吗?她说不动女儿,又不能把女儿绑在家里,不知有多着急。

罗溪玉看着母亲的样子,也知道再不解决这个问题,母亲恐怕要急出病来了。她想了想,收了笑容,认真地说:“妈,好人还是坏人,不能光凭那些八卦报纸上所写的来认定,我如果说他好,你们一定会我一时被这个男人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或者太年轻,不能看透这种人的恶劣本质,所以我也不说他的好话。妈妈,说一万句不如见上一面,这个人到底怎么样,是不是像传闻里那么放荡不堪,还是你和爸爸来看吧,你们选个日子吧,大家见见,吃个便饭。如果到时,你们仍然不喜欢他,那我就听你们的,和他分手……”

“这话可是真的?”本来还抹着眼泪的程母精神顿时抖擞起来。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啊,妈妈。”罗溪玉揽着母亲的肩膀的说,嘴角有一丝无奈。

“好,就这么定了!”程母手一握,眼中却是闪过一丝光芒。

到时人来了,管他什么样,她都要说不行,必须得和兰兰她爸通好气。哪怕就是讨好到天上去,她也绝不会同意女儿嫁到汪家,给这种人渣做媳妇。等女儿和他分手后,她就和她爸挑一堆人好、长得俊、又有才干的青年才俊,就不信女儿会看不中。至于那些人能不能看上她女儿,这不是开玩笑吗?家里既有钱,女儿又长得跟天仙似的,哪个不喜欢啊,只有她挑别人的份儿!

想到此,程母心里美滋滋的。

罗溪玉此时也是半点都不担心,她看着母亲信心百倍的样子,不由得笑了笑。大概因为她也为人母过,明白父母对孩子的一片保护之心,知道他们之所以反对,是因为对方的品性态恶劣,极有可能是在玩弄女儿的感情,这让他们担心与愤怒。他们想要的是一个能够真正疼自己女儿,照顾好自己女儿的男人。而这个男人已经存在时,他们就没有理由再反对了。

当然,人总是在失去时才会感觉到曾经拥有的珍贵,圣主似乎比常人更甚,现在他对自己,那真的是如一轮暖阳,时时刻刻都要守着她,再也不会摆脸色,甚至她来晚了、他不高兴时,见了自己,脸色都会如冰雪融化一般。想到此,罗溪玉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红晕。

其实在三个月后圣主的伤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之所以拖了五个月,更多的是因为她一直在引导圣主熟悉这个世界,熟悉平常的一切事物,等到伤好后,就不至于让人起疑,或者闹出笑话。

不知是不是因为习武之人打通了任督二脉,头脑聪明,过目不忘;还是因为圣主一直生活在一个对他没有过多束缚的东狱,他的思想和头脑,不迂腐,也没有那些围好的条条框框,尽管对这个世界的东西有太多的不明白,又觉得惊恐,但是他却能在这种情绪之后就、冷静地接受。

基本上,只要罗溪玉说过一遍,再问圣主都会一字不落地回答出来。一开始,是一一讲解房间里的生活用品及一些普通的事情,然后打开窗户,让他看下面那些经常让他警惕万分的车水马龙。当然,这些都是极简单的生活常识。能让他在屋子里更快的了解世界的,自然是书籍与电视,好在这个世界的字圣主大多看得懂。

当然,对于土生土长的现代人来说,很多常识就跟吃饭睡觉一样简单,比如地球是圆的,汽车是能跑的,煤气是一点就着的,电是一插就能用的,但是对于圣主来说,只要教他如何利用即可,至于原理与产生的原因,就算一辈子都不知道也可以活得很好。不过,她还是绞尽脑汁买了一些书回来,因为不可能让圣主到学校去上课。好在圣主记忆好,看完了就算不懂也存在脑子里,日后总会慢慢明白。

此时,罗溪玉正穿着粉红色半透明的衬衫,围着蕾丝围兜在厨房里做着香菇排骨汤,另一个锅里还有新鲜的大闸蟹。圣主以前的无感挺讨厌吃有腥味的东西,除了鱼去了腥后能吃一点外,其他是半点不碰的,但是自来这里后,虽然因功法无感比常人好,但是却又不似以前那么吹毛求疵了。

那次她弄了些海参,他不知道是什么,但吃了三个,似乎并不讨厌。她就陆续给他弄了些新鲜的海鲜,他都来者不拒。虽然口感不好的饭菜,像是外卖之类的依然会嫌弃,但是只要是罗溪玉弄的,也基本都吃得很香。

锅里只有三个大闸蟹,但个个肥大,快铺了半锅,足够两人吃了。她又炒了香喷喷的笋干烧肉,拌了个凉菜,边做边时不时的看向正坐在沙发上一本正经看电视的圣主。

当初,第一次打开电视给他看的时候,罗溪玉是心惊胆战的,生怕他见到电视里的剑啊枪啊什么的,感觉到危险,然后一个飞毛腿过去,救将电视砸出个洞来自卫。但是注定她要失望了,圣主异常的淡定,见到电视里的古装人物舞刀弄枪,或者恐怖片中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圣主都没有任何异动。这让罗溪玉很奇怪,不断追问他为何。

圣主肯定地对她说:“没有杀气。”

没有杀气!罗溪玉顿时觉得那些电视里描述的武功高手砸电视的帅气动作弱爆了,跟圣主这四个字相比,简直连渣渣都不剩!

圣主虽然不说,但她能看出来,圣主对电视里来来往往的人是好奇而有兴趣的。自从会打开电视换台后,他可以一看一整天,虽然他从来不说他喜欢。后来罗溪玉才发现原因,在她发现圣主经常看一些古装片后,她忽然明白了圣主内心的寂寞。他并不是在看电视,而是在从中找原来世界的影子。

是啊,怎么能不寂寞?离开了熟悉的世界,来到这个相隔千里也可以通话,坐在家中也知天下事的世界,这个连他这种武林高手都觉得无助又有些恐惧的地方,如果换成其他人,恐怕要疯掉了。

为此,罗溪玉心如刀绞,她不由得抱住他,给他温暖。她如何不明白这种惶恐?那时自己有时候都在梦中无助地流泪,最好的办法救是让圣主尽早融入这个世界,让他做感兴趣的事,有了事情做,就会好很多,融入了之后,救不会再寂寞。

罗溪玉想过很多,圣主其实并不适合现代,他在很多常识方面都存在问题,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当然,就算是磨合好了,也只能算是适应生活,而要他接下汪家的产业,坐在办公室里打理生意上的事,她不敢想象。

而且,圣主在东狱的时候,对金钱完全没有概念,以他这种对金钱无心、毫不在意的性格,别提接下产业了,就是给他钱,他也不会花任何心思在上面……

罗溪玉觉得还是算了,她不想让圣主变成超级败家子。

不过想想,她也觉得挺郁闷的,有的人在某方面真的受上天眷顾,圣主是东狱之主,那里富得流油,就从来不曾为金钱之物、柴米油盐发过愁,还有一干属下打理。到了现代,他竟仍然不必为生计奔波,毕竟汪家只有一子,产业和财富足以让他天天挥霍,三辈子都花不完。也确实让人羡慕又嫉妒的。奈何这个让人羡慕嫉妒恨的人自己却完全不在意这种优势,这才是最让人无言的。

罗溪玉摇头,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好笑。然后准备将锅里色香味俱全的菜盛起来。刚拿起铲子,她便感觉腰被一双手箍着,回头才发现刚才还在沙发上专注看电视的男人,此时竟不声不响地走到了她的背后。

罗溪玉不由得拍了拍胸口,这男人就算腿脚不方便走路也像猫一样,不过她也早习惯了。

“饿了吧,饭菜就好了……”她拍拍男人围着她的大手,半嗔半肉地道。

不过,身后男人的脸色却是不好。他看着女人身上那薄薄的绸纱,连胸衣的带子都看得清清楚楚,不由得剑眉飞张,眼睛不时不满地扫着她,不悦之色溢于言表。从她来时他就开始不高兴了,否则也不会自己一个人在沙发上闷声看一上午电视。

“你穿的是什么东西,不准再穿!”他在她身后站了许久,眼神越来越阴沉,直到她微微倾身,从宽大的衣领处,他看到了她的胸前后,终于忍无可忍地、占有式地围着她,再次霸道地说。

罗溪玉当然知道他在生什么闷气,自从来到这里,看到她穿着裙子露着白玉双腿,他就开始表达不满了。可是夏天热,又是在热裤短裙遍地的城市,罗溪玉还是个爱美的,怎么能如他所愿天天穿着长衣长裙,以前的长衣长裙还没穿够吗?当然,一开始他身上有伤,自己还会顺着他的意,但家里那一排排新季名款的服饰每半个月就会换上一批,这种光看不能穿的感觉,对女人来说实在是种折磨。

罗溪玉此时也是有委屈的,不由得将铲子一放,“川景狱,你现在不是在五洲的时候了,这是现代,是二十一世纪,哪还像以前那么保守啊!你看看外面街头上的人,男男女女的,男的只穿裤衩,女的只穿吊带、短裤,我外面还罩了长衫了,已经很保守了,胳膊都只漏一截,哪里算过分了?你要知道入乡随俗,大家都这样就不会奇怪了。还有啊,我都跟你说过了,这里的法律也都找片子给你看了,你也应该知道,这里是男女平等的,男人要尊重女人,不能太大男子主意,什么都要随你的想法,一不如愿就拿什么威胁我。以前在东狱,那是我迁就你,可是现在……”

“现在怎么呢?”身后的男人已经是满面发黑了,眼睛牢牢锁着她,那目光阴沉沉的,像是要吃人。

罗溪玉回到现代三年了,慢慢从以前的习惯中走了出来,很快适应了现代的生活,但是这个男人毕竟与她生活了二十年,余威尚在,那都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他宠她时,她自然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也都管着他,但是他一旦脸发黑情绪开始阴沉的时候,她的舌头救不由自主地打结了,就算有理,在他面前也似无理起来。

她这才想起来,眼前这个人可不是跟你讲道理、讲心灵美、讲宽容的现代人,他可是个魔头,真真正正地杀过无数人的魔头。不能因为这几个月他受了伤,来到了陌生的地方,一切都听她的,又显得温和无害了些,救真当他是个可以驯服地绵羊。若真是惹得他动起怒来,什么道德、理智、人性、法律,对他来说通通都是狗屁。

罗溪玉想到这里,真的很想摔碗。为什么啊?本来以为回到现代,终于可以与男人讲讲平等的条款,可是到了最后,还是他一拧眉自己就得顺从的姿态,真是逃不过的惨烈命运,他有些欲哭无泪。可是,她却没有想到如果不是从心里在乎这个人,又怎么会这般认命。

“也没怎么……”罗溪玉咽了咽口水,樱唇抿了抿,不想惹他生气,但又不想无止境地迁就他,“只是不想你老拿以前的旧思想来束缚我……”后面没什么动静,他拿起铲子,心里有些没底。毕竟爱着这个男人,在刚刚重逢的那些日子,她真是想过一切都顺着他,但生活中哪有可能一帆风顺不争吵的?就算以前在一起了二十年,他仍然时不时闹脾气呢,何况这还是事关未来几十年的自己着衣的权利,自然要争取。

而且,在东狱时,她明明经常就穿很贴身的衣服,虽然不像现在这般暴露,但在当时也算是极新潮又引人的,圣主也没有说什么。她以为东狱民风开放,不像五洲那般迂腐,却没有想到这段时间圣主竟会这般反应。

“很好……”看着女人的反抗,似不将他再放在眼里,后面的男人终于有些咬牙切齿地说了这两个字。又道:“胆子越来越大了……”

听着这个声音,罗溪玉有那么一瞬真的脚发软了。圣主的气势不是演出来的,而是与生俱来的王者之气,连武林高手都怕,别说她一个小女子。

兴许她现在认错,说以后不再穿短裙短裤,跟他妥协也就罢了,但偏偏一股劲儿撑着她,以前她是不敢,但自从清楚地知道这个男人有多喜欢自己,在那一杯相思醉下肚后,她知道他那埋在心底的对自己的热烈情感,都不是假的,他伤害谁都不会伤害自己。所以,现在可怕的圣主再如何生气,在她面前都是纸老虎,她的身体虽然不受控制地怕,但心底却有恃无恐,硬是不向他认错,也不妥协。

她确实猜对了他不敢打自己,也猜对了他的用情至深,但猜对了开头和过程,却没有猜到结局。在圣主怒气冲冲地一把抱起她,走向卧室时,他才知道自己害怕得手脚发软。

男人气怒时惩罚一个女人,不一定要用言语,也不一定要用武力,只要在床上狠狠收拾,准保她服服帖帖、老老实实,下次再不敢犯。

罗溪玉很美,皮肤又白又嫩,身材也是好到爆,前凸后翘,让人爱不释手。圣主确实不屑于那些迂腐的条条框框,但不代表他不会嫉妒。也许他不迂腐,但他却是个男人,心爱的女人在自己允许的范围内穿戴得赏心悦目,他或许不会觉得如何,但是当这个女人露出白腻赛雪的肌肤让别的男人欣赏的时候,他心底嫉妒的怒火在熊熊燃烧。有的男人不在乎自己的妻子将腰身裸露在外人面前,那是因为他不够爱——越是爱一个人,越是想要将这样的美好遮掩,只给他自己一个人,而觉不会想与人分享。圣主就是这样的男人,但他不会用嘴巴对女人温柔地诉说自己心底的事,只会用行动来表达。

经过这次教训,罗溪玉终于深深明白了他的意思。

此时,看着男人埋在他胸前睡得正香,她不由得又爱又恨。真是个口是心非地男人,嘴上说不喜欢,不让穿,可是在她穿着暴露,比如有时穿一些性感的半透的睡衣、内衣时,他的样子哪像一条蛇呀,分明是一头狼,眼睛都快放绿光了。还是不喜欢,不喜欢怎么会那么热情,那么激烈……罗溪玉微微抿着唇笑,心想:这男人也就嘴里说说,心里狠狠罢了,抱自己上来的黑脸样子,还不是在吓唬人……

这样一想,她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甜蜜与幸福,低头亲亲他的脸颊,伸手将他往自己的怀里搂了又搂,脑子里却不断琢磨:唔,感觉这么好,那下次穿什么样的衣服才能再惹得他大怒呢?当然这心思坚决不能让他知道,否则他再不这样可如何是好。

当然,她担心的这种情况,永远也不会发生……

番外三 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罗溪玉的心里一直觉得圣主是个冷酷的人,不苟言笑,就算是笑也往往带着一丝不屑的冷笑,不近人情,不讨人喜欢。带着他回家见父母,说实话她心中没底,所依仗的只是他不复以前花花公子汪天宇那糜烂的眼神,而是清明又有气势,就算不讨人喜欢,也绝对不会让人生厌,然后便是他对自己的真心。

她没有想到回家后,会是那样的一番情景,罗溪玉都有些精神错乱了。

她局促地与圣主说起今天跟她回家见父母时,圣主没什么言语,也不说同意,也不说拒绝,以他对圣主的了解,这就是答应了。根据以前养成的习惯,她拐弯抹角、小心翼翼地跟圣主说了下回家见父母背后的意思,中心思想就是让她父母改变观念,答应他们的婚事。

这具身体的各种恶劣行径她已经跟圣主说过,圣主听了连眉头都没皱,众人眼里的道德败坏,放在圣主眼中那就不值一提,一个连人都没有杀过的人,算什么恶劣?这大概就是圣主心中不屑的想法。当然,他没有在自己女人面前表现出来。

唯一让他厌恶的就是这个身体居然跟若干女子上过床,倒是让罗溪玉给洗了好几回,皮都搓皱了。圣主是个有洁癖的人,他不仅要自己的女人干干净净,便是自己,也容不得别人亵渎。生理洁癖与精神洁癖,造就了这么一个脾气古怪的人。这一点却让罗溪玉从心里对他好,这样的人不容易遇到真心喜欢的人,一旦遇到就一辈子不会背叛,更不会花心。她相信,他会一辈子对她好。

别人觉得他古怪、不可理喻,她却认为捡到了一块宝。女人一生图了是什么?不就是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结婚若干年以后心里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一生都在自己身边,再没有任何女人入得了他的眼?想到此,她心里美滋滋的。

今日,罗溪玉只保守地在衣柜里给圣主挑了件纯黑色的修身衬衫,黑色手工剪裁的休闲西裤,没有扎领带,领口微微敞着,连修饰都没有。原主那些个带在耳朵上的耳钉、脖子上的狗链子,罗溪玉连拿都没拿出来。

就是这样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一身黑,圣主穿在身上,偏偏就显得冷酷又魅惑,让人直喷鼻血。圣主觉得手腕的扣子紧,不由得解开卷上去,动作慢悠悠的,看得罗溪玉都不由自主地咽下口水。

人说一样的衣服,十个模特能穿出十种感觉,这应该就是一个人的气场与气势所在吧,那个电视、杂志社流里流气的奶油小生汪天宇,根本无法与这个站在她面前,眸若辰星,让她帮忙整理衣领的男人相比,一丝一毫都比不得,就算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

所以,罗溪玉不由对他有了信心。

可是,她没想到父母这么快救被他收服了。

虽然她说过,汪天宇脑震荡,有些失忆,性格大变,要父母稍微照顾他,别说太刺激的话。却没想到,进门不到两个小时,程母居然兴高采烈地在厨房弄起红烧鲤鱼来,程父拉着圣主眉飞色舞地下起了象棋。

吃饭时,性格本来有些冷淡的父亲竟少见地热情起来,“小汪,来,你阿姨弄的鲤鱼不错,快尝尝……”

圣主吃鱼最讨厌鱼刺,通常要做成鱼丸或者将鱼刺挑干净他才会吃,圣主也根本不会动筷……毛病这么多,她不止一次地想,也只有自己吧,换其他女人哪个能有耐心这样伺候二十年,不过,便是这么想过无数起到最后她也心甘情愿地照顾着他。

罗溪玉连忙伸筷子给他夹了块白色的鱼肉,手腕不小心碰了汤勺,汤一下子溅在了手背上,她顿时嘶了一声,收回手。还没仔细看,一只大手便将她烫伤的手拉了过去,包在手里。

“烫着了?”程母见状急忙问。

待两口子看过去的时候,女儿的手已经被汪天宇拉过去了。

只见雪白的手背上有好几处红色的烫痕,他紧张地用拇指抹了下上面的水珠,惹得罗溪玉又嘶了一声,可见疼得厉害。毕竟他那手指皮肤不如女人娇嫩的手背细腻,再加上烫着的地方格外疼,几乎连犹豫都没有,他低头用嘴唇碰了碰,舔去手背的汤汁,然后一把抱起她。

在东狱和五洲时,圣主宠她宠惯了,他虽然在外人摆各种冷酷不爱搭理的模样,但在她面前却是完全不同,有些时候热情、亲密、火热得比旁人更甚几倍,这般抱着亲密都是家常便饭了,他也早就习惯成自然了。但是,此时她却觉得不好意思,家里还有爸妈呢!他才上门便在父母面前抱自己,让他们怎么想,会不会又以为他不检点不正派?可别这么一抱,自己的努力都白费了!罗溪玉不由紧张地挣了挣,结果被男人搂得更紧了。他几步就到了厨房,抱着她坐在水槽边,冷着脸拉着她的手一下下地在凉水下面冲。

其实,并不是多大的伤。罗溪玉从小就娇贵,从来不做重活,皮肤嫩,烫一下确实看着比他人严重,但是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伤,也不会留什么伤疤,没必要大惊小怪的。可偏偏,圣主就是这样,他自满身是血,全身是伤,半点都不在意,但是只要她受一点点伤,整个人都似绷紧一般,虽然有些小题大做,却每每让人心暖。

尽管罗溪玉知道此时这样不对,但是要冲出口的话却又咽了下去,坐在水槽边上半身靠在他怀里。他正专注地冲着水,她却看向他,眼睛中有着自己不曾见过的柔软与爱恋。

程父程母站在门口,看到那个汪天宇单臂抱着自己的女儿,小心地让她坐在水槽边,一边冲水一边仔细看,握着女儿的手,像捧着珍宝般小心,时不时亲两下又放回去冲,直到上面的红色渐退,再也看不到。女儿靠在他怀里,一动不动的,他们如一对相知多年想交的情鹤,整个厨房似都成了他们的世界,外人再无法走入。

有那么一瞬间,程父程母目光复杂地相视。两个老人都是经历过大半辈子的人,在他们面前演戏,根本就逃不过他们的眼睛,但这一刻,他们本来还存在怀疑的心,终是动摇了,不管这个汪天宇是真渣还是假渣,但至少对自己女儿是真心实意一片,尽管程母心里对他改观不少,但内心深处还是有一点不安:一个人为何前后相差如此巨大,只几个月的时间,怎么对自己女儿有如此深的感情?

但是,他们毕竟不是迂腐的父母,女儿真的喜欢他,汪天宇看着也不是那么差劲。他们当晚便没有回绝女儿,只说再观察一段时间看看。

结果,这么一松口,不久,两人就私自低调地举行了婚礼,并领了证,直接让程父程母怨言了三年。

新婚那夜,圣主的眼神都是亮的,他将洗漱好的罗溪玉抱到床上,俯身看着,不紧想到了当初两人的第一次,是那么懵懂,那么羞涩,那么激情。

罗溪玉光想着便觉得整张脸红成了苹果,不由得推着他去浴室洗漱——满身的酒气。以前的圣主是不喝酒的,现在竟然这般没节操地喜欢喝起来,这真不是个好习惯。

不过,他挺好地进了浴室后,她不由得抿嘴笑,想了想,便红着脸从衣柜底层,取出一件只有拳头大的性感睡衣,然后换了。看了眼镜子,只觉得脸红得更厉害了,她急急地想脱了。结果身后的浴门一开,圣主便只充湿了身体披了件睡袍出来了,一抬眼便见到了站在镜子前的尤物……

事后,罗溪玉后悔了。她当然后悔了,圣主不再是那个对情事一无所知的圣主了,她被他折磨得够呛,云雨之间,她疲惫不堪,她却依然兴致勃勃……混混沉沉之间,她不由得有些害怕地想:这到底还是不是圣主,不会是从前那个风流的汪天宇回来了吧?

汪家与程家都是在医药行业,一个西药,一个中药,家里又只有一个孩子,父母百年以后,这些财产都是两个孩子的,几辈子都花不完。虽说程家近几年名声很好,但底子终不如发家几代的汪家,算是高攀了,但是程家的大善之名却是汪家远远不及的,能结这样的亲家,在名声上救给汪家带来了好的影响。

汪家也知道自己儿子的德行,觉得儿子能娶到别人疼到心里,又漂亮又能干的女儿为妻,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汪家父母对程家女儿各种满意,觉得这样知情明理、心地善良的女子相夫教子,他们汪家将来才有希望躲过富不过三代的命运,所以,他们对这门亲事非常积极。

估计汪家人打心底也知道,儿子是个扶不起的阿斗,因此从来没有让儿子进公司的想法,只任由他在娱乐圈鬼混,还专门弄了个经济公司,砸大把的钱买剧本请导演拍戏。因此,在剧组是无人敢给汪天宇脸色看的,大家都指着他赚钱,必须当大爷一样伺候。

许导演手里接到个不错的剧本,投资人是汪家,而且资金相当丰厚,但有条件,就是汪家公子演主角,他一听不由得将本子摔到桌子上,气得仰倒。

“这么好的本子让汪家那个废物来演,还不跟他.妈.的一坨屎一样,还拍个屁!”

许导演显然气炸了。每一个导演心里都有一个梦,希望能拍出经典的流芳百世的作品,可是如果还没有拍的时候,就注定了这个作品是个垃圾,任何一个导演都会失去兴趣。

“哎呀,许导……”制片人不由得苦笑道,“现在经济不景气,一时间哪能拉到这么多赞助?让人心甘情愿地拿出钱来投资,那多不容易?汪家向来出手大方,就算这部收视不行,但总也不算白忙一场。许导啊,想开点,世上的事不就是这样吗?好的本子多了,因为没钱不能拍的有多少?就算有钱拍了,但中间也会因为各种原因,最后红不了。你也不能把事情看得太死,谁也不能实现预料到不是。我看那汪家公子的脸也是符合这个剧本……”

“狗.屁,光长着一张脸有什么用?他的演技连新人都不如,你知道这次的剧本是什么?”许导的怒火实在是太大——遇到一个好剧本不易,让这样的人演,不只是糟蹋编剧的心血,更是糟蹋导演与一干演员的心血,就算赚钱又怎么样?憋屈,愤怒,无望,如果都带着这样的情绪,那还不如不拍!

制片人小吴看了看桌上的剧本,上面写着“千里夜行”。这个剧本他倒是听许导说过一些,背景是历史上某个时代,是讲一群七八岁的孩子翻山越岭,被赶往一处人迹罕至的训练基地,经过十年残酷的生死训练,最后成为成功活下来的杀手的故事。几百名孩子,最终活下来的只有十八个。至于这个故事为何叫做千里夜行,是因为主人公与最好是几个朋友得知这个组织的阴谋后,决心逃出去,最后几人千里逃亡,经历了残酷的追杀。过程中有亲情有爱情,最终所有的朋友都已死,只有他活了下来,千里夜行,最后他满脸血迹,跪在那里,眼神中带着同伴要他活下去的希望,看到了天边亮起的曙光……

小昊想:这样一个精彩有扣人心弦的剧本,这样一个坚韧内敛的男主角,如果让那个汪家公子演,简直是一锅汤里扔了颗老鼠屎。也难怪许导会如此愤怒,如果换作他是导演,估计也不能心平气和。

“不行,别的剧本就算了,这本我宁可不拍,也不能糟蹋了……”许导咬牙切齿地做了这个认定。

小昊顿时一惊:这可不行啊,这本子要让别人拍了,钱就是别人赚了,许导不拍总有人拍,对投资人可没什么影响,而且汪家人钱给得痛快大方,就算没收视率,组里也能赚一笔,何苦跟钱过不去呢?

“许导,那总也得上个镜在说,听说那个汪天宇前段时间出了车祸,人变了不少,而且他的脸也确实符合主角要求,不如先试一下镜,别那么早决定,况且,这演技不都是导演慢慢指导出来的吗?投资方不好找,但这演技是可以练的……”

小昊真是好话说了一大堆,许导才算是松了口,同意让他试下镜,但如果不行就滚.蛋。这次他非常坚决,好本子是用来拍成经典的,而且他是名导,不是为了点钱就拍垃圾片被人骂没有节操的三流导演。

《千里夜行》角色试镜的那天,许导的心情很不好,脸一直很长。

圣主是由罗溪玉陪着来的,成亲半个月,两个人已经是谁也离不开谁。圣主虽然对这个世界已经有所了解,甚至已经在学开车,以便将来能够自行开车,不至于露馅。但说到底,这些只是表层的生活方面的,专业性的一些东西他还有很多不懂。

他得陪同着,以防有什么事。虽然以两人的家世来看,要说他们没钱饿死,那真是件困难的事,但是人总不可能一辈子什么也不做吧?尤其是像圣主这样古穿今的人,孤独只会让他的内心更加封闭。她想要他活得更开心,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感兴趣的事,有与前世不一样的人生,不再痛苦压抑,他的上辈子火的狗痛苦了,这一辈子应该过更美好的生活。

这样一直平静的生活,对性子暴劣的他来说,恐怕有着难以忍受是压抑。在这方面,就算她再温柔也不可能满足他,男人是世界不只有女人,还有能让自己的女人过得更自信的事业。将一头孤狼关在笼子里,它只会渐渐消瘦死去,要让它活下去,就要将它放回它熟悉的世界中。可是,现代的社会几乎没有圣主的落脚之处,在这样一个和平的城市里,他无法放纵他无法抛开的戾气,而她更没办法让他远离自己,去那些灰色地带厮杀,于是她想到了汪天宇的老本行。

演员,是啊,一个剧本一个人生,可以是主角,可以是配角,可以是好人,也可以是坏人。在演出中,圣主应该可以释放孤寂的内心,慢慢找到主角想做的事。正好公司有个试镜让圣主去试一下,是杀手的试镜。杀手,这样的角色对圣主而言再适合不过了,罗溪玉似乎也没有多想,就带着圣主去了。

试镜,只是简单地画个妆,然后穿上古代的黑色锦衣,将长发扎于脑后,在腰间佩把剑。化妆师化完都有些惊呆了。等他走到指定的镜头前时。制片人小昊不由得推了下闭目养神的许导,许导睁开眼睛,看到了让他意想不到的一幕。

有的人天生就适合站在镜头下,完美的表情,完美的身形,天生的镜感。也许许导心中没有具体的人物形态,但看到他那一眼,那感觉就是:对了,就是这个人,就应该是这样的!

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浑如刷漆;胸脯横阔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对,就是这样的,《千里夜行》的男主角,何临风。

就算明知道这个人是传说中毫无演技的汪天宇,可是,看到汪天宇微微蹙目,眼神警惕地看向在他面前的镜头,下意识地露出一抹杀意时,许导整个人仿佛从燥热的夏日进入了寒冷的冬天,全身打了个冷战。这样的眼神,这样的微表情,这样的一个人站在面前,就如同剧本中的何临风来到他面前一样。

不带一丝犹豫,他拍板,就是他了。

谁也没有想到,一部由无名编剧写出剧本、由演技垃圾的人饰演男主角、由大多冲着钱来的二三流演员演配角、拖拖拉拉地拍摄了大半年有余完成的古装剧,最后竟成了一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古装大戏。在开播的十日内,它的收视率狂升到了让人瞪目结舌的地步,一时间红透大江南北——导演,主角,配角,他们无一不在这部剧中一炮走红。冷酷又柔情、邪恶又正义的何临风,也就是汪天宇,深深地烙印在这一代人的心中,成就了一代天王巨星的传奇。

就算这个人从来不接广告,从来不参加娱乐节目,从来不参加新闻发布会,除非遇到感兴趣的戏才会出现,否则一面难求,即使这样,也毫不影响人家对他的关注。这反而导致一大票人对他的前后转变产生好奇,竟是十年经久不衰,越扒越勇。

汪天宇每年都会接两部戏,不多不少,而且每一部必是经典,后来他的名字就已经是剧本质量与收视率的保证。

而自从他结婚之后,汪家的产业与程家相铺相成,竟是沾了财气似的越翻越旺,钱之一物对于小夫妻来说已经是身外之物。罗溪玉每年都会投入自己建的慈善基金里一大笔钱,其他捐赠也很多,最高时,她一年捐助了千万学生的学费,眼皮不眨一下。而汪家看她花完,马上再打进款供她使用。可不是嘛,自从儿子娶了这个媳妇,就像变了一个人,再也不胡混了,在娱乐圈也闯出了名堂,名声也越来越好,也懂得爱惜自己的羽毛了。

而且,罗溪玉年前还给汪家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今天又怀孕了。两家人都喜欢得不得了,汪家把媳妇当女儿疼,程家把女婿当儿子疼。丈母娘哪还有开始时的冷脸?几年的时间,她是越看女婿越顺眼,直道电视、杂志害死人,把一个好男人给误导成强奸犯。




当然,人红以后,总会有爱慕者的前仆后继,但汪天宇似乎完全变了个人似的,从生活极度糜烂到极为自律,再不聚会,也不去夜店,除了到剧组拍戏外,再没有任何娱乐。听说他已经结婚了,但狗仔队从没有拍到过女方,她神秘得让众多狗仔转狂。

但这并不妨碍同剧组的女演员对他抛秋波,献爱慕。拍戏中场,女主角袁采蓝就忍不住借午餐之名要与汪天宇接近,但却被两个助手隔开,靠近不了,气得她差点没有将手里的咖啡摔在那个不长眼的助手脸上,扭身就走,高跟鞋踩得极响。

“蓝蓝,那汪天宇也太大面子了吧,他是天王巨星,可你也不说默默无闻的小演员啊,谁不说你是影坛一姐?怎么这么瞧不起人啊……”一个与袁采蓝要好的配角道。

不过,说完她就看向汪天宇那身价高达八位数字的“专业团队”,不由得咽了下口水,光是助理汪天宇就有六个,跟黑社会一样,除了演戏,想近他的身体根本不可能。

袁采蓝追求半个月毫无成果还被赶开,脸色很难看。

她不由得劝道:“你不必要太上心了,我听说汪公子对女人不感兴趣,要不那么多年,那么多的女明星,怎么没有一个与汪天宇传出绯闻啊,听人说啊……”她不由得压低声音道,“听说,那汪天宇自六年前那场车祸……就不行了……”

“什么?”袁采蓝本来气得脸发白,听到此不由一愣,没明白,但马上就反应了过来,“你说他……不对,不是有人说他结婚了吗?”

“可是,这么多年,你见过和他结婚的女人没有?”

“是没有,那个女人好像从来没有露过头。只是,头一年他身边的助理是个女的,后来就都是男的,在没有一个女助理。”

“那就是了,结婚根本就是个幌子,其实他早就废了,要不能突然就变了吗?你也是不知道,当年的汪天宇……哼,圈里谁不知道啊,这些年洗白了,却再也没绯闻,这不是很明显的吗……”

是啊,袁采蓝恍然大悟,这么一说好像真是那么回事,所以汪天宇才会将精力用在了事业上。男人哪有在美人堆里却无丝毫兴趣的,如果不是柳下惠,那就是如传闻所说了。

正这么想着,不知工作人员哪一个道了句:“快去看啊,听说汪天宇的老婆过来了……”

“什么,汪天宇结婚了吗?早听说了,没想到是真的!”

“人家孩子都几岁了,你们才知道……”

“什么传闻都有,信哪个的是啊,别是女朋友吧,只是过来看看……”

“骗你干什么,最近有人爆出来了,六年前汪天宇就结婚了,是程家的独女,两家都是大财团,自然将儿媳妇、孙子保护好了……”

“那现在怎么过来了?”

“那谁知道……”

本来正在吃饭的人不由得都跑到场外。

只见从一辆新款豪华车上走下一个穿着裸粉色贴身真丝裙,肌肤如玉雪白的绝色美女,看着像只有二十岁,怀里却抱着一个一岁大,粉雕玉琢的婴儿。婴儿与她生得一模一样,肌肤如玉,眼黑如墨,正四处看看,可爱到极点。女子一头黑色披肩长发,明目皓齿,似乎是生产不久,胸口丰满,性感又纯真,简直秒杀剧组的一干明星。

罗溪玉看到众人好奇的眼神,不由得微微一笑。她藏了这些年,无非是不想生活被打扰,可是如果再不出来为丈夫正名,恐怕圣主真的要长八张嘴都说不清了。不想生活被打扰是一回事,被人传圣主的身体有隐疾,这又是一回事。

一个玉雪美人抱着粉嫩的女婴就够让人震惊的了,这时又从另一边车门下来一对六岁的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小男生,个个白白嫩嫩,身上穿着黑色的时尚休闲小礼服,也不怕人,从车座上跑下来,黑溜溜的眼睛四下看看,见到父亲后,顿时如小炮弹一样冲过去。

“爸爸……”

“爸爸,抱……”

圣主从阴影里走出来,看到妻儿的时候,眼中不悦之余流露出一种奇怪的神色,像是温柔又像是惊讶,但他还是伸手将两个一模一样的小大人抱在怀里。父子三人简直一模一样的大小脸蛋,震惊了所以人。

“谁说他不行的?都有三个孩子了,还有对双胞胎,都六岁了!”有人道。

“还不是那些娱乐八卦报纸瞎猜乱写,差点被骗了……”

“不少人幸灾乐祸,这下看他们有什么说的。”

“我说天宇怎么改邪归正了,我如果能够娶到这么漂亮的女人,我也愿意放弃整个森林。”

“拉倒吧……”

“不过他老婆可真漂亮……”

罗溪玉看到圣主抱着两个捣蛋鬼,脸上不由得漾起笑容,抱着粉嫩的女儿向他走来,背后映着阳光。

圣主站在那里,虽靠近阴影,却已走出阴影。他微笑着,看向带着一身阳光向他走来的女子——这个带给他两世温暖的女人,他不由得轻轻放下了手边的儿子,向女人伸出手。

然后,在众人的目光里,将她连着自己的小女儿一起抱进怀里,然后对着她露出笑容来。

眼神中再没有默然,也没有冷酷,不会再有伤害,那笑容明朗如星,如驱走了心底所有黑暗一般,这一世的他,终于找到了心中的归宿。

只要有你,暖阳何处都在。




番外四

川景玄篇:高处不胜寒

在遍布各色水晶金碧辉煌的偌大寝室中,两道身影在光色下缠绵。待进行到尾声,男人毫不留恋地从女人身上起身,然后带着女人身上的气味,面色不爽地走入内室,引得高山泉水冲刷身体后,这才批了衣袍走出来。

这是一个得天独厚,俊美又狂霸的男人,天生嘴角微翘,或邪肆,又带着让人无法移开视线的诱惑,偏偏他的眼睛里却是无情的冰冷。他的目光扫向床上那个还未离开的女人——这是个美貌的女子,身材丰满,手感也不错,很对他的口味,她的眼中是对他满满的爱慕。爱慕什么?他的身份,权利,俊美?

如果有一天,他失去了这些,变成一个疤痕满身、骨瘦如柴的人,她是否还会用这种目光看他?想到这里,再看在他冰冷眼神下哆哆嗦嗦上不了台面的女人,他心中更加烦躁,原本的笑容顿时一收。

“滚!”他轻启薄唇,无比厌恶地吐出一个字。

那女人就像听到了什么能让人屁滚尿流的威胁一般,半点美人姿势都不见了,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

他头也不回地向另一处歇息之地走去,仰首,目光带着丝未将任何人看在眼里的狂妄。他是这里的主人,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为他所有,没有人不怕他,他最尊贵。

川景玄不由得挑起嘴角,略有些得意地笑了笑。这个集父母长相优点于一身的男人,在短短十数年内就成了四狱的主宰。年少的轻狂没有使他吃够教训,反而越挫越勇,由轻狂变成狂妄,但是没有人敢质疑。

没错,他就是川景玄,独一无二的。他一个人在奢华的宫殿中行走,自由而又恣意,他将是这个世界的王,他曾经这样想过。

东狱,祖隗,蛇窟,是了,他不仅集父母的优点于一身,更是拥有蛇足的冷酷无情,甚至遗传了父亲些许特殊的无感。他是上天的宠儿。

他不由得面露嘲笑,因为想到那个愚蠢的川景狱,竟然舍弃这样的生活,而选择窝在那么个小地方。他的嘴角露出一丝得意,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比自己更重要。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居然为了另一个人舍弃一切,千山万水,四处寻找,最后想个疯子一样死在崖下裂缝里,呵,真是愚蠢的父亲!

自己永远也不会像他一样!




很快,有一个十年过去,当初那个刚成年如雏鹰展翅的川景玄,已经过了而立之年,却要显得稳重。他隐隐有着父亲的面孔,却又有着母亲不易老的体制,看起来如当年一般俊美,只是眼中的狂妄已内敛在体内,转而由动作散发出来。

他的眼中,有一丝让人难以发现的孤寂。

此时,他身着银金色长袍,头戴九蛇发冠,站在一个坐在地上失明老者面前。

“你就是五洲无所不知的大师?”川景玄手背在后,高高在上,低头俯看他道。

那老者双眼紧闭,似有缝合的红痕,面前摆着一张旧得发黄、几乎看不见字的八卦盘。他不卑不亢地道:“老道不过是天生薄命,用眼睛的代价换得几年苟延残喘罢了,担不得大师的名头。”

这般一说,川景玄很有兴趣,眯了眼,有些残忍地说:“无论大师还是神棍,不如先你面前的东西算算你今日能否活着出去!”

老者脸色平静,“无论大师还是神棍,都不能自算。不过,见到了东狱之王,老道却是知道今日断不会死在东狱了。”

“哦?”川景玄嘴角一翘,“何以见得?”

老者道:“老道虽眼瞎,却自有清目在心中。纵观圣主,通身白红气缭绕,白气乃正善之气,红气乃残劣之气,百多而红少,可见圣主是受上天庇佑的人。”

“上天庇佑?”

“此气与前世功德身不同,圣主父母必有大善之德,功德无量,才会有如此多的善气凝聚。以老道所看,当属孕育之气,那这大善之人应该就是圣主的母亲。以善气孕胎,此胎终身受母亲善念庇佑,母亲福德越是浑厚,圣主一生便越顺遂如意,得享万人之福……”

老道还未说完,川景玄便呵斥一声:“一派胡言,本圣主的母亲早已死去,何来的功德无量?巫师的名头如此不堪一击。”

老道闻言,却并不显慌张,只道:“这也正是圣主心中的疑问,也是圣主今日找来老道所求之事吧?老道只是从圣主周身环绕的白芒来判断你母亲并未离世,但具体的老道需要预算一下。”

说完,也不等川景玄应言,他便念着一些完全听不懂的密语,随即手指一点盘中,只见盘中生锈的指针开始慢慢转动起来。

川景玄本来愠怒的神情,慢慢化为一丝诧然与希望,同样看向盘中。

指针不知转了多久,久到老道额头布满了汗,整个人摇摇欲坠,最终终于停了下来。

“不对,不对,怎么会这样?”老道首次有些惊慌。

“你可知你母亲是生辰八字,还有你父亲的?快告诉我!”不知是什么结果,竟然使得老道对着这个杀人不眨眼、翻眼不认人的东狱之王语气不敬。

川景玄目光中的不悦一闪而逝,想到什么,不由得克制着吐出了他们的生辰。

那老道坐在地上,两只手不断地点着,左手点右手,右手点左手,他的头也随着左右手而摇摆。算到最后,他竟是心神俱疲地吐出一口血,滴在了铜盘上,让它更显得斑驳不堪。

“不对,不对,你母亲先经死劫,你父亲三年后再劫,两人的生死劫,多一天不行,少一天也不行,必是三年时间。只有隔三年才有机会死而不僵,死地而生,都没有死,都没有死,为什么?为什么?老道行走江湖几十年,从未见过如此离奇之事。天道难测,因果轮回,老道虽知冰山一角,却参不透二世轮回。哦对,二世轮回!”

老道算得似乎有些癫赖,又想到什么关键之处,不由得仰头看川景玄,苍老的眼睛发亮一般,“难道父母还活着,可能已经轮回可能在未知的世界,但他们还活着,这是唯一的解释。果然,老道猜得不错,世间有十世界,每一个世界都是不同的!谁说人不能参透天,谁说的?老道便参透了!这世界有十界,存在另一处,一定是这样!”

疯癫的老道的话语似还回荡在耳边,川景玄整个人却如钉在了地上。



一晃眼,又是十年,已近四十岁的川景玄,却有着不足三十岁的模样,但是,他眼中的少年轻狂早已所剩无几。他身黑色银边锦衣,坐在组祖隗的宫殿上,东狱如今让他管制得如一只铁桶,铁桶江山,没有人能反抗他,也没有人敢反抗他。他引进五洲的制度,建势力,封君王,立臣子,他已坐在这个金椅上又过了十年了,刚刚坐在此处时,他浑身热血澎湃,而如今不过只过了十年,心中的滋味已有所不同,他望向下面,空荡荡的殿中,只有他一个人坐在高处。

他想起那句话,高处不胜寒。

当他费尽心机算计了所有人,打败所有人爬到了这个位置,却发现,它并不如自己想的那般美好。


天色渐黑,宫殿仍是黑漆漆的一片,没有他的命令,谁也不敢点灯。看着黑暗,他突然想起,小时候,自己记得的与父亲的唯一一次接触——也是在黑暗之中,他害怕得四处跑,,叫着娘,最后抱住了一条腿,他仰着头看,那个人好像是让他畏惧的父亲。

在那时他的眼里,父亲是那么可怕,如无法翻越的高山,比黑暗更可怕,让他不敢靠近半点,父亲的目光是那么寒冷,他快不记得父亲的长相了,但是那种瘦的如骷髅的形状,仍深深烙在他的记忆里,他害怕地轻唤了声“爹爹”……

他记得,月光下冷清的父亲的目光慢慢柔和起来,弯腰伸手要将他抱起来,可是,最终手只伸到了半空,没有再伸过来,因为葛长老寻了来。

此时想来,父亲也并不是如记忆里那般无情,也不似葛长老说的那般对他怀有杀意,否则他又如何平平安安地活到二十岁?

川景玄从奢华的黄金椅上起身,一个人无声地在宫殿中行走,所以的障碍物在他眼里都不算障碍,因为他太熟悉这里的每一处了,走到窗前,袖子轻轻一挥,窗便无声地打开。

站在窗前向下望,他只觉得一股劲风迎面吹来。站得高,却更寒。

他看向天空中的星星点点,只觉得有一瞬间,心苍老了。

当年他觉得父亲是愚蠢的,母亲更是愚忠于父亲的,那时候的父亲眼里只有母亲,母亲也同样如此,他反而是外人。他年少轻狂,年少无知,年少叛逆,年少无心、无情,以为这种柔情、爱情毫无用处的东西,而只有权力,只有葛老所说的江山才是一生奋斗的目标。他拿父亲当敌人,将母亲的柔情视为洪水猛兽。

对葛老是死,他没有落泪,只是有些茫然;对父母的死,他也没有落泪,只是松了口气,心口似缺了一块,但很快被雄心、欲望所填补。

直到世间的一切富贵、荣华、权力都拥有、都尝过,他才发现,自己已站在了孤独的一点。无法逃离;才发现,原来他所追求的都是身外之物,而拥有这些东西后,心口更加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原来,世上最珍贵的东西,并不是金银富贵,而是,一生只得一心人。

他用了四十年是时间才明白。

原来,母亲的情是那么珍贵。

而父亲更懂得珍惜。

可是,这又如何?

以为他会羡慕吗?不,不会!

川景玄的目光中有了一丝冷硬。

每个人的人生不同,追求也不同,如果拥有这种感情,需要他舍弃手中的一切,他根本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只有爱情的人是可怜的,只有权力才是永远。自古英雄多寂寞,这世界从没有两全其美的事,他只需紧紧握住手里的一切,因为以后还有更漫长的路要走。

他不会为孤独所止步,更不会在走上高山之巅的路上为一株花而弯下腰。他骨子里流着的是历代圣主的冷清冷血的血脉,他才是真正的圣主!

父亲,只是一个怪胎罢了。

他伸出手,去触摸高处的寒风,他想,他愿意孤独,他看着天空,这是他的世界,在他的世界中,他只要在乎的自己就够了。

不需要任何人……

他这样想,但看到天空最亮的两颗星时,眼中似有泪光一闪而逝。

这样很好,一切都会过去,待明日早殿议事,又将是忙碌的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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