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惊喜
“在这七夕佳节之际,让我们诚挚地祝福,美丽的新娘宋星玓小姐,和英俊的新郎时遇先生,百年好合,至死不渝!”
又来了。
我突然无比怀念方谏。
怀念他的求婚,怀念那个KTV包厢。
可惜,我好像再也回不到那个世界了。
时遇打开红丝绒盒子,取出里面的钻戒,温柔戴上我的无名指。
我抬起手,端详着戒指上硕大的钻石。
耀眼的光芒之下,好似装满了广阔星辰。
果然比方谏买的那枚精致贵气多了。
司仪还是那么声情并茂——
“二十年前,一个小男孩搬到了一个小女孩家隔壁,从此,他们是邻居发小,是青梅竹马,更是彼此初恋。他们相伴长大,形影不离,第一次心动,第一次吃醋,第一次接吻,人生中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都有对方的陪伴和参与。今天,青梅成为了新娘,竹马成为了新郎,让我们祝福这对新人,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好像跟之前有点不太一样。
我环顾四周,目光落在一对中年夫妇身上。
他们看起来很眼熟。
我盯着他们的脸瞧了好一会儿,才恍然认出,女人是姚薇,男人是宋珹。
我的,爸爸妈妈。
他们竟然活了过来。
这一世,时遇在我父母自杀之前举家搬到了我家隔壁,他父母很快便融入我父母的圈子,还热心地赞助了我父母的生意,两家合伙赚了不少钱,于是我父母没有再倾家荡产,也没有再走上投河的绝路。
面对如此阔绰大方的邻居,我父母自然上赶着结交,而时遇父母又表现得尤其喜爱我,动不动就送我礼物,给我零花钱,连带着让我父母也对我态度缓和了些,他们弃之敝履的女儿,却被有钱邻居如此宠爱着,这让他们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渐渐不再厌弃我,连宋亮李婉娴也开始对我和颜悦色起来。
在一个相对健全的家庭环境里长大的我,再也不会对小叔滋生出畸形依恋,宋珸也没有再因为怜悯而对我生出爱意,我们成了一对关系再正常不过的叔侄,亲近而不越界,彼此之间只有最纯粹的亲情。
而时遇,跟我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同班同学,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复习,一起写作业,一起排话剧,一起骑自行车郊游,一起为了考上同一所大学而努力,一起经历童年,青春,欢笑,苦涩。
无论我闯了什么祸,时遇都会第一时间帮我善后,无论我想要什么,他都会竭尽全力满足我。一个优秀清俊的邻家少年,有钱,有耐心,有长相,并且,眼里只有我。时遇每一步都做得无懈可击,把其他男孩衬托得黯然失色,让重生前的我无法不沦陷。
于是,我一有空就会跑去时遇家待着,蹭饭,蹭零食,看电视,寻找各种理由黏着他,连睡觉时间也要赖在他床上,他总是温柔笑着,事事顺着我。
这一边,我顺其自然地对时遇心动,大大方方地主动向他告白。
那一边,宋珸照旧与叶琼芳日久生情,恋爱,结婚,生下小欢叶。
有父母,有小叔,有竹马。
记忆中的每一幕,都美好得宛如童话。
这是一个没有任何人死去、真正圆满的世界。
我站在绚烂的灯光下,静静扫视着周围每个人。
宋珹和姚薇一脸欣慰,显然非常满意时遇这个女婿。
宋亮李婉娴感动垂泪,仿佛很在乎我这个孙女似的。
宋珸揽着妻女冲我笑,脸上带着长辈对侄女的祝福。
“现在是新郎亲吻新娘环节!”司仪的声音再次响起。
之前没有任何一世进行到这个环节过,因为新郎都被我提前干掉了。
此刻,新郎伸手抚上我的脸,在台下人的起哄声中,低头缓缓靠向我。
时遇似乎做好了被我推开的准备,因此,当他吻上我的唇时,眸底溢满了惊讶。
切婚礼蛋糕时,时遇时刻注视着我手里的刀,却发现我切完蛋糕就随手放下了刀。
向亲友敬酒时,时遇紧盯着我手里的高脚杯,但我只专注于杯子里昂贵的红酒。
坐下来用餐时,时遇又打量起了我手里的刀叉,而我实在饿极,只想大口吃席。
嗯,还是牛肉更好吃。
时遇寸步不离地守在我身旁,眼底有困惑,也有惊喜,更多的是小心翼翼,仿佛生怕我会随时翻脸。
但我什么也没干,称职地当着一个新娘。
一场婚礼办下来,比连续运动三天三夜还要累。
结束后,我身心俱疲地躺进婚车里,只想赶紧回家睡一个长长的觉。
打了个瞌睡后,等我睁开眼,发现司机将车开进了一个私人庄园里。
我愣怔地望向车窗外,沿路看见了花园,咖啡厅,游泳池,高尔夫球场,甚至还有一片月牙形的湖泊,最终,车在一栋好几层高的房子前停下。
我仰头打量着这栋宛如城堡的房子,对时遇说出了今晚的第一句话:“你以为自己是王子?”
时遇抬手理了理我被风吹起的头纱,笑道:“公主殿下,喜欢我们的新家吗?”
神经。
房子外面已经够让我惊讶了,没想到房子里面更加夸张,大得一眼望不到尽头,每一层都配了好几个佣人,各有分工,还有个管家走在前头,贴心地讲解各个楼层、房间的功能,酒窖,琴房,影厅,水晶吊灯,就连壁橱里一只杯子的价格,也是我曾经想都不敢想的数字。
“庄园里的每一处都是先生亲自设计的,只为给太太您一个惊喜。”管家道。
我瞥了眼一旁的时遇,他目光灼灼地看着我,似乎在期待我的夸奖。
而我更关心的是,时遇到底靠重生赚了多少黑心钱?
这些真的合法吗?有关部门怎么还没把他抓起来?
我们的卧室被安排在四楼,偌大的一层只有两个房间,一个门上标着403,一个门上标着404,推开其中一扇门,才发现两个房间是相通交融的,布局神似我们以前住的那个公寓,却又更大,更精致,更奢华。
变态先生还是喜欢搞这些无用的仪式感。
回到卧室已经凌晨,我踢掉高跟鞋,坐在床上抱怨腿酸。时遇立刻蹲了下来,小心而又温柔地帮我按摩起了小腿。我没有阻止,沉默打量着他垂下的睫毛,时遇察觉到我的目光,缓缓抬起眸,视线与我交缠到一起。
房间里充斥了玫瑰香气,把气氛衬得更加暧昧。
直到管家敲门进入,递给我个袋子:“太太,这是您刚才让我收集的钉子,一共一百多颗,不知够不够?”
我满意点头:“够啦,谢谢!”
时遇一愣:“收集钉子做什么?”
我顺手就把整袋钉子都倒在了地毯上,冲时遇笑道:“跪上去吧。”
时遇的表情瞬间凝固住。
这一晚上营造出来的梦幻泡影,被撒了满地的钉子骤然击破。
我摘下无名指上的钻戒,捏在手里把玩:“愿赌服输,我可以乖乖做你的新娘,可是相对的,对于把我一个人丢在暗室这件事,你也应该付出点代价,对吧?毕竟,被困至死的滋味,可真是绝望极了。”
时遇径直跪在了密密麻麻的钉子上,膝盖处的血霎时渗透了白色西装裤。
管家大惊失色,连忙要扶起他:“先生!”
时遇冷声道:“出去。”
管家哀求地看我:“太太,别开玩笑了,快让先生起来吧!”
我笑道:“这么心疼他呀?那不如陪他一起跪吧?”
管家吓得瞬间闭上嘴,逃也似的离开了。
房间里只剩下我与他。
“我这个新娘扮得够敬业吗?”我笑盈盈地看着时遇,“邻居先生,你该不会天真地以为,造个花里胡哨的土鳖庄园,就能把我感动得彻底沦陷吧?这种手段拿去骗骗单纯小女孩还行,用来对付我,是不是太幼稚了点?既然你如此费尽心机地想跟我做夫妻,可以,那就陪你玩一次好了。不过我保证,我会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把这场婚姻变成令你懊悔终身的炼狱。”
我笑得越灿烂,时遇脸上越是万念俱灰。
“我以为你会喜欢这个世界。”他低声说。
“有你在,我怎么可能喜欢得起来?”我叹息。
如果是以前的我,可能会因为入住这样的城堡雀跃不已。可现在的我,只觉得自己坠入了一片金色汪洋,把外面那层金光灿灿的壳敲开后,流出的只有恶臭尸水,无论逃去哪个方向,等待我的都是翻涌巨浪。
没有任何事物属于我,我也不属于任何事物。
想到自己当初还有闲情逸致背下彩票号码,试图借此发财,我只觉讽刺和荒凉。
真羡慕那个时候的我啊。
那个时候的我,还对未来抱有憧憬和幻想。
时遇曾说,重生给他带来只有无尽的虚无和疲惫。此刻,我竟然有点明白了那种感觉。
“邻居小姐,我再也不是那个令你厌恶的变态恶魔了。这一世我不但没有杀过人,还救了很多人呢,包括你父母。”时遇朝我摊开双手,“看,我的手是干干净净的,没有沾过一滴血。大家都很喜欢我,都夸我是善良的好人。”
曾经杀人如麻的疯子,如今倒成了人人称颂的大善人。
但,与我何干呢。
“谁要你多管闲事救我父母了?”我冷笑,“哪怕你把我重生前的记忆塑造得再美好,对我而言,就跟看了场电影没有区别,而且还是那种剧情特别平淡无聊的低分烂片,转瞬即忘,毫无意义。”
“毫无意义?”时遇声音发着颤,“我们经历的那一个又一个二十年,全都毫无意义吗?”
“请注意用词。”我面无表情,“我从来都没有跟你一起经历过二十年。那个陪你谈了十几世恋爱的蠢女人,是重生前的宋星玓。如果你想见她,可以马上自杀。”
“我想见的人是你!”
数颗钉子深深刺入时遇的膝盖,可他似是没有知觉,急切地爬向我,伸手抓住我的脚踝。
我皱眉:“跪好,不准动。”
时遇立刻松开手,不再动弹。
真是条好狗。
比起公主,我还是更喜欢当国王。
我摘下头纱,随手盖在了时遇脑袋上。
“从今天起,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没问题吧?”
“求之不得。”时遇攥紧头纱,放在鼻间痴迷地轻嗅。
“以后你每天晚上都要在床边跪到天亮。”我说。
“好。”时遇宠溺地笑。
“但是就这么跟你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话,我太没安全感了,总害怕睡着之后会被你侵犯呢。”我一脸忧虑。
“我不会那么对你的。”时遇语气坚定。
“是吗?”我缓缓褪下婚纱,露出赤裸的身体。
时遇瞳孔骤然放大,视线难以自制地黏在我身上,半秒钟也无法移开,西装裤下的某个部位瞬间起了反应,呼吸从停滞变得急促,身体情不自禁贴向我。
我抬脚踩在他胸口上,制止他的继续靠近,奚落道:“瞧,你根本忍不住的。”
“抱歉。”时遇垂下头。
“那就割了吧。”我说,“你亲自割。”
时遇怔住。
踩在他胸口的那只脚,缓缓滑向他的小腹。
我的语气万分温柔:“我们邻居先生,还是更适合当个阉货哦。”
时遇跪在钉子上,掌心覆上他的裤子拉链,缓缓解开,拉下内裤,露出始终硬挺着的男性器官。
还跟记忆中一样丑陋狰狞。
我从床头柜翻出一把刀,贴心地递向他:“这是切水果用的,没有我上次用的那个剪刀锋利,所以可能需要多割几下才能断哦,加油。”
时遇攥紧刀柄,没有半分犹豫,一刀割了下去。
血淋淋的下体。
血肉模糊的膝盖。
血色蔓延的燕尾服。
比房间里任何一朵玫瑰都要绚丽迷人。
时遇嘴唇发白,病恹恹地跪在床边,抬头仰望我:“现在你可以放心了。”
他好像一点都不痛苦。
一回生二回熟,他估计早就被阉习惯了。
拿这种事羞辱他,根本起不了什么效果。
没劲。
我有些挫败,气得一脚踹过去,结果时遇身子一歪,晕了过去。
原来大出血了。
看来邻居先生手艺不行啊。
守在门口的管家冲进来,带着一群佣人手忙脚乱地把时遇抬去了医院,昏迷了好几天才醒过来。
居然没死。
唉,失望。
时遇不怕死,不怕被阉,不怕虐待,那他到底怕什么?
到底怎么样才能刺痛他?
我苦思冥想,忽然想起,我现在是有钱有势的时太太。
这意味着,我可以肆无忌惮给自己的丈夫戴绿帽子了。
时遇一直号称喜欢我,如果发现我在外面勾搭野男人,他应该会气炸了吧?
一想到他那张脸因愤怒而扭曲的样子,我就克制不住兴奋。
我立刻精心打扮了一番,刚走到门口,便碰上了出院回家的时遇。
他脸色依然泛白,空洞的双眸在看见我后霎时有了神采,雀跃地问:“邻居小姐,你是准备去接我出院吗?不用那么麻烦的,我自己回来就好。”
我震惊:“你还挺自信。”
时遇声音放柔:“那你要去哪儿呢?我陪你好不好?”
我爽快点头:“好啊,我打算去嫖个鸭,一起吧。”
时遇瞬间僵住了。
我对他的反应很满意。
仔细想想,之前死了十几世的我实在血亏,不该忙着反复自杀的,应该好好利用一下时太太这个身份才对。
当着众多佣人的面,我忧愁道:“别看人家外表清纯,其实欲望很强的。作为新婚丈夫,你却没有硬件能够满足妻子的需求,那我只好去外面找其他男人帮忙了。没办法,谁让我嫁了个残废阉货呢?总不能让人家守一辈子活寡吧?”
佣人们纷纷将目光投向那个一直受人尊敬、外表看似完美无缺的时先生。
有惊愕,有同情,有奚落。
抛下面如死灰的时遇,我优雅地转身,刚要上车,袖口却被一只手轻轻拉住。
“不是说好一起去的么?”时遇冲我笑。
“……”
不愧是活了几百年的人,心理素质挺强大。
“那等会儿你就在旁边亲眼看着我跟别人做爱好了。”我挑衅道。
“好。”时遇说。
好。
很好。
老娘今天非做不可。
时遇带我去了市里最豪华的一家夜总会,直接掏出黑卡包了场,西装革履的工作人员恭敬地招待着我们,入眼皆是金碧辉煌。
“把你们这儿质量最好、最干净的男公关全叫过来。”
时遇往沙发上一坐,顺手点燃一根烟,举手投足像个老练的熟客。
我不悦地瞥他一眼,今天到底是他嫖还是我嫖?
当十几个年轻帅哥排排站到我面前后,方才的怒气顿时烟消云散。
“姐姐好!”鲜嫩的肉体们齐刷刷冲我微笑。
“弟弟们好。”我一时有些羞赧。
这些男孩看上去全都二十岁左右,脸蛋清爽又干净,身上满满的青春气息。
质量果然很好。
“挑一个吧。”时遇冷冷开口。
脸红心跳的暧昧氛围瞬间被打破,包厢里的空气如同结了冰。
煞风景的狗玩意儿。
“你可以滚了。”我不耐烦地瞪过去。
时遇坐着不动,冰冷幽暗的表情下,似乎藏着一丝委屈。
我懒得管他,随手摸向其中一个男孩的腹肌,笑道:“很结实,我喜欢。”
腹肌男孩立刻贴向我:“我也喜欢姐姐。”
一句话把我勾得心花怒放。
我转头吩咐时遇:“邻居先生,快给他发个红包,五万!”
此话一出,在场男孩们立刻沸腾了,更加热情地包围了我。
我亲亲这个的脸,又捏捏那个的腰,一会儿被他们按摩公主抱,一会儿又被他们拉着跳贴身舞,把我逗高兴了就让他们挨个去时遇那儿领红包。
“邻居先生,这个十万!”
“这个二十万!”
“三十万!”
时遇一声不吭地充当着转账机器。
挑哪个跟我上床呢?好难取舍。
要不一起上吧?我还从来没试过多人呢。
人活着就应该多体验一些新鲜事物才对。
什么情情爱爱,统统滚蛋。
还是搞一搞年轻的肉体比较有趣。
我勾住那个腹肌男孩的脖子,直接吻了上去。
男孩几乎是立刻就回应了我,伸出舌头探入我的唇。
在其他男孩的起哄声中,我们唇舌交织,激情四溢。
我抓住男孩的手腕,指引他摸上我的胸,然后将目光落在不远处的时遇身上,一边吸吮着年轻男孩的舌尖,一边冲时遇扬起眼尾,笑得暧昧又愉悦。
时遇的表情如同一个死人。
他明明可以转过头去,眼不见为净,可他偏要直勾勾地,执拗地盯着我,亲眼见证我与别人的热吻缠绵。
他的手指,肩膀,眼神,都在颤抖。
在他颤抖的注视下,我又揪住了两个男孩的衣领,将他们一起拉向我。
一个吻我的嘴唇。
一个舔我的脖颈。
一个摸我的大腿。
不愧是专业的,哪怕三个一起上,也丝毫不觉得混乱拥挤,每一个动作都带着计算好的风流和柔情。
玩了个尽兴后,腹肌男孩衣衫凌乱,贴到我身上:“姐姐,我喂你喝酒好不好?”
我喜笑颜开:“好呀!”
只见腹肌男孩熟练地开了瓶最贵的酒,倒了小半杯,却并没有把杯子递给我,而是自己仰头灌了一口酒含在嘴里,媚眼如丝地直视我,缓缓靠向我的唇。
笑容尴尬地僵在脸上。
我一时不知该不该张嘴。
张吧,可想起上一世被时遇用嘴喂水的场景,有点恶心。
不张吧,可气氛都烘到这儿了,岂有扫兴的道理?
罢了,一个连尸体都啃过的人,有什么好扭捏的。
就在我准备迎上去时,时遇骤然起身,大踏步走过来,一把攥住我的手腕拉向他,我的额头猝不及防地撞进他胸膛,磕得我差点脑震荡。男孩们立刻识趣地退后,为我们腾出场地。时遇的力气之大,让我感觉如果继续被他这么攥下去,我的手腕铁定会连着骨头一起断掉。
我试图挣脱:“时遇,你是不是玩不起?”
时遇面色如常:“嗯,我就是玩不起。”
无赖。
我怎么都甩不开他的钳制,连忙冲男孩们呼救:“快,大家一起上,把这个混蛋按倒!”
并没有人理我。
时遇嘴角勾起,给了我一个嘲弄的笑。
好伤人。
刚才还一口一个姐姐甜如蜜,亲得热火朝天,关键时刻全都开始装死。
白给他们发那么多红包了!
“玩够了就回家。”时遇拉着我往门口走。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玩够了?放手!还没开始正式做爱呢!”我挣扎着不肯走。
时遇攥住我的腰,直接将我扛在了肩上,我两腿悬空,冲他小腹又踢又踹,挥舞着指甲刮花他的脸,死死薅住他的头发,牙齿咬上他的耳朵。熟悉的血腥味在口腔弥漫,激活了上一世被他喂食血肉的记忆,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差点吐出来。
工作人员连忙围上来劝架,却又被时遇狠戾的眼神一一劝退。
我就这么被时遇扛出了夜总会,一直到坐进车里,他都还紧紧攥着我的手。
“手疼。”我说。
时遇立刻放开了我。
我看着自己手腕处的淤青,气不打一处来,冲他的脸连甩七八个巴掌,直到掌心发红发麻才停下来。
司机一边开着车,一边愕然地瞪大眼。
时遇默默等我扇完,低声道:“抱歉。”
他头发凌乱,半张脸肿起来,脸颊好几道抓痕,左耳被咬破了皮,伤口还在往外渗血。
刚才我应该再狠一点,直接把他整只耳朵咬下来。
正懊恼着,就见时遇重新拉起了我的手,这次力道很温柔,我刚要抽回,他却低下头,轻轻吻向我手腕上的淤青,唇瓣安抚般地在肌肤上吸吮缠绵,吻了一圈后,似乎还嫌不够,他又探出舌尖舔舐起来,柔软湿热的触感从手腕缓缓移到手背,接着又辗转向刚才扇红了的掌心,每一下都舔得认真又着迷。
半晌,时遇舔完最后一口,餍足地望向我:“现在还疼不疼?”
整只手都酥酥麻麻的。
我活动了下手腕,直接扑过去掐住了时遇的脖子。
“谁允许你碰我的?”我直勾勾瞪着他。
现在的我,可不是那个被囚禁在暗室任他摆布的可怜虫。
“我最想舔的,可不只是你的手。”他声音带着魅惑。
被阉了也不老实的贱人。
心中杀气沸腾,疯狂想勒断他的脖子。
时遇没有一丝抵抗地躺在我身下,任由我将指甲戳进他脖颈处的肉,我掐得越用力,他的眼神越炙热,仿佛就这么死去也是一种享受,最终是司机紧急停车拉开了我们。
嫖鸭不成反被辱。
我气得失眠了好几日,直到姜韵打电话约我参加同学聚会,心情才稍微好了点。
想到兜兜转转十几世,身边人变了又变,唯独姜韵从未变过,每一世都会跟我成为关系最铁的闺蜜,我不禁感慨,比起男人,果然还是姐妹更值得珍惜。
于是我翻出一张时遇的卡,准备当礼物送给姜韵,带姐妹共同致富。
出门时管家拦住我:“太太,先生吩咐过,您去哪儿,见什么人,都要向他汇报。”
向他汇报?
他以为他是什么东西?
我伸手拽住管家的衣领,在他脸颊印上一个吻,笑道:“别忘了把这个也汇报给他。”
年近五十的老管家霎时白了脸,眼神惊恐得像是见了鬼。
嗯,本人倒也确实跟鬼没什么区别。
我心满意足地转身离去。
到了约定的KTV包厢,我一眼望见,人群中有个非常熟悉的影子。
我情不自禁走过去,径直抱住他,轻叹:“见到你真好,方谏。”
全场哗然。
姜韵箭步冲过来拉开我:“你疯了?一个已婚妇女怎么看见男同学就抱?”
这一世,方谏跟我只是普通同学关系。
他尴尬一咳,礼貌道:“宋同学,新婚快乐,时遇怎么没来?”
我言简意赅:“他死了。”
全场二度哗然。
我拨开碍事的姜韵,又凑了过去:“方谏,你上学时一定暗恋过我,对不对?”
方谏当初对我是一见钟情,火速展开追求。
这一世他并没有追过我,但一见钟情的事应该变不了。
方谏一脸愕然,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自信,道:“呃,好感当然是有的,只不过当年你身边已经有个时遇了,整天如胶似漆的,没人插得进去嘛。”
我笑着挽住他胳膊:“不试着插一插,怎么知道插不进?”
方谏顿时脸红了:“啊?”
一晚上,我无视其他人讶异的目光,软绵绵地往方谏怀里钻,坐在他腿上,与他大喝交杯酒。
姜韵担忧道:“大姐,你这么明目张胆地偷情,不怕你老公知道后杀人?时遇对你占有欲那么强,总觉得他发起疯来会很可怕。”
我掏出卡堵住她的嘴:“送你了,拿去使劲花,还有,不要把那个贱东西称为我老公,好恶心。”
姜韵两眼发光,立刻举起卡:“老同学叙叙旧而已,谁敢有异议?大家尽情消费,今晚宋小姐买单!”
金钱的力量,让大家瞬间忽略了一切不合理。
方谏眼神迷离地看着我,我凑到他耳边:“方同学,我们偷偷去开个房,深入叙一下旧,怎么样?”
他咽了口口水,点头。
于是我们牵着手从KTV溜了出来,方谏掌心微热,牢牢抓紧我,让我想起了第一世与他的那三年恋爱时光。
无论如何,我们曾经相爱过。
如果一切都不曾发生,现在的我,应该会是方谏的妻子吧。
或许我们不一定会幸福,或许很快就会发现对方并不是自己期望的那个伴侣,或许会争吵,或许会闹离婚。
但一定,一定可以过上正常人的日子。
驱车来到最近的一家五星级酒店,一进门我就把方谏按倒在床,熟门熟路地骑到他身上,动手剥他的衣服。
第三世我当众嘲讽方谏的床上功夫,只是为了故意气他而已,其实他活儿挺好的,不然我当初也不会跟他谈了三年。
所以,跟方谏出轨,不算亏。
我就是要告诉时遇,瞧,我可以轻易原谅方谏,轻易跟方谏上床,唯独他时遇不行。他不如宋珸,不如方谏,不如男公关,甚至连老管家都不如。
方谏好奇道:“你和时遇的感情出什么问题了吗?以前你明明很爱他的。”
“我和时遇之间,”我笑容恣意,俯身吻向方谏,“从未有过任何感情。”
唇瓣相触的那一刻,我忽然有点想吐。
怎么回事?
方谏又不是外人,谈了那么多年的男朋友,怎么会亲一下就想吐?
正疑惑着,猛地一阵反胃,我匆忙跳下床,冲进卫生间呕吐起来。
难道是因为刚才在KTV喝了太多酒?
“星玓,你该不会……”方谏跟了过来,站在卫生间门口,神情犹豫,“怀孕了吧?”
我不禁笑出了声,老娘这一世还是处女好吗?
刚要骂他异想天开,脑中却忽然浮现出一段记忆。
因为十几世的记忆叠加,导致我的脑容量远远不够用,为了不让自己患上分裂症,对于每一世涌现的新记忆,除去必要内容,其他我能忽略就忽略,统统丢进脑海里的垃圾桶,尽量不去浪费脑细胞。反正那些记忆全是被时遇篡改历史后硬塞进来的,根本不配被我记住。
然而此刻,我脑海中的那个垃圾桶,悄无声息地,裂开了一条缝。
我看见一个女孩坐在马桶上,手里正拿着一根验孕棒,表情忐忑而又期待。
随着验孕棒上缓缓显示出两道杠,女孩雀跃地欢呼,又忽地闭上嘴,偷偷将验孕棒藏进了一个精致的丝绒盒子里。
因为她打算留到婚礼那一天再告诉爱人这个惊喜。
女孩温柔抚摸着自己的小腹,憧憬着,微笑着,期盼着。
不久后,她会拥有一场盛大的婚礼,会嫁给最心爱的小遇,会从此永远幸福下去。
只要耐心等待那一天的到来就好。
只要再等等就好。
眼前的画面缓慢消散。
我瘫坐在冰凉的地砖上,顷刻间,百念皆灰。